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对口帮扶协议书

时间:2024-06-14 16:13:44 协议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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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对口帮扶协议书

  在生活中,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卫生对口帮扶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卫生对口帮扶协议书

卫生对口帮扶协议书1

  支援单位: 医院

  受援单位:卫生院

  按照西宁市卫生局《西宁市关于加强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间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明确支援医院和受援卫生院之间的责任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一、支援单位义务:

  1、按照要求派出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医疗队,到受援卫生院开展支援工作,时间为一年。

  2、与受援卫生院充分论证、商议,帮助受援卫生院开展并完成以下支援项目:

  项目内容:内儿科 负责医师:范立安 完成时限:20 年

  外妇科

  负责医师:张

  完成时限:20 年

  检验科

  负责医师:李

  完成时限:20 年

  护 理

  负责医师:张

  完成时限:20 年

  3、在向受援乡镇卫生院提供技术支持的同时,协助受援卫生院进行人才培养,完善医疗规范,提高管理水平,支援单位根据受援单位的实际需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提供一定的经费或设备,使受援卫生院的临床医疗和医院管理均得到明显提高。

  4、帮扶卫生院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还要承担受援卫生院的预防保健任务,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二、受援乡镇卫生院义务:

  1、尽力为支援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并负责支援人员在支援工作期间的管理与安全。

  2、为受援卫生院开展和完成支援项目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及财力支持,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3、支援工作结束后,依据双方协议对项目落实情况、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履行确认手续,并报省、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各一份。

  支援单位(盖章) 受援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时间:20 年 月 日

卫生对口帮扶协议书2

  支援单位:武汉中医院

  受援单位: 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武汉市 区卫生局的安排,结合中医院管理活动要求,我院从20 年一月开始至20 年十二月与硚口区长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为期五年的对口援助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的:通过对口支援工作的实施,着力改善受援单位长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中药服务能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有效缓解当地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对口支援内容:

  1、医疗技术援助:每月派有关专家1至2名到中心坐诊、教学查房、指导工作。

  2、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医院每年免费为长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中医、临床、护理、检验、B超等专业人员2-4名。

  3、临床特色科室建立:中医院采取传、帮、带等方式,指导中心建立完善临床特色科室,积极开展中医特色诊疗服务,在援助周期内初步建立起中医理疗、康复、护理一体化的特色科室,让群众能够就近接受较好中医医疗救治服务。

  4、强化三基训练工作:中医院要经常派专家进行医疗、康复、护理、院感等相关知识讲座,帮助中心搞好医务人员的三基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其临床实践水平和医疗救治能力医院对口支援协议书5篇医院对口支援协议书5篇。

  5、基础设施改善:为了改善受援单位看病就医条件,中医院根据受援单位的实际需求免费提供诊疗床、中医针灸仪等一系列价值2万元的诊疗设备。

  三、对口支援时间:自20 年1月——20 年12月,共三年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报孝义市卫生局一份。

  支援单位:武汉 医院 (签章)

  受援单位:硚口区 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章)

  20 年1月25日

卫生对口帮扶协议书3

  甲方: 省人民医院

  乙方:

  建立城乡协作医院是加快提高农村医疗水平,实现城乡卫生事业良性互动,进一步改善民生和推进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经甲乙双方医院实地调查研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书。

  一、目标任务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力争通过友好协作,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通过技术交流、双向转诊等方法和渠道,进一步加强乙方的人才队伍建设,逐步提升乙方的综合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最终达到甲乙双方互惠共赢的目的。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应乙方邀请选派专家到乙方进行短期的、不定期的业务指导。

  2、应乙方邀请选派专家到乙方进行短期的业务讲课培训。

  3、应乙方邀请选派专家到乙方进行临时的义诊,健康教育和咨询等。

  4、应乙方邀请选派专家到乙方进行疑难病症的会诊、查房、手术等。

  5、应乙方要求免费为乙方培训进修生。

  6、接收乙方转诊来的患者。

  (二)乙方义务

  1、为甲方人员开展协作业务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确保协作工作的开展。

  2、负责甲方人员在协作期间的管理。

  3、承担甲方人员在乙方从事上述第二条(一)项工作期间,出现意外伤害或者其他事故的相关处理费用 。

  4、向甲方转诊患者。

  (三)甲方与乙方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

  (四)签订协议后,乙方作为甲方的协作医院可挂“河北省人民医院协作医院”的牌匾。但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专家名义对外从事诊疗活动。

  (五)双方协作期间,乙方出现的一切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人员参与乙方会诊、手术、查房、指导帮助开展新业务等过程中,出现的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甲方可以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协助乙方处理。

  三、本协议书本着友好协商、相互理解、彼此支持的原则制定。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关协作医院的详细计划及未尽事宜,由协作双方共同协商制定。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协作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协作甲方(盖章) 协作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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