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协议书

时间:2024-06-03 17:33:51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安全管理协议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管理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管理协议书

安全管理协议书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为切实落实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遵循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达成如下协议书:

  1、工程名称:______

  2、工程地点:水厂供水管线线路、二次搬运

  2、1、责任范围: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作业工种)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设施及环境的安全。

  2、2、责任期限:自乙方人员及器具进入施工现场之日起至乙方所承担的工程(作业)项目全部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人员撤离现场时止。

  3、双方共同的义务

  3、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规程。

  3、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落实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按规定配备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3、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事故发生,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在组织施工时必须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3、5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3、6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3、7不得擅自拆除、更动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和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及警告牌等。确需拆除、更动时,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双方指定的安全生产联系人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可靠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否则一切责任均由拆除、更动方承担。

  3、8发生事故时,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甲方权利和义务

  4、1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并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必要时,有权终止合同,并将违规单位及人员清退出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因乙方责任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因乙方责任发生机械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事故;

  (4)乙方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乙方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因乙方责任造成环境、卫生污染引发事故的。

  4、2甲方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和强令乙方冒险作业。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完善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标牌。

  5、2建立健全与所承担工程任务相符合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所配备的项目施工人员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5、3乙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及班前安全教育制度,并定期向甲方报送相关资料。

  5、4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5、5禁止将其承包的工程任务转包给他人,禁止将其承包的工程任务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包给他人。

  5、6乙方自带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5、7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遵守甲方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配合甲方做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接受甲方比照内部管理规定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的处罚。对甲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或推延整改。

  5、8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5、9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现场脏乱差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5、10乙方必须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定及甲方要求对进场人员和变更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并如实向甲方填报进场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本工种工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劳务合同、教育培训情况等,并向甲方提交身份证、特种作业上岗证等复印件;严禁雇佣童工、未成年工、不适宜从事有关工种的作业人员及身份不明的人员。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按照甲方管理要求认真组织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教育活动,并定期向甲方报送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5、11乙方指定同志______负责与甲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协调,并负责现场的安全技术管理。

  5、12负责组织乙方从业人员入场前、定期和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包括班前教育和工种变换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相关记录和建立相关档案,并报甲方备案。保证乙方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避险措施。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乙方不得安排其上岗。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5、13施工前,应会同甲方对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检查检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及移交使用手续;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5、14负责乙方现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督促乙方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使用和私拉乱接。

  5、15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书面告知作业人员危险岗位机器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并针对分项工程和作业环境实际,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做出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和说明。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作业。严禁安排操作人员带病上岗和疲劳作业。

  5、16按照专业乙方合同的约定,乙方从业人员必须使用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管理人员应督促检查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5、17乙方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对突发疾病死亡或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等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协议书的生效与终止:本协议作为协议的补充文件,与协议等效力,并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7、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

  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2

  发包单位(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电力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人身、电网、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以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除明确双方安全职责等重要内容外,还应根据各阶段(如土建、安装、调试,高空作业、停电作业、带电作业等)的安全技术要求及特点,从完善保障人身安全及施工安全方面,增加提出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和双方的义务及责任,并按协议严格遵守。必要时,必须在各个阶段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中重申并明确。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应双方签字。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范围:

  四、协议期限:本协议与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

  五、甲乙双方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制度、规定。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相关规定。动火工作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动火规定,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3.施工期间,乙方指派专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甲方指派专人检查施工现场执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状况。

  4.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工器具、脚手架等设施,甲乙双方须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办理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工器具、脚手架等设施,乙方应严格管理,如有遗失、损坏应照价赔偿。

  5.甲方和乙方在合同期内,都必须切实履行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职责,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6.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6.1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6.1.1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有施工简历和近3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6.1.2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6.1.3配备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6.1.4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6.1.5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有兼职安全员,

  6.2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及相关资料。

  6.3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如在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塌方等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要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乙方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认真审查“三大措施”,对“三大措施”不合格的,不允许乙方开工作业。

  6.4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6.5落实工程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等其他事宜。

  7.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乙方根据工程施工所制定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未得到乙方审查通过,不得开工。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修改再经甲方审查合格后,方能作开工前的准备。

  7.1开工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特点及所有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7.2对复杂的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严格制定单独能保证安全施工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认真落实。

  7.3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开工前必须征得甲方的许可。

  7.4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7.5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

  7.6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7.7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7.8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9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认真落实安全设备、安全用品的安装和使用,保证施工安全。

  7.10乙方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甲方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7.11乙方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12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后生效。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3

  发包方:

  承包方:

  发包方将 电力工程项目发包给承包方,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电力安全生产方针,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电力公司和地方有关工程承包安全管理的规定,发包方与承包方为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安全管理责任协议。双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

  1 电力工程项目名称:

  2 工程项目计划期限:

  3 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发包方是设备主人(业主)方,或者是受设备主人(业主)委托代理发包的单位(由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对设备主人(业主)负全部责任)。发包方须认真贯彻国家、上级电力公司和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法令、条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机械部分)、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3.2 发包方应按有关规定对承包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承包方承包的工程与其资质相符合。

  3.3 发包方应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施工检查指导。

  3.4 发包方在施工前应认真审核承包方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了解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的施工日期、停电范围,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承包方施工人员在进场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3.5 电力生产区域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危险或引起严重设备事故的施工,发包方应向承包方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承包方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发包方审查合格后由承包方实施,发包方有权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在运行变电所,发包方应规定好工作区域,并有明显的隔离围栏,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在现场安全交底,工作时发包方应在现场指派专人进行电气监护。发包方对运行变电所底下管线和障碍物应当详细书面交底,明确施工方法。

  3.6 施工期间,发包方指派 负责联系、检查、督促承包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发包方应经常联系承包方,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3.7 当承包方出现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情况下,发包方有权作出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直到解除工程承包合同的决定。

  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8 发包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提出书面意见。当承包方实施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后,发包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组织验收,检查是否合格,并签字后给予答复。发包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发生下列情况停工整顿:

  3.8.1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3.8.2 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8.3 发生厂区建筑火灾事故;

  3.8.4 重复发生相同性质恶劣的事故;

  3.8.5 多次不听从劝告的。施工现场脏、乱、差,施工现场各项管理混乱,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

  3.9 发电厂、变电站(所)的检修外包工程,施工单位应与发、变电站(所)在开工前另签施工安全措施协议书,需由发包方办理停役手续的,发包方在取得开工单(或工作票),并到现场检查确认隔绝无误后,才可通知承包方开工。承包方工作负责人必须由承包方出具书面公布的工作负责人名单,如涉及到运行接口事项必须有发包方派人参加方可工作。承包方工作结束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由发包方办理试转手续(或复役)。

  3.10 发包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系统动火规定,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4 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承包方须认真贯彻国家、国家电力公司和地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法令、条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机械部分)、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程。承包方不得将承包工程层层转包,如有分包项目,应保证分包单位有相应的资质,并事前书面征得发包方的同意。

  4.2 承包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承包方施工人员超过30人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可设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应经考核,有相应上岗证书或资质证书。

  4.3 承包方应有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等。

  4.4 承包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施工现场,拟订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详细了解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的施工日期、停电范围。

  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危险或引起严重设备事故的施工,承包方应事先向发包方详细了解情况,并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审查批准后实施。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规定组织施工。

  4.5 承包方必须认真对本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和维护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4.6 开工前,承包方必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受教育人员的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发包方安监部门备案,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成绩报发包方安监部门备案。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承包方施工人员应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承包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规章制度。承包方若在施工中要新进、增添施工人员必须向发包方提出申报,经考试合格后才可持证上岗。承包方应对新进、增添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4.7 施工期间,承包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承包方应经常联系发包方,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4.8 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发包方在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方面的有关规定,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于发包方查出的隐患,承包方必须限期整改。

  对发包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指令,承包方有权拒绝执行、有权要求发包方改进。

  4.9 当发包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施工并提出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的书面意见后,承包方应当按发包方要求停止施工。承包方实施处理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提出复工要求。在发包方组织验收并签字同意后,承包方重新施工。

  4.10 由发包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在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承包方应会同发包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验收已过期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4.11 承包方应配备足够的机械、安全工器具,并应向发包方资质审查部门提供有关的安全试验报告。如承包方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借用或租赁发包方的机械、安全工器具时,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当面检查和清点机械、安全式器具和安全试验报告。承包方不得将未作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机械、安全工器具带到施工现场使用。

  4.12 承包方对施工现场设施(如脚手架等)每天开工前必须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

  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和甲承包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变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

  4.13 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须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4.14 发电厂、变电站的检修外包工程,承包方应与发、变电站事先签订施工安全措施协议书,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交开工单(或工作票样本),并得到发包方工作许可才可通知后开工。

  4.15 甲 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系统动火规定,正确使用动火工作票,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工地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4.16 承包方在架空线工作时,施工人员只有看到线路已接地、得到工作许可人许可工作的命令后,在监护下,可登杆工作。施工中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看不到接地线的施工地点工作,应验电、放电、加挂接地线。在复杂地段施工,应增设足够的专职监护人。若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规》、《建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违章作业引起的后果,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自负。

  5 承包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对所承担工程区域的文明施工负责,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工业垃圾按发包方指定堆栈堆放并及时清理。承包方不定期清理,发包方组织清理,费用在承包方工程款中 倍扣除。

  6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承包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电气、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承包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行人等)人员伤亡),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国家电力公司及地方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上级主管部门及省(市)、区(县)等有关部门、发包方单位。承包方人员施工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发包方通报。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认处。

  7 工程开工前,发包方可以预留一定比例(额度)的施工管理费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承包方施工人员在电力生产区域内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发包方应予制止。在发生承包方责任的人身死亡或重伤事故时,由发包方根据违章程度、工程规模和工期,确定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扣除比例,直至停止承包方工作。

  8 其他未尽事宜:

  10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遇有与国家、国家电力公司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照国家、国家电力公司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1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余随工程合同发送有关单位。

  12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违反本协议而造成设备、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发包方:单位名称 (盖章) 承包方: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授权代表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4

  使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租赁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认真落实《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保证生产正常有序进行,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备基本信息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出厂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二、甲方职责

  严格审查租赁单位营业执照、租赁单位经当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审查合格的证明资料、设备产权备案和出厂资料等,并进行进场验收把关。

  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基础下沉、滑坡等原因造成的机械事故,甲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

  甲方负责配备相应的独立电源,并保证设备在使用期间不得丢失或受到人为破坏。

  经协商信号司索工由甲方提供的,甲方必须配备指挥人员且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杜绝违章指挥,否则司机有权拒绝作业。设备在运行中因指挥或司索工误操作发生的事故由甲方负责(误操作指挂钩没有挂牢、工具及材料没有捆牢、吊装材料超重等)。如果发生其他事故,责任明确后由责任方负责。

  经协商由甲方提供设备司机的,甲方必须按照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司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进行日常设备检查,形成交接班记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禁止疲劳作业。因甲方提供的司机误操作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责。

  1、负责对其提供的司机或信号司索工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记录。

  2、对于不安全的作业面,甲方必须搭设安全防护,并设置警示标志,夜间必须在足够的照明条件施工。

  3、甲方必须提供一定的时间,以供乙方进行必要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4、甲方必须安排专人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并形成记录资料。

  5、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甲方必须按相关规定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乙方职责

  负责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需安装附着的.由乙方提供原厂附着,保证各部件齐全有效。

  提供的设备经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产权备案,并向甲方提供产权备案证明资料及出厂资料复印件。

  经协商由乙方提供设备司机的,乙方负责配备名司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进行日常设备检查,形成交接班记录。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禁止疲劳作业。

  1、经协商信号司索工由乙方提供的,乙方必须配备指挥人员且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杜绝违章指挥。设备在运行中因指挥或司索工误操作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误操作指挂钩没有挂牢、工具及材料没有捆牢、吊装材料超重等)。如果发生其他事故,责任明确后由责任方负责。

  2、负责对其提供的司机或信号司索工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记录。

  3、严格加强对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经项目监理签字后,形成记录并建立档案。按照怀化市质安监站要求,每月上报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资料,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严禁“带病”作业。

  4、因设备机械故障和乙方提供的司机误操作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四、其他

  1、以上职责划分作为事故责任划分的主要依据之一,其他未尽职责按照《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单位和租赁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租赁单位应服从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租赁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租赁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双方都应尽力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并按程序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本协议与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时效相同,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租赁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书》,为加强厂房租赁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作为《厂房租赁合同书》的补充协议。本协议与《厂房租赁合同书》中的相关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一、甲方责任

  甲方应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统一协调管理职责,具体做好以下职责:

  1、在乙方进场前确认乙方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不予出租。

  2、在乙方进场前确保租赁厂房的安全,并在乙方进场前支付租赁厂房的安全注意事项。

  3、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告知甲方。如乙方拒绝整改,甲方有权向该部门举报,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及时向乙方企业负责人传达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指示。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进场前应检查并确认租赁厂房的安全,如有问题应及时与甲方联系。未联系视为确认租赁厂房的安全条件符合,相关举证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安全生产及消防管理工作。乙方不得在租用厂房内从事任何违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保证租用厂房内的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3、自觉接受甲方或上级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协议书》落实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乙方须及时整改。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其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训,并持证上岗。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规章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保证租用厂房期间安全用电,严禁乱拉乱接电线,设置用电安全警示标志。

  7、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制定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8、乙方负责所使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验收合格等事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持证上岗,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

  9、租赁厂房内不得设置员工宿舍。工作场所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并按规定设置照明和疏散标志。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得堵塞、封闭或占用。

  10、严禁动用明火,并负责按相应规定配置租赁区域内的消防设备,定期检查、维护、更换消防设备,确保租赁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11、各种生产性废弃物应由合格的第三方定期清理

  12、如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火灾事故,须立即通告甲方,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积极配合甲方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含甲方房屋及设施)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3、在共用区域发生的事故按“谁发生、谁负责”的原则处理,如因乙方在共用区域进行操作和施工而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

  14、乙方发现甲方租赁的房屋存在故障和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15、乙方不得转租厂房,确需转租厂房的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

  三、违约责任

  1、甲方

  因甲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导致乙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乙方

  (1)如乙方未尽到安全责任,造成乙方自身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造成甲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索赔偿。

  (3)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场所及设备,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有效期为签订之日起至乙方租赁到期之日为止。

  3、本协议未尽事项以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为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安全管理协议书6

  为了强化校规校纪,加强学校依法治校力度,更好地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规范学生管理工作,增强学生的法纪观念和自律、自护的安全意识,明确学生在校期间本人(及其家长)与学校各自的责任,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双方共同协商,就以下事宜达成共识并切实遵行。

  一、学校尊重和保护学生享有宪法、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学生在校期间有义务刻苦钻研,勤奋学习,全面学习,全面发展,奋发向上。

  二、学生应爱国爱校,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服从学校管理。

  三、学校根据国家颁布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政策对学生实施全方位的教育管理。

  四、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或学生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校方免责: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不能避免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的侵害造成的;

  (三)、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损害或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

  (四)、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识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害或者可能性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五)、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六)、学生或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七)、未成年人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八)、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九)、在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或自行离校发生的;

  (十)、因家庭问题的诱因而引起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其它伤害的;

  (十一)、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十二)、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十三)、构成犯罪或由于犯罪行为侵害的;

  (十四)、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十五)、学生自杀、自伤的,

  (十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学校维护学生合法的合法权益。

  因学校重大过错造成学生人身伤害或者损失的,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采取积极措施加以解决,处理的过程中学生和学生家长应积极配合。

  六、学校有义务协助学生(及其监护人)处理因非校方原因的意外事件中学生的损失事宜。对由此发生的医疗、抢救、交通等临时性费用,学生及其家长有义务支付和补偿。

  七、学生家长(监护人)有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八、非走读不住校的学生,应当与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的亲友共同居住,监护人承担该学生离校后以及非行课期间的安全、管理、教育等相关责任,教育学生不得参与非法出版组织,不得迟到、早退、旷课、酗酒、赌博、私自下河堰池塘洗澡、打架斗殴、拉帮结派、出入网吧等到有违公序良俗的行为。学校杜绝外出租住房屋,自行租住房发生一切事故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承担责任。

  九、学生参加学校组织或批准的集体活动,应遵守组织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否则,造成本人、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损害的同上该学生(及其监护人)承担责任。学校禁止组织有可能发生危险和意外的活动。

  十、学生非因学校事务离校外出,均视为个人行为,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十一、学生参加教学实验,包括微机课、实操课、实训课,应遵守操作规程和相关纪律。因学生违规违纪发生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该学生(及其监护人)承担责任。

  十二、学生在校期间因突发性疾(伤)病、意外性伤病须立即抢救治疗而家长不能及时赶到现场时,视为监护人委托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为其民事代理人,在抢救等到有关文书上签字,其法律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承担。学生出现突发性疾(伤)病、意外性伤病时要及时组织抢救和治疗并及时通知其家长。

  十三、本协议适用于丹寨县民族职业技术学校在籍学制年的学生。

  十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分别由学校、学生及其监护人各执一份,签章后即行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六、本协议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盖章):________________班主任(签字):________________

  学生(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

安全管理协议书7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共同搞好施工安全与文明,明确各自的责任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签定以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协议。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向乙方传递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文明施工目标和有关管理要求。

  2、负责对乙方施工及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出整改要求。必要时,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和给予经济处罚,出现严重违规违法时有权要求乙方退出施工。

  3、负责对乙方在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宿舍、食堂、卫生间以及内部治安进行检查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和要求。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出具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明,确保吊车的合格,并确保机具完好,并有合格、熟练的操作员进行操作。

  2、乙方必须为职工提供符合安全和文明施工规定的施工作业条件和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现场作业的安全。严禁违章操作,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处罚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和经济处罚。

  3、明确施工人员的'岗位职责,遵守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甲方的管理制度,负责对本组人员进行遵章守法教育。

  4、贯彻甲方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围绕工程项目质量和文明施工目标实行过程管理,有效控制各类安全事故,避免或减少环境污染。

  5、接受甲方的施工技术、安全文明施工交底,执行施工方案,对乙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安全和文明工地教育和交底。

  6、自觉服从甲方现场管理,接受甲方施工和安全及文明施工检查,对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报甲方复查。

  7、在施工中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电器和消防设施,需甲方配合提供的安全和文明施工事项,应书面向甲方现场施工员提出,在甲方未完成提供前,乙方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8、所有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违章作业,正确佩带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严禁放弃和使用或违法使用品,严禁放弃使用或违规使用。

  9、遵守有关社会文明及治安条例,不酗酒,不打架,语言和行为举止文明。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扔杂物,注意环境卫生。施工和生活中发生矛盾应及时妥善处理或报甲方协调处理。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向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报告,并在甲方统一指挥下采取应急相应措施。

  三、本协议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专项协议,由协议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章):

  代表人(章):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安全管理协议书8

  租赁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使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使机械设备租赁使用处于安全受控状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双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运行。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及集团公司对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租赁使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有权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

  2、按照乙方提出的机械设备进出场要求,为乙方提供机械设备进出场的必要条件。

  3、向乙方提供地下、地上障碍物情况及相关资料,协助乙方做好安全防护。

  4、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对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的有权进行处罚。

  5、甲方人员不得操作乙方的机械设备,不得强迫乙方违章作业,若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及集团公司对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提供的机械设备负全面管理责任。

  2、遵守甲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不得损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移动或拆除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3、向甲方提供检验合格(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技术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并保证在施工期间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负责对机械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负责对作业人员入场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5、负责配备齐全有效证件的机械设备操作者,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

  乙方不履行上述职责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三、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本协议自签字生效至施工结束终止。

  租赁单位:(盖章)出租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机械安全管理协议书3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双方在设备租赁使用过程中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生产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生产施工时首先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服从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生产施工,防止生产施工扰民。

  4、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配合、查清事故原因。

  第二条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乙方安全生产施工实施监督管理。

  2、甲方应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提出批评和限期整改意见。对限期不改者,可依据我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经济处罚。

  4、甲方发现乙方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有可能对人身造成伤害时,有权停止施工作业,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作业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的权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生产施工中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乙方所出租机械设备在进出场路途行驶(运输)过程中,应遵守地方道路行驶(运输)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对进出场行驶(运输)所出现的任何交通违章事故负全部责任。

  2、乙方所出租机械设备必须保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合格的机械,并定期经专业机构对租赁机械进行检测,确保机械的安全技术性能符合安全要求。在设备租赁使用过程中,因设备本身原因或人为因素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机械事故、材料损坏事故、工程设施破坏事故,应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3、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作业,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生产施工现场的安生生产管理,听从甲方的指挥、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乙方若不服从甲方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必须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操作证,为特种设备办理检测证,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上岗证复印件、设备检测证复印件上交甲方。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6、乙方应对进场一般操作辅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要有教育记录和签字手续。资料收集齐全后应报送甲方核对、备案。有人员调整时,应及时履行安全教育职责,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7、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特种作业、高处作业等人员从事其作业。

  8、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正确使用。

  9、乙方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从业人员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生产施工中如因乙方从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11、在生产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乙方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保护现场,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及甲方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

  第四条

  在执行协议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本协议由甲、乙方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此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满止,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

  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9

  劳务分包(甲方):________________

  劳务承包(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甲乙双方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生产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劳务分包人与劳务承包人已经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安全管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双方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2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3、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5劳务现场各自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持有安全生产管理证书。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向乙方进行劳务分包前的安全技术总交底及劳务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2、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必要时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或要求乙方停工整改。

  3 、负责协调同一施工现场多个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劳务分包项目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并征得甲方有关部门同意。

  2、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声誉、利益,积极查找、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及其他事故的发生。

  3、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及职工安全健康查体档案,做好存档工作以备查;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4、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各项法规、制度,不得违章办事和作业,乙方应落实岗位责任制,不得违章指挥。负责为本单位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手套、工作服、安全绳、带等),督促施工、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5、凡属乙方出现“三违”和其它未遵守执行甲方规定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乙方负责。

  6、对甲方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自己合理、正确的意见和充足的理由。

  7、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8、乙方人员在劳务承包合同生效后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及经济责任;对突发疾病死亡或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乙方承担其工伤保险待遇。

  四、协议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10

  一、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在施工项目交叉作业中的各自安全责任,保障工程项目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把安全管理的风险降到最低点,结合本工程的`特点,确保安全、健康与环境目标的实现,召开这次专题会。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制定此协议,双方遵照履行。

  三、要求施工双方必须遵守如下条款:

  1、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严格执行凯迪项目经理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2、必须制定保证施工作业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备劳动保护的用品用具,切实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措施到位。

  3、对施工作业人员要进行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安全交底,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4、在锅炉房内施工区域高处、交叉、危险作业时,施工双方必须明确一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进行协调的工作。

  5、施工作业双方要经常在施工中对安全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当施工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下方要先停止作业,上报科能监理部、凯迪项目经理部,由安全监理工程师、凯迪安全工程师和双方单位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

  6、协议各方在施工中要对安全工作互相监督,共同做好交叉作业区域内安全工作,各自应在施工作业中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7、双方施工单位要顾全大局,服从管理,落实交叉作业专题会内容和各自的安全责任,如有不遵守此协议内容,野蛮施工、违章不断者,科能监理部、凯迪项目经理部将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办法》给予违章者单位、个人、施工负责人连带处罚,并按照处罚标准基数高于两陪以上的处罚标准进行考核。

  四、浙江安装公司安全责任:

  1、施工作业中所用工具等物品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平台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2、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抛掷物件者,将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办法》进行加倍处罚并清理出现场。3、明确一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陆柏泉),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进行协调的工作。

  五、甘肃二建安全责任:

  1、施工作业中所用工具等物品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平台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2、明确一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王彦波),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进行协调的工作。

  六、成都龙泉公司安全责任:

  1、施工作业中所用工具等物品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平台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2、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抛掷物件者,将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办法》进行加倍处罚并清理出现场。3、明确一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邓奎),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进行协调的工作。

  七、双方现场协调联系人员:

  1、浙江安装公司:

  施工负责人:王志涛 15957189258

  安全负责人: 陆柏泉(负责和甘肃二建及龙泉联系)13993857229

  2、甘肃二建:

  施工负责人:李 鹏 13893252110

  安全负责人:王彦波(负责和浙江安装及龙泉联系)13919802808

  3、成都龙泉:

  施工负责人:吴志强 15228241950

  安全负责人:邓奎(负责和浙江安装及甘二建联系)18993866518

  浙江安装公司 甘肃二建公司 成都龙泉公司

  施工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11

  为了搞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结合叶县实际,特签订如下协议:

  1、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充装、存储)单位在其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从事其经营活动,违者将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2、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充装、存储)单位在其活动时,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及事故救援应急预案;必须接受当地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随时随地的安全监督与检查,不得无故拒绝。

  3、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充装、存储)单位在其活动时,必须根据根据的有关规定完善有关手续后,方可从事其经营活动,杜绝先经营,后办证。

  4、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充装、存储)单位在其活动时,使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5、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充装、存储)单位在其活动时,必须参加定期检验,严禁检验不合格的设备或不参加检验的设备投入使用。

  6、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充装、存储)单位在其活动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费用。

  7、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必须向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充装、存储)单位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必须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难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充装、存储)单位有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诉反映,追究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8、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必须全心全意的为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充装、存储)单位搞好服务,积极认真的解决他们提出的有关问题。

安全管理协议书12

  甲方:

  乙方:

  施工项目:甲方将 工程(项目)委托给乙方施工,为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防止和避免施工服务期间发生安全和环境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维护正常的施工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1、甲乙双方必须明确各自现场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对该项目的组织协调与安全管理工作。

  2、乙方应具备相应的施工安全资质,建立了各级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具备安全生产的保障条件。

  3、乙方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落实安全责任,重大风险应制定应急预案。

  4、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区,必须实行封闭化管理,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悬挂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注意事项,并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

  5、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检查。

  6、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作业,确保施工安全。

  7、乙方只能在项目规定作业范围内进行施工,如须进入甲方其他场所,应与甲方指定专人联系,并由其带入。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现场安全、环境管理和防火管理工作,注重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并按相关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设备、设施,如须使用,应与甲方项目主管人员联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

  10、乙方在甲方生产作业区进行施工活动,可能危及甲方安全生产的,乙方应及时上报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并立即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指定专职人员维护现场安全秩序,保障甲方的安全生产。

  11、乙方对油类、化学物品等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应专人管理,不得露天存放,防止遗失、泄漏或雨水冲刷污染环境。

  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对环境造成破坏。

  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废油、废水、固废不得随意排放,应集中收集,妥善处理。

  1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调整好作业时间,防止和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5、乙方必须按工程进度要求进行作业,严控追求进度、缩短工期的现象出现,防止事故发生。

  16、乙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相应法律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7、如需双方及多方联合作业,甲乙双方及多方均应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协调配合工作,设置作业现场安全区域,确定专人现场统一指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18、乙方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同时按相关要求做好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19、甲方不定期对乙方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情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利或拒绝整改,可能造成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的,甲方有权对其实施处罚。

  2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自行终止。

  22、本协议签订后,具备与项目经济合同等效的法律效应,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商议同意后方可修改。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13

  甲:

  乙:

  为保证工程成功完工和全体职工的'身心健康,强化各工种人员的安全意识,特签定安全协议书如下:

  一、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保证身份证真实到位,并且经由本人介绍来的对其具体情况要充分了解,保证其没有恶行记录和犯罪嫌疑。并负责对其行为进行监督。

  二、步入施工现场作业必须穿不好安全帽,佩戴不好个人防护用品,两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则不好安全带。

  三、工地各种防护设施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拆装,进入施工区域应先检查所处环境防护是否到位有效,发现不可靠情况做出妥善解决后方可进入操作。

  四、下班不许穿拖鞋和拎绑易滑鞋,严禁赤脚光膀,严禁大声嬉笑和踢口哨。

  五、班前和上班时间不得酗酒、闹事、打架斗欧,上班不得聚集说笑打闹。禁止吸烟和无证明火。

  六、严格遵守工地 作息时间和规章制度,苏员不私自挤迫,不,不李纳色情音像刊物,不随意用膳他人,无事不出外,告假出外不惹事生非。

  七、发现身体不适及时治疗,不可强行硬撑,否则出现事故自行承担责任。同事间互相帮助,在工作和生活中互相照顾,发现同事的工作环境存在不安全因素及时提醒,以减少不测事件的发生。

  八、宿舍内不私扎乱直奔用电线路,严禁随便动用电气设施和机械设备。与他人和睦相处,做好室内和环境卫生。

  九、不擅自动用工地消防器材和本工种非指定机械设备,不擅离职守,不浪费材料。

  十、杜绝违章操作和无牌操作方式,反对违章统一指挥,工人有权婉拒在不能安全环境下作业,严禁在建筑物周围无故停留,防范事故出现。

  十一、任何人不得随意盗用和私拿他人和集体财物,严禁蓄意破坏公共财产和机具设备。

  以上逐项盼认真执行,例如存有违背导致人身伤亡事故,本项目部概不负责。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14

  发包单位:(甲方)甲

  立协单位:以下简称方

  承包单位:(乙方)乙

  甲方将本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发(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规、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二、工程项目期限: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上海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一)工程项目应有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二)工程项目应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监督乙方执行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放那个火管理等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该认真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自负。

  10、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部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的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定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每月对设备进行二次或二次以上检查并出具检查记录交项目部。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柴竹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和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的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贯彻先订合同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进行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由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所在地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办理上海市建设工程开工安全受监报告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灾(火警)、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上海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一个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其他未尽事宜:本协议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

  21、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规部符者,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2、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送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各一份备案。

  23、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地址地址代表(签字)

  电话

  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地址地址代表(签字)

  电话

  代表(签字)

  电话

安全管理协议书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乙方安全环保管理主体职责和推进突发安全、环保事故情况下的双方互助互救合作,甲方与乙方在原租房协议、门前三包等协议及其附件的基础上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一、甲方安全生产责任

  1、甲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企业安全管理。

  2、甲方应保证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生产厂房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初的规划设计要求,建构筑物已通过当初的消防设计和验收手续。

  3、未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改变园区现有的规划功能和建筑物性质。

  4、甲方应在乙方入驻进场前审查确认乙方具备安全生产基本资质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资质条件的企业以及不符合电镀园区产业要求的企业,不予承租入驻。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由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所需资源和条件。

  6、甲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7、甲方应对乙方及其他多个入驻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8、甲方应至少每季度对乙方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乙方整改;

  9、甲方应协调解决乙方提出的相关安全生产问题。

  二、乙方安全生产责任

  1、乙方应取得并保持和满足安全生产相关基本资质和条件,并如实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和相关证明文件,对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造成甲方误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进场入驻前应对承租的厂房进行安全检查和确定。

  3、乙方不得将承租厂房、设备、器材等转租、出租给他人生产经营;不得在承租厂房内设置员工宿舍或临时住人场所。

  4、乙方如在承租厂房内进行装修或设备安装时,应向甲方报告,并按规定办理安全、环保、消防、卫生等必须的相关审批和验收手续;装修或设备安装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规定,装修不得擅自改变、破坏承租厂房的建筑承重结构和防火分区,不得私自装卸或改变甲方厂房的原有设施,不得使用A级或B1级以外的易燃装修材料。

  5、乙方应保持承租厂房内的消防设施完好和安全通道畅通,不得堵塞、圈占、遮挡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安全设施,不得堵塞或占用消防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是锁闭安全出口。

  6、乙方不得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生产、使用或淘汰的设备、工艺和技术。

  7、乙方应依法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考核,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台账。

  8、乙方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涉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合格证,并参加每年的安全生产知识再培训。

  9、乙方应依法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将企业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的统一管理,保证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具备应急处置基本能力。乙方所有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操作必须经专门培训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均不得安排上岗作业。

  10、乙方应服从和配合甲方对乙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对乙方自身的承包商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落实对乙方的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资质、条件进行监督审查和人员入厂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对乙方的承包商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问题的督促整改,并依法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除应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外,应及时向甲方通报。

  11、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风险辨识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各项检查,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安全检查,对甲方提出的问题或隐患整改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落实整改并形成材料向甲方备案。

  12、乙方应落实每日风险研判和安全承诺,并向周边企业公示当天的生产、维修和危险作业等情况。

  13、乙方应严格遵守用电安全规程,规范布线,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用电设施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保”要求配备断路器(熔断器)和漏电保护器。

  14、乙方应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从业人员依法缴纳社会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

  15、乙方应落实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易制爆、易制毒、高毒)的采购、出入库、装卸、储存、使用的安全、职业卫生和治安管理,如:及时制订和修订相关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警示标识的张贴公示和组织相关从业人员参加专项培训等;天然气使用单位,须做好为其配套在园区内埋地主管网和企业内部天然气管道及附件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测、维保;与其他共用主管的企业、华润公司签订多方安全协议,明确各方对园区公共区域天然气管道的主体管理职责,实现对园区内所涉天然气输送、使用的全过程、全覆盖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天然气意外泄漏、火灾、爆炸的发生。

  16、乙方应严格遵守法规要求,履行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环保等“三同时”和变更安全管理相关手续和定期开展安全评价及确保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加强所用厂房和生产、电气、特种设备、环保、消防(火灾报警、喷淋、电气火灾和消防栓、灭火器等)、安全等设施的巡查、检查、维修、保养、检测等管理,确保处于完好状态;不使用电加热、不超荷用电、不用可燃材料安装生产线及附属设施,不在厂房内私建夹层平台或外部私搭乱建,不超量、过量存放易燃可燃物品等。

  17、乙方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与隐患排查网上申报、全员公示,健全安全检查体系,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形成检查和整改记录;加强租用厂房内部生产生活设施、车间内外本层上下的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外部占用的绿化和楼顶等外部区域安装的附属设备设施等全范围的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未整改前必须采取有效监控和应急防护措施,较大风险点的隐患、重大安全隐患、重大环保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时,须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疏散和停止生产等相关作业活动并向主管部门报备和通报周边企业。

  18、若所涉的相关活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则立即停止冒险生产、检维修或施工作业活动,避免人员伤亡、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若发生违规生产、施工、检维修发生安全事故,负责承担相应违法违规职责和自身及相关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牵连造成的经济处罚等间接损失。

  19、乙方应持继完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员岗位风险管控手册、重点岗位应急卡,现场岗位点张贴并培训相关员工;落实24小时专业人员值班,参加统一联防联控、应急值班等专业区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活动,确保值班电话畅通,落实应急器材到位;定期开展所涉各项事故的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保证遇险能快速行动;发生安全环保事故须第一时间开展初期自救、上报和告知周边企业,积极参加区域内其他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联防互救。

  20、乙方应依法制订和严格执行动火、有限空间、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作业前,按规定提前一天向园区备案和向周边企业风险告知、票证会签;甲、乙双方可以在检维修或应急情况下,可互相调借多功能气体检测仪等应急器材,乙方可以委托甲方为其进行能力范围内的内部应急检验检测工作;遵守甲方的园区内禁烟和明火管控要求,确保员工和相关方员工不吸流动烟、生产车间不吸烟。

  21、乙方应进行加强现场管理、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杜绝“三违”行为,确保“三不伤害”;加强职业健康监管,积极改善工作条件,完成新区下达的各项任务。

  22、乙方应严格执行《江苏省工贸行业企业外包项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落实生产、施工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与承包商、供应商、周边企业等签订安全协议,落实对其相关方的统一安全协调管理并承担主体安全环保管理职责。

  23、乙方发生事故时应及时进行上报和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向甲方及时通报。乙方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三、安全生产监管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甲方按照法规要求,有权对含乙方在内的租房企业履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要求乙方整改;若乙方违反以上约定安全生产责任相关条款或对甲方等相关方发现的隐患拒不整改,则乙方承担全部主体法律责任和赔偿因此导致事故后含甲方在内的相关方所有经济损失;甲方可对乙方根据乙方安全方面违章违约情况对其安全环保考核金进行考核,同时可将乙方安全生产情况报送安全监管部门要求监督执法,如遇重大隐患或较大风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产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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