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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食品药品安全自查报告
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一起来参考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自查报告1
xx镇在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委、区政府和区食药局的正确领导下,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的帮助和指导下,认真按照市、区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现将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组织及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领导小组。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由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另设专职人员2名,负责食安办的具体工作。落实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目标管理,与各村、社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聘请了19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场所落实。
二是制定制度,按章办事。根据市、区文件要求,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农村家宴申报制度、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举报投诉受理制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
三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在监管、首在宣传。为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识,我镇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宣传实施方案。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宣传单等载体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管理举报办法等,使食品药品安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截止今年7月,我镇已制作宣传标语20幅、宣传栏24个,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广播宣传15次;加大对协管员和从业人员的`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先后召开了全镇卫生室医生业务培训会、全镇农村家宴厨师法规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会、全镇餐饮单位负责人等专题会议。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调查摸底,建立监管档案
截止7月20日,食安办工作人员,村(社区)协管员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药械经营使用、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单位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建立了登记台账,开展日常巡查、做好巡查登记,全镇食品、餐饮、药品器械、地址、生产许可证号、许可期限、经营范围、负责人、化妆品等90家单位全部登记在册。台帐细化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从业人数等具体项目,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
2、突出重点,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加强节假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检查。以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假日为重点时段,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家宴、农贸市场、小餐馆等重点巡查对象,协同食品药监、卫生、农业等部门,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真正做到及时处理、排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是在重点领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
第一,镇食安办和永兴食品药品监管所、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人员进行大排查。第二,加强对校园食品药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第三,对农村家宴进行专项整治。截止目前,我镇食安办接到农村家宴申报20余次,无一例农村家宴事故发生。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虽然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各村辖区内经营店普遍没有经营许可证,协管员对于日常巡查记录不明细。二是部分协管员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积累不多,培训没有完全跟上。三是专项资金不足,对于有些整治活动不能很好的开展。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协管员日常巡查管理机制,做好每月两次巡查并要求巡查记录详实,让各经营场所正规有序的经营各种产品。
(二)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加强协管员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全镇人员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知水平和责任意识。
xx市xx区X镇人民政府
20xx年7月20日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自查报告2
今年以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充分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开展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县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安全稳定,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食品安全工作方面:
一、强化组织领导,稳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履行政府“抓手”职能,发挥部门间“桥梁”作用,积极介入,主动作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形成全县上下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格局。扎实有效落实各项措施,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目标管理综合评价各项准备工作,把放心食品工程作为全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及时调整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印发了《关于开展面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明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位。为有力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上半年,组织召开协调委会议4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协调委办公室工作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部署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二、认真组织协调,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进一步净化我县食品市场,积极组织开展了元 旦、春节、两会、“五一”节、端午节、中高考等重点时段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开展了对生产加工、流通环节,无证生产、经营食品、春季农业产品的专项执法活动,并积极开展对农村食品市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儿童食品、夏令食品等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工作。经过整治有力地规范了市场,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上半年,县食安委对全县九镇一乡开展了两次食品安全大督查,全县粮油、糕点、餐饮用具、饮用水、肉制品主要品种监测指标良好,无一起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开展了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状况调研工作,全县规范生产的只有三家米皮加工和一家豆制品加工索证单位。上半年全县共出动食品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检查各类业户800家次,确保了食品市场安全稳定。
三、创新工作方式,狠抓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切实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了乡镇食品安全组织机构,明确专门的分管领导抓,镇食安办落实专人具体抓,同时,充分发挥各乡镇已有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作用,对人员变动的及时予以了调整充实。全县九镇一乡把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监管纳入镇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农村宴席监管采取了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对本区域内自办宴席情况收集、登记、备案和报告制度
四、树立大宣传理念,大力抓好宣传信息工作
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办公室及时收集各成员单位报送的材料、信息,认真整理上报食品信息,上半年共编发了《食品安全简报》30期,按要求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事故月报、公共卫生事件月报、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季报等材料。县食安委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组织了县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和药监局、县经贸局、科协等食品安全成员部门开展了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产品质量法》、《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流通管理办法》、《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咨询活动,共印发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发放宣传资料13种共2000余份,
开展宣传咨询活动2次,接受宣传咨询达1500余人次,努力形成领导重视、部门联动、群众参与、工作协调、措施落实的食品安全工作氛围。
药品安全监管方面:
五、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一)加强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
按照2月24日召开的“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精神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强了药品流通领域的集中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进货来源不明、把关不严、销售流弊的行为。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加强宣传教育,督促整改规范。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始终把检查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供货企业合法资质文件存档;是否严格执行购进检查验收制度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是否严格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和药品贮藏要求管理和贮藏养护到位;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处方药凭医生处方销售和建立销售记录等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超方式及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药品行为。截至目前,已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对现场发现未凭医生处方销售处方药情节较严重的2家企业和对出租、转让《药品经营许可证》的2家企业进行了处罚。通过集中整治,大大规范了药品流通秩序。
(二)开展打击农村市场假劣药品专项工作
我局以打假治劣为核心,以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了对全县各乡镇,特别是对村卫生室和村级药品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物制品、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是否有经营假劣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力量查处城乡结合部和乡村药店、村卫生室销售使用假劣药品的行为。通过专项治理工作,大大规范了农村药品市场,村卫生室人员和村级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的守法、规范经营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村级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得到有效保障。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5人次,执法车辆56台次,检查涉药单位276家次,立案查处涉嫌假药案件6起和非法销售人工终止妊娠药品案件一起。
(三)积极开展“问题胶囊”药品的核查工作
自收到《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的紧急通知》后,我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清查,充分发挥新建立的乡镇药品监督协管机制作用,解决了由于县局执法人员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点多面广,难以在短期内清查彻底的难题,确保了工作得以迅速有效的开展,保证全县药品质量安全。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通过电话、QQ群等方式迅速通知全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自查,要求各单位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等9个厂家生产的所有胶囊制剂进行核查,下架封存,并填写清单报县局。二是派出执法人员对县城区和中心乡镇的所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清理登记,下架就地封存。三是通知各乡镇药品监督协管员对辖区内的药品经营企业、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进行检查,并及时报送工作情况。此次核查“问题胶囊”工作,共出动56车次,检查人次168人次,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98户次,医疗机构134家次,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检查覆盖率达100%。清查出涉案产品125批次,数量73709粒,与文件通报的批号相同的不合格产品1批次,数量240粒。
(四)开展各种专项、单项检查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市局下发的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两节”“两会”期间药品安全检查、查处假药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开展严厉打击药品制假售假行为、查处标示为大连富康乳胶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和农村市场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开展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监督检查、开展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开展对青海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生产的23个批次不合格药品等10项专项、单项检查工作,认真作了工作总结并向市食药监局报告。
六、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品滥用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对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制发了《关于新、老系统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2年药械安全性监测工作的通知》。3月2日,组织全县医疗机构负责人(分管院长)、不良反应监测报送人员、临床科室及药剂科主任进行为期半天的培训。药械监督股及时跟踪各监测平台不良反应的报送数量和质量,加强调度,每月向分管领导报告一次,每季度向各医疗机构行文通报一次。截止目前,全县已上报不良反应136例,完成任务数的100%。按照市局文件要求,我县新增不良反应基层用户监测平台(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纳入医保的药品零售企业)20户。
七、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加大了对药品经营企业兼营保健食品的监管力度,在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日常检查的同时,对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的保健食品进行重点,主要从产品的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能够提供产品的合法资质证明材料进行检查。我局还积极探索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监管方法和手段,对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排查摸底,建立企业档案,对其经营的品种实行登记备案。目前,我县共对6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和13家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了备案登记。按照市局文件要求查处和公布的假劣保健食品信息,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以及“上海益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虚假标示上海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清查“白里透红美白日霜”等18种不符合规定化妆品进行了专项检查。共动车辆13辆次,检查人员39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89家次,检查发现有1家药品经营企业经营有标示养生堂生物科技(上海)国际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维生素E胶囊,数量3瓶;3家药品经营企业经营有汤臣倍健牌螺旋藻片,共计9瓶。已经对查获的产品进行下架封存,目前正在调查处理。
八、其它工作
(一)建立了新的药品监督协管机制
为进一步推进药品监管工作,完善我县药品监督体系建设,整合和利用好现有卫生资源,我局借鉴卫生监督协管机制,制定了《药品监督协管工作实施方案》,在各乡镇卫生院建立起以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和药剂科主任为主导,卫生监督协管员为基础的药品监督协管机制,明确各乡镇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药剂科主任、卫生监督协管员为药品监督协管员,负责对本镇所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进行检查。我局还制定了《药品监督协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药品监督协管员的工作职责和内容,并组织各乡镇卫生院迅速、有效开展工作。药品监督协管机制的建立,有效解决了由于县局执法人员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点多面广,难以监管到位的现实矛盾,比如在此次对“问题胶囊”药品的核查工作中起到了特殊的`作用。我局将进一步完善这一机制,充分发挥其监督协管职能。
(二)推进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工作
为提高我县药品使用单位药品质量管理水平,深化农村医疗机构“一体化建设”,保证全县人民用药安全有效。针对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储存和使用不规范,药房药品摆放零乱,特别是村卫生室药房药品乱堆乱放,存在严重药品安全隐患的情况,我局将GSP认证管理纳入医疗机构药房管理,开展了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一是落实领导责任,成立了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明确工作措施和目标,将规范化药房建设的标准和要求细化,各单位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在现有药房的基础上加以整改、规范。对各医疗机构分管院长和药房主任进行培训,实地到刚通过“二甲”验收的县人民医院药房进行观摩学习。三是狠抓药房硬件建设,督促医疗机构特别是镇村医疗机构对药房环境进行改造,完善设施设备,使其符合有关药械存储、使用的质保规定。四是狠抓制度落实,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必须严格落实进货验收、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上报、药品储存与养护、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采购使用销毁等制度,并将其定为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的基本标准。通过前期工作开展和督查情况看,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房软硬件条件得到了逐步改善,严格中西药房分设,并按药品贮藏的要求条件落实到位,药房药品摆放整齐有序,药房面貌焕然一新。如龙溪中心卫生院,敖溪中心卫生院等。
(三)行政许可、药品GSP认证和跟踪检查工作
今年以来,完成新申办药品经营企业5,变更换证6户,4户药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资料审查工作。
(四)药师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完成参训药师继续教育76次,药械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171人次的培训工作。
九、存在的问题
(一)极少部分单位还存在质量意识不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执行不到位,突出表现在店内广告的不规范、分类管理方面不能严格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现象,留下了不安全隐患,还有待于行业自律行为的进一步提高。
(二)个别单位对执行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的目的、意义认识不足,还有待于进一步督导检查的力度。
十、下一步工作打算
药品安全是一项长期系统工作,将一如既往的抓好该项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一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在近期进行追踪检查,督促其问题的整改和完善,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加强对乡镇药品监督协管工作的宣传各督导检查,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加强对各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材料报送工作;五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本领和水平。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自查报告3
县考核组:
xx乡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食安委会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了全乡人民饮食安全,使全乡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现针对《xx县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自查如下: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xx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由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食品药品安全的副乡长担任副组长,进一步加强了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并且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年内,乡领导班子共召开了四次专题会议研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2、设立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为乡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机构、人员、经费均落到了实处。
3、乡领导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乡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乡政府分别与7个村委会和各站所、中小学、有关企业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共xx份。
4、在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建立了责任追究、举报奖励办法等制度,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制,整合监管资源,使xx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形成了合力。
2、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行业自律、行业诚信、信息化建设。
5年初制定了xx乡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加强了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扩大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查、检查的频次和范围,督促食品经营企业建立质量管理、索证索票等制度,进一步落实了食品药品安全主题责任。
6、广泛宣传药品、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及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依法经营和公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合法维权意识。
(1)大力开展行业诚信自律宣传教育,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培训活动,积极组织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参与相关专业培训。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周”等宣传教育活动。
7、积极配合县食安委会加大对学校、企业等机构的食堂及街边小餐饮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进农村家宴申报备案管理制度,预防群体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8、积极督促xx卫生院、计生办按时上报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报告。
9、落实信息管库和发布程序,明确信息报送人员,及时、准确上报药品、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
10、加大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根据布置认真开展好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11、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12、认真督促学校食堂持证经营,加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监管,制定了年度监管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做好监督检查,确保安全。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自查报告4
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为使x大药房尽早通过GSP认证,在食药监部门的指导下,我药房严格按照《药品零xx企业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大药房属于单体药房,经营地址周围无污染源,无高危设施,经营场所宽敞明亮,卫生清洁、布局合理。药房核准经营范围为: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剂、抗生素剂、生化药品。我药房按GSP要求,完善了相应的设备,修定了各岗位职责及相关规定,从硬件、软件两个方面进行GSP改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本药店坚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在GSP认证及日常经营中无任何欺骗行为。
二、企业实施GSP自查情况
(一)质量管理与职责
我药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定了质量管理文件,开展质量管理活动,确保了药品质量。建立了与本药房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条件,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文件,并按照规定设置计算机系统。
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负责药店的日常管理,保证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督促岗位人员执行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配备了质量专门负责药品的质量工作,订了质量管理文件。质量认真对供货单位及其销xx人员资格进行审核,负责采购药品合法性的审核,指导并监督药品采购、储存、陈列、销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认真做好药品质量查询及质量信息管理工作,对不合格药品进行确认和处理,负责假劣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认真做好药品质量管理教育和培训、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控及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维护以及对计量器具的校准及检定工作,指导并督促药学服务。负责其他应当由质量履行的职责。
(二)人员管理
我药房从事药品经营和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无行业禁入情况。企业负责人具有药师资格,指导合理用药。质量为,具有药师技术职称。营业员具有学历,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具有学历(无中药饮片的删除这句)。
、均接受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药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企业定了年度培训计划并开展培训。每年进行年度健康检查,均取得健康证,并建立了健康档案,符合上岗要求。我药房没有存放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及私人用品和影响药品质量和安全的行为。
(三)文件
本药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定了符合实际的质量管理文件,包括质量管理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档案、记录和凭证等。并且定期审核,及时修订。通过培训使各岗位人员正确理解质量管理文件的内容,保证质量管理文件有效执行。并定了药品质量管理度:药品采购、验收、陈列、销、储存、养护等环节的管理度,供货单位和采购品种审核度,处方药销管理度。药品拆零管理度,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度,记录和凭证管理度,收集和查询质量信息管理,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管理度,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度,药品有效期管理度,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环境卫生、人员健康度,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管理度,人员培训及考核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度,计算机系统管理度,执行药品电子监管度,定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采购、验收、营业员以及处方审核、调配等岗位的职责。建立了药品采购、验收、销,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等十几项操作规程。
建立了药品采购、验收、销、陈列检查、温湿度监测、不合格药品处理等相关记录,做到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和可追溯。记录及相关凭证应当至少保存5年。
通过计算机系统记录数据时,相关岗位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通过授权及密码登录计算机系统,进行数据的录入,保证数据原始、真实、准确、安全和可追溯。
(四)设施与设备
本企业的营业场所与其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企业营业面积xx平方米,环境整洁,布局合理,通风良好,无污染物,营业场所、生活区分开。营业用货架组,柜台组,销柜组标志醒目。由于具有合法、可靠的药品供应渠道,出药品能够及时补充,且验收合格后及时上架入柜,所以本店不设仓库。药架、药柜均能保持药品与地面之间在10cm以上。药店配备了防尘、防潮、防虫、防鼠等设备。温湿度计1个、除湿用具1个、换气扇1个、黏鼠板1块,配备了符合要求的药品拆零销所需的调配工具、包装用品。并设有专门的含x专柜。
(五)药品的采购与验收
1、药品采购
药品采购管理是保证药品经营质量的关键环节。对药品采购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控,为加强对药品采购的管理,我们在采购过程中首先定了严格的采购管理度,对采购过程中的具体事项,首营企业和购销合同进行了有效的`控和规定。
(1)采购企业合法性
对合格供货方、首营企业进行合法性评估,由采购员负责向供货方索取相关资料,如加盖企业原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复印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复印件,相关、随货同行单(票)样式,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码证》复印件,通过调查与了解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经质量审核合格,有药店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2)采购药品合法性
采购员采购药品时,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采购药品应当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有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内容。
(3)供货方销员合法性和质量保证协议书的签订
检查供货方销员的经营行为与其企业“证、照”核准的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是否相符。索取供货方销员供货单位公章原销xx人员复印件;检查供货单位公章原和法定表人或者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号码,以及授权销品种、地域、期限;供货单位及供货品种相关资料。
质量保证协议书的签订应明确双方质量责任;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
质量负责对以上工作进行验证审核,审核合格的材料与质量保证协议书一同入合格供货方档案。
2、药品的验收
为了确保采购药品的质量,防止假劣药品进入本店,我们定了药品验收的管理规定。
药品到货时,验收人员应当按采购记录,对照供货单位的随货同行单(票)核实药品实物,做到票帐货相符。
企业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到货药品逐批进行验收,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表性。验收人员应当对抽样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等逐一进行检查、核对。
验收员根据质量验收实际情况,将验收药品的质量情况记录下来同时做出验收结论,并保留验收记录。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拒收,并报质量。
(六)陈列与储存
本店对所经营的药品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做到四分开的原则,即药品与非药品,内服与外用药分开存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易串味的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并根据药品的特性进行存放,拆零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保留原包装标签和说明书。
陈列的药品质量和包装都符合规定,对陈列的药品每月进行质量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有问题的药品立即撤离货架柜台,并填写相关记录。陈列药品的场所、货架柜台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避光设施、设备。
为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药品养护员对陈列的药品每月进行定期检查,对易变质、近效期、易潮解的药品每周进行了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同时做好养护检查记录,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药品养护质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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