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自查报告15篇(荐)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你知道怎样写报告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专项资金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1
一、基本情况
就业专项资金筹集及使用情况
XX年筹集就业专项资金1716万,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152万,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86万,上年结转178万元。今年已支出资金1676。16万,其中职业介绍补贴4。14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4。2万元,创业培训补贴68。12万元,社保补贴496。06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及担保费225万元,岗位补贴446。67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3。59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368。83万元,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2。17万元,充分就业社区奖励0。8万元,其他支出25。19万元。截止到目前滚存结余39。84万元。
二、主要工作特点及效果
1、加强领导,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秭归县领导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政府换届的同时,及时调整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调研就业创业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就业创业工作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当年的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就业和全民创业。自XX年以来,为了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更好地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将县就业办的日常管理工作归属到人社局机关直接管理,与县就业局的职能分立,主要履行综合、协调、监督、管理职能,县就业局具体经办就业服务相关业务。县就业办从资金计划、管理、流程等方面实行监督,县财政局从资金的流向及使用实行监管,从而实现了就业局申报、就业办审批、财政局复审的监管机制,强化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
2、完善制度,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程序
近几年来,秭归县在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基础上,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办法,规范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程序。一是每年初制定了就业专项资金收支计划,规定了补贴范围,确定了补贴规模,由人社局和财政局共同向县政府请示,经批准后执行,没有超越权限、违反规定、违反程序决定、干预或插手就业专项资金分配的现象。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关办法,XX年出台《秭归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帮扶暂行办法》(秭人社[XX]1号),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和帮扶政策作了相应规定;出台《秭归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秭政办发[XX]110号)和《秭归县公益性岗位及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秭人社发[XX]19号),规范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补贴的申报程序: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秭政办发[XX]80号),强化了小额担保贷款的管理工作。三是建立了就业专项资金审批公示制度。几年来,秭归县坚持就业专项资金按程序申报审批,在政府门户网和财政与编制网上进行两次公示,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性。
3、检查督办,保障就业专项资金安全
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是人社部门的职责,秭归县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资金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起到较好的'效果。一是认真开展了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清理清查工作,对XX年以来的32个单位开发的820个岗位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个别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整改。二是开展了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检查。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XX]19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没有用于基本建设、租赁、交通工具购置和部门或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三是把检查督办贯穿于各个项目申报审批之中。在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等活动中,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XX〕69号)的规定认真履行检查职能,杜绝了弄虚作假、欺诈、骗取、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套取就业补贴资金的行为。在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严格按照县政府招标投标的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在确定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时,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的统一规定严格条件,秭归县只确定了县就业培训中心和县职教中心两家公办职业培训机构,保障了定点培训机构的质量标准。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2
根据《关于开展内贸、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萍商务字【20xx】78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了20xx年度内贸、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活动。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xx年我局争取到位内贸、外经贸专项资金共计42.25万元。其中,内贸专项资金30.95万元,外经贸专项资金11.3万元。其资金分别是20xx年家电以旧换新配套工作经费20万元,20xx年家电下乡流通网络建设改造专项资金5.4万元,20xx年家政就业培训专项资金3万元,20xx年摩托下乡流通网络建设改造专项资金2万元,20xx年家电下乡配套工作经费0.5万元,20xx年中小企业国家市场开拓资金11.3万元。其中,家电、摩托下乡流通网络建设改造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家市场开拓资金由区财政直接拨付至企业,企业按照规定已开支,其余资金由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已开支。
二、主要做法
(一) 加强领导
为确保这次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区商务局内贸、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陈鸿局长担任组长,三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区商务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研究制定了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这次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工作重点,确保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开展自查
按照这次检查工作要求,我局及时向各股室下发检查工作通知,由分管领导负责督促各股室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组织自检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局办公室。
(三)现场检查
由组长牵头,各副组长具体负责各自分管线上专项资金现场检查工作,以对照支出账目、实地走访企业的形式进行了现场检查核实。
存在的不足
区财政暂时未将内贸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范畴,而我局无内贸工作经费,内贸工作经费只有从内贸专项资金及局其它经费中调摆支出。
今后的工作建议
我局将严格执行内贸、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用好管好各项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为全区的商务工作提供资金支持,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3
由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和省财政厅组成的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重点检查组于9月13—29日对我市习水、仁怀、凤冈、湄潭、绥阳、遵义、汇川等7个县(区、市)和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局20xx—20xx年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状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省检查组透过听汇报、查台账、看项目、访农户等方式,共计检查了53个部门、40多个项目,走访200多农户。省检查组认为,我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工作扎实、边整边改、查处有力、效果明显。但也存在“挤占挪用资金较为突出;滞留资金较为严重;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时有发生;少数地方和单位执行政策不到位;有些项目政府匹配不到位;部分项目和单位自查不认真,整改不落实;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和不足。
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市强农惠农资金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将省检查组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整改的重点,明确职责单位,作好原因分析、整改落实和职责追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到目前为止,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另有部分问题需继续加以督促跟踪。现将有关整改落实状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滞留资金量较大”问题
(一)仁怀市滞留资金6929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项目未完工、资金下达时间晚、竣工决算滞后和个别项目无法实施所致。
整改状况:仁怀市高度重视,正视存在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成立整改督查组,实行整改工作“三包”职责制(包整改单位、包整改质量、包整改落实),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抓整改落实,一是要求项目单位对在建工程加强项目管理,力争在20xx年底完成项目建设;二是对跨年度实施的项目,资金监管部门和各项目主管单位要作好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实施;三是对项目已实施但报帐不及时的单位,要对项目主管单位督查督办,要求审计部门加大审计力度,办理竣工决算审计,及时核销滞留款项;四是对涉及企业利益而无法落实的项目,采取与企业沟通,引进竞争机制,及时解决项目实施的问题。透过及时整改,仁怀市已兑付滞留资金2539万元。
(二)仁怀市水利局滞留资金3600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项目跨年度实施、审计力量不足、验收不及时、专业人员少和报帐不及时所致。
整改状况:仁怀市政府、水利局、审计局、财政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调度,加快工程施工力度,缩短年度施工工期,提高年度支付率,降低资金滞留量;二是加大审计力度,及时与市审计局衔接,将待审工程全部委托3家审计中介机构审计,市政府已落实相关审计费用,确保已送审的51个项目在11月15日前审计完成,预计支付工程款1300多万元,其余项目在12月10日完成审计,全部支付工程尾款;三是落实职责、严格奖惩,对未完工的工程,逐个清理部署,落实到人,限定工程竣工时间,实行倒排工期,采取超常手段,确保在建工程在10月20日前全面完工,11月25日前送审,12月15日前审计完毕,并支付全部工程尾款;四是加紧督促本级财政面上水利项目乡镇,要求在10月底完成相关资料报账。
(三)湄潭县滞留资金7630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工程进度慢、报帐不及时和部分项目实施条件不具备所致。
整改状况:9月8日,湄潭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佐明会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吉斌召集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单位负责人就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存在的六类问题如何进行整改做了具体明确。对工程进度缓慢,报账不及时,构成资金滞留问题,明确未开工的项目20xx年10月10前务必开工,12月20日前完工;已开工的项目20xx年11月30日前务必竣工、验收、决算;已完工的项目20xx年10月10日前务必送审、决算、报账。目前,所有的项目已经开工,已开工和已完工的逐步进行了报账。对因实施项目条件不具备构成的资金滞留问题,明确由县政府提出使用意见,报上级审批后执行。目前,该项工作正在逐步落实当中。透过自查自纠,边整边改,到今年8月31日止,湄潭县滞留资金由7630万元下降到1730万元,效果较好。
(四)市交通运输局滞留农村公路建设资金5879万元
问题原因:一是按每公里统筹1万元的桥梁建设资金2428万元涉及项目没有完工,资金未拨付;二是工程完工后县(区、市)没有及时上报竣工资料,根据工程管理要求,只能划拨工程进度85%--90%,余3450万元资金未拨出。
整改状况:按照工程管理要求及时拨付工程款。
二、关于“自查质量不高”问题
(一)遵义县枫香镇、三合镇自查报告质量不高
问题原因:主要是重视不够、自查不力所致。
整改状况:县政府对两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高度重视,责令重新清理上报;两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充分检讨前期工作不够重视、精力不够集中的问题,重新自查自纠;两镇镇领导亲临清查工作第一线督促、指导,各站所在规定时间内将清查基础资料报镇财政所汇总,财政所昼夜工作、加班加点,重新上报了自查自纠报告,枫香镇对20xx年至20xx年在本镇实施的强农惠农项目分年度分类别分子项目进行了阐述,每个项目都有基本实施状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基本摸清了项目底数,做到心中有数。
(二)汇川区水利局理解省重点检查时工作不负职责、自查自纠报告不详细、汇报不清楚和马虎了事应付检查组的问题
问题原因:主要是重视不够、自查不力所致。
整改状况:汇川区政府高度重视省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指导意见,已责成汇川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督促整改到位并及时向省检查组报告。汇川区纪委于9月29日以遵汇纪呈[20xx]5号向省检查组报告了对汇川区水利局督促整改状况,《整改报告》明确,一是责令区水利局提高认识,改善工作作风,按时按要求整改存在问题;二是由区纪委书记许平主持,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区长刘红梅和区监察局长余玉会参加,对区水利局局长、党组书记胡隆俊实施警示提醒;三是责令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四是限期一日完善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汇报材料并报区涉农资金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纪委、区监察局。汇川区水利局已按时重新报送了自查自纠报告。
(三)市国土资源局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状况数据不准确
问题原因:主要是核对不认真所致。
整改状况:透过对市级下达数据逐笔核对、整改后,市国土资源局已重新报送了自查状况整改报告(遵市国土资呈[20xx]260号);核对后,20xx-2009年,中央、省下拨我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6142万元(中央10758万元,省15384万元),共计安排土地整治项目32个,建设规模2918公倾,预计新增耕地面积337、4公顷;市国土资源局对有关同志进行了批评。
三、关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较为突出”问题
(一)市交通运输局借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11100万元
问题原因:20xx年6月11日,经市政府领导批示,借支遵义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100万元,当年6月29日已归还;6月29日借支绥阳至遵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元,当年12月23日归还500万元,12月28日归还500万元;7月31日借支遵义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借支注册资金1000万元,当年12月28日归还;9月8日,借支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民工工资1000万元,当月23日归还。
整改状况:要以推动经济建设为目标,但不能违规使用资金;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做到资金管理严谨合法;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内控制度。
(二)桐梓县交通运输局占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问题原因: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政策理解不透所致。
整改状况:桐梓县交通局占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4、28万元用于购买工作用车,已于20xx年6月24日从自筹资金中归还;县交通局借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4万元上交20xx年县级匹配资金,已于20xx年6月24日从县财政通村公路匹配资金中归还;县通村公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购车及办公用品11万元,已于20xx年6月24日从县财政通村公路匹配资金工作经费中归还。
(三)汇川区虚报蔬菜面积套取财政资金
问题原因:主要是领导重视不够、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和工作不细职责心不强所致。
整改状况:汇川区农牧局在发现问题后,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着手开展调查。今年8月18日,由区农牧局纪检组长牵头开展调查,经查证,遵义益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xx—20xx年实际流转土地面积为185亩,虚报面积580亩套取区级财政奖励资金14、26万元,要求公司将套取资金交回区农牧局。区财政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8月24日,透过对泗渡镇财政所和区农牧局20xx—20xx年该公司领取蔬菜种植大户奖励经费进行调查取证,遵义益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xx—20xx年实际流转土地面积确为185亩,虚报面积580亩套取区级财政奖励资金14、26万元属实,并提出“责令该公司将套取资金14、26万元上交区财政,对该公司处以违法所得资金10%的罚款,对直接职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职责人员处以3000元的罚款”的'处理推荐。省检查组提出后,汇川区纪委、监察局已介入并开展调查,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汇川区针对该问题,提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到位;严格执行问责制度”的`整改措施。
(四)绥阳县民政局挤占复退定补经费42、3万元用于开展工作
问题原因:挤占专项经费。
整改状况:根据绥阳县监察局、财政局、政府纠风办、审计局《关于抓紧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办通知》(绥监发[20xx]2号)精神,县民政局20xx年9月底从局办公经费中归还了22、3万元,另20万元已于xx年从县财政划拨资金解决。经县监察局实地调查后,实行职责倒查,由县监察局对县民政局会计给予责令纠错的警示诫免处理,时任局长因违纪违法行为已被判刑,目前正在服刑。
四、关于“个别资金未及时兑现”问题
(一)湄潭县信合银行未兑现涉农补贴21、73万元
问题原因:政策执行不到位。
整改状况:县政府专题会议明确由县财政局会同监察部门组成工作组,督促各镇乡和信合银行于20xx年10月底以前完善法定手续,全部兑现到户。目前,由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农村合作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财政补贴资金兑付相关事宜的通知》(湄财办【20xx】139号文件),对未补贴资金兑付的相关事宜都作了明确,现正在组织兑付。
(二)习水县永安镇、桑木镇救灾资金未使用
问题原因:自查报告的拟草人员没有认真核对,工作不深入、不仔细,且领导审核把关不严造成
整改状况:经习水县监察局、财政局查实,习水县永安镇xx年雪凝灾害资金结余5万元,实际是因xx年3月永安镇受到了风雹灾害,遵义市财政局xx年9月25日下达习水县永安镇风雹灾害补助资金5万元(遵财农[xx]181号文件),习水县财政局于xx年12月22日以习财农[xx]11号下达,由乡财股在xx年度决算时追加永安镇预算指标5万元,永安镇财政所预算会计没有对该笔资金进行认真核对,错误列入了雪凝灾害,加之xx年12月份决算时风雹灾已过,所以造成了雪凝灾害结余5万元,现仍在永安镇财政所结算帐户上未使用。永安镇财政所所长、预算会计及镇政府领导以书面形式对此进行了认真深刻的检讨,县监察局对永安镇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
桑木镇结余资金1、1万元的问题,该项资金是xx年度以习财农[xx]3号文件与畜牧灾后资金资金一齐下达的,共计资金225万元,其中桑木镇为:(1)原畜牧局下拨资金3万元,全部现金发放给了养殖大户;(2)原农业局下拨资金1、101万元,有0、2万元用于扑杀传染动物补助群众的资金,剩余资金0、901万元,仍未使用,县财政局已下通知将0、901万元收回县级财政;(3)下拔两杂良种物资1150公斤,价值1、302万元(当时由桑木镇分管领导分到各村,未造花名册);(4)下拔旱育保姆物资465公斤,价值0、3255万元,全部发放。
(三)凤冈县民政局20万元特困户救助金未及时归位到财政专户
问题原因:未及时归位到财政专户。
整改状况:由于20xx--20xx年上级下拨的农村特困救助金已足额按标准及时发放给了农村特困救助对象,其基本生活已得到保障,因此县级匹配的20万元资金没有下拨,产生了结余。xx年全县农村低保提点扩面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后,上级取消了农村特困资金专户,为此县民政局将该项资金列入单位基本账户。本次专项资金清理检查中,县民政局已于20xx年9月9日将该资金上交到了县财政。县人民政府就该项资金未及时归位对县民政局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
五、关于“部分项目未实施或实施效果较差”问题
(一)绥阳县沼气池建设任务未完成
问题原因:领导重视不够,宣传发动、督促检查不力。
整改状况:由负责全县沼气池建设工作的农业局已着手进行整改,其整改措施主要为,一是把沼气池建设工作摆上更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项目实施;二是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和宣传发动力度;三是加快完善后续服务网点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四是认真清查,明确规定在20xx年12月底前未完成20xx—20xx年度沼气池任务80%的镇乡,不得参与全年单项工作考核,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职责,在20xx年5月前务必全面完成尾欠任务。
(二)遵义县种草养牛项目效果差
该项目属20xx年度扶贫项目,共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经检查,存在部分农户养殖死亡率高、有的已将用于滚动发展的母畜变卖、借出扶贫周转金无法收回,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等问题。
问题原因:一是缺乏一套完整可行的项目管理制度,业务部门无法对养殖户进行监管和制度约束;二是对农户的宣传发动工作做得够,没有帮忙农民群众牢固树立依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的信心和决心,等、靠、要思想十分严重;三是种养大户没有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对养殖户的种植、养殖技术培训的力度不够强,导致农户缺乏防治意识,对牛羊易发病的发生束手无策;五是没有一支过硬技术的疫病防治队伍,对牛羊的突发病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不到有效控制,导致死亡率偏高;六是扶持的农户大部分经济比较薄弱,部分农户启动资金靠贷款维持,资金投入不足,抵抗市场风险的潜力不强。个性是母牛和商品牛养殖,受市场经济的影响,畜牧业市场波动较大,加之投入成本高,生长周期长,回收成本缓慢,部分农户怕越养越亏,在市场稍微平稳时将喂养的牛羊全部出售,所以造成项目效果不很明显。七是财政扶贫周转金回收率低。
整改状况:一是制定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点上农户的管理和约束;二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帮忙农户树立依靠项目走致富道路的信心和决心,重点扶持种养殖大户,真正让大户带动小户,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三是抓好技术力量建设,从刚毕业的专业学校中聘请有较强技术的人员充实技术队伍,切实解决最让群众担心的疫病防治问题,解除养殖户的后顾之忧;四是加大财政扶贫周转金的清收力度,在原多次书面催款的基础上下达限期还款催款通知书,对催不回来的周转金,采用法律手段,计划于20xx年3月31日前全部追回。
(三)市农委种子质量检测中心项目没有及时组织实施
问题原因:选址问题未落实。
整改状况:市农委已与城市规划和道路建设单位进行了磋商,拟在原市农业局种子站拆迁安置地建设市种子质量检测中心,目前正在加快规划手续的办理,尽快启动项目建设。
六、关于“市农委蔬菜育苗中心市级配套资金116万元未到位”问题
问题原因:因机构改革,市农委由原市农业局、畜牧局、农机局、乡企局、农办合并组建而成,自查报告拟草人员未深入核对造成。
整改状况:原市农业局实施的蔬菜育苗中心市级配套资金116万元20xx年已根据市政府分管市长签批意见安排到位。此问题系市农委在汇报时搞错。
七、关于“财务管理薄弱”问题
问题原因:湄潭县茶桑局会计无从业资格证,马山镇财政所管理乱、思路不清晰,存在资料不全、白条报账和现金发放等问题。
整改状况:针对县茶桑局存在的问题,县茶桑局会计人员正在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工作,如考试不合格,则责成县茶桑局更换会计人员;针对马山镇财政所存在的问题,已由县财政局牵头组织专人进行辅导、整改,其中,白条已责令立刻镇财政所进行了更换,附件资料已经补齐,同时,马山镇财政所业务人员近期将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4
县财政局:
按照县财政局涉农专项资金检查的相关要求,对我镇20××—20××年水利建设基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专项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现就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水利建设基金拨付情况
1、20××年12月27日财政局拨付我镇前进村水利建设资金10万元;
2、20××年2月5日财政局拨付我镇裕丰村水利建设资金15万元。
二、水利建设基金使用情况:
由于我镇客观条件较差,水源匮乏,多次聘请专业人员反复勘察论证寻找水源,估算工程造价,加之财政局两次拨付水利基金有限,资金缺口较大,造成前进准备工作时间较长。
铺设前进村至裕丰村管网、建设50吨高位蓄水池工程由秦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并于20××年3月12日破土动工,工程中标价487695.80元,工期120天,工程进展顺利,正在建设之中。
特此报告
xxx镇人民政府
20××年××月××日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5
为加强技改专项资金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贵州省经信委《黔经信法规[20xx]6号》通知的要求,我公司于20xx年3月对20xx年州财政局拨付技改专项资金的使用及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的前期工作情况
公司于20xx年专程邀请贵州省卡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专家对本项目进行论证,并经过现场考察,结合产品(磷渣砌块)及原材料(磷渣)的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数据分析后,确认本项目具有资源综合利用、保护耕地、保护环境等诸多优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战略思路,是国家大力推广发展的项目。
本项目于20xx年5月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相关职能部门的现场实地考察、审核评估,于20xx年5月获得项目备案书、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等相关文件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二、项目管理情况
公司在项目申报之初就针对本项目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派专人负责本项目的资料汇集、报送,专人负责项目的基建工程,并与项目相关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公司通过在网络了解,并经过多次实地考察,最后确定与西安东方福星机械有限公司于20xx年2月28日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我公司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监督,确保设备安装、调试有效进行。
三、项目的.实施情况
本项目自20xx年2月核准备案以来,按时按质进行开工建设,严格按照设计院、设备厂家提供的图纸及土建工程图施工,未作任何变更。
四、资金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
公司自筹资金、政府扶持80万元技改专项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与XX县农场信用合作联社花竹联社正在就流动资金贷款事宜进行协商。
在资金的管理上,公司建立健全财务机构,配备财务会计人员,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建立项目专户。严格按照国家项目资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专项资金,不截留和挪用,不擅自撤消和改变项目,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五、项目实施效果
项目总投资2928.7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828.7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96.58%。项目铺底流动资金估算为13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3.42%。项目实施投产后,正常年销售收入为20xx.00万元,年利润为571万元,年缴纳税金为400万元。目前项目运行良好,产品供不应求。
本项目具有资源综合利用、保护耕地、保护环境等诸多优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战略思路,是国家大力推广发展的项目。确定的产品销售市场范围、辐射半径合理,市场容量大,交通运输条件便利。项目实施投产后,不仅能缓解该地区新型墙体材料市场的供需矛盾,而且为贵州省和XX县的墙体材料革新将起到示范作用,同时,吸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厂工作,对当地村民脱贫致富,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项目实行机械全自动化,从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及墙体材料改革的需要出发,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也是国民经济的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经济效益、对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为是机械全自动化,产品质量规格完全达到统一标准。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6
根据兵团下发的通知精神,我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和安排,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严格自查自纠,进一步增强了我中心就业资金监管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营。现将组织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xx年中心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基本情况如下;职业介绍补贴拨付及使用金额均为2630000元,享受人数共有24672人,资金并无结余;社会保险补贴拨付及使用金额也均为18330000元,享受人数共有3802人;公益性岗位补贴拨付及使用金额均为21960000元,享受人数共有1970人;小额担保贷款基金拨付金额为6000000元,基金余额为16000000元,贷款余额为6370000元,享受人数为128人;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拨付金额为1200000元,使用了其中的1117700元,累计结余82300元,享受人数为536人。年末就业专项资金结余额度小于当年就业专项资金总额度的20%。
我中心根据兵团统一要求,对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的全程监管, 对于针对中心,并过中心账户的就业专项资金,制定了合理的分配办法和工作流程,确保了资金分配的公正客观;对于未在中心账户停留的,由财务局直接拨付其他单位的就业专项资金,我们则协助进行初审。
一、健全完善监管制度
中心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内控制约机制、资金支出的报告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一步补充完善现有资金使用管理的政策规定,规范各种补贴的申请、审核、拨付工作程序。我中心每年要向局领导报告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根据本师实际适当控制公益性岗位的开发,鼓励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调整、完善就业资金的支出使用结构。
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完善舆论监督办法,对各项就业专项的拨付使用情况、相关职业培训(包括农民工职业培训)工作情况,开展定期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员、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管理,规范支出
(一)进一步规范发放、管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制度。
(二)按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严格规范就业专项资金支出项目。
(三)加大对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使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规范各项补贴政策的审核认定程序,通过及时录入金保工程信息,审核规范补贴申请流程。
(五)建立健全基础台账,将《就业失业登记证》信息管理系统中失业人员的信息及时录入金保工程,实现信息的.对接和共享。
三、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小额担保贷款存在贷款额度低、微利项目和放贷人群范围窄,以及贷款手续较为繁杂的问题,同时由于银行方面的原因,关于“保证责任余额不超过贷款担保基金的3倍”的规定没有落在实处(实际放贷比例为1:1),建议今后应该提高贷款额度,放宽微利项目和放贷人群范围,简化贷款手续,以及促使银行将1:3的政策落实到实处。
(二)由于职介补贴的开支范围过窄,导致每年的结余都较大,而中心的工资都是用历年的结余发放的,这造成了一种不平衡,希望能适当拓宽职介补贴的开支范围。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7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民政救灾、城乡低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状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镇处和村组,围绕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状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状况
20xx年,省下达我市财政扶贫、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1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项目资金99万元;生产发展类项目5个,项目资金43万元;科技培训类项目2个,项目资金9万元。截止到20xx年底所有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下拔到各镇处和项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率到达100%。
二、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善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资料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状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贴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资料、资金额度等资料及时录入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镇、村、项目建设职责单位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职责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资料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理解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镇处和重点村,对20xx年的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务必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理解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注意发挥效益。对推进实施的项目,力求效益最大化,坚持做到建设一个,到达促进一片发展的.目的。20xx年,维修村级主干渠5000米,改善了1000多亩的农田灌溉难问题;硬化和改造老区村个性是重点老区村村级道路20公里,解决了5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开展我市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技术培训3000人。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改善了老区部分群众的通行条件,使农产品卖难和农资运输难问题得到缓解,提高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潜力,增加了老区农民的收入,促进项目实施区的农民年人平增加收入300元以上。
总之,我们透过自查,认为我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贴合国家、省、宜昌市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发挥效益明显。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8
根据县纪委《关于对扶贫领域项目专项资金、物资使用情况迅速开展核查的紧急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迅速抽调人员成立专项工作组,对近年来的省贫困归侨扶贫救助补助资金和精准扶贫资金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收到市财政下拨度贫困归侨扶贫救助专项补助资金7.6万元;收到市财政下拨贫困归侨扶贫救助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第一批5.926万元,第二批1.75万元,两批共7.676万元;收到省财政下拨省贫困归侨扶贫救助专项补助资金扶持资金第一批0.34万元,第二批0.95万元,两批共1.29万元;收到省财政下拨省贫困归侨扶贫救助补助资金第一批1.55万元。
(一)度
发放特困归侨生活补助2人,6000元;发放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35人,70000元;两项共37人76000元,均已发放到位,没有结余资金。我局已于7月30日完成度贫困归侨扶贫救助专项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二)度
第一批发放特困归侨生活补助2人,6760元;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35人,52500元;两项共35人592600元。第二批发放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35人,17500元。目前我局共发放特困归侨生活补助2人6760元,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70人70000元,两项共发放72人次76760元,没有结余资金。第一批扶贫资金发放工作已于7月30日完成,第二批扶贫资金已于10月30日发放完毕。
(三)度
度第一批发放特困归侨生活补助2人,3400元;第二批发放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15人,9500元;两批共发放17人次12900元,没有结余资金。第一批扶贫资金发放工作已于3月15日完成,第二批扶贫资金已于9月21日发放完毕。
(四)度
度第一批发放特困归侨生活补助2人,6000元;发放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13人,9500元;两项共发放15人次15500元,没有结余资金。该项扶贫资金已于7月13日发放完毕。
二、省贫困归侨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情况
由于扶持贫困归侨的专项资金是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所以我们局非常重视该项工作的开展,务求
将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不能浪费一分一毫。在该笔资金的报批和使用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工作流程的规定,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上报使用计划,核实贫困归侨情况,对资金发放名单进行5天公示,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依法依规把专项资金全部发放到所有已申请的符合使用条件的贫困归侨手里,没有截留、挪用和挤占专项资金,没有以实物形式发放,也没有其他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经过入户走访,贫困归侨们纷纷表示,该项资金改善了他们的生产生活,真正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精准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我局负责江屯镇石坳村委会的精准扶贫挂钩工作,实行分户包扶方案,落实驻村联户帮扶机制,按照每个干部结对帮扶要求,对扶贫工作责任进行了分解,让帮扶干部一对一制定帮扶计划。按照扶贫户的实际情况及意愿,制定好每一户的精准扶贫工作计划,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根据8月20日在江屯镇府召开的挂钩单位领导的联席会议要求,由9个帮扶挂钩单位筹集20.8万元,用于江屯镇精准扶贫工作经费。我局于11月8日转账划拨给江屯镇人民政府1万元。截止8月15日,挂钩单位筹集的20.8万元经费,已使用12.05万元,剩下8.75万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扶贫挂钩单位驻镇工作人员日常办公经费开支,购买节日扶贫慰问品等。
9月9日到江屯镇石坳村对我局结对帮扶的9户精准扶贫户开展中秋节慰问活动,发放月饼、大米、花生油慰问品共1746元,慰问金900元。所有慰问品、慰问金由我局工作人员送到扶贫户家里发放。
1月12日到江屯镇石坳村对我局结对帮扶的9户精准扶贫户开展春节慰问活动,发放大米、花生油慰问品一批(由江屯镇人民镇府负责统一购买),慰问金1800元。所有慰问品、慰问金由我局工作人员送到扶贫户家里发放。
四、下一步工作
通过自查,我局扶贫专项资金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无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公示和公开工作,以保障省贫困归侨扶贫救助补助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9
按照县纪委印发《XX县开展查处套取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盐纪发[*]29号)的文件精神,大水坑镇党委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涉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自查,以此完善涉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和监管机制,促进全镇农业经济发展,确保涉农专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领导重视
在县纪委召开涉农惠农资金专项行动会议后,镇纪委书记迅速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此次会议精神及其重要性。经研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大水坑镇涉农惠农专项资金清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镇涉农专项资金清理及起草领导小组相关文件、工作总结,协调解决清理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并对清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涉农专项资金涉及面广,内容多,此次清理,主要以20xx年-20xx年这一阶段为重点。
*年我镇涉农惠农资金有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退耕还林、民政救灾救济、农村、城镇低保、五保供养、临时救助、扶贫资金、秋季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危房改造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资金等十二个主要专项资金;经查各类资金的来往账目明细准确无误,兑付情况真实到位。召开座谈会群众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认可无异议。通过资产镇党委未发现我镇关于套取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线索。
三、主要做法
1、早动员、早部署,自收到县纪委印发《XX县开展查处套取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盐纪发[*]29号)文件后,镇立即成立了领导小组,党委班子成员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资料、熟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2、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按照检查内容对20xx-2014年度涉农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涉农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检查,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四、存在问题
1、通过与信合联社核对,“一卡通”存折有些资金未及时打入农户存折,少数农户不能按时领到资金,这是由于农户“一卡通”存折丢失、姓名出错等因素造成,已督促财政所派专人赶场天办理。
通过此次清理和清查,我镇涉农专项资金全部有效发放到农户手上,项目资金大多数能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能有效的发挥它的作用。未发现资金多头申报、套取及资金截留、挤占、滞留等现象,无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由于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自纠自查出现问题边清边改,边查边纠,及时协调相关单位,使涉农专项资金及时发放,农村基建设施能发挥其作用,使农民深刻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也能使此次清查工作圆满成功。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10
按照永财绩(20xx)3号文件的要求,我校对20xx年市财务部门下拨的财政扶持学校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达到的效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获得专项资金扶持基本情况
为了保障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20xx年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19.4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A:运动员训练伙食补助专项经费90万元。
B:举重。游泳基地配套经费30万元。
C:义务教育保障经费19.8万元,用于开展九年义务教育。
(二)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运动员训练伙食补助专项经费90万元。为保证运动员。教练员训练营养补充的需要,为国家培养更多。更好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为国家争光,为永州争光。根据湘体字[20xx]6号文件规定,我校现有在训运动员280人,带训教练员20人,按每人每天10元伙食标准,全年按300个实训日计算,年需经费90万元,财政实际安排经费80万元,学校实际支出143万元,有力的保障了运动员训练营养的补充,为提高训练成绩打下了基础。
2、举重。游泳基地配套经费30万元。根据湖南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1:1配备的政策,为我市培养更多合格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财政实际安排经费30万元,学校实际支出37万元。
3、义务教育保障经费9.4万元,用于开展九年义务教育所需的书籍。水电等支出,学校实际支出20.7万元经费全部拔付到账。
专项资金综合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项目经费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2、经费到达后,我校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专项核算财政扶持学校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3、我校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项目进展与专项资金核算使用情况。项目按照序时进度进行,自筹资金已经基本到位,未出现项目滞后情况。
4、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弥补运动员训练伙食补助和参加各级各类比赛以及保障运动员的书籍课本和水电支付等。
5、所有申报项目的实施都已按照预定目标快速。高效组织实施并取得较好的`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财务管理人员专款专用意识不强,认为都是财政预算安排拨付的资金,只要没揣进个人腰包,为单位工作怎么使用都行。导致对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核算的过程中,项目经费与经常性经费存在混合使用的现象发生。
2、财务经办人员缺少控制意识,对于专项资金的使用只是数字上的简单汇总,而没有从财务角度加以分析和运用,特别是缺乏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综合评价,没有通过费用预算进行专项资金支出控制,对资金使用结余或者超支的具体原因做出科学。合理的分析。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11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4508.39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
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
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98.39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
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xx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6.30"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我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主体主要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
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
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xx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56号)和《关于下达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
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42号)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3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蓬溪县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蓬财农〔〕19号)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计划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三)项目实施。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28.31%,其他项目实施全部完成。
(四)项目验收。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项目验收全部完成。
(五)项目主要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
一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得到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54.12km;
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使我市36座水库、6处堤防、2座水闸、2座泵站得到了及时维护,确保了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
三是中央特大抗旱及防汛资金补充购买了防汛物质,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4处、完成水毁工程修复xx5处、防汛通信设施修复90处、抗旱设备购置3(台/套)。通过项目实施:
一是对旱区的水源工程进行了及时修缮,增加了工程蓄水,增强了抗旱能力;
二是对我市"6.30"洪灾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了工程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在实施中进度较缓,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落实专人定期清理渠道淤塞,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部分工程无标识、标牌和编码,需进一步完善。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二)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省、市检查、验收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建议。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数量众多,所需的维修养护投入较大,地方财力有限,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恳请上级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12
根据上级工会关于对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部署要求,三都县总工会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检查账务运行、档案资料、帮扶系统录入情况及电话随机回访等形式开展了自查工作。期间,县帮扶中心的领导就规范建档、软件的录入管理等问题做了专门指导,对县总2月份的检查所提出存在的问题做了认真的整改,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职工服务中心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制度较为健全;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帮扶救助标准、审核程序发放制度执行较好;在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方面能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实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困难职工档案能按照实际收入实行动态管理,信息真实完整性较好。
二、具体情况
按照三都县总工会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救助标准,我县为1072户困难职工建立了救助档案。20××年为176名困难职工发放中央财政拨付专项帮扶资金16。22万元。其中:生活救助146人11。17万元;助学救助21人3。15万元;医疗救助9人1。9万元。做到了信息真实、完整、逻辑关系清楚正确。
三都县总上次检查出来的问题,如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不规范、财务手续不完备现象,我们已按会计制度填制账务凭证,完备了财务手续。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帮扶专项资金管理,确保帮扶资金专款专用,符合规定。
三、整改情况
(一)改善了帮扶管理软件系统的录入条件。通过对帮扶中心微机网络的提速升级改造,工作效率及帮扶档案管理水平大为提高。
(二)对所有已录入的1072户困难职工档案全部重新进行了规范化整理、录入。
(三)对20××年帮扶救助的176户困难职工逐一进行了电话回访。
(四)加强对帮扶系统中困难职工身份为失(无)业情况进行核实,录入错误的及时做了改正,失(无)业情况属实及时注销其档案,并加大跟踪回访监督力度。
(五)对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或与父母或公婆同住的.已婚职工已补办了相关证明材料。
(六)对职工已脱贫、死亡、工作调动或超过困难职工认定范围准备核实进行删除,对退休职工和职工遗属及时从困难职工档案中注销,使动态管理及时规范。
(七)针对县总检查反馈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逐一进行了整改,纠正。
四、今后努力的目标
(一)进一步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制度,完善困难帮扶的审核公示程序。特别要完善落实好调查摸底和及回访制度,切实做好对困难职工帮扶的动态管理。对归档资料与管理系统要做到:各项制度健全完善,资金账目安全规范,数据真实一致,信息准确完整,变动更新同步,逻辑关系正确,管理科学有序,岗位熟练稳定,考核验收合格,受助职工满意。
(二)努力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在今年的星级达标考核中达到标准要求。
(三)要结合三都县的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县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及爱心卡的管理、使用、发放的制度、做法,使中央专项帮扶的这块资金更好地惠及困难职工。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13
根据岳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xx-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我镇庚即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村组,围绕20xx-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镇到户产业项目资金18万元。截止到20xx年底各村到户产业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发放至各农户手中,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镇、村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单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一)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审核制度、内控制度和资金使用台账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二)防微杜渐,扎实开展警示教育。
坚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注重专项资金管理的严肃性,强化干部职工遵规守纪教育,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高度负责地履行工作职责,构建规范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牢固树立专项资金是开展专项工作的生命线、高压线的观念,切实增强各专项资金的安全意识,坚决杜绝专项资金的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确保我局各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14
为了切实加强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敬老院建设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的通知》黔民函﹝20xx﹞59号、州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度全州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的通知》州民函201136号和《关于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执法监察的通知》州民发电[20xx]18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事项来抓,并对该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为确保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敬老院建设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杨昌能为组长,各相关股室和各乡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小组,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二、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落实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041号,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城市医疗救助基金管理的意见》财社200539号,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民发200981号文件精神,不断强化政府责任,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促进服务,着力解决城乡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镇远县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镇府办200422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城市居民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批复》镇府函200676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民政局调整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的批复》镇府函2009107号文件,从而使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得到落实。
二资金管理情况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城市、农村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资金账目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城乡受助困难对象本人申请、村委会、社区居委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原则。下发各乡镇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都严格按照镇远县民政局、财政局印发《镇远县民政资金运行发放管理办法》镇民发20094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民政发放资金相关财务手续的补充通知》镇民发200913号文件要求直接将资金打入受助户的存折实行社会化发放,每次下发资金都必须将受助人员名单、标准、金额等进行张榜公示,坚持“四公开、一监督”的原则。
三资金使用情况
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12月30日收到州财社字2009102号文件拨款314万元,上年结余79866万元,20xx年12月10日收到上级州财社字2010108号文件拨款314万元,20xx年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合计6359866万元。20xx年发放农村医疗救助资金4340853万元,救助8000户11693人,其中:发放农村住院医疗救助资金4148093万元,救助20xx户20xx人,资助农低保对象参合资金19276万元,救助5945户9638人。年末结余资金2019013万元。由于州财社字2010108号文件下拨的314万元我局于20xx年12月10日才收到文件,从而造成在账面上还结余2019013万元,但实际上20xx年得到的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已用完。
城市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州财社字2009103号下拨我县城市医疗救助资金57万元,州财社2010107号下拨我县城市医疗救助资金55万元,上年结余548652万元,20xx年城市医疗救助资金合计1668652万元。20xx年发放城市住院医疗救助资金1297145万元,救助486户486人,20xx年末结余371507万元。
城低保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上级共下拨我县城低保资金135164万元,支出城低保资金99973万元,结余资金35161万元。
农低保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上级共下拨我县农低保资金391123万元,支出城低保资金351458万元,结余资金39665万元。
涌溪乡敬老院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三、入户走访情况
根据局里的安排部署,我局组成两个工作组,分赴舞阳镇、大地乡对城乡医疗救助对象进行抽查分别抽查20户,同时,走访了部分城镇居民和村民及村民代表,通过访问,群众反映较好,主要体现在救助对象、救助金额和程序都做到了民主公开,使更多群众了解医疗救助政策,使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得到国家大力支持,人民群众真正体会到党和国家的温暖。
四、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我县医疗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1、申请医疗救助对象由于个别家庭特别困难,虽然参加了医保或合医,但无钱交付医院押金或自付部份,造成没钱住院,就到私人珍所就医,由于没有正规票据无法核算,对救助工作带来困难。
2由于我县大病救助标准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黔民发[20xx]51号文件要求相比,还存在救助封顶线偏低。
通过自查,我县的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敬老院建设资金在管理使用上,严格执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四公开、一监督”的原则,无截留、挤占、挪用、私分和超范围使用的现象发生。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15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xx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状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状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潜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理解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状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理解社会监督。
(二)坚持状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状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资料,从村、小组层层公开,理解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状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状况
(一)家电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12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58900元,实付65900、90元。xx年区财政下拨13597、75元,实付6596、85元。xx年至xx年区财政共计下拨72497、75元,我镇实付72497、75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
(二)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三)退耕还林补。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3年共计1031280元。
(四)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五)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0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393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xx年门诊补偿涉及2371人,上级拨款70137、45元,我镇实际发放70137、45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719884、72元,我镇实际发放719884、72元;二次补偿涉及400人,上级拨款200512、86元,我镇实际发放200512、86元。xx年门诊补偿涉及8853人,上级拨款141847、55元,我镇实际发放141847、55元;住院补偿涉及617人,上级拨款1132591、12元,我镇实际发放1132591、12元;二次补偿涉及581人,上级拨款212641、14元,我镇实际发放212641、14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2477614、84元,我镇共计发放2477614、84元。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xx年上级拨款155400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850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554000元。xx年上级拨款136416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62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364160元。
(九)五保供养资金。xx年上级拨款210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0900元。xx年上级拨款210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0900元。
三、自查状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状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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