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安全自检自查报告

时间:2024-09-05 07:54:23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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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安全自检自查报告范文

  我们眼下的社会,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你知道怎样写报告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建筑工地安全自检自查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筑工地安全自检自查报告范文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要求,我国会继续加大力度实施节能减排战略,这为建筑节能工程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也同样提出更高的要求。由于我国建筑节能工程起步晚,建筑从业人员的节能意识淡薄、理念滞后,对节能工程重要环节认识欠缺,势必也会在实施中无法完全实现建筑节能要求的效果。监理工程师有责任在建筑节能监理工作中发挥相应的作用。本文通过笔者在本地区工程监理实施中的相关经验,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1掌握建筑节能的监理依据

  要在建筑节能工程实施过程中做好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应熟悉掌握建筑节能的监理依据。广东省属于夏热冬暖地区,监理工程师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DBJ15-50-2006)、《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建质(2006)192号)、《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监督工作导则》(建质(2008)19号)、《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15-65-2009)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文件作为监理工作开展的依据,确立实现建筑节能效果是根本、以过程控制为主导、现场检验为辅助的工作方法,全过程控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积极推进和保证建筑节能目标的实现。

  2建立建筑节能的监理工作体系

  节能监理的工作体系大致可分为准备阶段、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验收三部分工作内容。

  2.1施工前期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

  (1)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施工图节能设计审图意见、备案表及相关节能设计专篇文件;

  (2)项目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针对工程的特点制定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单位在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时,应编写的具体内容包括质量控制点、质量要求、验收程序以及建筑节能工程专业旁站监理方案;

  (3)工程项目施工前,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工程设计技术交底会和图纸会审,监理人员要充分了解节能设计的意图、标准和要求;提出疑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形成会审纪要,经参会各方签字认可后执行;

  (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5)督促承包单位对施工图节能设计要求在工地显眼位置进行公示,并对从事建筑节能施工作业的专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及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6)对涉及建筑节能效果的设计变更应按施工图审查程序重新报审,监理单位应进行确认;

  (7)会同建设、设计及承包等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对建筑节能示范样板进行确认并做好记录。

  2.2施工过程的监理工作内容

  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的施工、计量等设备的技术状况,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相关工序的施工或安装记录。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节能构造施工、构件安装、设备安装及系统调试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核查施工质量,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符合设计要求时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对建筑节能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

  (1)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对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型号、性能进行核对,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对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用型式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的出入境商品检验记录、进场验收记录及见证取样送检复试报告的有效性予以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监理工程师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验收进行检验签认;并按要求对需做复检的材料和设备做好见证取样。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把关,杜绝承包单位使用国家和省建设主管部门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材料和设备。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撤离现场,并做记录。

  (2)墙体节能工程。检查基层表面空鼓、开裂、松动、风化及平整度及妨碍粘结的附着物的处理情况;保温隔热层施工应根据相关规范规定,重点对厚度尺寸、牢固、开裂、渗漏、耐久性及耐火性能等进行检查;检查雨水管卡具、女儿墙、分隔缝、变形缝、挑梁、连梁、壁柱、空调板、空调管洞及门窗洞口等易产生热桥部位保温措施;对施工产生的墙体缺陷(如穿墙套管、脚手眼和孔洞等)要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处理;检查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容易碰撞的阳角及门窗洞口转角处等特殊部位的保温层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

  (3)幕墙节能工程。检查幕墙周边与墙体接缝的密封处理;检查检测幕墙工程的气密性能;检查镀(贴)膜玻璃安装方向、位置及密封条的保温密封处理;检查遮阳设施的安装。

  (4)门窗节能工程。检查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外门窗框与副框之间的间隙处理;检查外门窗遮阳设施的安装;检查天窗安装位置、坡度及密封节能措施;检查门窗扇密封条的安装、镶嵌及接头处理;检查门窗镀(贴)膜玻璃的安装方向及中空玻璃均压管密封及中空玻璃露点复检情况。

  (5)屋面节能工程。做好对屋面保温、隔热层铺设质量、厚度控制;检查屋面保温、隔热层的平整度、坡向、细部的保温隔热措施;检查种植屋面的构造做法、植物种类、种植密度、覆盖面积、种植存活率是否符合设计即有关标准要求。

  (6)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的送、排风系统、空调风系统及空调水系统的安装应检查以下内容:各系统的制式及其安装;各种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安装;水系统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装置安装及调试的情况;空调系统分栋、分户、分室(区)冷及热计量设备安装;风管的制作与安装应检查以下内容:风管严密性及风管系统的严密性检测;风管与部件、风管与土建风道及风管间的连接;需要绝热的风管与金属支架的接触处、复合风管及需要绝热的非金属风管的连接和加固等处的冷桥处理;各种空调机组的安装、与风管连接的情况及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各功能段之间连接检测;风机盘管机组的选型及安装和调试的情况;空调与通风系统中风机的选型及安装;带热回收功能的双向换气装置和集中排风系统中的排风热回收装置选型及安装;空调机组回水管上的电动两通调节阀、风机盘管机组回水管上的电动两通(调节)阀、空调冷热水系统中的水力平衡装置、冷(热)量计量装置等自控阀门与仪表的选型及安装;风管和空调水系统管道隔热层、防潮层选材;空调水系统的冷热水管道及配件与支、吊架之间绝热衬垫安装和冷桥隔断的措施;通风与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后的通风机和空调机组等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及通风空调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和调试检测。

  (7)空调与通风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检查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设备和辅助设备及其管网系统的安装;检查空调冷热源水系统管道及配件绝热层和防潮层的施工情况;检查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管网系统安装完毕后的系统试运转及调试情况。

  (8)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检查住宅公共部分和公共建筑的照明的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和节能控制装置安装;检查水泵、风机等设备的节能装置安装;对低压配电系统及照明系统进行检测。

  (9)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检查监测与自动控制系统的安装、调试和联动情况;检查监测和自动控制系统与空调、采暖、配电和照明等系统联动运行、监测情况。

  (10)施工过程中的检测和试验。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按相关规范规定进行了各项测试、试验;检查测试、试验的批次及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测试、试验的结果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3质量问题的处理

  (1)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2)监理检查时发现违反规范规程中“强制性条文”的、没有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不按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施工的、没有进行建筑节能专项备案的、建筑节能设计变更未进行复审和备案的、没有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的及没有做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示范样板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当下达工程暂停令,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制止无效的,应及时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3)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4)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2.4事后检查验收。对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筑节能工程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施工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工程分部质量验收报告,建筑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结果合格,通风与空调、照明系统检测资料等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报告等;检查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重点部位隐蔽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相关节能分部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子分部工程验收合格标准及合格依据。

  (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建筑节能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审查,对其存在的问题要督促承包单位整改完善;建筑节能工程监理资料也应及时整理归档,并要真实完整、分类有序;节能验收资料应独立组卷。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应有民用建筑节能工程验收专篇,明确详实地记述建筑节能实施情况及其工程质量检查内容,并对民用建筑节能工程实施情况和质量检查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有关建筑节能标准和验收规范规定做出明确结论。

  (4)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

  3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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