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时间:2024-09-14 17:40:20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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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1

  一、自评情况: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义务教育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评估的通知》(甬教督〔20xx〕339号)文件精神和市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专题会议精神。我校统一部署,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认真开展了规范办学行为自查自评活动。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本学期学校在规范办学方面所做的具体工作

  (1)加强宣传,明确责任,提高意识

  为把规范办学的行为落到实处,开学初,学校就组织多个层面进行学习。首先召开了班子会议,成立了以冯敏校长为组长的规范办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个层面的责任;其次组织全体教师进行学习,对各项要求进行了细化,统一了全体教师的思想,提高对规范办学行为的认识。通过多层面的宣传,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2)落实要求,加强监督,提高成效

  通过各个层次文件的学习,每位教师都认识到了自己的责任。学校又制订了“减负”工作具体目标及具体措施,与每位教师签订了责任制,在学校门口公示栏张贴了校作息时间、大课间活动安排、校总日课表等内容,接受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在校门口最显著的地方公示了监督公示牌。学校领导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学校教师执行课程表的.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家长问卷,学生问卷,学生座谈等方式了解每位教师执行文件的情况。做到对重点问题严格控制,对存在问题加强整改,做到有的放矢,不断提高规范化办学的行为。

  本学期学校落实《12条规定(试行)》具体做法

  学校根据《义务教育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12条规定(试行)》,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评:

  (一)自律机制

  1、学校高度重视规范办学行为,成立了校长为组长的规范办学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减负”工作精神。每学期初制定“减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减负”工作具体目标,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定期开展“减负”自查工作,及时对自查情况进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办学行为零投诉和零举报。

  2、学校对“规范办学行为”实行监督公示制,在学校大门口安装监督公示牌。每学期期初将本学期的课程安排、作息时间、大课间活动等教学活动在学校公示栏、宣传窗、教室等醒目的位置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的监督。

  自评结论:“自律机制”共2条指标,2条达标。

  (二)招生分班

  3、我校为公办民工子女学校,全面接受符合政策条件外来民工子女,没有举行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和测试,没有以学生竞赛、考试成绩及特长评级为录取依据。

  4、我校一律实行均衡编班,无快慢班。在师资队伍配置上,英语、体育、音乐全部采用专职,美术学科相对集中。

  自评结论:“招生分班”共2条指标,2条达标。

  (三)课程计划

  5、学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课程设置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的课程,高度重视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等课程的开设,不擅自调整课程计划,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

  6、学校严格实施大课间活动和课外活动集体锻炼制度,确保学生每天至少1小时的校园体育活动时间。

  自评结论:“课程计划”共2条指标,2条达标。

  (四)作息时间

  7、学校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学生在校上课时间不超过6小时。无晚自学、无住宿生。全体教师严格执行作息制度,不占用学生课间、午休、自修课时间组织集体教学活动。

  8、学校从未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不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

  自评结论:“作息时间”共2条指标,2条达标。

  (五)作业考试

  9、学校制订了作业量安排表,分年段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总量,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学生平均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对作业批改,语文和数学有特定的批改要求,大部分教师基本能做到精选题目、难易适度、数量适当、全部批改、及时反馈,不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

  10、学校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全校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不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不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学校、班级、教师和学生进行公开排名。

  自评结论:“作业考试”共2条指标,2条达标。

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2

  认真落实《青海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我校开展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规范办学行为活动。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充分认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我中心校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教育,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出发,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升教师素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益,做到减负增效,坚决把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减下来。

  二、规范招生入学和分班。

  学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六年级招生实施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招生范围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及少年就近入学。学校不分重点班、实验班、特色班、特长班。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收费,全部免除学杂费和课本费,对代收的作业本费严格执行“小学10元,初中17元”的标准,杜绝乱收费。

  三、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

  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没有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按课程标准要求进行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科学把握教学进度,不准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严禁占用体育、艺术、品德、历史与社会等课时补习其他文化课,确保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四、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活动时间。

  确保学生每日分别有9小时的充足睡眠时间。保证学生的自由活动时间,教师没有在学生自修课和休息时间或自由活动时间上课,每天上午、下午各有半小时的大课间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及室外活动时间。

  五、严格教辅资料的征订。

  严格按盛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征订教材、教辅读物、练习资料,学校和教师没有向学生推荐或统一购买未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或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练习资料和复习用书。

  六、严格教育教学秩序管理。

  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没有随意停课放假,没有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非教育性社会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没有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读书活动。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假日活动,没有在节假日给学生全体补课或变相上课,没有以假日活动名义,进行全班性文化课补习或上新课。

  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益在以校本教研为抓手,建立健全教学常规的同时,实行教师集体备课制,备精每一堂课,优化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过程,以提高每一堂课的质量和效益,建立健全了教育教学研究制度,加强集体备课,加强了教育教学的研究,充分发挥教师集体的作用。改革了课堂教学模式,用先进的教学理念指导教学工作,课堂内有充足的时间让学生自主学习。教师精选作业内容,提高作业的质量,坚决杜绝布置大量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的作业,提倡布置弹性作业,引导自主学习,学校各年级组、备课组要加强对各科作业布置的管理和协调,严格控制每日各学科家庭作业总量。学生的每日课外作业量小学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双休日和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中心学校采取不定期检查,问卷调查等形式把作业量严格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3

  我校认真学习了教育部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并对照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项目进行了自查。

  1、 规范招生入学和分班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局划分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工作,并把我校的招生工作通过公告向社会公布。明确招生的范围、时间、学生的年龄段以及相关的证件要求。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没有同民办学校联合招生以及竞赛名义招生的情况。学校不对新生入学进行考试分班。

  2、 规范考试科目和次数

  我校每学期期末组织一次考试,考试的科目有:语文、数学、外语。其他学科的'考试主要在平时的考核,期末不做统一的安排。考试的难度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大连市学科标准的要求来进行。学校不对学生的考试结果进行排名和张榜公布。平时对学生的学习、教师教学情况建立质量跟踪。

  3、 学生作息时间和作业量的安排

  我校学生要求是8点到校,下午3点50放学。每天保证学生有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保证每天一次大课间活动和两次眼保健操。

  学生的作业量一二年级基本没有家庭作业,其它年级有30分钟左右家庭作业量,严谨老师布置大量重复性的作业和体罚性的作业。

  4、 规范教育教学活动

  我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设规定的课程,严格按照课程表的课程安排进行授课活动。保证体育、艺术、综合活动的课时,不得被其它课程挤占或减缩。课堂教学活动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进行,鼓励教师研究教材、研究课标,把握知识的深度、难度。教学的进程严格按照制定的教学计划进行。学校没有占用学生的休息日、法定假日和自习时间进行集体补课的行为。学校的在职教师也没有参与有偿补习活动或组织、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习活动。

  5、 教育评价

  我校建立以国家规定的教育目标为基准的评价标准,以学生的学业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没有以单纯的成绩进行评价。没有下达升学指标,没有以学生的成绩进行惩奖,没有对

  成绩进行排队、排名。教师的工资不与学生的成绩挂钩。严格按盛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征订教材、教辅读物、练习资料,学校和教师没有向学生推荐或统一购买未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或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练习资料和复习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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