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转诊协议书

时间:2024-05-27 14:05:46 协议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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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转诊协议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协议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双向转诊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双向转诊协议书

双向转诊协议书1

  甲方:盱眙县第二人民医院

  乙方:社区卫生服务站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内涵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价廉、连续的服务。在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在开展社区卫生服务过程中,凡遇符合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上转指针的患者,在患者自愿的前提下,应及时转到乙方进一步诊治。

  二、乙方对甲方转送的符合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上转指针的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和高危孕妇,应优先组织会诊处理和安排住院,为患者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三、在患者自愿的前提下,乙方将居住在甲方服务范围的`符合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下转指针的患者转到甲方接受相关后续治疗和服务。

  四、双方应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开展双向转诊工作。及时向对方提供转送患者的相关诊疗资料,下转患者要提供后续治疗方案。

  五、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报县卫生局各一份。

  七、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医院盖章): 乙方(服务站盖章):

  二0xx年一月十日 二0xx年一月十日

双向转诊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为提高医院服务质量,推动医院卫生服务工作全面开展,确保人民群众医疗安全,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开展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l、乙方在开展医院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凡遇危、急、难、重症病人,不宜在乙方处诊治时,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转送到甲方诊治或请甲方会诊。

  2、乙方限于功能定位和医疗条件而不能开展的诊疗、检查项目,应优先介绍患者来甲方处诊疗和检查。

  3、甲方对乙方转送的急、危、重病人,应及时组织会诊处理,开通“绿色通道”,为病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4、甲方定期组织医疗专家去乙方协助工作,以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5、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转送病人的有关诊疗资料,推荐需后续康复治疗的`病人去乙方。

  6、乙方发生医疗纠纷时,应由乙方全权处理,甲方尽力提供技术上的帮助,协助乙方。

  7、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9、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卫生局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双向转诊协议书3

  为进一步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提高合作医院患者的治疗管理水平和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体现分级管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建立双向转诊关系。为了规范各自行为,现签定协议如下:

  甲方:罗源县精神病医院乙方:罗源县白塔卫生院

  一、甲方(罗源县精神病医院)责任

  1、由防保科(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科)协调双向转诊工作,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明确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

  2、对各医疗服务机构转来的病人要认真进行登记,并安排专人及时将患者送至病区或门诊;

  3、对各医疗服务机构转来的患者实行优先就诊;

  4、对各医疗机构上报的疑似精神病患者,罗源县精神病医院要及时派专科医生确诊,需住院的病人,按照《双向转诊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若入院3日后确诊为非精神病,由罗源县精神病医院联系各医疗服务机构将患者送回;

  5、对经住院治疗后病情好转且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应及时联系患者所属乡镇卫生院或社区服务中心,转回各医疗服务机构进一步康复治疗。下转病人时,由主管医生填写《双向转诊(回转)单》和《出院信息单》,向各医疗服务机构提供患者治疗情况说明,转回各医疗服务机构的后续治疗、康复方案及诊治医生签名等材料。

  二、乙方(罗源县白塔卫生院)责任

  1、各级精防人员要熟悉罗源县白塔卫生院的基本情况;

  2、遇有符合转诊指征的患者,在征得患者家属同意的'基础上,有义务将患者转诊至罗源县精神病医院,不得索取任何费用;

  3、肇事肇祸患者需在征得家属同意后,联系当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工作人员、精防人员及家属一起将患者送至罗源县精神病医院。发生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转诊时必须谨慎,应第一时间就地处理,转院时需派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并提供相关资料;

  4、发现疑似精神病人,各医疗服务机构要及时填写《异常行为线索调查表》,并及时报罗源县精神病医院防保科(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科)。若出现肇事肇祸现象的疑似精神病人,可在征得家属同意后联系当地派出所,由家属、派出所、各医疗机构精防人员一起将患者送至罗源县精神病医院;

  5、上转病人时各医疗服务机构要及时报罗源县精神病医院防保科(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科),并填写《双向转诊(转出)单》,详细填写患者的基本情况等,由转诊医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6、对上级医院转回医疗服务机构的患者,进行后续治疗和康复指导,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有效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

  甲方负责人签名:

  乙方:(公章)

  乙方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双向转诊协议书4

  甲方:乙方: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患者的治疗管理水平,体现分级诊治的原则,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按照双向转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建立双向转诊协作关系。为了规范各自行为,现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l.成立双向转诊服务部,制定具体双向转诊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双向转诊工作,设立专线电话,实行24小时连续服务,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明确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

  2.对社区转来的病人要认真进行登记,并及时安排专人将患者送至病区或门诊,对转入病人提供预约门诊检查、组织会诊及协调处理住院事宜等服务;

  3.对社区转来的患者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优先安排住院手术。对社区转诊来的患者无特殊情况不作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实行“一单通”等资源共享,根据病情合理检查;

  4.对社区提供及时的会诊或急会诊,协助社区处理疑难病症。免费开展健康教育、保健咨询,义务对社区医生进行培训。采取长期进修或短期培训的方式,免费为社区培训业务骨干(每年度每社区1-2人,时间3-6月);

  5.将本单位简况、特色、知名专家特长、大型设备拥有情况及优惠政策编辑印成册,发至社区医生手中,方便社区医生转诊。积极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帮助解决技术难题,有些检验项目,患者前往医院又有困难的,乙方可按要求留取标本,送往甲方进行检验。

  6.对康复期、诊断明确且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应及时转回社区,下转病人时,填写《广州市红十会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双向转诊下转单》,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患者治疗评估和诊断、预后、辅助检查,转回社区后续的治疗、康复方案及诊治医生名、联系方式等材料,提公后续治疗和康复的业务指导以及必要的跟踪服务,加盖公章(或诊断专用章)后转回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下一步的康复治疗。

  二、乙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责任:

  1.社区医生应熟悉转诊医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协助或指导病人选择合适的专家和检查项目,及时将符合转诊条件的患者转往上级医院,避免患者盲目选择和减少医疗开支;

  2.乙方上转病人时填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双向转诊上转单》,简要注明初步诊断、患者的病史及诊治情况、转诊原因等情况,由经治医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3.危急重症患者上转时,乙方派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同时提供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

  4.遇有职业病、精神障碍性疾病患者应及时上转至相应的专科医疗机构或有相应专业的综合医院;

  5.遇有传染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将各类传染病人转至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并按规定上报疫情;

  6.遇有符合上转条件的患者,在征得患者同意的基础上,有义务将患者转诊至甲方,不得索取任何费用;

  7.对上级医院转回下级医院进行后续治疗和康复的患者,做好相关衔接工作。要逐步扩大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率,并实行动态管理和信息化管理。

  三、未尽事宜随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卫生局一份。

  五、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

  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协议书(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合作医院患者的治疗管理水平和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体现分级诊治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建立双向转诊关系。为了规范各自行为,现签定协议如下:

  甲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乙方上转医疗机构:

  一、甲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责任

  1、医生要熟悉转诊医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协助和指导病人选择合适的专家和检查项目;

  2、遇有符合转诊指征的患者,在征得患者同意的基础上,有义务将患者转诊至协议医院,不得索取任何费用;

  3、危急重症患者转诊时必须谨慎,应第一时间就地抢救处理,转院时需派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并提供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

  4、遇有职业病、精神障碍性疾病患者应及时上转至相应的专科医疗机构或有相应专业的综合医院;

  5、遇有传染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将各类传染病人转至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并按规定上报疫情;

  6、上转病人要填写《双向转诊(转出)单》,详细填写患者的基本情况、诊疗用药情况,由经治医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7、对上级医院转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后续治疗和康复的`患者,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二、乙方(医疗机构)责任

  1、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双向转诊工作,专线电话号码

  实行24小时连续服务,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明确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

  2、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来的病人要认真进行登记,并安排专人及时将患者送至病区或门诊;

  3、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来的患者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优先安排住院手术。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来的患者无特殊情况不作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实行“一单通”等资源共享,根据病情合理检查;

  4、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及时的会诊或急会诊,协助甲方处理疑难病症;

  5、对康复期、诊断明确且病情稳等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应及时转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下转病人时,填写《双向转诊(回转)单》,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患者治疗评估和诊断、预后、辅助检查,转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后续的治疗、康复方案及诊治医生名、联系方式等材料,提供后续治疗和康复的业务指导以及必要的跟踪服务,加盖公章(或诊断专用章)后转回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下一步的康复治疗。

  6、将本单位简况、特色、知名专家特长、大型设备拥有情况及优惠政策编辑印成册,发至社区医生手中,方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生转诊。积极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帮助解决技术难题,有些检验项目,患者前往医院又有困难的,社区机构可按要求留取标本,送往乙方进行检验。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卫生局一份。

  8、本协议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双向转诊协议书5

  甲方:澄迈县人民医院

  乙方:

  为进一步提高患者的治疗管理水平,体现分级诊治的原则,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按照双向转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建立对口支援预约转诊协作关系。为了规范各自行为,现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l.成立双向转诊服务台,制定具体双向转诊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双向转诊工作,设立专线电话,实行24小时连续服务,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明确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

  2.对乙方转来的病人要认真进行登记,并及时安排专人将患者送至病区或门诊,对转入病人提供门诊检查、组织会诊及协调处理住院事宜等服务;

  3.对乙方转来的患者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优先安排住院手术。对双向转诊来的患者无特殊情况不作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实行“一单通”等资源共享,根据病情合理检查;

  4.对乙方提供及时的会诊或急会诊,协助乙方处理疑难病症。免费开展健康教育、保健咨询,义务对乙方医生进行培训。采取长期进修或短期培训的方式,免费为乙方训业务骨干(每年度1-2人,时间3-6月);

  5.将本单位简况、特色、知名专家特长、大型设备拥有情况及优惠政策编辑印成册,发至乙方医生手中,方便医生转诊。积极为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帮助解决技术难题,有些检验项目,患者前往医院又有困难的,乙方可按要求留取标本,送往甲方进行检验。

  6.对康复期、诊断明确且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应及时转回乙方,下转病人时,向乙方提供患者治疗评估和诊断、预后、辅助检查,转回后续的治疗、康复方案及诊治医生名、联系方式等材料,提公后续治疗和康复的`业务指导以及必要的跟踪服务,加盖公章(或诊断专用章)后转乙方机构,进行下一步的康复治疗。

  二、乙方责任:

  1医生应熟悉转诊医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协助或指导病人选择合适的专家和检查项目,及时将符合转诊条件的患者转往甲方医院,避免患者盲目选择和减少医疗开支;

  2.乙方上转病人时,简要注明初步诊断、患者的病史及诊治情况、转诊原因等情况,由经治医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3.危急重症患者上转时,乙方派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同时提供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

  4.遇有职业病、精神障碍性疾病患者应及时上转至相应的专科医疗机构或有相应专业的综合医院;

  5.遇有传染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将各类传染病人转至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并按规定上报疫情;

  6.遇有符合上转条件的患者,在征得患者同意的基础上,有义务将患者转诊至甲方,不得索取任何费用;

  7.对上级医院转回下级医院进行后续治疗和康复的患者,做好相关衔接工作。要逐步扩大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率,并实行动态管理和信息化管理。

  三、未尽事宜随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卫生局一份。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起生效。

  甲乙(盖章)年月日

  乙方(盖章)年月日

双向转诊协议书6

  甲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

  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

  为了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改革,落实“三好一满意”的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减少医疗机构间所承担的风险,增进友谊,经甲方、乙方同意,建立双方医疗资源共享、双向转诊转治、技术合作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方根据双方人才、技术等综合实力,指定对方为其定点技术合作医疗单位。在对方邀请医疗技术援助时(如急诊急救、医疗技术指导等)提供及时的、专业的医疗援助义务。

  2、甲、乙方在确认对方技术水平真实、可靠并尊重病人选择的情况下对对方地域范围内的康复期病员、病情较轻者、慢性病患者等,根据就近处置的原则,在尊重病人知情同意权的情况下向对方转诊。对对方转入病员或接待对方病员的医技检查时,按政策法规、管理规范、技术规程提供医疗服务,不歧视、不推诿、不增加病员额外负担,充分保证其诊疗质量。所有病人的.转诊、转治,甲、乙方完全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不另列名目,不增加费用,不增加病人的额外负担。

  3、甲、乙方对定点指导医院的任何会诊、手术、查房及教学,不收取定点医院任何费用。

  4、甲、乙方配合并支持对方所在区域的医疗卫生服务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向对方所在地的医卫技术人员或人民群众提供医疗护理培训、健康知识教育、送医下乡、大众健康休检,或选择性对重点人群如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重病患者进行干预性医疗卫生服务,并免收一切费用。

  5、甲、乙方遇有危急重症病员或疑难病人时直接向甲方请求第一时间内的援助,必要时亲自护送病人到对方诊治。在请求对方技术支援时,如属专家咨询服务,则可直接与专家个人联系;如属特殊检查治疗,可直接护送,亦可与急救中心联系;如需要由对方专家前往会诊、手术、急救、教学等,应和对方医教科联系,不得与对方有关医务人员私下联系技术服务(特别紧急情况除外,事后必须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否则,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与对方无关。

  6、甲、乙方到对方参加培训学习、参观学习的人员应服从对方的统筹安排。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议定

  五、本协议由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无终止协议时则长期有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公章):_______乙方: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公章)

  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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