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自查报告15篇(优选)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三重一大自查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三重一大自查报告1
为进一步促进反腐倡廉制度的落实,根据旗纪委工作的相关部署,吉日嘎朗图镇严格按照《中共鄂尔多斯市纪委关于对“三重一大”等四方面制度执行和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三重一大”等四方面工作,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调整、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等方面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的相关领导,经镇党委研究,成立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张卫东任组长,政府镇长呼格吉乐图、人大主席何军、纪委书记敖海荣任副组长。形成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部门具体抓的工作局面。及时制定了《吉日嘎朗图镇“三重一大”工作实施方案》、《吉日嘎朗图镇xx年“三重一大”工作计划》、《吉日嘎朗图镇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实施方案》,健全了体制机制,完善各部门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并制定了“三重一大”、廉政风险防控等相关制度,从而方便群众办事、提高监督力度。同时我镇曾多次组织镇、嘎查村(社区)干部及时传达上级领导下发的的相关文件,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并对我镇“三重一大”等工作进行部署,镇纪委就具体贯彻执行提出具体要求,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等都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使“三重一大”的要求不仅领导班子成员熟知,而且一般干部也了解、掌握具体内容及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保证领导廉政自律,降低廉政风险等级,化解廉政风险危机。
坚持完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推进党内外民主,以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为契机,重点做好党员转正、“七一”表彰、人员调整、中层干部选拨任用、大额经费开支使用等方面监督,将“三重一大”工作贯穿于我镇的职能目标和重点目标之中,使我镇“三重一大”等廉政制度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重大决策、干部调任奖惩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得到正确的贯彻和执行。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能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贯彻执行,提高“三重一大”在实际工作中的`执行力度,实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党政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承办人,各科(室)是事项执行人,实行分级负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实现权力阳光运行。
二、坚持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坚持政务公开,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职工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凡是需要职工参与的事项、重大决定,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决策,需要职工了解和知道的,一律公开。
一是坚持每周一次工作汇报会、每季度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开展“进户子、想点子、找路子、鼓袋子”为主题的调研活动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对旗委、旗政府、旗纪委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进行传达学习,同时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并对我镇“三重一大”、领导廉洁从政等多方面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自查,并对下阶段如何贯彻执行提出要求,进行部署。二是第一时间公开镇党委、政府、纪委的决定、决议和工作规划,对职务职称晋升﹑考核结果﹑人事干部调整﹑荣誉奖励、经费开支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公示,充分征询职工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做到程序透明、操作公开、结果公平。三是利用政务管理平台,强化宣传力度,多次召开“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主题的座谈会、知识竞赛等活动,及时将我镇涉及到的“三重一大”事项向广大利益相关对象、服务对象进行宣传和公示,提高决策的透明度。
三、重要干部任免、调整方面,编制占用执行情况
年初,镇党委、政府召开了党政联系会议,对本年人员部署做了新的调整和任用,讨论通过了《吉日嘎朗图镇xx年关于调整机关干部工作的通知》、《吉日嘎朗图镇xx年关于包村工作的通知》,并及时对人员的调整和任用进行了相应的公式。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执行情况
吉日嘎朗图镇在经费开支方面,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和自治区、市、旗纪委的廉政规定,在大额经费开支方面坚持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方面坚持集体研究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听取不同意见和建议,建立规范的财经开支制度。
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过与会人员充分讨论研究后做出决定,大额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自治区、市、旗的规定程序办理。
五、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一年来,我镇坚持以自律为本,以廉洁从政为起点,正确处理“自律”与“他律”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从严要求自己,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状相关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同时建立了一套完备的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并及时上报领导干部三项制度申报表。
吉日嘎朗图镇全体领导干部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注意廉洁奉公,在各项工作中,严格操作程序,做到公开透明。不以权谋私,不与民争利,不参与任何跟自己职业相关的经济活动。班子个人及家庭的重要事情,按规定向组织报告。单位领导一班人坚决执行廉政制度和规定,同时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所以近年未发现任何违纪违法的事件。
六、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情况
xx年吉日嘎朗图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吉日嘎朗图镇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各嘎查村、社区围绕本职能、干部岗位职责,对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开展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采取自己找、群众提、领导帮的查找办法,按照职责特点和权利大小分为“高级、中级、低级”三类,建立了廉政风险档案库,便于分类管理。此次查找廉政风险点部门共9个,涉及人员50多名,针对查找出来的风险,班子成员认真反思,制订了有效防范措施,一步实现“预防”的目的,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制定了一套完备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汇编,希望通过各项制度的制定将我们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化。同时我镇编制了一套职权目录,其中包含部门廉政风险防控职权数21项、部门(内设)廉政风险防控职权数11项,通过对各部门职权的界定,明确工作权限。加大宣传教育,我们通过政务平台、led显示屏、制度上墙等形式对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进行宣传教育。
三重一大自查报告2
三重一大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县纪委《关于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行检查的通知》xx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重一大”制度的建立情况
已经建立了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制度规定的决策范围、事项和权限 (包括资金额度)界定恰当和清楚;决策程序规范,明确了决策方式;决策责任落实到人;制度便于操作;制度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
按照《xx县党政正职“六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试行)》对单位领导分工进行了调整,人事、财务、重点工程、办公用品类采购、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作,以上六项工作均明确了副职领导分管。决策时严格执行“六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充分发扬民主,按规定程序和方式形成决策;决策过程有记录;决策没出现重大失误,有决策后评价制度及纠错机制;一贯坚持,并规范操作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三、“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情况
制度有相关的监督规定;监督过程能保证有效制约;监督结果能落实责任追究。
四、存在的问题
“三重一大”基础资料的'整理不及时、不够规范
五、整改措施
对“三重一大”的文件资料要及时分门别类进行整理、编号、并列出目录清单及归档。
三重一大自查报告3
根据集团公司转发的《中共xx市纪委关于对“三重一大”等四方面制度的执行和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城投绿化公司在x月份进行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等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从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决策程序和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三重一大”等四方面决策制度和议事程序,对防范和规避决策风险,强化领导班子决策程序,提高公司决策质量与执行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三重一大”等各项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和公司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公司自20xx年组建以来,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制度进行了认真修订和完善,制定了《xx市城投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界定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具体范围和内容;规范了决策程序、决策方式;在自查中我们把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与建立公司管理制度结合起来,建立相关制度若干项,落实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要求。
二、自查 “三重一大”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在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过程中,一是公司会议议题凡属“三重一大”内容的,能严格按照《xx市城投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执行;二是重大事项决策时能充分发挥民主并按规定程序和方式形成决议;三是决策过程有记录,且记录完整。公司20xx年x月份至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均按决策程序执行。
三、自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一直注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化的规范约束和监管,定期修正完善原有管理制度,针对新出现或可能产生廉政风险的工作领域和环节创新管理措施,如今年x月份,调整增设造价审计部,形成部门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制衡的工作格局;同时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和报审程序,一改原有“自建自管”的格局,在项目管理权方面,严格工程招投标、工程量变更报批、工程签证验收、预决算等工作程序;在财务管理权方面,严格执行资金预算、审批、拨付、管理、使用、结算等制度管理,加强财务审监。
四、发现问题及需改进的方面的情况。
在自查中我们也发现不少不足之处,如“三重一大”决策配套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在执行过程中,如何进一步创新和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决策事项考核评价和后评估制度尚未完善;相关基础基础资料整理不够及时,不够规范等。
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公司下一步将细化公司“三重一大”的实施程序和细则;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的文件,完善归档。 以上情况,特此报告。
三重一大自查报告4
为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副职分管、正职监管、团体决策、民主监督、公开公正”的工作机制,按照县科协、科技局“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六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的要求,一季度,认真执行好各项制度,现就执行情景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协高度重视“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六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把推行工作制度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和加强自身建设,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当前工作的重要机遇来抓。
二、采取措施,确保落实
我协坚持把落实制度摆在与建立制度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进取采取有效措施。一是开展会议学习,使每位干部认识到“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六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制度落实的重要性;二是将“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实行“六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充分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团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使权力得到分解,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更为有效,使权力运作更加透明、高效;三是抓好落实。在一季度,对20xx年工作分工调整、重要工作布置、科级后备干部提议人选推荐等事项,都召开班子成员扩大会,严格执行了“三重一大”事项团体决策制度、“六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等制度,充分听取党员、干部职工的意见,杜绝“一言堂”、“家长制”。
一季度,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周密部署和强有力的指导下,我协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主动地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团体决策制度、“六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制度。今后也将一如既往扎实推进和落实,促进全协反腐倡廉建设。
三重一大自查报告5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一)重大决策。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文件精神、指示、任务、决定、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研究本单位党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重要规划和意见;研究并决定领导班子职责范围内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并决定各科室和公司负责人的任免、考核、奖惩以及所级后备干部人选等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研究并决定领导班子职责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国有资产、资源处置,大宗办公设备采购和固定资产购置等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研究并决定本单位年度预算,调整预算、决算,10万元以上的大额度资金使用。
1、充分征求意见。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期要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提议、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和综合论证;对与本单位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广泛征求意见。
2、适当进行酝酿。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未协调或经协调仍存在较大分歧的,不得提交有关会议讨论。
3、按照程序提议。提请会议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前报领导确定,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4、做好相关准备。相关科、室应在有关会议召开前,将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送达参会人员,以保证参会人员有足够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1、保证出席人数。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有应到会成员的2/3以上出席方能召开有关会议。
2、充分发表意见。审议“三重一大”事项,应安排分管领导或相关部门介绍、说明情况,并留出足够时间进行讨论。对有关决策建议,参会成员应逐个表态。领导应在大家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汇总、发表意见。
3、逐项作出决策。对多个“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应逐一表决。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到会2/3以上成员同意,方可形成决定;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应暂缓决策;分歧较大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根据不同议题内容,表决可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有关会议纪要,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会议文件及有关讨论情况应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4、组织列席旁听。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可视情况组织相关人员或服务对象等列席有关会议。列席人员可就议题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1、分工组织落实。经领导班子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应由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遇有职责分工交叉的,应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
2、严格执行决策。任何领导班子成员都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个人对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也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但在未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
3、加强督查反馈。要建立健本单位决策督查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及时向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报告。
三重一大自查报告6
按照《年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方案》(成青纪发【 】14号)的要求,街道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街道领导班子结合实际,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
(一)加强学习宣传
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制度高度重视,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专题学习等形式,在街道机关干部中进行广泛宣传,贯彻传达“三重一大”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同时,学习掌握上级单位各种重要文件和精神,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等,结合实际,及时贯彻落实。
(二)明确决策范围
一是重要人事工作,包括讨论决定街道机关科以下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任免、定级;街道机关公务员、事业干部、社区书记、居委会主任等的录用、调动、工资福利、奖惩、考核等方案;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的编制、工资、奖金及负责人的任免。二是重大项目安排,包括讨论决定街道(社区)年度实事项目,年度财政预算,街道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计划方案以及税收、招商项目的优惠政策。三是重要工作内容,包括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重要文件、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本单位贯彻落实意见;讨论决定社区党建工作、经济发展、社区建设与管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保障与服务、社区民主自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方针、原则、措施和规划;讨论决定涉及社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属地化管理工作等。四是大额度资金使用,包括研究、决定预算内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项目资金增减调整及预算外资金超过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单项工作或项目。
(三)完善制度建设
街道将“三重一大”制度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科教城建设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将“三重一大”列为班子建设和领导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对涉及街道经济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关系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围绕“三重一大”制度,街道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依法决策、坚持责任追究的办事原则。年完善修改和制定了《街道党工委“三重一大”议事制度》、《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东坡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东坡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制度》、《东坡街道社区公服资金管理办法》、《东坡街道办事处请休假管理办法》、《青羊区东坡街道办事处年招商引企(资)奖励办法》等一批制度性文件。
(四)加强监督力度
一是将“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述职内容之一。二是是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三是对“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情况实行定期沟通制度。四是是“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由街道纪工委负责检查、督办、落实、提醒。执行情况包括有关“三重一大”事项是否纳入集体决策范围,是否按照决策程序要求进行集体讨论审议及决策形成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在“三重一大”制度的指导下,有力地促进了街道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二、完善政务公开,提高民主透明度
根据保密权限,依法公开政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都需要经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和征求相关部门、干部以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决策方案,决策方案主动报有关上级部门。对凡是涉及需要干部和群众了解、知情和参与的事项,都一律公开。
一是坚持工委扩大会议的召开。由领导班子和科以上干部参加,在会上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街道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听取工作的进展、规划,对工作的意见、建议,妥善安排各项工作。
二是坚持群众评议。对与干部密切相关的,如职称晋升﹑岗位考核﹑聘任结果﹑荣誉奖励﹑引进人才、干部奖惩等事项,坚持进行民主评议,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扩大干部的参与度,保证结果公正、程序透明。
三是坚持对外公开。对涉及到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各类政策、信息,如计生政策、单位聘用人员公开招聘、物业管理政策等事项通过街道政务外网进行公开。
四是坚持保密工作。凡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保密的、凡是本单位尚未决策或分歧较大的重大事项,严格进行保密。
三、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能力
一是凡列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的内容都由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会议议题一般由各分管领导报党工委书记确定,上级要求讨论的问题必须列入议题;未经准备和没有处理意见的提案一般不列入议题。会前要就议题内容进行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如意见不一致,而事项又不很紧迫,可暂缓列入议题;重大问题或其他需要个别酝酿的问题,可先召开专题会议酝酿研究;对列入会议的议题,应明确由有关工委成员或科室进行必要的准备。
二是开会时间、会议议题、目的和要求一般要提前3天通知,以利于做好必要的会前准备;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通知、会前准备、会议记录和材料整理工作。
三是讨论问题时,每个工委成员要立足全局,积极发表意见,尤其是出现意见分歧时,既要尊重别人的意见,又要阐明自己的观点。会议要有决议,不能议而不决;一次会议有几个议题时,要分别议定,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干部任免和重大问题实行票决制;在特殊情况下,可将分析意见向区委报告。
四是会后要及时将宜于传达的决定、决议事项向下级党组织通报,抓好贯彻落实。要按规范要求记录,对重大问题的讨论应详细记录个人意见,注意妥善保管会议记录本。
三重一大自查报告7
为切实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按照《全市烟草商业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情况专项自查和复查工作方案》要求,县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于4月26日至5月3日对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检查内容,认真开展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自20xx年6月份以来,县局一是坚持“三重一大”工作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是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是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是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工程立项等都是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如烟叶基础设施、中层干部选聘上岗、选拔等事项上,党组、主任办公会多次研究、讨论,民主决策的。
三是坚持《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按着县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将德才兼备、具有奉献精神和管理经验的同志充实到中层干部中,20xx年12月,提拔三名副站长,严格按照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程序进行。
四是坚持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工程项目均严格按招投标方式进行。
五是坚持大力加强机关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机关廉政建设制度》,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规范执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制度》,对提拔干部实行任前谈话。促使他在走上新的岗位后把好廉洁自律的底线,树立良好形象,起到了一定的教育作用。
贯彻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作为发扬党内民主,提高能力水平,加大权力制衡,降低廉政风险的`一项重要制度,我们将通过这次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检查,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促进县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重一大自查报告8
根据《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泉移纪[20xx]3号)的要求,公司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对公司“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按照检查提纲组织专人进行对照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梳理,狠抓制度建设
结合自查情况来看,我司已于20xx年制定了《关于下发德化分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策,不能个人说了算,防止权力滥用、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一)重大事项决策包括: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下达重要举措、重大事项安排;党的建设、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事项。
2.公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方针、经营目标的确定、调整。
3.经营目标及业绩考核办法的制定或调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审议;经营预算目标核定、人工成本分配方案及重大事项调整。
4.涉及员工整体性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方案;企业稳定工作、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与处理(包括重要信访案件调查、重大事故处理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二)重要人事任免包括:
1.公司人员的任免、调整、奖惩及年度绩效考核。
2.党支部、工会换届候选人推荐;届中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增补候选人推荐。
3.评选集团公司、省、市公司或系统外以上机构表彰的先进单位(集体)或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年度优秀员工。
(三)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包括:
1.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及中期调整;
2.涉及重大投资或影响重大且属非上级公司集中采购的投资项目建设方案。
3.年度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入围选择和工作量分配方案。
4. 5万元以上的广告、促销、活动费用及各项较大的涉外活动等。
二、严格执行,狠抓贯彻落实
公司领导班子对关系到公司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能够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决策方式,议事规则,通过经理办公会、支委会等,在充分发扬民主,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进行集体决策;对涉及职工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问题决策,都做到了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或征求工会意见;对研究确定的重大问题按照周密部署、统筹安排、责任明确的原则,抓好落实。
(一)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因我司主要根据上级公司决策而定,暂时无重大事项发生。
(二)重要干部任免方面。公司严格遵照上级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建立规范了我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在干部选拔中坚持工作原则、严格任用条件、规范任用程序、严肃工作纪律,选拔过程坚持集体决策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了公司重要干部选任工作全面受控和有效执行,选拔出的领导干部为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公司所有已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都严格按照公司制度执行。招标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健全招标领导组织机构,明确招标管理权限,严格执行招标制度,充分利用物资采购平台组织进行。对于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及经营性资金调动方面,均经有关程序审批后,严格按照授权管理制度执行。通过合理、有效的`利用资金,控制风险,保证“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
(四)大力加强“三重一大”风险识别和监督检查。持续建立完善公司“三重一大” 决策流程、惩防体系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流程,通过领导班子述职议廉、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问卷调查、干部考核、专项检查、内部审计等多种方式,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了制度执行有力、落实到位。
三、监督检查,狠抓责任追究
公司支委领导班子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坚持带头执行,从不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并加强对各部室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确保有效实施。
(一)积极组织抓好已决定事项的落实工作。“三重一大”事项的决议形成后,要认真抓好落实。相关领导要按照分工,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抓好落实。公司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已决定事项的落实工作,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反馈。
(二)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 “三重一大” 事项决策制度情况应当受到监督。对违反集体决策制度的,任何人有权提出意见或向上级反映。
(三)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要作为巡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事项。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提醒和纠正。
(四)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并结合年度考核进行监督检查,做出评估;应将此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加强自查自纠并纳入对领导人员的考察、考核内容,作为任免和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加以改进,狠抓总结提高
通过本次自查活动,公司广大干部员工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是认可的,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的确定还有待进一步的科学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过程中,群众的监督方式和监督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等。今后工作中,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的监督和指导、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和审查、加强对各部室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逐步健全和完善公司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及配套相关规定,扎实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三重一大自查报告9
20xx年以来,我局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切实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认真学习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各项工作的推进中体现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了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发展。现就半年来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加强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面,汇报如下:
一、执行“三重一大”事项
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我局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一)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工程立项等都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三)坚持重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纪委监督制度。
(四)坚持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把招待费开支和公车使用情况费用减少到最低范围之内。
(五)大力加强局廉政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机关廉政建设制度》,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局领导班子为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坚持和发扬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作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单位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规范执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制,对股级干部实行任前廉政谈话。
二、开展“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活动。
我局按照“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基本要求,抓住查找和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个重点,从领导干部抓起坚持用改革的办法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定不移抓整顿,扎扎实实抓整改,坚持不懈抓建设。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我局领导班子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各班子成员为主要责任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了时间、人员、精力“三集中”,使我局工作扎实有序。
(二)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在此次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我局从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入手,大力营造“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的良好氛围,使干部从不良思想作风中走出来,塑造高层次的从政形象;从不良学风中走出来,塑造高水平的学习形象;从不良工作作风中走出来,塑造高效能的`服务形象;从不良领导作风中走出来,塑造高标准的工作形象;从不良生活作风中走出来,塑造高情趣的生活形象。重点从“理念新、举措新、机制新、风气新、环境新”上下功夫。
(三)措施具体,效果明显
通过认真查找深刻剖析班子、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在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通过整顿使班子、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在各方面都取得明显效果。一是宗旨意识进一步深化,班子、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明显增强,牢固树立了执政为民的理念;二是学习形式多样,学习制度落实,积极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实践,科学观念,法纪观念和民主观念明显增强,积极吸收新经验、新思想、新成果,推进本单位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明显增强;三是密切人民群众,切实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的服务意识明显提高;四是坚持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和民主执政,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五是班子及班子成员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全局上下形成了生动活泼、情趣健康的大好局面。
三、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在党建工作中我们将切实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和移民工作密切结合起来,着力提高为民服务的本领,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得到较大提升。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总支及支部开展组织活动的相关制度,坚持了“三会一课”和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组织局党员干部学习研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有力地推进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顺利贯彻,营造了“发展、亲民、干事”的浓厚氛围,切实加强了干部能力作风建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使干部能力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群众工作机制健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得到明显加强。
三重一大自查报告10
根据县纪委工作部署,商河县外经贸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县纪委的要求,认真做好“三重一大”工作,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调整、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高度重视,制度健全完善
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结合中心组学习、行政办公例会多次组织干部职工传达学习《关于实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商办发【20xx】9号),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党组对我中心“三重一大”工作进行部署,就具体贯彻执行“三重一大”提出了要求,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等都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使“三重一大”的要求不仅领导班子成员熟知,而且一般干部也了解、掌握具体内容及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坚持完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推进党内外民主,以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为契机,重点做好党员转正、人员调整、中层干部选拨任用、大额经费开支使用等方面监督,将“三重一大”工作贯穿于我中心的职能目标和重点目标之中,使我局“三重一大”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重大决策、干部调任奖惩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得到正确的贯彻和执行。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能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贯彻执行,提高“三重一大”在实际工作中的执行力度,实行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党政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承办人,各科室是事项执行人,实行分级负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实现权力阳光运行。
坚持报告沟通协调制度。积极做好向县纪委报告工作,及时将我中心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向县纪委报告,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第一时间与上级部门协调,主动寻求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竭尽全力确保各项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
二、坚持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坚持政务公开,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凡是需要干部职工参与的事项、重大决定,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决策,需要干部职工了解和知道的,一律公开。
一是坚持每月一次党组会议、每周一次工作例会、每季度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议事制度,对县委、县政府、县纪委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进行传达学习,分析、前阶段“三重一大”工作情况,并对下阶段如何贯彻执行“三重一大”要要求进行部署,提出以后工作的方向及工作规划。
二是第一时间公开局党组的决定、决议和工作规划,对职务职称晋升﹑考核结果﹑人事干部调整﹑荣誉奖励、经费开支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公示,充分征询职工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做到程序透明、操作公开、结果公平。
三、重大问题决策方面执行情况
在重大问题决策方面,坚持中心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充分发挥民主,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定;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0xx年2月1日召开我中心20xx年第一次党组会,会上对我中心初步策划开展招商引资和全程代办服务年活动进行讨论研究。
20xx年2月3日召开了第二次党组会议,就外经贸服务中心关于开展招商引资和全程代办服务你那活动开展讨论,最终制定了《外经贸服务中心关于开展招商引资和全程代办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20xx年2月9日上午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讨论通过《外经贸服务中心关于开展招商引资和全程代办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讨论决定20xx年外经贸服务中心重点工作及人员分工。
20xx年5月16日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县第三纪工委相关领导列席,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问题,提出努力方向。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执行情况
外经贸服务中心在经费开支方面,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和省、市、县纪委的廉政规定,在大额经费开支方面坚持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听取不同意见和建议,建立规范的财经开支制度。
三重一大自查报告11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报告和监督制度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领导班子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二)领导班子应根据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都应集体讨论决定。
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重要法律法规及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措施;
(二)研究并决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行政许可、执法监察等重大问题;
(三)研究并决定局管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奖惩和后备干部人选;
(四)研究并决定财务预算、大额度资金管理使用、重要项目的安排、重要设施设备的采购等(参照有关规定、制度)重大事项。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要做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
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实行听证和公示制度。选拔任用干部,要严格按干部选拔作用程序办。
2、“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
3、提请领导班子会议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应按规定程序提出,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1、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到会;讨论干部任用的.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会议应提前邀请市派驻纪检组派员参加。
2、在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实行末位表态制。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
3、集体决策时的讨论和表决情况要全面准确记录在案。决策结果,应通知有关科室、单位和纪检监察部门。集体决策可根据内容由会议主持人召集有关科室和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1、“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领导班子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
2、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
3、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
4、“三重一大”事项落实情况报市派驻纪检组备案。
(一)班子成员应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将贯彻本意见的情况列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二)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除依法应保密的外,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在相应范围内公开。
(三)对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擅自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关科室和人员应及时向局党组或上级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报告。
(四)局党组应将党支部和各科室贯彻本意见的情况作为对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局纪检监察分管领导应定期实施监督,并组织专项检查。
三重一大自查报告12
根据县纪委《关于对“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专项巡查督察的通知》(横纪[]8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贯彻落实了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民主决策制度。现就我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
局党政领导班子依照“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正确解决和处理好“三重一大”事项,把坚持贯彻和落实好“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党务政务重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常抓不懈,确定了“强化责任,完善制度,民主集中,公开透明”的工作思路。强化责任即要强化领导班子贯彻“三重一大”制度的组织责任、推动责任、执行责任;完善制度即要细化、量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使之既成为制约不良党风政风的紧箍咒,又成为指导党务政务的指南针;民主集中即事先要经过充分酝酿,要广泛征求意见,要经过会议集体研究,最后形成决策;公开透明即要坚决实行政务公开、党务公开,重大事项决策不仅实现结果公开,更注重重要过程环节的公开。
(二)构建制度体系,有效规范运行。
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有关文件要求,科学制定了《横峰县林业局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暂行办法》,细化了“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明确了“三重一大”的决策范围、决策程序、议事规则、责任追究等,切实理清了工作思路,量化了工作任务,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方向。
1、重大事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等事项;决定本局公务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等;全县重大工程造林项目规划与施实、林木采伐指标、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调整;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年度预算的制定和调整;局内部机构设置、调整等事项;林地占用申报审批,乱砍乱伐森林资源和非法侵占林地的行政处罚等;其他有较大影响的林业工作事项,由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2、干部任免:对于我局内的股级干部任免;科级干部推荐,优秀后备干部推荐、选拔;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推荐,股室工作人员的调整、局属单位负责人任免等由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3、重要项目安排:“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大宗物品采购等均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实行公开招投标和政府呆购。
4、大额度资金使用:做好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原则上,一次性经费开支0.5万元(含)以上由局长办公会或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基本建设及大宗物品采购等,按照《横峰县政府采购规定》规范操作。
(三)严格执行制度,狠抓贯彻落实
1、强化组织保障。“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坚持由局党组统一领导,各部门组织协调,为“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领导班子把“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根本性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有效地避免了在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上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2、强化责任制落实。局党组把是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促进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3、强化民主决策。坚持在“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前依照法律、法规和林业局规章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传阅论证报告或立项报告,经事先充分酝酿论证后再由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决策。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1、制定监督制度。明确了监督主体、监督职责和程序,责任追究和纠错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
2、组织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的作用,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于“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的各个环节之中,做到决策运行中有监督机构参与,对落实情况和决策质量进行全程监督。
3、加强干部考核。把贯彻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领导班子日常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述廉、评廉、考廉”的重要条件,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主要依据。
4、接受群众监督。把“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内容,让群众对决策效果进行评审,把群众的认可程度作为评价决策是否正确的主要依据。
5、严肃责任追究。对“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的内容、决策程序、执行程序、执行情况建立考核追究制度,对不能很好实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个人擅自决策或集体用权失范的,要严肃进行问责追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感。
2、充实完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细化、量化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优化、规范决策方式和决策程序。
3、强化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的监督和指导,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不断地在监督方法和公示制度上加以创新,扎实推进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三重一大自查报告13
根据公司《关于开展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xx】17号文,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公司对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领导班子能够严格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要求,汇聚集体智慧,充分发扬民主,较好地落实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建设情况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是国有企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保证国有企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置业公司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新兴集团《关于印发<集团20xx年“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执行情况及制度执行力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方面自查,全方位整改,进一步规范了“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程序,初步建立了“三重一大”制度,对于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
1、全面梳理和完善现行制度。置业公司以去年通用集团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结合我公司流程再造工作,按照管理对接和制度衔接的要求,对我公司现行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和完善,对操作性不强、涵盖面不全、内容上不细的制度进行了修订、补充、细化、完善,截止目前,总公司本级累计共修订完善3项制度,新建6项制度,下属长沙公司修订完善3项制度,郑州公司修订完善7项制度,新建4项制度,天津公司新建 2项制度,大连公司修订完善2项制度。经过梳理完善,置业公司目前共有制度61项,就内容而言,党建制度14项,人力制度12项,行政制度18项,经营管理制度10项,销售管理制度1项,工程管理制度1项,财务管理制度5项;就性质而言,决策制度3项,执行制度37项,监督制度3项;就效果而言,制度的系统性更高、操作性更好,针对性更强,初步形成了一套内容较为科学、程序较为严密的制度体系.
2、补充细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结合置业公司实际,我公司于去年6月初成立了由总经理任组长的流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关各部门对中央提出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定的三大项决策事项内容的51个子项进行细化,构建置业公司系统的决策事项分级授权体系,体系明确了哪些事项是由总公司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决定,哪些由总经理、党委书记决定,哪些由分管领导决定,哪些事项机关部门就可以决定,哪些事项各二级公司自己就可以拍板,规定得比较明确具体,进一步细化决策事项,明确决策权限,目前已经拟定了200多项决策事项。我们计划在完成总公司授权体系制定后,下属各二级公司也要根据这些规定进行细化量化,为全面实施“三重一大”制度奠定良好的基础
3、统一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划分模糊不仅会导致决策效率不高,也容易引发腐败问题。置业公司本着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原则,建立健全了“三会”决策程序,规定了会前必须包括征集议题、起草方案、告知各参会方等环节,明确了会中的开会纪律、发言方式、研讨程序等内容。此外,我们也加大了对“三会”原始记录的管理力度,公司在召开重大会议时专设秘书完成会议记录任务,对重大问题处理的相关会议文件进行统一归档保存,对会议记录的格式、内容做了具体规定,确保公司各项原始记录做到完整、统一、准确、及时,确保“三重一大”决策有据可查,经得起检验。去年11月份,我公司利用在长沙公司召开内部对标学习会的机会,组织各公司相关人员对制定的“三会”决策程序进行了全面学习。
4、研究制定“三重一大”制度草案。在细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规范决策程序的基础上,我们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新兴置业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草案),正在进行意见征集和进一步修改。该制度草案界定了“三重一大”事项,划分了决策主体职责权限,明确了置业公司所有“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并建立了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正确实施。
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我们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执行工作上,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做到会前有调研论证,会中有充分讨论,会后有执行监督,公司各项重大决策均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避免了由于个人主观因素而导致的决策失误。
1、重大事项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我们对企业经营方针、资产管理、长远规划、发展战略,对关系到公司改革的重大事项如机构调整、分配制度等的决策积极进行调查研究、必选论证,充分聆听职工意见后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充分讨论决定。去年,我们确立了置业公司“三年翻一番、五年翻两番”的发展战略,对这一涉及企业发展前途和方向的战略,我们严格履行程序,在领导班子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召开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加的“十二·五发展战略研讨会”,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各种可行措施,初步确定了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并在置业公司第三届二次职代会上征求了广大职工代表的意见,最后经置业公司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保证了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过程。在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的事项上,我们也严格按照决策程序进行。今年初,我们研究制定了《置业公司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下发机关各部门、下属各公司组织员工研究讨论,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建议。从去年7月份到今年2月份,置业公司经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先后研究决定重大事项47项,均履行了决策程序。
2、重要人事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置业公司机关部门领导及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配备是人事工作的重点。我们在干部使用上,严格组织管理,坚持竞争择优、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凡涉及重大的干部人事任免、变动事宜,都在充分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情况下,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会前酝酿、会上讨论、会后传达的程序和方式,做到重大人事问题集体研究。对行政领导的任免、聘任解聘,由领导提名、人事部门建议、群众评议推荐等形式产生,由办公室人事、党务部门组织进行考核,提出意见后交由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对党组织负责人的使用,坚持从思想道德品德端正和廉政情况表现优异的同志中进行选拔,并上报集团公司审批,然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集体研究、投票产生。从去年7月份到今年2月份,置业公司5项重要人事任免均严格按程序进行。
3、重大项目安排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我们对每项重大项目安排,如新项目拓展、施工单位确定、材料设备采购等,严格执行集团有关规定、中国新兴置业公司《投资管理办法》、《预决算管理办法》、《招标管理办法》、《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投资管理程序,规范企业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加强投资项目建设期间的跟踪监督,有效防范了投资风险。尤其是对大宗物资采购、大型设备购置、租赁等都在广泛收集市场信息的基础上,坚持“货比三家”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各相关单位、部门共同参与审查招标,参与评标、定标,并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确定,避免了物资采购的跑冒滴漏,有效控制了工程成本。从去年7月份到今年2月份,置业公司重大项目安排共计7项,均严格按照上述制度并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执行。
4、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我们根据置业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资金使用计划、审批、支付管理的暂行规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坚持由置业公司财务部提出初步意见,经总会计师复审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批准实施,确保资金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企业规定,安全有效。对于资金使用情况,利用季度生产经营会和年度工作会向广大干部职工进行说明。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包括制度的建立、执行、监督等若干环节。置业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在这三个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1、“三重一大”制度建立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度体系仍然不够科学合理,部分制度不够健全,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尚需进一步建立,部分制度缺失,个别制度过时的问题依然存在,决策权限模糊,责任边界不清等问题亟待解决,制度的废、改、立工作仍需继续大力推进。
2、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个别下属企业决策程序尚不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规则较为分散。部分决策事项会前未讨论,部分事项决策依据不充分,大部分制度未进行网上公示。
3、“三重一大”制度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决策执行是否到位、是否达到应有效果,这些都是制度监督方面应该解决的问题,目前,置业公司“三重一大”制度监督评估体系不够健全,相关评估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够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1、继续做好制度完善工作。制度是企业科学发展的根本,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用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公司系统制度的建设力度,突出制度的可操作性,注重制度的系统性,强化制度的针对性,逐渐形成一套好用、管用、实用的制度体系。
2、逐步构建分级授权体系。“三重一大”涉及决策事项较为宽泛,目前,我公司正细化“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着力构建置业公司分级授权体系,该体系还需进一步补充完善和讨论研究,待成熟后下发执行。同时,我们将要求各二级公司根据总公司的规定进行细化,增强针对性,提高可操作性。
3、不断优化业务工作流程。制度的关键在于执行,而执行的核心就是要有明确规范的业务流程,真正做到有规可依,有序可循。下一步,我们将在现在工作基础上,借助管理咨询公司的力量,进一步做好管理权限界定、业务流程优化等工作,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4、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自查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所分管工作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同时,探索建立对决策的考核评价和后评估制度,逐步建立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重一大自查报告14
根据学校纪委的要求,学院领导班子认真学习《天津工业大学关于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对学院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情况进行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形成有效的管理制度
学院将“三重一大”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教代会制度建设和完善、学院的改革和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学院每年的
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中,都明确院长和党总支书记对“三重一大”工作的落实负总责。近年来,我院结合实际,制订诸如《人文与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人文与法学院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人文与法学院关于深化院务公开工作的若干规定》、《人文与法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人文与法学院教师岗位聘任及津贴分配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我院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对涉及学院的重大事项以及师生的切身利益,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完善学院议事规则,严格工作程序,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坚持院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质询和监督
坚持院务公开,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凡是需要教职工参与的事项、涉及学院发展的重大事项、需要教职工了解和知情的有关事项,一律公开。第一,坚持学院教职工周例会制度,及时传达学校领导及职能部门的有关要求,汇报学院工作的进展和规划,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安排学院的各项工作,发挥教职工在办学兴院中的主人翁作用。第二,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职称晋升﹑岗位考核﹑聘任结果﹑荣誉奖励﹑引进人才等,做到程序透明,公开﹑公正与公平。第三,及时召开各种类型和不同层次的座谈会,比如学科发展研讨会,青年教师座谈会,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座谈会等等,介绍学院发展情况及相关政策,提高工作的透明度。第四,充分发挥发挥工会、教代会以及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学院通过强化教代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能,在学科发展与规划﹑人才引进﹑岗位聘任考核﹑分配方案等方面,都注重听取教代会代表的意见,切实发挥了教代会制度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
三、明确“三重一大”内容,规范工作程序
(一)我院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包括:学院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各项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等;学院经费及其他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和使用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免试推荐研究生、学生入党、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发放、勤工俭学、特困生资助的办法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学院经费、招待费的支出管理工作。
(二)有关重要(重大)事项的工作程序
1.关于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等项工作
按规定组成由院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院务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实施。工作程序和方法:
(1)由主要负责人向教职工详细传达上述各项工作的方针、政策,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
(2)根据上述各项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程序和日程安排,公布于众。
(3)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励采取个人自荐和集体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以系部为单位进行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写出评语,并按规定提出考核等级等额或差额名单建议。院务委员会根据系部提出的考核等级等额或差额名单建议,进行综合评价,作出决定意见。
(4)教职工职称评定则按学校有关文件的规定,由个人提出申请、提交业绩成果,由院学术委员会予以推荐。
(5)有公示要求的,按照规定进行公示。
(6)决定意见报学校人事处或相关部门备案。
2.关于我院岗位聘任及津贴分配工作
(1)根据学校岗位聘任总体要求,我院设置教师岗位、实验岗位、管理岗位三类,并制定相应的岗位要求和津贴标准。
(2)成立以学院班子成员和教代会代表组成的学院聘任审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方案和考核工作。
(3)确定我院岗位聘任及津贴分配方案的三项原则,即有利于学科的发展和教学改革的深入;有利于激励教职工的积极性,同时保持学院的稳定;有利于教职工收入的合理增长,充分体现奖勤罚懒,优胜劣汰。
(4)明确我院岗位聘任及津贴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实施需要处理好的四个关系,即正确处理专业教学和公共课教学的关系;教学过程管理与教学目标实现的关系;教学与科研的关系、本科教学和研究生培养的关系。
(5)对“双肩挑”干部主要考核管理工作,实行限制教学工作量及对科研成果适当奖励的政策
(6)我院岗位聘任及津贴分配方案的形成是在深入听取院教代会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由院领导班子提出初步意见,经全体教职工深入讨论,院领导班子制定分配方案,报学校聘任考核工作委员会审定批准。具体分配工作由院长按照分配方案规定的程序和内容执行。
3.涉及教职工、学生的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教职工、学生的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教职工的婚丧嫁娶、身体病痛、临时困难等事项,学生的献血工作、重大疾病、特困生资助等。院领导班子坚持以师生为本,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一视同仁,各项经济补助有程序规定、数额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有批准程序,有受助人签字,手续完备。
4.经费、招待费支出、管理工作
(1)经费的管理
坚决执行学校的财务政策,按照学校要求,学会经营,精打细算,花出效益。大宗经费使用由领导班子讨论,制订计划,由院长审批,组织运行,签批手续规范完备。经费的主要使用方面是:保证学院办公工作的基本运行;保证专业、课程的`基本运行和基本建设,主要包括:购置图书文献;订阅刊物、杂志、报纸;购置音像资料、电子课件;满足教学信息化要求,基础设施的建设,购置u盘、硬盘等;教师参加学术会议、调研考察、攻读学位的费用支出;网上办公所需费用、计算机维护、复印纸供给;学生实习实践环节的费用支出、学生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的打印;安全稳定工作的费用支出,防火防盗设施的购置;学校重大活动的支出,运动会、迎新、庆祝活动等;保证专项经费专项使用,主要是硕士点建设经费、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经费的使用;对于事关学院发展的重大事项,例如硕士点申报,新专业申报、重大科研课题申报等的费用支出,采取特事特办的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研究确定,由院长审批,经办人签字,形成监督机制。
(2)招待费支出、管理工作
招待工作主要是两个方面:酬谢教职工“年饭”、联谊活动;调出职工的一定范围的欢送餐,欢送毕业生餐费;合作单位的必要招待,由班子成员商议着办。
上述经费、招待费的支出管理工作,由院长向教代会和教职工大会作年度报告和重大费用支出的即时报告。
5.干部的选拔任用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我校《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按着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将5名德才兼备、具有奉献精神和管理经验的同志充实到学院领导班子中,进一步改善了班子的结构,加强了学院对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的领导。院内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选聘,同样按着学校有关规定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进行。
6.重大资金支出和使用
20xx年,在新校区搬迁过程中,学院领导班子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程序,对大宗物品采购、实验室建设、装修等项目采取集体调研、集体论证、竞标等方式。同时,为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还聘请懂技术的教师共同参与合同的签订,管理规范。
20xx年4月,为适应新校区运行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需要,经学院领导班子多次会议研究,征求全体教职工的意见,报请学校领导批准,通过招标、源头采购等方式,减少了中间环节,保证了所购64台笔记本电脑的质量,受到教职工的好评。
三重一大自查报告15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坚持依法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切实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作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措施,推进集体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的集体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就赤马村村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作如下规定:
坚持民主集中制,实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村支两委的议事规则和程序,保证各项工作高效运转,保证决策事项实施有效监督。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当调查研究,必要时可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
在集体决策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党员、村小组长、群众等各方意见,必要时应进行公示,村支两委成员对议题要明确表态,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要做会议记录。
“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有关条例条规并结合村规民约进行决策。
(一)重大决策事项:集体土地承包和租赁、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干部报酬、公益事业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方案等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
(二)村支两委成员分工。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1、讨论向上级报批年度重大项目计划事项。
2、本地5万元以上项目的实施事项。
3、讨论2万元以上的单笔对外投资、融资、担保等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1、讨论5千元以上的单笔非日常性支出事项。
2、讨论5千元以上资产、资源购置和处置事项,含产权变更、资产评估、招投标、合同等。
凡是基层“三重一大”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必须认真执行以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即党支部提议、村(居)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决议和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进行民主决策,确保决策的科学、民主、公正。
村(居)委会召开集体决策本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内容的会议,应在会前1天书面向镇纪检监察室报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报告表》、议题材料,由镇纪委派干部参加会议。镇纪委因特殊情况未列席会议进行监督的,可委托驻片片长参加。各村(居)委会按季度汇总报镇纪检监察室备案,接受镇纪委监督。镇纪委将定期对各村(居)委会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监督检查,对应经而不经集体决策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应邀请而未邀请镇纪委列席会议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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