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15篇【集合】
在现在社会,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1
为进一步做好我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使我乡就业困难人员真正得到就业援助和帮助,根据井人社字[20xx]35号文件精神,我乡于20xx年3月21日至20xx年3月25日对全乡所有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岗位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乡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6名,其中民政政公益性岗位1名。计划生育公益性岗位1名。社会保障服务公益性岗位1名。保洁员2名。我乡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度。所有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制度。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我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二、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
由乡劳动保障所统一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情况并负责岗位设置、工作绩效考核。同时每季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背靠背”考核,确保公益性岗位有进步、有成绩、有社会效益。通过自查,我乡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乡里的各项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并无一例发资拖欠问题发生。
三、加强用人档案管理,合理分配人力:
我乡积极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深入各村对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等进行调查,对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查、考核、建档。
四、无因退休、死亡等原因产生的空岗不报而擅自安排其他人员上岗的'现象。
五、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坚持乡与各村双重管理制度。
各村对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乡劳动保障所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做到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依法使用和有效使用。
从此次自查情况来看,我乡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基本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2
截止目前,全市已累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近2万人,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生活起到了关键作用。
一、沧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总体情况
沧州市自20xx年以来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截止20xx年底,全市已累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万人,主要集中于园林绿化、交通协管、劳动保障协管、计生协管以及各单位保安、保洁等工作岗位上。截至20xx年一季度,全市公益性岗位在岗人5385 人,其中劳动保障协管员549人,社区其他工作协管员639人,交通协管员314人,保安、保洁、保绿岗位20xx人,其他公益岗位956人,企业吸纳人员614人。公益岗位上岗人员多为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低保家庭人员和长期失业者。“授人与鱼,不如授人与渔”,公益性岗位既避免了直接资金援助形成的依赖性,也提高了就业困难人员的劳动技能,增强了他们的就业能力。目前我市公益性岗位人员用自己的辛勤工作,不但使自身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时也为沧州的和谐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二、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情况
(一)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条件:
沧州市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全部为就业困难人员。根据沧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有关规定》(沧劳社字〔20xx〕52号),我市就业困难人员范围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城镇户籍的五类人员:一是大龄就业转失业人员(女40周岁、男50周岁);二是扶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人员;三是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四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五是零就业家庭中的一名女35岁以上、男40岁以上的人员。20xx年,根据我市实际,又进一步扩大了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范围,即:“4050人员取消就业转失业的限定,单亲扶养未成年子女,放宽到扶养已成年但仍在读大学生的家庭。就业困难人员是公益性岗位上岗的必备条件。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按政策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目前沧州市规定的岗位补贴为三种:一是社区协管岗位,岗位补贴每人每月800元;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后勤公益性岗位,为每人每月500元;三是一般用人单位(企业)安置的公益性岗位,为每人每月100元。社保补贴按全省社平工资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四项(县级岗位补贴为100-500元,社保补贴缴纳一项或四项,根据就业资金情况确定)。除社区协管人员外,岗位补贴均用于补贴用人单位,不属于个人工资,用人单位对所安排公益岗人员发放的工资,需不低于上年度最低工资水平。20xx年至20xx年,沧州市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支出分别占全部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的58.9%、64.5% 、55.3%。
(三)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
沧州市自20xx年以来,制定下发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了公益性岗位的范围、开发与管理、协议期限以及两项补贴的拨付程序等内容。凡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需经就业行政部门审批,所有招聘工作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由就业服务部门负责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招聘工作,对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审核拨付公益性岗位的两项补贴。
三、公益性岗位退出机制的建立情况:
虽然国家和省政府明确规定,公益性岗位除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以延长到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但由于种种原因,在20xx年前,沧州市公益性岗位没有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公益性岗位只进不出,第一批公益性岗位已在岗6年时间,仅市直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就已达4787人,全年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达到5500万元,就业专项资金已无力承担,更无法开发新的公益性岗位安置新产生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岗人员不能按时发放工资,符合条件但无法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的人员也非常不满。在这样的情况下,沧州市人社局通过反复调查摸底,广泛征求用人单位意见、就业困难人员意见以及各职能部门的意见,研究起草了《沧州市公益性岗位协议期满人员的分流方案》,对三年协议期满人员分三种类型制定了享受十种不同扶持政策,《分流方案》经市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通过后,市人社局又立即研究制定了更加具体的《分流人员失业保险救济金领取办法》、《分流人员养老保险接续办法》、分流人员的手续办理流程以及《就业援助政策明白卡》,同时动员各级就业服务部门准备了充足的就业岗位,只要分流人员有上岗要求,即可及时为其提供就业岗位。分流工作从20xx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经过沧州人社部门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充足的岗位安排,妥善处理了部分在岗人员不理解政策、前往市委、市政府上访的事件,沧州市公益性岗位的退出机制正式建立。20xx年,全市共有2800多人离开公益性岗位,节省就业资金3000万元,保障性支出的减少,使我们有充足的资金大力开展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小额贷款贴息等促进性的就业工作。
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公益性岗位是所有就业扶持政策中优惠力度最大的一项政策,大量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重新就业,不但保障了其家庭的基本生活,对全市社会稳定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与此同时,公益性岗位又是就业资金支出量最大的一项政策,由于资金限制,在大批量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同时,又因为资金总量有限,无法深入落实其他促进创业、就业的扶持政策。而在沧州市全面落实公益性岗位三年协议期满的退出政策后,又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公益性岗位供给无法满足需求。由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性岗位和一般用人单位列入公益性岗位后,可为各单位节省大量资金,因此深受各单位的欢迎。目前沧州市的各单位都积极申请公益性岗位,但由于资金的限制,人社部门不能全部承担,因此不能满足各单位的用人需求。
(二)对公益性岗位难以管理。目前沧州市公益性岗位实行的是“谁用人、谁管理”的管理模式,由就业服务部门定期抽查。但由于就业部门承担的就业任务繁多,人员编制有限,如果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联合骗取就业资金,将难以查出。而且由于目前公益性岗位统一规定,无论工作成绩优劣,三年到期分流,且用人单位对招用人员存在管理不严现象,而上岗人员也大多年龄偏大,工作能力偏弱,且存有倦怠投机心理,上岗后不遵守用人单位的工作制度,工作质量不高。
(三)社区劳动保障协管人员三年期限,影响了社区就业服务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了建立公益性岗位能上能下的“退出机制”,在20xx年制定公益性岗位分流方案时,为保证公平起见,采用了“一刀切”的办法,所有公益性岗位全部三年到期。但是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岗位具有一定的连续性,需要熟悉劳动、保障政策,还需要熟悉社区居民家庭情况,三年时间刚刚熟悉工作,又马上到期,影响了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工伤保险有一定困难。沧州市的公益性岗位是由派遣公司统一为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所以工伤保险认定的责任部门是“公益性岗位派遣公司”,因此,虽然人社部门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专门协议,注明出现工伤由人社部门协助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但是一旦出现需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时,用人单位如以“非工伤保险缴费方”为由拒绝承担费用,人社部门也缺乏强制执行措施。而人社部门的就业专项资金中没有此项资金支出的'出处,因而无法保证工伤人员的补偿要求。
从整体上看,公益性岗位的确是深受广大就业困难人员和用人单位拥护的一项就业扶持政策,也是就业部门进行托底安置困难人员的主要抓手,今后还应大力开展,针对开发管理公益性岗位,沧州市总结出如下四点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的范围,明确:只有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涉及社区居民公共利益的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务岗位才为公益性岗位。对其他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只给予社保补贴,不再给予岗位补贴。
(二)将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岗位定为特殊公益性岗位,招聘高素质人员,不受三年协议的限制,这样可保障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连续性,提高服务质量。不能全部按三年的规定一刀切。
(三)进一步加大对公益性岗位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由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成检查小组,对用人单位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及管理情况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的检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组织不定期检查。对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情况、工作情况以及用人单位的考勤考核、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发放等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不上班吃空饷等违规情况给予撤销岗位、追回补贴等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用人单位警告或撤销开发资格等处罚。
(四)在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科目中加列工伤保险补偿费用,用于承担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对工伤人员的伤残、就业补助费用,以维护就业困难人员的切身利益。
(五)对于已建立公益性岗位的退出机制的地市,由于就业资金保障性支出减少,便造成了就业资金支出总量上的减少,因此,建议加大对已建立公益性岗位的退出机制的地市,其就业促进性资金支出的扶持力度。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3
根据某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某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20xx〕254号)文件要求,对某某某机关内公益性岗位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某某某公益性岗位人员共8名,6女2男,其中1人从事后勤工作,1人从事体育彩票出售工作、3人从事保洁工作,1名从事体育场管理工作,2名从事乒乓球协会相关工作。
二、针对检查内容开展情况
坚持“谁用人、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统一掌握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基本情况。严格用人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基本权益。
1、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相关要求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局机关公益性人员中有4名是失业人员,1名特困户,1名低保户,安置台账资料基本齐全,不存在违规安置情况。
2、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局机关干部职工考勤制度进行管理,未发生人岗分离、人岗不匹配、随意调换(调离)岗位的`现象。更不存在空岗、替岗、冒领岗位补贴现象。
3、按照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某某某的实际,明确了公益性岗位管理的各项制度,对在岗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并制定本单位公益性岗位的考核奖惩办法。
4、每月按时发放岗位补贴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未随意减扣、随意调整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的工资等现象。
5、针对自愿放弃本职位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经党委会议研究,领导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空缺的岗位以书面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补录。
三、存在的问题
我局机关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充分认识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在各自的岗位上辛勤工作,任劳任怨,得到单位领导很好的评价。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是有些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普遍文化水平偏低、技能单一,对相关政策和规定理解不到位,年龄偏大的一些公益性岗位人员不能胜任保洁以外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意见和建议
加强公益岗位上岗人员培训。一方面要通过培训提高公益岗位上岗人员从业技能,适应岗位需求。另一方面,要加强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教育,以适应公益岗位要求。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4
为认真贯彻落实《赫章县人力资源局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专项检查及调整补贴的通知》(赫人社联字【20xx】29号)的安排与要求,赫章县生态畜牧业发展中心(以下称单位)公益性岗位及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汇总如下:
1、单位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本单位申请公益性岗位人员10名。其中:男8名,女2名,聘为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
2、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由单位办公室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情况,办公室负责岗位设置、考勤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然后统一报财务股。通过近期单位检查,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单位的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
3.单位建立“一人一档”,加强用人档案管理。即: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聘用或解聘文件等建立相应的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
4.单位办公室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认真考核,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出勤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等坚持每日工作检查并作出准确的考核,确保公益性岗位有进步、有成绩、有社会效益。
5.经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核查,确保本单位不存在公益性岗位挂名吃空饷、随意换人、顶岗替岗、一人多岗(村干部、其他从业人员等兼任)等现象。
6.经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核查,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已按月足额发放,养老保险是已每半年交一次。
单位:
20xx年7月14日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5
沧源县班老乡九年一贯制中心校 公益性岗位管理使用情况自检自查报告 自聘用公益性岗位以来,我校认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公益性岗位进行管理。本学期,我校认真按照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临人社发2015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我校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条件情况、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和纪律情况、公益性岗位人员情况、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情况、公益性岗位空岗情况等方面,做到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尽早落实、严格要求,确保公益性岗位管理使用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得到落实,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条件。
我校严格按照《云南省就业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的`规定,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条件符合要求,人人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严格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和纪律。
我校在出勤和纪律方面,要求公益性岗位人员和其余教职工一样,必须遵循学校各项出勤和纪律方面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劳动纪律。我校公益性岗位人员都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工作,无异常情况。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符合相关规定。
我校公益性岗位人员符合相关规定,坚持“一人一岗”的原则,无虚报岗位、冒名顶岗和冒名领资金现象。
四、按时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
我校按时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工资水平没有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现象,为上岗人员按规定办理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我替换现象。
五、公益性岗位人员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我校严格按照《云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益性岗位人员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无违规现象。
六、公益性岗位空岗情况。
我校无空岗情况。
至今为止,在各级领导及我校的共同努力下,公益性岗位管理使用步入正轨,符合上级要求,全体公益性岗位人员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都爱岗敬业,努力工作,学校秩序井然。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6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资金的管理,规范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就业援助政策和资金真正得以落实,根据《xxx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x就发[20xx]17号)文件精神,我镇于20xx年6月20日至20xx年6月26日组织专人对公益性岗位的申报、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基本情况
xxx镇现有公益性岗位2岗,从事公益性岗位人员20名。其中劳动保障协理员16人,巡逻队员4人。公益性岗位人员都严格履行了自己的工作职责。无履职不到位的现象发生。
二、严格考勤制度
xxx镇严格按照制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管理,坚持每日签到考勤制度,所有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通过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出勤等情况的自查,xxx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xxx镇就业和社会报账服务中心统一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情况,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岗位设置和考核。通过本次自查,xxx镇未发现任何冒名顶替、补贴对象不再岗位等弄虚作假骗取公益性岗位专项补贴的现象。
三、坚持专款专用,发挥专项经费的.最大效益
xxx镇严格按照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标准将补贴资金如实发放到公益性岗位人员手中,切实保障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利益,维护了公益性岗位专项补贴资金的安全。
从此次自查情况来看,xxx镇公益性岗位上岗使用情况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公益性岗位专项补贴资金使用正常,今后,xxx镇将不断努力探索,扎实工作,切实将这项惠及民生,造福困难群体的民生工程做实做好。
xxx镇人民政府
二〇xx年xx月xx日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7
关于对公益性岗位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的报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通知》精神以及《xx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我镇按照县制定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对使用的公益性岗位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 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我镇劳动保障协管员共有xx人,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均为非农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类别有xx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长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等,这些人员都是经过县就业办认定并持有相关证件的'人员。
目前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实行一年一聘,每年按时签订《xx县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签订的《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均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办公室备案。
二、 公益性岗位管理情况:
按工作性质、工作区域不同,我镇对办公室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目标任务量化责任制;以完成工作任务为考核依据,对工作情况实行周报制,工作人员有事实行请假手续制度。
由于劳动保障工作任务重,针对劳动协管员,每年年初镇劳保所根据县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与各村劳动协管员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工作成绩纳入年终考核,并作为续聘条件。
通过自查,目前我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基本按时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岗、出勤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三、 自查中的情况:
个别协管员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嫌工资待遇偏低,有部分协管员从事其他职业。
四、 建议:
针对劳动协管员来说,由于工作任务繁重,报酬较低,加之工资有时不能按时拨款到位,导致个别人员思想不稳定,对开展工作有一定的影响,在目前这种状况下,如果解聘了该岗位人员,但乡镇劳保所又不能另聘,必然造成岗位空缺从而影响整个村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基于这种情况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能否让聘用单位自行择优录用,以利于乡镇劳保所各项目标任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8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工作,规范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确保各项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和资金真正得以落实,使就业困难人员真正得到就业援助和帮助。根据县劳动服务局《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宁劳服发〔20xx〕11号)文件精神,我校于20xx年4月3日至20xx年4月15日对校公益性岗位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加强了公益性人员的管理工作。
依据上级管理要求,我们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规范建立了台账,熟悉人员基本信息,并与从业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制定了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和岗位责任制。
二、严格过程管理,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我校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共计20名,我们注重过程管理,坚持做到一人一岗,没有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现象,并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合同期内,无任何人脱岗。
三、按时划拨工资,坚持专款专用。
我校按时划拨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工资,依据县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如数发放到公益性岗位人员手中,无虚报冒领、骗取岗位的问题,坚持做到专款专用。
四、按照县劳动服务局相关规定要求,及时上报了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考勤表。
并制作了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公示牌在行政楼大厅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从此次自查情况来看,我校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从业人员能够按时上岗,且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xxx
20xx年xx月xx日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9
为仔细实行《赫章县人力资源局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专项检查及调整补贴的通知》(赫人社联字29号)的支配与要求,赫章县生态畜牧业发展中心(以下称单位)公益性岗位及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汇总如下:
1、单位公益性岗位基本状况:本单位申请公益性岗位人员10名。其中:男8名,女2名,聘为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
2、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由单位办公室驾驭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状况,办公室负责岗位设置、考勤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然后统一报财务股。通过近期单位检查,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单位的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相互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
3、单位建立“一人一档”,加强用人档案管理。即: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聘用或解聘文件等建立相应的'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
4、单位办公室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仔细考核,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出勤状况、完成工作任务状况等坚持每日工作检查并作出精确的考核,确保公益性岗位有进步、有成果、有社会效益。
5、经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仔细核查,确保本单位不存在公益性岗位挂名吃空饷、随意换人、顶岗替岗、一人多岗(村干部、其他从业人员等兼任)等现象。
6、经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仔细核查,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已按月足额发放,养老保险是已每半年交一次。
单位:
20xx年7月14日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10
进一步做好我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使我乡就业困难人员真正得到就业救济和帮助,我乡对全乡全部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岗位运用状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乡公益性岗位基本状况:
我乡现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5名,劳动保障协理员1名,建档立卡贫困户4名。通过在岗、出勤状况自查,发觉无不到岗状况。
二、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
由乡劳动保障所统一驾驭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状况并负责岗位设置、工作绩效考核。同时每季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背靠背”考核,确保公益性岗位有进步、有成果、有社会效益。通过自查,我乡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乡里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我乡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每季度实行“张榜公布、打卡发放、干脆到人”的原则发放,无一例发资拖欠问题发生。
三、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状况:
按工作性质、工作区域不同,我乡对办公室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目标任务量化责任制;我乡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全部人员有事必需办理请假手续制度。通过在岗、出勤状况自查,我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状况均符合岗位要求,工作考核纳入年终考核,并作为续聘条件。
四、我乡的自查状况:
我乡主动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究竟子清,心中有数,对公益性岗位运用状况进行具体登记、检查、考核、建档。
岗位运用方面严格遵守县就业局的`公益性岗位管理运用,今年5月对3年期满人员就业困难高校生姜游刚好予以清退;与就业困难人员李琼芳接着签订用工协议。通过自查,我乡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乡里的各项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相互借用、换岗、脱岗、骗取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
从今次自查状况来看,我乡公益性岗位运用状况基本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仔细、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xxx县xxx乡人民乡府
20xx年10月7日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11
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效益,根据《吉林市开展公益性岗位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吉市人社联字25号),我社区对辖区内公益性岗位及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先将检查结果汇总如下:
一、新星社区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新星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117名,其中950元岗位18人,640元岗位31人,320元岗位68人,分别安排至社区日常工作、岗亭执法、楼道清扫等工作岗位,按工作性质、区域不同,我社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对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采用每日社区考勤每月街道签到制度,所有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制度。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我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二、公益性岗位管理及措施:
(一)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由街道办统一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情况,社区负责岗位设置、工作绩效考核,然后统一报街道办事处,同时由街道每季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认证考核,确保公益性岗位有进步、有成绩、有社会效益。通过近期我社区检查,社区内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各工作单位的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
(二)加强用人档案管理,合理分配人力:我社区积极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数,在此
基础上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等调查,对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查、考核、建档。
(三)加强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对社区各个部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坚持每日工作检查,社区工作的公益岗位人员每日上岗为居民服务,许多岗位人员,如医保协理员,社区调解员等,都兢兢业业,受到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岗亭执法岗位每日抽查出勤情况,岗位人员都能按时按班上岗,保证了社区的保卫安全工作;楼道清扫岗位每天检查,现场办公,发现清扫不及时不彻底的现场通知及时清扫,做到人尽其用,保证公益岗位人员不空岗,并能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
(四)加强培训,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上岗初期,针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同的特点,我们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责任、自身素质和劳动技能,同时结合公益性岗位的实际,有针对性的对上岗人员进行职业技能、社会公德和责任意识的培训和教育,并针对所从事的岗位进行中长期业务知识与相关知识的培训,切实加强了公益性岗位日常工作的'考核和管理,这些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充分认识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在各自的岗位上辛勤工作,任劳任怨,得到上级部门及社区居民很好的评价,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辛勤的汗水为经开区建设添彩助力,4月份,为美化社区居住环境,在社区的牵头和领导下,组织公益岗位人员连续3天对小区的卫生展开集中清理,各个公益岗位人员都积极参与,辛勤劳动,使社区环境焕然一新,社区居民生活环境在他们的手中发生着变化。
三、公益性岗位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几年来在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有个别人岗分离、发工资不上岗,对这些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做法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总之,通过几年来的不断努力,我社区在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也摸索出了一些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工作奠定了基础。
从这次检查情况来看,我社区的公益性岗位情况基本良好,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今后我社区将不断努力探索,扎实工作,切实将这项惠及民生,造福困难群体的民生工程做实做好。
xxx新星社区
20xx年5月18日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9
为认真贯彻落实《赫章县人力资源局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专项检查及调整补贴的通知》(赫人社联字29号)的安排与要求,赫章县生态畜牧业发展中心(以下称单位)公益性岗位及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汇总如下:
1、单位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本单位申请公益性岗位人员10名。其中:男8名,女2名,聘为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
2、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由单位办公室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情况,办公室负责岗位设置、考勤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然后统一报财务股。通过近期单位检查,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单位的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
3.单位建立“一人一档”,加强用人档案管理。即: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聘用或解聘文件等建立相应的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
4.单位办公室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认真考核,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出勤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等坚持每日工作检查并作出准确的考核,确保公益性岗位有进步、有成绩、有社会效益。
5.经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核查,确保本单位不存在公益性岗位挂名吃空饷、随意换人、顶岗替岗、一人多岗(村干部、其他从业人员等兼任)等现象。
6.经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核查,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已按月足额发放,养老保险是已每半年交一次。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12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局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效益,依据xxx市x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运用状况自查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局对本单位公益性岗位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基本状况:
我局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1名,公益性岗位设置合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工作权限明确,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制定了管理制度;有事必需办理请假手续制度。通过在岗、出勤状况自查,我局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状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二、坚持“因岗设人、一岗一人”原则:
通过自查,我局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的工作在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工作范畴之内,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相互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我局按规定与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给安置人员不低于我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按时为安置人员购买社会保险。
三、加强用人档案管理,合理安排人力:
我局主动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究竟子清,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对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等运用状况进行具体登记、检查、考核、建档。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上岗及变动状况刚好向区就业局照实上报。
四、无因退休、死亡等缘由产生的空岗不报而擅自支配其他人员上岗的现象。
从今次自查状况来看,我局公益性岗位运用状况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仔细、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13
进一步做好我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使我乡就业困难人员真正得到就业援助和帮助,我乡对全乡所有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岗位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乡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我乡现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5名,劳动保障协理员1名,建档立卡贫困户4名。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发现无不到岗情况。
二、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
由乡劳动保障所统一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情况并负责岗位设置、工作绩效考核。同时每季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背靠背”考核,确保公益性岗位有进步、有成绩、有社会效益。通过自查,我乡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乡里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我乡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每季度实行“张榜公布、打卡发放、直接到人”的`原则发放,无一例发资拖欠问题发生。
三、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情况:
按工作性质、工作区域不同,我乡对办公室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目标任务量化责任制;我乡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度;所有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制度。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我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工作考核纳入年终考核,并作为续聘条件。
四、我乡的自查情况:
我乡积极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数,对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查、考核、建档。
岗位使用方面严格遵守县就业局的公益性岗位管理使用,今年5月对3年期满人员就业困难大学生姜游及时予以清退;与就业困难人员李琼芳继续签订用工协议。
通过自查,我乡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乡里的各项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骗取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
从此次自查情况来看,我乡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基本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xxx县xxx乡人民乡府
20xx年10月7日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14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社区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效益,根据《吉林市开展公益性岗位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吉市人社联字20xx25号),我社区对辖区内公益性岗位及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先将检查结果汇总如下:
新星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117名,其中950元岗位18人,640元岗位31人,320元岗位68人,分别安排至社区日常工作、岗亭执法、楼道清扫等工作岗位,按工作性质、区域不同,我社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对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采用每日社区考勤每月街道签到制度,所有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制度。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我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一、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
由街道办统一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情况,社区负责岗位设置、工作绩效考核,然后统一报街道办事处,同时由街道每季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认证考核,确保公益性岗位有进步、有成绩、有社会效益。通过近期我社区检查,社区内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各工作单位的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
二、加强用人档案管理,合理分配人力:
我社区积极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等调查,对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查、考核、建档。
三、加强管理,加大检查力度:
对社区各个部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坚持每日工作检查,社区工作的公益岗位人员每日上岗为居民服务,许多岗位人员,如医保协理员,社区调解员等,都兢兢业业,受到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岗亭执法岗位每日抽查出勤情况,岗位人员都能按时按班上岗,保证了社区的保卫安全工作;楼道清扫岗位每天检查,现场办公,发现清扫不及时不彻底的现场通知及时清扫,做到人尽其用,保证公益岗位人员不空岗,并能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
四、加强培训,积极参与社区建设:
上岗初期,针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同的特点,我们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责任、自身素质和劳动技能,同时结合公益性岗位的实际,有针对性的`对上岗人员进行职业技能、社会公德和责任意识的培训和教育,并针对所从事的岗位进行中长期业务知识与相关知识的培训,切实加强了公益性岗位日常工作的考核和管理,这些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充分认识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在各自的岗位上辛勤工作,任劳任怨,得到上级部门及社区居民很好的评价,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辛勤的汗水为经开区建设添彩助力,4月份,为美化社区居住环境,在社区的牵头和领导下,组织公益岗位人员连续3天对小区的卫生展开集中清理,各个公益岗位人员都积极参与,辛勤劳动,使社区环境焕然一新,社区居民生活环境在他们的手中发生着变化。
几年来在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有个别人岗分离、发工资不上岗,对这些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做法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总之,通过几年来的不断努力,我社区在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也摸索出了一些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工作奠定了基础。
从这次检查情况来看,我社区的公益性岗位情况基本良好,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今后我社区将不断努力探索,扎实工作,切实将这项惠及民生,造福困难群体的民生工程做实做好。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15
截止目前,全市已累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近2万人,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生活起到了关键作用。
一、沧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总体状况
沧州市自20xx年以来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截止20xx年底,全市已累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万人,主要集中于园林绿化、交通协管、劳动保障协管、计生协管以及各单位保安、保洁等工作岗位上。截至20xx年一季度,全市公益性岗位在岗人5385人,其中劳动保障协管员549人,社区其他工作协管员639人,交通协管员314人,保安、保洁、保绿岗位20xx人,其他公益岗位956人,企业吸纳人员614人。公益岗位上岗人员多为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低保家庭人员和长期失业者。“授人与鱼,不如授人与渔”,公益性岗位既避开了干脆资金救济形成的依靠性,也提高了就业困难人员的劳动技能,增加了他们的就业实力。目前我市公益性岗位人员用自己的辛勤工作,不但使自身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时也为沧州的和谐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二、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状况
(一)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条件:
沧州市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全部为就业困难人员。依据沧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有关规定》(沧劳社字〔20xx〕52号),我市就业困难人员范围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实力的城镇户籍的五类人员:一是大龄就业转失业人员(女40周岁、男50周岁);二是扶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人员;三是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四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五是零就业家庭中的一名女35岁以上、男40岁以上的人员。20xx年,依据我市实际,又进一步扩大了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范围,即:“4050人员取消就业转失业的限定,单亲扶养未成年子女,放宽到扶养已成年但仍在读高校生的家庭。就业困难人员是公益性岗位上岗的必备条件。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按政策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目前沧州市规定的岗位补贴为三种:一是社区协管岗位,岗位补贴每人每月800元;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后勤公益性岗位,为每人每月500元;三是一般用人单位(企业)安置的公益性岗位,为每人每月100元。社保补贴按全省社平工资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四项(县级岗位补贴为100-500元,社保补贴缴纳一项或四项,依据就业资金状况确定)。除社区协管人员外,岗位补贴均用于补贴用人单位,不属于个人工资,用人单位对所支配公益岗人员发放的工资,需不低于上年度最低工资水平。20xx年至20xx年,沧州市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支出分别占全部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的58.9%、64.5% 、55.3%。
(三)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
沧州市自20xx年以来,制定下发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了公益性岗位的范围、开发与管理、协议期限以及两项补贴的拨付程序等内容。凡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需经就业行政部门审批,全部聘请工作实行“面对社会,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开聘请。由就业服务部门负责发布聘请信息,组织聘请工作,对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审核拨付公益性岗位的两项补贴。
三、公益性岗位退出机制的建立状况:
虽然国家和省政府明确规定,公益性岗位除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以延长到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但由于种种缘由,在20xx年前,沧州市公益性岗位没有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公益性岗位只进不出,第一批公益性岗位已在岗6年时间,仅市直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就已达4787人,全年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达到5500万元,就业专项资金已无力担当,更无法开发新的公益性岗位安置新产生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岗人员不能按时发放工资,符合条件但无法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的人员也特别不满。在这样的状况下,沧州市人社局通过反复调查摸底,广泛征求用人单位看法、就业困难人员看法以及各职能部门的看法,探讨起草了《沧州市公益性岗位协议期满人员的分流方案》,对三年协议期满人员分三种类型制定了享受十种不同扶持政策,《分流方案》经市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通过后,市人社局又马上探讨制定了更加详细的《分流人员失业保险救济金领取方法》、《分流人员养老保险接续方法》、分流人员的手续办理流程以及《就业救济政策明白卡》,同时动员各级就业服务部门打算了足够的就业岗位,只要分流人员有上岗要求,即可刚好为其供应就业岗位。分流工作从20xx年5月1日起起先执行,经过沧州人社部门深化细致的思想工作和足够的岗位支配,妥当处理了部分在岗人员不理解政策、前往市委、市政府上访的事务,沧州市公益性岗位的退出机制正式建立。20xx年,全市共有2800多人离开公益性岗位,节约就业资金3000万元,保障性支出的削减,使我们有足够的资金大力开展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小额贷款贴息等促进性的就业工作。
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公益性岗位是全部就业扶持政策中实惠力度最大的一项政策,大量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重新就业,不但保障了其家庭的基本生活,对全市社会稳定也起到了主动的促进作用。但与此同时,公益性岗位又是就业资金支出量最大的一项政策,由于资金限制,在大批量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同时,又因为资金总量有限,无法深化落实其他促进创业、就业的扶持政策。而在沧州市全面落实公益性岗位三年协议期满的退出政策后,又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公益性岗位供应无法满意需求。由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性岗位和一般用人单位列入公益性岗位后,可为各单位节约大量资金,因此深受各单位的欢迎。目前沧州市的各单位都主动申请公益性岗位,但由于资金的限制,人社部门不能全部担当,因此不能满意各单位的用人需求。
(二)对公益性岗位难以管理。目前沧州市公益性岗位实行的是“谁用人、谁管理”的管理模式,由就业服务部门定期抽查。但由于就业部门担当的就业任务繁多,人员编制有限,假如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联合骗取就业资金,将难以查出。而且由于目前公益性岗位统一规定,无论工作成果优劣,三年到期分流,且用人单位对招用人员存在管理不严现象,而上岗人员也大多年龄偏大,工作实力偏弱,且存有倦怠投机心理,上岗后不遵守用人单位的工作制度,工作质量不高。
(三)社区劳动保障协管人员三年期限,影响了社区就业服务管理工作的深化开展。为了建立公益性岗位能上能下的“退出机制”,在20xx年制定公益性岗位分流方案时,为保证公允起见,采纳了“一刀切”的方法,全部公益性岗位全部三年到期。但是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岗位具有肯定的连续性,须要熟识劳动、保障政策,还须要熟识社区居民家庭状况,三年时间刚刚熟识工作,又立刻到期,影响了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的深化开展。
(四)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工伤保险有肯定困难。沧州市的公益性岗位是由派遣公司统一为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所以工伤保险认定的责任部门是“公益性岗位派遣公司”,因此,虽然人社部门与用人单位签订了特地协议,注明出现工伤由人社部门帮助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但是一旦出现需由用人单位担当的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时,用人单位如以“非工伤保险缴费方”为由拒绝担当费用,人社部门也缺乏强制执行措施。而人社部门的就业专项资金中没有此项资金支出的出处,因而无法保证工伤人员的补偿要求。
从整体上看,公益性岗位的确是深受广阔就业困难人员和用人单位拥护的`一项就业扶持政策,也是就业部门进行托底安置困难人员的主要抓手,今后还应大力开展,针对开发管理公益性岗位,沧州市总结出如下四点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的范围,明确:只有为社会公众供应服务,涉及社区居民公共利益的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务岗位才为公益性岗位。对其他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只赐予社保补贴,不再赐予岗位补贴。
(二)将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岗位定为特别公益性岗位,聘请高素养人员,不受三年协议的限制,这样可保障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连续性,提高服务质量。不能全部按三年的规定一刀切。
(三)进一步加大对公益性岗位上岗状况的监督检查,由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成检查小组,对用人单位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及管理状况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的检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组织不定期检查。对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状况、工作状况以及用人单位的考勤考核、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发放等状况进行深化细致的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不上班吃空饷等违规状况赐予撤销岗位、追回补贴等惩罚。情节严峻的赐予用人单位警告或撤销开发资格等惩罚。
(四)在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科目中加列工伤保险补偿费用,用于担当由用人单位担当的对工伤人员的伤残、就业补助费用,以维护就业困难人员的切身利益。
(五)对于已建立公益性岗位的退出机制的地市,由于就业资金保障性支出削减,便造成了就业资金支出总量上的削减,因此,建议加大对已建立公益性岗位的退出机制的地市,其就业促进性资金支出的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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