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检查工作总结

时间:2024-11-08 04:19:39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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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检查工作总结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进行回顾和分析,从而做出带有规律性的结论,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让我们好好写一份总结吧。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共场所检查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共场所检查工作总结

公共场所检查工作总结1

  一、公共场所卫生日常监督检查

  为确保广大旅游消费者在旅游、购物、休闲时能有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场所,我所对川主寺、黄龙、松城片区的公共场所卫生进行了拉网式的监督检查。特别对公共场所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122台次,执法人员366人次,检查公共场所671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395份,发放禁烟标志800张,禁浴标志8张;委托县疾控中心对94家宾(旅)馆、16家茶座、9家美容美发、3家沐浴场所的用品用具进行了抽检,其中合格48家,不合格74家;针对存在的问题,对3家宾馆进行了当场行政处罚,1家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款金额共计4100.00元。

  1、住宿行业监督检查

  根据我县旅游强县宾(旅)馆数量众多的特点,以及五一十一节假日旅游人员增加的特点,我所加大对住宿行业特别是涉旅住宿单位的监管力度,督促其强化卫生管理。共出动执法车辆64台次,执法人员192人次,检查宾(旅)馆412户次,并委托县疾控中心对94家宾(旅)馆的公共用品用具进行了抽检,其中合格40家,不合格54家;对存在卫生许可证过期、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保洁不符合要求、卫生管理档案不健全、无布草间等情况的单位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下达监督意见书220份,并对问题较严重的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当场处罚3家,立案处罚1家,罚款金额共计4100.00元。

  2、茶座监督检查

  为保障广大在娱乐休闲时能有一个安全、放心的环境,确保人民饮茶卫生,我所对松城片区的茶座进行了拉网式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茶具用后的洗净、消毒、保洁,茶品仓库是否实行专用等。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22台次,执法人员66人次,检查茶座106户次,委托疾控对16家茶座的茶具进行抽样检测,其中6家合格,10家不合格,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83份。

  3、美容、美发店监督检查

  为使我县美容美发行业规范有序,保障民众身体健康,我所多次对松城片区美容美发店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对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公共用具清洗、消毒设施,公共用品清洗消毒程序是否正确,是否有公共用品清洗、消毒记录,有无皮肤病人专用工具,客用化妆品索证资料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19台次,执法人员57人次,检查87户次,委托疾控对9家美容美发店的公共用品用具进行了抽样检测,其中3家合格,6家不合格,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70份。

  4、沐浴场所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专用消毒间及专用消毒设施,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公共用品清洗消毒程序是否正确等。此次检查共出动共出动执法车辆9台次,执法人员27人次,检查39户次,委托疾控对3家浴室的拖鞋进行抽样检测,其中3家均不合格,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13份。

  5、涉旅购物商场监督检查

  重点对川主寺片区涉旅购物商场的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专用吸烟室,禁止吸烟标志,机械通风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转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出动共出动执法车辆8台次,执法人员24人次,检查27户次,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9份。

  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为使我县公共场所做到管理更规范、卫生更安全、客人更满意的`目标,我所按照省卫生厅在全省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建立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评价体系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今年对全县172家宾馆酒店、23家美容美发店、2家浴室进行了两次督导和一次信誉度评分评级,其中住宿业信誉度评级164家,评级率95%,其中a3家,b34家,c127家,不予评级8家;美容美发店评级20家,b5家,c15,不予评定等级3家;沐浴场所评级2家,b1家,c1家。

  三、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市

  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全面优化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县城的管理水平和形象品位,按照《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实施方案》和《县卫生局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方案》(松卫发〔20xx124号)的要求,我所根据实施方案中的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标准和任务分解表,结合我所实际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按照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标准和县城发展总体规划及县创卫办其他要求,以治脏、治差、治乱为突破口,以提高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为重点,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对县城的各大宾馆、旅店、茶楼、美容美发店、浴室进行了拉网式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47台次,执法人员141人次,检查公共场所435户次,其中宾馆、旅店212家次,茶楼106家次,美容美发店96家次,浴室21家次;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下达监督意见书295份。

公共场所检查工作总结2

  一、 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公共场所525家,其中住宿业210家、美容美发业250家、其他行业(饭馆、酒吧、咖啡店、茶庄、商场和影剧院等)65家,有从业人员1220人。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公共场所及经营性生活饮用水单位的卫生管理和督促换发卫生许可证工作,发放卫生许可证390家,从业人员1220人,共体检培训1220人,体检培训率100%,未检出“五病”人员。

  二、卫生监督和行政处罚情况

  对公共场所进行了卫生监督,完成每年至少2次以上监督的复盖率,对公共场所监督525家进行卫生监督,监督1250户次,监督覆盖率100%;共对违法经营的31家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分别进行警告、责令改正和罚款,共罚款22400元;

  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管理,按照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的标准和要求,在20xx年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已对210家住宿业和250家美容美发业实施了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量化率达100%,并且量化分级管理实行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我县公共场所的公共用具、用品的消毒,逐步切入通、排风卫生等工作难点,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和技术指导水平,规范了我县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改善公共场所的卫生环境,使公共场所的用品用具消毒、微小气候的卫生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大部分的单位增设了公共用品用具消毒间,部分旅店业委托有资质的洗消单位进行被褥洗涤消毒工作,旅店业、美容美发业的'卫生环境有了极大的改善。

  三、存在问题

  尽管我们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无证经营依然存在,个别单位和经营户(特别是文化娱乐场所)由于一些的原因(如已申办,但未得到消防许可证),未能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造成无证经营的现象。

  2、用品用具消毒不到位,少部分经营户或单位(特别是美容美发行业)对用品用具的消毒认识不足,消毒工作不到位,卫生质量得不到保障。

  为了杜绝疾病通过公共场所传播流行,今后我们将加强卫生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公共场所卫生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公共场所检查工作总结3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我科有序地开展了各类公共场所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全年卫生监督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绩:

  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和市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要求,积极开展对公共场所的卫生进行监督,继续以住宿业为重点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扩大量化管理实施。截至今年10月30日,我所共出动卫生监督员4756人次,检查全市公共场所2285家,其中旅店业746家,ok业、酒吧、茶座229家,餐厅业、饭馆业362家,美容、美发业984家,游艺厅、商场、体育馆102家,沐浴业116家。

  1、住宿业卫生监督:

  通过进一步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提高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广大市民的认知程度,以及参与意识也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营造了全市群众重视公共场所卫生状况的良好氛围;公共场所经营者也通过外部激励机制和内部的自我约束机制,提高了自身的积极性,从而自觉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强化其工作为公共场所卫生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截至20xx年10月30日,我是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的住宿业746家,已经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的有746家,量化率100%,其中获得A级登记的共11家,B级登记的共198家,C级等级的共506家;比较20xx年度,获得B级等级的场所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2、美发、美容业卫生监督:

  规范美容美发店的工、用具的消毒方式和专用消毒容器,保证理发工具的`卫生安全。卫生监督员对618家美容美发店进行了检查,要求加强业主对理发剪刀、梳子、美容工具的清洗消毒,增设美容美发

  工、用具消毒柜218个,专用保洁柜169个。卫生监督员对店内的强制通风设施进行了检查,并加强了空气质量卫生监测。

  3、酒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卫生监督:

  酒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方面基本符合要求,但对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上不够重视,只有少数几家的空调有定期清洗的记录。在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容易流行,公共场所通风设施的清洗消毒尤为重要,卫生监督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9份,要求业主加强场所内通风设施的卫生检查。

  4、游泳场馆卫生监督:

  根据《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和自治区卫生厅《20xx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方案》的要求,市卫生监督所对全市18家已对外营业的游泳场所进行了量化评分,量化率100%,其中B级9家,C级9家。

  5、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

  根据《关于印发20xx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监督〔20xx〕8号)要求,全市卫生监督所于20xx年8、9月对辖区内公共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和抽检。目前已对17家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8月12日,我所还联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市饭店、宾馆进行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抽检工作,抽检结果显示,2家大型宾馆均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主要为:冷却水检出嗜肺军团菌,空调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真菌总数超标,风管积尘量超标等,主要原因是没有定期清洗消毒。通过此次检查,不仅监督员了解了辖区内中央空调使用的基本情况,更重要的是通过检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为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6、候车厅卫生监督:

  检查了火车站、汽车站等几个候车厅,结果显示空气质量基本符合卫生要求,室内空气流通良好;禁烟标识齐全;但厅内地上有少量的纸巾、果皮等垃圾未及时清理。

  7、行政处罚:

  对未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及卫生条件差又不限期整改的6家公共场所给予行政处罚,共计罚款人民币元。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前段时间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各公共场所的卫生设施整改工作任务仍然艰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个别公共场所卫生设施不全,从业人员文化水平较低,卫生意识差。

  (二)普通旅店、招待所存在:

  1、部分未建立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

  2、日常卫生检查记录、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记录、公共用品用具采购入库记录未记录或记录不全。

  3、未设置专用的饮具消毒间或消毒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

  (三)、部分理发美容场所的洗消设施配置不全或不使用,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管理难度较大,仍存在从业人员未经体检培训合格上岗的现象。

  今后,我所将继续加大公共场所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开展公共场所专项检查活动。在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公共场所违法经营行为的同时,严把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培训、卫生法律法规宣传等关键环节,努力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强化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意识,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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