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项目自查报告

时间:2024-06-02 13:49:47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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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项目自查报告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林业项目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林业项目自查报告

林业项目自查报告1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农业委员会、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年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346号)和市财政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关于认真做好我市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201号)相关文件要求,大观区林业局组织专人对财政支农资金进行了专项清理和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局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无挤占和挪用情况。认真做到资金足额及时发放,未滞留、延压项目资金。在发放过程中坚持严格会计制度,对所发放资金全部登记造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涉及林业的财政支农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自查情况

  我区涉及此次自查自纠工作范围的财政支农资金主要包括xxxx年各级财政下拨的退耕还林财政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一)退耕还林财政资金

  xxxx年中央财政拨付我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26.31万元,涉及我区十里铺乡、山口乡总计2105亩林地,补助标准125元/亩,已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

  xxxx年省财政与市财政拨付我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共计16万元,其中省财政10万元,市财政6万元。现已全部拨付到相关乡镇,其中山口乡11万元,十里铺乡5万元。

  (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

  xxxx年中央财政拨付我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两笔共计11.84万元,涉及我区山口乡8030亩公益林,补助标准xx.75元/亩,因乡镇申请表未报送资金尚未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四)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20xx年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拨付我区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7.977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5.625万元,省财政2.3523万元,涉及7户造林户,因资金刚到区财政,我局将在近期申请拨付。

林业项目自查报告2

  根据上级关于对20xx-20xx年项目资金进行自查会议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林业项目自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对20xx-20xx年的`林业项目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退耕还林情况

  20xx年退耕还林补助分两次下发(省财政厅分两次下拨),其中一项是20xx年度和20xx年度生态林补助,共计689.057万元,另一项是完善退耕还林补助,共计156.7625万元,已全部打卡发放。20xx年拨付我区退耕还林补助557.248万元,其中:原政策未到期粮食补助51.996万元,原政策未到期现金补助4.952万元,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500.3万元,已全部打卡发放。20xx年拨付我区退耕还林补助563.5168万元,其中原政策未到期粮食补助51.996万元,原政策未到期现金补助4.952万元,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506.5688万元。已打卡发放。

  二、长防林情况

  20xx年实施长防林10000亩,补助资金200万元;20xx年实施长防林3000亩,补助资金90万元;20xx年实施长防林5000亩,补助资金150万元。均已实施完成,补助资金已拨付到有关乡镇。

  三、巩固退耕还林情况

  20xx年实施退耕还林速生丰产林项目250亩,补助资金8.75万元,经济林125亩,补助资金8.75万元,现有林培育3000亩,补助资金30万元,合计补助资金47.5万元;20xx年实施退耕还林速生丰产林项目250亩,补助资金8.75万元,经济林125亩,补助资金8.75万元,现有林培育3000亩,补助资金30万元,合计补助资金47.5万元;20xx年实施退耕还林速生丰产林项目250亩,补助资金8.75万元,经济林125亩,补助资金8.75万元,现有林培育3000亩,补助资金30万元,合计补助资金47.5万元;均已实施完成,补助资金已拨付到有关乡镇。

  四、造林补贴试点项目

  20xx年造林补贴试点项目1000亩,补助资金11万元,其中直接补贴10万元,间接补贴1万元,已实施完成,资金已拨付。20xx年造林补贴试点7146亩,补贴资金143万元,已实施完成,资金正在拨付中。

  五、林场扶持资金和危房改造资金

  20xx年林场扶持资金15万元,系林场自己申报,资金已拨付林场。 20xx年危房改造资金26万元,系林场自己申报,资金已拨付林场

  六、林业救灾和以奖代补资金

  20xx年林业救灾和以奖代补资金共126万元,已部分实施。

  七、育林基金

  20xx年育林基金11万元,10万元用于沙土镇杨树技术推广,已拨付。1万元属于省林业厅返回区林业局的育林金。

  八、森防补助资金

  20xx年森防补助资金14万元,确保了我区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按质按量完成。

  九、林业贴息

  20xx年林业贴息93.78万元,区财政局已直拨宝峰木业有限公司28.9万元,其余在财政账户。

林业项目自查报告3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农业委员会、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346号)和市财政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关于认真做好我市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201号)相关文件要求,大观区林业局组织专人对度财政支农资金进行了专项清理和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局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无挤占和挪用情况。认真做到资金足额及时发放,未滞留、延压项目资金。在发放过程中坚持严格会计制度,对所发放资金全部登记造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涉及林业的财政支农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自查情况

  我区涉及此次自查自纠工作范围的财政支农资金主要包括各级财政下拨的退耕还林财政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一)退耕还林财政资金

  中央财政拨付我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26.31万元,涉及我区十里铺乡、山口乡总计2105亩林地,补助标准125元/亩,已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

  省财政与市财政拨付我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共计16万元,其中省财政10万元,市财政6万元。现已全部拨付到相关乡镇,其中山口乡11万元,十里铺乡5万元。

  (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

  中央财政拨付我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两笔共计11.84万元,涉及我区山口乡8030亩公益林,补助标准xx.75元/亩,因乡镇申请表未报送资金尚未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四)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20xx年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拨付我区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7.977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5.625万元,省财政2.3523万元,涉及7户造林户,因资金刚到区财政,我局将在近期申请拨付。

林业项目自查报告4

  根据云南省发改委等七个部门联发的《关于认真做好迎接国家有关部门开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情况联合督查的通知》要求,巧家县林业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建设项目自检自查,总结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现就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巩固成果部际联席会议暨现场会议精神贯彻情况

  今年7月11-12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在广西南宁市召开全国巩固成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暨现场会;为认真贯彻落实整个会议精神,我县组织退耕办全体职工,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整个会议精神,并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乡镇进行传达和宣传;二是组织对全县已实施的5.1万亩退耕地还林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针对我县冰凌雪灾和干旱极为严峻的前提下,及时组织对受灾地块进行补植补造,通过林业局调苗和林农自发购苗两种方式,共开展补植补造1.2万余亩,提高了退耕还林工程的保存率,确保了整个退耕还林工程的质量和成效;三是加强退耕还林地的经营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制订的《退耕还林工程经营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退耕还林地征占用管理的意见》,紧紧抓住实施巩固成果专项规划的契机,及时对退耕还林地进行抚育和管理,特别是对因树种选择不当的地块进行低产低效林改造,采取改接换优等措施对核桃花椒进行嫁接改良;加大对未成林地的抚育间伐,大力开展林下种植,鼓励林农在林下大力发展中草药、优质牧草和蘑芋等,使退耕还林地

  的生态、经济、社会及碳汇和生态文化等功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四是积极开展后续产业建设,及时将国家下达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落实到山头地块,集中打造核桃花椒特色经济林产业基地,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完成巩固成果造林9.68万亩;其中核桃8.05万亩,花椒1.21万亩,云杉、华山松等其它用材林0.42万亩;开展农村技能培训3000多人次,使退耕还林工程在短时期内产生效益,有效促进了退耕还林工程的顺利开展;五是努力实施农村能源建设;截至目前,共实施巩固成果沼气池建设358口,农村节柴灶1096眼,有效减缓了农民对森林资源的低价值消耗,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项目建设情况。

  为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从根本上解决退耕农户当前和长远的生计问题, 20xx-2011年,上级下达巧家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项目新造特色经济林11.18万亩(其中20xx年2.34万亩,20xx年2.34万亩,20xx年5.0万亩,20xx年1.5万亩),新建沼气池358口(其中20xx年78口,20xx年80口,20xx年200口),太阳能400个(20xx年40

  0个),节柴灶1096眼(其中20xx年298眼,20xx年298眼,20xx年500眼),开展技能培训2100人次(20xx-2010年各500人次,20xx年600人次)。任务下达后,县林业局立即组织相关股室进行研究,及时把项目进行分解落实,并按政策要求做好项目规划设计、文本编制和上报审核审批工作。通过分解落实,将任务安排在白鹤滩、大寨、茂租、东坪、红山、炉房、包谷垴,老店,药山,金塘,中寨,崇溪,新店,小河共14个乡镇实施,共涉及91个村委会,708个小班,8217户退耕农户。

  三、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20xx-2011年,上级下达巧家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项目新造特色经济林11.18万亩,新建沼气池358口,太阳能400个,节柴灶1096眼,开展技能培训2100人次。任务下达后,县林业局及时从乡镇林业站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积极组织开展外业调查设计工作,组织工程队按要求择时进行施工。目前,已完成新造林特色经济林面积9.68万亩,(其中:核桃面积8.05万亩,花椒1.21万亩,云杉、华山松等用材林面积0.42万亩),占计划任务的86.58%;完成沼气池建设358口,占任务总量的100%;完成节柴灶建设1096眼,占计划任务的100%;完成农村技能培训3000人,占计划任务的143%。尚有20xx年度种植业1.5万亩,太阳能400个,施工作业设计已通过市级评审,正紧锣密鼓开展种苗调运、打塘整地和工程招投标工作,预计在20xx年2月前完成1.35万亩核桃种植和400个太阳能的安装,7月前完成0.15万亩花椒种植任务。

  四、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一)资金管理情况。退耕还林资金属国家专项资金,巧家县历届县委政府非常重视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为规范退耕还林项目资金的`管理,巧家县严格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于20xx年7月1日开始实行财政统一管理、统一支付。到目前为止,20xx、20xx、20xx三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共计1492.26万元(其中:20xx年为

  305.48万元,20xx年309.78万元,20xx年645万元,20xx年232万元)已全部到位,并已划拨到财政局退耕还林专户上,实行统一支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二)资金使用情况。截至目前,已到位资金1492.26万元(其中:20xx年为305.48万元,20xx年309.78万元,20xx年645万元,20xx年232万元),占计划资金的100%;共支付使用1155.78万元(其中:20xx年为305.48万元,20xx年309.78万元,20xx年540.52万元),占计划资金的77.45%。在资金使用中,我局严格按照《云南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云财农[20xx]190号)文件要求执行;按照现行造林单价投资概算,将专项资金进行分解落实。对农村技能培训资金的使用采取集中培训统一开支的办法进行,确保金费使用规范高效。

  五、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为确保退耕成果得到巩固,林产业得到发展,退耕农户得到实惠,巧家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项目优先考虑在生态较为脆弱,群众基础好,有退耕还林项目且林农对林产业发展积极性高的村组实施。在项目管理中各级各部门相互配合,互相协调共同管理。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项目建设进行宏观调控、项目经营发展方向的决策、项目资金的筹措、投资审定等工作。退耕办负责协调、处理项目建设的日常工作,制定工程实施计划、年度施工作业设计和农村技能培训方案,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实施项目的监督、管理并进行跟踪服务;林业局负责组织造林技术培训、造林技术指导和造林质量监督;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项目村组具体组织退耕农户进行实地操作,林业站指定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其它相关站所相互协调配合;财政、审计、纪委、监察等部门,负责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进度进行监督;县人民政府与各项目乡镇人民政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切实落实责任。

  六、项目建设检查验收情况。

  为保证工程建设建设质量,工程建设结束,林业局就组织检查验收组,按照《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办法》和承包合同的要求,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采用项目区农户参与验收的方法对工程造林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其中20xx年计划任务为种植业面积2.34万亩,沼气池建设78口,节柴灶298眼,20xx年种植业面积2.34万亩,沼气池80口,节柴灶298眼,20xx年种植业面积5.0万亩,沼气池200口,节柴灶500眼,已全面通过检查验收,工程质量和造林成活率按当时验收时的情况已全部合格,由于20xx年至20xx年云南遭受了历史上极为罕见的秋冬春三季连旱,20xx、20xx两年新造林4.68全部报废,后虽然再次组织农户进行补造,但由于受今年6月夏伏旱高温的影响,已完成造林的20xx、20xx、20xx年三年巩固成果造林面积共9.68万亩已报废9.28万亩,受灾0.4万亩。受灾情况已形成专题材料上报市林业局。

  七、建设项目投产后的效益情况。

  工程建设结束,将在改善我县生态环境,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起到较好的效果。

  一是通过项目实施,将大幅度增加我县绿色植被,使全县森林面积大速度增加,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净化空气等方面产生效益,使全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二是可为当地剩余劳动力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就巧家而言,该项目的实施,能减少全县10万余亩陡坡耕地耕作,使大量劳动力转变经营方向,拓宽了社会就业渠道。

  三是能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工程实施结束,全县新增核桃面积9.4万

林业项目自查报告5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及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油安全,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林产品有效供给能力为目标,着力构建我国粮食主产区和生态脆弱区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着力建设高标准经济林示范基地,不断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提高木本油料等林产品有效供给;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林业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实现兴林与富民的和谐统一。

  二、建设范围和重点

  20xx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分为林业生态示范项目和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两类。

  (一)林业生态示范项目

  建设范围包括长江流域防护林工程、太行山绿化工程、重点地区沙化(地)治理。

  1、长江流域防护林工程

  建设范围包括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等省(市)。重点采取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低效防护林改造等多种治理措施,营造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在适宜地区和确保生态效益的前提下,适当发展竹林等经济效益较好的品种,实现生态环境改善和农民增收双赢,提高农民群众的造林积极性。

  2、太行山绿化工程

  建设范围包括北京、河北、山西、河南等省(市)。重点建设太行山区生态屏障,搞好海河源区的水源涵养林保护和建设,通过大力植树造林、封山育林、低效林改造等恢复植被,建立乔灌相结合的防护林体系。通过因地制宜、适当发展生态经济林,提高林区林农收入。

  3、重点地区沙化(地)治理

  (1)黄河故道沙地综合治理

  建设范围包括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等省。重点以改良土壤和遏制土地沙化为目的,造林种草,营造农田防护林、速生丰产林和高效经济林,通过林粮、林果、林草等间作,改良沙化土地,提高平原地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重点地区沙地治理

  建设范围包括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点保护现有林草植被,采用封沙与人工造林结合的方式,加强林灌草植被建设,建立以森林为主体、林灌草相结合的'防风固沙体系,遏制沙化扩展。支持全国防沙治沙示范区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巩固治沙成果。

  (二)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

  扶持项目以木本油料示范基地建设为主,兼顾木本粮食、区域特色名优经济林、林下资源开发和利用以及花卉示范基地。

  1、木本油料示范基地建设

  重点建设油茶、核桃、油橄榄基地,在适宜地区适当发展长柄扁桃等其他木本油料产业。

  (1)油茶基地建设

  在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地区建设油茶林基地。要着力加强现有油茶低产林抚育和更新改造,在宜林荒山荒地建设高产油茶林示范基地,选择国家级和省级良种审定机构认定审定的油茶高产新品种,并应用配套丰产栽培技术,加强新造油茶林的抚育管理。

  (2)核桃基地建设

  在适宜地区,重点加强核桃基地建设。要对现有的核桃低产林进行抚育和更新改造,在宜林荒山荒地建设高产高效核桃林示范基地,选择国家级和省级良种审定机构认定审定的核桃新品种,并应用配套丰产栽培技术,加强新造核桃林的抚育管理。

  (3)油橄榄基地建设

  在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等适宜地区,建设油橄榄生产基地。要对现有的油橄榄低产林进行抚育和更新改造,在宜林荒山荒地建设高产油橄榄示范基地,引用适生高产新品种,并应用配套丰产栽培技术,加强新造油橄榄林的抚育管理。

  2、木本粮食示范基地建设

  在适宜地区,扶持红枣、板栗、柿子、仁用杏等木本粮食示范基地建设,通过积极选育良种,推广应用新品种和先进栽培管理技术,建设高产、优质、高效木本粮食产业生产示范基地。

  3、区域特色名优经济林基地建设

  在适宜地区,重点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榛子、香榧、枸杞、蓝莓等干鲜果品以及竹笋等森林食品等,建设优质高效示范基地。切实加强区域特色经济林产品的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不断提升产品产量和品质,打造名优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

  4、林下资源开发和利用

  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和林荫空间,发展林参、林果、林药、林菌等林下种植业,提高林业综合效益,缩短林业生产周期,解决农民经营林业长期没有收益的问题,实现近期得利、长期得林、以短养长、长短协调的良性循环,调动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

  5、花卉示范基地建设

  重点建设现代化花卉基地,积极发挥地域优势,通过科学化管理和规模化经营,全面提高花卉产业档次和产品质量,打造有国际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品牌产品。

  三、立项条件和扶持对象

  (一)林业生态示范项目

  立项条件:项目建设区域范围明确,相对集中连片,具有较好地开发治理条件,对改善区域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具有明显的效果,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单个项目治理面积不低于3000亩,中央财政资金年度投资规模不低于100万元。在项目县布局上避免与其它工程交叉,在资金使用上避免重复安排。 扶持对象:项目区所在的县级林业局、国有林场等。

  (二)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

  立项条件:开发的产品必须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和区域特色,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良好的市场前景;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有利于促进区域主导产业的形成和增加农民收入;项目建设单位20xx年1月1日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不欠税、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20xx年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总额,并有较强的技术力量、承建能力。单个项目中央财政年度投资规模不低于120万元,自筹资金(不含银行贷款)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总额。

  扶持对象:农村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国有森工企业、国有林场、基层林业专业技术推广组织、林业科研单位、经济林生产企业(重点支持经济林产业龙头企业)。

  四、资金使用方向和范围

  (一)林业生态示范项目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农田防护林的整地、植苗、封育、幼林管护、低效林改造及所需的种子、苗木、苗圃建设和科技推广、技术培训及小型仪器设备等。其中用于苗圃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推广、技术培训及小型仪器设备等投资不应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二)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经济林种植所需排灌、林道、平整土地,输变电等附属设施,种子、种苗购置的补助以及植苗、抚育、病虫害防治等营造林管理,产品整理、分级、清洗、包装等产后处理以及初加工所必需的设备等;花卉种植所需的温室大棚;前期工作和必要的科技推广、农民培训等。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实施单位编制项目上报材料。林业生态示范项目需上报项目建议书,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需上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要由具备乙级(含乙级)以上林业工程咨询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文本编制详细内容参照《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关于印发和的函》(规山函[20xx]80号),也可到国家林业局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下载。

  (二)项目由县级林业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逐级向上申报,各级林业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农发办设在财政部门的为农发办,下同)对上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进行汇总、评审、筛选,形成备选项目。省级林业、财政部门要对所申报的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负责,要对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政状况等进行详细了解,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等逐级评估、审查、论证,要建立项目评审责任制,明确评审人员的责任。

  (三)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将于近期下达各部门项目中央财政投资指标。各地应在国家林业局下达20xx年项目申报通知后,于8月15日前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向国家林业局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联合申报项目。报国家林业局的申报材料包括联合申报文件、省级财政配套资金承诺函、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申报材料包括联合申报文件、省级财政配套资金承诺函、项目简表。

林业项目自查报告6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农业委员会、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346号)和市财政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关于认真做好我市20xx年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201号)相关文件要求,大观区林业局组织专人对20xx年度财政支农资金进行了专项清理和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局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无挤占和挪用情况。认真做到资金足额及时发放,未滞留、延压项目资金。在发放过程中坚持严格会计制度,对所发放资金全部登记造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涉及林业的`财政支农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自查情况

  我区涉及此次自查自纠工作范围的财政支农资金主要包括20xx年各级财政下拨的退耕还林财政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一)退耕还林财政资金

  20xx年中央财政拨付我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26.31万元,涉及我区十里铺乡、山口乡总计2105亩林地,补助标准125元/亩,已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

  20xx年省财政与市财政拨付我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共计16万元,其中省财政10万元,市财政6万元。现已全部拨付到相关乡镇,其中山口乡11万元,十里铺乡5万元。

  (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

  20xx年中央财政拨付我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两笔共计11.84万元,涉及我区山口乡8030亩公益林,补助标准xx.75元/亩,因乡镇申请表未报送资金尚未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四)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20xx年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拨付我区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7.977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5.625万元,省财政2.3523万元,涉及7户造林户,因资金刚到区财政,我局将在近期申请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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