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股份的协议书

时间:2024-08-24 19:03:13 协议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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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股份的协议书

  在现实社会中,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矿山股份的协议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矿山股份的协议书

矿山股份的协议书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的股权,该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由甲方和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____万元。甲方占____%的股权,应出资____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____万元人民币;占____%的股权,应出资____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____万元人民币;占____%的股权,应出资____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____万元人民币。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____%的股权,并且甲方转让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及甲方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的____%的股权。

  鉴于股东会也同意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__%的股权。

  基于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公司拥有的____%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股权转让的价格及价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号评估报告所列的评估范围、评估结果为依据,以____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在公司拥有的%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将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作为保证金,在

  第二条保证(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甲方保证其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在被转让企业的%的股权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作质押,但现在甲方已征得质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按本合同的规定转让给乙方。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支付价款,作为保证,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规定价款的%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视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价款的一部分。

  第三条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合同生效后,若发现属于本次股权转让前资产评估报告以外的被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垫付,最终应由甲方承受。

  第四条职工安置条款(100%股权转让时适用)(当事人双方可自行约定被转让

  企业职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

  第五条产权交接方式(双方当事人应约定股权交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第六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与本合同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公司承担,或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则除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外,每迟延一天,应按迟延部分价款的‰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或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他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鉴证后,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条款,有双方当事人商定)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其他报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山股份的协议书2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

  受让人: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采矿权,出让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

  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矿产资源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采矿权出让范围。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出让给受让人的矿产资源位于,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个,详见附件,矿区面积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米——米。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矿产资源开采主矿种为,开采方式为开采,开采方法为法。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出让的矿产资源交付给受让人。

  根据地质勘查单位提供的资源储量评审报告,本合同项下出让的资源储量为可采储量吨。

  第六条根据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开采范围内矿产资源储量,本合同项下出让矿山的服务年限为年,矿山生产规模为吨/年。

  第七条根据有关采矿权价款缴纳的规定,本合同项下出让采矿权价款为人民币(小写____元)其中包括上缴省国土资源厅____元;上缴长沙市国土资源局____元;上缴县(市)____元。

  但本合同约定的采矿权价款,不包括办证登记费、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已扣除矿业权交易支出。

  第八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采矿权价款,并按出让人确定的数额分别缴纳。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采矿权价款。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采矿权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小写),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小写),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三期人民币大写(小写),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四期人民币大写(小写),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矿山基建,动工开采矿产资源。

  不能按期开采矿产资源的',应提前向出让人报告。

  第十条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种、矿山生产规模、开采方式、开采方法组织生产,确保矿产资源合理、有效利用,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一)扩大或者缩小矿区范围;(二)变更主要开采矿种;(三)变更开采方式;(四)变更矿山企业名称。

  第十二条受让人不得将采矿权以承包等方式转让给他人开采经营。

  需转让采矿权的,转让双方必须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受让人必须主动接受出让人的监督管理,主动向出让人提交年度报告。

  采矿许可证期满,受让人需继续采矿的,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办延续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采矿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或造成地质环境破坏的,应立即停止生产,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做好矿山安全隐患整改及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第十五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采矿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年限届满前不收回。

  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采矿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七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八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

  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3‰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采矿权。

  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已缴纳的价款,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十九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采矿权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

  由于出让人原因不能提供采矿权超过约定期限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双倍返还已缴纳的价款,受让人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出让人特别提示:采矿投资风险较大,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因而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受让人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受让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出让人颁发采矿许可证给受让人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贰份。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签订。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签章):_________

  受让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山股份的协议书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合伙企业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同意将金钟大营煤矿全部财产份额一次性转让给乙方,经协商一致,就上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转让标的

  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标的为:金钟大营煤矿100%的财产份额。转让标的主要包括:

  1、金钟大营煤矿所有的有形资产(包括威宁县金钟大营煤矿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所有井下巷道、电力设施,井上所有房屋和生产设备、生活设施、库存物品、煤矿自修人行路、运输公路、工业场地的所有权、仓库、车间及场地上的新旧零件、坑木、液压支柱等一切材料设备,同时甲方在经营期间上交给各级业务部门的各种安全保证金、土地复垦保证金、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地质灾害储备金、矿山维简费。并将已交过款项的收据及凭证全部移交给乙方,归乙方所有。)

  2、金钟大营煤矿所有的无形资产(包括采矿权及采矿证规定的开采范围与煤矿有关的技术资料、证照包含的权益等)。

  二、权利保证

  1、甲方承诺就所转让财产份额未向任何单位及个人设定过担保物权,也未被法院查封,不受他人追索,甲方为财产份额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人。

  2、甲方保证在财产份额转让时该煤矿没有未披露的债务。

  3、甲方保证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并无与该煤矿有关的任何查封、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正在进行。

  4、甲方承诺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各种证照,现有采矿工程平面图纸等一切资料的真实性。

  三、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整(小写金额:____万元)。

  2、付款方式:

  (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个工作日首付人民币(大写)____元,转让总额的____%(小写金额:____元)的款项到甲方指定帐户。

  (2)由甲方负责办理恢复15万吨/年的正常生产手续,合同签订生效首付款付清后自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金额的____%(小写金额:____万元)的款项到甲方指定帐户。

  (3)剩余款项转让总额的____%(小写金额:____元),待采矿许可证采矿权人及工商营业执照法人变更至乙方名下,乙方收到变更的采矿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后,在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余款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四、甲方债权、债务的处理

  甲方在转让前的一切债权、债务(包括原买矿款、退股金及业务部门规定应交的各种保证金、工人工资、工程款、税款、社保金、土地租赁费等)在乙方首付款付清之日起个工作日以内由甲方自行一次性处理及支付,乙方接管后新产生的债权、债务及按规定未交的资源价款、滞纳金、各种保证金、税费等由乙方承担。其中:

  1、现有矿区范围内甲方已租(征)用的土地全部无偿移交给乙方,包括协议及租(征)用费的付款凭证原件。因地质灾害已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或由甲方协议商处理的地灾、房屋补偿款由甲方负责。

  2、井上、井下所有未完工的工程按现状移交,甲方按实际工程量付完本协议签订之日前的工程款。未完工程由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自本协议签字后,乙方将首付款人民币____元汇到甲方指定帐户,甲方应协助乙方监管煤矿资产,正式接管日期第二期转让款付清后由乙方择日接管,甲方无条件配合。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全体股东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向乙方提出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权利和主张,亦不得以任何事由向乙方提出其它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3、甲方应在乙方接管金钟大营房煤矿之日,移交煤矿的一切合法手续(包括煤矿技改所需的'各级业务部门所发的有效批文、煤矿合法证照、印鉴、真实的技术资料(含电子版)、股东合伙协议、有关合同和租(征)用地土协议等,除矿上个人用品外,其余物品都要全部移交给乙方,如未真实移交,根据物品价值由甲方补偿给乙方)。

  4、由甲方负责办理煤矿采矿权、营业执照变更等手续,乙方配合,办理转让手续所需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印花税、契税等各种费由甲方承担。

  5、乙方必须按照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履行付款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在协议生效后因违约方原因导致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收购,协议方应承担双倍返还首付款的违约责任及承担相关损失。

  2、乙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付款义务,须承担按迟延支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通过支好协商的试进行解决,协商不成,由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全部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署书面文件才正式生效,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4、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山股份的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后期与道坪镇人民政府及双山坪公司手续工作由甲方肖家斌协助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并协调矿山地方工作,确保乙方投资生产顺利进行(甲方应及时将有关符合法律的开矿手续、协议书、地质说明和有关文件一同交与乙方)。

  二、经乙方多次考察并自愿出资总价人民币伍佰捌拾万元整(¥5800000.00元),在办理手续过程中,乙方先付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给甲方,以后在确保矿山生产正常的情况下,按照协议支付款项。直至付清剩余的肆佰捌拾万元整(¥4800000.00元)后矿山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延误生产,上交款应顺延,直到恢复生产方可按协议条款执行,如人为造成停产,由乙方负全部经济责任)。

  三、矿山以前挖出的所有矿归甲方所有,三角湾现有的住房、水电、道路等完好交给乙方。

  四、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废渣有足够的倒放处,矿山每年除审核签定、延续手续外,如造成断续,甲方应负经济责任。

  五、该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如乙方不按时支付甲方转让费,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采矿行为,并收回矿山,乙方所付资金不予退还,甲方并不承担乙方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六、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或甲方有关联的人在矿山扯皮造堵达到三天以上,按挖机一天赔偿500元,装载机300元,人工100元赔偿给乙方,直到恢复生产为止。

  七、甲方三角湾矿点在本协议签字之日前的`一切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八、转让后在三角湾矿点的生产及安全工作属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有权自主经营、自主用工,甲方无权干涉。

  九、甲方负责帮助乙方征收所需要的土地,乙方负责土地款,甲方以前所征收过的土地和迁坟等有关手续应无偿交予乙方。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加盖手印后生效,并具有法律责任。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矿山股份的协议书5

  出让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_____《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和《_________________探矿权采矿权拍卖成交确认书》,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法将拍卖标的“_________________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给乙方。

  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查开采矿种:煤。

  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煤炭资源/储量估算报告》。

  第三条本合同出让的探矿权有效期_______年,自颁发勘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本合同出让的采矿权有效期_______年,自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本合同出让的标的仅为探矿权、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物权。

  本合同出让的探矿权不得延续、转让;出让的采矿权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依法转让和抵押,转让、抵押的有效期不得超过采矿权有效期。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探矿权采矿权拍卖出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___万元)。此价款不包括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登记费、采矿权登记费及其他有关法定税费。

  拍卖成交后,乙方同意在签订《_________________探矿权采矿权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内(含节假日,下同)缴纳成交价款的`_______%(含履约保证金在内);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内再缴纳成交价款的_______%,余款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内全部付清。

  甲方指定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收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个月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备齐相关资料并持缴清全部拍卖出让价款凭证到甲方办理探矿权登记手续。

  甲方在受理乙方探矿权登记申请之日起________日内,依法为乙方办理探矿权登记手续,颁发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

  第七条乙方应当在探矿权有效期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备齐相关资料,到甲方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

  甲方自受理乙方采矿权登记申请之日起________日内,依法为乙方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颁发采矿许可证。

  第八条乙方在受让的探矿权采矿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勘查、采矿活动,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各项法定义务,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乙方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九条对矿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乙方必须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采用科学的采矿方法开采,依法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最大限度地保护当地生态及地质环境。

  第十条乙方在矿产资源勘查、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土地、林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事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其法律责任及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因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需要,影响本合同履行的,按照国家届时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政策处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规定的出让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土地复垦等法定义务,并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手续。

  乙方如需继续开采本合同约定的矿区范围内剩余煤炭资源,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____日前,向甲方提出采矿权延续登记申请。符合继续办矿条件的,甲方可依照届时法律、法规的规定将采矿权出让给乙方。但乙方未完全履行法定义务或者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甲方有权不批准乙方申请。

  第十三条任何一方对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轻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乙方逾期未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探矿权采矿权拍卖出让价款或逾期不办理探矿权、采矿权登记手续,视为自行放弃探矿权、采矿权,所交履约保证金和已交探矿权采矿权拍卖出让价款甲方不予退还,乙方无权要求获得本合同约定的探矿权、采矿权,甲方有权对本合同约定的探矿权采矿权再行出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理。

  第十五条乙方在取得本合同约定的探矿权_______个月内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地勘单位,依据地质勘查设计,开展地质勘查工作。乙方在取得本合同约定的采矿权______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后3年内必须投入采矿生产。乙方逾期不进行勘查或者逾期不投入采矿生产的,视为自行放弃探矿权、采矿权,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不可抗力造成勘查、开工建设延迟或者逾期投入勘查、采矿生产的除外。

  第十六条因甲方过失致使乙方未能按期取得本合同项下的探矿权、采矿权,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依法赔偿。

  第十七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采用中文书写,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矿山股份的协议书6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资源整合主体矿上坝煤矿干沟河分矿;被整合矿西北乡严家梁煤矿(以下简称两矿),是已经省人民政府及相关行业部门批准的9万吨生产能力的资源整合矿,“两矿”工商登记注册预核名“广元市天赐煤业有限公司”。根据现有行业产业政策要求,该矿全面实施资源整合,因甲方股东没有资金投入,无法承担扩储、扩能,为了盘活该矿,减少股东的经济损失,同时有利于发展地方经济,确保9万吨标准化矿井建设,,经甲方全体股东研究决定,将甲方全体股东所持有的“广元市上坝煤矿干沟河分矿”100%股份作价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广元市上坝煤矿干沟河分矿股权出让人(债权人):股东:。

  二、股权受让方:重庆市德旺煤炭有限公司

  三、股权转让内容范围:按省政府批复的资源整合方案(以下简称甲方)

  四、股权作价

  “广元天赐煤业有限公司”资源整合主体矿(上坝煤矿干沟河分矿)资源资产,原作价人民币___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干沟河分矿资源资产作价缩水为___万元,其中含前期垫支资源整合费用20万元。

  五、股权转让后双方约定付款的方式

  1、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乙方在20____年10月30日支付甲方股权转让款60万元,甲方按比例支付缩水后各位股东的股本金,乙方在20____年5月30日付清80万元以下股东全部股权出让款。

  2、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在缩水后股权出让款应收额在80万元以上的股东股权出让款,从20____年6月1日起至20____年5月30日止,按季度分四次,每季度初5日内支付给甲方。

  3、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10日内进入本矿区开工建设。签定协议当日,乙方在广元市银行开设建设资金帐户存入建设资金80万元,甲乙双方共同监章专款专用。该款用于支付甲方原欠青苗款、工人工资、土地租金、部门欠款,垫付款。

  4、乙方进场后,甲方所欠当地老百姓青苗款及部分工资,部门欠款由甲方确认,乙方帮助甲方垫支付款,该垫付款在甲方应收款中扣减(甲方按20____年4月18日“债转股协议”相关条款约定进行清算)。乙方垫付款后最高额不超过70万元,若超过部分由甲方自己出资现金清偿。

  六、企业经营管理:

  由乙方独立自主、全权负责九万吨生产能力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投入。严格按照一个矿权、一个法人、一个生产管理团队、一套系统的原则,规范建设和管理本企业。乙方在本矿技改建设期间和项目完工验收后经营期间,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在未付清甲方股权出让款前,乙方出具有效合法的手续用资产做担保。乙方在企业技改和经营期间若造成矿权损失,以担保的资产变更企业股权予以赔偿。

  七、签订本协议之前,甲方所有债权债务均由甲方承担,签订协议乙方进场后所发生新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负责处理好原煤矿遗留问题,协调好地方关系,确保乙方能够顺利进场组织维修及施工建设。若因甲方债务纠纷以及原遗留问题造成乙方建设停工,负责赔偿给乙方造成当天的直接经济损失的2倍。甲方则追究甲方事因造成人的经济法律责任,并由造成人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九、违约责任:协议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中所约定的条款履行,如单方违约,则违约方需向守约方赔偿违约金200万元,并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其它约定:

  1、乙方保证按期完成广元市天赐煤业有限公司“两矿”资源整合,九万吨生产能力建设工作。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九万吨矿井建设验收合格,则乙方按本协议约定付清甲方股权出让款,并按第十二条约定赔偿甲方违约金。

  2、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办理完工商注册登记,采矿权(新证)变更备案登记。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履行,确保按时按期完成各项手续报批各项工程项目建设,若因乙方投资不到位,项目建设拖延、停工已危急到企业生存,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实施自救。

  4、甲方为了确保本企业九万吨生产能力项目顺利建设成功,在乙方未付清甲方股权出让款之前,甲方对项目建设和投资有知情监督权

  十一、本协议签订时需附甲方全体股东决议,出具授权委托书,由受托人全权代表全体股东履行本协议各项条款的后续执行。

  十二、本协议条款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十四、本协议一式七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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