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自查报告

时间:2024-10-22 17:31:46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放管服自查报告(汇编15篇)

  在现在社会,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放管服自查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放管服自查报告(汇编15篇)

放管服自查报告1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区教育局的'指示精神,我校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就我校“放管服”工作按情况开展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积极动员,及时部署。周海芳校长到局里开会回来,第一时间组织召开校领导班子会议,成立了由校长为组长的“放管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依法行政、简政放权的各项相关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德育处负责落实,各科办公室协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行政权责方面的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教育局的领导下,我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行使权责,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对本校的行政权责进行全面梳理,并成立决策事情“三人”小组(即小事有三人小组讨论决定,大事由班子会议决定),形成每个事项都有审批流程图,校长做末位表态。这样,规范了权力运行,有力促进了教育教学工作。

放管服自查报告2

  市国税局以转变政府职能为切入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让纳税人对于来自税收的助力“更有感”。

  简政放权,让纳税人更有获得感。积极转变职能,加强同地税、工商、人社等部门合作,推进“三证整合”“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商事制度改革,实现工商、人社、税务等部门信息共享,全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规范表证单书,简并涉税资料,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项目,减少税务检查,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为企业“松绑”减负。同时,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最大程度便民利民。

  放管结合,让纳税人更有安全感。针对简政放权后的管理薄弱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监控,建立各级各部门分级负责、分工合作的.齐抓共管机制,防止管理真空;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纳税申报、登记备案、优惠减免等涉税业务进行监控预警,做到时时有监控,事事有管理;对发现的风险疑点,建立起风险分析、应对、反馈、整改、提高一体化管理机制,由风险管理部门统筹安排,根据疑点情况交不同部门实行差异化管理,强化风险防控,加强后续管理,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优化服务,让纳税人更有满意感。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大网上办税和自助办税宣传力度,积极推行非接触式服务,探索普通发票网上申领,邮政配送新模式,依托微信、短信平台等渠道发布最新税收政策、通知公告,提供查询、预约等个性化服务,着力转变纳税人传统办税习惯。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办税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效率,推进“一窗一人双系统”建设,深化国地税合作、“银税互动”,推行免填单制度,缩短纳税人办税时间,让纳税人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满意。

放管服自查报告3

  按照市、区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对近两年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进行了梳理,主要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精简、清理行政权责、行政处罚案件审批权下放等三个方面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许可项目精简。20xx年以来,我局根据区里的总体部署先后完成了两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第一轮改革是从20xx年8月开始至20xx年11月结束,行政审批事项由25项减至2项,精简比例为92%;第二轮改革是从20xx年3月开始至20xx年9月结束(期间新增审批事项9项),行政审批事项由18项减为7项,减少11项,精简比例为61.11%。这两轮改革,结合市、区两级机构改革情况,大力精简压缩审批事项,完善了行政审批配套制度,规范了行政审批方式,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机关廉政建设。20xx年10月,我局派出工作人员进驻区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受理各项行政审批申请。

  (二)清理行政权责。20xx年,根据区清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的工作要求,我局全面启动行政权责清理工作,共梳理行政权责9类,共计611项行政权责事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533项,行政强制2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2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指导3项,行政服务3项,其他行政权责19项。

  (三)行政处罚案件审批权下放。自20xx年3月1日起执法队全面下放街道,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批权也一并下放街道,我局不再直接审批案件作出处罚决定。

  经统计,20xx年我局行政处罚共立案查处2929宗,决定处罚金额1192800元;共受理户外广告许可182宗,许可155宗,受理垃圾转运证46宗,许可46宗,受理林木采伐许可2宗,许可2宗;签订行政征收合同853份,收取垃圾清运费8961194.88元。截止20xx年4月底,我局行政处罚共立案查处992宗,决定处罚金额356000元;共受理户外广告许可23宗,许可22宗,受理垃圾转运证28宗,许可28宗;签订行政征收合同853份,收取垃圾清运费2999719元。

  二、主要做法及存在问题

  (一)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方面。

  为提速增效,提升便民服务,我局7项行政许可的

放管服自查报告4

  今年以来,市统计局把“放管服”改革作为简政放权、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紧扣“放管服”工作重点,着力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公共服务。

  该局按照市政府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要求,公布取消了《统计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与服务,及时停止受理和办理。配合工商部门做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建立顺畅高效的信息共享和应用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互通各自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明确信息传递、资料共享等具体事宜,统筹做好平台整合、信息服务等工作。加强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先后对52户餐饮住宿企业、10个房地产企业和70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随机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和项目单位限期整改。优化统计数据服务,编制了办理依据、办理流程、咨询方式等公共服务指南,各部门印发《统计综合月报》11期,专题分析67期。通过报纸、网络和接受咨询等方式,向社会公众、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统计服务。

放管服自查报告5

  黔西南州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放、管、服”三管齐下,在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企业发展方面,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做好新时期工商工作。现将7月份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

  一是积极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从20xx年10月1日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以来,我局认真传达上级有关“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使工作人员准确把握好政策规定、改革要求、内容步骤及相关操作流程等,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加深对改革的理解和认识,有序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又进一步加强与质监、税务等部门的工作衔接,优化信息系统,改进完善登记数据互联共享。统筹安排好营业执照换发工作,至7月13日,全州共办结“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4725户,其中企业388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839户。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5719户。

  二是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 。我局按照国务院“先照后证”要求,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进一步清理商事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并严格按已公布的《贵州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公告(第一批)》目录(156项)和《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前置审批事项37项;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34项)执行。7月份,按照加强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扎实推进“双告知”工作,明确了我州“双告知”的范围和依据,明确审批事项告知申请人的方式,目前,正在协调理顺登记信息告知相关部门的'机制,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向17个部门送达行政“双告知”,涉及后置许可企业达48户。

  三是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根据商事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研究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目前,省银行在贵安新区、毕节试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工作,待试点结束全省推行后,我局将积极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工作。

  四是积极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工作。我局积极利用“贵州省银行网上办事大厅”,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实现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现我州企业可在网上办理企业名称核准和注册登记等事项。

  二、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是在省银行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提升平台建设质量,完成“一张网”建设任务。认真做好组织机构和用户信息收集工作,主动与本级各部门协调,收集本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机构名称和各机构需要开设的用户。目前此项工作已完成,已将全州各级职能部门用户报省局。6月30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正式开通。

  二是做好20xx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对年报工作进行早安排早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圆满完成20xx年度年报公示工作任务。

  三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信息公示抽查工作。企业即时信息抽查。根据《省银行关于开展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州共抽查了615户企业,其中不定向抽查579户,定向抽查36户,其中结果正常为535户,结果异常为80户,未按规定公示信息34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当联系45户,列入异常经营名录50户。抽查结果已录入到信用监管系统并予以公示。

  四是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依法履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职责。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有经营异常情形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其中“经营异常”是指企业未依法履行义务,处于非正常的经营状态。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是为了强化企业信用约束、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扩大社会监督。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是实现“严管”的基础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是具体的信用约束措施。企业信息公示是基础,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是保障,只有做好经营异常名录的管理工作,才能使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6月30日年报结束后,我局已将未按时报送20xx年度年报的1356户州直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约束。

  三、服务企业助发展

  黔西南州银行以服务企业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认真了解企业情况、为企业出实招、办实事,在窗口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业务办理时限制、服务承诺制、预约服务制、延时服务制制、上门服务制等,综合运用工商职能,积极向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推进企业创新发展。

放管服自查报告6

  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关于20xx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自查总结的通知》(蚌编办〔20xx〕114号)和《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蚌埠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点的通知》(蚌政办〔20xx〕18号)文件要求,将我局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按照国家、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的梳理和清理工作。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精简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蚌政〔20xx〕34号)文件精神,将我局原有的7项行政审批保留1项,转变管理方式6项。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权力改革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和技术性服务清单工作,20xx年,我局制定并公布了《蚌埠市水利局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规范表》,共涉及中介服务12项,转换1项。同时,我局加强与上下级部门沟通,及时衔接落实调整和下放的行政权力,为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我局重新梳理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所需材料,重新绘制了办理流程图、制定了一次性告知单等。对行政审批项目,我局事前均充分讨论,尽可能简化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如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表能满足项目审批要求的尽量不要求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在满足质量的`前提下,减少现场勘查和专家数量等

  二、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

  我局高度重视权力清单运行状态,及时了解国家、省和市政府的行政权力调整动态,根据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权力事项动态调整工作。20xx年,我局及时按照国家、省、市政府要求,将“取水许可审批”与“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批”合并为“取水许可审批”;将“水资源费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河道管理费征收”合并“水资源费征收、河道管理费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取消了“江河故道、旧堤、原有水利工程设施填堵、占用、拆毁批准”权力事项。

  我局积极构建政府权力运行监管制度。涉及行政权力均制定了《蚌埠市水利局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和《蚌埠市市、县水行政监管事权划分意见》,出台了《蚌埠市水利局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有关文件,确保水行政标准化、规范化运行。

  三、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和服务优化

  (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对我局涉及社会信用事项开展梳理,建立了水利建设市场黑名单制度。同时按照要求制定上报了我局权力事项信用信息目录报表。

  (二)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我局基本建立了“双随机”抽查机制体制,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情,明确各事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方式,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印发了《市水利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蚌水办〔20xx〕2号),各有关科室制定了抽查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印发了《蚌埠市水利基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规范取水许可整改的通知》等文件。从工作组织、程序规范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考勤管理和社会监督等方面为抓手,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并责令整改,严格工作制度,保证了“双随机”工作有效开展。

  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按照《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蚌政办秘〔20xx〕122号)要求,落实好我局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制定了《蚌埠市水利局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要求所有重大水行政决策和执法做出决定前均要通过法制审查,确保行政合法。同时,要求各科室、局直属单位出台规范性文件之前,均须报法制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要求做好备案工作。

  五、问题建议

  20xx年,我局按照市政府要求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部分已办权力事项不能及时网上公开等,下一步,我局将加大督办落实力度,做好各项有关工作任务。

放管服自查报告7

  根据《市审改办公室关于报送“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自查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细致的开展了自查。今年以来,市物价局学习贯彻上级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能,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改革工作,将工作重点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收费管理制度,不断优化服务企业发展环境,切实将中央和省市各项减费降成本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放开价格管理权限落实到位。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鄂价办[2015]99号)相关条款内容,将没有列入目录清单的民用爆破器材、部分农副产品、非保障性和具备协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价格和收费项目,全部落实放开实行市场化调节,同时加强完善监管措施,严格做到“目录之外无定价”的.要求。

  二是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动态管理。贯彻上级文件要求,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宜城市物价局关于落实收费报告公示制度的通知》(宜价字[2015]15 号)等文件,清理汇总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并形成收费清单,实行动态清单管理。同时组织涉及收费的单位对本部门“行政事业性、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行规范,要求各单位将涉及收费的“项目名称、收费性质、收费范围(对象)、征收标准、征收依据、征收程序、减免政策”等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政策。贯彻落实《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取消部分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通知》(鄂价费[2016]99号)文件精神,决定从2016年11月1日起降低公安(补办户口簿工本费,汽车、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反光号牌工本费,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临时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和驾驶证工本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民政(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中的收养申请手续费、收养证工本费、收养登记调查费、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降低殡葬基本服务(包括遗体接运、一般普通设施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收费。)、人社(人事合同仲裁费)、住建(房屋登记费,房屋转让手续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白蚁防治费。)、交通(高速公路损失赔(补)偿收费中的占(利)用公路费和超限运输补偿费)、水利(水土保持补偿费)6个部门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取消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费、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费、房地产档案服务费、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保管服务费和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服务费5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相关价费文件(详见附件)一律废止。

  四是优化服务规范政府定价程序。对纳入《湖北省定价目录》的燃气、供水、交通运输、教育、文化旅游、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房地产及物业服务、供电供水供气延伸服务等政府定价项目,严格遵循定(调)价程序,完善政府定价过程中的成本监审、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集体讨论、公布结果等业务流程,保证工作程序明晰、规范、公开、透明,服务工作优质高效。

放管服自查报告8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人社厅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整体服务效能显著提升,有力地推动全市人社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策法规科牵头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放管服”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科学制订方案,推进简政放权

  。根据国家简政放权的有关要求,分别制订自治区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接收方案和行政审批项目下放县市区方案。20xx年以来,累计接收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定点职业培训机构认定等自治区下放行政审批项目42项,下放县市区工伤认定、实施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等行政审批项目44项,取消举办人才交流大会备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等行政审批项目32项。目前,我局行政许可共7项,没有非行政许可项目,审批项目及内容均符合自治区相关文件的规定。

  三是坚持放管结合,确保衔接顺畅。

  对下放县市区的行政审批项目,我们在加强上下衔接、业务培训和检查指导上下功夫,确保调整下放到位、监管到位。积极组织县市区行政审批人员参加全区业务培训班,督促县市区将我局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同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并落实负责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指导县市区编制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和流程图,及时更新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加强动态监督。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下放审批项目放得下、接得住。

  四是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政务服务。

  从健全制度、规范执法、强化监督等方面入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阳光人社”建设,定期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我局门户网站公布最新的行政审批目录、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及流程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医疗保险费用报销审核等6项业务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大力推行社保“一卡通”等便民服务。加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实行上下班脸谱指纹认证考勤管理制度和业务大厅视频音频监控管理,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着力规范工作行为,促进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是开展“回头看”,促进工作落实。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部署,我们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审批改革阶段性“回头看”活动,对照有关文件要求,对我局行政审批事项逐项进行检查。经检查,我局现有行政审批事项中没有中央已明确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的现象。积极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去行政化工作。目前,我局的行政许可涉及中介服务事项的3项,分别为“民办学校筹设同意和设立、合并、分立、变更、终止审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这3项中介服务事项均已实行市场化管理,不再作为行政许可的受理条件。清理并建立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100项,共性权力事项11项;明确主要职责13项,具体工作事项129项,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事项1项,部门公共服务事项11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1项。20xx年7月25日,我局已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放管服自查报告9

  今年以来,庆城县地税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放管服”改革重要指示精神,从五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全县地税系统“放管服”改革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一是扎实开展简政放权措施落实工作。抓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有效衔接。立足实际,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管理工作的落实,实现取消审批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无缝衔接,确保放得下、接得上、管得好。

  二是严格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多证合一”工作,统筹安排、主动作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准入手续,重视细节,研究对策,规范业务流程,扎实推进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三是严格实行权责清单制度动态管理制度。编制并公布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对外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决不允许“单外有权、单外行权”,并建立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局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把深化国地税合作作为转变职能、提高效能的关键动作和重要手段,从解决纳税人办税“难点”、“痛点”、“堵点”出发,突出管理、执法、服务三个关键点,开启国地税合作新模式,探索改革发展新路径。

  五是积极改进和优化政府服务。首先是完善多元化办税服务渠道。目前,我局共有COMPOS刷卡缴税机8台,添置纳税人网上自助办税专用电脑6台,手机APP移动办税正在积极推广试验阶段,非现金缴税形式已成为申报缴税的'新模式。其次是创建税收政策宣传新渠道,通过创建税企QQ群、微信公众平台等模式,第一时间发布将国家出台惠民政策、纳税人比较关切的税收优惠政策。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办税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效率,推进“一窗一人双系统”建设,深化国地税合作、“银税互动”,缩短纳税人办税时间,让纳税人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满意。推行审批事项办税服务厅集中统一受理、“一窗通办”。

放管服自查报告10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xx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局放管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 落实责任

  收到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xx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黔西南州国土资源局放管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局长符治龙(主持工作)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机关党委书记申杰担任,成员有各科室、中心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放管服工作。

  二、严格行政审批,落实“两集中、两到位”

  我局入驻州政务中心后,不断优化窗口人员配置,从业务科室抽调4名业务骨干充实到行政许可服务科。将22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州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并研究出台国土窗口办公办法,规范即办件、承诺件和报批件审批流程等,较好地解决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两边跑”的问题。

  三、下放审批权限,当好“裁判员”

  树立当好“裁判员”,不做“运动员”的管理理念,全面梳理保留和承接的审批事项,该放权的果断放权,不该管的.坚决不管,简化审批程序。

  四、深化改革创新,开辟“绿色通道”

  我局着重在争指标规模, 土地增减挂钩、土地整治、低丘缓坡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方面工作上进行改革创新,力求审批的程序更科学合理,手续更快捷方便,服务更高效便民。同时,开辟“绿色通道”,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预约走访特色服务,对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实行保姆式动态跟踪服务,做到审批项目在国土部门“零积压、零投诉”。

放管服自查报告11

  一、规范行政行为,简化办事程序的具体措施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一是精简审批项目。原则上只保留涉及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和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方面的审批项目,并实现目录管理,确保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和内容规范统一,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有效承接落实省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权限,全部做到了无缝对接,落实对位。二是积极推进扩权强镇试点工作,确定义兴镇、多扶镇为试点乡镇,已下放县发改、财政、国土等部门试点事项203项,其中行政收费7项、行政审批55项、行政执法87项、行政管理28项、其他行政权利16项、公共服务事项10项。

  (二)大力推行并联审批。对同一个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按照“统一受理、提前介入、信息共享、同步审查、公开透明、限时办结”的原则,实行并联审批。扩大集中办理并联审批事项,尤其是对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企业和群众关注的事项,通过集中办理、并联审批等方式明显提速。

  (三)逐步推行网上审批。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大厅管理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电子网络平台,逐步推行网上审批。不断提高网上咨询、网上预审率,推行政务服务大厅与电子政务大厅的同步运行。

  (四)突出“三个优化”。一是优化审批事项。按照“能取缔的程序和事项坚决取缔,互为前置、重复审批的坚决精简”的原则,对照国省法规调整变化的事项逐一进行梳理,全面清理出错项、漏项和职能交叉项目,确保审批事项名称高度统一。坚持“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有利于高效便民、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的原则,重点围绕项目招引、城市建设、民生改善等方面,大幅度精简审批事项。完善清理事项登记备案制度,坚决防止变相保留、变更、新增行政审批事项。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围绕“审批环节最优”和“办事效率最高”目标,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推进审批流程再造,4次修改完善《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手册》,分类列出各类审批所需的要件及流程,做到简单明了、方便实用;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坚持审批项目应进必进,规范受理方式、审查方式、签批方式、送达方式等环节,坚决杜绝“两头受理”、“体外循环”。三是优化审批方式。积极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并联式审批”,制订行政审批行为规范、服务标准等,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根据审批事项的'性质、特点和复杂程度,灵活采用网上办理、上门服务、现场办理等形式,确保审批便捷高效;对重大项目和应急事项提供全程代办、预约办理等服务,打造“绿色通道”。全面推行限时办结、超时默认制度,对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办理,超时未批复、未解决的事项视为同意。

  二、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的效果

  (一)项目清理和流程再造工作不断加强。为有效解决各职能部门在行使行政职权中权界不清、责权不统一、办事门槛多、审批程序复杂、审批周期长等问题,特别是有效解决在行政审批中权力运行不透明、执行不规范的问题,着力解决广大群众办事难,各类企业办事难、办事慢的问题,更好地便民利民。我中心协助政府法制办启动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和流程再造工作,通过开展行政职权清理规范和流程再造工作,通过保留、取消、下放、转移、合并、暂停实施等清理方式,进一步减少审批前置件、流程、签批环节、时限,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责任主体和权力运行流程,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各部门均达到项目减少、前置件减少、环节减少、时限减少、收费减少;实现项目规范、制度规范、程序规范、文本规范、公示规范、服务规范。确保行政职权“依法、规范、高效、透明、”运行,实现依法行政,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审批前置条件不断得以整合归并。对审批、备案(登记)、批准同意、审查认可、评审验收、征求意见等形式的前置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对涉及多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前置事项,整合归并审批职能,或明确牵头部门协调,不得互为前置。编制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对由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团等“第三方”出具的评价、评审、项目申请、评估、鉴证、咨询等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建立中介服务组织目录,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管理办法。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明显减少。对涉及行政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类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清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取消依附于行政审批的“搭车收费”和乱收费,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外,原则上取消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

  (四)行政审批流程不断优化。一是完善并联审批制。由县工商局、发改局、住建局分别制定企业设立登记、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打造联合审批平台,切实解决审批项目之间互为前置、互相制约的问题。二是推行联合踏勘制。对需要到现场进行实质要件审查的,相关部门(含提供配套项目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要在集中受理窗口和申请人商定的时间,由集中受理窗口统一组织集中到现场勘查、同步会审。对符合要求的,现场出具意见并加盖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对不符合要求的,即日书面向申请人出具整改意见。三是实行“先办后补”制。对因审批部门间互为法定前置条件或审批权限不在本级而造成不能同时提供相关的,经前置许可部门请示咨询,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宏观产业政策的基础上,可由申请人向审批部门出具《提交资料承诺书》,约定好提交资料的期限和法律责任后,由行政审批部门预先作出审批决定,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补齐相关资料后再予以发证。四是严格限时办结制。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相关窗口应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相关的批文和证照。对在承诺时限内未作出决定的,将视为默许,经县政务服务中心加盖行政审批服务督查专用章后,转入下一审批环节办理,由此引发的后果及责任由相关窗口及所属部门承担。由于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的,相关窗口应出具书面通知,向集中受理窗口和申请人说明原因及解决办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两集中两到位”需进一步加强。从目前的办事效率、办事流程来看,个别部门“两集中、两到位”仍未真正落到实处,对窗口授权程度不充分,办事群众在中心窗口、局办公地“两头跑”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是并联审批工作尚有差距。特别是省、市、县三级联动审批工作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四、相关建议

  (一)加强简政放权督办检查。简政放权能否到位,督查督办是关键。同时,必须遵循原则,理性放权。一是依法行政原则。简政放权应与法律、法规、规章相衔接,要“简”之合理、“放”之有据,按法定程序运作。二是开拓创新原则。简政放权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向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向,坚持从实际出发,在现行法律、法规柜架下有所突破。三是权责统一原则。按照“人、事、财”匹配,“权、责、利”统一的要求,尽可能理顺县政府和县直部门与乡镇的关系。四是循序渐进原则。简政放权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诸多因素制约,只能依条件成熟度作决策,不可一步到位。五是区别对待原则。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管理方式、工作重点有较大区别,县直部门管理半径直达程度也不同,简政放权不宜搞一个模式。

  (二)完善三级纵向联动审批运行机制。在全面开展横向并联审批基础上,大力推行省、市、县三级纵向联动审批运行机制。按照“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并行启动、同步审批,及时转外、联合勘验,限时办理、快捷送达”的要求,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审批部门开展联审工作。探索实施联合图审、多证联办等办法,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高效率。

  (三)推广行政审批局服务模式。目前普遍实行的“两集中、两到位”服务模式已凸显出基层难以解决的体制机制问题。从全国全省试点情况来看,成立行政审批局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审批难”“审批慢”等问题。建议及时总结我省四个地方实行行政审批局的经验做法,适时扩大试点面,逐步推广成立行政审批局。

放管服自查报告12

  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和为民办实事工作专项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州政办发电〔20xx〕235号)文件要求,甘南州林业局结合实际认真梳理各项工作进展,查找不足,分析原因,现将相关工作自查整改如下:

  一、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情况

  十八大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州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严格按照《甘南州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及《甘南州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等规定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政策精神,结合我局行政职能,积极开展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改革工作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规范审批行为,健全行政监督机制”为宗旨,使我局职能从管理转变到服务上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我局现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3项,分别是:1、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2、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核发;3、林区经营、加工木材的审批;4、临时征、占用林地审核;5、木材运输证的核发;6、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审批;7、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调运检疫及核发证件;8、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9、生产、经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企业备案;10、采集、出售、收购林区内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审批;11、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审批;12、国家珍贵树木种子收购和同级人民政府规定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审批;13、珍贵树木的采伐审批。

  (一)自行决定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的情况

  我局现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3项,根据20xx年5月15日省政府甘政发【20xx】47号文件及20xx年8月15日省政府甘政发【20xx】73号文件精神,不存在取消下放不同步、不协调、变相审批、下放事项接不住、接不好等情况。

  (二)全面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情况

  对保留下来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要求,规范审批行为,全面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已制定目录清单并已向社会公开。

  二、承接落实国务院和省、州政府决定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

  根据20xx年5月15日省政府【20xx】47号文件精神,省林业厅下放以下5项审批事项,分别是:1、采集、出售、收购林区内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审批;2、国家珍贵树木种子收购和同级人民政府规定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审批;3、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审批;4、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5、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调运检疫及核发证件。在承接的总体过程中,能够接得住、管得好。

  三、优化和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情况

  我局对保留下来的行政审批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要求,规范审批行为,规范审批收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主要表现在:

  (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局领导对深化行政审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管理。

  (二)执法主体方面。我局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明确,实施行政许可符合法定权限,工作人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

  (三)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甘肃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条例》等均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准确无误,引用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准确无误。

  (四)积极推进,规范审批。对目前保留的审批事项,组织依法清权确权,编制行政审批目录,明确审批权力的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等。完善行政审批配套制度,规范审批流程。建立完善行政审批的各项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政务大厅窗口,专人负责集中受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

  (五)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申请事项属于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的都会受理;由政务大厅州林业局窗口负责人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需要上报的,由分管领导审查后再报上级行政许可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按法定批准权限进行审批,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和行政许可证件为规定格式,内容完整。年度内无重大行政许可,没有应当听证的许可行为,也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为。

  (六)收费。收费的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按有关部门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统一使用合法票据。

  (七)阅卷归档。档案管理规范,做到一案一卷、一卷一号,使用统一规范的卷宗封面;卷内使用签字笔书写;卷内目录填写规范,卷内无金属物;档案归档及时,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八)加强管理,提升质量。健全完善政务服务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度、AB岗工作制度等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对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的`管理约束,及时沟通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收集和了解办结事项的反馈意见,做到热情接待,微笑服务,耐心解答。

  四、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监管情况

  根据《甘南州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甘南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甘南职转办发【20xx】6号)文件要求,建立制定了《甘南州林业局“一单两库一细则”》建立健全了林业系统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度,一细则进一步规范了林业执法监管工作。一是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局各科室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依法监管、公开透明、分层监管、协同推进”的原则,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清单涵盖了林改档案工作监管和集体林权流转林地用途监督2项工作内容,明确了检查依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主体、责任单位等。二是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抽查对象的专业属性,从相应名录库中通过抽号的方式随机抽取2名以上执法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随机抽查人员名录库在门户网站公开,并根据人员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抽查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三是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为着力解决行政检查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按照细则对执法检查人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对执法监管过程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惩处工作力度,形成有效震慑,有效增强了监管对象守法的自觉性。

  五、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 根据我局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对事中事后监管抽查事项清单中林改档案工作监管和集体林权流转林地用途监督两项工作制定了详细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明确了事中的抽查监督步骤,规范了事后的督查反馈程序,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积极推进。

  (一)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为促进抽查事项清单中林改档案工作监管和集体林权流转林地用途监督工作规范运行,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我局及时将林权流转政策及相关文件精神的宣传贯穿于林权流转工作的全过程,各县市林业部门通过媒体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群众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林地流转政策措施和目的意义,深入宣传林权流转的好处,为流转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并在不同时段迅速下发了《甘南州林业局关于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市场运行的通知》、《甘南州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集体林权流转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甘南州林业局关于转发《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xx年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县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靠实工作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林权流转是集体林权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和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国家、省上关于集体林权流转的政策规定,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加强林权流转管理,推进了林业规模化经营和农牧民增收,加强了林权流转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及时查处纠正了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好了抵押林权处置的服务工作。截止目前,经过摸底排查,没有发生流转林地后不经营,囤林炒林的问题;县乡村干部违规参与林权流转并从中牟利的问题;违规办理林权变更登记的问题;改变流转林地用途、毁坏林木的问题等情况。

  六、整改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信息共享、信用约束、联合惩戒、举报监督等。

  (二)结合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题培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相关林业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并组织考试,帮助执法检查人员转变执法理念,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坚持依法监管,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三)结合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资格认定和审验工作,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

  (四)依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第五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级林改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的林改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检查和严收。加强林改档案工作监督。

  (五)进一步深化行政效能建设,加强行政审批工作。加强政务中心窗口建设,充实窗口工作力量;加强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六)加强制度建设,认真对照评查的标准内容,逐项逐条核查许可案卷。对不能达标需要当即改正的边查边改,讲求实效。让整个行政审批事项在制度化下有机有序地运行,尽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

放管服自查报告1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质监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检验检测行为,鹿邑县质监局近期开展了推进“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行动。

  一是认真学习会议精神

  该局迅速召开推进“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行动专题会议,集中学习,深入讨论,统一思想,制定了《开展推进“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该局共抽调15名工作人员,到企业和工作一线走访,围绕核查重点内容,听取了服务对象、基层一线的意见和建议,重点梳理了质监 “放管服”改革的`薄弱环节。从反映的情况归纳起来看,该局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检验检测行为均较为规范,但也存在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效率不高、业务素质较低等问题。

  三是深刻反思迅速整改

  该局针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讨论和深刻反思,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强化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鹿邑质监形象。

放管服自查报告14

  为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县体育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局贯彻实施《简政放权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刘继明同志为组长,副局长于国平、龚宇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并及时召开了县体育局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专题会议要求各股室认真按照文件的具体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现将我局贯彻实施简政放权工作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要求。

  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县推行三单一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字〔20xx〕18号)和《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县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字[20xx]36号)

  二、认真梳理,精简赛事和协会审批,简政放权。

  积极组织、指导各股室依法开展区域内行政审批工作,对所有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备案及行政执法项目的设立条件、审批依据、申报资料、申报表格、变更表格、年检表格、审批程序等情况,以及行政执法事项的'违法情形、执法依据、适用条文等进行梳理归类。

  下一步,体育局将以此次工作为契机和动力,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严格贯彻执行简政放权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精简赛事审批,加快我县足球改革发展进程,抓好校园足球和业余足球队伍建设,提高体育公共服务水平,争取把贯彻实施简政放权政策措施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构建铜鼓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育作出应有的贡献。

放管服自查报告15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黄政办传〔20xx〕45号)要求,结合自身职能要求,全面梳理自查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现将我区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内容自查情况

  (一)简政放权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及时衔接。20xx年以来,我区对应取消65项行政审批事项,转移9项行政审批事项为内部审批事项,清理规范16项区级中介服务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无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项目,未自行设定任何评价及准入类职业资格。

  二是有效承接。20xx年以来,我区共承接行政审批事项46项,并采取调配人员编制、强化培训帮扶、完善委托手续等措施,确保接得住、接的稳。

  三是简化流程。通过流程再造,提升部分投资审批事项审查时限,其中备案类、节能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查类办理时限均比法定办理时限缩减2-7个工作日,办理流程平均提速为57.5%。

  (二)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情况

  一是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对于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事项,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今年以来发放市场主体工商登记及信息公示告知书4000余份, 抄告后置审批事项登记信息866条。

  二是全面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从20xx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关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

  三是放宽市场准入。取消一般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不将注册资本实缴或提供验资报告作为行政审批和行业准入条件,降低企业登记成本。通过放宽企业出资要求、简化住所登记手续和落实企业“一照多址”和“多照一址”登记备案,扫清行业准入障碍。

  四是全面推进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按照省工商局部署,逐步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拓宽办照渠道,提高登记效率。

  (三)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建立并完善权责清单制度。20xx年,区级保留并公开794项行政权力,镇级保留并公开89项行政权力,街道保留并公开37项行政权力。20xx年,区级调整权力事项405项,镇级调整权力事项9项,街道调整权力事项7项。调整后,区级保留权力事项1022项,镇级保留权力事项88项,街道保留权力37项。

  二是编制权力运行监管细则。20xx年5月至11月,我区出台了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区43家单位共制定细则1613项,其中行政处罚裁量基准683项,行政强制裁量基准61项,保留事项监管细则866项,取消事项服务细则3项。

  三是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20xx年建立区级涉企收费清单,并逐年进行动态调整。今年,涉企收费项目总数由原来的32项减少到28项,各项政策落实后,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54万元。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20xx年印发实施方案,采取“列清单”、“双随机”、“适度查”、“优程序”、“用结果”的方法,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工作。目前全区已有15家单位编制随机抽查事项125项,其中8家单位编制完成“一单两库”,并试点开展随机抽查129次。

  二是推进旅游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借助“全国旅游团队管理服务系统”,将旅行社(区管旅行社68家,分社或分公司12家)违规违法行为或诚信行为录入系统,进行登记管理。

  三是建设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公示系统。全区35家成员单位已登录使用市级信用系统平台并更新全年数据,实现与省级社会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对接和公共信用信息全覆盖。建成区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门户网站并上线运行,与“信用黄山”网站联通并共享信用信息。

  四是开展联合惩戒。我区已在区法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2个行业领域建立了诚信黑名单制度,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拟定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争取实现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全覆盖。

  (五)改进优化政府服务情况

  一是开展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20xx年11月印发《屯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20xx年3月启动区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建设工作,同步清理规范各类证明事项,切实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更加优质规范的中介服务。

  二是推进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改革。积极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要求,我区20个部门的80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所有事项均规范编制服务指南,严格执行受理单制度、办理时限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中心和各部门认真制定《审查工作细则》,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

  三是大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根据《屯溪区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方案》要求,着力打造“一站通”为民办事平台,整合民政、人社等7家单位54项便民事项,在社区和镇街全面启动;积极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办事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全区31家单位共梳理录入233项办事项目,目前正在开展后台审批系统培训,预计今年4月份可上线运行。

  二、 存在的问题

  网上政务平台较多,还需进一步整合。目前除了基层的“一站通”平台外,一些部门还有相关的业务平台,平台相互之间缺乏信息共享机制,块条独立,增加了基层办事人员的工作量和平台建设投入。建议上级部门做好相关政务服务平台的整合,促进条块联通,实现政务信息互通共享。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完善权责清单制度。6月底前完成区镇两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进一步规范优化,打造权责清单“升级版”,确保清单依法合规、及时有效、符合实际。

  (二)推进“新两单”建设。7月底完成区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的清理规范工作。坚持“端菜”型和“点菜”型服务相结合,科学确定公共服务事项,切实提升公共服务水准。切实“取消一批、转换一批、规范一批”中介服务,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 以“3+2”清单体系建设成果为基础,进一步统一政务服务事项,优化网上政务服务,着力打通“最后一公里”,便利群众网上办事。加快形成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切实提高各类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衔接落实好国务院、省、市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加强对取消下放事项的督促检查,及时纠正明放暗留、变相审批等行为。

  (五)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企业、农民合作社“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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