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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现状调查报告
一、××县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食品小企业小作坊67家,其中酿酒类32家、蛋糕面点18家、植物油坊3家、茶叶2家、面坊12家;在调查中发现,绝大部分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食品原料来源都来自本地,产品大多也在各自乡镇销售,生产工艺以传统工艺为主,从业人员也是当地的居民、农民,有的食品小作坊已经经营了几十年,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对粮食就地消化,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有重要意义,也是部分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生产的白酒、茶叶、纯净水、月饼糕点等产品抽样检验的数据报告中,合格率不足85%。其中,白酒类存在杂醇、总酸超标、酒精度不足或过高问题,月饼糕点类存在蛋白质含量不足等问题。小作坊业主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均存在不按标准生产,原料采购把关不严,没有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是造成产品检验不合格的主要原因。针对这些问题,质监局先后召开两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业主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产品生产标准、添加剂使用标准的宣贯、培训会议,与各业主签定食品安全生产责任书、承诺书,明确企业及小作坊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严厉打击无证生产、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采取措施监督企业及小作坊严格按照执行标准严格原辅材料质量关、生产工艺控制关、添加物质关、出厂检验关,坚决杜绝不合格食品出厂。上半年,县质监局共对酿造白酒、茶叶、纯净水等食品类产品抽样检验42个,仅有2个不合格,检验合格率为95.24%,同比去年增长了10个百分点。抽样结果显示,通过业主自律和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食品安全质量将会有很大的提高。
二、农村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调查分析,我县农村食品小作坊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呈现“小、散、低”的状况。
“小”即规模小,有相当一部分面坊、糕点店固定资产不足一万元,从业人员2-3名。“散”即分布散,食品小企业小作坊80%分布在各乡镇和农村。“低”即生产技术水平低,目前绝大多数是粗放型传统加工业,32家酿酒作坊中,全部是采用传统工业酿造谷酒,设备简陋,产品品质、生产效率都不高。
2、“三无”现象比较突出。
全县67家食品小作坊无一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的也占到总数的90%以上。
3、条件差,隐患大。
食品小作坊九成以上生产设备简陋,工艺简单,无保证质量的必备检验设备,无质量管理制度,原料把关不严,出厂仅凭经验。在辅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上存在盲目性,卫生环境差,极易造成食品污染。大部分食品小作坊的生产场所都设在农家小院或自家房屋内,没有独立规范的生产车间,有的旁边就是猪栏,做饭、生产、养猪养鸡鸭同在一个场所,极易形成二次污染。尽管这些低价的、粗制的食品小作坊难以进入大市场,但对城乡结合部和广大农村的食品安全埋下了隐患。
4、监管难到位。
由于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点多面广,且大部分分布在农村,存在“乡镇看得见、管不着,职能部门管得着、看不见的问题”,因为没有执法权限,仅能起到协调、引路的作用,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职能部门因为基层组织力量薄弱,很多食品小作坊很难找得到,有的去了也找不到人,监管存在盲区。
5、监管职能存在交叉,如部分小作坊业主反映卫生防疫部门与质监部门对其进行重复抽检,增加了业主负担,检验结果不能共享。
三、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分析
1、历史性。
小作坊大多存在于各乡镇和乡村,这些小作坊一方面丰富了城乡食品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但在另一方面,也普遍存在着生产卫生条件较差、产品质量不稳定等问题。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存在又有其合理性、必要性,是广大农民对农副产品快速吸纳消化的一种长期形成的手工传统制作食品的形式,如庙坝乡的白酒小作坊,县城的面条、米线作坊等,它直接解决当地居民的一些生活食品需求而且都是通过传统工艺制作而成。
2、落后性。
小作坊形成的落后性主要受当地经济状况制约。广大农村消费者生活水平不高,消费能力相对较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也差强人意。面对不洁食品,面对肮脏生产环境同样是漠然处之,麻木对待,图便宜,能吃就行。因此,质量低劣的食品在农村还是有较大的市场。
3、简易性。
食品小作坊生产的大多是为迎合当地群众需要的一些简易食品,而这些简易食品生产规模小,仅仅是手工操作,设备简陋,利润也薄,仅能养家糊口,无能力扩大再生产形成规模。
4、事后性。
监管部门对食品加工环节监管工作中任务重与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较为突出。由于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小作坊,数量多,分布散,要真正监管到位,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但实际质监部门对食品企业的监管存在经费少、人员缺、设备少等问题,监管力度无法满足需求。基层的监管网络也十分滞后,虽然各乡镇都设置了“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但是由于“两员”没有专项经费保证,而一般都身兼数职,随时都会被调整或因没有明确职责而成为虚设,对食品加工企业(作坊)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很难落到实处,往往是发生了问题,才紧急查处一次,治标不治本,忙于“救火”应付,因而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实质性问题。这种事后性较严重的造成了食品小作坊监管不到位。
四、加强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监管的几点建议
1、逐步建立小作坊质量、计量检测体系,提高其自身检测能力。由监管部门协助进行委托检验,定期检验,及时掌握产品质量状况,对既无能力建立独立检验室,又未与法定检测技术机构建立委托检验关系的小作坊,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整治到位。
2、生产属于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小作坊,要以查处为手段,督促帮助企业整改,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使企业尽快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因生产条件所限无法取证的,又为群众喜爱的传统产品,如果不属于高风险食品,原材料又来源于我县地域内,具有我县地方特色且采用传统工艺生产的,需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向社会公开承诺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回收原料,不超出本县行政区域销售,方可允许其生产。
3、加强行业自律建设,引导成立行业自律组织,培植优势企业,以公司加小企业小作坊的形式,统一配方,统一工艺,统一检验,统一品牌。
4、加大监管力度。增加定期、不定期巡查的次数,确保巡查的效果。对证照不全、多次出现问题的小作坊,增加检验次数,加大整改力度。对于故意造假,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要依法严惩,坚决予以取缔。
5、加强乡镇食品安全工作站建设。解决农村食品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工作经费,以“授权或委托”的形式,食品安全部分监督执法职能,加强基层监管力量。
食品小企业小作坊所带来的问题,是我国食品生产加工业整体水平低下和国情所决定的,短期内难以改变。因此,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必须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坚持“引导、规范、监管、便民”的指导思想,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力度,做到既要严格监管,保证安全,又要引导规范,方便群众,保证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喝得放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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