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总结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让我们来为自己写一份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总结1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矿业安全工作上的指示,同时结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省里有关领导决定组织开展安全工作专项检查。
一、检查目的
全面了解安全生产领域贯彻实施应对法的情况,总结全省各地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应对法的各项规定在安全生产领域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二、检查内容
(一)应对法的宣传培训情况
1、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利用各种形式对应对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宗旨、重大意义和主要制度进行宣传的情况;
2、组织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习应对法的情况;
3、将应对法纳入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类培训的情况;
4、加大应急科普和宣教工作力度,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的情况。
(二)应对法的.执行情况
1、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的情况;
2、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与安全生产其他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的情况;在安全生产许可、审查、验收中执行应急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3、与有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机制以及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报、预警和预防机制的情况,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及应急管理信息的情况;
4、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预案宣传和培训、开展应急演练的情况;
5、储备应急物资,掌握应急资源,建立完善应急资源数据库的情况;
6、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并纳入地方政府和企业发展规划,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和应急救援队伍,改善救援装备的情况;
7、未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的矿山、危化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与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服务协议的情况;
8、矿山、危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检查、参加隐患排查和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的情况。
(三)有关配套制度和措施的研究制订情况
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关配套规章、标准、制度和措施的制定情况;
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3、地方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投入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一)自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及各中央企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于年月中旬开始组织自查,并于月10日之前将自查情况总结分析报告报送省安全监管总局。
(二)抽查。年11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组织检查组,分赴有关地方和中央企业,对应对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应对法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的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自查内容,落实自查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总结2
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总结评估报告制度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和有关中央企业每半年分别组织对本地区、本领域、本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编写半年度、年度总结评估报告,按要求上报。
(一)总结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应急平台、应急体系建设情况;
2.救援队伍建设情况、事故救援情况、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情况;
3.预案编制、执行及演练情况;
4.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5.事故救援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6.应急管理培训及宣传教育情况;
7.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及对策、建议;
8.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经费投入情况;
9.政府投入形成的应急救援资产情况;
10、相关总结评估报告附表(见附件1)。
(二)总结评估报告上报程序与时间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于每年的7月25日和次年的1月25日前分别将半年度、年度总结评估报告报送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
有关中央企业总部于每年的7月15日和次年的1月15日前分别将半年度、年度总结评估报告报送应急指挥中心。
省级矿山应急机构于每年的7月15日和次年的1月15日前分别将半年度、年度总结评估报告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同时抄送省级安全监管部门。
二、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未遂伤亡事故救援总结报告制度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矿山等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分别组织对本地区、本领域每一起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较大未遂伤亡事故成功救援情况及时进行总结,逐起事故编写救援总结报告,按要求上报。
(一)救援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故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报告及救援经过;
3.应急预案启动和执行情况;
4.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及组成情况;
5.专业救援队伍、装备调用情况以及救援过程中发生的实际费用;
6.救援方案制定和执行情况、救援过程中应用的装备及技术情况、专业救援队伍的搜救情况;
7.事故原因和性质的简要分析;
8.事故救援的经验和教训,包括应急预案、事故报告和救援组织、协调、指挥及救援队伍、专家、装备、技术等方面;
9.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救援队伍改进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
10.事故现场相关图纸资料,现场抢救的有关图片。
(二)救援总结报告上报程序与时间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于事故救援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应急指挥中心。
省级矿山等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机构于事故救援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救援总结报告报送相应的上级机构,同时抄送省级安全监管部门。
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季报制度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矿山等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和有关中央企业及时掌握本地区、本领域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建设、应急演练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事故救援以及应急救援队伍安全技术等工作情况,填写相关季报表(见附件2),按要求上报。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于每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季报表1、季报表3~9报送应急指挥中心。
有关中央企业于每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季报表2、季报表3~9与本企业相关的内容报送应急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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