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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自查报告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报告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共资源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共资源自查报告1
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18年9月正式成立,18年12月试运行。核定事业编制7名,现有工作人员7名,其中:主任1名,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3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大楼一楼办公,办公面积150平方米,设开标厅1个,评标室1个,专家抽取室1个。18年底全县10个乡镇均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限额以下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18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88宗,交易金额5.97亿元,节约110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交易48个,交易金额4.38亿元,节约927万元;政府采购交易31个,交易金额1838.6万元,节约180万元;土地交易7个,交易金额7950万元,增值资金2176.7万元;国有产权交易2个,交易金额6015万元,增值资金17万元。
一、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情况
(一)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和交易规则。按照规则先行、规则主导原则,制定完善了中心的制度、各类交易规则和程序,进一步明确了交易各方在交易过程中的交易职责和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交易活动的场地预约、费用收取、信息发布、投标报名、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操作流程,有效规范了全县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目前,已将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国有产权等四大类交易项目纳入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集中交易和管理。
(二)严把进场审核关。中心综合接件窗口严格审核招标代理公司营业执照、资质等证件,代理人的资质等;申请进场的材料是否齐全,如项目相关文件、项目备案、代理合同、招标公告等。中心把申请进场必带材料以“一次性告知单”形式发给招标人和代理公司,杜绝因材料不齐全造成往返跑,浪费成本和时间;严格信息发布。制定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在中心主任审核后发布到指定的媒体。做到相关数据准确无误。
(三)严格执行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运作规则。中心项目跟踪服务人员参与专家抽取、开标和评标现场,要求每个环节按中心的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运作规则进行工作,有效严肃了各个环节的纪律。履行好中心的职责,做到不错位、不越位。
(四)交易后跟踪管理。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到中心来退保证金时,要求带《合同》复印件到中心备案,项目跟踪服务人员审核《合同》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不允许中标后更改《合同》的实质性内容。
(五)积极服务好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一是主动服务交易项目,积极向项目业主提供项目进场交易流程及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即“一次性告知单”,并以短信、微信等方式发给招标人和代理公司。
二是开通绿色通道,采取节假日不休、预约等方式,确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在最短的法定时限内完成交易。
三是积极加强和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做到各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应进必进,交易过程阳光、透明。
四是加强对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业务指导,确保限额以下的恢复重建设项目在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阳光交易。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项目应进未进。由于办公场地受限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国有产权、土地交易等项目只有部分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二)专家库有待加强更新和管理。我县工程技术类专家库18年建立后一直没有更新,专家数量和种类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工程交易市场需要。政府采购专家库一直没有建立,政府采购未规范交易。
(三)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有待进一步规范。我县的半数以上的乡镇不同程度开展进场交易,以工程和政府采购为多,交易方式以竞争性谈判和询价为主,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项目施工单位少数人说了算的情况,但各个乡(镇)做法不统一,存在一定的'风险,建议上级制定乡(镇)交易管理办法,让乡(镇)交易有法可依。
四、整改措施
(一)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进场。下一步,交易中心将认真研究新服务楼的交易功能规划,让全县所有的公共资源都有一个功能齐全的交易场所,同时加强相应的专业队伍建设,力争实现当前没有进场的土地、国有资产、罚没物资等公共资源纳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二)开展打击围标串标、资质挂靠违法行为专项治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出台防止招投标活动中围标串标、资质挂靠等违法行为的管理办法,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对认定有围标串标、资质挂靠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建立健全专家库。会同招办、住建、财政等行政监管部门对现有专家库进行补充更新,细化专业种类,以满足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需要。
(四)积极服务好灾后重建项目。加强与发改、住建、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提前储备好灾后重建项目,制定科学交易措施,以最短时间依法依规完成项目进中心交易。
公共资源自查报告2
针对督查组对我县“工作的督查情况存在的情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公共资源交易站的工作所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现就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坚持督促检查。
加大力度对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的督促检查,今年将进行2次督促检查工作,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由县纪工委牵头会同行政服务中心共同开展此项工作。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公共资源交易站的机构人员到位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场所建设情况、业务开展情况、存档情况及考勤情况等。建立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业务工作人员QQ群,便于指导业务及沟通交流,并督促各乡镇街道不断完善各项建设、规范各项业务。
二、强化考核考评。
每月对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业务报表情况进行通报,每月通报一次。每年对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的'工作情况一次全面的考核评比并进行表彰。
三、开展业务培训。
针对乡镇街道干部岗位变动频繁,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的情况,计划每年3月份开展一次业务培训,聘请相关的业务专家进行授课,对象主要是具体业务工作人员。内容主要是各项业务工作流程及具体操作。县行政服务中心加强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重点抓好以
下工作:一是培训好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和管理人员。二是帮助建立健全各项服务制度和管理制度。三是对服务工作、业务工作进行考核。四是搭建平台,定期组织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交流工作,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另外,要求县直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强对派驻乡镇站、所设在便民服务中心的相关窗口办理业务、办理服务事项的业务指导,对涉及到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尽量下放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加强监督。
中心将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办事效率、依法行政等方面的监督,受理处理群众投诉。建立群众办事评议制度,组织农民群众对窗口服务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把县直各部门派驻乡镇站、所的窗口服务工作列入作风整治年活动内容。
公共资源自查报告3
11月22日至24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吴娜丽率领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规划建设局、市政园林局及我办负责人一行9人赴合肥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考察,探看平台建设、学习交易管理、问计体制机制、求索创新发展。之前我办已赴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就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经验进行学习考察。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长丰、莆田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先进做法
(一)长丰县的先进做法。
1、执法职能到位。长丰县对招投标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确立了“一委一办一中心”的招投标组织架构。成立了县招投标市场监督管委会,相关各行政主管部门为成员,负责全县招投标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和重大事项的协调处理,管委会下设招管办。长丰县委、县政府将全县原隶属建设、财政、水利、交通等7个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招投标业务的114项执法权集中委托长丰县招管办统一实施,招管办作为全县招投标交易活动的监管主体。省法制办在国家行政执法资格门类目录中专门增设了“招投标综合执法”门类,为招管办工作人员颁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使招管办实现了招投标专业执法,解决行政监督缺位错位的问题,摆脱了因体制和行政隶属关系等因素对招投标公正性的影响。
2、实行自行招标代理。针对招标代理从业机构无序竞争、“中介不中”等问题,该县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规定,为防止招标公司与招标人建立利益同盟,招投标中心作为政府投资项目依法应当实行公开招标项目的指定代理机构,统一代理招标事宜。
3、实行有效最低价中标办法。从商务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开始评起,只要最低价经评审为有效即可中标。同时,开发成本考核系统软件,以大多数投标人的成本为标准衡量投标人是否存在低于成本价竞标。此举既打破了过去招标中存在的围标串标的“潜规则”,又有效地解决了低价中标带来的恶意竞争、标后履约难等问题。
4、全程跟踪,完善监督机制。在招投标过程中实行“事前核准、事中监督、事后备案”,加强对招投标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督;对办结的招标项目进行标后跟踪管理,建立标后项目进展情况登记台账,积极与有关单位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加强对中标项目的后续管理,防止因恶意竞争导致烂尾工程出现。
5、建立三个企业库,即小型项目库、诚信企业库和大建设企业库。凡100万以下的建设项目可以直接从小项目库中随机抽取,不需要制作投标文件,但被抽中以后必须守约,否则将被清除出库;诚信企业库的企业决不允许挂靠行为;重点项目要在大建设企业库中招标。
(二)莆田市的先进做法。
1、推行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单项造价在150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参与抽取的对象为莆田市本地建筑企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事先明确工程的发包价,招标时间从20日缩短为7日,招标人只需在满足条件要求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单位。该办法推行减少了项目流标,提高了招标效率,降低了投标费用,培育了本地企业成长,有效杜绝了招标人、评标专家及投标人的暗箱操作、不公平评标及串标行为的发生。同时,工程监理、设计(除概念性方案设计外)项目招标,亦采用该办法。此举对正处大投资大建设大发展中的我市有着积极的借鉴作用。
2、积极推行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搭建公共资源全过程网上交易平台,实现招投标各方参与主体通过网络进行备案审核、招标、投标、开评、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实现招标文件模板化、招投标环节电子化、招投标过程无纸化、招投标流程保密化。网上招投标不仅可减轻投标人负担,而且节约社会资源,真正体现“绿色交易”。
二、考察后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几点设想
(一)要执法授权,实行统一监管。借今年我省被国家确定为首个规范与创新招投标试点省份的东风,大力创新招投标体制。市委、市政府把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执法职能统一委托授权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实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既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又接受委员会各成员(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代为行使招投标执法权,成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统一监管主体。这样既可解决各行政主管部门自管自办、管办不分和监督不到位、缺位、错位等问题,又可有效防止各行业在招投标过程中执行标准不一致的现象发生,变多头招投标为统一招投标,变多数人监督多个部门为多数人监督一个部门,使监督更有成效,运作成本更低,工作效率更高、效果更好。
(二)要创新制度,完善标前管理。一是实行自行招标制度。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的自行招标机构,统一代理其招标事宜。二是实行统一备案管理制度。涉及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公开或邀请招标)及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或委托招标)的核准、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审查备案等事宜统一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受理,切实提高招投标质量和效率。三是实行预选承包商管理制度。分别建立优良承包商库、合格承包商库与不良承包商库;入选合格承包商库的企业才有资格承接国有投资项目;入选优良承包商库的企业享有信誉加分、资格预审直接入围、降低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等优惠待遇;列入不良承包商库的企业,将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资格或直接清出瑞安市场。
(三)要创新方法,增强标中控制。一是单项造价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小型项目可在瑞安本地企业范围内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事先明确项目的发包价,招标时间可缩短为7日,可不组建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公开随机从合格的投标人中抽取中标人;工程发包价即为投标人的中标价。二是技术要求不高、单项造价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一般项目可实用有效低价中标法,经专家评审确定未存在低于成本价竞标的,原则上取最低价中标。三是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的或单项造价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宜采用综合评估法,对信誉标、技术标与商务标进行综合评审。四是国有投资的重大民生项目应试行高额工程保函制度,防止挂靠投标、围标串标、层层转包、拖欠职工工资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项目质量与效率。
(四)要强化措施,加强标后监管。一要严厉打击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一经查实,政府投资项目存在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的,一律清出瑞安市场。二要严格人员锁定管理。对项目经理、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实行锁定管理,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在整个建设过程中不得更换。三要建立标后定期巡查制度。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应当做好项目标后跟踪管理,定期巡查,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行情况与投标承诺不符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罚。四要建立诚信奖惩机制。依据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管理、工程担保与保险、表彰评优等工作中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将投标企业不良行为纳入银行诚信监管体系。五要建立诚信管理部门联动机制。检察、公安、监察、发改、建设、财政、工商、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等部门要建立招投标违法案件联查机制,实施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统一诚信发布平台,并在各自职能范围内运用好诚信评价结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
(五)要科技防腐,推行网上招标。加快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建设,实现网上招标、投标、开标、评标,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投标单位通过网上下载标书、网上答疑、网上投递标书,投标文件实行CA电子化加密和解密,防止投标信息泄漏,有效减少串标围标行为。采用电脑自动抽取评委,实现评委名单保密,促进评标公正。启用评标现场视频直播系统,加强对评委监督,规范评标行为。网上投标以企业基础信息库为支撑,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发现系统予以自动屏蔽,限制其投标资格,提高违规成本,促进投标企业的诚信建设。
(六)要专家共享,推行远程评标。与省内其他城市(如温州、宁波、绍兴、义乌)联合,成立网上评标城市联盟,借助于网上招投标系统,实行异地远程评标,实现专家资源共享。各地专家不用赶赴同一地点,可以在一个虚拟的空间共同评标,只要在同一时间通过各自的CI密码进入网上招投标平台便可评标。
公共资源自查报告4
20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自查自纠报告
一、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情况
(一)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和交易规则。按照规则先行、规则主导原则,制定完善了中心的制度、各类交易规则和程序,进一步明确了交易各方在交易过程中的交易职责和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交易活动的场地预约、费用收取、信息发布、投标报名、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操作流程,有效规范了全县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目前,已将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国有产权等四大类交易项目纳入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集中交易和管理。
(二)严把进场审核关。中心综合接件窗口严格审核招标代理公司营业执照、资质等证件,代理人的资质等;申请进场的材料是否齐全,如项目相关文件、项目备案、代理合同、招标公告等。中心把申请进场必带材料以“一次性告知单”形式发给招标人和代理公司,杜绝因材料不齐全造成往返跑,浪费成本和时间;严格信息发布。制定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在中心主任审核后发布到指定的媒体。做到相关数据准确无误。
(三)严格执行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运作规则。中心项目跟踪服务人员参与专家抽取、开标和评标现场,要求每个环节按中心的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运作规则进行工作,有效严肃了各个环节的`纪律。履行好中心的职责,做到不错位、不越位。
(四)交易后跟踪管理。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到中心来退保证金时,要求带《合同》复印件到中心备案,项目跟踪服务人员审核《合同》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不允许中标后更改《合同》的实质性内容。
(五)积极服务好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一是主动服务交易项目,积极向项目业主提供项目进场交易流程及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即“一次性告知单”,并以短信、微信等方式发给招标人和代理公司。
二是开通绿色通道,采取节假日不休、预约等方式,确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在最短的法定时限内完成交易。
三是积极加强和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做到各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应进必进,交易过程阳光、透明。
四是加强对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业务指导,确保限额以下的恢复重建设项目在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阳光交易。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项目应进未进。由于办公场地受限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国有产权、土地交易等项目只有部分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二)专家库有待加强更新和管理。我县工程技术类专家库18年建立后一直没有更新,专家数量和种类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工程交易市场需要。政府采购专家库一直没有建立,政府采购未规范交易。
(三)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有待进一步规范。我县的半数以上的乡镇不同程度开展进场交易,以工程和政府采购为多,交易方式以竞争性谈判和询价为主,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项目施工单位少数人说了算的情况,但各个乡(镇)做法不统一,存在一定的风险,建议上级制定乡(镇)交易管理办法,让乡(镇)交易有法可依。
三、整改措施
(一)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进场。下一步,交易中心将认真研究新服务楼的交易功能规划,让全县所有的公共资源都有一个功能齐全的交易场所,同时加强相应的专业队伍建设,力争实现当前没有进场的土地、国有资产、罚没物资等公共资源纳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二)开展打击围标串标、资质挂靠违法行为专项治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出台防止招投标活动中围标串标、资质挂靠等违法行为的管理办法,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对认定有围标串标、资质挂靠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建立健全专家库。会同招办、住建、财政等行政监管部门对现有专家库进行补充更新,细化专业种类,以满足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需要。
(四)积极服务好灾后重建项目。加强与发改、住建、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提前储备好灾后重建项目,制定科学交易措施,以最短时间依法依规完成项目进中心交易。
xx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xx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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