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计划

时间:2024-11-27 06:59:32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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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计划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我们的工作又将迎来新的进步,一起对今后的学习做个计划吧。什么样的计划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计划,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计划

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计划1

  1、将安全治理工作列为第一重点,了解小区和周边安全动态,抓好日常安全治理工作的落实、检查、监督工作,确保小区的安全与秩序。

  2.全力配合公司发展需要,加强保安管理工作,确保现场保安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对外积极树立保安形象,建立服务与管理窗口。

  3、与员工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提高治理能力,加强与员工的沟通,把握员工动态,及时采取措施,以促进保安队伍的进一步稳定。

  4、积极配合公司综合保障工作,实行绩效治理制度,使奖惩得到有效落实,以此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竞争力。

  5.配合好各部门对小区的围墙防护、修缮;绿化、区域卫生等加大日常检查工作,落实好36栋、40栋、43栋消防类设施到位。

  以上是保安大队在20xx年下半年的.工作计划,总之,安全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综合性、长期性的工作,安全管理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对待安全工作,一定要“警钟长鸣”,贯彻保安大队的十六字方针(管理于物、服务于人、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把不安全因素控制排除在萌芽状态,展望未来,我们要总结经验,队伍不断创新、以利再战,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力争在以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

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计划2

  为坚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创造安全稳定的建设环境,实现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现根据江西理文化工发展要求特制定自身管辖区域20xx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二、年度安全目标及安全考核指标

  (一)安全目标

  1、杜绝人身重伤及死亡事故;

  2、杜绝火灾发生事故;

  3、杜绝重大交通事故;

  4、杜绝食物中毒事故;

  5、杜绝建筑物坍塌事故;

  6、杜绝危爆物品爆炸事故;

  (二)安全考核指标

  1、确保在我管辖的建筑工地施工中,安全达标合格率100%。

  2、确保在建项目和其他管理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杜绝发生死亡事故。

  3、控制一般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遏制重大伤残事故。

  三、工作重点计划

  20xx年坚持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总结、同考核,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夯实安全工作基础

  1、以江西理文化工、安环办、基建部的安全生产要求为中心,明确全年安全生产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施工单位,形成纵向分级管理、横向分工负责、职责明晰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2、全面启动建设工程项目“三同时”安全管理工作,即安全设施与建筑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从源头上把好生产安全关。

  3、深化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大开挖、施工用电、特种机械、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与安装单位交叉作业所等关键部位和易发生事故作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工地办公场所、职工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不合格的`事项以联系函形式发给施工单位,定整改完成时间和定整改负责人。

  4、在基建部对各施工单位召开的会议中对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事项进行分析、部署、研究解决,做好专题会议记录并形成纪要,不定期向部门领导汇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情况。

  (二)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抓好安全教育培训,营造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

  1、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知识学习。

  2、广泛营造“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安全文化氛围,充分利用宣传画、条幅等媒体工具宣传安全知识。

  3、吸取公司以往伤亡事故的教训,做到抢进度不忘安全第一,向文明施工落实好的施工单位学习

  (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逐步推行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

  1、加大对各类安全整改项目管理,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反馈、有考核。

  2、做好施工设备、安全工具的定期维护、试验、检验等工作。

  3、按照安全设施标准化要求,完善生产现场的安全设施、各种安全警示标志。

  4、落实公司明令禁止的条文,特别是在边建设边生产的情势下,严格落实公司各项规定,对有违反公司规定的施工人员,将对施工人员所在的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四)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狠抓安全隐患整改

  1、做好日常的、季节性的、专业性的、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定专人、定措施、定期限按时完成隐患整改任务,并做好复查、考核和记录。

  2、认真落实20xx年公司及基建部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相关要求。

  (五)开展危险源识别和安全风险分析,加强防范

  1、重点加强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及监控工作。

  2、定期对所管辖的区域及施工现场进行风险分析,找出危险源、危险点,对照安规及有关规定制订防范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3、利用生产调度会、碰头会以及定期的安全会议,开展危险源分析活动,制订安全措施,做好交底工作。

  (六)坚持“四不放过”事故调查处理原则,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 1、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和考核,严格责任事故的追究,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做到有布置、有记录、有检查、有考核。

  2、及时向施工单位发放事故通报,广泛组织施工单位学习,让施工单位从中受到深刻教育。

  (七)加强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

  1、认真做好各工程的施工安全协议签订工作。

  2、做好临时用工管理,临时工进厂必须经过施工单位安全知识学习、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

  (八)抓好消防管理工作

  1、根据防火工作重点要求,明确重点防火部位和区域,进一步加强动火作业的管理。

  2、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做好维护工作。

  (九)加强对职业危害因素的监督检查,保障职工身心健康

  1、做好粉尘、噪声危害性宣传,加强环境治理,督促做好个人防护,常抓不懈。

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计划3

  下半年要完成的七项主要工作任务

  第一项工作

  全力配合公司实行《保安队员绩效挂钩实施方案》,真正提高队员的工作积极性。

  1、修改完善《保安队员绩效挂钩实施方案》。

  2、和管理处一起做好绩效方案的宣传、动员、准备工作。

  3、认真履行绩效管理的检查、监督职责,公正、公平处理问题,决不姑息违规队员,努力在保安队营造人人遵守公司制度的正气。

  第二项工作

  强化对正、副队长的培训,全面提高正、副队长的综合素质。

  1、制定正、副队长培训方案

  2、从x月份开始每个星期二天,一共进行为期十天的正、副队长强化培训。

  3、在x月中旬就培训内容分别进行业务和军事考核。

  第三项工作

  加强对保安队员的日常培训,提高队员工作水平。

  1、制定下半年保安队员的培训计划。

  2、认真落实培训计划,半年集中搞一次军事训练比赛,条件成熟考虑搞一次安全知识竞赛。

  3、摸索培训经验,形成一种长效机制。

  第四项工作

  规范对新聘保安队员的'培训,使新队员尽快熟悉工作。

  1、制定新聘队员培训方案。

  2、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由保安部对新队员进行三天的业务培训后,由保安队长对新队员进行实际工作辅导和军事、消防训练一个星期,八天后由保安部考核,考核合格后纳入常规训练。

  3、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每个新聘队员依此进行规范培训。

  第五项工作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1、贯彻公司的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二次学习。

  2、二次学习中至少一次扩大到队长层面。

  第六项工作

  做好本职工作,加强对各保安队的检查监督,积极和管理处沟通,共同做好保安工作。

  1、对照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做好日常工作。

  2、加强巡查岗亭,特别是管理处下班以后的时段。

  3、就了解到的情况、问题和管理处共同分析研究,认真解决。

  第七项工作

  多方位了解保安队员,认真做好保安队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

  1、实事求是地对所有队员进行能力评估。

  2、建立后备保安干部名册。

  3、将后备保安干部人选按照对正、副队长的要求进行培训。

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计划4

  一、安全检查要点

  安全检查的形式和方法有各种各样。从检查的时间上分,有节、假日检查,季节性检查和定期检查。从检验范围上分,有自我检查、联合检查、互相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等。

  开展安全检查的程序,有四个阶段。

  1、准备阶段,组织检查力量,制定检查计划、目的、要求、检查方法。

  2、检查阶段,按照检查的目的要求,深入被检单位,以看、听、问的方法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

  3、整改阶段,对发现的隐患、漏洞和不安全因素,研究整改措施,及时解决。

  4、总结阶段,写出检查报告,报告上级领导,备案存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解决。

  二、治安灾害事故预防要点

  1、搞好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机会,采取各种形式,向店员进行教育,提高店员维护和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保证安全。

  2、领导和店员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切实防止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3、坚持安全检查,堵塞漏洞。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管区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五防”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的问题,应及时协同有关部门加以解决。

  4、及时总结超市各部门的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的经验,对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已经发生的治安灾害事故,要认真查清事故的原因,判明事故性质,对制造破坏事故的犯罪分子要严厉打击,对玩忽职守的.直接肇事者要报告上级,分清情况给予处理。

  三、聚众斗殴处理要点

  成帮结伙聚众斗殴,对超市危害很大,一旦发现和发生这类事件,就要采取果断措施处理解决。其办法是:

  1、抓住苗头,及早发现,解决在萌芽阶段。凡是成帮结伙聚众斗殴的,总是事前互相串联,纠集人马,准备工具或约定斗殴时间、地点,这些前兆只要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观察,把耳目搞灵,事先是可以发现的。发现有聚众斗殴的迹象,就要迅速组织力量,加强防范,掌握动向,及时做好充分瓦解和疏散工作,把事件消灭在萌芽之中。

  2、发生这类事件,要立即报告,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及时制止。对未斗殴起来的要驱散,对正在斗殴撕打的要责令或强制他们放下械具,停止武斗,发现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抢救治疗。

  3、聚众斗殴事件平息后,应留住双方事主,并组织人员对参加斗殴的逐个登记,逐个进行调查核实,查清斗殴原因,进行调解,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保护盗窃现场要点

  盗窃现场的保护方法,除在外围现场设岗,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外,重点是保护好犯罪分子经过的通道、爬越的窗户、打开的箱柜、抽屉等,现场保护人员不准从犯罪分子进出通道通行。对被打开或破坏的锁头,爬越的院墙和窗户,盗取财物的箱柜、抽屉都要妥善保持原状,以免留下新的痕迹,对撒落在地上的衣物、文件、纸张和作案工具等物品,一律不准接触和移动。还要注意现场周围有无犯罪分子徘徊逗留、坐卧的地方以及车辆或其他运输工具等痕迹,如有也要加以保护。

  五、超市营业区保安监控要点

  1、掌握活动于商场范围的客人动态,维护商场区域的秩序,注意发现可疑情况,并及时报告。

  2、重点保护珠宝柜、银行、古董柜等。

  3、提高警惕,防止以购物为由进行扒窃、盗窃或诈骗财物。

  4、收银员应认真验证钞票、信用卡,防止使用假货币、假信用卡套购、诈骗。

  5、营业柜内商品(包括展示陈列商品)由本柜营业员负责保护,原则上“谁主管,谁负责”。

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计划5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学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学校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 学校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条 学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八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与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 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七)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十条 学校必须设立或者明确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消防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拟订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拟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二)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

  (四)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审批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七)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八)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九)受理驻校内其他单位在校内和学校、校内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 手续的校内备案审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申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十)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十二)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二级单位和其他驻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四)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七)消防控制室配备消防值班人员,制定值班岗位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八)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九)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十)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 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驻校内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 除本规定第十一条外,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

  (三)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将下列单位(部位)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一)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学楼、校医院、体育场(馆)、会堂(会议中心)、超市(市场)、宾馆(招待所)、托儿所、幼儿园以及其他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和驻校内邮政、通信、金融等单位;

  (三)车库、油库、加油站等部位;

  (四)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六)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使用部门;

  (七)实验室、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和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配备有先进精密仪器设备的部位,监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八)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九)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在学校内举办文艺、体育、集会、招生和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和展览,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并经学校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依法应当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十七条 学校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学校各项工程及驻校内各单位在校内的各项工程消防设施的招标和验收,应当有学校消防机构参加。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学校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文件等应当报学校档案机构和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场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学生宿舍。

  生产、经营、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学生宿舍等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九条 利用地下空间开设公共活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 学校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 学校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

  学校对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应当向学校消防机构申办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内出租房屋的,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出租方负责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学校授权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内用人单位负责。

  第二十四条 发生火灾时,学校应当及时报警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学校应当在火灾事故发生后两个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较大以上火灾同时报教育部。

  火灾扑灭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现场并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二十五条 学校及其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第四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条 学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四)单位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五)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 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 校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十一)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九条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校医院、学生宿舍、公共教室、实验室、文物古建筑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检查、巡查人员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九)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十一)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三十二条 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或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四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五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五条 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第三十七条 学校二级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八条 下列人员应当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一)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学生宿舍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 学校、二级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第四十条 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十一条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七章 消防经费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条 学校日常消防经费用于校内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备用设施、材料,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保证学校消防工作正常开展。

  第四十四条 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改造消防专用给水管网、消防专用供水系统、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第四十五条 消防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第八章 奖 惩

  第四十六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七条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前款涉及民事损失、损害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学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除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外,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依据本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计划6

  一、政治思想工作

  组织全体职工继续学习评估指标体系及相关文件精神,明确迎评工作任务。组织全体党员开展正常的组织生活会活动,发挥了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二、评估评建工作

  在“校园环境建设工作组”的领导和统一部署下,集中一段时间对校园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1、抽调专人参加工作专班,逐步对校园内重点是教学区的乱搭乱建予以拆除。

  2、协助后勤集团对校内经营市场进行清理,驱赶游散摊点。

  3、交通秩序基础建设,在校内主干道画黄线、安装减速带、设置标识牌,停车场画停车位,规范行车和停车秩序。

  4、切实做好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经常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有较大影响的安全事故和纠纷。

  5、及时排查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各类不稳定因素,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理,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发生影响大的群体性事件。

  三、队伍建设

  引进有专业特长的大学生等人员充实保卫工作队伍,同时加大对巡逻队伍和保安人员的训练力度,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四、治安管理工作

  1、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坚持网格化巡逻和动静结合的巡逻方式。

  2、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保障各重点部位不发生大的被盗现象。一般刑事和治安案件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保安队长工作计划及打算保安队长工作计划及打算。

  3、加强门卫管理,杜绝闲杂人员和无关车辆进入校园。

  4、治安和民事纠纷的调解成功率力争达100%。

  5、做好校内大型集体活动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

  6、整顿校园交通秩序,“狗患”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7、做好法制宣传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工作。

  五、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

  进一步协调x市综治委,加大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的`力度,为本科评估创建良好的周边环境。

  六、消防安全工作

  及时维修维护各类消防器材和设备,做好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排查火灾隐患,督促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七、户籍管理服务工作

  认真做好师生户口的迁出迁入和身份证的办理工作,确保不出差错。

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计划7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文物保护和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通过文物部门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强化消防安全监管,进一步督促文物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和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国家文化遗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

  年月日--年月日

  三、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文物单位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重点是古建筑、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石窟寺),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等。

  四、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文物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

  五、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岗位职责情况

  1、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机构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

  2、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大型古建筑群是否建立专职或兼职消防队伍;

  3、是否明确岗位职责,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责任书。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档案建立情况

  1、是否建立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

  消防(控制室)值班;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

  火灾隐患整改;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专职和兼职消防队的管理;

  火灾应急预案演练;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

  2、是否按规定建立消防档案,消防档案是否完整、规范。

  (三)消防设施设备及其使用情况

  1、是否按相关要求安装火灾报警和灭火设施、设备;

  2、是否按相关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

  4、消防水源、消火栓等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

  5、是否设立必要的消防通道;

  6、消防设施设备是否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7、消防控制室值班和设施运行情况。

  8、职工对消防知识的掌握,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操作使用情况。

  (四)消防安全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1、消防安全预案是否科学、有效,具有可操作性;

  2、是否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五)消防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1、日常防火巡查、定期防火检查和抽查情况;

  2、对火灾隐患是否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限期整改。

  3、文物保护单位是否被用于生产、经营或者娱乐场所;

  4、古建筑之间或毗连古建筑是否存在私搭乱建情况;

  5、古建筑保护范围内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柴草、木料等可燃物品。

  (六)用火用电管理情况

  1、是否按规定规范文物保护单位内旅游、宗教活动等用火、用电以及工程施工、生活用火用电行为;

  2、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寺庙宫观是否按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燃香活动。

  3、古建筑内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敷设是否规范,是否定期检测。

  (七)其他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六、组织实施

  消防安全检查主要采取各文物单位自查自改、地方各级文物行政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检查、国家文物局与公安部重点抽查的形式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改

  由各文物单位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自查,分析查找消防安全隐患,针对消防安全隐患,认真组织进行整改,并及时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在文物单位消防安全集中检查期间各文物单位要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练。消防安全自查、消防安全演练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要做好书面记录备查。

  (二)联合检查

  由县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组成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内文物单位实施联合检查。对重大文物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的重大问题向当地政府报告或通报,并作为文物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重点督办单位进行跟踪督办。

  (三)汇总上报

  检查工作结束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对本辖区内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检查报告,并于20xx年3月15日前分别以书面形式报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

  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内被公安机关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点博物馆进行统计,填写《文物系统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统计表》(见附件),随检查报告一并报国家文物局。

  (四)重点抽查

  国家文物局与公安部联合组成检查组,适时对全国各地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和重点文物单位消防安全防范情况进行抽查,并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预防和减少文物单位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国家文化遗产安全,是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成立文物单位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工作机构,制定详细、周密、具体的检查和措施,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务求实效。

  (二)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通过本次检查要切实摸清文物单位消防安全的底数,督促文物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研究制定科学的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切实提高文物单位的火灾防范能力,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计划8

  为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和防范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学院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学院根据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文件精神,组织专题会议,学习研究,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并成立以滕佳林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部署工作落实。现就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二、重点部位:

  学生宿舍、语音室、办公室

  三、检查内容:

  1)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语音室、外语教室)

  2)消防设施是否齐全、运行正常。尤其语音室要了解配置种类、数量、放置地点、使用方法,及时查看是否过期,要落实到人。

  3)消防安全组织,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要落实各班级、各教研室的安全员责任。

  4)是否制定了灭火和人员应急疏散预案及培训和演练计划。要在学生中开展消防基本知识讲座,组织疏散演练等活动。

  5)是否做到人走断电,杜绝使用违章电器,杜绝违章操作。语音室要对老师和学生做好培训,规范用电。

  6)室内外堆放的无用易燃杂物是否清理。各教研室认真检查本教研室物品摆放,及时清楚消防隐患。

  7)各分管领导是否对分管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进行认真梳理检查、部署落实。

  8)各教研室、班级是否组织学习学校和学院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9)请学校组织检查语音室的消防设施和电力布线等安全隐患。

  四、检查方法

  1)教研室自查(20xx年xx月xx日—xx月x日):各教研室将自查情况写成书面报告,于xx月x日之前报到学院办公室,所有检查必须有记录。

  2)学院检查(20xx年xx月x日—xx月xx日):学院组织人员对全院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3)学院抽查:学院将利用听课等方式,同时对消防安全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迎接学校检查。

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计划9

  为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和防范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学院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学院根据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文件精神,组织专题会议,学习研究,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并成立以滕佳林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部署工作落实。现就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1.检查时间:20xx年11月26日-20xx年1月8日

  2.重点部位:学生宿舍、语音室、办公室

  3.检查内容:

  1)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压滤机滤布(语音室、外语教室)

  2)消防设施是否齐全、运行正常。尤其语音室要了解配置种类、数量、放置地点、使用方法,及时查看是否过期,要落实到人。

  3)消防安全组织,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要落实各班级、各教研室的安全员责任。

  4)是否制定了灭火和人员应急疏散预案及培训和演练计划。要在学生中开展消防基本知识讲座,组织疏散演练等活动。

  5)是否做到人走断电,杜绝使用违章电器,杜绝违章操作。语音室要对老师和学生做好培训,规范用电。

  6)室内外堆放的无用易燃杂物是否清理。各教研室认真检查本教研室物品摆放,及时清楚消防隐患。

  7)各分管领导是否对分管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进行认真梳理检查、部署落实。

  8)各教研室、班级是否组织学习学校和学院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9)请学校组织检查语音室的消防设施和电力布线等安全隐患滤布。

  4.检查方法

  1)教研室自查(20xx年11月26日-12月8日):各教研室将自查情况写成书面报告,于12月9日之前报到学院办公室,所有检查必须有记录。

  2)学院检查(20xx年12月9日-12月16日):学院组织人员对全院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3)学院抽查:学院将利用听课等方式,同时对消防安全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迎接学校检查。

  20xx年11月28日

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计划10

  近期全国连续发生特重大火灾,造成了人员伤亡,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同时也给酒店的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集团针对事故下发的火灾通报文件,酒店总经理极为重视,要求各部门经理认真贯彻,在利用班前班后组织部门员工学习,认真吸取其中的教训。因此为了切实做好酒店消防安全方面的工作,贯彻“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及进一步提高员工对消防安全防范重要性和逃生技能的认识和熟悉。结合酒店实际情况我部认真部署了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计划,计划如下:

  一、11月23日由保安部在员工安全宣传栏更换安全知识内容,有疏散的技能和用火用电的注意事项;

  二、11月24日9:00由保安部牵头,工程部和消防设备维保公司配合,对酒店进行消防设施设备和安全隐患的检查,发现隐患当即整改。(目前存在消防设备和监控设备的问题,也请维修保养公司在11月23日做出维修完成计划,并报保安部和工程部)

  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内容有:

  (1)消火栓泵、喷淋泵的启动/停止;

  (2)室内消火栓远程启动喷淋泵(联动);

  (3)室内外消火栓的水压测试;

  (4)消防主机手动东、西侧客用、员工电梯归底;

  (5)消防主机手动东、西区1-5层防火门启动/停止;

  (6)末端放水测试水流指示、信号阀、稳压泵自动补水;

  (7)消防主机手动切换各区的.非消防电源;

  (8)东侧、西侧、主楼手动报警器报警;

  (9)消防主机手动各层声光报警器启动/停止;

  (10)消防主机手动各层事故广播启动/停止;

  (11)手动报警器报警联动。

  三、11月24日9:00抽查员工对消防设备的使用和逃生技能的了解;(每个部门抽查员工不少于2人)

  (1)灭火器、灭火毯、手动报警器的使用;

  (2)报警的方法;

  (3)逃生的方法和技能。

  四、11月23日至11月25日为各部门安全生产自查自检时间,并将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11月26日16:00之前汇总报我部;

  五、11月30日将检查工作的情况进行汇总、整理报行政办。

  多谢支持与配合!

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计划11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公司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筑实公司消防安全“四个能力”(预防和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单位组织人员逃生疏散能力、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有效遏制火灾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保护员工人身、单位财产安全,维护单位稳定的总要求,督促公司所属各部门以及仓储客户深入贯彻《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公安部令第61号等法规文件,进一步规范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重点,统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夯实火灾防控基础,不断提升公司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二、消防安全目标

  三、消防安全管理原则

  “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

  四、消防安全指标

  1、火灾事故为0。

  2、全年消防安全检查计划完成率100%。

  3、进行火灾危险评价,消除火灾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确保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火险隐患整改率达100%。

  4、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5、员工年度消防安全教育考试率≥98%;入厂教育、火灾事故发生后教育率100%。

  6、消防设施及器材完好率达100%、员工会使用率100%、全年消防设施法检率100%。。

  7、火灾报警器完好率100%。

  8、消防设施操作规程编制率100%,操作人员掌握率100%。

  9、重大危险源及关键装置每年1~2次火灾事故灭火和疏散演练。

  10、消防安全台帐、档案建档率100%。

  五、消防安全工作重点

  1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和消防安全检查。

  1、公司每季度召开防火委员会会议,布置消防工作,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把消防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仓储客户、每位员工,充分调动公司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每半年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培训会。主要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宣传,提高消防知识水平,懂得火灾的起因、火险的预防、“一畅两会”、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火场自救逃生方法等。

  3、部门每月一次检查由专人对消防器材及设施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器材及时更换处理。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员要经常性的对本管辖区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及时派人解决处理。

  2 建立完善火灾隐患预防和整治长效机制,提高各部门和仓储客户的预防和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

  1、单位要建立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本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保证单位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2、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单位原则上每年不少于4次,并在单位内通报检查情况,年度考评兑现奖惩。各班组、部门应结合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源、防火重点部位及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消防安全五项管理制度,认真履行《消防法》规定的单位消防安全十一项职责,组织消防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部门经理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负责签定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单位、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班组、部门、班组、重点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明确各自职责。

  4、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工程审核、验收等动火行许可制度及备案,从源头上预防火灾隐患产生。

  5、督促所属部门依法建立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落实逐级和岗位防火检查责任(每日要进行防火巡查、单位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部门及仓储客户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6、督促各部门、仓储客户立即整改消除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部门及仓储客户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逐级报告。

  3 加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设,着力提高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做到“火情发现早、报告早,小火灭得了”。

  1、各部门及仓储客户建立志愿消防队;公司由保安队员建立“保消合一”的消防队。

  2、各部门及仓储客户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重点部位的部门和仓储客户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其他部位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灭火救援预案应适时修改,确保有效、适用。

  3、督促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依法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4 加强疏散逃生演练,着力提高公司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

  1、督促各部门及仓储客户加强对员工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培训和实战演

  练,使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线路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

  2、督促各部门及仓储客户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5 开展全员消防大教育大培训,着力提高公司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1、督促各部门及仓储客户规范消防设施器材标识,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要求,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

  2、督促各部门及仓储客户完善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提高员工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思想认识,使员工掌握消防基本常识和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要加强对特殊工种员工、新入单位员工;关键防火环节和重点防火区域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3、组织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参加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6 编制、落实消防工作计划。

  1、各部门及仓储客户落实义务消防队员(占员工总数的50%)名单;

  2、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3、制定义务消防队员培训计划;

  4、员工消防救护安全知识培训计划;

  5、各岗位消防救护应急演练计划;

  6、防火领导小组名单。

  8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消防管理

  各部门及仓储客户要加强对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包括消防设施器材检查、员工安全规范操作检查,特别是用火、动火、厂区车辆、用电防护等产生火花的严格监控检查。电工要加强对公司内用电设施、设备、各种用电器、线路的安全检查,防止私自乱拉电线,防止用电设备、用电器损坏、电线短路引发火险。 9完善规范单位、部门、仓储客户的消防档案。认真、无误的填写单位、部门、仓储客户三级消防档案内容;对每日巡查、每月检查做好记录;对整改后的情况(包括:购置、更换灭火器、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等消防器材)做好记录。

  六、消防安全教育、宣传的任务和要求

  1、3月份开展春季消防紧急疏散演练;

  2、5月份聘请消防人员为员工进行专题讲座;

  3、8月份新入厂的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11月份开展“消防月”活动、冬季灭火演练;

  七、消防安全的专项检查

  1、1月份开展春节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2、“五、一”节前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3、6月份开展夏季用电前安全专项检查;

  4、“十、一”节前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5、12月份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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