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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自查报告精选6篇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我们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法治建设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法治建设自查报告1
法责任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优化辖区建筑市场发展环境当做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加强法治教育,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质,行业监管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对照《20xx年度xx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经逐项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推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为工作落实提供组织保障。法制宣传、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等工作均由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共同研究、做出决策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强化法制教育和培训
我局将学法活动列入常态化建设,并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分批分次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xx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城市管理、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通过学习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明确各自岗位的行政执法任务和执法责任,增强责任感,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尤其是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大庆市建设局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学习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三、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
(一)部署总体规划,科学统筹推进。年初,局领导及领导小组成员专题研究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将法制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统一部署总体规划,并制定定期督促检查机制,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
(二)完善考核制度,实行目标管理。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考核目标,细化考核方式,实行领导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对执法人员工作情况开展测评。并对建设行政执法职权和范围,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目标、任务,行政执法监督的措施和办法,行政执法责任,违法行政行为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确界定。健全完善《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处罚审核制度》《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制度》《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等制度,保障建设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三)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我局根据本单位的执法职责、执法特点和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追究范围、追究方式和追究程序,明确规定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责任与追究相适应、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确保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得到有力实施。
四、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一)树立正确权力意识。通过组织集体学习以及鼓励自学方式,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对于建设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确保执法人员对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能够确切掌握,规范运用,坚决做到执法公正、公开、透明。
(二)建立长效运行机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制度运作。结合法律法规和我局的工作要求,从有利于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一视同仁的角度出发,不断总结经验,修订完善有关制度,不断增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到规范合理,监督到位,符合实际,彻底杜绝了随意处罚、滥施处罚、徇私枉法等现象的出现。
五、完善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
为规范执法行为,我局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一是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主动与省市主管业务部门进行沟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的文件精神,共确立115项行政权力,同时将每一项行政权力落实到工作岗位,到人头,并明确各权力的责任,制定责任清单;二是加强监督。内部监督方面,按照我局工作实际,完善执法方面各项制度,定期清理行政权力;外部监督方面,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登记台账,完善上级转办、本级受理投诉举报案件机制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法治建设自查报告2
按根据阳县司法局《关于报送市考县法治政府建设指标工作资料的函》(司函〔20xx〕9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20xx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和生态环境重点工作,以规范执法、强化监督为重点,不断提高法治建设水平,有力促进了法治建设工作的贯彻落实。
一是全面推行“三项清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把“三项制度”的推进与生态环境重点工作相结合,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公正、透明、合法、有效,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二是加强环境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巩固提升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成果。以大气、水、土壤、秦岭生态保护、危险废物、尾矿库、建设项目等为重点开展各类环境执法专项检查17余次,累计出动人员500余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170余个(次),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企业15个(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5份,立案10起,处罚10起,收缴罚款179.3万元。受理12369电话投诉、来信、来访、上级转办等各类环境信访投诉件37件,办结率100%。
三是全面推进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维持市场秩序,完善监管体系,我局严格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检查执法情况每月均上报,并按时在相关网站公开每个月双随机抽查企业情况及存在问题。通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工作机制,环境执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是正面宣传引导,提升群众认知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载体,各种宣传途径形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平安建设”“国家安全日”“6·5世界环境日”等宣传,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企业法律法规培训,对企业提高环保守法意识,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现场执法与法制教育相结合,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过程中深入开展法制警示教育。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未制定执法行为用语指引;
二是未建设可以进行音像记录的询问室和听证室;
三是没有具有专业法律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专门性法律培训,采取以案释法、环境执法大练兵等方式,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
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三项制度”,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
三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行政执法实践中的运用,发挥人工智能在证据收集、案例分析、法律文件阅读与分析中的作用,真正实现提高行政执法质效、规范行政执法裁量、确保行政执法统一作用。
法治建设自查报告3
龙游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年—20xx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的要求,现将龙游县消防救援大队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重点单位,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一是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常态化管理。依托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信息系统,推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日常巡查、“三项备案”等制度,建立健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档案。二是做好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依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全面推进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全县160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全部完成升级改造。三是推行智慧消防应用。大力开展电动车综合治理,在全县机关单位、住宅小区、商业广场、医疗教育养老机构、生产企业推广建设智能充电设施,全县共建成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点491个,设置充电口4996个。全县73家单位安装远程监控系统,在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众聚集场所、劳密企业安装智慧用电技术,安装率达到78%。
(二)聚焦重点领域,强化消防监督检查。紧盯高风险领域,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和“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合力完成7家省、市、县三级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和11个老旧小区消防设施增配改造。部署开展小微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等活动。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控室值班情况专项检查,对存在无人值班、未持证上岗的15家单位依法受案处罚。20xx年度,大队共检查单位730家,发现隐患315处,整改隐患313处,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84份,罚款15.43万元。
(三)广泛宣教,增强社会单位员工消防安全素质。一是实现全民参与。一年来,共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演练活动170余场,制作并发放消防传单6万余份;利用“红门开放日”累计接待群众参观消防、体验消防57批次5000余人。二是在《今日龙游》报刊、龙游电视台、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定期报道消防工作动态、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宣传消防基础常识。三是实现创新宣传大成效。在“龙游通”平台开设消防板块开展知识大普及,每日发布防火知识、火灾案例、工作动态,开通至今,消防信息总浏览量已突破百万。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不足:从监督检查情况看,大部分社会单位尤其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都能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较以往有明显提高,但也发现部分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混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等情况。从大队内部执法制度落实情况看,也存在执法记录仪使用不规范、执法档案“周清月结”制度落实不到位、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基础数据维护不及时等方面的问题。
(二)问题原因:一是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存在重生产经营、轻消防安全的`思想;二是大队执法干部、辅助执法文员消防监督执法业务不熟练,落实消防监督执法制度不严格。
三、本单位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
大队成立以教导员、大队长为组长,执法干部为成员的执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着力规范消防执法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公开透明、监督有效的执法工作机制,每月开展执法案卷自查,每年开展公开述职述廉,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下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制度,严格执法,对消防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二是聘请法律顾问,实行专业化指导,设立专职法制员,严格落实“周清月结”制度,规范档案管理,配齐消防监督装备,提升监督执法水平。
三是探索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有力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龙游县消防救援大队
20xx年3月31日
法治建设自查报告4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对照xx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目标,我局对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
1、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事项。xx年全局保留行政审批事项共计11项,xx年我局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对已下放的、合并的、保留的和近三年未做出审批行为的行政审批事项又进行了调查和统计,及时与法制办沟通,避免错项、漏项,目前我局保留行政审批事项共8项。在目录清单管理中我局严格按照“清单之外无审批”的要求,无另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无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其他名目进行变相审批。同时做到与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及时进行信息沟通,及时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为把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切实落到实处,防止由于监管不到位出现管理真空,我局认真做好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对取消的项目,一律不再审批、及时修改设定依据及流程图,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问题,防止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出现明消暗不消、变相审批等问题。同时我们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及时解答县区水务局提出的问题,确保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的有序开展,防止管理脱节。
2、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制度。按照市政府清理行政权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理清我单位职责和权力事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xx年我局对行政权力事项工作进行了认真清理,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并以清单方式列举。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完成了中介服务清单梳理工作,配合市编办完成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梳理工作,并按要求将上述相关权力信息录入到全省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清理规范工作,做到清理流程不缺、权力项目不漏,保障清理工作规范依法开展和顺利完成。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积极参与立法工作。xx年,我们积极参与立法各项工作,参与了市法制办组织的立项讨论会,对我局目前的立法能力和立项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讨论;对《xx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的函按时反馈了意见;我局供排水中心立法调研项目《供水管理条例》,由于没有项目资金,不做为xx年立法调研项目上报。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xx年,我局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对《xx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根据此管理办法制定了xx市水务局规范性文件有关制度,包括规范性文件草案认定和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草案集体讨论制度、规范性文件评估论证制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同时又制定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制度,即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在实际工作中,我局坚持规范性文件的备案以及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的原则,对规范性文件认定不准的,我们及时请教法制办,李晓京科长和李唯同志热情为我们把关,今年以我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有一个《xx市水务局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的规定上报法制办备案,并上传到xx市水务局网站对外公开。9月份,我局起草的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xx市“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供排水设施维修改造标准》,经法制办认定为规范性文件,目前该文件正在审核中。同时今年我局按照要求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将清理结果上报了法制办。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了内部的决策制度。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举行听证会;对涉及法律法规的决策事项事先经过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行政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都公开。坚持和健全了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大问题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对干部任用、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大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重要事项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等。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依法履行政执法职责。端正执法理念,文明执法,我局狠抓思想建设,要求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我局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思想境界,教育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杜绝粗暴行事,讲究办案技巧,提高办案质量,筑牢文明执法的思想基础。并将文明执法工作融入到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行政效能考核等各项工作中,与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等挂钩,突出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目的。另外,我局在开展执法工作中还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企业的监督;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举报、投诉,真正实现把工作的监督权和成效的评判权交给服务对象、交给群众、交给社会。完善了执法人员考核档案,对执法人员实行建档管理,按照清理辅助执法人员的工作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严格执法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罚没款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上缴市财政。
2、广泛开展对外宣传。今年是第2xx届“世界水日”、第30届“中国水周”。我们紧紧围绕“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宣传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宣传活动。订购了《图说河长制》主题挂图和《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特刊》。在xx日报发布了《xx“消灭”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的新闻,按水利部下发的主题宣传画内容,在日报重要位置刊发了《落实绿色发展理念
全面推行河长制》主题公益广告,明确水务系统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等6大发展理念,xx电视台从3月xx起至3月28日,全天4次(周末8次)在黄金时段滚动播出水日和水周宣传口号,市水务信息网发布宣传信息,向社会宣传绿色发展、河长制、政策法规、水利改革与发展,以增加社会公众满意度。
3、开展执法卷宗评查。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水利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于xx年8月,开展了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共评查行政执法案卷6件,其中行政许可案卷5件,行政处罚案卷1件,在评查中发现了一些问题,要求各科室对此次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并将评查结果按时上报法制办。
4、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一是重新整理了局47项行政处罚清单,并进行细化分解,下发了权力确认通知,将责任落实到各行政科室,并进行了一对一的工作对接;二是梳理完善了执法人员信息库,截止目前,共有水行政执法人员17人,针对执法人员相对行政权力少的情况,协调省水利厅给予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列入培训计划,考核合格后,争取持证上岗执法;三是组织各科室,结合“三定方案”和事权下放相关规定,对47项行政处罚权适用执法对象进行清单式管理,对列入清单的执法检查对象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增补对象库,截止上前,执法对象库共有xx油田公司、xx石化公司等18个;四是组织制定了《xx市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共分二十条,明确了工作目标、范围,明晰了部门职责、分工和配合事项,完善了各项实施程序,对工作的实际操作具有现实作用;五是连续下发了《关于做好xx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下达xx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全局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科室业务力量、联合执法支队,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对抽报的执法对象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需要立案处罚的转交水政执法支队立案处理。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安排部署,深入学习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以开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为载体,按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抓手,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深入开展机关工作作风整顿,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机关工作作风明显好转。今年我局还完善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各项工作制度,完成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人员数据信息库的报送工作,xx年无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件。
2、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为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由局党风廉政办公室负责行政行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设立了举报电话,在局前后楼都设立了举报箱,完善了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全年未接到群众对我局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市政府办统一部署,完成了涉及我局11项行政审批、3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免征、1项行政裁决、7项其他共23项行政事项的.目录确定、办事指南录入、目录生成工作,各事项通过了市法制办、政府办审核,将在年底前在xx政务服务平台上为群众提供导引和办事服务。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我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充分认识到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敏感性,进一步加大了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把信访工作纳入我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由局办公室承担信访工作,畅通了信访诉求渠道,切实为群众解决各种实际问题,把各种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年没有发生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情况。另外我局积极配合市信访局工作,每年派出一名处级或科级干部入驻市信访局,专职负责信访工作。
七、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
一是组织局有关人员参加了市政府法制办举办的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和行政许可“一法一例”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题培训班。
二是我局自行组织全局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和水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律学习培训,向全局党员干部发放了《法律进机关读本》,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
三是大力宣传宪法学习的活动氛围。要求局机关干部职工收看中央电视台“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CCTVxx年度法治人物颁奖典礼”节目。充分运用“网上学宪法”学习专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四是全年上报法制信息12篇。
2、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专家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按照行政机关设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我局聘请了法律顾问,积极向市财政局申请法律顾问经费,使法律顾问经费得到保障。今年按照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事业单位探索建立法律顾问的工作要求,对相关工作进行了研究,并按要求的时限上报了相关报表。
总体来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没有专职法制机构,与法治政府建设形势发展需要不应适应;
二是法治建设专业力量与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仍显薄弱,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
三是水务机制创新有待加强,如何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创新水务管理,仍需不断探索。
法治建设自查报告5
南安市农业局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及省、泉州、南安市的贯彻实施意见,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积极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水平,为南安市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南安市农业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以及“普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政策法规科,统一负责依法行政的协调组织实施,促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强化宣传教育
1、抓好基本法的宣传。坚持抓好《宪法》和《农业法》、《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农技推广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新修订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及时组织学习,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
2、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公务人员学习用法、依法行政培训的相关规定,采取请进来、派出去方式,抓好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组织职能科室干部参加相关执法培训和资格考试,经常邀请省农业厅和泉州市农业局的领导、律师讲课。坚持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每周一下午组织集中学习,要求干部职工每年培训和自学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执法人员每年培训集中学习时间至少40小时以上。
3、做好服务对象的宣传。加强重点农资经营者、规模种养殖业主、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运输经营者的宣传学习工作。定期按类组织学习《农业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编印《南安市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政策法规汇编》、《南安市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宣传手册》等材料进行宣传,让人民群众知法,增强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保障了农业经济有序发展。
4、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坚持在春耕前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3.15期间开展法律法规咨询活动,结合科技“三下乡”活动到镇村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着重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提高农民群众的学法用法意识。
(三)强化依法行政体制建设
1、健全制度。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执法“四制”建设,规范执法主体、依据、程序、行为,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健全立案审批制、重大案件集体决策制、行政处罚听证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责任追究制和行政复议制、执法依据和行政处罚案件公示等一系列制度,并制定了《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同时把各项制度及执法人员监督台一并上墙接受各级各方面的监督。疏理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并认真遵照执行。积极构建执法信息平台,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知情权,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坚持依法行政。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梳理,进一步简政提速,承接今年泉州下放到南安市农业局的行政审批事权——“进口兽药通关单核发”,“兽药产品广告审批”,“农药产品广告审批”,“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核发”。今年来共收件受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行政许可13件,办结13 件,承诺件100%按时办结。
3、强化执法检查。执法大队等科室采取定期不定期农资市场巡查,强化农资市场检查监督,尤其是在主要农事季节,集中力量组织开展瘦肉精、种子、肥料、农药、兽药等5个专项整治,摸案源,捣窝点。动物卫生监督所坚持到养殖场、屠宰场、兽药、饲料等场所进行检查监督,加强检测监测。今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17 人次,车辆 193车次,累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267 个。立案查处 5起(饲料2起 、屠宰 1起,违法处置病死动物1起,蛋鸡1 起),已办结4起,移送公安1起,收缴罚没款2.5268 万元,挽回经济损失约8 万元。
(四)强化工作保障
1、坚持把依法行政、普法宣传纳入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作为干部职工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市工作地开展。
2、政策法规科等职能科室按要求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确保文件内容合法有效。
3、执法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执法平台更加完善,执法装备配备日益齐全,为执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五)存在问题
1、由于农业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较多,许多新的法规还在陆续出台,有的正在修订,执法监管人员未能及时全面掌握,对依法行政执法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2、在普法工作中,人民群众是重要的主体,但涉农群体平均文化程度较低,影响普法的深入,也制约了普法效果的提高。
二、开展纠纷调解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结合当前南安市开展的领导干部进村入户集中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活动,在职责内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共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5起,已调处完毕5起,调处率达100%。主要做法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活动,将此项工作纳入当前的重点工作之一,并列入议事日程。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四下基层”的工作格局,做到了领导重视,干部配合。工作中采取与当前各项工作相结合,与领导干部科技下乡活动相结合,进村入户,深入合作社、专业场、企业,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着力化解各种不利于改革、不利于发展、不利于稳定的问题隐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了人员到位。
(二)重点突出,排查到位
根据单位实际,我们把排查的重点放在二个方面:
1、农业技术推广中的矛盾纠纷及其隐患;
2、农业发展用地因利益引起的纠纷。
在抓好抓实重点排查的同时,要求整个排查活动始终要做到“定办案人、定结案人、定汇报时间”的要求,对各种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等社情动态,尤其是越级上访隐患、非正常上访事件做到全面掌握,重点突出,排查梳理到位,不留死角。
(三)工作机制健全,预防控制到位
在着力排查调解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的同时,着力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长效工作机制,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干部包场包合作社的工作机制,采取排查、防控相结合的工作方法,确保小矛盾和问题解决不出村,大矛盾和问题解决不出场,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做到依法依规,逐级反映,逐步解决。
(四)存在问题
1、个别干部职工认识不到位、工作方法简单不够细致、不够深入,研究和分析问题不透彻,未能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2、农业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农业农村发展中历史遗留问题较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1、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党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2、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参加上级局开展的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做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二)加强和完善执法制度建设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法制机构对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
2、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
3、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执法案件一律录入行政执法平台公示。
(三)推进依法行政建设
1、完善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2、高度重视信访和举报工作。做到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零距离与信访人交心谈心,体察民情民意,疏导群众情绪,协调解决群众信访事项。
3、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梳理,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行政效率。
(四)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1、落实执法责任、实行过错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过罚相当、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2、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纠自查工作,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自觉接受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主动报告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
法治建设自查报告6
按照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我委围绕“三化”建设从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问题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化建设方面
1.公文办理,流转不规范,督促办理反馈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要严格按照公文办理时限要求及时对公文进行处理。对重要和紧急公文迅速报送领导审签,及时跟踪,主动提示领导加快签批。二是要认真记录公文运转轨迹,留下公文运转的“证据”,做到“内容全、时间准、责任明、存档实”。三是对紧急公文或领导重要批示,要坚持急件急办、特事特办、专人催办原则,及时转到责任单位、部门和责任人。四是加快机关办公自动化进程,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和网上办公,机关内部通知、学习资料、文件传阅除涉密外原则上通过办公内网发布或传输,不再分发纸质材料。
2.借调人员的管理不规范,借调审批手续办理不及时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政策规定学习,增强贯彻落实借用管理规定的严肃性和自觉性。二是严格自查自纠,认真开展借用人员自查自纠,对不符合借用条件或未办理借用手续的人员进行自查清理,及时办理审批借调手续或限期做好工作交接退返原单位。
3.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任务以及家风家教等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影响力不高。
4.基层版检举举报平台使用不规范,平台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措施:一是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要及时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系统基层综合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掌握平台板块、功能等,熟练操作,提升信访举报干部的平台操作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信访室加强对基层版检举举报平台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督查使用情况,主要检查应录入内容是否按照标准及时准确录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和实操性的监督指导,推动平台应用规范化。
5.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力度不够,缺乏全过程的监督, 回访教育质量不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回访教育针对性、时效性,提高回访率。二是严格处分执行,不折不扣落实处分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做好公开公示,加大对处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处分执行不流于形式。三是提升回访教育质量,建立回访档案、预案和评估方案,探索分类管理、分层回访,运用直接回访、委托回访、书面回访等多种有效方式,确保回访教育“见人、见事、见效果。
6.信访举报告知反馈工作不规范,反馈满意率不高。
整改措施:一是做好信访案件初访反馈,按照“谁承办、谁反馈”的原则,对实名举报要面对面反馈,坚持摆证据、讲政策,疏导心结相结合,杜绝因核查不清,反馈不当,造成重复访,常年访等情况。二是做好信访案件匿名举报的反馈,对匿名检举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根据检举涉及到的领域、部门,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给予反馈,要做好保密措施,防止检举内容泄露,导致匿名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三是对失实的信访举报,要通过发函说明或召开公开反馈会的形式,为干部澄清正名,既倒逼承办部门提升办理质效,又在充分保障党员群众知情权的同时,激励和保护干部担当作为。四是完善检举控告告知及办理结果反馈的相关制度,建立信访反馈工作台账。
7.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线索集中管理功能,层层压实责任,抓好问题线索、案件查办跟踪督办双“闭环式”管理,通过每月对账和半年盘点分析,及时准确掌握各承办部门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督促其进一步规范、高效办理问题线索。二是深化监督检查、提升办案效率,对问题线索台账是否底数不清、处置不及时、以及未经批准、授权处置线索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进展缓慢的采取口头、书面方式督促,并定期进行办案室(组)案件办理情况公示。
8.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探索建立“室组联动”的监督模式,通过通报情况、派员参与、问题会商、线索移交、督促整改等方式,强化衔接协作,共同做好监督文章。二是持续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做到常咬耳朵、常扯袖子,该约谈提醒的约谈提醒,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诫勉谈话的诫勉谈话,让一些游走在违纪边缘的干部悬崖勒马,使更多的干部受到警醒,加强预防性监督。三是突出强化问责整改通报,“以做效尤”到位。通过在典型案件发生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督促当事人检讨、分管领导反思“一岗双责”、党委书记牢记主体责任,促进案发单位汲取教训、全面整改。四是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综合日常监督情况对联系地区和单位的政治生态定期“会诊”、作出客观评价,并牢牢扭住主体责任,督促问题单位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考核评价机制不完善。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把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考核内容、程序和方法,改进干部工作记实、实绩公示和评议办法,建立完善干部完成重大任务等专项考核工作机制。二是充分运用好考核结果,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二)法治化建设方面
10.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的能力还不足。
整改措施:一是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部过程,系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实务手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等党内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在实践中自觉运用法治精神,原则、规范、逻辑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二是加强以案带训,分管领导亲自督办案件,阶段性听取汇报,指导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环节,从严把关,不断提高案件质量。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和制约机制,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接受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11.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不紧密,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的`有序衔接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切实强化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规范有序衔接的意见(试行》的文件要求,完善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重大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机制,规范各方职责权限,强化协作配合,推动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衔接顺畅。二是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执法调查工作理念,按照监察法“监察机关在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时,应当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的规定,促进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的证据适用的协调衔接,确保调查取得的证据符合刑事诉讼证据标准,有效提高办案质效。
(三)正规化建设方面
12.措施类、程序类文书使用不规范,标准不统一。
整改措施:一是端正工作态度,准确掌握措施类、程序类文书规范性要求,对上级机关新制定的文书标准要及时传达学习,掌握其适用情形、填写内容、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提升规范化水平。二是按照上级规范性工作要求,下发统一的程序类文书模板,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监督检查,规范使用。
13.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意识不强,安全预案针对性不强,“走读式”谈话风险评估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将执纪审查安全责任,细化分解到每一个执纪审查人员身上,责任到岗,安全到人,并将安全工作覆盖到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取证、审理谈话、处分决定执行等各个环节,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作用,确保执纪审查调查安全责任落实到位。二是牢固树立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理念,紧密结合每一个案件实际,制定全面的安全预案,增强应对复杂突发局面的能力。三是严守“走读式”谈话工作安全底线,进行细致谈话风险评估,做到“六必知”,谈话结束后做好“手递手”交接工作,确保谈话对象安全交接、思想状况和安全注意事项交接、安全责任交接到位。四是认真落实保密纪律。在案件办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和保密制度,不跑风漏气、不道听途说、不过问案情。
14.没有建立涉案财物信息管理系统;承办部门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后,未按照规定时限上交涉案财物保管部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涉案财物的处置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案件承办部门、案件监督管理室、财物部门分工协作机制,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做好涉案财物移交、保管、处置工作,按照规定时限,履行涉案财物等物品交接手续,确保涉案财物依规依纪依法、及时有效追缴、做到“案结款清、案结物清”。二是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查扣、扣押、封存、没收、追缴等事项全程监督,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做好涉案财物管理台账,确保涉案财物管理来源清晰、去向明了,数据准确。
下一步,我委将“三化”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统筹部署,严格按照自查自纠梳理的“三化”建设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部门,责任领导,把握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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