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自查报告

时间:2024-06-22 16:21:22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推荐]投标自查报告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投标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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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自查报告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局现编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截止12月31日。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和专题会议,传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管理渠道,并制定了领导小组和各成员的工作职责。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公开工作要求,认真编写了《指南》和《目录》。在《指南》的编写过程中,为达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指引的目的,我们重点就公开信息的目录分类、编排方式、获取公开信息的途径以及具体联系方式进行了说明。《目录》的编制分为编制说明和目录数据两部分。我局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在政策法规、业务工作模块中创造性地增加了多个子模块,方便了我局公开信息的分类和查找。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ims;&ims;县招标投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ims;&ims;县招标投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项目及时进行公开,经局领导审核同意后,及时将《目录》和《指南》上报县政府信息中心审核。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我局在贯彻执行《条例》过程中,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由法规股负责,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内容,加大公开透明力度。办公室以及相关股室积极做好公开工作前后流程的基础档案记录,凡因违反《条例》,公开工作不到位、不及时,导致在县委、县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以及机关效能建设中影响我局形象的,规定采用倒推法,逐级追查责任。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我局明确相关股室提供的所有拟公开的文件,都必须是纸质和电子的正式文本。其中纸质的文本如确无正式文本,可以复印代替,但需要加盖我单位印章,以示具体法律效力。相关股室根据职能按照《条例》和县政府明确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及时准确地向办公室提供各类应该公开的信息;办公室负责按照统一格式要求,将各股室提供的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编制索引号,将电子文本迅速上传至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中相关基础性工作。

  为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衔接工作,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求相关股室在提供拟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时,要按照前述主动公开目录明确的由各股室分类项目,按信息时间顺序由远及近排序编写《&ims;&ims;县招标投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交接表》,每表一式两份,交接时一份由各股室留存,一份(包括电子版)放办公室存档。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我局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作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认真抓好,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局长在不同时期的工作会议上及时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学习,我局普及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知识,提高了广大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将我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和重点公开的信息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了公开,并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在信息公开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全年我局共公开各类信息24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我局公开的信息中,共分为五大类:执法计划、机构概况、行政许可、业务工作、政策法规。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工作和政策法规类的数量分别为211条、33条,占到全部信息的86%、14%。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积极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和县政府在信息公开中的具体要求,对应公开的信息上传至县政府的网站公开栏目和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对有关内容及时在局信息公布栏公布。

  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对外公布了申请电话、邮箱以及接待股室,一年来,我局暂未收到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请诉讼情况

  我局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在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公开信息的收集、上传、更新力度不够,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与产生信息的部门、下属机构之间协调联系不够,一些本应该公开的信息没有能够及时地收集、整理、上传和发布;

  二是宣传力度不大,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清楚。

  为此,我局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局工作职能和职责任务,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二是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解。

投标自查报告2

  为了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和《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精神,学习借鉴兄弟县(市)的先进经验,4月下旬,由市发改局牵头会同市人大、纪委、招标委组成联合学习考察组,对三门、缙云、龙游等地的招标投标工作进行了学习考察,我们参观了当地的招投标管理和交易场所,听取了他们的招投标工作经验介绍,感到他们的许多招投标管理理念和工作措施很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借鉴。

  一、三县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情况

  为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管理,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三县都建立了招投标统一平台,进行了一些有益实践和探索:三门县于成立了由县长任主任,常务副县长和纪委书记任副主任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发改局下设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局局长兼任,招标办规格为正科级的事业单位,负责全县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各行政监督部门派人参与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招投标中心和招标办分设,是副科级的事业单位,为招投标活动提供交易平台。缙云县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主任的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在发改局设置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由发改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行政监督部门派人参与招投标管理工作,招投标中心设在审批中心。龙游县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主任,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政府副县长任副主任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下设独立的监管办,监管办是管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是市政府的正科级派出机构,由纪委副书记调任监管办主任,把各行政监督部门的招投标监督管理职能全部划归监管办,负责全县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招投标交易中心是副科级的直属事业单位,为招投标活动提供交易平台。三县统一平台建立以来,基本上实现了管办分离、机构分设、职责分开,理顺了决策层、监督层、操作层的关系,保证了统一市场健康运行,公共资源从行业部门分散交易管理向有序开放的集中交易管理转变,有效地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现象产生,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三县招投标工作的主要经验

  (一)政策先行,协调配合,构筑交易平台。三县在招投标统一平台搭建的初期,都遇到了管办不分、职责不清、招投标事项应进未进等问题。为保证平台的顺利运转,三县政府先后出台了政府令和政府规范性文件,把各行政监督部门的招投标监督管理职能划归监管办,并对招投标中心的职能,对各类招投标交易活动进场运作的程序,对相关部门的分工配合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确保有章可循。

  (二)确立制度,统一规则,抓好平台规范化建设。三县都从制度入手,规范工作行为和交易程序,制订并推行充分体现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效能效率要求的'规范化服务标准等基本制度。特别是缙云县制订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招投标操作流程,实行标准化、程序化运作,他们把所有的招投标信息都在网上发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直接进入开标,实行资格后审,有效杜绝了串标现象。

  (三)发挥各方职能,依法强化监督。首先,加强市场监管。招管办负责对招投标中心、进场交易各方进行监管。其次,突出职能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履行行业监督职能,着重抓好招标文件审核、资格审查、专家抽取、开评标现场等环节的监管,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法和公正性。第三,严格执法监察。纪检监察部门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招投标工作,通过现场督查、重点监督、专项监察、举报调查等形式加大监督力度。

  三、几点启示和建议

  (一)加强领导,理顺体制,是做好招投标工作的前提。理顺管理体制是统一市场建设的关键,从三县的考察情况来看,他们特别注重理顺“一委一办一中心”之间的关系,明确了招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和招投标交易中心各自的职责和相互之间的关系。管委会是决策层,主要实行宏观管理,定期召开会议,对市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进行讨论和决策。招管办是监督层,是管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履行日常管理和场内监管职能。招投标交易中心是服务层,为招标投标提供统一的交易平台。三县按照政府职能与市场职能分离、管理机构与交易机构分设的要求,将各行业主管部门市场交易服务职能剥离,统一集中授予招投标中心,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负责实施对本行业招投标活动的具体监管,真正担当起裁判员的角色,招投标中心具体负责招投标活动交易服务。这样,就从机制上理顺了各行业主管部门与招投标中心的关系,使各类招投标活动在中心有效地开展起来。

  从我市情况来看,招标委于成立,和办证中心合署办公,办证中心常务副主任兼任招标委主任,交易中心直属招标委,实质上相当于招标委的一个科室。因招标委先天不足,法律法规没有授予其招投标监督管理职责,难以统筹、协调、指导全市的招投标工作;不能对各种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罚;招标委和交易中心职责混淆不分,对招投标工作的审查和监管容易扯皮,不能发挥真正的监管职能;业主肢解项目,规避招标现象依然存在;企业串标、挂靠等不诚信行为时有发生,且招标委对此很难制约;招标委因职能限制无法对招投标后各方行为进行监管,后续监管产生严重脱节。

  ,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其第四条明确规定:“省发展改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全省招标投标工作,会同省有关行政部门拟定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配套制度,组织实施本条例。市、县发展改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工作”;此外,成立于的省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立在省发改委,因和我市办证中心没有直接隶属关系,所以造成了上级的工作任务、政策文件很难贯彻落实到位,经常产生工作脱节现象,每年上级对我市的考核都因此而不同程度地扣分。建议市委、市政府按省里的模式成立市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由市长或常务副市长任主任,把招标委更名为招标投标管理局,由发改局代管,为正局级事业单位,招投标交易中心隶属于招标投标管理局,作为招投标市场交易平台进行运作。

  (二) 健全制度、完善政策,是做好招投标工作的基础。公共资源招投标牵涉面广,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为了保证招标投标交易活动有章可循、规范运作,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招标投标法》和《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配套出台各种规范性文件,以制度保证招投标统一市场顺利运作是三县重要经验之一。

  《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招投标》配套法规,综合性政策;《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条规定:“省发展改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全省招标投标工作,会同省有关行政部门拟定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配套制度,组织实施本条例。”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法律法规精神,根据温岭实际情况出台各种配套政策、并要根据形势、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完善我市原有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近年来,我市陆续出台了包括《温岭市国有产权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在内的许多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招投标行为,保证平台的顺利运转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尚有部分规范性文件亟须修改,如《温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它依据的是已经废止的《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我们应该根据新颁布的《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来修订我市的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年初,省发改委、省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把建立完善统一的招投标市场专家库、建立招投标信用体系作为今年的招投标工作要点,我市应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对我市的专家库进行整合,并把它纳入全省统一的专家库,制定统一的专家库的入库标准、运作程序和管理方法,对专家库实行资源共享,统一使用,统一管理。同时应规范我市的招投标信息发布工作,根据省发改委制定的《浙江省招标公告发布办法》规定,应在省发改委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投标信息;建立投标保证金的统一退缴制度;建立招投标信用体系。

  (三)严格监督、强化管理,是做好招投标工作的保证。三县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招投标工作,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管理、监督与协调。在具体工作上,出台各种规范性文件,强力规范各类招投标行为。纪检、监察部门都有负责同志长期定员联系招投标工作,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为有形交易市场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在我市,各类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土资源交易、产权交易已经基本上进入招投标交易中心,但仍有部分项目因手续不齐备等原因不能进中心交易、有些项目存在肢解现象而在场外绕道操作,招标委和交易中心无能力控制这种现象的发生,极易造成国有、集体资产和财政的流失。建议市政府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以及制订擅自在场外交易的追究处理措施,促进各类招投标项目进场交易,实现职能部门和市场的彻底分离。建议成立由发改部门牵头,纪检监察和各行业监督部门参与的招投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防止市场运作过程中部门相互“扯皮”现象的产生,保证各部门形成合力,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市纪委和各行业监督部门加大执法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公开查处和曝光一批违法、违纪案件,确保政令畅通。从而建立起纪检监督、行业监督、社会监督三个层次的招投标监督体系。同时对招投标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责任追究的对象包括各行政主管部门、进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业主、中介机构以及有关工作人员,防止少数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放任自流不作为,减少招投标过程中明招暗定、规避招标、串通投标、操纵评标等问题的发生。从而保证招标投标工作在我市的健康顺利进行。

投标自查报告3

  根据《20xx年——区(开发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点》(仑治商贿发[20xx]1号)和《关于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的

  通知》(仑治商贿发[20xx]2号)文件精神。下面主要就招投标中心今年以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动员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营造良好氛围。今年以来我们在去年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认真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先后又召开了二次党组会议、三次全体会议,组织中心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了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了中心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努力构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贯彻传达和认真学习,大家更进一步认识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及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同时我们还继续设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电话、举报箱及电子信箱。结合今年全区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契机,召开了服务对象座谈会,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征求意见,使全体干部提高了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自查自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研究部署。全面部署了招投标中心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自查自纠工作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完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工作办公室设在综合部,承担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协调和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同时制定完善了《——区招投标中心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区招投标中心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定自查自纠的基本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并对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等作出具体安排,力求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行动。并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班子成员和责任部室,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全体同志一起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司其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二、查找问题情况

  一)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摸底。中心作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为了使自查自纠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我们进行了深刻的剖析查找存在问题,努力做到不留死角,清除盲区。首先,中心党组找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个别谈话,扎实、细致、全面地进行调查摸底;其次,结合中心工作实际,摸清招投标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其特点,分析确定在办理招投标过程中容易发生不正当交易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纠。确定的重点环节有:信息发布、报名信息、标书制作、专家抽取、开标评标。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为:从事招投标方面事务的业务一部和业务二部工作人员;第三,召开民主生活会,结合中心确定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要求每个工作人员查找可能存在的问题,从思想认识、自身行为、制度建设等方面,撰写个人自查报告,并在支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检查分析和表态。

  (二)结合工作实际,分析存在问题。通过客观、公正查找,也确实发现一些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

  1、个别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一是认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领导及某些科室的事情,存在与己无关思想。二是认为现在我们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已经很规范了,反腐保廉体系基本形成,想腐败也没有机会,根本谈不上出现商业贿赂现象和不正当交易行为。三是目前仍有少数党员干部还没有深刻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为这项工作只是一个阶段性工作,是“一阵风”,“今年来,明年走”,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2、招投标具体工作开展存在阻力。应该说经过四年多来,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有力推动了招投标工作健康、有序向前发展,招投标领域不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也清醒地看到,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是涉及政府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是对现有行政管理模式的重要改革,是权力的再分配、利益的再调整,我区的招投标工作同全国一样还处于不断探索、发展和完善阶段,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开展复杂化;公开招标意识不强,规避招标多样化;专家库建设不够完善,专家评式化;招投标监督力量不强,行业监督管理分散化;体制机制不健全,挂靠串标隐蔽化。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必将影响招投标工作整体功能的发挥,影响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贯彻执行,影响反腐保廉体系建设,影响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立完善。

  三、分类处理情况

  针对查找出的不正当行为和问题,我们及时分析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1、规范信息发布,杜绝暗箱操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布信息,并在发布前须经分管主任审核。

  2、切实做好投标报名信息的保密工作,做到不向任何人透露,包括招标单位和中心领导。

  3、依法编制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重点抓好潜在投标人的确定和评分标准的设置两个环节。潜在投标人的确定要实事求是,符合实际的需求,不得故意提高准入的门槛。评分标准的设置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特别是综合评分法的价格部分采用最低价得分最高的,应最大限度的减少人为因素,且标书要经过会审和分管主任审核后才能发售。

  4、严肃专家抽取行为,按照专家抽取有关规定,落实专人负责抽取工作,在开标前24小时内抽取专家,并与业务人员和业主分离,杜绝专家与业主和投标人接触,专家抽取后密封,开标时由公证人员当场拆封。

  5、完善投标入围办法,目前对市政、绿化项目采取由原来投标报名时按规定公开摇号确定入围名单,改为现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按规定公开摇号确定入围名单,待入围名单确定后,立即进入开标环节。通过这样举措,入围投标人之间就没有空余时间进行串标、围标。有力地规范了招投标市场环境,完善了投标人行为。

  6、为了在评标过程中最大限度的保证公平、公正,一般情况业主参加开标只介绍项目的具体情况,不直接参加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杜绝业主的倾向性。

  7、对违反《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的各种要求和做法坚决予以抵制纠正。同时,我们在内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采取把专项治理工作与行风窗口评议工作相结合,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相结合,与反腐倡廉工作相结合,与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相结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及时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措施和整改方案。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继续组织全体干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自觉性和紧迫感。二是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引导全体干部学习孔繁森、任长霞、郑培民等英雄模范人物以及身边优秀人员的先进事迹,牢记“八荣八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三是开展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使全体干部认清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四是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增强忠于职守、诚信服务、严守法纪、廉洁从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要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要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方针,以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加大从源头上防止商业贿赂的力度。通过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剖析,深入研究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更加注重研究探索招投标中心廉政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通过深化改革,健全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三)要把防治商业贿赂工作与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相结合。

  1、注重约束性,在强化监管力度方面下功夫。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要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招投标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就必须强化监督管理,让权力在阳光下操作。

  (1)整合监管力量。尽快完善现有招投标监督管理体制。现行的招投标监管工作的各个环节由多个部门各司其职。从实际工作来看,这种情况严重削弱了监管力量,影响了监管的效果。因此,必须整合监督管理力量,把分散在各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的职权,进行有效整合,建立一支相对集中统一的监管队伍。建议将现有的建设、水利、交通、财政、国土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招投标监管办公室统一纳入区监管办,把区监管办建成独立的区政府直属机构,明确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工作职能,人员统一从这些行业主管部门调剂,这样一来,有利于统一监管标准、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人员和增强监管力度。

  (2)完善监管制度。要建立健全以招投标交易信息统一发布等制度为重点的规范招标人招标行为的监管制度;以投标市场准入等制度为重点的规范投标行为的监管制度;以投标、开标、评标和定标等制度为重点的招投标操作监管制度;以招投标工作责任追究、招投标投诉处理等制度为重点的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努力做到监管有据、监管有责、监管有力。

  (3)明确监管职责。要从制度上明确招投标监管机构、操作机构、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责。既要分工,更要协作,重点要严把五个关:一是备案关,着重抓好招投标备案内容合法性审查和招投标流程的跟踪监督,特别是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备案审查和现场监督,不能含有歧视潜在投标人的条款。二是标底关,规范标底设置形式,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标底实行明标底或无标底办法,不再采用暗标形式,其中明标底必须经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核。三是开标关,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与当场开标时间相一致,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书加盖有效印章后密封,送达区招投标中心由招标人签收,并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在规定时间到会的,均视作放弃投标。

投标自查报告4

  招投标是投资管控的重要手段,抓好了工程招投标工作,投资管控工作就掌握了关键、奠定了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招标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依法依归按招投标程序办事,确保还建项目招标工作始终置于黄石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之下,真正做到招标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根据工作安排,对20xx年以来还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情况进行了严格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简述

  自查内容:此次自查的内容主要有:

  (1)招标管理和监督制度的建设情况是否齐全、规范;

  (2)招标程序是否合规;

  (3)是否存在未核准先招标、未批招标计划先招标的情况;

  (4)是否存在中标单位资质不符合工程项目建设要求的情况;

  (5)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监管不力等情况;

  (6)评标办法是否科学、规范、合理;

  (7)招、投标资料及评标报告是否齐全、合规、并做到及时归档;.

  二、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

  20xx、20xx年公司共签订主体和配套工程类合同24份,合同总金额约8.2亿元;其中,主体工程全部实行,部分附属配套工程进行公开邀标,对土方平整类工程按照开发区有关规定优先由有关村施工。还建工程项目招议标及合同履行情况较好,未出现不合规和纠纷事件,各个项目的招标及合同签订等手续规范,材料齐全。

  三、主要体会

  (一)、以工程标段划分为招标工作的切入点

  标段划分指把准备投入建设的某一整体工程或某一整体工程的某一期工程画分为若干工程段落并或单个或组合起来进行招标的招标客体。标段划分的合理与否对招投标的成功与否有很大影响。一期招标工作以工程标段划分为切入点,结合工程总平面条件、工程项目性质、投资额、网络进度、管理协调等因素,确定标段范围,尽量做到标段间无缝搭接,为工程顺利开展作好准备。 1标段的划分可结合投资计划、资金状况和造价控制手段来划分标段,原则是保证满足工期计划,保证工程质量,同时便于施工管理。原则上采用岛式标段划分,对项目规模大,专业技术复杂的标段实行总包,既可以避免因各专业不协调、配合不当,造成的返工浪费、工期延误,同时有利于承包商发挥自身的管理优势,减少索赔的发生;对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的工程,采用专业标段划分方式。这样,可以充分发挥专业承包商的技术优势,同时还能够有效控制投资水平,降低工程造价。

  1)通过细分标段,达到降低造价的目的。标段细化后,加大了招标人对工程的直接控制权,并通过价格竞争最大化的方法更经济的发包工程,取得相对合理的项目造价。 2)通过细分标段,达到在现场形成互相赶超的竞争态势。标段细化后,现场承包商会增多,在施工现场内形成了完全竞争态势,避免了某一承包商完全垄断现场项目。促进了工程在质量控制、进度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3)标段划分较多,自然接口增多,交叉作业的可能加大,进而增加了协调和管理工作。面对这样的弊端,我们在招投标阶段尽量利用施工

  2、结合工程实际,确定合理的报价方式

  一个项目由多个子项组成,划分子项的方法有多种,可以按照图纸设计专业划分,也可以按照施工区域划分,还可以按照建筑功能来划分。一个招标项目根据某一个标准被划分成多个子项,分别就子项的情况确定该子项报价方式。

  我们采用的报价的方法包括:固定总价承包、单价承包、暂定价承包、预算下浮承包四种形式,固定总价承包和单价承包使用较多,暂定价承包和预算下浮承包只在少部分子项上采用。

  1)固定总价:该种方法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风险(包括工作量和价格)。工程设计较完善,图纸齐全、清楚、详细,在实施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工程技术简单,风险小,报价估算方便,这种情况推行固定总价包干,合同价款由各分项工程总价构成。承包商根据工程图纸及标书计算工程量,若工程量有漏项或不正确,则认为已包括在整个合同的总价中,结算时也不会再做调整;

  2)单价:承包商按规定承担报价中单价的风险,对单价的正确性承担责任;而工程量变化的风险由招标人承担。此种风险分配比较合理,单价结算又分为固定单价结算和可调单价结算等形式。招标人要承受的风险是工程量的准确程度和设计变更,单价结算的特点是单价优先,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是虚拟数字,合同价款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和投标人所报单价计算。对没有施工详图或施工图且工程外部条件尚不清楚的采取单价合同,按照实际工程量结算价款,一期主标段中中高压管道部分就采取了单价承包方式;

  3)预算下浮方式:该报价方式是在没有图纸,项目技术情况不明朗,材料不明确的情况下采用,即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套用相应的定额和费率上报的`项目预算经过项目法人的审核后确定的审核价的基础上,再进行下浮的方式,下浮率为承包商在招投标阶段自行上报。为保持投标的相对公平,投标报价时该价格为招标人给定,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乘以自报下浮率计入报价。 4)对材料标准不确定的项目,对材料价格部分可采取暂定价,按照实际的采购价格进行调整,这样既可以保证材料质量,满足工程要求,也减少了投标人的报价风险。

  总得来说,选择什么样的报价方式也就明确了招标方和投标方之间对工程风险的分担方式,不能一味的将风险完全推给投标商,也就是说不能为了规避风险而选择总价承包,否则当工程承包价低于成本时,容易出现合同执行难和进度难以保证等问题,从而损失工程的管理成本和时间成本。

  3.建立规范的评标体系,合理细化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的好坏直接关系着招标成功与否。确定定标的指标对整个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有很大影响,如果仅选择低价不分析报价合理与否,工程实施过程中争执较多,工程质量同样难以保证。纯低价中标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承包商没有利润,自然不会很好地履约。

  1)在一期项目中我们建立了综合评标体系,从报价、施工能力、施工组织设计、资信业绩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通常将建设工程评标内容分为三个部分:投标人资信业绩、工程技术方案、工程报价。根据招标项目的技术成熟度和工程难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三部分的权重。

  2)针对于技术服务类项目,我们相对降低报价所占比重,提高其他评标因素的比重。这样可以吸引投标商在监理的人员甄选上下大力气,同时更加注重监理大纲的编制,从而达到我方对监理人员素质的要求。尤其呼应了公司一直提倡的“大监理小业主”的管理方式,作为独立于业主和承包方的第三方,在业主和承包人之间秉公执法就是需要高素质的监理人员和适用的监理大纲为保障。

  3)对于技术相对成熟,施工难度小的工程建设项目,我们在制定评标办法时,会将报价的比重提高到一定比例,从而更好的利用招标这一手段达到降低投标商报价的目的。这极大的鼓舞了投标商充分考虑自身的企业定额,合理降低报价进行投标,从而达到降低项目投资的目的。

  4、做好潜在投标人资质审定,降低工程招标风险

  确定资格标准,既要保证在工程招标中形成相对激烈的竞争态势,则必须保证有一定量的投标单位,同时又要保证参加投标的投标商满足工程需要,在资格预审期要对投标人有基本的了解和分析。从资格预审到开标,投标人会越来越少。

投标自查报告5

  一、基本情况

  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期间,我县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含国有企事业单位自筹、贷款的资金)全资投入或控股的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以上或总投资3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共31个,计划投资9293万元,实际合同金额8435万元,其中实行公开招标的20个,占总数的65%,合同金额6472万元,占总金额的77%;邀请招标11个,占总数的35%,合同金额1963万元,占金额的23%。

  二、主要作法

  (一)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度

  1、招标方式的确认。凡我县范围内,总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投资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一律要求进行公开招标;其他工程可以经县招标办审查,经县建委审核,报县政府审批同意后实行邀请招标;满足直接发包条件的工程仍然要办理招标手续。

  2、招标公告的发布。严格招标条件,明确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必须的立项批复、规划许可、建设资金、施工图审查文件,经县招标办审查后,方可在指定的新闻媒介公开发布建设项目招标信息。

  3、严格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的程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的程序全部按照《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30号)、《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号)、《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27号)的有关规定。一是严格投标资格审查。资格预审文件在发出时,须报县招标办并由招标办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备案,资格预审工作必须严格按预审文件要求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预审工作结束后,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向招标办提交资格预审情况报告。二是严格招标文书备案。招标文书在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须报县招标办,招标办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招标文书备案,保证了招标投标的合法性、公正性和科学性。三是严格投标文件的签收。投标文件由交易中心专人负责签收并查验其递交、密封情况,确保了招投标的严肃性。四是严格开标、评标程序。开标、评标是招投标活动的核心,开标、评标一律由招标人组织在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活动按《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全过程接受县监察局、检察院、招标办的共同监督,避免了招投标弄虚作假。

  4、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在自查的31个工程项目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均由业主与专家共同组成。专家评委由业主在开标前半小时从专家库抽取产生,人数为不少于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评委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

  5、中标人的确定和合同的签订。评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按得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侯选人,然后进行公示,在公示结果无人提出异议后,业主才发出中标通知书。在自查的31个工程项目中,中标人均为第一中标侯选人。施工合同一律按招标文书及投标报价签订。

  (二)严禁领导干部干预正常的招标投标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制定了《大足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足府发〔20x〕37号)及《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的实施意见》(足计经〔20x〕26号),严禁领导干部干预正常的招投标活动。一是强化教育,完善监管手段。加强了招投标领域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积极完善监管手段,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是严格制度,规范市场管理。紧扣招投标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廉政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三是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实施,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彻底落实。四是加强监督、查处违规案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加大对招投标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力度,严肃查处违规案件。

  (三)严格落实涉及招投标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的有关规定

  1、根据《x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一批涉及招标投标内容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渝府发〔20x〕14号)精神,大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委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严格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意见的通知》(足府办发〔20xx〕29号)、大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委关于认真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足府办发〔20xx〕30号)、大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足县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足府发〔20xx〕69号)、大足县建设局《关于转发执行渝建发〔20xx〕13号文件的通知》(足建〔20xx〕133号)等四个规范性文件已于20xx年5月31日停止执行,正着手拟定新的符合国家政策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规范性文件。

  2、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招投标工作职责的复函》(中央编办函〔20xx〕82号)和《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中编办对国家发展委招投标工作职责的复函的通知》(渝发改投〔20x〕652号)的精神,认真落实各部门职责,加强协调和沟通,切实做好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一)业主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为建设资金不落实,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不能履行;以抢工期为由,不遵循法定工作时限等。

  (二)招标代理机构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为满足业主无理要求,不按规范操作;业务水平较差,编写的招标文件不切合实际,给业主造成损失;代理市场竞争无序,市场行为不规范,容易产生新的腐败等。

  (三)投标人的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为投机取巧,一标多投,进行围标;偷梁换柱,搞资质等。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

  针对我县招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从培育和发展招投标市场出发,以规范市场行为为目标,重点搞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开放建筑市场。有形建筑市场要充分体现“公开”的原则,坚持公开发布建设信息,扩大竞争面。

  (二)规范业主行为。招投标管理部门要加强依法行政,务必要求业主按《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规定进行招标活动。同时,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使其行为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三)强化对投标人的管理。严格信用登记制度,对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一律限制其投标。

  (四)加强对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内部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规定,大力推行公开招标,严格控制邀请招标和直接发包。二是积极推行科学的评标办法,重点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三是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通过考核、考证以及培训等,不断提高专家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四是健全招标监督部门的管理机制,加强工作人员的自修自律意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保证公正执法,依法行政。

投标自查报告6

  抓好了工程招投标工作对企业的投资管控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公司集团党委《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省委专项巡视问题再自查再整改的通知》,严格按招投标程序办事,确保本矿项目招标工作始终置于集团公司的监督之下,真正做到招标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根据工作安排,对本矿项目招标管理情况进行了严格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简述

  1.由于省委专项巡查未发现问题,所以本次自查不涉及巡查整改的问题。

  2.公司共签订主体和配套工程类合同份,合同总金额约亿元;工程全部施工完成,未出现不合规和纠纷事件,各个项目的招标及合同签订等手续规范,材料齐全。

  3.公司的招标管理和监督制度齐全、规范,招标程序合规,中标单位资质符合工程项目建设要求,评标办法科学、规范、合理,招、投标资料及评标报告齐全、合规、并已及时归档。

  二、结合本次自查对招标工作的改进建议

  1.首先针对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及时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措施和整改方案。

  2.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增强忠于职守、诚信服务、严守法纪、廉洁从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3.通过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剖析,深入研究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注重研究探索招投标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通过深化改革,健全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三、以后工作的意见

  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招投标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根据潞矿投函【20xx】 34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建立规范的评标体系,合理细化评标办法。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的监督,为了在评标过程中最大限度的保证公平、公正。对不按规定招标而擅自开工的,要加大处罚力度。不得违规设定招标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倾向内定中标人。组织研究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保证招投标工作质量,维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当前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招投标体制机制创新的不断深化。

投标自查报告7

  二零xx年六月份,xx村洗煤厂按照(义)监通字第2号义煤公司效能监察通知书的要求,对20xx年元月以来物资供应采购和技术服务招标采购项目进行效能监察。我厂对招标项目招标管理情况进行了严格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简述

  自查部门:

  此次自查工作由经管科组织实施。

  自查内容:

  此次自查的内容主要有:

  (1)招标管理和监督是否规范;

  (2)招标程序是否合规;

  (3)是否存在未核准先招标、未批招标计划先招标的情况;

  (4)是否存在中标单位资质不符合工程项目建设要求的情况;

  (5)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监管不力等情况;

  (6)评标办法是否科学、规范、合理;

  (7)招、投标资料及评标报告是否齐全、合规、并做到及时归档;

  (8)是否存在中标价严重超概算的情况;

  (9)是否存在超出公司权限进行招标。

  自查日期:

  20xx年6月20日—20xx年7月12日;

  二、20xx、20xx年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

  20xx、20xx年公司共签订工程类合同8份,合同总金额55.45万元;设备大修理类合同14份,合同总价81.37万元,物资自购类2份,合同总价10.5万元,维保及环保类合同2份,合同总价4.8万元。详见附表一

  对于耿村洗煤厂工程类、设备大修理类、物资自购类、维保及环保类合同由我厂与外来施工单位签订合同。20xx年1月至今我厂各类项目的招议标及合同履行情况较好,未出现不合规和纠纷事件,各个项目的招标及合同签订等手续规范,材料齐全。

  三、规范招标工作情况。

  20xx年至今我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义煤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关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义煤公司工程维修费管理办法(暂行)》通知等法律、规章、制度,我厂严格合同准备阶段调研制度、严格合同会签制度、严格合同履行跟踪管理制度、严格合同专人负责管理制度。为各项工程招标的规范化提供了制度保证。

  四、为规避法律风险采取的防范措施。

  在招标、签订合同和履行过程中,为有效规避风险,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针对“合同主体不适格法律风险”,在合同准备阶段,严格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等级及履约能力。招标过程中严格审查对方的资质证书、对方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材料。代理人洽谈合同的,要求对方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所在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并严格审查;对于对方主体资格不符合规定的单位不予其洽谈和签订合同。

  2、针对“合同文本不明确法律风险”,严格合同会签制度。合同文本起草后,工作人员将合同会签表及合同打印出纸质版经申请项目单位领导、经管科、财务、党务、分管领导、厂主管领导会签,会签无异议后方可加盖我厂公章。会签的实施对于合同文本不合理、不严密、不完整、不明确、表述不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国家产业政策的条款,能够及时予以预警和纠正。

  3、针对“证据意识缺乏,证据保全不力法律风险”,我厂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合同策划、调查、初步确定准合同对象、谈判、拟定合同文本、审核、正式签署、分送相关部门、履行、变更或转让、终止、纠纷处理、归档保管的整个合同管理过程的各种文件和资料严格注意保全和收集。对事实的认可、数量的确认、单价的核准、金额的确定的材料同合同一起严格予以归档保存。

  4、针对“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法律风险”,严格合同履行结束后付款制度,同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对于各种债权和债务严格按照合同文本的约定予以清理,对于出现债权不能得以实现的,严格在法律保护期限内予以主张。

  五、工程招标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厂在合同准备、合同签署、合同履行和履行后管理过程中,由于部分工程项目工期紧,招标准备工作时间短,导致对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市场调研工作不够精细,降低了我方在合同谈判过程中的议价能力,同时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针对以上问题,我公司在今后的工程招标管理中将严格合同签署前调研制度,提前准备,提前计划,优化招标管理流程,提高合同准备阶段效率,杜绝各项风险。

投标自查报告8

  招投标监管是发改部门的重要职责,是项目建设的关键环节,是规范项目运作的重要保。强化招投标活动监管,对于提高项目管理质量、更好地发挥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我们对全市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了调研,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进一步强化招投标监管的对策和措施。

  一、我市招投标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我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经过近年来的多方努力和实践探索,已初步走上了管理比较严格、运作比较规范、落实效果较好、招投标市场发育整体平稳健康的轨道。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制度,把好招投标方案审批关

  一是坚持审批招投标实施方案。对所有投资项目坚持审批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必要时进行集体讨论审签;

  二是坚持对一些小项目,在申报项目初步设计(或可研报告)时一并申报招投标实施方案,将招投标方案与工程可研报告一次审查批准,以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强化项目服务;三是对于大中型项目,先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待具备招标条件后,另行报批招标实施方案;四是坚持规范的审批流程。

  (二)强化招标程序,实行全程监督

  一是指导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个项目的招投标实施方案,都指导成立由项目县区或项目主管部门的领导牵头,发改、监察、财政、建设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支持和监督项目法人组织招标,对招标中出现的问题由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研究解决;二是认真核准招标公告发布申报表。对招标公告详细审核盖章后,由项目法人在规定的新闻媒体上发布;三是参与开标、评标过程监督。对投资建设项目的开标、评标活动,实行全程参与监督;四是坚持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实行3日以上的公示制度,以保充足的社会监督时效;五是坚持后审制度。对完成招投标的项目,在发出中标通知书15日内,要求将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专家来源、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细则、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等情况报发改部门备案,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较好的后审作用。

  (三)全面检查和重点稽察相结合

  多年来,我们会同监察、财政、审计、规划等部门每年组织两次以上重点项目和投资项目的全面检查。在检查中,将项目招投标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以期从中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完善提高。同时,市重点项目稽察办每年对全市国债重点建设项目和投资项目,有计划的进行重点稽察或专项稽察。几年来,我们先后对全市公路交通、公检法司、文教卫生、农林水利和城市基础设施等二百多个项目进行了检查、稽察,对规范项目招投标活动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也收到了显着的效果。

  (四)积极协调解决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当前项目建设招投标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管,在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招投标过程和监管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招投标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一) 监管体制不统一,法规制度不健全

  目前的招标监管体制,可以说是一种以部门分散监管为主, 综合监督为辅的体制,即:分别由水利、交通、建设、国土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发改委负责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以及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和工业项目招投标的监督检查。这种部门分散监管模式所引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招投标监管中部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条块分割、同体监督,监督越位和缺位现象同时并存,造成了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混乱无序的局面。另外,工程招投标相关法规制度不健全,如部门法规及各种配套政策之间相互掣肘,对于招投标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及相应的配套规定只讲了不准,而没有讲违反了怎么办,致使对一些钻政策漏洞的违法违规行为,因缺乏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处罚条款而难以查处等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监管工作的难度。

  (二)规避招标,逃避监管

  主要方式有:一是把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千方百计找各种理由将其变为邀请招标。二是肢解工程,化整为零。把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分割成几个的小项目,使每个小项目的金额均在招标要求的规模标准以下,从而达到规避招标的目的。三是部分招标,只对项目的部分工程进行招标,附属工程则直接发包。四是一些业主单位为了私利,把应当招投标的'项目直接交给自己所属的单位完 成。

  (三)参与招投标的主体行为不规范,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首先,有些业主行为不规范。一些业主除了采取各种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以外,有的还在招标过程中向管理单位、中介机构、投标企业乱提条件;有的在招标中与投标人存在着利益的交换,与投标人、代理机构相互串通,制定带有倾向的、不合理的评标办法,虚假招标,明招暗定,甚至搞阳合同,严重扰乱了招标市场秩序。其次,部分中介机构行为不端。一些中介机构不中立、不公正,拿谁的钱为谁说话。有的招标代理机构为了取得代理业务,一味迎合业主,弄虚作假,甚至帮助业主出谋划策钻法律空子;有的招标代理机构则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破坏了招标的公平。再次,一些投标企业存有违规行为。投标中有时出现投标单位相互串通的情况,彼此达成协议,出现陪标、串标、借机抬高或压低标价,损害投资人利益的现象,使招投标流于形式。投标企业中标后,违法分包、转包的现象也比较多见。

  (四)权力干预市场,地方保护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

  在实际招投标运行中,一些有着这样或那样特殊权力的部门,严重违反,凭借其职权,向投资人推荐开发商,或是向承揽工程企业推荐分包队伍,干预工程的发包和承包。有的项目业主不按规定发布招标公告、控制信息的发布范围、随意缩短某一程序的时限;有些地区或部门为确保本地、本系统企业中标,违法设置投标许可,采取歧视资质审查、越权指定招标公告发布媒体、限制招标公告发布范围和地点、制定不公平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等,排斥外地或外系统的投标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违反了优胜劣汰的市场法规。

投标自查报告9

  隰东煤业招投标问题自查报告抓好了工程招投标工作对企业的投资管控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公司集团党委,严格按招投标程序办事,确保本矿项目招标工作始终置于集团公司的监督之下,真正做到招标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根据工作安排,对本矿项目招标管理情况进行了严格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简述

  1.由于省委专项巡查未发现问题,所以本次自查不涉及巡查整改的问题。

  2.公司共签订主体和配套工程类合同份,合同总金额约亿元;工程全部施工完成,未出现不合规和纠纷事件,各个项目的招标及合同签订等手续规范,材料齐全。

  3.公司的招标管理和监督制度齐全、规范,招标程序合规,中标单位资质符合工程项目建设要求,评标办法科学、规范、合理,招、投标资料及评标报告齐全、合规、并已及时归档。

  二、结合本次自查对招标工作的改进建议

  1.首先针对存在的苗头和倾向问题,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及时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措施和整改方案。

  2.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增强忠于职守、诚信服务、严守法纪、廉洁从业的责任感和自觉。

  3.通过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剖析,深入研究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注重研究探索招投标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通过深化改革,健全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三、以后工作的`意见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招投标管理重要的认识。

  根据潞矿投函[20xx]34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建立规范的评标体系,合理细化评标办法。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的监督,为了在评标过程中最大限度的保公平、公正。对不按规定招标而擅自开工的,要加大处罚力度。不得违规设定招标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倾向内定中标人。组织研究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保招投标工作质量,维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当前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招投标体制机制创新的不断深化。山西潞安集团蒲县隰东煤业有限公司20xx年9月15日

投标自查报告10

  招标是公司建设项目投资管控的重要手段,抓好了招标工作,投资管控工作就掌握了关键、奠定了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公司招标实施细则、询价比选、合同管理等制度有关要求,严格依法依规按招标程序办事,确保在建项目招标工作始终置于有效监督之下,真正做到招标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根据工作安排,对20xx年以来在建工程项目招标管理情况进行了严格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简述

  本次自查,主要针对公司在建的XX、XX、XX、XX、XX 5个项目。自查内容如下:

  (一)招标管理和监督制度的`建设情况是否齐全、规范;

  (二)招标程序是否合规;

  (三)是否存在未核准先招标、未批招标计划先招标的情况;

  (四)是否存在中标单位资质不符合工程项目建设要求的情况;

  (五)评标办法是否科学、规范、合理;

  (六)招、投标资料及评标报告是否齐全、合规、并做到及时归档。

  二、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

  (一)XX项目合同共计20个。其中,招标合同3个,比选询价合同17个。

  (二)XX项目合同共计31个。其中,公开招标合同7个,比选询价合同21个,直接指定合同2个,竞争性谈判合同1个。

  (三)XX项目合同共计23个。其中,公开招标合同7个,比选询价合同16个。

  (四)XX项目合同共计25个。其中,公开招标合同6个,比选询价合同13个,直接指定合同2个,参照XX、XX项目的1个。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

  经归纳整理,自查后存在以下共性问题:

  (一)中标后续工作并未按照《中标通知书》中的规定来进行,中标单位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及按时签约;

  (二)合同签订手续不完善,对询价比选单位资质审查不严;

  (三)部分项目缺少立项程序;

  (四)工程项目资料档案管理不到位,存在项目资料不全的情况。

  四、自纠措施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招标部安排专人进行了整改落实。主要整改措施:针对合同手续不完善的问题,在今后的招标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法以及公司招标管理规定,从资料的完备性、签发时间顺序等细节方面完善招标以及询价比选资料,对比选单位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凡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一律不允许参与比选;针对合同资料极少部分缺失不全,安排专人加强招投标文件、档案的管理,建立好合同管理台账,做到招投标资料齐全、合规并及时归档。

投标自查报告11

  根据市发改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镇从本镇实际出发,及时落实人员,拟定措施,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专项检查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9月至20x年7月招投标情况

  按照要求,我们对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期间的招投标工作进行一次自查。据统计,这期间共组织实施52个项目招标,预算总额4775.3113万元,中标额3333.4372万元,节约政府资金1441.8741万元。其中,20xx年9--12月,共招标23个项目,预算额2461.2413万元,中标额1769.6686万元;20xx年1--7月共招标29个项目,预算额2314.07万元,中标额1563.7686万元。

  二.主要做法

  领导重视

  镇党委政府对招标中心建设非常重视,在场地、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在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招投标项目现场管理,工程拟算资金支付“三权分离”的基础上,实行**镇招标中心、招管办分离,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做到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的发生。

  完善制度

  从实际出发,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平台一整套规章制度。对开标须知等制度进行上墙公布。有规定的开标室、评标室。信息公布主要通过**镇党政信息网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有固定的评标人员等。

  操作规范

  严格把握进场招标范围。小型项目达到5万元的,全部通过镇招标平台确定中标人。一是严格投标资格审查,在现场报名时,审核每个单位的材料是否与招标公告不相符。每个报名单位必须填写招投标报名表,对每个招标项目全部实行资格后审制度。对潜在投标人在招标项目公告下提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潜在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时,要求必须具备投标所需资质。二是严格把握投标文件的签收。投标文件由招标中心专人负责签收,并查验其递交、密封情况。确保招投标的严肃性。三是严格把握开标、评标的程序。开标、评标是招标活动的核心。开标、评标一律由招标中心进行。开标、评标活动按照投标法以及相关规定进行,全过程接受纪委的监督,避免招投标弄虚作假。镇纪委和招标中心不定期地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政府投资项目全部进行工程结算审计。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一些招标单位为了中标,投机取巧,一标多投,投标资质挂靠等。二是随意增加工程量,不办任何手续,缺乏有效监督。三是由于客观原因,应付上面检查,以抢工期为由,未招先做、招少做多,工程质量难于保证,极易造成不好工程。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

  针对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该进工作方法,规范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招投标工作。

  二是规范业务行为。招投标管理部们要严格依法行政,务必要求业务按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进行招标活动。及时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的协调,使其行为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三是强化对投标人的管理。一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以及其相关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严格控制邀请招标和直接发包。二要积极推行科学的评标方法,使招标过程更趋合理。三要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专家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投标自查报告12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市建设局《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检查评比工作的通知》(景建法26号)的要求,按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积极主动在本办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我办

  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案卷办理基本情况

  我办涉及建设招标执法的种类较少,主要负责建筑市场、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的执法管理。

  二、处罚案件基础评查情况

  我办的招投标行政处罚案卷案由、事实不复杂,大多采用简易程序实施现场行政处罚,经自查所办理的主体适当,事实清楚(当事人均签字认可,主要证据完备,适用法律准确,有法律依据,引用条款准确,程序合法,均为两人以上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经集体讨论做出处罚决定。所办理的行政处罚是合法的,未有违法的行政处罚案卷。

  三、处罚文书规范情况

  由于采用国家规定的行政处罚程序,且多为现场处罚,行政处罚文书多为现场按简易程序的文书进行制定,调查取证真实,填写规范,均被处罚当事人签字认可,现场的时间、地点、执法人员、被处罚人员、印章、日期等事项填写齐全,引用处罚的'条款清楚,案件主要材料齐全,处罚决定书按规定填写规范,各种手续齐全,当场递交被处罚的当事人或送达的手续齐全,收件人签名。经自查文书规范得分100分。

  四、存在问题

  1、执法机构不健全,体系不完善,无专职执法人员,招标执法处于被动局面,难以有效开展执法工作。

  2、执法人员身份问题,目前招标执法人员还是事业人员,没有将执法人员纳入公务员管理,与国家相关规定不符,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急需培训提高。

  3、执法经费严重不足。我办建设招标执法经费严重不足,目前财政未拨专门执法经费,面对全市建设招标执法任务,难以开展正常的招标执法工作。

  4、法律意识淡薄,违法案件发生普遍,虽然进行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但一些建筑企业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的现象比较突出。

  五、建议

  1、尽快完善建设招标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执法机构,配备专职执法人员,积极主动开展执法工作,各执法部门加强联系与沟通,提高执法效率。

  2、完善执法人员管理,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普法工作,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法律意识。

投标自查报告13

  为深入贯彻落实 党的精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推行政府采购,加强学校内分散采购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拓展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努力规范采购行为,防止和预防行为发生,实现依法采购、阳光采购。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以来招标采购工作检查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建设工程中的招投标工作自查自纠情况作简要。

  一、20xx年以来招标采购的基本情况

  1、建设工程

  我校新校区综合楼工程施工单位于xxx日完成招标,中标价xxx万元。新校区综合楼工程监理单位于xxx日完成招标,中标价xxx万元。

  2、材料、设备采购项目

  综合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于xxx日完成招标,中标价xxx万元。

  综合楼塑钢推拉窗于xxx日完成招标,中标价xxx万元。

  综合楼玻璃幕墙于xxx日完成招标,中标价xxx万元。

  二、招标采购执行情况

  1、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招标采购监管水平

  我校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法》及县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和参加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招标采购执行自觉性。制订招投标实施细则,完善互相制约、科学严谨的政府采购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求,规定了政府招标采购各环节的经办部门、操作要求及资料报送期限,并在工作中贯彻执行和逐步修改与完善。把政府招标采购工作和廉政建设紧密结合,每次招标活动都邀请局纪检人员全程监督,重大项目、重大设备采购活动全部形成会议纪要。

  2、坚持“三公开”原则,确保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

  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杜绝“暗箱操作行为,依法规范采购行为,并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增强采购透明度。在透明度建设上,我局主要做好:一是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办法公开;二是政府采购公开。三是抓好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一年来,所有政府招标采购项目没有出现被质疑、被投诉现象。我校在履行政府采购过程中严格遵守合同法规定,按时履行合同义务,不存在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在采购过程中接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非法行为。

  3、严格把握程序,杜绝规避政府采购等违规行为。

  我校实施的各项采购活动依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进行。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没有出现应公开而未公开现象。各采购项目所采用的采购方式符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遵循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无规避政府集中采购等违规行为。

投标自查报告14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全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20xx年第三季度招投标情况“双随机一公开”专项督查的通知”,我局按要求对20xx年第三季度项目招标情况进行了自查,现汇报如下:

  20xx年第三季度我局共组织招标5次283公里,其中撤并建制村245公里,安全生命工程38公里。

  具体招标过程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甘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在接到市局施工图批复后,我局委托代理公司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并公开报名。招标文件全部按照庆阳市交通运输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的《庆阳市农村公路工程招标文件范本》进行编制。个别划分标段项目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进行划分。所有招项目开标前在市局监标人员的监督下由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人员随机抽取招标文件中所需类型专家,进行评标。评标结束后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交易网上发布中标公示,为期三天,公示期满后,在无接到任何有异议及投诉后,发放中标通知书。在招标结束后将招标过程中所有资料整理成册交于市局备案。

  为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设市场,同时为了达到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提高工程招标工作和水平的目的,我局组织人员定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甘肃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学习。

  在招标过程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把关,截至目前,尚未发现有规避招标、违规招标、围标、串标及领导干部干预招标等情况。

  招投标整改自查报告

  一、自查存在的问题

  1.招标文件的编制不够规范和严谨。

  2.对招标代理已移交的招标资料,审核不够细致、严格。

  3.招标重点环节管控工作不到位,招标计划申请、招标文件会签单等审批手续审核不严。

  二、整改情况

  1.提高招标文件质量。对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内容严格把关,对实际不适用的条款及时进行调整,形成模板。根据项目特点,对需求部门(分厂)提交的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严格审核。

  2.规范招标资料。将招标代理机构20xx年上半年移交的'招标资料进行整改。同时,根据其中存在的问题,对招标代理机构下半年即将移交的资料进行规范。

  3.对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明确要求。11月份约谈招标代理机构,对目前招标代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及期限,并从规范性及提高质量等角度对后续招标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4.继续加强招标资料审核。需求部门提交的招标申请、招标文件及招标代理机构移交的资料,全流程严格审核。

  5.组织修订公司《招标工作管理办法》,对当前招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明确的工作细节在制度中进行明确。

  6.强化招标过程管控。编制公司《招标工作管理办法》配套的考核细则。

  三、整改成效

  1.通过招标资料整改,招标文件质量有所提高,招标资料更加规范;

  2.通过约谈招标代理机构,理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之间的关系,规范招投标管理程序,使今后工作更加顺畅;

  3.通过修订公司《招标工作管理办法》,编制配套考核实施细则,对招标工作流程各个细节进行了梳理。下一步修订的《招标工作管理办法》印发后,将强化公司招标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考核,提高招标工作质量及效率。

投标自查报告15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和执法工作,增强全社会对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制观念,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促进我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事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根据国家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建设部等十一部委联合制订的《招投标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检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xx]625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检查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xx]1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的对象和内容

  以近三年来非盈利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为重点,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内容,对各县(市、区)行政监管部门、招标代理机构、有形建筑市场、招标人、投标人(中标人)等执行《招标投标法》及配套法规、规章的情况及招投标监管情况进行检查。其主要内容是:

  1、行政监管部门履行行政监督职能情况。包括是否按国办发[2xx0]34号文件规定,切实履行了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职能;是否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问题;是否存在有形建筑市场行使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职能的情况;招标项目分级监管执行情况;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建设和人员编制落实、经费来源情况等。

  2、招标投标制度执行情况。必须招标的施工、重要设备和主要材料采购是否严格执行了招标;是否存在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者以其他形式规避招标的情况;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有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的情况;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是否存在违法收费情况;是否存在要挟、暗示投标人在中标后违法分包情况;投标人是否存在挂靠投标情况;中标后,投标人是否擅自转包、项目分包是否限定在非主体、非关键工程;是否有另行订立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备案执行情况。

  3、评标活动公正性情况。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是否依据法规,是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评标标准是否在招标文件中公开载明,在评标过程中是否存在随意改变评标标准的情况;中标人的确定及程序是否严格执行了有关规定。评标专家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4、有形建筑市场服务功能情况。服务功能是否完善,以及设施建设、内部管理、收费情况等。

  5、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情况。是否存在无资质或超资质范围、超招标委托范围进行招标代理活动;是否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供招标有关备案资料;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开标、评标活动是否在有形市场进行;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的编制是否严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招标代理资料是否存档、是否规范等。

  6、招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非法设立设标许可、资质验证、注册登记等与《招标投标法》和《行政许可法》相抵触的`规定和要求;是否存在通过设立歧视性资质要求、评标标准或者不依法发布招标信息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外地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本地区的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是否存在以获得本地区、本系统奖项作为评标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的情况。

  7、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情况。

  二、检查的步骤

  (一)自查阶段

  各县(市、区)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投标职责分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此次检查的基本内容(附后)组织检查。各地在自查过程中要确定需要重点检查的项目、单位和机构,制定具体自查方案,在检查中要广泛听取有关各方对执行《招标投标法》、国家和省招投标配套法规、以及《荆门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的问题、意见及建议,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自查阶段截止时间为10月29日。

  (二)检查阶段

  经研究协商,由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市建委等部门组成2个联合检查组,对各地自查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在检查中,在近三年来非盈利性政策投资项目中随机抽取3-4个项目检查,包括1个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第一组廖必银胡建创杨杰徐爽胡枫林

  检查地点:钟祥市、京山县、沙洋县、屈家岭管理区

  第二组杜斌许卫国黄金斌杜珂刘天福

  检查地点:中心城区、东宝区、掇刀区

  三、检查要求

  1、要坚持从全局利益出发,做到实事求是、客观调查。

  2、各检查组要深入基层和群众,防止检查流于形式和走过场。

  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依法处理。

  4、各检查组在检查的基础上要形成检查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自查情况;对重点项目、单位和机构的检查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改进措施和整改效果及有关建议等。

  荆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检查

  基本内容

  (一)项目审批部门

  1、计划审批情况;

  2、项目招投标意见核准情况;

  3、计划执行情况(超规模、超投资)。

  (二)行业监管部门

  1、工程项目报建制度执行情况;

  2、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审查备案情况;

  3、外省队伍办理进荆备案制度执行情况;

  4、招标项目分级管理情况;

  5、招标投标程序执行情况;

  6、专家评委管理与组建情况;

  7、代理机构管理情况;

  8、招标资料归档情况;

  9、合同备案情况;

  10、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11、工作人员及编制落实情况;

  12、招标监督机构经费来源情况;

  13、投诉处理和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三)招标代理机构

  1、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主管部门的隶属情况;

  2、招标代理合同范本制度执行情况;

  3、按照资质管理的要求执业情况;

  4、按有关规定收费情况;

  5、招标程序执行情况;

  6、进场交易制度执行情况;

  7、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情况;

  8、招投标示范文本制度执行情况;

  9、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情况;

  10、招标代理资料存档情况。

  (四)有形建筑市场

  1、职能定位情况;

  2、信息发布、场所服务和集中办公三大功能完善情况;

  3、硬件设施建设情况;

  4、收费标准执行情况;

  5、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6、开标评标现场原始记录保存、归档及保密情况。

  (五)招标人

  1、依法接受监督情况;

  2、公开招标制度执行情况;

  3、信息发布制度执行情况;

  4、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

  5、招标程序执行情况;

  6、招标代理制度执行情况;

  7、评标委员会组建情况;

  8、投标保证金制度执行情况;

  9、依法定标情况;

  10、合同订立情况;

  11、合同执行情况;

  12、设计变更及投资变更情况;

  13、工程款支付情况。

  (六)投标人(中标人)

  1、遵守资质管理规定有关情况;

  2、依法参与投标竞争情况;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手续办理情况;

  4、合同订立情况;

  5、合同履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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