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工作总结

时间:2024-09-08 07:31:15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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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工作总结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进行回顾和分析,从而做出带有规律性的结论,它可以有效锻炼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为此我们要做好回顾,写好总结。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工作总结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通知》(农政改发〔20xx〕2号)要求,现就扎实组织开展我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中纪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要求的重要抓手,也是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重要载体,对于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和专项整治成效,防止问题反弹,保持农村集体资产监管良好态势具有重要的作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克服厌战思想,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为维护农民集体及其成员合法权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保障。

  二、准确把握重点。

  要对照农政改发〔20xx〕2号要求,紧盯“组织运行、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债权债务管控、工程项目管理、集体经济审计”六个关键环节,重点查摆纠正八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对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鲁农经字〔20xx〕25号)要求,逐项查看落实情况。要对照去年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问题,查看是否发生反弹。要对照近年来巡视巡察、审计发现的乡镇(街道)挪用村集体资金等问题,检视整改情况。

  三、严格把控节奏。

  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启动。5月15日前,各市动员部署到县乡村;8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完成自查自纠,县(市、区)完成对辖区内所有乡镇(街道)的检查。10月31日前,完成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整改台账在线填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省、市完成实地抽查,接受农业农村部实地指导。12月31日前,各级对提质增效行动认真总结,系统梳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健全完善制度,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实现资产处置、合同签订、资金结算、会计核算、风险预警、财务公开等关键环节一网管理。

  四、扎实组织开展。

  各市县要严格按照农政改发〔20xx〕2号文件和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突出资产管理重点和弱项,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实化整治内容和要求,加强全过程督促、指导、调度。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结果,开展全覆盖的自查自纠,逐村建立问题台账,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对于群众反映强烈、关注度高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本集体成员公开,还群众一个明白。对于区域普遍存在的问题,要提级督促整改,压实工作责任;对于性质恶劣、严重违法违纪的行为,要向当地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报告。要坚持开门整治,公布专项行动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及时受理、查处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五、务求工作实效。

  要紧盯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关键环节,精准识别管理漏洞,通过“排查清理一批、严肃查处一批、规范指导一批、示范引领一批”,切实整治农村集体资产流失行为。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改善监管手段,将好的经验做法提炼上升为制度,从监管方式方法、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构建起集体资产监管的长效机制,不断推动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自6月份起,于每月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整改台账;于12月2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行动中发现的典型问题、经验做法或阶段性成果,请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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