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协议书

时间:2024-06-30 18:06:23 协议书 我要投稿

法律顾问协议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律顾问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律顾问协议书

法律顾问协议书1

  甲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经济和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 担任甲方常年经济和法律顾问。

  二、经济、法律顾问应每月与甲方联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决的事宜,可随时与乙方联系。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经济和法律咨询,就甲方决策、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应甲方要求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

  3。指导或代理甲方参与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考察、论证、商务谈判、签约;

  4。代理甲方参与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标的数额3万元以上的,应另订委托合同,乙方按规定收费;

  5。帮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决策、经营和管理水平,为甲方培养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顾问费为每年 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请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律顾问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甲方为适应业务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规定,聘请乙方法律工作者担任其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经协商,由乙方指派法律工作者担任甲方法律顾问。如指定人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乙方应提前天通知甲方,并另行指派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

  二、乙方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标准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主要职责是: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2、就较大重大的行政、经济决策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3、协助草拟、修改、审查经济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事务文书;4、对甲方工程项目过程中签订的合同予以审查;5、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制定制度、拟定劳务合同;6、参与处理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纠纷和其他较重大的纠纷;7、代理参加行政、经济案件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8、针对甲方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次,每次不少于分钟;9、提供有关法律、法规资料和信息,对依法行政、建章立制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10、应甲方委托,以甲方法律顾问的名义作授权声明或有关代理行为;11、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有权查阅甲方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列席有关业务会议,进行调查取证,获得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方便,并有权拒绝办理与法律顾问工作无关的`其他事务。乙方应当在甲方委托授权的为范围内进行活动,不得参与、干预或执行与职务无关或者未经委托的其他事务。不得泄露甲方要求保密的事项或文件资料。如乙方造成泄露,乙方除需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赔偿,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乙方每月不少于两次到甲方履行职务,甲方如遇紧急法律事务应随时与法律顾问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乙方应在甲方提出法律服务请求后小时予以回复,并帮助顾问单位建立服务档案和上门服务记录簿。

  五、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每年元,合同生效后一次性支付。

  六、乙方为甲方到外地承办有关法律事务,其交通、住宿、差旅补助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为甲方办理本合同第二条中重大或复杂的法律事务均应按照有关规定,另起委托合同,并按照收费标准给予不少于10%的优惠。

  八、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方如需终止协议,应当提前三个月用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届满后一个月,如双方未提出解除协议的表示,应视本协议继续有限,有效期为一年。

  九、甲方认为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可向乙方业务主管部门举报。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双方协定其它事项:

  甲方:(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法律顾问协议书3

  编号:_____________

  知识产权非诉业务专项法律顾问

  聘请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聘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知识产权非诉业务法律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担任甲方的知识产权非诉业务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条 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5、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2.17、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0、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1、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专利服务范围

  2.22、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4、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2.25、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6、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29、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0、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2.31、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2、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软件服务范围

  2.33、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4、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2.35、就甲方有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和著作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6、就软件开发、检索、转让、授权许可的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调查、纠纷调解、侵权取证、行政查处乃至法律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行动;

  2.37、本条所列2.34至2.36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第三条 工作方式

  3.1、乙方担任甲方知识产权非诉业务专项法律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3.2、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第四条 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4.1、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4.2、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a、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

  b、________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c、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d、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5.1、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5.2、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3、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6.1、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2、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警官、税务官员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顾问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由于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请北京市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律师 ________________为法律顾问,双方设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履行:________________

  一、律师在参与调解、仲裁、代理诉讼活动中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甲方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应向乙方交付费用每年 ________元。

  三、若律师为甲方去外地工作时,差旅、食宿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________年。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法律顾问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双方订立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如下:

  一、特别条款

  1.1经办律师

  乙方指派 律师作为本协议法律服务事项的经办律师。

  1.2法律服务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定上述律师,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为甲方提供日常性法律咨询服务;

  (2)应甲方的要求,为甲方审查、修改各类合同或法律文书;

  (3)应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

  (4)根据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与有关重大项目的策划、谈判、起草法律文书等非诉讼法律事务或专项法律事务;

  (5)根据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有关经济、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调解、和解、仲裁或执行活动;

  (6)提供有关法律信息;

  (7)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1.3法律顾问服务期间及费用

  (1)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时间为 壹 年,自 20xx 年 11 月 11日起至20xx年11月10日止,根据《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费用为每年度 元整。协议期满,法律顾问关系即终止,继续聘用的,应重新签订协议。

  (2)甲方需委托乙方提供专项服务或参加诉讼、调解、和解、仲裁或执行等

  (3)、(6)项免收律师费,第(4)、(5)、(7)项若需另外收费时,应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予以适当优惠。

  1.4其他费用

  经办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受甲方委托外出,所发生的外地或境外差旅费并不包括在上述律师费内,应由甲方另行承担。

  二、一般条款

  2.1乙方的义务

  乙方经办律师在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时,承担以下的义务:

  (1) 乙方经办律师必须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 乙方经办律师应当勤勉尽责,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 乙方和经办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2.2法律服务人员的安排

  在法律服务过程中,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服务的需要,在经办律师的统一安排下,另行指派乙方的其他律师、律师助理、秘书处理与本案有关的一般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传达文件、调查、文件制作、文件复印、相关法律调研。

  2.3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甲方应和律师诚实合作,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如实陈述有关的情况;

  (2)按照约定按时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

  (3)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

  2.4甲方财物的保管

  (1)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取得的由甲方提供的正本资料、文件及其他物品均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应当在完成律师服务后,将甲方财物移交给甲方。

  (2) 如果甲方未接受乙方移交的甲方财物,乙方有权视需要代为保管或将甲方财物移送公证机关提存,由此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均应由甲方承担。如由乙方代为保管甲方财物,则保管期限不超过两年(自移交之日起算),逾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5保密

  (1) 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相关信息及与案件有关的资料、文件和其他情况(以下简称“甲方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秘密。

  (2) 以下内容不可视为甲方秘密:

  a.刑事犯罪证据

  b.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

  c.根据甲方授权披露的内容

  2.6协议的完整性

  本协议作为双方最终的、完整的协议,取代之前双方作出的口头或书面的约定。

  2.7协议的可分性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全部或部分无效,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2.8修改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甲方理解并承诺,如果甲方希望获得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范围以外的法律服务,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协议。

  2.9通知

  与本协议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书面方式可以邮寄、挂号邮寄、专人传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乙方和甲方均应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2.10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11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顾问协议书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律师

  乙方根据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家庭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

  第二条 服务场所

  1.乙方提供服务的场所为本合同所列之乙方的住所地,即乙方办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_________。

  2.甲方在有特殊情况时,可以要求乙方到本合同所列之甲方住所地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但甲方应另行承担本次上门服务的交通费用。

  3.当甲方在甲乙双方的住所之外,就甲方与他人之间的侵权赔偿纠纷已经达成意向,需要当场签署和解协议或者当场履行时,可以要求乙方到该现场为甲方起草/审查和解协议,但乙方不承担陪同谈判的义务,同时甲方应另行承担本次到达服务现场的交通费用。

  第三条 服务范围与内容

  本合同所列甲方家庭全体成员在个人工作、生活、学习及其他个人性质的、非经营性的活动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但甲方成员从事经营性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厂、办店、个人商标、个人专利等)不在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内。有利息的民间借贷、自有房产的租售、个人著作权视为非经营性民事活动。

  1.乙方向甲方就上述范围内的法律事务提供口头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

  2.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书面的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但该书面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限于要点式的.和提纲性的,而非为详尽的法律意见书。

  3.乙方不承担代为起草、书写法律文书、出具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的义务。

  4.就个案而言,应甲方之要求,乙方承担甲方所涉个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法律咨询、解答、分析评判、提供建议意见、在该法律事务的签约和履行等关键时刻到现场进行法律文书审查的义务,但不承担陪同考查、谈判磋商的义务。

  5.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本合同所约定的乙方服务内容不包括乙方为甲方事务向第三方进行考查核实、调查取证之服务事项。

  第四条 服务期限与服务费用

  1.双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______天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2.作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年的律师服务费_________(大写______)元人民币。该费用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现金支付或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_________,账户号: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事项

  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如代理仲裁诉讼、陪同考查谈判、调查取证等),甲方应与乙方另行协商并就该单项法律服务签订合同,乙方对此应优先予以办理,如当地对该服务项目有收费规定的,除差旅等实际支出的费用项目外,乙方应按______折给予优惠(如果收费规定允许),如无收费规定,则乙方应参照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行情按______折优惠。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顾问协议书7

  聘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上海金维志源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指派金维公司总经理为甲方的常年法律服务的总负责人,客户服务部负责日常联系和日常事务处理,同时指定律师负责解答甲方管理和经营过程中的法律咨询问题。

  二、企业信用法律顾问服务的作用,本合同的顾问服务主要针对顾问甲方在对外交易过程中的信用法律顾问服务。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经营决策、规范企业改组改制、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处理诉讼非诉讼事务、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企业领导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经营管理的得力参谋和助手。

  1、能增强企业的法律防范意识,减少、降低法律风险。法律顾问是企业规划远景的好参谋,可帮助规划企业的整体战略和局部策略,又可以就某些专项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企业可随时就所遇到的问题向顾问律师咨询,使企业的运行有着良好的法律保障。

  2、充当代理人有着明显的优势。由法律顾问充当企业诉讼或仲裁案件的代理人,与直接聘请其它律师作为代理人的不同之处,就在于顾问律师能够更好的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融会贯通地灵活应用,将诉讼或仲裁的代理方案予以策划,设计好庭审策略,在事前为保证胜诉夯实基础。

  3、能帮助企业健全制度,最大化地预防纠纷发生。顾问律师可以为企业草拟各种规章制度或其它法律文书,起到增强企业自身素质,使其管理合乎法律及规范化;为企业草拟、审查合同,健全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发生。

  4、能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企业有了法律顾问,在与对方出现纠纷时,顾问律师可以律师的名义出具律师函等,一则可以固定证据,二则会给对方造成一定的压力,便于解决很多原本要通过诉讼法才能解决的问题。

  5、能为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协助参与对客户的信用管理,专业法律顾问也是企业诚信的一种象征,是企业的第二张名片,给客户良好的印象。

  三、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一)针对交易过程中的信用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为甲方就其日常业务运营中所提出的问题或疑问进行法律研究,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咨询;

  (2)根据甲方要求,审查并修改甲方因日常业务运营需要而与第三方签订的协定﹑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

  (3)就甲方在日常业务运营中的债权债务纠纷等有关事项,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应甲方要求,草拟、修改、审查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以及对外联系中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5)应甲方要求,参与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审查和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书。每年1次;但参与10万元以上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乙方可酌定优惠收费;

  (6)依据甲方要求,乙方每月指派律师上门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服务时间为每次1个工作日。每季度1次;(7)应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提供3件标的分别在3000元以内的诉讼代理服务;

  (8)就甲方在日常业务运营中的债权债务纠纷等有关事项,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无数限制)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9)参与并协助甲方同政府相关部门﹑各商业合作伙伴就甲方的经营和业务进行沟通;(10)委托催款案件免收案件前期委托费;

  (11)提供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12)诉讼案件根据国家规定,律师代理费按照标的的1-5个点收取,最低律师代理费不得低于3000元;

  (13)非诉讼代理收费:标的在5000元以下,按比例收取50%;5000-15000元按35%收取;15000-50000按30%收取,在此基础上可享受法律顾问的8折,同时所发生的.调档费等由委托方承担。

  (二)公司内部关系中:该部分服务费实行优惠,具体另行商议。

  1、为股东提供公司、工商法规的咨询和相关行业法律法规信息;

  2、帮助公司制定合理的信用管理政策和合同管理制度;

  3、为公司的重大经济活动和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法律信息;

  4、协调劳资关系、规范劳资合同关系、提供劳动法律咨询;

  5、解决劳资之间的劳动纠纷,担任劳动仲裁、诉讼的代理律师;

  6、公司对内关系中所涉及的其他纠纷的解决;

  四、受聘律师的权利:

  1、查阅与承办的法律事务有关的甲方内部文件和资料;

  2、了解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3、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差旅费和调查取证等必要费用由甲方负责实报实销。

  五、受聘律师的义务:

  1、应当及时承办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认真履行职责;

  2、应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提供顾问服务;

  3、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进行工作,不得超越委托代理权限;

  4、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对立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5、在其受聘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之间发生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参加诉讼或仲裁;

  6、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六、法律服务具体工作方式

  1、随时提供法律咨询(一般情况下通过电话及传真、电子邮件方式);

  2、紧急或重要情况下上门提供法律咨询(情况允许,尽可能地事先预约);

  3、书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拟定法律解决方案,代理出具律师催收函

  七、甲方认为乙方指派的律师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应予满足。

  八、经双方协商,由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10,000元。此费用应在法律顾问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九、甲方应指派专门人员负责向乙方传递法律服务的要求和内容,形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为主要方式,内容应明确简洁。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暂定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本合同届满之日,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本合同顺延一年,并依此类推。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年月日:年月日:

法律顾问协议书8

  企业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经济和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担任甲方常年经济和法律顾问。

  二、经济、法律顾问应每月与甲方联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决的事宜,可随时与乙方联系。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经济和法律咨询,就甲方决策、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应甲方要求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

  3.指导或代理甲方参与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考察、论证、商务谈判、签约;

  4.代理甲方参与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标的数额3万元以上的,应另订委托合同,乙方按规定收费;

  5.帮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决策、经营和管理水平,为甲方培养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请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顾问协议书9

  甲方:__

  乙方:__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根据甲方对律师业务专长的要求或者对律师的指名要求,乙方指派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

  第二条: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的任务:为聘请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聘请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聘请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受甲方委托具体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就甲方业务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和法律依据,供甲方决策时参考;应甲方要求,对重大法律问题提供书面“法律顾问意见书”;

  2、对甲方起草或拟订的合同、协议、章程及管理性规定、办法,从法律上进行审查修改;应甲方要求,对重要合同、协议、章程规定提供书面“法律顾问审查修改意见书”;

  3、草拟甲方对内对外业务(事务)活动中的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4、参与处理涉及甲方重大利益的非诉讼纠纷;

  5、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及调解活动;

  6、代理甲方进行诉讼外催讨欠款代理;

  7、对甲方拟与合作的伙伴进行资金、信誉、履约能力调查;

  8、参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书;

  9、接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0、提供相关的法律信息;

  11、协助甲方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第四条:法律顾问的职责及义务:

  1、律师对甲方要诚实,应及时说明案情,让甲方及时了解案情进展情况;

  2、律师应及时回甲方单位的电话;

  3、律师对甲方的代理事项要投入,尽力提出可行的最理想方案供甲方决策参考,力争实现顾问单位合法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

  4、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同时担任顾问单位对方的代理人;

  5、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甲方工作人员的隐私;

  6、乙方统一接受甲方的`委托,与甲方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律师本人不得私自接受甲方委托,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收受甲方的财物;

  7、律师不允许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更不允许接受顾问单位相对人的财物。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缴纳聘金,每年元,于本协议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经常保持联系,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第七条:乙方因甲方业务需要外出,差旅费、补助费、调查取证费等,由甲方负担,其标准可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也可由双方约定标准包干使用。

  第八条:本协议有效期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解除协议通知后30日内未提出异议,本协议即自行解除。协议到期后,若双方均不提出异议,该合同效力自动顺延一年。

  第九条:乙方有偿优先、优惠为甲方单位职工及其家属提供刑事辩护,民事、刑事附带民事、行政等各种诉讼代理活动。

  第十条:双方特别约定的条款: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

  联系方式:________

  乙方:进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__

  顾问律师:__

  联系方式:________

  协议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法律顾问协议书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__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方因经营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指派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承办具体事务;

  第二条法律顾问律师的工作和服务范围主要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就甲方在其工作、业务活动中遇到的一般、简单法律问题,由承办律师提供口头或者书面的简要法律分析意见。对甲方的咨询,乙方一般应在当日给予答复。

  2、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甲方的要求,对甲方在业务运作及经营管理中所遇到的重大法律问题,由承办律师进行深入研究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法律意见书,为甲方的决策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预测法律风险。法律意见书的形式包括法律意见书、备忘录、专项法律咨询报告、法律分析报告等。

  3、代为草拟、审查、修改、或制定有关法律事务文件。应甲方的要求并结合其提出的具体业务情况,代为聘请方草拟、审查、修改或制定各类业务合同以及内部职工劳动合同的文本、单位重要决定与指示、单位内部章程及规章制度等文件;代表甲方就专门事项起草并对外发表律师声明。

  4、举办法律讲座。应甲方要求,根据有关法律、参照有关案例并结合甲方特点,定期或不定期为

  甲方单位举办每年不超过三次法律讲座,对甲方的人员进行法律培训,以提高甲方员工的法律意识,以期在具体业务活动中自觉运用法律,达到避免或者减少损失的目的。

  5、代理重大非诉讼法律事务。(1)根据甲方的授权,代理甲方进行追收欠款、向有关业务对方进

  行各种索赔;(2)以律师名义代表聘请方向其相应的对方就有关事宜出具法律公函,要求对方履行法律义务;主持或参与甲方与相应对方的纠纷所进行复议、听证,调解等活动;(3)参与甲方的业务或项目谈判;(4)为甲方内部改制、资产重组等提供法律帮助,如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和方案、建议等。

  6、代理诉讼法律事务。当发生涉及聘请方的法律诉讼、仲裁等活动时,接受甲方委托和授权,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以及执行等诉讼程序。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二条所列法律服务工作;

  2、乙方律师应依据法律尽最大努力充分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宜,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情况;

  4、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师生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5、乙方律师在涉及与甲方有对抗性案件或者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由于工作原因获知的甲方秘密和个人隐私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和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用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并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律师;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的判断和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法律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双方商定法律顾问费合同期内为人民币整,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对于甲方委托的涉及上述第二条所列的顾问律师工作范围中的第(1)、(2)、(3)(4)(5)项法律事务,聘请方不必另办委托手续,除本条所提及顾问费用之外不再为所办理的事务另行收费。对于上述第二条(6)项所涉法律事务因需律师事务所向有关单位出具律师函,乙方需要与甲方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按本所收费标准七折收取代理费。(收费标准见附表《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指导收费标准》

  第六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___市区以外的食宿费及旅差费;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合理费用。

  第七条协议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三条规定义务之一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30个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法律顾问费。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长春仲裁委员会按照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条通知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送达方式可为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双方均可分别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乙方为甲方办理各类案件时甲方应如实陈述案情,提供客观证据及相关材料,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相关代理活动。甲乙双方意见发生分歧时,甲方有决定权,但乙方对甲方单方决定不承担责任。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共三页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承办律师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三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壹年自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指派律师:

  电话:电话: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年__月__日

法律顾问协议书11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二、法律事务工作范围:

  1、甲方为乙方的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书,相关制度,员工培训计划。

  3、为甲方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4、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缴纳聘请律师费元。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本专项法律事物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

  甲方电话:___________

  乙方电话: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法律顾问协议书12

  委托人:XX公司(甲方) 受托人:______律师事务所(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处理债权转股权(下简称“债转股”)事宜,特委托乙方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为此,双方特议定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律师组成工作小组,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二、乙方将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协助______资产管理公司和甲方共同拟定债转股方案;

  2、拟定债转股协议草案以及正式协议;

  3、根据项目进展需要参加各类中介机构协调会;

  4、就债转股方案对甲方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5、就债转股协议中约定的各项担保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并指导(或代为)办理根据债转股协议所设立新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

  6、起草债转股协议洽谈及履行过程中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7、向______资产管理公司和甲方提供本项目涉及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乙方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和对甲方负责的精神认真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

  四、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乙方律师应对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实说明进行法律方面的尽职审查。

  五、乙方承诺按照甲方所要求的期限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法律事务,并严格保守在提供本民法典律服务过程中所接触或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六、双方确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提供本民法典律服务的律师费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分两期支付:

  首期律师费人民币______万元双方签署本合同后三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人民币______万元于新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三日内支付。

  七、如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将不退还。

  八、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相关法律业务提供便利,并应承担乙 方因办理本协议项下业务所发生的差旅及通讯费用,该费用应由乙方在______元人民币以内向甲方实报实销。

  九、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书面协商确定。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XX公司(盖章) 乙方:________律师事务所(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法律顾问协议书13

  聘请方(甲方)

  地址:

  电话:邮编:

  应聘方(乙方)

  地址:

  电话:邮编:

  甲方为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规定,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定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二、乙方指派律师将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为甲方依法进行生产、经营、管理或其他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担任法律顾问律师的工作范围是:

  1.就甲方的经营、生产、管理、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者应甲方的要求,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2.参与处理甲方尚未形成的业务方面的重大纠纷;

  3.代理甲方参加业务中的诉讼或仲裁活动,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参加项目谈判、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5.代为发布有关声明、致函等文书;

  6.为甲方的改制、转制、兼并、收购设计运作方案;

  7.为甲方提供法律信息;

  8.协助甲方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训。

  四、甲方就上述2、3、4、6项委托乙方需另行签订委托合同,律师代理费由双方协商,可按小时收费或按标的额收费。

  五、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的日常工作方式和工作时间可根据甲方实际需要具体约定。

  六、甲方应为应聘律师提供以下工作条件:

  1.查阅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甲方文件和资料;

  2.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有关事项的论证或决策会议;

  3.参加甲方召集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有关事项的论证或决策会议;

  4.获得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所必需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

  七、乙方指派的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所了解、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

  八、法律顾问费用每年为元(人民币、港币、美元),该费用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法律顾问费用的,需支付法律顾问费总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经乙方催告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由此可能导致的各种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指派的律师如甲方认为其不能胜任、或认为服务态度欠佳、或出现其他使甲方对乙方指派的律师不满意,甲方可以向乙方书面提出更换律师的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上述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给甲方以书面答复。

  如甲方要求更换律师,不能同乙方就另行指定的律师达成一致,乙方有权立即停止代理工作,并有权视甲方之举为单方面解除合同行为,所收的法律顾问费不予退回。

  十、乙方指派的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将依照法律规定正当履行职责,拒绝甲方可能提出的有关与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相违背的一切要求。

  十一、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协议,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共同协商。

  十二、本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修订、补充。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法律顾问协议书14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

  聘请方(以下简称甲方):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法定代表人:__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厅四层

  联系电话:0591-8351333513859088283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规定,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相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指派注册律师__担任甲方的顾问律师,具体办理本协议项下的法律事务。

  律师联系方式:______。乙方可根据需要指派其他律师参与办理上述法律事务,甲方应予配合。

  第二条、法律顾问应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通过专业工作积极指导和促进甲方生产经营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甲方法律管理水平,积极防范法律纠纷的发生,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一)解答甲方经营管理业务、劳资关系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二)应甲方要求,审查甲方涉及法律事务方面的各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合同、函件等),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最大限度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有关经营、劳资纠纷的协调解决和诉前谈判工作。

  (四)应甲方要求,解答甲方员工的法律事务咨询。

  (五)应甲方要求,指派律师赴甲方举办法律知识现场咨询答疑会。

  (六)根据甲方需要收集提供有关法律资料。

  (七)应甲方要求,为甲方主要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服务。

  (八)协助甲方处理其他有关法律事务。

  (九)应邀参与甲方投资或经营方面较大项目的谈判、签约工作。

  (十)应甲方要求,代理甲方参加诉讼活动及非诉讼案件的调解、仲裁、听证等活动。

  乙方提供本条第(一)至第(八)项服务,甲方不必另行办理委托手续,除按本协议书第八条支付法律顾问费用外,不再另付费用;第(九)项服务中,双方在标的额的百分之三以下,商定另付重大项目服务费;属本条第(十)项,须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交费,其收费标准不得高于顾问律师正常收费标准的70%,金额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乙方对因执行顾问工作而获取的甲方相关的经营信息、财务状况、技术资料、商业秘密等负严格保密义务,非经甲方授权或法定事由不得泄露与第三方。

  第五条、为了使法律顾问能依法执行职务和更好提供法律帮助,甲方应向法律顾问真实详细地介绍有关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影印件,必要时应提前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有关的会议、谈判等。

  第六条、经法律顾问参与草拟、谈判或审查、修改的各类文件,甲方应将其(包括修改后的合同稿和正式签署的合同副本或影印件)及时送交法律顾问留存备查。

  第七条、甲方应主动、及时向法律顾问通报涉及法律问题业务的有关情况,并可根据需要指定专人负责与法律顾问进行联系协调,协助法律顾问了解甲方有关情况。

  第八条、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协议,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人民币__元/年,并于本协议订立__日内支付。

  第九条、甲方应尽可能为法律顾问提供工作便利;应甲方要求,法律顾问到福州市区以外的地方进行项目谈判、调查、非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相关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合作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暂定为一年。

  第十一条、若本合同任何一方通信地址等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均应提前书面方式告知对方,否则有关通知按照本合同载明联系地址发出,即视为已经完成送达;本合同空格处填写的一致内容系业经甲乙双方确认的真实意思表示,与本合同其他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__

  乙方: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

  代表律师:0591-83513335杨律师

  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法律顾问协议书15

  甲方: (县/市/区司法局)

  乙方: (社区/村)

  丙方: (律师事务所)

  为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根据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印发的《关于开展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平等、自愿、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一、聘用法律顾问

  乙方聘请经甲方遴选、丙方指派的律师担任本社区(村)法律顾问,聘用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社区(村)法律顾问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职责。

  二、服务范围和方式

  (一)服务范围

  社区(村)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如下:

  1、制订法律服务预案,包括:

  (1)了解乙方的法律需求情况;

  (2)制订具体的法律服务方案。

  2、协助乙方做好社区(村)自治管理,包括:

  (1)帮助乙方起草、审核、修订社区(村)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规章制度;

  (2)为乙方或乙方辖区内业委会、居委会等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协助;

  (3)为乙方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4)应乙方要求,帮助乙方起草、审查、修改民、商事经济合同、接受委托参与项目谈判等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动(此项服务另行协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丙方可酌情予以优惠收费)

  (5)协助乙方处理涉法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6)协助乙方及时稳妥处理辖区内发生的重大敏感和群体性案件(事件);

  3、为乙方辖区内的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包括:

  (1)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2)帮助群众审查民、商事经济合同、并接受委托参与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动(此项服务需另行协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及依法办理委托代理手续,丙方应酌情予以优惠收费);

  (3)协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受乙方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为乙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4)为乙方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4、开展普法宣传,包括:

  (1)举办普法讲座,通过“以案说法”、“以群众身边事讲法”等方式向基层干部和群众普及日常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2)向乙方辖区群众宣传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涉及的法律知识;

  (3)为乙方辖区内有需要的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服务,促进就业依法经营(此项服务另行依法办理委托代理手续、协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丙方可酌情予以优惠收费)。

  5、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包括:

  (1)主动与乙方的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工作对接,参与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协助化解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

  (2)协助乙方做好专业性和行业性调解工作,提高调解的质量和效率;

  (3)协助乙方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乙方的人民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其工作水平和法律素养;

  (二)服务方式和要求

  社区(村)法律顾问按照以下方式和要求提供服务:

  1、通过书面、口头、电话、电邮、微信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现场为乙方提供热情、文明、规范的法律顾问服务。

  2、每个季度到乙方现场提供累计不少于8小时的法律顾问服务,具体的服务方式、服务时间、服务地点由乙、丙双方协商后予以公示。

  3、每年至少为乙方提供2次普法培训讲座。讲座要有讲义提纲,并提交给县(市)区司法局备案。讲座时间不计入现场服务的8个小时范畴。

  4、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涉及乙方和乙方辖区内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法律意见,并向县(市)区司法局报告。

  5、按照要求填写工作日志和工作台帐。

  三、社区(村)法律顾问补贴

  积极争取落实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政策,对社区(村)法律顾问予以工作补贴。

  四、各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组织和推进本辖区“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工作;

  2、对担任备选法律顾问人员进行遴选;

  3、组织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检查监督和评估考核。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积极为丙方及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创造条件,帮助社区(村)内企业和居民认识和了解丙方及社区(村)法律顾问,熟悉丙方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和方式;

  2、乙方应为丙方及社区(村)法律顾问的各项活动提供办公室、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以及其他工作上的便利;

  3、协助做好社区(村)法律顾问开展工作的信息公示;

  4、积极配合和协助社区(村)法律顾问收集群众的法律问题和法律服务需求信息;

  5、协助社区(村)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和开展法制宣传;

  6、指定固定的人员负责与丙方及社区(村)法律顾问联系。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及其指派担任社区(村)法律顾问的律师应遵守法律、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

  2、丙方及其指派担任社区(村)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勤勉、尽职、尽责,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为乙方提供服务;

  3、丙方应监督、指导本所指派担任社区(村)法律顾问的律师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等工作;

  4、丙方应为本所指派担任社区(村)法律顾问的律师提供工作支持和保障;

  5、若丙方指派的担任社区(村)法律顾问的律师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为乙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应及时与乙方协商,更换指派其他律师,并报所属县(市)区司法局备案;

  6、丙方及所指派担任社区(村)法律顾问的律师对乙方及群众所提供的资料、文件、情况以及有关图纸、谈话记录、录音等将严格给予保密,非由法律规定或者乙方及群众同意,不得泄露。

  五、披露与提前通知

  为使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能有效地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应向丙方或者丙方指派的社区(村)法律顾问详细、真实地介绍有关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影印件。需要法律顾问参加有关会议、研究合同或参加谈判时,聘请方除提交必要材料外,应提前一周通知法律顾问,以便统筹安排工作和必要的准备时间。

  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提交县(市)区司法局进行调解解决。

  七、合同的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市司法局备案,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订时间: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订时间:

  丙方(盖章):

  负责人(授权代表人):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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