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26 16:23:46 企业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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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管理制度

  现如今,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贸企业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贸企业管理制度

工贸企业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了规范承包商、供应商的选择程序,加强承包商、供应商的安全管理,减少承包商、供应商对公司安全的不利影响,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承担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项目及日常劳务工资的所有承包商、供应商及本公司有关部门雇佣的、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3.1采购部门负责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后勤服务等供应商、承包商的选择和评估。

  3.2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设施设备、配件及消耗品的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

  3.3各部门初步评估后,由采购部门负责对承包商、供应商的选择和建议,并报公司审批。

  四、管理规定

  4.1 承包商、供应商的选定

  4.1.1合格承包商具备与所承担的业务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

  4.1.2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与所提供商品相应的生产能力和相关资质,提供商品为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经营许可证。

  4.1.3 公司有关部门聘用的临时工应使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备与其承担的工作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文化素质。

  承包商的管理

  .1承包商进入公司生产区前,应由本公司具体负责人员根据其承担的工作性质,向其书面或口头说明进入本公司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所承担工作持续时间两天或两天以上的,应与公司签订书面安全协议。

  .2在公司作业区从事相关施工或其他劳务工作的承包商,应遵守本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供应商的管理

  .1供应商送货进入库区内前,应有采购人员向其说明相关安全教育及安全注意事项。

  .2供货的机动车车辆进入库区送货时,送货人员禁止携带烟火,不得在库区内吸烟。

  .3供应商未按照安全注意事项而发生的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临时工的管理

  .1临时工进入生产区工作前,应有其雇佣部门对其进行安全培训,较长期(两天及两天以上)雇佣的,培训后应进行书面考核。

  .2进入库区的临时工应遵守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五、承包商、供应商的售后服务

  5.1承包商对其劳务工作的售后应给及积极配合的态度。

  5.2供应商应有义务对其产品进行检查、维修等售后服务。

  六、考核评估

  6.1根据质量、价格、交付、服务四个方面进行评价。

  6.2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续用。

工贸企业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及进入公司辖区内的相关方人员。

  三、术语与定义

  3.1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3.2违章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3.3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中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职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 机构与职责

  4.1安全管理部门重点组织查处作业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组织“三违”人员的再培训。

  4.2生产管理部门重点组织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五、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结合各类检查及时查处“三违”行为,对查出的“三违”行为除向责任部门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外,并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给予处罚。

  5.2 各部门人员对发现的“三违”行为均可报告相应的安全管理部门。

  5.3 因“三违”行为导致险肇事故的,根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4对违反“三违”红线的责任人员予以直接待岗学习;屡查屡犯者(6个

  月内个人累计出现3次以上),除对责任人员加倍处罚外,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行待岗学习,凡待岗学习人员须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5 各类“三违”人员待岗学习,按公司入厂三级教育要求进行,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h,并对其进行考核。

  5.6若“三违”人员对其“三违”事实有争议时,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核实。

  5.7经核实不属于“三违”行为或与事实不符时,需取消对当事人违章行为的处罚;“三违”行为经核实属实的,对行为人或单位从重处罚。

  5.8非本公司人员发生“三违”行为时,接待部门和责任责任应及时制止并批评教育。如不听从劝告,应立即劝其离开生产区域。

  5.9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5.10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对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奖励,被举报部门或个人不得对举报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

  附 “三违”行为认定范围

  一、“三违” 红线

  1、因“三违”行为造成重大险肇事故的责任者;

  2、群体性违章行为责任者;

  3、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者;

  4、易燃、易爆区吸烟或携带烟火(火种)的责任者;

  5、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人员;

  6、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7、危险作业未经审批,安全措施未落实进行作业责任者;

  8、发现隐患,未报告、排除的冒险作业人员;

  9、擅自启用查封或报废设备责任者;

  10、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二、 典型“三违”行为

  1、违反劳动纪律

  (1)班中睡觉;

  (2)班中打架斗殴;

  (3)固定岗位脱岗、窜岗;

  (4)酒后上岗;

  (5)作业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不执行交接班制度;

  (7)带班干部无故不到岗位;

  (8)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9)其他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2、违章指挥

  (1)允许、批准未经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从事生产工作;

  (2)无有效安全设施或措施或安全措施与现场实际不符、安全措施不完善,强令职工作业;

  (3)违反规程、规定,越权指挥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

  (4)允许批准购置未经国家指定机构鉴定和检测合格的安全工器具的;

  (5)管理职责范围不清,该指挥的不指挥,不该指挥的插手指挥,或越权指挥;

  (6)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7)其它指挥性违章行为。

  3、管理违章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未建全安全生产制度的;

  (2)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证件失效的;

  (3)未按公司制度和要求组织召开各类安全会议的;

  (4) 未按公司制度和要求进行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的;

  (5)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未按“三同时”要求进行的;

  (6)已运行的设备没有安全操作规程;

  (7)机构变更、设备变更或系统改变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没有及时进行修改的;

  (8) 对新工人未进行健康检查、三级安全教育或健康检查、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就安排上岗作业的;

  (9)对设备、设计存在的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未制定应急措施;

  (10)未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已制订的预案无可操作性的;

  (11)管理人员发现“三违”行为不制止、不汇报的;

  (12)工作负责人在工作期间未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就离开工作现场;

  (13)其它管理违章行为。

  4、电器违章作业

  (1)停送电作业未执行监护制度;

  (2)停电检修作业时,电源侧未悬挂警示牌;

  (3)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电气安全用具、测量仪表和防护用品;

  (4)电器设备在运转中拆卸修理;

  (5)装设接地线不符合标准;

  (6)带负荷拉开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

  (7)使用金属外壳电动工具、不装漏电保护器;

  (8)在电缆沟、桥架、大型设备内部工作,不进行审批且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无人监护;

  (9)现场电气开关设备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

  (10)电气安全工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

  (11)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

  (12)临时用电设备无接地(零)的;

  (13)检修电气设备(施)时未停电、验电、接地及挂牌操作;

  (14)安全电压灯具与使用电压及要求不符;

  (15)其它违反电气作业规定的。

  5、起重违章作业

  (1)开车前未检查就直接开车的;

  (2)使用不完好的起重机、吊索具的;

  (3)未按规定打铃发出警告信号的;

  (4)直接用5档快速提升吊物的;

  (5)吊物不按吊运路线行驶的;

  (6)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同时开动三个机构运行;

  (7)指挥信号不规范,违章指挥吊运的;

  (8)吊运压力气瓶、易爆物品的;

  (9)有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吊运的;

  (10)斜拉吊运的;

  (11)卸载时吊物未放置稳妥就落钩卸载;

  (12)多人绑挂时,无人负责指挥或多人指挥;

  (13)起吊后身体置于吊物之下的或手扶吊物吊运的;

  (14)吊运时,安全通道上有人,未发出警示信号或招呼通道人员离开的;

  (15)吊物上有人的;

  (16)其它违反起重作业规定的。

  6、焊接违章作业

  (1)防护用品未穿戴或穿戴不到位,穿化纤工作服上岗的;

  (2)焊接场所10m以内存在易燃易爆物品(采取隔离措施的除外);

  (3)使用损坏的设备、设施、工器具(如减压阀、焊、割炬、回火阀等);

  (4)对机械设备进行电弧焊时,设备的保护接零(保护接地)未拆除的;

  (5)在禁火区内、金属容器内和金属结构上及易触电等危险比较大的场所焊接作业前,未经危险作业审批,未采取专门的安全措施就进行作业的;

  (6)电焊机的电源线、二次输出线不符合规定的;

  (7)电焊机外壳保护接地(或接零) 不可靠的;

  (8)一个开关控制两台电焊设备的;

  (9)使用厂房的金属结构、管道或其它金属物搭接代替导线使用。

  (10)电焊机超负荷运行;

  (11)工作结束后未切断电源的;

  (12)电气焊在同一场所作业时,氧气瓶未采取绝缘措施,乙炔气瓶未采取接地措施;

  (13)使用中的氧气瓶、乙炔瓶等压力气瓶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

  (14)压力气瓶曝晒的;

  (15)未采取措施即对盛过油、漆等易燃液体的容器施焊;

  (16)其它违反电焊气割作业规定的。

  7、高处违章作业

  (1)高处作业不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挂在牢固的构件上及不戴安全帽;

  (2)无人监护进行作业的;

  (3)使用未按定期试验合格的登高工具;

  (4)梯子架设在不稳固的支持物上进行工作;

  (5)绳梯未挂在可靠的支持物上,使用前未认真检查;

  (6)在雷雨、暴雨、浓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进行高处作业;

  (7)穿硬底鞋或带铁掌的鞋进行登高作业;

  (8)冬季高处作业无防滑、防冻措施;

  (9)采用梯子登高作业未设人扶梯;

  (10)交叉作业未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11)其它违反高处作业规定的。

  8、机械违章作业

  (1)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栏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它工作;

  (2)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

  (3)试运转设备时,没有进行联系,或没有启动警告铃;

  (4)非操作工操作相应设备的;

  (5)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打锤时戴手套等;

  (6)未正确着装,在现场穿高跟鞋、凉鞋、裤头、背心、裙子等,女职工未将辫子或齐肩发盘在工作帽内;

  (7)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清除切屑,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

  (8)有转动切削的机械戴手套、留长发,工作服的三口(领口、袖口、下口)未收紧的,护目镜未戴好;

  (9)从中间抽取堆放物品的;

  (10)其它违反机械作业规定的。

  9、运输违章作业

  (1)机车变更作业计划以口头形式传达;

  (2)调车作业中运行速度过快时上下车;

  (3)进入有电力网的区域作业站位太高;

  (4)坡道上摘解车辆未采取止轮措施;

  (5)作业过程突然关闭信号改变进路;

  (6)扳道员未严格执行“一看、二扳、三确认、四显示”制度;

  (7)作业前未调试或作业中擅自关闭平面无线调车系统;

  (8)不按信号行车;

  (9)公路运输超速行驶、超载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10)高速急转弯;

  (11)货物码放不整齐、不规则,货件未采取防倾倒、防挂落等措施的;

  (12)装卸物件时,松散货物上站人,货车车帮下站人,野蛮装卸车作业的;

  (13)货车运输时,随车人员位于驾驶室顶或物件与前栏板之间的;

  (14)其它违反运输作业规定的。

  10、防火防爆违章作业

  (1)在重点防火部位内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2)在制氧站内动火作业前,不按规定进行氧含量分析;

  (3)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4)当制氧、汽化设备上的阀门和仪表、管道连接接头等处被冻结时,用铁锤敲打或明火加热;

  (5)在制氧设备或管道上检修时,工具或手套上带有油脂;

  (6)直接与氧气、液氧接触的管道、阀门、仪表等未严格脱脂,未使用专门的无油检修工具;

  (7)猛开或猛关氧气管路阀门;

  (8)在设备运行和有压力情况下,敲打、拆卸或焊接等;

  (9)气瓶充装前和充装后,充装单位持证作业人员未逐只对气瓶进行检查;

  (10)充装过期气瓶或报废气瓶;

  (11)检验气瓶前,检验人员未对气瓶的介质处理进行确认;

  (12)封闭空间内在未进行良好的通风之前人员进入,进行电焊、气焊工作,入口处无人监护;

  (13)在容器内工作,容器外不设监护人或监护人离开现场;在金属容器内,使用电器时没有防触电措施,照明灯工作电源电压超过安全电压,220伏电灯作行灯使用;

  (14)消防器材挪作他用,不定期检查试验;

  (15)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器材配备不全,不符合消防规程规定要求,且无警示标志;

  (16)其它违反防火防爆规定的。

  11、建筑施工违章作业

  (1)未执行交底制度,未经教育上岗作业;

  (2)进入现场人员未戴安全帽,穿硬底鞋、高跟鞋、拖鞋或赤脚;

  (3)外墙施工未采用落地式双排钢管脚手架,外侧无全封闭密目式安全挂网;

  (4)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未设置围拦、盖板、架网,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出入口和井字架、门式架进出料口,无板棚或网库棚;

  (5)阳台周边,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未设置1.0m以上的双层围或搭设安全网;

  (6)模板或脚手架上集中堆放物品。拆除模板及脚手架时,无专人监护,未设置设警戒标志;

  (7)脚手架立杆基础未设垫木;

  (8)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装置不齐全使用;

  (9)电源未采用三相五线制,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

  (10)未经安全负责人批准,私自动火,用电;

  (11)其它违反建筑施工作业规定的。

工贸企业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规范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重大事故,避免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及上级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

  三、术语与定义

  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是指企业在一个时期内,根据国家等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目标、层层分解,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定期考核、奖惩兑现,达到现代安全生产目标的科学管理办法。

  四、机构与职责

  4.1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本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并对其审核、批准。

  4.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定期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实施计划的调整和修改应上报负责人,经总经理批准后对实施计划进行调整修改、实施。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形式加以保存。

  4.3各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车间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承担本部门、车间目标任务的组织实施,其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负岗位责任。

  五、管理内容与要求

  5.1明确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要求。安全目标的制定根据安全生产方针、管理评审的结果、生产和过程绩效、标准化系统自评结果,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不足之处,起草安全生产目标,征求基层部门意见后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2安全生产目标所需考虑要求.

  5.2.1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等相关方的意见;

  5.2.2同行业管理指标;

  5.2.3历年安全生产统计数据和上一年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

  5.2.4财务、车间等相关部门的要求;

  5.2.5可选择的安全技术方案。

  5.3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的原则

  5.3.1符合原则:符合相关法规标准和上级要求;

  5.3.2持续进步原则:比以前的稍微高一点,跳起来,够得着,实现得了

  5.3.3三全原则:覆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

  5.3.4可测量原则:可以量化测量,否则无法考核兑现绩效;

  5.3.5重点原则:突出重点、难点工作。

  5.4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各部门,确保目标和指标实施。

  5.5目标的实施

  5.5.1实施计划是安全生产目标实施的途径和方法,应明确实施目标、工作内容、内容质量要求、责任人;

  5.5.2实施计划分级实施,做到上一级与下一级相互衔接;

  5.5.3实施计划颁布后需修改和调整,由那一级计划执行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交予上一级部门进行审核,批准后方可变更;

  5.5.4目标和实施计划应以文件形式颁布,调整和修改记录应以文件形式加以保存,以便审查。

  5.6目标的考核

  5.6.1每季度、半年对各部门、车间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进行检查,保存记录作为季度考核评价的依据,并由安全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目标实施计划的考核;

  5.6.2每季度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过程进行监测,随时了解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并及时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目标完成情况;

  5.6.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作为下一年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的依据。

  5.7安全生产目标评审及修订

  通过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的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估,并根据考核结果分析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适宜性,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修订。

  5.8奖励与处罚

  经考核,达到安全生产先进的车间、部门进行奖励;达到安全生产合格车间、部门,不奖不罚;对安全生产不合格的车间、部门进行适当罚款。连续三年安全生产不合格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公司安全生产会议上讨论过后给予相应的处罚。

工贸企业管理制度4

  一、目的

  安全生产管理文件使用及档案管理的失控将会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重大的影响。为加强对档案资料的管理,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确保资料保存的完整性、连续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以便后续借鉴;使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使用及档案管理。

  三、 机构与职责

  3.1公司设立档案室,隶属于办公室,并设置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资料的归档督促和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制定明确的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档案管理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保密程度分为公司级和部门级,公司级档案应按标准规范进行分类,有规范的档案编号和标签,并建立电子与纸张分类目录。

  3.2 各部门资料管理:所属各部门必须设兼职的资料管理员,制定明确的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规范部门档案管理,实行部门档案与公司档案归口管理。档案的借阅和移交、销毁,必须按照公司管理规定执行。

  四 、档案管理程序

  4.1安全生产档案归档范围包括:

  (1)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安全标准化体系各类文件。

  (2)安全机构设置情况及专职、兼职安全员名单;

  (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件及人员名单;

  (4)特种设备清单及有关档案资料;

  (5)危险源(点)资料及三级危险源(点)管理清单;

  (6)作业环境监测资料(地压监测、岩石移动观测、粉尘浓度监测、风速、风量监测、环境监测、噪声测定等);

  (7)职工健康档案及健康监护资料;

  (8)职业病人档案及监护资料;

  (9)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及整改情况;

  (10)安全例会及安全日、月活动记录。

  (11)职工代表大会关于安全生产的提案及整改落实情况;

  (12)安全生产事故记录和统计资料;

  (13)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等有关伤亡事故管理的档案资料;

  (1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及作业安全规程,并汇编成册;

  (15)安全措施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16)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1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实施记录;

  4.1.1档案质量

  4.1.2档案封面应逐项按照规定用碳素钢笔或中性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封面题名应能准确反映出卷内文件材料的内容。

  4.1.3档案文件禁止使用铅笔、圆珠笔、复写纸。破损的档案文件要进行修复处理。

  4.1.4档案必须遵循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联系,区分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4.1.5档案盒表面为《档案目录》,档案盒内文件没有提名的,由档案人员根据内容拟定标题。

  4.1.6档案盒封面应注明立卷人,审核人,立卷时间。

  4.2立档

  4.2.1档案文件材料按照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重要法规性文件的`历次稿件排列在定稿之后。

  4.2.2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有批复的在批复年立卷,无批复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第一年立卷;跨年度总结放在最后一年立卷。

  4.2.3档案文件资料按时间顺序排列,收交时公文处理用纸在前,收文在后;内部制发文件,发文正稿在前,依次为公文处理用纸,发文底稿。

  4.3 归档类别

  4.3.1 企业安全生产档案整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立类目。安全生产档案类目设置要层次分明,概念明确,案卷排列应反映本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的分类体系,便于科学管理与利用。

  企业安全生产档案按档案的范围宜设置以下类别:

  (一)安全组织

  (二)安全规章制度

  (三)监督执法检查

  (四)安全检查

  (五)教育培训

  (六)安全投入

  (七)工伤保险

  (八)职业病防治

  (九)劳动防护用品

  (十)“三同时”管理

  (十一)安全防护设备管理

  (十二)安全用电管理

  (十三)特种设备管理

  (十四)事故管理

  4.3.2 特殊载体安全生产档案(录像带、照片、磁盘等)可按载体形式、所反映问题或形成时间进行分类编目。

  4.3.3 特殊载体安全生产档案要遵照有关照片、声像、电子档案的标准,按其载体形式分别保存,并注明与相关纸质档案的互见号。

  4.4档案编号

  4.4.1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编制《档案登记目录表》,将所有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

  4.4.2档案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一经确定,不宜任意修改,如确有修改必要,应事先审查讨论,并拟定新旧档案分类编号对照表,以免混淆。

  4.4.3公司档案员负责对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按照《档案登记目录表》条款“对号入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司档案管理工作。

  4.5归档及保存年限

  4.5.1归档的文件资料,应按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归档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归档,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或者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的排列并填写《卷内目录》。

  4.5.2归档的同类文件资料在卷内应按保存期限分别装订,保存期限分为定期和永久。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4.5.2.1 永久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办法、总结,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抢救、调查、处理文件材料;

  4.5.2.2 30年

  安全技术管理规划、计划、通报、会议记录、安全体系建设文件材料等

  4.5.2.3 10年

  安全、消防教育、应急演练活动文件材料

  4.5.3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拟订文件资料保存期限的补充规定。

  4.5.4 归档的文件资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均不得分开。

  4.5.5 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目录表。全部档案组成后,要对档案做统一排列并编写档号。

  4.6 档案日常管理

  4.6.1借阅

  4.6.1.1借阅手续:

  (1)各部门经办人员因业务需要借阅档案时,应由其部门负责人出示书面借阅条向档案员借阅,经办人必须在公司借阅登记表上签字。

  (2)档案员接到借阅条,经核查后,取出该项档案,并在借阅登记表上注明借出日期和归还日期,以备及时催还。

  (3)档案归还时,经档案员核查无异后,档案即归入档夹,填写归还日期,在记录上写明“已还”字样。

  4.6.1.2借阅人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不得在文件上圈点、画线和涂改,未经批准不得复印和摘抄档案。

  4.6.1.3借阅人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复印文件或摘抄文件,需借阅部门负责人书面请示,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4.6.1.4借阅人应于规定期限内归还。如有其他人借阅同一档案时,应变更借阅登记,不得私自授受。

  4.6.2销毁

  4.6.2.1每年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由档案员编制纸质和电子的《档案销毁清册》,报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并指定其监销人后方可进行销毁。《档案销毁清册》需注明:销毁档案目录、公司负责人意见、档案人签章、监销人签章、销毁时间。

  4.6.2.2销前,按照清册清点;销后,在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档案销毁清册》需永久保管。

  4.6.2.3保管期限已满但仍不能销毁的档案有下列四种:未结清的债权债务;未了事项;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经核定仍有保存参考价值者。应单独抽出立卷,直到事项完结时为止。

  4.6.3移交

  4.6.3.1需要进行移交的档案,需由档案员编制《档案移交登记表》,报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并指定其监交人后,方可进行移交。《档案移交登记表》需注明:

  移交档案目录、公司负责人意见、移交方签章、监交人签章、接收方签章、移交时间、移交原因。

  4.6.3.2移交前,按照清册清点;移交后,在清册上签字,《档案移交登记表》一式两份,移交方和接收方各一份并永久保管。

  4.6.4保密

  4.6.4.1 档案室的任务是集中统一管理公司已形成的全部文件资料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主动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任何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4.6.4.2 档案员应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树立全心全意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的思想,主动,准确,迅速地为利用者提供档案资料。

  4.6.4.3 爱护档案室的一切设施设备,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及随意翻动。

  4.7档案库房管理

  设置专门的档案库,对上述要求档案管理的资料进行管理,档案库要按照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鼠、防虫、防尘、防污染等库房安全管理要求,配备防盗门窗、灭火器材、温湿度调控设施、遮光窗帘、防虫药品等档案安全保管设施和用品。应关注电子媒体文件和档案的管理,确认是否有规定,能否及时修改等。

  4.8附则

  在本制度框架下,公司各部门可根据实际状况制订更为具体的实施细则,但不得与本制度发生冲突,经报办公室备案后,与本制度具有同等效力。

工贸企业管理制度5

  一、目的

  通过对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

  三、定义

  按照gb18218-20xx《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内容,对如下内容进行定义解释:

  3.1危险物质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单元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公司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临界量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为重大危险源。

  3.4重大事故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险,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6生产场所

  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储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3.7储存区

  专门用于储存危险物质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四.职责

  4.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同生产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对公司生产场所及储存区危险物质最大储存量进行计算。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生产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及

  一般危险源进行辨识、建档。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联系有相应安全评价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重大危险源

  定期评估。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告知、培训教育。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将重大危险源形成报告,报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五.工作程序

  辨识总则:

  ①原则按照gb18218-20xx《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实施;同时参考《关于

  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xx]56号文)

  ②辨识过程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生产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协同。

  5.1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过程

  5.1.1根据gb18218-20xx《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中例举的142中危险化学

  物质名称,对应公司目前使用原辅材料名,进行危险物质的辨识。

  5.1.2可能构成重大危险源区域确定

  根据危险货物日常存储状况,进行生产区、储存区的确认。

  5.1.3 区域最大存储量的计算确认

  对确定的生产区、储存区可能存放的危险货物,按生产过程用量、每次采购量大小进行最大储存量计算。

  5.1.4根据各单元的计算结果,对照按gb18218-20xx标准中临界量值,对危险物质进行重大危险源或一般危险源进行计算辨识。最大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为重大危险源,未达到临界量的单元为一般危险源。

  5.1.5 参考《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xx]56号文,对公司内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界定。

  5.2重大危险源管理

  5.2.1 安全管理部门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汇总统计在《危险源清单》中,且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物质名称、数量、性质、地理位置、管理人员、安全规章制度、评估报告、检测报告等。

  5.2.2 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作成《重大危险源申报表》报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重大危险源申报表》应包括重大危险源的详细情况、可能产生的事故类型、安全措施与预防措施、应急预案等。

  5.2.3 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同生产、设备部门,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新知识的.获取、技术的发展状况定期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对应辨识结果,再次作成《重大危险源申报表》报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5.2.4 由生产部负责,对属于重大危险源区域的主要设备、安全设施和强检仪表等进行定期检测。

  5.2.5 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定期组织公司级管理层对构成重大危险源区域进行安全性的检查。

  5.3 危险源区防护器具、设备设施的管理

  5.3.1 按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中规定,对危险源区作业岗位应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设备设施。

  5.3.2 部门责任者和岗位人员须经常检查防护器具、设备设施,保证防护器具、设备设施的齐全。

  5.4 重大危险源的教育和应急救援演练

  5.4.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建立的重大危险源档案资料相关知识及时向全体员工进行教育。

  5. 安全管理部门针对重大危险源的性质,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5.安全管理部门须每年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演练计划,且每年实施二次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对演练过程须进行评估,并做好演练评估记录。

  5.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演练的评估情况,及时对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

工贸企业管理制度6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公司设备设施验收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设备设施。

  三、职责

  3、1、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工作的专门负责部门。

  3、2、设备使用部门:严格地按设备的技术参数,对设备的性能进行功能验收工作;依据综合的设备选型参数,对设备的加工能力进行验收工作。

  四、管理内容和要求

  4、1、设备开箱后,供应商或者公司技术人员进行安装工作,设备管理部门需对设备的规格型号、外型尺寸、安装位置、设备的固定、土建配合、管线连接、电气连接认真确认无误,整个安装过程按照设备安装规范标准和设备安装的技术要求对设备的各部分进行检查验收。

  4、2、设备安装后,供应商或者公司派专人开始调试工作。

  4、2、1设备调试前,调试负责人员须制定详细的调试方案,并报设备科主管审批后实施。设备调试方案应包括调试时间计划、调试人员及分工、调试实施办法、调试所需材料、仪表仪器等内容。

  4、2、2调试人需协助设备的安装,严格执行安装操作规范,避免设备变形或损坏。

  4、2、3调试人员在调试工作开展前需认真检查随机物品及资料是否齐全,检查设备的各接头、管路等,检查调试所需用具是否齐备,检查安全装置,以保证正确可靠。

  4、2、4空运转试验。主要是为检验设备安装精度的保持性,设备的稳固可靠性,传动、操纵、控制等系统状态是否正常。运转应分步进行,由部件至组件,由组件至整机,由单机至全部自动线。

  4、2、5负荷试验。主要是为检验设备在一定负荷下的工作能力,以及各组成系统的'工作是否安全、稳定、可靠。

  4、2、6精度试验。在负荷试验后按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例如,对专门规定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

  4、3、设备验收

  4、3、1设备验收项目主要针对设备的技术性能、安全要求、运行状况能否满足设计或生产工艺要求进行。

  4、3、2设备验收在调试合格后进行,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

  4、3、4试车验收指在设备负荷试验和精度实验期间,由参与调试、验收的有关人员对设备负荷实验、设备精度进行确认。

  4、3、6验收合格后,设备才能投入生产使用。验收不合格的由调试人员重新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4、3、7验收合格后相关人员填写验收记录,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确认意见。

工贸企业管理制度7

  一、目的

  为了使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需要建立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来约束从业人员熟悉掌握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三、机构与职责

  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

  ①收集操作人员上岗证;

  ②特种作业操作证应按期复审;

  ③资料及记录保存完好

  3.2财务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负责对由安监局组织的培训或者非单位内的培训报名,主要有: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报名

  四工作程序

  4.1培训需求识别

  4.1.1管理人员的培训:包括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并经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试考核取得资格证书;

  企业负责培训的管理部门,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进行登记主要包括姓名资格证书号培训时间,有效期限在资格证书到期之前3个月,向安监局批准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始报名培训,经考试合格,换取新的资格证书,以保证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更换主要负责人(如法人代表变更等)应先对新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后,方可变更

  4.1.2其他人员的培训管理,主要包括:

  4.1.2.1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包括培训计划和内容);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1.2.2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包括培训计划和内容);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5)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车间(分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工段)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1.2.3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4.1.2.4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包括培训计划和内容);

  特种作业包括:

  (1)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器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

  (3)高处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

  (5)煤矿安全作业;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煤气作业);

  (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11)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特种作业发证由安监局发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由质监局发放

  4.1.3其他培训教育,主要包括:临时性安全教育,比如,对从事危险性较大的检修项目;从事临时性的工作;外来单位人员到公司进行施工或承包检修作业等;

  4.1.3.1在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入现场之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告知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危险部位以及注意事项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现场需有专人陪同,陪同人员可根据参观检查人员多少配备,一般不少于两人

  4.1.3.2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相关方进入现场要服从企业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每次相关方进入现场之前要对其进行培训,并签订安全协议对经常进入企业的相关方要定期进行培训,并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中列出相关的培训要求和方案以及具体的`培训组织单位和培训内容,4.1.3.3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经职业健康培训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

  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让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了解本岗位的职业危害,让从业人员清楚自己从事的岗位对自己的危害,严格执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培训需求要考虑不同层次确定单位内部的培训的需求,可从管理人员和生产岗位上的员工两个方面考虑对于管理人员要从其所在管理岗位所必需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以及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来确定培训需求;对于生产岗位上的员工,要从其所必须掌握的安全技术技能确定培训需求,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进行资格考核培训需求识别完成后,建立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培训形式

  1、日常安全教育:

  由公司财务部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员工每年进行一次或多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消防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等;还应结合不同工种特点教育教育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定

  2、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企业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提供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的机会

  3、重大安装检修项目施工前教育:

  企业进行重大危险性较大的安装检修项目施工前,安全管理部门必须认真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负责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方案交底和安全检修教育,使参加施工人员明确方案熟悉现场了解险情掌握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4、内部换岗或离岗一年以上员工的安全教育:

  员工换岗车间外调入的按三级安全教育办法,由新车间和班组负责教育;车间内部换岗,由新岗位班组负责三级安全教育

  5、现场教育及事故案例教育:

  现场教育是发生严重违章或严重事故后的教育培训,事故案例教育是针对别人发生的严重事故进行教育对照检查员工的安全思想和安全行为,吸取教训,找出差距,不断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防止事故发生

  6、经常性安全教育

  (1)对安全技术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每年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0小时

  (2)可利用企业报黑板报宣传窗张贴画等形式不间断地组织稿件购买资料予以宣传教育

  (3)根据需要布置安全警句和安全标志牌,提醒员工注意安全生产

  7、四新安全教育培训

  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安全培训效果评估和改进效果不大或者起不到培训目的的要改进,以保证达到培训的目的同时对培训和检测过程要有相应的记录,建立档案,以备查询比如对操作规程的培训,可通过试卷考试,看看员工掌握情况,并根据考试结果不断改进培训方法,进一步使员工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做好培训记录,主要是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主讲人员以及参加人员(可以做成签到表),或者这些内容均已表格形式完成,有培训记录

  建立培训档案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记录按一人一档的原则,为每个从业人员建立培训档案

工贸企业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为了搞好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费用切实为员工落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企财[20xx]16号)中的各项规定,特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三、术语与定义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制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四、机构与职责

  4.1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每季度对安全生产费用是否落实进行审核。

  财务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查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计划等,根据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并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落实工作。

  五、管理内容与要求

  5.1按照国家规定,每年提取公司销售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公司的安全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5.2安全生产费用应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监督其合理使用。

  5.3安全生产费用适用于以下生产事项

  5.3.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5.3.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5.3.3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5.3.4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事故隐患和职业健康体检;

  5.3.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5.3.6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5.3.7安全标志和标识;

  5.3.8其他和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5.4安全生产费用操作流程

  5.4.1每年年初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牵头与技术、生产、设备、行政、财务等部门共同制定本年度的安全生产费用初步使用计划,交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批准后由财务对其资金进行提取和发放,收回发票等相关使用证明依据。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报予总经理审核、批准。

  5.5安全生产费用检查

  5.5.1安全管理部门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工作;

  5.5.2财务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的台账,具体列支每项费用的支出和使用的负责人,并在台账后附加收回相应的发票收据,每季度由财务部门自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核对;

  5.5.3每年年终财务整理安全生产费用台账,在公司年度会议中报予总经理审核。

工贸企业管理制度9

  一、目的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设施(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建设、使用、维护、报废和拆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3.1 设备管理部门

  生产设施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设施(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从建设到报废、拆除全过程中本制度的执行。

  3.2 采购管理部门

  负责生产设施(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采购管理。

  3.3 安全管理部门门

  负责安全设施的管理监督检查。

  3.4 各部门、车间及使用人员

  保障在生产设施(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的管理中执行本制度。

  四、工作程序

  4.1设备设施选购

  4.1.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 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

  4.1.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4.2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4.2.1将设备的各项资料归档,根据使用说明书和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内容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4.2.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4.2.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2.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4.3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4.3.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落定。

  4.3.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4.3.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3.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4.4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4.4.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4.4.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4.4.2.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4.4.2.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4.4.2.3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防止过度磨损;

  4.4.2.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4.4.2.5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4.4.2.6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4.5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4.5.1生技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

  4.5.2每年由使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4.5.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

  4.5.4设备大修后,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操作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4.6设备设施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4.6.1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

  4.6.1.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5000以下。

  4.6.1.2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4.6.1.3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保费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4.6.2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4.6.2.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4.6.2.2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4.6.2.3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4.6.2.4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4.7 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4.7.1 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4.7.1.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4.7.1.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4.7.1.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7.1.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4.7.1.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4.7.2. 设备报废手续

  4.7.2.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术部门确认并签署意见。

  4.7.2.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术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

  4.7.3. 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4.7.3.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得。

  4.7.3.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程。

  4.8 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即在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状态,按章设备选别,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由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保存。

工贸企业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通过对本公司制定的,与安全标准化有关的管理文件、技术文件的控制,保证文件的适用性、系统性、协调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本公司安全标准化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技术规程的管理。

  三、 机构与职责

  3.1 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标准化文件的批准和发布。

  3.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审核。

  3.3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写安全标准化文件。

  3.4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归口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

  3.5办公室负责厂级文件的备案、登记、发放。

  3.6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全标准化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修改和修订。

  3.7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归口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修改和修订。

  四 、文件管理程序

  4.1文件的制定

  4.1.1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工贸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组织制定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及安全标准化文件,经生产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核、企业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

  4.1.2 各职能部门根据《工贸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要求,根据本公司实际,制定符合法律、法规的、本部门归口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

  4.1.3各职能部门组织对本部门归口的各岗位进行危害分析,经风险评价小组评价后,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1.3.1操作规程中应有岗位主要危险源的辨识内容和危险源的分布情况说明,并应包含企业的各个岗位以及主要设备设施等;如果是危险源,还应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方案(事故情况下的的操作规程)。

  4.1.3.2岗位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主要要求:

  1)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应覆盖每个岗位、每个有人活动的生产区域;

  2)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发放和管理等与安全生产规章的要求基本相同;

  3)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可以组织熟悉岗位作业的操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的作业顺序中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编制,方便员工掌握和执行;

  4)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投产或使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5)企业应保证各岗位相关的操作规程是最新的有效文件。

  4.1.3.3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操作规程要下发到各个岗位,并做发放记录。同时,需要对员工进行培训,看其是否能够熟练掌握自己所在岗位的操作规程。

  4.2发放管理

  4.2.1办公室负责文件的发放管理。

  4.2.2 文件在发放前,办公室确定发放范围。

  4.2.3办公室按确定的发放范围进行发放,填写《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领用人签字。

  4.3文件的修改与修订

  4.3.1 在下列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

  1)当国家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革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意见时;

  6)当安全大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因素时;

  8)其他有关事项。

  4.3.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需修改或修订时,申请修改或修订部门向部门负责人递交书面申请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安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将申请报告交办公室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修改或修订。

  4.3.3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需修改或修订时,申请修改或修订部门向部门负责人递交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安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将申请报告交归口部门,由归口部门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改或修订。

  4.3.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修改均采用换页的方式进行修改

  4.3.5办公室将需修改或修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收回。

  4.3.6修改或修订后的文件由办公室发放至原部门单位或人员。

  4.3.7办公室对修改或修订后的文件进行文件状态登记。

  4.4 文件的评审

  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文件的评审工作,对文件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4.5文件残破、缺失后的补发

  4.5.1任何人不得在文件上乱涂乱画,确保文件的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4.5.2当文件破损或字迹不清影响使用时,领用部门单位应写明原因,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经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到办公室办理更换手续,交旧领新,文件使用原发放号。

  4.5.3文件丢失,当事人应写明原因,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到办公室办理补发手续,新文件给予新发放号,并注明原号作废。必要时,由办公室将作废文件发放号通知各相关部门,防止误用。

  4.6文件的借阅

  4.6.1文件属于保密级的,不可私自向外来单位提供、借阅。

  4.6.2外来人员需借阅时,必须经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向用户提供。

  4.7废止和回收

  新版本文件发布时,旧版本文件同时废止或失效,办公室将文件按发放台账全部收回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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