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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判工作总结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做出带有规律性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有寻找学习和工作中的规律,因此好好准备一份总结吧。那么总结要注意有什么内容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民事审判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民事审判工作总结1
20xx年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工作指针,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出发,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促进全社会和谐为主线,以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为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加强审判工作,完善工作机制,与时俱进,积极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维护铁路运输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截止到20xx年11月10日受理民、商事案件53件,其中民事案件43件,民商案件10件。合计收案的标的额为15794305元。已结案33件,全年结案率xx%。在审结的案件中,调解结案21件,撤诉结案8件,判决结案4件。调解占总结案64%,撤诉占总结案24%,判决占总结案12%,调解撤诉率为88%,总体来看民事审判庭今年案件特点为:案由以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主;单起案件诉讼标的额大;结案方式以调解、撤诉为主。
一、坚持为人民司法,能动司法,以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为要务,审理好民商案件。民事审判庭在审理民商案件中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以服务群众,关注民生为根本,扎扎实实做好化解社会矛盾,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各项审判工作。自从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民庭的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收案率明显增加,在受理的民事案件中50%是这类案件,由于新解释出台不久,社会各界对于该解释的认识和理解不统一,在案件庭审过程中会出现很多异议。民庭的审判人员认真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严格依照法律和《解释》的有关规定解决案件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体现出了铁路运输法院审判活动的专业性。在这类案件中又以未成人人身损害事故居多,给民庭审判人员处理案件增加了难度。主要是因为此类案件损害后果非常严重,如果受害人已经死亡,对于其父母而言往往是中年丧子,且很可能是失去了唯一的子女;如果受害人幸运地保住了生命,也往往留下了很重的残疾,其一辈子的生活、学习、工作等要受到深远的影响。民庭审判人员处理此类案件时依据法律和解释从以人为本、民生为重、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考虑,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以100%的调解撤诉方式结案,妥善处理和解决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社会和谐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司法水平,深化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民事审判庭组织全体干警利用每周四下午两个小时的时间,认真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不断充实自己的法律知识,对于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拿出来让大家一起学习解决,不再为同样的问题犯难浪费当事人的宝贵时间。针对今年受理案件的特点把法律法规的学习重点落实在如何适用《铁路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和《侵权责任法》上。对法律文书制作上统一要求,注意平时对法律文书写作能力的加强,使法官制作法律文书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质量明显增强。积极组织全庭干警结合审判实践撰写论文,参加应用法学研讨,发挥用调研促学习,促进业务建设的积极作用。扩大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范围,争取大幅度缩短审判期限,充分利用便利群众诉讼的优势,多方开拓案源,争取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三、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打造素质全面的法官队伍。民庭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狠抓队伍建设,增强法官“七种”能力。一是要增加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能力;二是要增强学习政治,钻研业务,掌握应用信息化的能力;三是要增强驾驭庭审、查明案情、明辨是非的能力;四是要增强公正高效依法调解、判决案件,止纷息争,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的能力;五是增强辩法析理,讲求质量,制作法律文书能力;六是增强文明司法,安全司法,预防矛盾激化,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七是增强艰苦奋斗,以俭养廉,拒腐防变能力;从而努力作一名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材。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依法履行法官职责。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使干警找得着榜样、看得见风险、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底线。从建立完善符合审判规律与特点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入手,制定岗位廉政预警机制实施办法。落实到个人每人定期查摆问题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在干警心中始终铭记司法廉洁对于法官而言不仅是基本要求,更是法官对这份职业必须承担的责任。认真学习警求教育案例,把反面典型当作“鉴身镜”时刻保持洁身自好,以捍卫人民的利益、法律的尊严、家庭的幸福、职业的荣耀。
民事审判工作总结2
通过近四年来的民事审判工作,我们的经验和体会是: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的监督,自觉服务于大局,是确保民事审判工作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自觉接受上级法院的指导和监督,是确保公正司法的前提;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司法水平,是深化民事审判工作、确保公正司法的基础;深化改革、建立机制、规范管理、是确保民事审判工作公正高效的不竭动力;忠于法律、敬业奉献,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是做好民事审判工作的保障;政府及社会各界,特别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民事审判工作的支持、理解和对改善司法条件的呼吁,是法官追求正义、确保在全社会实现公正的不竭源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更加重视运用这些行之有效的宝贵经验,使我院的民事审判工作不断实现新的发展。
(一)民事审判方面。一是民事案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案件证据采信不准,认定事实不清,法律文书存在错别字等低级错误。二是诉讼调解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有些法官不愿做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存在怠于调解的问题。对调解在化解矛盾、案结事了、易于执行等方面的'独特作用认识不够或缺乏责任心。三是裁判文书仍需改进。一些裁判文书说理不透,逻辑性不强,缺乏应有的严谨性、规范性、权威性。四是送达难、取证难、证人出庭作证难长期困扰民事审判。
(二)民事涉诉信访方面。民事案件的基数大,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再加上民事案件的证据采用高度盖然性的原则,谁主张谁举证,一些当事人法律意识和诉讼风险意识不强,把自己举证不能、诉讼决策失误、不当行使诉讼权利、不积极履行诉讼义务导致的不利诉讼结果,视为司法不公,从而申诉不止。另一方面由于个别案件质量和效率不高,裁判文书说理性不强,辨法析理工作不细,也未能使当事人息诉服判。
(三)民事审判队伍方面。我院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有人,平均年龄为岁。岁以下的法官一个没有,岁以下的法官只有人。一是由于受人员编制、进人机制、法官待遇等因数的制约,民事审判法官青黄不接,年龄结构很不合理。二是在审判人员的调整方面,由于历史的原因,使部分法官的素质、能力、知识水平等有限,已不能适应现在审判工作的需要,高素质法官相对较少,使在人员调配方面显得捉襟见肘,极大地制约了民事审判工作的发展。三是法官的学习和培训时间无法保证。使法官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的提高受到了限制。四是法官的人格和尊严时常受到无端的侮辱和损害,甚至人身安全也经常受到威胁,对此确无能为力。五是法官的工作压力大、风险大,导致部分法官不愿意从事审判工作,特别是不愿意从事民事审判工作。
(四)物质装备和经费保障方面。由于办公办案条件有限,无法满足审判工作需要。法院日常工作的运转仅靠有限的诉讼费用的返还,而且返还经常不及时,法院只能寅吃卯粮,东挪西借,经常被人上门讨债,影响了法院的权威和公正形象。民一庭和民二庭x名法官只有x台电脑,大部分法官不得不靠加班加点来打印法律文书。由于受到交通条件的制约,影响了一些案件的及时调解和及时履行以及司法为民措施的落实。
民事审判工作总结3
一、取得的成绩
县法院坚持以“公正和效率”为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努力推进民事审判工作,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一是充分发挥了民事审判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
作用。县法院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加大审判力度,两年来依法审结家庭婚姻、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房地产买卖等民事案件2521件,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积极实行司法救助制度,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优先受理、集中审理交通案件、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事纠纷案件,注重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强化诉讼调解,将调解贯穿于办案的每一个环节,通过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尽量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近两年,县法院民事案件调处率大幅上升,受到省高院和市中院的多次表彰。
二是民事审判能力不断提高。县法院不断深化民事审判管理和审判组织改革,严格审判流程,落实公开审判和人民陪审员制度,不断提高民事审判能力。在“三城同创”、城市拆迁改造中,依法审理涉及拆迁安置、土地征用补偿、房地产开发、影响城市化进程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判。积极审理涉农案件,帮助化解村级债务80余万元,促进新农村建设。注重审理好企业债务纠纷、产权纠纷等群体性诉讼案件,没有发生一起因审理不当而引起矛盾激化案件,信访也明显减少。
三是法庭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县法院注重人民法庭建设,根据方便审理、方便诉讼原则,投资近50万元对宝应湖法庭进行装修改造,恢复宝应湖法庭到宝应湖农场办公,使全县除黎城、戴楼、金南以外的八个镇的群众更加方便与法庭联系。在资金比较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为民事审判庭和审判人员分别配备电脑、车辆、电子印章等先进的办公用品。针对民事审判面广量大,政策法律性强的特点,将新录用的大学生安排到法庭锻炼,将一些责任心强、善于做思想工作的优秀法官调到民事审判庭,充实审判力量。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审判队伍的素质需进一步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越来越强,民事案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面对案件增多、情况复杂、矛盾集中、法律要求提高、审理难度加大等新的变化,审判人员的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审判能力和方法还不适应,少数审判人员仍然还按照老经验办案,工作缺少耐心,做群众思想工作和调解纠纷能力不高。
二是审理质量和效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上诉案件、发改案件仍然偏多,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偏长。客观上由于民事案件数量剧增,存在案多人少、诉讼费用大幅度下降等原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质量和效率。
三是调解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调解在民事审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认识还不够到位,对复杂疑难案的调解能力还不强。有的是判后释法未跟上,往往是案结“了事”,而不是案结事了,出现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甚至缠访等。
三、几点建议
一要充分认识民事审判在法院工作以及构建和谐金湖中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民事案件数量剧增,占法院案件的比例由06年的33%到今年一季度的61%,民事审判工作已经成为法院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民事审判工作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审判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整个法院的工作和法院在外界的形象。同时,民事审判工作又有着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定纷止争的特殊作用。因此,民事审判工作在构建和谐金湖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县法院要转变对民事审判工作的认识,积极谋求公正司法与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不断创新思路,创新手段,使民事审判工作成为法院面向社会、服务基层、展示形象的一个窗口和平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支持和帮助法院,加大对民事审判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力度,切实解决案多、人少、钱缺等困难,以充分发挥民事审判的功能。
二要努力提高审判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审理质量。要充实民事审判法官队伍,加强审判队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提高审理疑难复杂案件能力。要加强对民事审判队伍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司法作风、遵章守纪等教育,认真搞好民事审判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起审判队伍“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形象。审判中努力做到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以公正为原则,以公平为目标。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民事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要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调解是民事审判过程中工作量最大、最关键、最主要的.工作。法不容情,但调解是集“法、理、情”于一体的司法制度。要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案结事了”的基本要求,加强诉调对接工作。要充分发挥调解在民事审判中
能够提高办案效率、减少诉讼成本的优越性,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民事诉讼调解的新方法、新机制,使调解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理、执行的全过程,做到“认识、措施、指导”三到位。对需判决的案件,要做到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并做好诉讼引导、判前释法、判后答疑、诉讼风险告知等制度,提高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减少
当事人的累诉。做到能理解的不指责,能化解的不立案,能调解的不诉讼,能和解的不判决,能劝解的不强制,努力为维护稳定、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发挥应有的作用。
民事审判工作总结4
1、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始终坚持做到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民事审判工作,接受评议,听取意见、认真整改。重视审理涉农案件,制裁各种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及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督办的民事案件,高度重视,公正处理,及时上报结果。注重协调好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系,从而得到了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使一些社会热点、难点的案件得到了及时处理。
2、不断加大调解结案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高度重视案件审理效果,立足化解和疏导矛盾,积极采用诉讼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将诉前、诉中、诉后调解相结合,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优势,做到了“案结事了”。
3、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以岗位培训、能力培训为重点,不断提高民事审判法官职业素养和驾驭庭审的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调解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并邀请专家学者为基层法院法官授课组织全市法院法官进行严格的考试等,通过相互交流和学习,统一了司法理念。
4、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案件质量进行检查指导。今年市中院针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认真分析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对上级法院维持的判决进行研究,从中掌握和把握好法律的适用和执法的尺度。
5、加强信息宣传和对民事案件特点的调研工作。通过对有影响案件的宣传,推动了普法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同时也增强了办案的社会效果,提升了民事审判法官的知名度。通过加强对民事案件特点的调研,对民事审判工作起到了指导和借鉴作用,也为领导和相关部门及时掌握社会动态提供了依据。
6、加强民事审判法官廉政制度建设,确保司法公正,提高民事审判法官自我约束能力,随时警示着我们的每一位民事法官要恪尽职守,公正高效、清正廉洁地办好每一件民商事案件。
民事审判工作总结5
一、部门所取得成绩
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思想,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以中院和我院岗位目标为基准,面对“执行难”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共收新执行案件。
二、部门工作所具特色、亮点
1、重点排查涉党政机关未执结案件,确认范围即以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军事单位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不包括涉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案件),并加大执行力度,执结了2起。
2、为化解涉执信访案件,做到涉执信访案件矛盾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针对全院涉执信访案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排查,共清理涉执信访案件 件,并要求做到涉执信访案件件件有执行预案。该院要求涉执信访案件预案均要由承办人形成报告,包案领导在实施强制之前,要约见申请执行人,争取申请执行人理解、信任和支持。要询问被执行人,打消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念头,尽力促进被执行人自动履行。该院涉执信访案件已化解 件。目前,该院执行工作已进入良性循环。
3、严格执行队伍管理,不断提高执行人员的整体素质。要解决执行难,必须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执行人员的'素质。一是加强执行人员的理念教育。我局针对个别执行人员对执行工作有畏难情绪,开展了爱岗敬业法官职业教育;针对少数执行人员对当事人态度粗暴,进行换位思考教育。二是加强廉政教育。严格按照最高法院《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纪律》“五不准”,切实抓好每位执行人员的廉政建设。今年针对执行队伍在委托评估、拍卖中,执行款物管理出现的问题,制定了《关于评估、鉴定、拍卖制度的规定》,建立了一套执行款领取报告、审批、告知制度。三是加强执行干警的业务学习。一是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法律有关执行方面的规定;二是积极参加本院以及上级法院组织的执行方面的培训;三是按照最高法院有关执行案件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加强执行案件信息管理学习;四是通过本院和上级法院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增加了执行干警责任感和业务学习积极性;五是认真总结执行经验,搞好信息调研,改变了执行干警动笔少,不愿学的不良习惯。
4、根据安排,我局全体上下共同做好省法院的开展 “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检查验收、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检查及涉执信访督办检查等三项工作,顺利通过并取得好评。
三、部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半年打算
1、“执行难”问题依旧凸显。执行改革力度不大,“执行难”问题还没有彻底地得到缓解。
2、少数执行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个别执行案件程序不准,少数执行案件存在超期限执行;少数执行人员对执行工作有畏难、厌烦情绪。
3、少数执行人员对当事人冷、横、硬、推、执行作风简单、粗暴。
4、少数执行干警廉政意识不强,存在着吃请现象。
民事审判工作总结6
20xx年度,我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充分履行民事审判职能,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严格落实司法为民举措,为促进所辖区域经济发展,维护铁路安全生产,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一、审判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我庭共审结民事案件15件,其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5件,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6件,不当得利纠纷1件,铁路运输财产损害责任纠纷1件,铁路修建合同纠纷1件,租赁合同纠纷1件。上述案件调解5件,判决6件,裁定撤诉4件,调撤率为60%,结案率100%。
二、工作特色与亮点
(一)充分履行职能,确保司法为民
我庭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履行司法职责,竭诚服务发展大局。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耐心解答、文明司法,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案件判后答疑工作,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今年我院接收了一起由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发回重审的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该案事发时间距今已十年,原告向某系精神病人,与其父亲多次到我庭走访,情绪激动,承办人刘庆伟对向某耐心劝说,并逐句讲解法律适用。原告听从劝说后,没有过激言行。刘庆伟得知向某和其父亲回家没有路费,他从自己腰包掏钱给向某作为路费回家。该案审结后上诉至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二)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办案实效
今年我庭收案较去年有所减少,但我庭并不放松要求,而是力争将每一件案件都办成优案。年初庭内就制定了审判流程管理规定案件审理、宣判直至卷宗的'归档都规定了期限,明确法官、书记员的工作范围和职责,确定承办法官为案件质量效率的第一责任人,形成既分工明确、又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办案实效。同时,实行案件办理通报制度,每个月书记员将受案情况均予以台账登记,并及时反馈给承办人,督促提高审限意识。我庭注重调解与审判相结合,今年办理的4件衡阳工务段起诉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承办法官庭前庭后调解,最终为衡阳工务段挽回了2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三)狠抓队伍建设,打造优质团队
组织干警参加院组织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学习 “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参加“三严三实”专项教育活动、“之江新语”学习活动,撰写心得体会,并将所学应用至工作实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约束干警业外活动,维护法官形象,全庭干警今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为提高干警办案能力,我庭建立了典型案例集体讨论、集中学习业务知识、相互旁听庭审、裁判文书评比等相关制度。及时组织干警学习新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断进行知识、观念更新。注重调查研究,今年我庭撰写了5篇信息报道,其中1篇被省高院转发。
根据院党组工作安排,万飞同志先后到省高院行政庭、衡阳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助勤学习。曾双喜同志先后到省高院民庭、雁峰区法院行政庭助勤学习,并参加了省高院组织的初任法官培训。刘庆伟同志和张宜科同志也多次参加广铁中院、高院组织的民事审判培训班。我庭干警的法学理论水平与司法技巧、技能都有了显著提高。
三、庭室先进事迹
万飞同志在省高院助勤3个月,办理了行政案件6件,在衡阳中院助勤2个月,办理了行政案件3件,深受两院领导和同事的好评。刘庆伟同志承办了多件新型疑难案件,他写的裁判文书条理清晰、有理有据,多次受到主管院长表扬与当事人代理律师的赞赏。张宜科同志除办理多件民事案件外,还兼管我院车改工作,经常加班加点。曾双喜同志除做好民庭内勤与书记员工作外,兼任综治办公室内勤,做好综治材料撰写等工作,并力所能及地帮助执行局做好代理书记员的工作。
20xx年,我庭较好地履行了司法职能,保护旅客人身、财产安全及铁路企业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铁路安全运输生产提供了良好环境。20xx年,我庭将继续加强政治与业务学习,提高司法技能和水平,使各项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民事审判工作总结7
一、全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
审判监督是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裁判通过再审程序予以纠正的司法救济机制。审判监督工作的开展,对于法院切实纠正错案,保障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实现司法为民,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全市各级法院十分重视审判监督工作,积极推进审判监督改革,建立了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依法受理、审结了一批再审案件,促进了全市各级法院办案质量的提高。年1月至今年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再审案件79件,审结77件;其中判决维持34件,改判16件,发回重审8件,其它19件。
1、正确把好立案关,保障确有错误的案件进入再审程序。按照“立审分立”的原则,对全市法院申诉复查、再审案件的审查立案,从审监庭划归到立案庭统一管理和监督。正确把握和畅通提起再审程序的主要途径,按照提起再审程序的五种情形(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对当事人的申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人民法院对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由立案庭统一受理审查,依照法定程序由院长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启动再审程序。一年来,全市法院依法共启动再审程序79次。
2、加强组织、制度建设,为审监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一是认真落实“审监分立”的要求,市中院和6个基层法院设立和健全审判监督机构,成立了审判监督庭,配备了一些精干法官。二是进一步明确审判监督职责范围,将原属于审判监督庭职责的信访接待等工作分离出去,明确审判监督庭承担再审、抗诉、赔偿确认等职责,使审判监督庭“纠正错误裁判”这一职能更加明确和强化。三是进一步规范再审程序,制定一些规范庭前准备和庭审环节的制度,特别是实行庭前证据交换、无争议事实庭前认定、繁简分流等措施后,增强了庭审工作的透明度,保证了再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3、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减少再审案件的数量。首先,市各级法院重视对一审案件质量的管理和监督,市中院制定并实施《案件质量评查规定》,对案件办理的程序、实体、文书制作、审判纪律等10个方面,由评查专班审核把关,审核结果每季度在全院进行通报,年终据此进行奖惩。一年多来,市中院案件评查专班共核查各类诉讼案件1140余件,发现有质量瑕疵的案件442个。其次,严肃认真地审理二审案件,市中院民一庭、民二庭、刑二庭等主要二审业务庭审慎纠正上诉案件中的错误,一年多来,各类二审案件656件,审结545件,其中维持原判266件,改判123件,发回重审75件,其他66件,较好地保证了审判质量。再次,加强对案件审理流程的全程跟踪监督,每一件案件进入法院后,即由立案庭对立案、开庭、结案、执行等各个阶段的工作进行安排并全程跟踪监督,审判各个环节的'相互制约和监督,有效减少了超级别、超地域管辖立案和有案不立、乱立案的情形发生。这些工作的扎实开展,促进了全市法院办案质量的提高。
4、注重做好调解息诉工作,减轻再审工作的压力。全市法院坚持“能调则调、多调少判”的原则,规定再审民事案件要优先考虑调解结案,尽量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即使调解不成的案件,也要做好疏导工作,特别是注意避免强判。一年来,全市法院调解结案民事再审案件达12件,使一些多年缠诉、多次上访的案件得以解决,既减轻了再审工作的压力,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是加强人大转办交办案件的办理,促进了再审案件的质量提高。市中院把认真办理市人大转办、交办的案件(包括信访交办案件)作为促进审判监督工作的动力,分管院长每件必看,承办部门认真研究收件、市人大转办交办的具体意见,对确有错误的案件,及时提请院长和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启动再审程序;院办公室负责全程跟踪督办。这些办理人大交办转办案件的措施带动和促进了再审案件的办理质量。一年多来,市中院共受理的市人大转办、交办案件96件,已办结73件。
二、审判监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1、少数案件的办案效率不高。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少数案件反复审裁,有的长达十多年,至今尚未结案,当事人反复申诉上访。
2、少数法官素质难以适应繁重的审判任务。客观上讲,目前我市两级法院每年需要审理的各类案件多达上万件,案件量大,涉及面广,工作繁重;主观上看,极少数法官或法律素养不高,或责任心不强,或作风不正,或思想不纯,致使少数案件审理粗糙。
3、一些再审人员存在“怕得罪人”等错误认识。特别是在纠正本院裁判时,容易产生“自己人跟自己人过不去”、“有损法院形象”、“不利于单位内部团结”等错误想法。
4、法律对再审案件的抗诉规定不很明确,致使法院与检察院之间在法律认识上存在一些分岐,特别是在审级审限等问题上有不同认识,影响了审判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几点建议
1、要进一步加强审监队伍建设。“审监庭的法官是监督办案的法官,是监督法官的法官。”市各级法院要一方面切实加强审监人员的教育培训,特别是民商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业务能力;另一方面,对业务能力不适应审判监督工作的法官及时进行调整,确保队伍业务水平的高标准。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增强敬业精神,从根本上解决“为谁办案”的问题。要认真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根据问题性质、情节轻重对相关环节的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切实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心;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廉政教育,加大违法违纪事件的查处力度,确保司法廉洁。
2、切实加强对审判监督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市各级法院要继续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提高一审、二审案件的质量上,尽量减少再审案件的来源;要积极落实高法关于案件复查再审工作的要求,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耐心听取当事人的申诉,细致审查申诉材料;要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对确有错误的案件,坚决启动再审程序,切实解决“立案难”的问题;对不能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要多做解释、说服工作。要重视调解工作,特别是对那些复杂、疑难、社会影响大、矛盾易激化的案件,要多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尽可能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尽量避免强判,在最大程度上实现双赢的结果。
3、审监业务部门要依法开展审判监督工作。审监业务部门要理直气壮地依法开展工作,克服怕得罪人的思想,对确有错误的案件,不管是谁审的,谁批的,都要排除干扰,秉公办案,依法纠正。要进一步加强再审过程中调查权的行使,重视重大疑难案件证据的重新调查、鉴定或勘验工作,重视证据的全面客观审查、核实工作,以保证再审案件的质量。
4、要进一步加强人大转办交办案件和检察机关抗诉案件的审理。接受人大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各级法院的义务。市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办理人大转办、交办的案件,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研究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要认真对待检察机关的抗诉案件,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研究解决法院与检察院之间在法律认识上存在一些分岐,协调解决在检察机关调卷、阅卷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努力提高司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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