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自查报告(精选15篇)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不同种类的报告具有不同的用途。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用工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用工自查报告1
一、基本情况
通过自查我乡上级下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59.69万元,其中20xx年度43.49万元,20xx年度16.2万元(其中敬老院3万元)。资金申请和审批程序规范、财务管理规范、账务清晰、评定程序严格,除敬老院3万元和部分冬春资金外均通过“一卡通”直接兑现到受益人手中,无优亲厚友、截留挪用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1、有资金使用超范围现象。20xx年支援王坪烈士陵园建设3.22万元,由于无资金来源,用救灾资金解决。
2、资金兑现不及时。救灾资金有款年度兑现情况,有些资金跨的`时间还很长。
3、部分资金没有通过“一卡通”发放。两个年度的部分冬春资金使用由于均在年终安排,时间紧,受益户没有及时提供银行账号,存在由党委会研究后,由政府出文,然后资金拨付到民政办,由民政办通过村民委员会将资金直接兑现到受益人手中。
4、没有按要求建立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台账。
三、整改措施
1、加强救灾资金管理。所有资金均通过“一卡通”及时按要求兑现到受益人手中。
2、不擅自扩大救灾资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按资金的使用性质兑现救灾资金。
3、建好受灾人员冬春资金台账。
用工自查报告2
根据上级关于做好文化体制改革任务完成情况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的指示,我们针对我馆文化体制改革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凉州区文化馆概况
凉州区图书馆正式成立于1926年,重建于1956年,原馆址设在武威市东大街。1958年与县文化馆合并,成为文化馆图书室。1984年又重新成立武威市图书馆。是隶属于凉州区文化体育局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
凉州区图书馆位于市区中心文化广场,1992年政府投资120万元修建了四层2680多平方米的图书馆大楼。现有职工15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7人,专科学历8人;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0人,中级职称6人,初级职称4人;现有馆长1人,副馆长2人;馆内设有办公室、综合图书借阅室、电子阅览室、报刊阅览室、多媒体室、采编室、地方文献阅览室(特藏阅览室)、少儿借阅室、过刊借阅室等9个对外服务窗口,拓展了少儿借阅专区,电子书城和盲人有声读物等服务领域。
20xx年,凉州区图书馆经全国第四次评估定级被文化部评为为“三级图书馆”。
近年来,图书馆在区文体局领导下,为繁荣全区文化事业,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读者提供最基本的读书、看报、网上查询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二、图书馆改革的有益尝试
近几年来,图书馆在大力推进文化事业发展的同时,在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做了一定工作,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20xx年,图书馆进一步制定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如:考勤制度、职工请销假制度、目标管理细则、图书馆内部管理制度等,为业务人员的工作业绩和任务进行量化考核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依据。通过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机制,营造了宽松的工作环境,广大干部积极性得以调动。
2、积极推进用人制度改革
根据公益性文化服务的性质、范围、对象、功能以及发展趋势,与人社部门一起,对图书馆职责进行梳理,按照优化资源配置、统筹人力管理、强化服务功能、有利岗位协调、打破职称界限的思路,重新确定岗位类别、个数、名称,梳理岗位职数,岗位类别确定后进行定职、定编,明晰职责任务以及任职、工作条件,并根据岗位所承担的责任、技术含量、劳动强度、工作量大小,划分岗位档次,确定岗位职责,初步建起岗位管理框架。
3、积极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实行绩效工资制,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并依据工作人员的.实绩,合理拉开档次,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当前图书馆事业单位改革面临的问题
经过几年的改革实践,图书馆自身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各种内部、外部等主客观因素的制约,改革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经费不足。近几年,图书馆基础设施有一定的改善。文化事业费的投入相对较少,财政拨款增长幅度跟不上文化事业发展要求,各文化事业单位工作运作中经费捉襟见肘。图书馆图书老化、新书更新不足导致图书结构严重不合理,技术装备达不到现阶段群众对文化的需求。
二是人才缺乏。从图书馆干部职工的构成情况看,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全馆15名事业干部职工中,35周岁以下的只有3人,占20%,大专以上学历的占53%,中级以上职称的占40%。图书馆专业人员还是空白,出现思想守旧、技术老化的现象,严重制约了业务工作开展和业务研究的进行,也制约了图书事业的科学有序发展。
三是观念落后。从文化事业单位内部讲,文化从业人员缺乏经营文化的理念,“缺少有钱可以干事业,没钱也要想办法干事业”的精神,依靠政府扶持、财政拨款的等靠要思想和盼改革又怕改革的矛盾心理等一定程度上也束缚了文化体制上的改革与创新。
尽管图书馆改革的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文化体制改革的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尚未形成,所以改革的气氛不浓、思路不宽、步伐不大、成效不足。从宏观层面讲,政府在文化体制改革上缺少规划引导和政策推动。图书馆改革缺少相关的经验借鉴,缺少政策法规体系的配套,缺少政府的引导和推动,缺少整体方案的研究和部署。从微观层面讲,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尚欠深入,某种程度讲,文化事业单位分配机制上的“大锅饭”现象尚未彻底打破,如用人机制、内部岗位设置和用人用工结构不合理,改革创新意识不浓等依然存在。
四、下一步改革的打算
文化体制改革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我区图书事业发展,实现全区经济、文化、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内在动力。进行文化体制改革是一项十分复、牵涉面广的系统工程。根据图书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在以下几方面推进改革:
一是制订规划,走出困境。积极争取区上制订出台切实可行的文化体制改革方案,以政策、制度等形式明确图书馆改革的方向、重点、目标任务和具体激励措施,为深化图书馆改革提供宏观指导和政策依据。
二是改革人事管理方式。一要加大图书专业人才的引进和使用力度。二要完善公益型文化事业单位职工职称的评聘体系。
四是转换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工作运行机制。要加快以劳动、人事、分配为重点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工作运行机制转换。一要转换用人用工机制。建立领导聘任制,职工聘用制。用人用工上由调配任用制向公开招考、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择优聘用转变;管理方式由人员身份分类向职位分类转变;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实行评聘分开,允许高职低聘、低职高聘,建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聘用机制。二要完善分配机制。实行成绩实效工资制。收入分配上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强度、责任风险、劳动复杂程度等情况,将管理、技术、责任等要素纳入分配,做到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体现多劳多得,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用工自查报告3
为贯彻市政府《关于落实“进一步优化对企业和市民的服务”的市政协建议案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队伍待遇保障,切实加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入驻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编外人员(以下简称“编外人员”)队伍建设,充分调动编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和实施办法。
一、统一编外人员工资标准的目的
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作为对外服务窗口,大力推行“预约、代办、、延时”等服务,普遍建立延时服务常态机制,中心工作人员长期处于窗口服务一线,工作强度和精神压力都很大。目前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入驻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有近500名编外人员,薪酬待遇标准不一,且绝大部分没有薪酬增长机制。为保障窗口工作提速增效,应制定服务中心编外人员统一工资标准,并建立分级管理机制和适度增长机制。
二、统一编外人员工资标准的实施范围
本办法的实施范围,是指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入驻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的编外人员,不包含临时用工(一年以内)、保安、保洁和社会化管理等外聘人员以及退休返聘人员。企业入驻人员可参照执行。
三、编外人员薪酬标准
编外人员的.薪酬收入包含月工资和年度奖金。
(一)月工资
为体现工资待遇标准的合理性、公平性,综合考虑学历、工龄和岗位等因素,编外人员的月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津贴、双休日考勤补贴、保留工资等五个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标准为,研究生毕业2850元,本科毕业生265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2350元,中专及以下毕业生2150元。
2、薪级工资:主要体现编外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薪级工资起薪点以入驻中心当月为界,入驻前后分别按30元/年、50元/年标准及对应的工龄,分段加总确定。20xx年1月1日起,薪级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调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编外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标准为50元。编外人员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年度,不增加薪级工资。
3、岗位津贴: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津贴为300元/月,后勤及其他岗位人员的岗位津贴为100元/月。
4、双休日考勤补贴:根据双休日上班考勤情况发放,每月不超过500元,由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制定发放办法并实施。
5、保留工资:编外人员原工资低于按照本实施办法核定的工资,可调整到按照本实施办法核定的工资;编外人员原工资高于按照本实施办法核定的工资,高出的部分转为保留工资,并以每年增加的薪级工资逐年进行冲销,直到冲销完毕。
(二)年度奖金
年度奖金:按本人本年度12月份月工资(扣除双休日考勤补贴)两倍的标准发放年度奖金。编外人员年度考核由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实施。
用工自查报告4
为了进一步强化工程分包管理及用工行为,促进项目部生产工作和经济工作有序的开展,项目部积极倡导公司关于《贯彻落实住建部〈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开展工程分包、项目用工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成立专项工作检查领导小组,本着“防患于未然”的要求,并于20xx年8月9日起对分包协作队伍及用工行为进行了全面的检查。
目前,项目部主要的五家分包队伍分别是xx工程有限公司、xx工程公司、xx工程有限公司、xx工程有限公司。在分包工程实施的具体操作过程中,项目部严格按照《工程分包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我项目部主要针对这四家的队伍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及结果如下:
一、分包队伍的选择和分包工程的立项:
严格按照《工程分包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健全操作有序、监控有力、管理规范的工序协作制度,防止工序协作过程中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对分包商的资信进行严格把关,并建立《合格分包商名录》,在建立《合格分包商名录》时,对于分包队伍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书、工程施工许可证及法人许可证书不齐全的队伍坚决不予列入,坚决不与法人主体资格不符、证照不全、有顶牌和买牌之嫌、有不诚实、不道德记录的分包商进行分包合作。目前在建四家分包队伍是经项目部严格审查确认的施工队伍,且均已申报公司立项审批。
二、分包过程的控制:
项目部对工序协作工程进行严格管理,对工序协作工程施工工期及质量、安全要进行严格的控制,坚决杜绝以包代管。
1、进度工期控制:项目自开工以来,受到业主未按时提供系统电(延误约11个月)、业主征地滞后及地质条件差等因素影响,使得工程开挖阶段工期较投标阶段有一定的滞后,截止20xx年8月份,具体工程形象进度如下:
......
同时,经检查也暴露出一些问题,xx工程公司承建的xx工程,因作业工作熟练程度不够且消极待工,无法满足项目部制定的进度要求,经专项检查小组讨论决定,要求该协作队限期整改,对部分作业人员进行更换调整。
2、安全及文明施工控制
针对目前隧洞开挖以及河敦渠道混凝土浇筑,在做好开挖阶段的安全教育及
安全管理,同时也根据施工实际所面临的安全风险,有针对性的编制安全教育材料、安全交底资料,对不同阶段、不同部位、不同工种的作业人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逐步推行人性化安全管理,增强作业人员对施工现场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防范及事故应急处置知识,了解事故报告程序,实现施工现场本质安全。安全环保监察部加强了兼职安全员的管理力度,利用旬例会组织各厂队、部室的专兼职安全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对施工现场安全知识、危险源辨识、事故报告与处理程序常识进行了学习。根据近期施工条件及情况变化,对先前危险源辨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进行更新整编,是各项措施、预案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在会议上获得安委会成员的一致认可。对于特种设备,组织动员各个队伍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取证,使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同时要求做好设备运行维护保养记录。隧道安全管理要求每个进入隧道人员进行登记并严格执行,保证在突发隧道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了解人员信息,一边及时展开应急救援行动,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经检查本年度完成主要安全工作如下: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0xx年度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27次,共269人接受教育培训。
培训内容:
一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从业人员权利和义务)、项目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二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是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四是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案例宣讲。
2)安全会议:本年度共召开安全旬会21次,主要有项目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协作队负责人和安全员,会议主要通报上一旬安全生产整改情况,本旬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下旬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重点。
3)安全检查:本年度共开展安全生产旬检查15次,专项检查24次,其中设备专项检查8次,民爆物品专项检查17次,共查出安全隐患55起,整改完成55起,整改率100%。
4)一季度联系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对项目部使用的空压机进行检测,共检测4台空压机储气罐,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
5)二季度由物资部将各工作面空压机的安全阀、压力表送至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进行校验,后将校验合格的安全阀、压力表进行更换,确保空压机使用安全。
6)二季度联系公安局对新建炸药库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现已投入使用。为工程的.火工产品领用、保管提供了便利,提升了民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3、质量控制情况
1)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
项目部根据公司、分公司管理要求,于今年4月对项目部《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进行修订,并通过评审发布实施;同时完善了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有章可行,切实做好施工质量管理,目前项目部适用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职责》、《原材料质量管理办法》、《开挖质量管理办法》、《支护质量管理办法》、《混凝土施工质量管理办法》、《灌浆施工质量管理办法》、《试验、检验管理规定》等七项管理制度,过程监督检查制度的实施情况,实施过程发现制度偏离现场实际情况的,及时组织修订完善,保证制度可操作性,通过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的措施,实现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目标。
2)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
加强施工工序质量管理,是实现质量管理目标的重要环节之一,项目部在开挖、支护工序施工过程严格执行三检制,并如实填写检查记录,使质量管理过程具有可追溯性,自开工至今开评定开挖、支护单元工程471个,合格率100%,工序一资验收合格率100%。实现质量管理目标。
3)质量教育培训情况
本季度共开展质量教育培训1次,针对河墩渠道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特点,组织对混凝土施工队管理人员、班组负责人及工程部负责人和技术员进行质量教育培训,主要培训内容:设计院《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要求》、业主《质量管理办法》、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及混凝土施工相关规程规范。
4)质量会议
组织技术部、质安部、测量队、工程部及混凝土队召开质量分析会2次,主要针对河墩渠道混凝土浇筑存在麻面、错台、模板支撑系统存在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提出问题分析产生缺陷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混凝土施工质量。
质量季度会议1次,季度会议主要是通报前期施工质量管理过程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和今后施工过程注意事项。
通过季度会议、混凝土分析会等管理措施,进一步提高各级人员质量管理意
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预防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发生,确保项目部质量目标实现。
三、分包工程计量结算:
建立分包工程结算台帐,并对分包工程和结算情况逐项进行登录,每月对分包工程结算和项目对外结算情况进行对比,严格对分包工程的材料消耗进行核销,以便对成本进行分析和对比。截至20xx年7月,项目部分包结算金额为10672万元,均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结算,未有结算滞后的情况发生,四家分包队伍工程量结算情况均处于可控范围。
四、民工工资发放及监管:
对分包队每月投入的施工人员进行检查,人员名单清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备案,并对分包商施工人员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管。截至到20xx年8月15日,项目部民工工资发放涉及农民工505人,目前20xx年6月以前民工工资已全部发放。因业主资金未筹措到位,项目部6、7月中期结算至今未付款,导致部分协作队20xx年6、7月民工工资未能按时足额发放,经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审查核实后,项目部将直接启用分包商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一些不足之处,专项检查小组将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制定一系列保障措施,增强分包管理在实际中的可操作性,保证此次检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促进项目又快又好的进展。
用工自查报告5
省公司人力资源部:
根据中xx陕人力〔20xx〕62号《关于开展劳动用工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分公司组织劳动用工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础管理部分
为确保劳动用工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我公司制订下发了《xx市分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xx市分公司C类用工管理细则》、《xx市分公司C类用工岗位分类、职业发展通道、各层级任职条件》等规范性文件,其中《xx市分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的制订过程,均征求了法律事务和工会方面的意见。以上制度的建立,为劳动用工的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今年以来,我部共进行了2次较大规模的劳动用工检查活动,检查内容涉及用工制度建设、财务费用核查、工作现场抽查等多个环节,对于查到的问题进行通报和限期整改,工作持续性较强,效果突出。针对个别单位用工形势不佳、管理制度有缺失等问题,我部用工主管能够上门支撑,一对一辅导,制度缺失的我部提供模板后共同修订,用工形势不佳的我部一起分析原因后确定工作整改措施,做到了授人以渔。
(一)合同制员工管理。按照省公司下发的《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我公司在办理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签、中止时,确保劳动合同管理程序化和规范化,未存在漏洞。对于退出人员,完善手续,规避风险。
(二)派遣制员工管理。按照派遣制用工的定义,我公司重新划定了派遣制员工的名单,并按要求派遣公司与员工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及时,办理基本的社会保险,同时严格进出手续,劳动风险相对较小。
(三)代管外包管理。我公司要求外包单位进行资质完善,并规范了外包协议,规避法律风险,同时为代管外包员工办理了基本养老、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能够按时发放工资,混岗的问题基本得到了规避。并严格外包人员的进出程序,杜绝随意调动的问题,加强了管理。
(四)农村统包管理。因为农村统包管理松散,极易形成劳动风险,为此我们进行了全面的清理规范,目前公司不存在农村统包人员。
二、岗位梳理情况。
根据标准岗位目录,我公司对全部岗位进行了梳理,目前基本完成,岗位名称数量大大减少。但部分关键岗位的.认定和对岗位评估与业务部门的意见不统一,需要进一步沟通和理顺。
三、其他
(一)由于目前成本不支撑,加之业务管理、业务协同相对复杂,代管外包转真外包难度较大,目前用工量较大的营业、维系、客户经理、客户端维护岗位难以实现真正的外包。
(二)目前公司合同制、派遣制、代管外包制员工的相互混岗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的解决。
(三)非合同制员工养老保险体系目前正在完善中,但成本压力巨大。
特此汇报。
xx分公司人力资源部
20xx年6月12日
用工自查报告6
根据劳动保障年审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对20xx年度劳动与社会保障情况进行了自查。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公司较好地遵守了国家各项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冠铜业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铜陵有色公司为积极响应省、市做大做强铜产业的号召,大幅提升铜冶炼工艺技术水平而投资组建的新企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43。82亿元,年产40万吨阴极铜。公司坐落在铜陵市循环经济工业园,20xx年投料试生产。劳动规章作为新成立的铜陵有色股份公司下属分公司,我们适用有色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劳动保障方面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根据《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员工聘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和工业卫生、员工奖惩等进行了规定,起到了维护企业与员工双方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实际效果。
截止20xx年底,公司拥有从业人员315人。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以及女职工保护规定,从未招收使用过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未派女工到国家规定不适合女工工作的岗位从事劳动和工作,注意女工三期的特殊生理保护。
20xx年,公司招聘应届大学毕业生13人,从有色集团公司有关单位分批引进部分人员,全年签订劳动合同58人,解除劳动合同5人,终止劳动合同0人(调至有色集团公司其他二级单位45人、退休0人)。以上合同均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进行了备案。一年来,公司严格履行合同,未因合同履行产生过纠纷。
按有色集团公司及市社保的有关规定,为全部应参保人员办理了社会保险,参保率达100%。其中四名人员参加了市社保。一年来,公司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从未发生拖欠行为。
我公司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确保员工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不少于12小时。员工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休息休假。
员工月最低工资收入均超过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在工资支付上,从来没有克扣或拖欠员工工资情况。公司严格控制员工加班,除高级管理员工外,对确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发放加班工资;在平时公休日加班加点的,尽可能安排调休,对不能调休的,发放加班工资。
技术工种自20xx年初试生产以来,根据国家规定和铜陵有色(集团)公司总体安排,公司开展了员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经过培训考核,共有3名火法精炼工(其中高级技师1人,技师2人)、3名烟气制酸高级技师(其中高级技师2人,技师1人)、1名热力司炉技师、2名气体深冷技师、2名化学检验技师、2名磨矿分级工、2名电解精炼中级工通过了考核鉴定。此外,根据公司连续生产、员工无法大量脱产培训的'实际情况,对起重机械、电动葫芦、压力容器、电气、等158名特殊工种人员,采取业余时间培训考核的方式,定期进行评审。在已开展鉴定和评审的技术工种中,员工的持证上岗率已近100%。
集体合同文本经职工大会通过,于20xx年1月8日由公司工会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生效后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
总之,在20xx年,金冠铜业分公司始终坚持规范劳动保障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劳企关系融洽,从未发生劳动纠纷问题。
用工自查报告7
中共xx市委组织部:
XX年7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实施,省、市委组织部又相继制定了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我县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认真落实省委提出的“十用十不用”的要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活力为重点,着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与时俱进、奋发有为,执政为民、坚强有力,结构合理、朝气蓬勃的领导班子,为实现xx新跨越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检查的通知》(广组通〔XX〕48号)的要求,认真对贯彻干部工作各项制度、干部工作创新、建立干部监督工作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了自查。
一、认真学习干部制度,领会精神实质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其他配套制度和措施相继颁布后,我县及时进行了传达,有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还专门向各单位和领导干部印发了700册《条例》。县委中心学习组对《条例》和其他配套制度和措施进行了专题学习;县委组织部在内部职工中进行了集中学习培训,逐条逐款进行了解读,把条款熟记于心;对全县学习贯彻《条例》工作提出了安排意见,并派出辅导员对乡镇、县级机关的学习进行辅导,同时跟踪检查学习情况;在县电视台举办了4期《干部任用条例》专题讲座;与县纪委共同举办了党内法规、知识竞赛,声势大、效果好,在全县掀起了学习党内法规、知识的热潮。通过广泛深入学习宣传,让干部制度入脑入心,使全县干部尤其是县委领导和组织部门干部牢固树立了干部制度意识,领会干部制度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内涵,按制度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以制度为准绳,以科学民主的机制选拔任用干部
在干部工作中,我们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及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选拔任用干部,执行了六项基本条件和七项任职资格,严格履行了民主推荐、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联合考察、个别酝酿和书记办公会酝酿相结合、常委会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职的程序,遵守了干部任用“四个绝不允许”、“六个不准”的十条禁令,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我们不断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增强干部工作透明度,把民主贯穿于始终,落实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集中民智,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干部选任的积极性,在干部工作中让群众真正享有“四权”,体现群众意见和意愿,有效地克服了以前选人用人上的神秘色彩和封闭化运作,实现了选人用人上的开放和内容上的民主,体现了选人用人上的公道正派。
1、严格任职资格条件,选最优秀的人。我们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坚持按德才标准选人,把政治立场坚定、文化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实绩突出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坚决不予任用,杜绝依关系亲疏、个人好恶作为评判标准选拔人才,有力的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乡镇企业局赵清学同志年龄超过了提拔年龄界限,查证属实,不予提拔;再如在检察院班子配备中,确认县检察院尹代勇同志文化程度不符合要求,没有任用。
2、民主推荐,选群众最信赖的人。充分相信群众,充分依靠群众,认真落实群众公认原则。根据《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于近期对民主推荐领导干部工作程序进行了完善,出台了《规范民主推荐干部工作程序》等文件,公开了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流程。在推荐环节,坚持了署名推荐,基本杜绝电话、口头推荐人选的情况,把提名权真正交给群众,进行民主推荐,选出群众最信赖的领导干部。
3、科学考察,准确识人。在考察中实行联合考察制度,如联合县人大常委会对由其任命的县级各局局长,联合县委政法委对公、检、法、司系统拟提拔的干部,联合县委宣传部对教育、卫生系统拟提拔的干部进行了考察,尤其是在每一次干部考察中都联合县纪委(监察局)对干部廉政情况进行考察,对干部进行多角度、广范围、深层次的考察和全面准确地评价,由县纪委(监察局)作出廉政鉴定,鉴定不合格的不予提拔任用,防止和减少用人上的失察失误。实行考察预告制和考察结果反馈制,在考察前,把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考察时间、考察内容、考察组成员名单、联系电话和意见反馈地点等有关情况,通过在考察单位传阅、在政务公开栏张贴、开会等方式进行了预告。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把考察对象的主要德才表现、主要不足和缺点等反馈给单位党组(党委),部分地反馈给本人。实行差额考察制度,在XX年县级机关换届时,考察对象人数超过拟任职人数40%以上,拓宽了选人范围,更有利于选拔到优秀人才。实行考察责任制,考察组对考察工作负责,赋予了考察人员权力,也明确了责任,提出了考察工作的基本要求,制定了责任追究办法,使考察人员在考察中有调查了解情况的足够空间,同时又给考察人员念“紧箍咒”,防止考察人员为所欲为。根据职位特点,合理制定考察方案,综合运用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科学分析各方面情况,全面、客观、准确识人,掌握第一手材料。考察组写出署名的书面考察材料,并向组织部汇报,提出任免建议。严格执行离任审计制度,将审计作为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委托县审计局无一例外地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进行了离任审计。去年以来,对30余名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论没有问题方纳入干部任用建议方案。
4、充分酝酿,民主决策。根据考察情况、考察组的建议和拟任职位特点,由组织部部务会讨论确定干部任用建议方案,提交书记办公会研究,最终确定干部任免初步方案;在县委常委会召开前,把干部任免初步方案提供给县委常委,充分酝酿;在常委会上,与会常委和列席人员充分发表意见,最后由常委无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干部任免决定,或提出推荐、提名意见,或上报审批。杜绝了以领导干部个人决定、书记办公会研究、常委圈阅代替常委会研究决定干部任用,在干部讨论决定环节真正实现了民主。如在XX年12月的常委会上,与会人员认为拟提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的杜跃斌有经济问题,群众意见较大,最终不予提拔。
5、广泛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提拔的和由非实职转任实职的科级干部在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文件前,通过党政网、县电视台、拟任免对象所在单位、人员流动量大的公共场所等媒介和场合进行了七天以上的公示。在公示期间,认真受理了干部群众的信访,以不放过任何一件信访案件的态度,对反映出的问题深入调查核实。对一些组织部不能独立调查的问题,组织部还与县纪委(监察局)组成了联合调查组进行核查,查准、查实。待查得水落石出,确认所反映的问题查无实据或不足以影响任用的,方办理任职、提名或推荐手续;查证属实,影响干部任用的,暂缓或不办理任职、提名、推荐手续。如对反映检察院黄波有经济问题的信访件进行调查,认定基本属实,不予任用;对反映教育局杨金有作风问题信访件进行了调查,认定言过其实,该同志存在开玩笑较为随意,不分场合、不分对象,不影响任职,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予以任用;对反映大两乡杜跃斌缺乏工作艺术,打骂干部的信访件进行了调查,认定是捏造事实,属虚假举报,正常任用。
6、诫勉谈话,岗前培训。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提名或推荐手续。任职后,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部联合对任用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打好“预防针”,提高“免疫力”。对新任科级干部全部进行了为期1周的培训,丰富领导知识,提升领导能力。
7、严肃工作纪律,报告干部任用重大事项。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认真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秉公办事,不存在临时动议、突击提拔和擅自破格提拔、越级提拔、提拔受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干部的情况。按照在非换届期间一次性调整干部数量较大,调整干部超过30人的,上报审批同意后讨论任免的规定,在XX年12月,因空缺领导职位较多,工作需要,一次性拟调整干部超过30人,达44人,请示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方讨论决定任用。
三、开辟绿色通道,公开选拔优秀人才充实领导班子
为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xx县拓宽选人视野,开辟绿色通道,大力推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继XX年公选后,XX年又公选了3名科级领导干部,XX年再次公选了6名科级领导干部;在党政机关内部,实行竞争上岗制度,对非经竞争上岗上报的拟任中层干部,不予任用。在公开选拔干部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事先内定人选;打破身份和地域限制,广纳贤才,唯才是举;严格按公选政策规定和工作方案开展公选工作,不弄虚作假;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避免以分取人和高分低能。通过公开选拔,吸纳了优秀人才充实领导干部队伍,增强了领导班子的活力。
四、突出实绩,选拔事业型干部
我们在干部选拔中,在考察德才的基础上,把实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中至关重要的取舍标准,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形成有为才会有位的用人导向。把那些心系群众、事业心强、扑下身子干工作,上级下达任务完成好,为群众做实事、做好事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干部岗位上来,提供更广阔的舞台;让那些忘记群众、名利心重、浮在水面漂流的汇报型、号召型、安于现状、长期不在状态、干部让位失位,没有立足之地,混不下去。
为此,我们建立并实施了干部实绩考评制度。结合平常工作检查和年度考核,设定实绩考评指标,对干部实绩一并考评,进行定性、定量分析评价,把确认的实绩纳入干部实绩档案。在评先评优工作、尤其是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把实绩作为一项硬条件,比功劳,比实绩,在同等条件下,对劳苦功高的干部优先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对实绩不突出,群众反映较差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给半年的察看期,仍然毫无起色或起色不大的干部作降职、转任非实职、转任非重要职务处理。
实绩考评制度的实行,有效地增强了干部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工作危机感、紧迫感,激励干部奋发图强,脚踏实地做工作,认认真真干事业。
五、围绕产业选干部,选好干部促发展
xx县本届县委、政府确立了经济发展的十大支柱产业。这些支柱产业对于拉动xx经济增长,促进全县经济跨越式发展意义十分重大。我们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提出了围绕产业选干部的工作思路,在用干部配班子时,把是否有利于产业发展作为决策的一个重要标准,着力建设一支开拓创新,适应产业建设需要,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队伍,为全县的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1、给“舞台”。有为还需有位。在不突破编制和职数的前提下,明确了产业发展县级主管部门和产业发展重点乡镇的部分职位专门用来选拔适应产业发展的干部,做到专业对口,人岗相宜,并且规定这些职位原则上不得安排非专业干部。如在县企业工委、乡镇企业局、农业局(茶叶办)、畜牧局、水利局、经贸局等县级部门和东河镇、嘉川镇、普济镇、九龙乡、龙凤乡等乡镇明确了领导职位用来选拔专业干部,让专业人才有位,有施展才华的空间。
2、修订任职资格条件。我们认为产业发展与市场紧密相联,要把产业做大做强,就必须把产业当作企业来经营,走市场化运作之路,干部的专业知识、市场营销知识和经营管理能力尤为重要。因此,对每一个专业职位,除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外,还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和职位特点,制定了科学合理的任职资格条件,除了与其他职位共同的德才要求外,重点突出了专业知识、市场营销知识和经营管理能力要求,并修订了职位说明书,对不具备以上资格条件的不予任用。
3、不拘一格选拔干部。坚持“英雄不问出处”的观点,不拘一格选拔干部。认真落实“两个面向”,面向县内,盘活现有干部存量,尤其是注重从经济工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选拔干部;面向县外,积极建设人才流入洼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招才引智,广纳贤才。去年县级机关换届期间, 从县外引进3名专业人才担任林业局、物价局、粮食局等局的正副局长,引进2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科级和股级干部。
4、放手使用干部。“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对干部不吹毛求疵,用辨证的观点、发展的眼光看待干部的优点和不足,信任干部,重视干部,放手使用干部。按照产业发展对干部的要求,深入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健全公开招考、招聘、竞争上岗等制度,给有利于产业建设的干部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把产业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上,甚至是党政“一把手”岗位上挑大梁,担重任,推动产业发展。在去年的县级机关换届和部分乡镇班子调整中,选拔20余名善谋发展、能抓产业建设的干部到产业发展县级主管机关和重点乡镇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其中任“一把手”的有4名。
5、以人为本,激发干部投身产业建设的热情。一是用具有挑战性的事业吸引人。让有利于产业建设的干部任实职,握实权,能够支配产业建设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让其在工作中实现人生的价值。二是用适当的.待遇慰劳人。探索建立收益柔性分配机制,允许干部尤其是企业干部、专业技术型干部以知识、技术、能力为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积极鼓励和支持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辞职创办、领办产业项目;设立产业发展贡献奖,逐步制定科学的奖励办法,对在产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予以重奖;解决产业干部在住房、就医、家属工作、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后顾之忧。三是用浓烈的感情温暖人。建立了县级领导干部联系干部和产业制度,注重交流沟通,加强感情联络,了解掌握工作在产业建设一线的干部所想、所盼、所需,及时疏导思想上的困惑,妥善解决工作上的难题。
6、在产业建设中大力培养干部。围绕产业建设,以提高经营管理能力为重点,采取把专家请进来,把干部送出去,轮岗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大干部教育培养力度,优化wto、经济管理、法律、计算机网络等知识,提升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管理项目的能力,着力培养一批懂经济、善管理的干部,成为产业建设的主力军。去年以来,邀请省内法律、煤炭、水泥、化工、畜牧、林业、旅游业等方面的专家对350余名干部进行了培训,送到县外参加培训的干部有90余名,县内轮训产业干部180余人。今年选派4名干部分别到省内大型企业和市级机关挂职锻炼,学习先进的观念和管理经验。积极组织干部参与经贸洽谈会。今年组织茶叶重点乡镇负责人和茶叶骨干企业经营者赴成都参与经贸洽谈会,拓展xx茶叶市场。
围绕产业选干部,选好干部抓产业。我县通过有益的探索,营造出有利于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熟悉市场经济规律、善于经营管理的干部脱颖而出的用人环境,初步形成了一支门类相对齐全、素质较高、结构基本合理的产业发展干部队伍,有力地推动全县产业蓬勃发展。
六、优化结构、优势互补,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
我们把着力优化干部结构,实现优势互补,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切入点。
一是青年干部和中年干部合理搭配,切实优化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一方面,敢于并善于起用年轻干部,委以重任;另一方面,在班子中适当配备年富力强的中年干部,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为班子把脉掌舵。去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了党政“一把手”年龄一般控制在40周岁左右,县级机关继任的行政“一把手”,男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8周岁;县级机关新提拔的男性“一把手”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一把手”不超过40周岁;乡镇新提拔的男性“一把手”不超过40周岁,女性“一把手”不超过38周岁。在县级机关继任副职,男性不超过48周岁,女性不超过46周岁;新提拔的副职,男性不超过43周岁,女性不超过41周岁。乡镇新提拔的副职,男性不超过40同岁,女性不超过38周岁。严格执行到龄不提名制度。
二是重视干部的专业特长,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的专业知识结构。在干部选拔时,在考察中加大对文化水平、业务知识和专业特长的综合评估,按照单位职能、工作性质、岗位目标要求来选配专业知识特点、能力素质类型与岗位相匹配的干部;在领导班子组成上,充分考虑各成员间知识、专业合理搭配,汇集各方面人才。规定了新提拔的党政“一把手”年龄在30岁以下的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新提拔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是注重班子成员的心理素质和性格特点,逐步优化领导班子的心理素质和个性气质结构。以往对班子内部产生矛盾,闹不团结或班子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寻找原因时,更多地归结为工作方法、思想觉悟等到问题,而忽视了班子成员个性气质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不同的个体组成了领导班子集体,自XX年机关换届开始,充分了解掌握干部的个性气质特点,力求根据领导职位的性质、职责特点选择具有与之相适应的个性气质的干部;同时,力求在班子搭配上达到刚柔相济,个性气质相融互补,有利于成员合作共事,维护领导集体的整体性、一致性。
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1、推荐干部民主化进程有差距。注重组织推荐和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对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宣传不够,推荐环节民主意识不很强。通过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推荐程序来规范干部推荐工作。
2、有时考察干部不够深入细致。表现在考察人员在考察工作中有时测评面、谈话面不够宽,了解情况不全面、不深入、不细致,对考察对象的情况掌握不够准确,考察材料空洞不具体。通过严格实行考察责任制、联合考察、加强考察业务培训等措施来改进考察工作,力求考准、考实。
3、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还未完全消化。我县领导干部职位呈现绝对空缺,相对超配的特点,全县有空缺职位33个,其中县级机关18个,乡镇15个;超配职数11个,全部在乡镇。超职数配备干部的原因在于,为了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培养,从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了18名干部到有利于运用其专业知识、发挥其特长的乡镇任职。对此,我县从严控制领导干部职数,已经在以前的干部微调中消化了7人,另11人计划在今年底干部微调时,通过转任消化。
4、个别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和个别公务员经商办企业。县企工委副书记何达兼任县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县农工委姚国华开办鞋业公司,县委办吴长英停薪留职在成都经商。我县认真实行政企分开,已免去何达县企工委副书记职务,姚国华、吴长英二同志已辞去公职。
5、“凡进必考”原则坚持不够好。1998年以来,我县从企事业单位未经考试调入党群口的干部有58人,参加全省组织的不符合“凡进必考”原则进入公务员队伍人员考试,最终录用为党的机关工作者的有37名。对于另外21名干部采取以下措施分流:一是回原单位;二是安排到其他事业单位;三是转为工勤编制。我县以此次清理不符合“凡进必考”原则进入公务员队伍人员为契机,严把公务员队伍入口,坚持“凡进必考”原则,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党政干部队伍。
八、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干部监督管理
1、认真坚持干部监督工作督查制度。选聘了13名党性观念强、作风正派、熟悉党务工作的在职科级领导干部和离退休干部为干部监督工作督查员,加强联系和沟通,充分听取他们对干部选拔任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水平和质量。
2、认真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个季度与纪检、监察、审计、人事、信访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分析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干部任用工作监督管理的新思路和新措施,使纪律检查监督、经济责任监督、群众监督与组织监督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干部监督工作合力。
3、建立拟提拔干部工作实绩公示制度。党政网上、拟提拔干部所在单位对拟提拔干部进行实绩公示,把公示 情况作为干部任前公示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拓展公示内容,扩大群众知晓面。
4、建立了班子建设季报制度和谈话制度。乡镇党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每季度书面汇报重点工作和亮点荛,尤其如实报告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对有较严重问题的领导班子,组织部专门同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谈话,督促抓好整改。
5、健全领导干部队伍内部相互监督机制。认真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决策必经集体讨论,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严格党内民主生活,进一步提高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
6、健全干部监督管理的群众参与机制。严格选拔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制度,认真坚持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信访、举报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干部监督管理。
中共xx县委组织部
20xx年xx月xx日
用工自查报告8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我省实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在此期间,地税系统与其他部门一样,干部提拔等被暂时冻结。在这一年里,我局仅在20xx年12月在省地税局机关机构改革启动后研究任用了2名正处级领导干部、4名调研员、2名副县级领导干部;另外,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3名厅级干部和6名厅级后备干部的推荐、考察工作。但在这一年里,我局却一直没有放松对《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贯彻,紧紧抓住学习宣传、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等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途径,积极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较好。在20xx年省委组织部组织的对我局《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中,省地税局机关干部职工对省局学习宣传《条例》的总体评价满意率为88.1%;对执行《条例》的总体评价满意率为86.6%;对选拔任用的干部的总体评价满意率为80.6%;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满意率为82.1%。省地税局机关65名干部参加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知识测试没有人不及格,取得平均为92分的好成绩。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干部任用条例》学习宣传,增强依法选人用人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大力开展《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学习活动,重点突出领导干部、组工干部和一般干部三个层面。通过抓学习,使领导干部、组工干部和一般干部能够全面把握干部工作政策法规的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的自觉性。
一是抓领导干部学。利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组中心组学习等机会集中领导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和《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等一系列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文件,使领导干部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20xx年年初,我局还在全省地税局长会议上,专门安排半天时间,组织市局“一把手”和省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学习和考试。
二是抓组工干部学。为给组工干部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创造条件,省局统一购买中组部编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选编》,系统全体组工干部人手一册。20xx年上半年,我局政治部又结合地税实际,组织力量编印了《组织人事和干部教育工作文件汇编》,在清理现有组织人事及干部教育政策法规文件的基础上,从中央、省、国家税务总局以及省地税局制定的有关组织人事工作的相关文件中,精选了247件有效常用文件,内容涵盖机构编制、领导干部管理、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工资福利、组工干部管理等方面,各级地税局班子成员和组工干部人手一册,要求干部逐个文件、逐条规定学习,全面系统了解干部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政策,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是抓一般干部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作为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升干部素质”活动中的重要学习内容,列入各类培训班、专题研讨班的必修内容,通过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作干部任用、领导科学、执行力等专题讲座,促进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知识的学习和了解。与此同时,各级地税局还积极利用地税网站、内部刊物等宣传载体,宣传贯彻党的干部人事工作路线、方针、政策,让干部群众掌握《干部任用条例》等法规的主要精神,了解有关干部选任工作标准和程序要求,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奠定基础,增强干部人事工作的透明度。
(二)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不断提高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一是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与条件。省局党组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严格坚持“六条原则”和“七项任职资格”,对人选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进行严格审核,不具备任职条件和资格的不予提交;在组织民主推荐时,明确推荐职位所需要的`任职条件和资格,便于参加推荐的同志从符合条件和资格的人员中好中选优;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对需要报告的事项严格履行报批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要求,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
二是坚持照章办事,严格履行程序。制定了《安徽省地税系统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施行办法》,对干部选任的各个环节都作了详细规定和要求,坚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特别把握好民主推荐、考察和讨论决定三个程序,做到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必须全面考察拟任干部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必须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考察对象、拟任人选和干部任免。在民主推荐方面。坚持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首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票不超过30%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的规定,采取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相互补充,相互印证,综合分析。为坚持走群众路线,扩大民主推荐范围,保证推荐结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民主推荐县处级干部人选,其会议投票推荐一般由机关全体干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个别谈话推荐范围,由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必要时扩大到职位所在单位的有关人员。在干部考察方面。坚持实行考察预告制,在考察前把考察的时间、地点、考察组成员以及联系电话等,以公告的形式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公布;坚持“全方位”考察,做到“四个必谈”,即考察对象的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必谈、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必谈、直接分管下属必谈、工作服务范围涉及人员必谈,使考察结果更全面、更准确。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选政治上靠得住的同志组成考察组,并对考察组成员进行培训,严格要求。在讨论决定方面。讨论决定前,对拟任人选,在领导层之间个别沟通、征求意见,同时书面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对需征求地方党委意见的市县(区)局主要负责人的干部任用,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先向当地党委征求意见。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做到没有经过组织部门考察的不上会、党组成员人数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不上会、对部门和群众反映干部问题没查清的不上会、应征求而未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不上会,党组不折不扣地坚持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党组会上由组织部门逐个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每位党组成员在充分发表意见基础上,逐人逐个表态。在做出任用决定后,全面实行任前公示,对所有晋升职务的拟任人选在其工作单位和拟任职务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再监督,让群众把好最后一关;对提拔的领导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制,试用期满后,成立考核组,到其所在单位对其试用期间各个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是否办理正式任职手续。
(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
一是实施竞争上岗机制,拓宽干部任用渠道。出台了《安徽省地税系统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统一明确规定竞争上岗工作的“七个程序”和“六条纪律”。“七个程序”,即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组讨论决定,办理任职手续。“六条纪律”,即不准事先内定人选,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党组讨论情况等,不准打人情分,不准隐瞒或者歪曲考察事实真相,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近年来,全系统通过竞争上岗选任了14名处级领导干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公正、竞争和择优的原则,科学制定方案,认真组织笔试、面试和民主测评,根据笔试、面试和测评三部分汇总成绩,择优确定考察人选,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最终由省局党组研究确定拟任人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任职手续。
二是实施轮岗交流机制,促进干部锻炼成才。制定了《安徽省地方税务系统人员轮岗交流暂行办法》,对轮岗交流的原则、方式、范围、程序、工作纪律等作了明确规定,规定市、县地税局机关内设机构以及直属、派出机构负责人、在同一部门(单位)同一职务层次任职满5年的人员,在计财、人事、监察、审计等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在同一税收管理员和稽查人员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应安排轮岗交流;其中税收管理员和稽查人员,每年轮岗交流比例不低于20%。同时,在轮岗交流中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把干部任用交流与竞争上岗工作相结合,实行选拔性交流,鼓励竞争;把干部轮岗交流与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相结合,实行调整性交流,提高班子素质、完善班子结构、增进班子团结、增强班子活力,形成合理、科学的干部梯队;把干部任用交流与锻炼培养干部相结合,实行培养性交流,对群众公认和实绩突出的干部,根据干部不同的年龄层次、知识结构、工作经历等,有意识地交流到艰苦、复杂的工作环境和关键岗位接受锻炼,丰富领导经验,开阔工作视野,拓宽工作接触面,全面提高他们的组织领导能力;把轮岗交流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相结合,推进回避性交流。近年来,在省地税局的推动和指导下,合肥市地税局开展了大规模公务员轮岗交流,首批轮岗交流人数占总人数的30%;六安市地税局对8个县(区)局主要负责人和市局内设(直属)机构3名正科级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淮南市地税局对20名科级中层领导干部在机关与基层和基层单位间进行了交流,占本系统中层科级干部的三分之一;阜阳市地税局对7个县(市、区)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轮岗交流。通过加大轮岗交流力度,有效促进了干部锻炼培养,激发了队伍活力。
三是加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力度。制定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安徽省地税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科学合理地设定了对市局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与述职述廉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力求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xx年12月,省地税局组织8个考核组,对17个市地税局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按照《办法》进行了严格考核。目前,考核结果正在整理汇总中。
(四)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
结合地税特点,不断完善监督制度,强化监督措施,形成配套管理的干部监督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和良好的政治生态。
1、建立完善干部监督制度体系。
一是狠抓党风廉政责任制、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作风建设等多方面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个人收入申报、诫勉谈话、函询、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果,把监督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任的重要依据。二是坚持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建立提任前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制度,在提任前以书面形式就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三是坚持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建立健全干部考察文书档案,规范管理,进入文书档案的材料包括考察工作方案、考察预告、谈话记录、民主推荐表和民主测评表、考察报告、考察中重要问题的调查情况及结论等。干部考察档案由政治部按照文书档案管理的要求立卷、归档和管理。
2、加强检查督查,严肃组织纪律。
一是坚持自查自纠。把《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列入党组会议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自查自纠的重要内容,加强班子内部监督。在全系统开展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活动,专门召开会议向各市局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发放了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有关文件、告知书、测评表等,要求各级地税部门对《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开展自查,对下级地税部门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认真组织抓好整改,在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在20xx年11月份省局组织的全省地税系统税收执法综合督查中,将《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列为重要内容,进行重点检查监督,重点检查有无拉票、“带病提拔”干部、用人失察失误和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等方面的情况,对查出的问题,通过下达纠正通知书形式要求限期纠正整改。三是认真受理查核上级和群众反映的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建立了查核工作责任制,对每一件查核工作,都明确具体负责人和责任人,要求将查核结果及时上报,并以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及建议
加强干部监督尤其是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是今后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局将从完善监督体系、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效果入手,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工作。
(一)继续加强《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真正做到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条例、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二)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强化地税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更广泛地接受群众监督。坚持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三)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基础工作。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有关制度措施,研究制定下发《干部任用基础工作规范》,加强对干部档案和干部考察文书档案、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等的管理,使干部任用基础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全省各级地税部门不断提高干部任用基础工作水平。
(四)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一个意见三个办法”,改进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日常考核等制度。
用工自查报告9
按照三门峡煤业公司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上级对我公司用工检查的要求,为加强我公司劳动用工管理,我公司于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召开自查分析会议。、会议主持人:陈忠雷
参加人员:李建军、苏学六、刘中年、王洪涛、李发民、刘红伟、王顺国、贾爱民、董念民、郭绍伟、何诗南、张盘根、司小咪、李、明、宋彤军、常鸿义、姚永明、雷忠军、牛新建、段小伟
会议上对照十一条检查标准进行了积极的自查,现对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1、为公司所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且手续完备,资料归档。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除帮扶团队,其余全部订立劳动合同,用工档案已建立。
2、依法在当地劳动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所有在册职工办理参保并按时足额缴费。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已按照规定及时缴费投保。
3、所有职工都要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特殊作业人员和技术工种都要持证上岗。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在岗人员已全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针对需要培训、复培的'人员已按时送出培训。
4、必须建立职工花名册,并建立了职工基本情况数据库。
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花名册已建立,职工基本情况已建立档案。
5、建立健全职工培训档案,并且资料完整。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职工个人培训档案已建立归档。
6、是否拖欠职工工资,有关待遇执行不到位、劳保福利未按时发放。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未拖欠职工工资、职工工资按《昌平煤业有限公司工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劳保福利已按规定发放。
7、是否存在用工违法现象,例如用童工、强迫劳动、限制人身自由等。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不存在此类问题。
8、是否成立了相关的管理机构,并制定有关劳动用工内部管理制度。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劳动用工统一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并制定《昌平煤业有限公司工资薪酬管理办法》,所有招募工人均通过三门峡煤业公司允许。
9、是否有定岗定员文件,按照文件组织生产。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我公司定员文件已由三门峡煤业公司批复,生产组织正在按照批复执行。
10、是否存在或变相存在井下工程外包、包工队管理民工方式组织生产的现象。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不存在该情况。
11、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超定员入井。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我公司为技改矿井,不存在超能力生产,也未发现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定员入井人数为50人,入井人数已严格按标准执行。
我公司对以上问题已做了细致的排查,但由于水平有限尚有一些工作未做到位,还请领导批评指正。
渑池县昌平煤业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9日
用工自查报告10
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沭人社发[20xx]10号文件精神,我公司及时组织人员,认真的对本单位劳动用工情况作了全面清理,积极开展了劳动用工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了劳动用工自查自纠工作小组。
由人力资源部长任组长亲自抓,小组成员积极配合,按劳动法律规定,对本单位与职工签定的劳动合同、应缴纳的有关费用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确保劳动合同有效和劳动者公平就业。长久以来,尽管企业效益一直不好车间发货任务时多时少,不太稳定,但公司领导宅心仁厚,爱民如子,全心全意为职工着想,并本着以人性化管理的原则,不招用童工,善待职工,时刻注意职工的'需求,并从细微处体贴员工,为职工实行福利餐,早餐免费,午餐菜类只收取0.5元钱,设身处地为职工着想。
企业做到再苦再难,不克扣,不欠发职工工资,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
二、合同清理情况。
我单位现有职工27人,除3人外的其他职工均与单位签定了劳动合同。合同文本均使用由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劳动合同书》。企业严格按照人力资源招聘程序,确保录用人员,资料存档,备案齐全,并按劳动保障要求,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协议,建立劳动用工台账等详细文件归档保存备查。
三、按法律规定和有关规定
公司在20xx年度自觉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严格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要求,企业积极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金。我单位按时、足额的缴纳了各项费用。
四、通过自查自纠,我单位未发现违反“两法”的现象发存在。
山东XX化肥有限公司
20xx年4月30日
用工自查报告11
一、自查背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经于 20xx年12月28日发布,并于20xx年7月1日起实施。
该决定重点对原《劳动合同法》中劳务派遣相关规定做了修订,主要有四个方面:
1、提高劳务派遣机构资质门槛(第五十七条)。要求劳务派遣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原为五十万元),还须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于20xx年7月1日前(期限一年)完成。未达标的不能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2、严格用工单位派遣岗位的限制(第六十六条)。明确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并定义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3、强调同工同酬(第六十三条)并给出具体比较标准。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4、加大了用工单位违法使用劳务派遣工行为的违法成本(第九十二条)。处罚标准从每人1000-5000元,提高到每人5000-10000元。
关于新旧法的衔接,《决定》规定:“本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但是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本决定关于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的规定的,应当依照本决定进行调整;本决定施行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应当在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方可经营新的劳务派遣业务。”即现有20xx年12月28日前订立的劳务协议调整满足“同工同酬”要求的,可不考虑岗位“三性”而继续执行至期限届满。20xx年12月28日后订立的劳务协议,自20xx年7月1日起则不得违反新劳动合同法任何条款。
为进一步规范a公司用工行为,避免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发生无谓的经济损失,特进行劳务派遣用工现状自查。
二、自查情况
受a公司委托,本人于20xx年6月26日至7月1日期间,在a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大力配合下,对a公司(含子公司)现有劳务派遣用工现状进行了调查。查明劳务派遣用工现状如下(详见附件):
1、派遣机构、派遣人数及岗位构成情况
a公司(含子公司)现有劳务派遣用工人员共26名,派遣机构均为b公司。a公司本部使用派遣人员共计8名:xx部7名、xx部1名。其子公司a1公司使用派遣人员共计7名,其中xx部6名、xx部1名;a2公司使用派遣人员共计11名,均为xx部人员。
2、用工期间及现有合同期限
以上派遣人员的用工期间(在公司累计工作期间)在3年以上的有2名;1—3年的有10名;1年以下的有14名。
现行劳务合同期限将从20xx年7月19日至20xx年6月30日陆续到期。
三、新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劳务派遣中需改进的问题
1、原派遣机构资质未达标
b公司(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仅为人民币w万元,且截止目前,尚未增资并申请行政许可。在达标以前,不具备经营新劳务派遣业务资质。如果公司需要办理劳务派遣,应寻找具有合法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签约。但用工成本在同工同酬的规范操作下,可能不具有经济上的吸引力或竞争力。
2、部分派遣岗位不符合三性定义,应进行调整
a1公司的`主营业务为……,xx部人员为其所属常年工作团队,其成员亦全年在岗,因而该岗位对a1公司而言,不满足“三性”要求,无法适用劳务派遣。
a公司经营具有淡旺季的特点,xx岗位随季节性增减比较明显,旺季集中在3月至9月期间(约六个月),且每年各商业网点也存在变动,具体岗位存续期限较短,可归属于“临时性工作岗位”,适用劳务派遣用工。而xx岗属于在冬天淡季仍持续存在的岗位,是长期岗位,不适用劳务派遣。
a2公司主营业务为……,但xx岗位并非专业人员,可以比照保安人员视为……主营业务的“辅助性岗位”,勉强适用劳务派遣用工。
3、劳务协议不符合同工同酬规定的,必须调整
同工同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励、劳动保护和社保福利等一切因劳动而所得在内。现存问题一是劳务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水平和提成比例与正式员工有差距,需要及时调整补足;二是“五险一金”缴纳不足,需要调整。
现有26份劳动合同中,有9份仅约定为其缴纳“三险”,未缴纳生育险、失业险和公积金;其他17份仅约定为其缴纳“五险”,未缴纳公积金。以上情况均需进行调整。
4、部分劳务协议效力存在瑕疵,需及时予以调整
按照签约时间的先后,公司现有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分为以下两类:
(1)按照“同工同酬”标准调整薪资待遇后,可继续履行的(共17份)
按照新旧法衔接之规定,调整后可继续履行的合同具体包括两种情形:
一种是20xx年12月28日之前签订的。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时间为20xx年7月20日,合同期限为3年,将于20xx年7月19日到期。26份劳动合同中,20xx年12月28日前签订的有6份,其中xx岗3份、xx岗1份、xx岗2份,均陆续于20xx年7月下旬、8月底到期。劳务派遣协议及此6份劳动合同经调整,满足同工同酬后可继续履行到合同期满。
另一种是20xx年12月29日至20xx年6月30期间签订的,且派遣岗位符合新法要求的。26份劳动合同中,仅从签订时间来统计,符合此期间要求的有15份,其中xx岗3份、xx岗1份、xx岗2份、xx岗9份。经分析,xx岗和xx岗因岗位不满足“三性”要求,无法继续履行;xx岗和xx岗符合新法关于派遣岗位的要求,即此11份合同在满足“同工同酬”的前提下,可继续履行。
(2)因违反新法相关规定,属于无效合同(共9份)
此类合同亦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在20xx年12月29日至20xx年6月30期间签订的,但派遣岗位不符合新法要求的。此情形的共4份合同,分别为xx岗3份、xx岗1份。另一种是20xx年7月1日以后续订的。属于此种情形的合同共有5份,其中售货岗4份,导游岗1份。对于无效合同涉及的相关人员,应结合岗位实际,及时予以妥善处置。
四、劳务派遣用工调整建议
调整原则:公司作为规范的用工企业,应按照新劳动合同法规范派遣用工,从源头上一劳永逸地规避劳动纠纷和无谓的经济损失。考虑已经失去原合作劳务派遣机构作劳动纠纷防火墙以及劳务用工和劳动合同用人二者成本趋于一致的情况,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劳务派遣用工。
1、可继续履行的合同,在按新法要求调整“同工同酬”合同内容后,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
可继续履行的合同(共17份,自20xx年7月下旬至20xx年10月底将陆续到期)原则上继续履行,但应自20xx年7月1日起按照“同工同酬”的标准调整其薪资待遇。虽劳务派遣用工的人工成本优势不复存在,但继续履行可较好地保持公司人员稳定,业务正常运行。合同到期后,再按以下方式处理(符合下列第2条情况的,可一并做外包处理)。
2、a2公司服务员岗和a1公司xx岗可采取集体外包的方式处理。
说明:整建制的劳务派遣人员,如不满足继续派遣条件或增加正式编制受限的,可考虑转为业务外包(非第一选择)。即公司与其他法人实体签订商业合同,由对方提供相应有偿服务。公司与对方提供的服务人员不存在任何劳动或派遣关系。这可能是许多公司采取的规避措施,在政府明令禁止之前,可以试行。
操作:
(1)a2公司服务员整体均为劳务派遣人员,a1公司xx岗除一名正式员工外,其余也均为劳务派遣人员。若将仅有的一名正式员工调离该岗,则此两类岗位都可以整体进行外包。
(2)因a1和a2公司经营内容均以取得专业资质许可为前提,且相关行业法规对不具备资质擅自经营上述业务企业的行政处罚力度较大(除没收违法所得及相关设备、器材外,并处违法所得5—10倍或8—10倍的罚款),建议将a2公司服务员岗和a1公司xx岗分别外包给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
(3)为保留来之不易的xx岗人员和避免遣散此两类人员的麻烦,在自愿基础上,可将现有劳务人员推荐给外包公司,由外包公司与此两类人员建立规范的劳动合同关系。对不愿进入外包公司的或外包公司不同意聘用的劳务人员,退回b公司,由公司承担相应经济补偿。
3、售货岗人员除特别优秀的可考虑将其转为正式员工外,其余人员建议退回b公司。旺季增加岗位,可使用实习人员。
(1)该岗位门槛比较低,普通人员稍加培训便可直接上岗。
(2)该岗位人员需求季节性波动较大,旺季明显且比较集中。长期设岗将增加不必要的人工成本。
(3)公司有较为固定的实习合作单位,能较好地保证实习人员的输送。
操作:在有实习人员补充的前提下,解除相关人员劳务派遣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符合上述第1条条件的,可履行到合同期满。
4、公司常设岗位且派遣人员表现良好的,可转为正式员工。
(1)b公司已经丧失了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资质,无法继续劳务派遣服务。即使另寻有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在用工成本上也没有任何优势,且存在岗位限制的违法风险。
(2)从公司整体经营考虑,此类岗位既为公司必备岗位,配备较为固定的人员有利于提升员工忠诚度和工作热情。
(3)此次增加编制,属于法律调整的要求,公司有充分依据,上级公司理应批准。
操作:确定转正岗位和人员后,解除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劳动合同。
以上报告妥否,请领导批示。
XXX律师
20xx年XX月XX日
用工自查报告12
根据上级对我公司用工检查的要求,为加强我公司劳动用工管理,我公司于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召开自查分析会议。
会议上对照十一条检查标准进行了积极的自查,现对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1、为公司所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且手续完备,资料归档。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除帮扶团队,其余全部订立劳动合同,用工档案已建立。
2、依法在当地劳动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所有在册职工办理参保并按时足额缴费。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已按照规定及时缴费投保。
3、必须建立职工花名册,并建立了职工基本情况数据库。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花名册已建立,职工基本情况已建立档案。
4、建立健全职工培训档案,并且资料完整。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职工个人培训档案已建立归档。
5、是否拖欠职工工资,有关待遇执行不到位、劳保福利未按时发放(没有)。
7、是否成立了相关的`管理机构,并制定有关劳动用工内部管理制度。我公司对以上问题已做了细致的排查,但由于水平有限尚有一些工作未做到位,还请领导批评指正。
和静县公路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1月1日
用工自查报告13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的通知》(甬组通[20xx]46号)精神,我局对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期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
局党委坚持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干部提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做到带头学习,熟悉掌握。20xx年3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组部的“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局党委立即组织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题学习,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四项监督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为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局还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要求把“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和测试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的重点内容。同时结合党政换届选举工作,将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和严肃换届纪律的“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通过农民信箱发送、印发给每个党员干部群众,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加强了对干部换届纪律的教育;并及时将《严肃换届纪律宣传手册》和《严肃换届纪律提醒卡》发送给相关人员,做到人手一份,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按要求作出了严肃换届纪律的书面承诺;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要求,为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夯实思想基础。
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是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特别优秀和特殊需要的干部,适当放宽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也是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实施。20xx年6月在选拔局办公室副主任时,我们将1名任正科级职务不满三年、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列入竞争选拔对象。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提拔局机关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都由干部职能处室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市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局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委讨论同意,如提拔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的还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向全局公布实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好关。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局机关中层(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局管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单位民主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提供干部名册和具体工作要求;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着力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严把决定关,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同时,在不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的前提下,我们从实际出发,做到坚持原则与灵活处理相结合,规范程序与注重实效相统一。例在确定考察对象环节,规定推荐结果与党委集体酝酿意见一致的情况下,不再专门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直接进入考察程序。我们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实行一票否决制、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是严格坚持竞争上岗。局在选拔任用2名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时,都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竞争上岗,认真制定实施竞争上岗方案,严格方案报批程序,保证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0xx年6月和20xx年11月先后推出竞争局办公室副主任、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各1个职位,竞争职位公布后即召开动员会,鼓励所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报名参加竞争上岗。后因办公室副主任职位因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且有合适人选的,经党委研究决定,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直接通过民主推荐、个别酝酿、组织考察(含民主测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提拔人选;而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1个职位,因报名人数符合竞争上岗条件,则按竞争上岗方式进行选拔。
四是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局党委始终把严守组织人事纪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每次干部选拔任用动员部署会上,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都代表党委明确表态,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求干部职能处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和群众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我们也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几年来,局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从局开展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是满意的。
三、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管理
积极构建开放的工作体系,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群众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群众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群众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群众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广大群众,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一是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局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提拔对象。近几年,局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日常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选拔任用前,我们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前年中组部关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又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监督,前年下半年、去年年初和年末,分别在市林场和局机关2次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从而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从局一报告两评议情况来看,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评价是满意的。
虽然近年来我局在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现代林业建设对干部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还不够系统深入;二是激励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我们将以这次市委组织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为重要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改进和加强工作。
用工自查报告14
我临吉高速s21标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共计用工人数352人,其中管理人员30人,农民工322人(女工16人),项目部为了更好的加强农民工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利,最大程度的解决目前农民工普遍存在问题,特制定以下制度及措施:
农民工管理制度及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
[1994]489号)、《雇工权益保障制度》、《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xx]22号)、《招标文件》、《山西省重点公路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的管理办法(试行)》及《补充办法》等有关规定,响应临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的`号召,根据建管处下发的《临吉高速公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办法》的通知要求,我项目部结合自身情况,为使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一条、凡在我标段的施工队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部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责任,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
第三条、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时将农民工花名册及工资数额上报业主,交由业主审核。
第四条、招用农民工名册必须备案项目部,项目部再上报业主和监理备案。
第五条、工资按完成工程量计发,同时建立农民工考勤和工资报表制度。
第六条、工资必须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将农民工工资拨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代发。办理工资支付签收手续,并将记录保存至工程竣工。
第七条、实行工资监督制度。推选工资监督员监督工资发放情况,并向业主反馈情况。由项目部财务发放到民工手中。领工资人员必须本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出具的工资借据,项目部财务才可发放。
第八条、若因生产经营问题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必须说明情况,并与农民工代表达成协议,可延期支付工资。
第九条、为避免劳动用工因意外伤害发生纠纷,各施工队必须统一按照项目部要求,与劳动用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并且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同时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条、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标准和规程,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第十一条、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严格禁止使用童工。第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合同签订情况:
我项目部农民工均签有合同,合同签订数共计322份。
工资发放情况:
现已六月,农民工工资应发至5月,应发人数322人,实发至4月,实发人数322人,其中5月份农民工工资正在办理中,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用工自查报告15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日益增多,出现了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切实保障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xx〕9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提出如下试行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重要性
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是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也是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和编外人员双方合法权益的需要,对于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形象、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执行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树立编外用工成本意识和风险意识,依法实行规范管理。
二、规范程序,从严控制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数量
(一)明确编外用工岗位设置。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应与编制管理相结合,按照“编内为主、编外为辅;从严控制、规范管理”原则,控制行政运行成本。现有编制内人员能够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律不准使用编外人员。市级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和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编外人员的,应限于后勤及辅助性岗位,具体为:驾驶、门卫、保安、保洁、打字(计算机录入)以及交通、治安、城市管理的协管员等。其他事业单位应限于后勤以及辅助性岗位、替代性岗位,具体为:驾驶、门卫、保安、保洁、绿化、打字(计算机录入)以及部分辅助性、替代性岗位。
机关公务员岗位以及事业单位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涉密岗位不得使用编外人员。
(二)严格控制编外用工数量。用人单位应本着“必要、精干、高效”原则,严格控制编外用工数量。市级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和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数量一般控制在单位现有编制数的12%以内;纯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控制在单位现有编制数的15%以内;准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控制在单位现有编制数的20%以内;编制数较多的单位应适当从紧。部门、单位的具体编外人员控制数由市编委办下达,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自筹解决。
(三)规范编外用工审批程序。属于下列情况的,按以下程序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招用:
1、编外用工数量在市编委办下达的编外人员控制数以内使用的,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批准,并抄送市编委办。
2、未满编的市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根据编制限额可顶编使用编外人员,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报市编委办批准后下达用工计划。以后补充正式工作人员时,按照“退一补一、先退后补”原则进人。
3、确因工作需要超过市编委办下达的编外人员控制数使用的.,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经市编委办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后报市政府同意,由市编委办下达用工计划。
4、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要求或确因阶段性、突击性工作需要,在道路保洁、城市绿化以及交通、治安、城市管理的协管等公共服务岗位使用编外人员的单位,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经市编委办、市财政局研究后报市政府同意,由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共同下达控制数。
三、依法用工,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
(一)规范使用编外人员。用人单位使用编外人员,应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编外人员使用规章制度,做到规范使用、规范管理。
(二)建立健全编外人员选用机制。招用编外人员,应符合岗位要求和综合素质要求,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考试、考核后择优选用。在同等条件下,对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失地农民应优先安排。编外人员的招用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三)明确用人单位和编外人员的权利义务。用人单位和编外人员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以及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等问题,严格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切实保障编外人员工资待遇。编外人员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和编外人员双方约定,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年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为编外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属于个人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积极探索编外用工新路子。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培育和引进劳务中介机构,探索劳务派遣、人事代理、劳务承包等政府服务外包的新路子,广泛开展环卫、园林及后勤服务等服务外包,变“花钱养人”为“花钱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的用人单位,严格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采取人事代理方式的用人单位,人事档案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委托经批准的人事档案代理机构代理,编外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
四、明确责任,加强对编外人员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加强编外人员招用计划管理。用人单位编外用工的招用计划应按规定在招用前报市人劳局备案。用人单位与编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1个月内,应将编外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文本等材料报市人劳局备案。实行劳务派遣制的单位,由用人单位将编外人员花名册报市人劳局备案。
(二)落实编外人员使用经费。经市编委办、市财政局批准使用编外人员的单位,所需经费以用人单位自筹解决为主;确有困难的,根据用工计划或控制数,由市财政酌情给予补助。经批准顶编使用的市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市财政局根据市编委办下达的用工计划和实际人数,按照每人每年补助2万元的标准补助,在部门预算中予以安排。
(三)健全编外用工管理责任制。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由市人劳局牵头负责,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负责。市人劳局负责编外人员招用的指导以及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的服务和监督检查;市编委办负责用人单位编外用工计划的审核和下达;市财政局负责用人单位编外人员经费使用的监督;主管部门负责对本系统编外用工数量的审核、招用及用工情况的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负责编外人员的日常管理。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意见及市编委办下达编外人员控制数文件要求,对现已使用的编外人员作一次全面清理,对已经超过编外用工控制数使用的或不适应岗位要求的人员要依法解除合同或予以清退,对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人员要重新申报。对未经批准超过编外用工控制数使用的单位,由市人劳局责令改正;对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侵害编外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由市人劳局依法查处。各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规范管理工作,切实解决编外用工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努力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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