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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质量管理自查报告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报告具有双向沟通性的特点。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产质量管理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生产质量管理自查报告1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依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附录的要求,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工作,编写并上报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一、综述
(一)生产活动基本情况:包括年度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的品种、注册证号或备案号以及数量(包括委托或受托生产),未生产的医疗器械品种及未生产原因。
(二)管理承诺的落实情况:包括对企业负责人(最高管理者)履职情况评价,管理者代表体系职责的落实情况评价。对质量目标的完成、产品的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二、年度重要变更情况
(一)质量体系组织机构变化情况:包括企业负责人、管理者代表、技术、生产、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情况。
(二)生产、检验环境变化情况:对生产、检验区域涉及位置、布局、设施等主要变化的,详述相关情况以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三)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及生产、检验设备变化情况:对于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参数发生变化的,是否重新进行验证和确认。
(四)重要供应商变化情况:对于特殊采购物品主要物料、关键物料等重要的供应商发生变化的,应详述相关情况以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三、年度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一)人员培训和管理情况:包括对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相关人员开展的各类培训和考核情况以及对培训效果评价的描述。
(二)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情况:一是主要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检验仪器等设施设备的报废更新、维护保养、检定校准情况。二是关键生产设施设备、生产条件的验证情况。三是生产、检验等过程记录的归档整理情况。四是委托生产行为情况及实施管理的描述,包括委托生产的产品名称、产品批次、控制方式、质量状况和委托检验的管理(如有)等方面。
(三)产品设计变更情况:对于与产品安全、性能、预期使用有关的产品设计变更,应对设计的更改、评审、验证及确认进行描述,包括对设计变更后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说明,如产品设计变更后需履行注册手续,应说明相关注册情况。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及内容。
(四)采购、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情况:包括依据《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开展供应商审核、评价情况;销售、售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顾客投诉的处置以及产品召回(如有)等工作情况。
(五)不合格品控制:对发生的质量事故、产品抽验发现不合格、出厂检验发现不合格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不合格品采取措施的情况以及原因分析。
(六)追溯系统建立情况:一是生产过程的追溯,包括从原材料采购、生产、检验过程的产品追溯系统建立和实施情况。二是产品上市后追溯系统建立和实施情况。
(七)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情况:一是年度开展内部审核的情况,包括实施的频次、审核部门、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的情况。二是年度开展管理评审的情况,包括实施的频次、评价结果、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的情况。
(八)不良事件监测情况:收集不良事件信息并按规定上报和开展不良事件再评价工作情况,严重不良事件的处置情况。
四、其他事项
(一)临床试验备案及试验进展情况:包括基本信息(包括年度医疗器械产品临床试验项目名称、备案号、承担试验项目的临床试验机构、临床试验起止时间等),备案后临床试验入组及开展情况,临床试验不良事件情况,开展临床试验监察或核查情况。
(二)与企业有关医疗器械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收集情况以及就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宣传贯彻的情况。
(三)年度接受监管或认证检查情况:年度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实施的各类监督检查,包括检查性质、检查时间、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检查结论以及整改情况。年度接受其他机构检查或认证的情况及结果。
(四)年度自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采取的相关措施。
生产质量管理自查报告2
20xx年X月25日由企业负责人和相关部门的主要成员组成的生产质量管理自查小组按照《济宁市20xx年中药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对生产质量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查认为符合GMP要求。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质量部会同物料部、生产技术部对主要物料供应商进行质量体系审计,并对供应的物料进行检验、验证和试用,确定了主要物料的供货商;企业从合法渠道购进中药材,购进手续齐全,质量管理档案分类管理较好,购入合同和发票与企业实际购入量和使用量相符合,从而保证了供应物料的质量稳定。生产所用的原辅料均制定了购入、储存、发放、使用等管理制度及有关操作规程,建立了物料管理所用的台帐和库卡等各种记录和状态标志。药品生产用的`物料均符合中药材标准、包装材料标准及其他有关标准,所购物料的供应厂商均经质量部、物料部、生产技术部进行质量审计并确认符合要求。
(二)生产所用物料进厂后,质检中心按规定要求取样,对每次购买的中药材均按照法定标准进行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出具检验报告书;中间产品在生产结束后由生产车间填写请验单,质检中心按规定要求取样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书;质量部设有留样观察室和中药标本室,室内有温度计,建有留样观察管理制度,留样产品由专人负责测试和观察,有记录和质量稳定情况分析,留样结束有书面总结。样品保留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三)中药材的储存条件能够满足需要。企业现有中药材库与净药材库分开,按要求划分了阴凉库、贵细药材库等,并对中药材定期进行养护;
(四)主要设备与药品直接接触的部位光洁平整、易拆洗消毒,耐磨蚀,不与药品发生化学变化,不吸附药品。设备所用润滑剂不对药品和容器造成污染。纯化水系统经验证符合GMP要求,满足生产需要,且管道设计、安装无死角和盲管,储水罐上安装不脱落纤维的μm疏水性除菌过滤器。储罐和输送管道均采用316L不锈钢,并定期清洗和灭菌,保证了纯化水的质量。
主要设备均建立了设备档案,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标准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程序,有设备状态标志,并由专人管理,负责清洗、维护和保养。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严格按设备标准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程序执行,与药品接触的设备、管道、容器,每批生产结束后及时进行清洗消毒,与设备连接的主要固定管道有表明内容物名称、流向的标志。
用于生产和质量检验的仪器、仪表和衡器由工程部负责按照检定周期由济宁市、微山县计量检定所检定校验,并发合格证,以保证计量的准确性。所有检验仪器和计量器具均建立台帐和档案。
企业制定有验证管理程序,并成立了由生产技术副经理负责,质量部、生产技术部、工程设备部、物料部、生产车间等各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验证领导小组和验证工作小组,验证小组根据GMP要求,制定厂房、公用工程、生产工艺、生产主要设备及主要设备的清洗、主要原辅料供货商等各项验证方案,由验证总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经验证,制剂车间、提取车间的洁净厂房符合三十万级的洁净要求;公用工程系统符合生产规定要求;生产所用的主要设备及检验仪器均与生产要求相适应;主要设备的清洗经过验证,能消除交叉污染的隐患;生产工艺经验证证明按现行的工艺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稳定、均一。通过验证,证明在药品生产和检验过程中所使用的厂房与设施、设备、仪器仪表、原辅料、生产工艺及质量控制方法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五)能够按照注册批准的处方和工艺组织生产。制定有产品工艺规程、岗位责任制、岗位标准操作规程、岗位清洁标准操作规程及他管理文件。认真填写批生产记录,对处方量、浸膏收率、成品制成量、物料平衡等项目进行了严格控制,制定有严格的清场管理制度。生产结束后,彻底清理生产场所并填写清场记录,清场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批次的生产。对设备定期清洗消毒,物料称量时执行复核控制监督,做到不合格的中间产品不流入下道工序,中间产品检验合格后才转入下一工序,有移交记录。整个生产过程都处于QA人员严格监控之下,有现场监控管理程序和现场监控记录。
(六)制定了提取物、中间产品的内控质量标准,并经检验合格后投料。对提取物、中间产品进行了稳定性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制定了提取物、中间产品的储存效期和复验周期,并按规定执行;
(七)直接接触中间产品的包装材料符合标准,进厂后进行全检,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坚决退货,因此不会对产品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八)企业外购的中药提取物——颠茄浸膏,符合以下要求:
(1)胃康灵胶囊处方中明确规定使用中药提取物投料生产;
(2)中药提取物的质量标准收载于20xx版中国药典中;
(3)是在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内生产
(九)企业开展中药产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行不良反应病例报告、信息处理。建立了用户投诉和不良反应监察报告制度,由质量部派专人负责,每一位用户投诉或任何不良反应都由专门登记表记录,用户投诉经核实无误后及时做出相应的处理,由不良反应引起的用户投诉要求根据情况及时处理,并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生产质量管理自查报告3
按照县食药监局、县卫计局的有关要求,为了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保障医疗安全,我院重点就全院药品、医疗器械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完善制度
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安全管理组织,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的管理纳入医院工作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增强质量责任意识。
医院建立、修订、完善了药品、医疗器械购进管理制度;药品、医疗器械入库制度;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制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督管理制度;医疗器械储存、养护、使用、维修制度等一系列药品、医疗器械相关制度,以制度来保障医院临床工作的安全顺利开展。
二、排查情况
结合上级检查与我院自查,发现的问题有:
1、部分科室温湿度计损坏、缺失,温湿度计摆放、填写不规范。
2、药房冷藏柜显示湿度较大且未除湿;冷藏柜放有私人食品,部分存放条件20℃以下药品未存放入冷藏柜;中药房堆放西药且纸壳、杂物较多未及时清理。
3、外科、内科、中医科治疗室少数棉签、输液袋过期未及时处理;治疗室部分备用药品放置不规范,未离地离墙;急救柜封面未填写药品有效期。
4、原妇科治疗室少数药品残骸未及时清理。
5、部分药、械公司资质过期,资料不全。
针对以上问题,医院高度重视,庚即召开了全院职工大会,对以上问题进行了通报,落实了责任制,并立即进行了整改。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落实相关制度,提高医院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责任意识。
2、增加医院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日常检查、监督的频次,及时排查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服务患者。
3、为保证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杜绝不合格、过期药品、医疗器械使用。我院已落实专人对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所具备的条件以及供应商所具备的资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4、为保证入库药品、医疗器械的'合法及质量,我院认真执行,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
5、做好日常保管工作。为保证在库储存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我们已安排专门人员做好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维护工作。
6、落实相关科室人员,严格检查,更换问题温湿度计,并完善、填写好记录。
四、今后工作打算
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实行“一岗双责”制,严抓狠抓各个细节。与上级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下发的各项任务,继续巩固医院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取得成果,共同营造药品、医疗器械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邻水东方医院
二〇××年一月二十六日
生产质量管理自查报告4
一、综述。
1、生产活动基本情况:包括年度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的品种、注册证号或备案号以及数量(包括委托或受托生产),未生产的医疗器械品种及未生产原因。
2、管理承诺的落实情况:包括对企业负责人(最高管理者)履职情况评价,管理者代表体系职责的落实情况评价。对质量目标的完成、产品的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全年生产产品的销售收入情况。
二、年度重要变更情况。
1、质量体系组织机构变化情况:包括企业负责人、管理者代表、技术、生产、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情况。
2、生产、检验环境变化情况:对生产、检验区域涉及位置、布局、设施等主要变化的,详述相关情况以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3、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及生产、检验设备变化情况:对于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参数发生变化的,是否重新进行验证和确认。
4、重要供应商变化情况:对于特殊采购物品主要物料、关键物料等重要的供应商发生变化的,应详述相关情况以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三、报告期内人员培训和管理情况。
包括对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相关人员开展的各类培训和考核情况以及对培训效果评价的描述。
四、报告期内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情况。
1、主要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检验仪器等设施设备的'报废更新、维护保养、检定校准情况。
2、关键生产设施设备、生产条件的验证情况。
3、生产、检验等过程记录的归档整理情况。
4、委托生产行为情况及实施管理的描述,包括委托生产的产品名称、产品批次、控制方式、质量状况和委托检验的管理(如有)等方面。
五、报告期内产品设计变更情况。
对于与产品安全、性能、预期使用有关的产品设计变更,应对设计的更改、评审、验证及确认进行描述,包括对设计变更后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说明,如产品设计变更后需履行注册手续,应说明相关注册情况。
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及内容。
六、报告期内采购、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情况。
包括依据《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开展供应商审核、评价情况。
销售、售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顾客投诉的处置以及产品召回(如有)等工作情况。
七、报告期内的不合格品控制。
对发生的质量事故、产品抽验发现不合格、出厂检验发现不合格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不合格品采取措施的情况以及原因分析。
八、报告期追溯系统建立情况。
生产过程的追溯,包括从原材料采购、生产、检验过程的产品追溯系统建立和实施情况。
产品上市后追溯系统建立和实施情况。
九、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情况。
1、年度开展内部审核的情况,包括实施的频次、审核部门、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的情况。
2、年度开展管理评审的情况,包括实施的频次、评价结果、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的情况。
十、不良事件监测情况。
收集不良事件信息并按规定上报和开展不良事件再评价工作情况,严重不良事件的处置情况。
十一、其他事项。
1、与企业有关医疗器械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收集情况以及就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宣传贯彻的情况。
2、年度接受监管或认证检查情况:年度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实施的各类监督检查,包括检查性质、检查时间、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检查结论以及整改情况。年度接受其他机构检查或认证的情况及结果。
3、年度自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采取的相关措施。
十二、企业承诺。
本企业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以及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自查,确保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报告的内容真实有效,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签名管理者代表:xx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xx
企业盖章: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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