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自检自查报告

时间:2024-06-21 07:29:41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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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自检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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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自检自查报告

燃气安全自检自查报告1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省城镇燃气管理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遵循政府组织、企业安装、用户配合的原则,对管道燃气居民用户设施升级改造,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城市安全稳定运行。

  二、工作原则

  (一)认真筹划,精心部署。燃气管理部门与各燃气企业对接,划分燃气企业及分布居民对应区域,实行包保分配,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将升级改造落实到位;

  (二)开展宣传,全面落实。燃气企业要定期组织对包保区域开展宣传燃气设施升级改造“阀管灶”使用常识,通过社区网格化及业主委员会听证会方式防范征求公众意见,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精准校对自家燃气使用现状,及时掌握包保区域用户燃气灶具新旧程度及安全情况;

  (三)先重后轻,先急后缓。优先改造老旧小区、无物业管理小区、开放式小区、使用不带熄火保护装置灶具多的小区,分批实施、梯次推进,逐步实现管道燃气居民用户设施升级改造全覆盖;

  (四)源头治理,综合施策。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做法,采取走出去引进了的方式,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燃气设施,禁止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届满的灶具。变被动处置为主动治理,变事后补救为事前预防,消除居民用户燃气安全隐患,弥补管理短板。

  三、改造任务

  利用三年时间,分期实施现有的管道燃气居民用户设施进行“阀、管、灶”升级改造。将用户灶具连接用橡胶管或塑料软管更换为不锈钢波纹管、铠装管或防鼠咬并与灶具同寿命软管。将单气嘴(灶前阀)更换为管道燃气自闭阀(具有超压自动关闭、欠压自动关闭、过流自动关闭功能)。将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届满的不带熄火保护装置灶具,由居民用户更换为带熄火保护装置的合格燃气灶具。

  四、改造资金

  管道燃气居民用户“阀、管”升级改造由管道燃气企业负责,改造后的资产计入管道燃气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安装费、修理费计入配气成本。“灶”更换由居民用户自行购买更换。

  五、安装服务

  (一)管道燃气居民用户“阀、管、灶”升级改造安装服务工作,由燃气管理部门具体组织,管道燃气企业在经营范围内按照《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安装,并负责验收、建立信息台账、安全用气宣传和维修质保服务;

  (二)安装服务人员入户要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实施改造前必须先进行安全检查检测,一次性告知用户存在的'问题,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三)管道燃气居民用户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燃气企业应免费上门服务。各管道燃气企业要设立用户投诉、反馈维修服务电话,负责对用户投诉全程处理。

  六、职责分工

  此次燃气设施升级改造工作实施周期长、范围广、任务重、责任大,各有关责任单位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联动、衔接顺畅。

  燃气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协调调度各燃气企业做好安装等具体工作并进行监督;组织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共性问题,适时向城市政府报告进展情况。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燃气居民用户设施升级费用纳入配气成本。

  管道燃气企业:承担经营范围内升级改造安装维修业务的主体责任,要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相应工作组,合理调配安装队伍,明确规范标准要求及人员责任分工;负责安装后质量的具体检查、验收把关;制定安装单和汇总表,根据升级改造流程办理相关结算手续;建立升级改造信息台账,加强长效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项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项目,事关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燃气企业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和管理责任。要精心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升级改造任务落到实处,真正把重大民生项目办成重大民心项目;

  (二)严格程序,有序推进。燃气企业要规范升级改造实施流程,把控关键环节和时限节点,合理安排工程进度,严格执行行业规范,全程管控升级改造工程质量。加强升级改造工作指导和宣传,提高居民用户对升级改造工作认识和理解,调动用户的参与和配合,确保任务的完成。

燃气安全自检自查报告2

  一、整治目标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提高广大民众安全用气意识和安全用气防范能力,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确保燃气安全隐患得以根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强化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强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汽车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对燃气罐区、调压站、加气站、储气站、输配管网等要害部位进行重点监护。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和人为破坏。消除燃气储存、输送、充装、经营、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现象和安全隐患。对超期服役的钢瓶予以废弃,防止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燃气安全隐患。组织人员对城区地下管网、居民的入户管及居民室内、学校、幼儿园、浴池、旅店等人员聚集场所和老、旧、散小区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重大隐患要立即上报,制定整改方案,派专人负责监督整改。结合城区总体规划,加快旧管网改造步伐,完成区内5公里超期运行铁管网,防止发生重大恶性燃气事故。

  (三)加强燃气设施保护。燃气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设立燃气安全警示标志和各种保护装置。凡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须到燃气企业会签,在燃气企业的监护下施工,杜绝野蛮施工。结合“全区奋战15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对非法占压燃气管线及设施设备的建筑物、构筑物集中开展拆违行动。对破坏和私搭、乱接、乱改燃气设施等行为,由区燃气管理办公室报请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严厉处罚。

  (四)逐步规范燃气器具销售行为。加大区内燃气器具销售市场的经营管理,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和相关设备设施,严厉打击非法上门推销燃气器具的小商小贩。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xx年3月25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一)宣传排查阶段(20xx年3月25日至20xx年4月10日)有组织有步骤集中排查安全隐患,落实包保责任制,签订包保责任书,燃气企业包保社区,社区包保楼院。

  (二)整改治理阶段(20xx年4月11日至20xx年12月31日)集中实施管网改造和置换,依法拆除占压燃气管线的违章建筑。

  四、职责任务

  (一)区天然气总公司。一要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力度,利用高精尖检测设备和必要专业设备,对全区各类燃气设施和燃气生产经营各个环节进行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燃气管网、调压站要实行24小时巡视、巡检,对所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发生。二要加大燃气管网改造力度,全面掌握全区燃气管网情况,区天然气总公司要与规划部门做好衔接,按照规划要求抓紧改造5公里铁管燃气管网。三要进一步完善燃气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时刻做好应急准备,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有计划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从行业管理角度全面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对企业供气、生产用气等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确保燃气源头安全稳定。

  (三)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市容环卫局、区公安分局、区房产中心:要结合“全区奋战15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开展联合执法,对占压燃气管网的各类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依法进行拆除。对在整治活动中阻挠抢修、室内安检、维修整改、拆除违章建筑的企业和个人。公安部门要积极介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厉打击野蛮施工、擅自破坏拆除燃气管线、设备设施等违法行为,指导项目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各种管线施工审批会签制度;在燃气管线周边施工的,要提前向区天然气总公司提出申请,区天然气总公司依法监护。

  (五)区工商分局:对全区燃气器具销售市场进行一次彻底整治,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燃气器具经营行为,有效防止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六)区公安消防大队:一旦发生燃气事故,能立即采取应对措施,使事故及时得到有效控制,使损失降到最低。

  (七)区监察局:要对整治工作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等失职行为,严厉追究各单位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人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八)区广播电影电视中心:加大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力度,通过设置专栏等形式,全方位宣传《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切实增强市民安全防范意识,普及安全用气常识。同时,对于在用气安全方面出现的.反面典型予以曝光。

  (九)各乡镇(街道)、村:各社区、村组要充分发挥作用,配合区天然气总公司开展好辖区内企业、居民燃气的安全排查,乡镇(街道)要建立领导包企业、社区包楼院、村组包农户的层层包保制度,确保不漏一户。发现安全隐患的用户要配合区天然气总公司积极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威胁到公共安全的行为要立即采取停气等有效措施,果断处理,确保不留隐患。

  五、整治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天然气总公司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区燃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全权负责专项整治活动,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整体安排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管理等工作。

  (二)多措并举,强化监管。建立政府监管、部门联动、企业自查的管理模式。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规范燃气生产、经营、服务等各类行为,燃气企业应24小时对燃气设施进行监控、巡视,制订燃气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社区配合区天然气总公司开展好辖区内企业、居民燃气设施安全排查。建立信息报告奖励制度,对及时发现并报告管网重大漏气隐患的个人给予奖励。燃气抢修电话:xx。

燃气安全自检自查报告3

  一、排查整改的重点

  (一)供水行业。突出抓好源水水质监控、不合格二次供水设施整治、老旧供水管网改造、供水工程和应急设施建设工作,建立供水安全监督检查机制和责任体系,确保供水安全。

  (二)燃气行业。突出抓好燃气安全运行、应急设施建设、紧急事件处理和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对居民户内公用燃气阀门、燃气管道沿线、燃气计量表、用气设施等进行泄漏检测及安装规范排查,对燃气储存、运输和使用环节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确保燃气安全。

  (三)供热行业。突出抓好“暖房子”工程、拆并小锅炉、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应急设施建设、供热企业生产和运行系统安全,及时处理供热纠纷和突发事件,确保供热安全。

  (四)房屋。着力推进公共场所房屋安全鉴定工作,重点排查超年限使用房屋、危旧房屋和公共场所房屋,确保房屋安全。

  (五)违法建筑。全面开展违法建筑拆除工作,重点是压占各种管线,严重影响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消防、防洪等基础设施运行安全或其他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建筑。

  (六)违法广告牌匾。全面开展违法广告清理工作,主要任务是督促设置单位对各自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匾、门面装饰设施,特别是对楼体、楼面户外广告设施进行重点检查,对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牌匾限期整改,对未进行整改的依法予以拆除。

  二、目标任务

  (一)供水行业。更新改造陈旧供水管网;保障净水厂正常运行,满足全县饮用水供水要求;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

  (二)燃气行业。新建楼盘达到天然气使用要求;组织燃气入户安检工作;对燃气场站、管道、液化石油气储存供应站、燃气器具市场及用气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对压占燃气管理的违章建筑予以拆除;积极推广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和一氧化碳浓度报警预防装置。

  (三)供热行业。实施“暖房子”工程;新增集中供热能力100万平方米;改造陈旧供热管网30公里;为100栋楼房清理被污水浸泡的供热管网地沟。

  (四)房屋。一是做好隐患排查工作,主要包括春季、汛期和日常房屋隐患排查;二是继续开展危险房屋出租专项治理活动;三是强化汛期危旧房屋安全管理;四是着力查处私自拆改房屋结构行为。

  (五)违法建筑。开展违法建筑专项行动,督促县城、开发区排查整改城市建成区内违法建筑隐患3000平方米,进一步拓展城市空间,拓宽城市道路,削减安全隐患,增加绿地面积,美化市容环境。

  (六)违法广告牌匾。一是继续规范市容行政审批行为,全面实施好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和建筑物临街门面装饰管理办法;二是依托创城工作,开展全县范围内的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在春季大风天气容易脱落的户外广告和牌匾设施进行整治,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三是开展重点街路户外广告和牌匾设施安全的专项行动。

  三、实施步骤

  在”安全建设年”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专项推进组各成员部门、相关公用行业企业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坚持排查、整改、建设、监管相结合,全面提升城市安全能力。具体步骤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专项推进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安全建设年”领导小组的总体要求,组织召开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动员大会。制定具体推进方案,上报城市公用设施和房屋安全专项推进组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1日至11月30日)。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建设的原则,进一步扩大隐患排查范围,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加大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对易发事故的区域、领域进行重点排查、深入排查,将排查出的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汇总并逐级上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安全隐患,要确定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督查责任,确保不发生事故。同时,要做好安全隐患的登记、建档、立项工作,并按三级安全隐患数据库标准及时录入。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专项推进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全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搞好“回头看”,搞好自检自评,同时做好县“安全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考核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县“安全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安全建设年”活动开展好的部门、单位给予表彰,对措施不力、整改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建设年”城市公用设施和房屋安全专项推进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住建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城市公用设施和房屋安全工作的领导、指挥和调度。住建局办公室主任担任联络员,负责城市公用设施和房屋安全专项建设的情况综合、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等工作。

  (二)明确任务,严格责任追究。在县“安全建设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组织、统一行动、分线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细化分解任务,传达到每个责任主体,使涉及安全管理工作的所有人员都做到“任务清、责任清、思路清、标准清、结果清”。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水、气、热、房”等安全目标责任书,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管和协调,有力推进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进程。要合理区分“领导责任、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企事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对出现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追究责任,在查处直接责任者的同时,依法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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