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14 16:24:43 企业管理 我要投稿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施工企业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通用(15篇)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1

  第一章

  安全保证措施

  1、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机械事故、火灾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下。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保证体系,有丰富安全施工管理经验的专职安全员,强化安全施工管理。

  3、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冷却塔施工防火制度、等高作业管理制度、吊装作业管理制度等,指导施工生产按要求进行。并经常性地开展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4、电焊工、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均须持有效合格证件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5、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均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现场所有施工人员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安全带。

  6、施工现场要设立各种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

  7、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均经检修保养合格,严禁带故障和隐患的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或投入使用。对吊装机具须经安全检查认可后方能投入使用。

  8、所有机械设备设专人管理,按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并定期维护检修。传动部位和危险部位须防护装置,各种安全装置必须安全完好。

  9、焊接作业时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在多人作业场所或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

  10、施工现场、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施工中严禁吸烟。

  11、加强用电安全管理,施工用电严格按批准后临时施工方案进行,遵循“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原则。

  12、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评比工作,做到警钟长鸣,争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

  第二章

  用电安全制度

  1.不要随便乱动甲方车间内的电气设备。

  2.自己使用的设备、工具,如果电气部分出现了故障,不能带故障运行,应立即请电工检修,不得私自修理。

  3.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钮开关、插座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损或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4.需要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如电(排)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同时导线要收好,不得在地面上拖动,以免磨损。如果导线被物体压住时,不要硬拉,防止将导线拉断。

  5.一般情况下,禁止使用临时线。如必须使用时,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临时线应按安全规定装好,不得随便乱拉乱拽。使用完后应按规定时间拆除。

  6.在雷雨天,不要走近高压电线杆、铁塔、避雷针的周围,以免雷击时电流入地产生跨步电压触电。

  7.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到地面时,导线断落点周围10米以内禁止人员入内,以防跨步电压触电。如果此时已有人在10米之内,为防跨步电压触电,应用单足或并足跳离危险区。

  8.在打扫卫生严禁用水去冲洗电气设施,或用湿抹布擦拭电气设施。

  第三章

  防火安全制度

  1.严格遵守动火证审批制度,必须在审批后方可动火作业。

  2.动火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不是正式焊工、不准动火操作。

  3.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每台塔内必须有水压足够的常备消防水带1条。夜场施工有照明设备。

  4.施焊前要做好消防措施。并设专人看护。作业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干净,如不能消除应采取设接火盘、遮隔浇湿的措施加以保护。用电气焊在高空作业时,要清理或避开空中及地面的可燃物。

  5.施焊前,必须先检查机具的安全可靠。如电缆、焊钳的绝缘,电焊机外壳接零等良好。

  6.进行高处施焊作业、除应做好脚步手板,防护网等安全措施外,还必须要有监护人或轮换施焊。

  7.动火终结时、在离开现场前、必须进行现场清理,检查是否遗留有火种,电源线是否已拉闸断电,氧气瓶、已炔瓶是否已按规定关闭气阀,并分别存放处理等。

  8.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的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队危险之前,不得进行焊、割。

  6)用待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用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在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角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面未采取有效的施工之前,不准焊、割。

  第四章

  登高作业安全制度

  1.患有职业禁忌症(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等)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较差、精神不振、酒后等身体状况不佳者不准登高。

  2.作业时衣着要尽量灵便,穿着硬底、带钉、易滑鞋或携带笨重物件不准登高。

  3.凡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无登高作业证不准登高。

  4.脚手架、平台、梯子、安全带、安全网、防护板等安全设施不可靠时、不准登高。为了避免意外发生,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5.梯子不准垫高使用。

  6.梯子接长使用时,无可靠的连接措施不准登高。

  7.没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或不扎紧裤管不准登高。

  8.在周边临空、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悬空作业,必须建立牢靠立足点,如搭设操作平台、脚手架或吊篮等,否则不准施工。

  9.梯子无防滑措施不准登高。

  10.楼梯使用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否则不准登高。

  11.高压线旁无特殊情况不准登高。

  12.不准采用起重机吊运、攀爬脚手架、攀爬设备等方式登高。

  13.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

  14.不准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

  15.登高作业时,不准随意向下抛投杂物,以免砸伤下面的人员。

  16.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带应挂好再作业,应高挂低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不准将挂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17.遇有六级大风、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时,不准露天登高。

  18.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19.脚手架上不准使用梯子登高作业。

  20.登高作业时,传递物件不准抛投。

  21.洞口作业时,没有安全防护或安全防护设施不牢固、损坏的不准作业。

  22.没有专人监护的情况下不准登高。

  23.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

  24.夜间照明不足、无警示灯不准登高。

  25.石棉瓦和玻璃钢瓦片上无牢固跳板不准登高。

  26.不准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收拾好,防止落下伤人。

  第五章

  施工设备操作安全规程

  一、电焊机操作安全规程

  1.作业时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防止烧伤,灼伤。电焊工作场地内要清除一切易燃易爆物品。

  2.每次作业之前应认真检查电焊机的绝缘和保护接地装置。焊钳应完整无破损、绝缘可靠。

  3.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

  4.电焊机应放置在易散热的地方,当温度过高时应暂停作业。

  5.雨天禁止露天作业,焊机内不得有雨水浸入。

  6.作业完毕后应将焊钳放在线路绝缘的地方,并收好电缆线,切断电源。

  二、乙炔气瓶操作安全规程

  1.乙炔气瓶在搬运和使用中应严格避免撞击,瓶上必须装有防震橡胶圈。

  2.使用乙炔瓶时,不能将瓶内的乙炔气全部用完,以免产生负压,造成空气进入瓶内,最后应剩下不少于1个大气压的乙炔气,并将气瓶阀关紧防止漏气。

  3.乙炔减压器与乙炔气瓶的瓶阀必须连接可靠,严禁在漏气的状况下使用,以免形成乙炔和空气的混合气体触及明火发生爆炸事故。

  4.乙炔气瓶在夏季应防止曝晒,使瓶体的表面温度增高,以致造成瓶内气体压力急剧增高。气瓶离开焊炬,炉子和其它明火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

  5.气瓶必须牢固放置,防止受到振动而倒下引起气瓶爆炸。竖放时,应用铁箍或链条固定好;卧放时,应用垫木垫好,防止滚动。

  三、氧气瓶操作安全规程

  1.操作者的手,工作服及所用工具均不得沾有油污。

  2.必须可靠连接减压器,皮管及割炬,在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工作中注意压力表的读数。

  3.开启瓶阀时,人应站在侧面缓慢开启,以防丝扣滑脱而冲击伤人和产生静电火花。

  4.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大于98Pa)并关紧紧瓶阀,以防混入其他气体或杂质。

  5.冬季瓶阀、减压器冻结时,严禁用明火或赤热金属烘干,不准敲打或撞击。可以用热水、蒸气来解冻。

  6.若氧气瓶着火,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氧,待火自行熄灭。如邻近其他可燃物起火,应尽快将氧气瓶搬到空旷地点,以防高热影响而爆炸。

  7.氧气瓶要禁止敲击、碰撞和沾染油污,瓶体上两只防漏阀应齐、完好。

  8.应经常检查减压器的性能是否正常,如发现有漏气或失灵时,应及时更换。

  9.瓶帽必须完整无损,瓶帽上必须有泄气孔,充装完毕后,存放和搬运过程中,均应戴上瓶帽。

  10.氧气瓶应远离高温、明火和易燃易爆物品,与明火的距离不小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暴晒。

  11.氧气瓶应直接使用。

  12.氧气瓶要轻装轻卸,严禁烟火。

  四、电、气焊工操作规程

  1.焊接及切割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和工作中的有关规定。

  2.焊接及切割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3.焊接及切割操作人员必须熟知焊、割机具的性能和有关电气、防火安全知识以及触电急救常识。

  4.上岗前应按规定穿戴好个体防护用品。

  5.作业前必须对焊、割机具及周围环境进行认真检查,严禁盲目施工。

  6.电焊机、电焊变压器的外壳以及开关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

  7.焊钳(把)及导线的绝缘必须良好,不得有损坏现象。

  8.在金属容器或大口径管道内焊接或切割时,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除尘的装置,严禁向容器和管道内输入氧气;并做好监护和防触电措施。

  9.焊割后的灼热工件不准堆放在电焊(钳)线、焊枪软管旁,也不准将电焊钳、线与焊枪软管绞在一起,以免发生事故。

  10.乙炔等燃气和氧气等助燃气体使用中与火源的距离应大于10米。

  11.工作中断或停止作业时,必须先关闭乙炔开关,后关闭氧气开关。

  12.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焊、割。

  13.工作后应切断电源和气源,清扫工作场地,做到工完场清。

  五、手拉葫芦操作安全规程

  1.操作前必须详细检查各个部件及零件,包括各个链条的每个链环,情况良好时方可使用。

  2.使用时不得超载。

  3.起重链条要求垂直悬挂重物。链条各个链环间不得有错钮。

  4.拉动手链时,必须使拉链方向与手拉链轮处于同一平面。

  5.严禁斜拉,以防卡链。

  6.拉动时必须用力平稳,以免跳链或卡链。当发现拉动困难时,要及时检查原因,不要硬拉,更不许增加人力,以免拉断链条或销子。

  7.使用三脚架时,三角必须保持相对间距,两脚间应用绳索联系,当联系绳索置于地面时,要注意防止将作业人员绊倒。

  8.起重高度不得超过标准值,以防链条拉断销子,造成事故。

  六、手持电动工具安全规程

  1.手持电动工具不许安装漏电保护器,同时工具的金属外壳应进行保护接地或接零。

  2.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应经专职电工检验接线是否正确,防止零线与相线接错造成事故。

  3.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和站在绝缘板上。

  4.不得将工件等重物压在导线上。

  5.使用单相的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销、插座必须符合单相三眼的要求;使用三相的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销、插座必须符合三相四眼的要求。

  6.长期搁置不用的工具或受潮的工具在使用前,应先测量绝缘阻值是否符合要求。

  7.手持电动工具自带的软电缆不得接长使用,当电源与作业场所距离较远时,应采用移动电闸箱。

  8.手持电动工具原有的插头不得随意拆除或更换,当原有插头损坏后,严禁直接将金属丝插入插座。

  9.发现手持电动工具外壳、手柄破裂,应停止使用,进行更换。

  10.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和修理手持电动工具。

  11.手持电动工具的旋转部件应有防护装置。

  12.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13.手持电动工具严禁超载使用,注意异响和温度过热,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

  七、手电钻、冲击钻安全规程

  1.钻卡头应在设备插口上固定牢固,插上电源前应取下钻卡头钥匙。

  2.钻孔时不宜用力过猛,以防止工具过载;突然停止转动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

  3.安装钻头时,不许用锤子或其他金属制品物件敲击,手拿电动工具时,必须握持工具的手柄,不要一边拉软导线,一边搬动工具,要防止软导线擦破、割破和被轧坏等。

  4.较小的工件被钻孔前必须先固定牢固,使工件在钻孔时不随钻头旋转,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2

  1.0总则

  为落实总承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管理,全面提升项目综合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2.0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目直属施工队、工程劳务分包商、专业分包商作业队及人员的安全管理。

  4.0施工资质

  4. 1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①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②审核企业性质。

  ③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

  ④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进入当地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⑤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要调查。

  4.2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

  ①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健康证、特殊工种资格证)。

  ②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人员的持证要求。

  4.3分包单位的选择

  ①从公司发布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工程分包单位。

  ②从公司发布的《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录》中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③对名录以外的分包单位,按本企业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和审批。

  4.4分包合同签订要求

  ①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②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等。

  ③合同应明确总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4.5分包队伍进场

  ①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总交底。

  ②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③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保留交底记录

  ④总包方负责协助解决分包方住宿、就餐、饮用水等生活需求。

  ⑤合同施工过程中应由总包向分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笔防护用品,双方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签字生效。

  4.6分包队伍施工过程安全控制

  ①分包队伍施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应由分包单位指派专职安全人员,协助项目对施工全过程执行监控。

  ②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总包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和接受总包的监督管理。

  ③分包队伍自带各类机电设备,必须经过项目入场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④分包队伍各施工班组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活动,并进行记录。

  ⑤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应服从总包单位管理,经理部与项目部在进行安全生产应对分包单位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的结果应给分包单位一份。对施工中查出的分包单位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交给分包单位,整改完成后,经经理部和项目部检查,合格后才能销项。

  ⑥市、区安监站安全检查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单中涉及到分包单位的隐患,由项目部督促分包单位按“三定方针”整改,拒不整改者,按合同条款罚款,责令停工整改,直到终结合同。

  ⑦分包单位出现的安全事故,按合同条款和公司规章制度处罚。

  ⑧项目部必须对分包单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登记,并将其资格证书复印存档。

  ⑨分公司、经理部、项目部对分包单位人员资格必须严格管理,以确保分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4.7甲方分包的管理

  ①原则上总包单位有权利和义务对其检查、监督和管理。

  ②业主指定的分包方与总包签订分包合同,总包应同自己选择的分包方一样实施评价、管理和控制。

  ③建立分包方评价档案。

  ④项目部对分包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资料的积累,为以后对分包方的业绩评定提供证明材料。

  ⑤公司有关部门对分包方安全管理状况和能力进行年度安全业绩评定。

  ⑥分包方如对安全管理松懈,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频发,总包方将给予处罚,还可作清退处理。

  5.0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5.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1)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

  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2)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

  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3)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4)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2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5.3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5.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5)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6)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7)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8)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5.5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3)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5)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6)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5.6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① 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② 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③ 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① 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② 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③ 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7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3)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6.0人员管理

  6.1分包单位作业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正确穿戴符合作业条件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认真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2分包作业队应积极参加企业组织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不断提高本单位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6.3分包单位人员必须尊重和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经济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分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6.4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

  6.4.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经总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

  6.4.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6.4.3分包单位作业人员入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有变动,必须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4.4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按照特种作业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做到持证上岗。

  6.4.5分包单位作业人员更换施工现场或变更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6.4.6分包单位必须参加总包单位组织开展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例会,极积开展每周一的安全活动。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3

  “以质量树信誉,借信誉拓市场,靠市场增效益,缘效益求发展”,在激烈竞争的市场角逐中,企业才会立于不败之地。把质量视为企业的生命,把名优工程当作市场竞争的法宝,把质量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 “内抓现场质量领先,外扩市场名优取胜”,走质量效益型经营战略的道路。抓工程质量必须从施工项目抓起。抓工程质量要实行所有的工程项目覆盖和每一个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覆盖。抓项目质量管理包含两个层次:一是企业层次,二是项目层次。

  一、抓项目质量管理必须覆盖所有的工程项目

  工程质量形成于施工项目,每个施工项目质量的总和代表企业的整体质量水平。优质名牌工程是企业市场竞争取胜的法宝。也是企业形象的金字招牌,劣质工程损害企业形象,会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对企业信誉的影响可以说是“十誉不足,毁一有余”。抓工程质量坚持工程大小一个样,工业民用一个样,重点非重点一个样,赢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

  二、抓项目质量管理必须选好项目经理,配好项目班子

  项目经理是企业在项目上的全权代理人,是项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和质量形成过程的总指挥,除应有必须具备的政治素质外,还应要求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有真正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努力抓好质量管理、创建名牌工程、为企业形象“贴金”。项目班子是履行质量职能的骨干力量,又是执行质量计划实行全过程控制的实际工作者,选配项目班子要注重总体功能。

  工程质量的形成受到所有参加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技术干部、操作人员、服务人员共同作用,是形成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按照全面质量管理的观点,施工人员应当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预控为主的观念、为用户服务的观念、用数据说话的观念以及社会效益、企业效益(质量、成本、工期相结合)综合效益观念。其次是人的技术素质。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应有较强的质量规划、目标管理、施工组织和技术指导、质量检查的能力;生产人员应有精湛的技术技能、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的法制观念;服务人员则应做好技术和生活服务,以出色的工作质量,间接地保证工程质量。

  三、抓项目质量必须注重质量保证体系覆盖工程施工的全过程

  工程项目施工涉及面广,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影响质量的因素很多,容易产生质量问题。通过经常监督检查、内审和管理评审等手段,对工程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及其所有质量活动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和改进措施,监管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在施工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三检制”和隐蔽验收制度,每个分部、分项工程都严格按照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质量评定。使施工现场事事、处处、时时、人人都严格按照质量管理制度和规范、规程办事,确保质量体系覆盖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才能保证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

  四、抓项目质量必须实行目标管理和质量预控

  质量控制目标是质量控制预期应达到的结果,以及应达到的程度和水平,在进行质量控制时,实施目标管理可以激发施工人员质量控制积极性、主动性,使关键问题迅速得到解决。质量控制的目标管理应抓住目标制定,目标展开和目标实现三个环节。施工质量目标的制订,应根据企业的质量目标及控制中没有解决的问题、没有经验的新施工产品、以及用户的意见和特殊的要求等,其中同类工程质量通病是最主要的质量控制目标;目标展开就是目标的分解与落实;目标的实施,中心环节是落实目标责任和实施目标责任。

  严格控制建材、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打好工程建设物质基础。要把住“四关”,即采购关、检测关、运输保险关和使用关。挑选那些有一定专业知识,忠于事业、守信的人任采保人员。

  优选送货厂家。掌握质量、价格、供货能力的信息,选择国家认证许可、有一定技术和资金保证的供货厂家,选购有产品合格证,有社会信誉的产品,这样既可控制材料质量,又可降低材料成本。针对建材市场产品质量混杂情况,还要对建材、构配件和设备实行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监控。施工项目所有主材严格按设计要求,应有符合规范要求的质保书,对进场材料,除按规定进行必要的检测外,质保书项目不全的产品,应进行分析、检测、鉴定。不合要求的不得使用,并且追踪其出处。严格执行建材检测的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以确保检测报告的真实性。

  确定项目质量目标。一是要满足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要求,二是要满足企业质量计划的要求。首先按照“分项保分部、分部保单位工程”的原则,把质量,总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定出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目标。然后针对每个分项工程的技术要求和施工的难易程度,结合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确定质量管理和监控重点。在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写出详细的书面交底和质量保证措施,召集施工主要负责人及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和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做到人人目标明确、职责清楚。针对难点,组织攻关,对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施工经验不足的分项工程,还应事先对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试验或做样板确定施工工艺。对质量控制的难点,组织群众性的qc小组活动进行攻关。在施工管理中还要坚持“样板引路”。在样板通过验收确认能达到质量目标和操作工艺要求时,组织施工班组全体人员进行现场观摩,使各施工班组不仅有直观的质量标准,而且可以通过“样板示范”,总结操作经验,进一步向班组做较深层次的技术交底,对搞好按照样板质量标准进行跟踪检查验收,严格把关,从而达到质量预控,少走弯路,一次成优。

  五、抓项目质量必须安排好交叉作业,注重细部处理和成品保护

  项目施工高峰期往往是多工种、全方位交叉作业,管理难度。合理安排交叉作业,一是要合理安排工序,解决好各分项工程施工的先后顺序,不影响施工质量;二是要合理安排时间和空间,保证各分项工程必要的技术间歇;三是要合理安排人力以保证工期并防止窝工。

  细部处理和成品保护是最终质量的关键。这些部位都是影响观感质量的重要部位,体现施工管理水平和操作技术的关键部位,做好了能够对整个工程质量起到画龙点睛的效果。

  抓好细部处理,一是要抓好预防预控,即把问题想在前矛盾解决在前。俗话说“编筐织篓全在收口”,最后的交活工序既要保证本工序质量,又要弥补前面工序的不足或缺陷,起到“收口”的作用。

  成品保护在装饰装修施工阶段尤为重要,要在一开始就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做好有利于成品保护的交叉作业安排,防止相互破坏或污染,减少翻修或返工损失,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六、推行科技进步,全面质量管理,提高质量控制水平

  施工质量控制,与技术因素息息相关。技术因素除了人员的技术素质外,还包括装备、信息、检验和检测技术等。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体现了施工生产活动的全过程。技术进步的作用,最终体现在产品质量上。为了工程质量,应重视新技术、新工艺的先进性、适用性。在施工的全过程,要建立符合技术要求的工艺流程、质量标准、操作规程、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不断地改进和提高施工技术和工艺水平,确保工程质量。

  “管理也是生产力”,管理因素在质量控制中举足轻重。建筑工程项目应建立严密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明确各自责任。施工过程的各个环节要严格控制,各分部、分项工程均要全面实施到位管理。在实施全过程管理中首先要根据施工队伍自身情况和工程的特点及质量通病,确定质量目标和攻关内容。再结合质量目标和攻关内容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具体的质量保证计划和攻关措施,明确实施内容、方法和效果。

  在实施质量计划和攻关措施中加强质量检查,其结果要定量分析,得出结论。“经验”则加以总结并转化成今后保证质量的“标准”和“制度”,形成新的质保措施;“问题”则要作为以后质量管理的预控目标。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4

  为规范施工用水行为,切实维护用水单位的利益,特制定此管理办法,凡用水单位均应严格遵守。

  1.任何单位用水必须报经工程部批准,方可进行用水管道的连接,并装表计量,水表初始读数报工程部备案。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接取水管道,违者处罚300~500元。

  2.任何用水点必须安装水表进行计量,并在每月20日将水表读数报至工程部,水费依此据实收取。所报水表读数如不属实,按实际用水量两倍收取水费。

  3.严禁在给水管道上直接管道泵,水压不足时应设置储水池再经加压设备进行提升,且进水管必须高于储水池水面。违反此条者按市水务处罚规定处罚。

  4.用水单位对用水管道有维护管理的义务。对用水管道的'任何破坏造成水量损失,当月分摊水量全部由该用水单位承担;且用水单位必须及时修复用水管道,若未能及时修复,当月施工水损费用由该事故用水单位全部承担。

  本规定由工程部统一解释。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5

  一、施工现场材料管理规定

  (1)根据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政策、规定、办法,制定物资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材料的供应计划,保证施工需要与生产正常运行。

  (3)减少周转层次,简化供需手续,随时调整库存,提高流动资金的周转次数。

  (4)负责填报材料、设备统计报表,贯彻执行材料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

  (5)根据施工预算,材料部门要编制单位工程材料计划,报材料主管负责人审批后,作为物料器材加工、采购、供应的依据。

  (6)月度材料计划,根据工程进度,现场条件要求,由各工长参加,材料员汇总出用料计划,交有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二、材料入库验收制度

  (1)物资入库,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

  (2)物资入库,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3)核对证件:入库物在进行验收前,首先要将供货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装箱单、发货明细表等进行核对,看是否同合同相符。

  (4)数量验收:数量验收要在物资入库时一次进行,应当采取与供货单位统一后的计量方法进行验收,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实收数。

  (5)质量检验:一般只做外观形状和外观质量检验的物资,可由保管员或验收员自行检查,验收后做好记录。

  (6)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如证件不齐全,数量、规格不符,质量不合格,包装不符合要求等,应及时报有关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处理,保管员不得自作主张。

  (7)物资经过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进行登账、建档工作,以便准确的反应库存物资动态。在保管账上要列出金额,保管员要随时掌握储存金额状况。

  (8)物资经过复核后,如果是用自提,即将物资和证件全部向提货人当面点交,物资点交手续办完后,该项物资的保管阶段基本完成,保管员即应做好清理善后工作。

  三、施工现场材料发放制度

  (1)领取或借用材料器具必须经过出料登记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领取。

  (2)仓管员负责及时发放劳保防护用品,领取数量需经安全员签字核实后,方可发放。

  (3)器材收回后必须经过验收,若发现有损坏现象,根据损坏程度的轻重和器材单价,给予适当的赔偿。

  (4)仓管员必须坚守岗位,设置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在仓库内吸烟、聚会娱乐,同时搞好仓库卫生,勤清扫,保持货架及材料的清洁。

  四、施工现场领料制度

  (1)各施工队领料时必须有计划领取,按计划分期、分批领取。

  (2)各施工队队长亲自到办公室经主管同意签字后领取。

  (3)施工队长可委派一名材料保管员负责领取本队计划内料具,并报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执行。

  (4)领料具时必须填写领料单据、签字,多余材料填写退料单,经保管员签字后退回。

  五、施工现场材料使用制度

  (1)施工材料的发放应严格按照材料消耗定额管理,采取分步、分项包干等管理手段降低材料消耗。

  (a)项目经理部材料部门以技术部门根据工程计划和工程质量要求,提出的工程需用物资计划为基础,编制工程材料需用量,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遇有设计变更或特殊要求情况下,要以技术部门和经营管理部门书面通知为准,作为调整用量的依据。

  (b)物资部对用料单位提供的用量不得超过申报的计划数。

  (c)物资部根据工程量用量分项、分部把材料供应到作业队。

  (d)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由项目经理部生产、质量、材料部门共同验收并在材料承包协议书上签字。

  (e)材料定额员根据对施工队材料使用情况和分项、分部工程完成情况,对节超进行核算。

  (2)水泥库内外散落灰及时清理。搅拌机四周、拌料处及施工现场内无废弃砂浆、混凝土,运输道路和操作面落地灰及时清运。做到活完脚下清。砂浆、混凝土倒运时要采取放洒落措施。(

  3)砖、砂、石和其他材料应随用随清,不留底料。

  (4)施工现场要有用料计划,按计划用料,使现场材料不积压,对剩余材料及时书面报告公司物资部予以调剂,以减少积压浪费,减少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钢材、木材等原材料下料要合理,做到优材优用。

  (5)施工现场施工垃圾分拣站标识明显,及时分拣、回收、利用、清运。垃圾清运手续齐全,按指定地点消纳。

  (6)施工现场必须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和长流水。

  六、施工现场材料节约制度

  (1)水泥库内外,散落地灰要及时清理。搅拌机四周、搅拌处和现场内外无废弃砂浆和混凝土,运输道路和工作面等落地材料及时及时清理。砂浆、混泥土倒运时应用容器或铺垫木板,浇筑混凝土时应采取放散落措施。

  (2)砖、砂石和其他散料应随时清理,不留底料。

  (3)要按计划用料、进料,使材料不积压,减少退料现象,钢材、木材等料具要合理使用,长料不能短用,优料不能劣用。

  (4)施工现场要有固定的'垃圾站,对散落垃圾及时分拣回收利用。

  (5)现场的剩余料及包装材料要及时回收,堆放整齐,及时清退。

  (6)各班组要认证负责,做到计划用料,活完脚下清。

  七、施工现场周转材料管理制度

  (1)周转材料进场后,现场材料保管员要与工程劳务分包单位共同按进料单进行点验。

  (2)周转材料的使用一律实行指标承包管理,项目经理部应与使用单位签订指标承包合同,明确责任,实行节约奖励,丢失按原价赔偿,损失按损失价值赔偿,并负责使用后的清理和现场保养,赔偿费用从劳务费中扣除。

  (3)项目经理部设专人负责现场周转材料的使用和管理,对使用过程进行监督。

  (4)严禁在模板上任意打孔;严禁任意切割架子管;严禁在周转材料上焊接其他材料;严禁从高处向下抛物;严禁将周转材料垫路和挪作他用。

  (5)周转材料停止使用时,立即组织退场,清点数量;对损坏、丢失的周转材料应与租赁公司共同核对确认。

  (6)负责现场管理的材料人员应监督施工人员对施工垃圾的分拣,对外运的施工垃圾应进行检查。避免材料丢失。

  (7)存放堆放要规范,各种周转材料都要分类按规范堆码整齐,符合现场管理要求。

  (8)维护保养要得当,应随拆、随整、随保养,大模板、支撑料具、组合模板及配件要及时清理、整修、刷油。组合钢模板现场只负责板面水泥清理和整平,不得随意焊接。

  八、施工现场危险品保管制度

  (1)对于贵州物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如油漆、稀料、杀菌药品、氧气瓶等,应根据材料性能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爆措施,采取及时入库,专人管理,加设明显标志,严格执行领退料手续。

  (2)危险品的领取应由工长亲自签字领取,用多少领多少,用不完的及时归还库房。

  (3)使用危险物品必须注意安全,采取必要的防护安全措施。

  (4)使用者必须具有一定的使用操作知识,安全生产知识。

  九、施工现场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

  (1)进场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严加保护,不得损坏。

  (2)楼板、过梁、混凝土构件必须按规定码放整齐,严禁乱堆乱放。

  (3)过梁、阳台板、等小型构件要分规格码放整齐,严禁乱堆乱放。

  (4)钢筋要分型号、分规格隔潮、防雨码放。

  (5)木材分类、分规格码放整齐,加工好的成品应有专人保管。

  (6)各种电器器件继续数好,保护存放,不得损坏。

  (7)水泥必须入库保存,要有防潮、防雨措施。

  (8)钢门窗各种成品铁件,应做好防雨、防撞、防挤压保护。

  (9)铝合金成品应进行特殊保护处理。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6

  一、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并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二、目标措施

  (一)目标

  杜绝重大因工责任安全事故和因公伤亡事故,降低安全负伤频率,确保职工年负伤频率控制在1‰以内,争创更多的省、市级安全生产文明工地。

  (二)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网络体系,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标本兼治,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2、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经常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搞好新工人和日常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为杜绝违章作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加强队伍和特殊工种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业务水平,杜绝违章作业和无证上岗。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用多种手段普及安全生产的知识。

  3、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项目有关人员对工地的安全生产检查,公司坚持每月的安全生产月检制度。对检查出的隐患或不安全因素,以隐患通知单的形式下达到项目部进行限期整改,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及时者,按规章制度条例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管理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4、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架体搭设机械设备、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严格按照公司的要求实行统一招标、采购,并严格执行收货验收制度。

  5、继续做好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为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

  6、加强安全资料管理。安全资料是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工程安全生产全过程管理的真实记录,它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安全标志、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各类设备、临时设施验收检测记录及文明施工。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一.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二.施工现场必须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和责任制度,由动力设备科负责电气安全管理,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电气安全。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电工在动力设备科的指导下,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电气安全。

  三.技术部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专项电气安全设计,包括输电线路的走向,固定配电装置的设置点及其配电容量,大型电气设计、集中用电设备的平面布置,有针对性的电缺陷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设计要求安装。

  四.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有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1.凡是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绝缘,屏护以及保持安全距离等措施。

  2.电力线路和设备的选型必须按国家标准额定安全载流量。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具备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4.所有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具必须设置有效的漏电保护开关。

  5.在十分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等导体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宜使用安全电压(12v)。

  6.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

  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五.电气线路和设备安装完毕后,由动力设备科会同安全科、工程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六.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电气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漏电保护器等开关是否完好,必须指定专人定期测试。台汛季节要强化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编制电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解决。

  七.必须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电气专业人员和职工进行电气安全技术教育和电气安全常识教育,新工人的三级教育中必须有一课时以上的电气安全教育,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懂得触电急救知识,未经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的电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准从事电气安装、修理和电气设备的操作工作。

  八.施工必须建立和健全如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各类电气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电气安全值班负责制和交接班制;

  3.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4.电气事故的处理规程。

  为了保证上述制度的贯彻执行,必须健全相应的考核办法和奖惩规定。

  九.电工有权拒绝执行违反电气安全规程的指令,有权制止违反用电不安全的行为。

  十.发生电气工伤、电气火灾和电气设备等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十一.本规定未涉及部分,均按国家有关电气安全规程执行。

  第二章.变配电设备

  十二.现场临时变电所及高低压线路装置均应严格按《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图册》进行安装,经验收合格后,方准通电使用。

  十三.现场临时用电所的选址要适当:变压器应安装在高于地面0.5米的基础上,周围设高度不低于3.5米的围墙壁;1000千伏安以下变压器间其净面积不少于3米×3米,四周有效操作距离不小于0.8米,变电所外墙应张挂安全色标示警。

  十四.低压配电室应紧靠高压变压器间,其净面积不小于3米×3米,地坪应高出高压变压器间50毫米,屋面为阻燃防渗漏,配电板下沿距地1米,板前应设置绝缘胶垫式木质绝缘台。

  十五.变配电设备的检修维护及预防性试编应按规程规定的周期和要求进行,雷雨季节应严格进行全面检查。

  十六.严格按规程要求做好防雨雪、防汛、防火和防小动物的工作,保证变配电室有好的通风条件;保持室内外整洁以及出入通道的畅通。

  十七.严格执行有关停送电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并报告。

  十八.配电变压器与施工现场的沟槽,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第三章.输配电线路

  十九.施工现场的供电线路的安装架设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图册》进行,做到规范化、条理化,严禁乱拖乱拉。

  二十.架空线电杆的材质、直径、间距及埋深,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二十一.施工现场不得架设裸导线;输电干线、分支线及设备电源线的绝缘应符合规程要求;不准成束架设,不准直接绑扎在金属支架上。

  二十二.架空线的截面积不得小于6平方毫米,铝导线截面积不得小于16平方毫米。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应分开。

  二十三.施工现场的架空线路与施工建筑物,大型起重设备必须保持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架空线路与地面、道路必须保持规程规定的高度。

  二十四.固定设备的配电线路均不得沿地面明敷,埋地敷设必须穿管,埋置深度不小于0.6米,管内导线不得有接头,管口应密封。

  二十五.起重机械不得在高压线下方作业,在其一侧工作时,起重臂、钢丝绳和吊物与高压线必须保持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

  二十六.使用坚韧橡皮电缆,应按用电设备合理敷设,不准在地面路面乱拖乱拉,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拖线箱电源线长度不大于30米,移动电具引线长度不大于5米。

  二十七.移动电具必须使用有接地(零)芯线的坚韧橡胶软线作电源线,绝缘良好,不得有接头。

  二十八.施工现场的临时线的架设,必须经动力设备科批准,并签注使用期限,期满后必须立即拆除;临时线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安装、维修和拆除。

  二十九.如需用多路电源,应从分配电箱合理配电。

  三十.六级以上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应立即组织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第四章.配电箱

  三十一.从现场总配电装置至各用电设备,必须通过三级配电装置,各级配电装置的容量应与实际负载匹配,其结构形式、盘面布置和系统接线要做到规范化;

  1.箱内开关、熔断器、插座等设备齐全完好;

  2.配电与设备排列整齐、压接牢固、操作面无带电体外露;

  3.总开关及各分路开关上端设熔断器;

  4.金属电箱外壳设接地保护;设接地排与接零排;

  5.每个回路设漏电开关;

  6.动力和照明分开控制,单独设置单相三眼不等距安全插座,上设漏电开关;

  7.门锁齐全,有防雨措施。

  三十二.i型电源配电箱(下杆电箱),作为总变电装置后的第二级配电装置,应靠近用电相对集中处。

  三十三.ii型电源配电箱(分电箱),作为第三级配电装置,可直接向负载供电,应做到一机一闸,开关应采用与用电设备相匹配的漏电开关。

  三十四.iii型电源配电箱,作为搅拌机、卷扬机等专用设备使用的第四级配电装置,应设在设备附近;箱内可设由漏电开关控制的备用插座,供维修时另接设备用。

  三十五.拖线箱作为移动式配电装置,必须有可靠的防雨措施和接地保护;开关或分路熔断器必须与用设备匹配;同一箱内不得用单相三眼和三相四眼不同电压的插座。

  三十六.各类插座、插头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保持完好;单相电源的.设备,必须使用单相三眼插座,插座上方应有单独分路熔丝保护;插座的接地线不准串联。

  三十七.电力容量在3千瓦以下的电源总开关可以采用瓷底胶木闸刀开关。用刀闸直接控制操作用电设备时,应在刀闸出线侧加装瓷插入式熔断器作保护,并用熔丝将刀闸内熔丝部分直连。刀闸的静触头应接电源线,动触头按负载,严禁倒送电。

  三十八.各种熔断器的熔体必须严格按规定合理选用,各级熔体应相互匹配。熔体应采用合格的铝合金熔丝,严禁用多股熔丝代替一根较大的熔丝。

  三十九.各级配电箱应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检查维修和清洁工作。箱内应保持整洁,不准存放任何东西,箱周围应保持通道的畅通。

  四十.施工现场的固定露天电箱、分电箱必须架空设置,其底边距地高度不小于0.6米。

  第五章.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

  四十一.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等,必须采取有效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四十二.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中的电气装置应采用保护接零。接零保护装置应严格按规定规范进行安装。配电箱及起重机轨道也应有重复接地,其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

  四十三.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准将一部分电气设备接地而将另一部分电气设备接零。

  四十四.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零线应以并联方式与零干线连接。零线的截面不应小于相线截面的一半。零线上不准装设开关和熔断器,单相电气设备必须设置单独的保护零线,不得利用设备自身的工作零线兼做接零保护。

  四十五.塔吊的接地极必须设一组,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四十六.金属脚手架、塔吊和人货两用梯,应按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和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

  第六章.电气设备

  四十七.各类施工机械的电气装置实行专人负责制,必须按规程要求定期检查,确保运行正常。

  四十八.未经动力部门检查合格的电气设备,不准安装和使用。

  四十九.低压电气设备和器材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兆欧;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采取有效的防雨措施;水淋受潮的设备须经绝缘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十.电动机应装过载和短路保护装置,并应根据需要装设相应的失压保护装置。每台电机应有单独的操作开关。

  五十一.移动机具如空压机、电焊机、平刨、圆锯等应装随机控制的交流接触器或铁壳开关。

  五十二.施工现场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严格按照国家gb787-83、gb-3883、1-2-83的要求进行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施工现场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选用ii类工具,必须有额定漏电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电流不大于0.1秒的漏电开关的保护。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作业,宜采用iii类工具;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和管道内工作,必须使用iii类工具。

  五十三.电焊机的外壳应完好,其一、二次侧的接线柱应有防护罩保护;其一次侧电源应用橡套电缆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

  五十四.施工现场临时照明线必须由指定的现场电工按有关规定安装、限期拆除。严禁其他人擅自接装。

  五十五.现场的照明一律采用软质橡皮三芯电缆线并有漏电开关保护。

  五十六.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支架应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护和漏电开关保护;灯具距地不低于2.5米。

  五十七.施工现场的照明电压必须执行如下规定:

  一般施工现场:220v,工作手灯:36v

  危险场所:36v,无触电保护措施的移动式照明:36v

  顶管管内作业:36v,工作面窄场所:12v

  特别潮湿场所:12v,金属容器内:12v。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8

  (一)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筑业发展的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令、法规,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公司对施工质量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工程施工切实把工程质量摆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

  第三条、贯彻建筑企业质量责任制,坚持“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原则,落实质量终身制。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及管理部门应独立履行质量检查、监督、控制、职责。各级人员必须支持质检部门和质检人员依章行使职权。

  (二) 质量管理

  第一条、公司对所属施工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质量检查、评比。并建立质量责任制考核奖罚制度,对照质量奖罚制度严格奖惩。

  第二条、施工项目部必须配齐检测工具,并建立台帐,项目施工班组应做到对施工的内容全部进行实测实量,严格按内控指标检查验收。

  第三条、做好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变更联系工作,做好地基验槽、隐蔽工程验收及其它检查、验收,做好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验收。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和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报公司核定。

  第四条、公司要严格项目开工审批制度。工程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必须按公司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开工报告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一式四份,送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再送相关部门审批,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开工。未经审批或审批不合格私自开工的,以违章施工论处。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部要进行技术交底,做好图纸会审工作,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施工顺序、质量要求及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五条、坚持“三级质量检测制度”,对检测结果及时作出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质量统计分析,持续改进工程质量。

  第六条、单位工程应挂牌施工,接受社会监督,施工现场应设置计量器具,并做好砼、砌筑砂浆的原材料过磅工作。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建筑材料应经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检验验收合格报监理认可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单位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质量要求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对于采用新结构、新工艺的项目,技术交底中要详细说明,

  第八条、对技术素质差、工程(产品)低劣的班组和有关人员,质量员有权采取必要处罚措施,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采取制止、纠正、停工整改、罚款直至辞退。

  第九条、建立质量例会制度,把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交流,群策群力,搞好工程施工质量。

  第十条、施工现场试块、试件、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必须按规定执行由专人负责,送检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遵守真实、有效的原则,不弄虚作假,试验结果要及时报告项目技术负责人。

  第十一条、做好细部处理工作及成品保护工作。单位工程进入装饰阶段后,施工技术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制订有关细部处理和成品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提高观感质量和整个单位工程质量的综合评定。

  第十二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前15天上报公司质量部门,进行质量内部预检,对预检中发现的质量弊病,项目部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复验。

  第十三条,抓好全员质量意识教育,严格执行公司质量奖罚制度和质量内控指标,做好质量预控。

  (三)技术交底

  第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项目经理在开工前召集项目全体施工管理人员召开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会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介绍工程特点、难点、主要施工方法、施工进度、施工平面布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其它项目管理措施以及现场规章制度等。

  第二条、技术交底应结合具体操作部位细致、全面地进行,同时以书面形式交底,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并具有针对性。不同部位、不同工艺、不同工种、季节性施工均要分别予以交底,并要有交底人、被交底人,项目工程负责人签字。

  第三条、针对特殊工序要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每个工种,每道工序应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各工种班组长接受交底后,应组织工人进行认真讨论,保证施工意图正确无误地得到贯彻。

  (四)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第一条、隐蔽工程应在施工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部人员组织检查验收。检查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和设计文件要求;原材料规格、型号、数量、部位及实测合格率。

  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由施工班组限期整改,并通过复检。

  第二条、在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检查合格的基础上,通知业主和监理公司组织检查,对不合格项由施工班组限期整改,并通过复检。

  第三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施工员(技术员)填写,参加验收的责任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存入工程技术档案。

  (五)技术资料

  第一条、各项技术资料应按国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xx)、《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xx)要求整理,

  第二条、单位工程技术资料应做到及时、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项目材料员应及时提供完整、有效的材料质保单。项目资料员应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有关资料 。

  第三条、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后30日内交公司质量审查存档,项目部做好技术资料检查归档,合格后上交公司质量处。

  (六)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一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并报公司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解决。

  第二条、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组织人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一式二份,公司、项目部各留存一份。

  第三条、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项目部要极及配合公司人员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七)创优目标及奖惩

  第一条、优质工程奖励

  1单位工程质量被评为“鲁班奖”,奖项,奖合同造价的2。

  2单位工程质量被评为“琅琊杯”,奖项,奖合同造价的0.5

  第二条、省市大检查通报的奖罚

  1在省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表扬的工地,奖励5000元。

  2、在地区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表扬的工地,奖励20xx元。

  3、在省级质量安全大检查中通报批评的'工地,罚款4万元。

  4、在地区级质量安全大检查中通报批评的工地,罚款2万元。

  上述同一通报中,质量与安全双重表扬的,奖励按一项计;质量与安全双重批评的按条文重复罚款计。

  第三条、新闻暴光的罚款

  1受新闻电视台暴光批评的工地每次罚款10000元。

  2受报纸暴光批评的工地每次罚款10000元。

  第四条、质量管理处罚

  1项目部无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制度,罚款1000元。(必须包含图纸会审、设计修改、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审批、工序交接、质量检查评定、质量奖罚、质量例会、工程实体检验检测、总包对分包质量管理、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制度)

  2项目部无详细的质量计划,罚款200元。

  3项目部质量员、资料员无证上岗,各罚款500元。

  4项目部与分包无质量责任书,罚款500元。

  5施工用的测量计量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强制性检定的,每一件(项)罚款100元;施工现场缺测量计量工具,每一件(项)罚款200元。

  第五条、施工质量问题处罚

  1钢筋表面严重生锈,有油渍、漆污每处罚款100元。钢筋安装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每一个(处)罚款300元。

  2混凝土现场搅拌没有挂级配牌或无过磅及记录,罚款100元。混凝土施工缝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留置,每处罚款200元。拆模试块不是同条件养护的每组罚款100元。。

  3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处渗漏,每处罚款100元。

  4现浇结构构件截面尺寸偏差不符合规范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

  5砌筑砂浆拌和时不挂牌或不按设计配合比,每发现一次(处)罚款50元;如以上两种情况同时发现,每发现一次(处)罚款100元。

  6砌体工程的砂浆饱满度抽查三组,其中一组或一组以上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处理。

  7砌体留直槎不按规定留拉结筋,或拉结筋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8砌筑时发现干砖上墙,罚款100元。

  9构造柱处砌体未按规定留马牙槎,每处罚款50元。

  10地坪严重起壳、起裂、起砂面积大于200cm2,每处罚款50元。

  11凡踢脚线空鼓长度超过30cm,每处罚款30元。

  12铝合金、塑钢门窗边框渗水,每处罚款50元。

  13管道后墙面未粉刷或严重不平,每发现一处(间)罚款50元。

  14外墙面砖、室内瓷砖、地砖起壳空鼓,每处罚款50元。

  15屋面、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渗漏不论范围大小,每处罚款200元。 16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未做防护栏杆,每处罚款500元;防护栏杆高度小于1.05米,每处罚款200元。

  17窗台高度低于0.80米未做防护措施的,每处罚款100元。

  18明装大、小便污水管滴漏水,每处罚款100元,地漏周边渗漏和穿接板套管处渗漏每处罚款100元。其他管道接楼滴漏水每处罚款50元。

  19、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没有规范要求设置套管,每个(处)罚款50元。

  20、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没有按规范要求采用柔性连接,每处罚款200元。

  21、插座开关接线不符合规范规定连接,每只罚款50元。

  22、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未经监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参加无会议纪要和签到表的罚500元。

  23、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未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的罚款200元。

  24、检验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材料报验等要求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的项目,如未按规定实施的每项罚款100元。

  25、钢筋原材料的质保单不符合要求的每项罚50元;抽样复试未按规定执行每项罚100元。

  26、焊接接头复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10元

  27、混凝土浇捣无坍落度检查及记录或检查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无测温记录或记录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0元。

  28、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测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测验,每缺一项罚款200元。

  (八)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凡遇与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有冲突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条、本《制度》经公司、办公会议通过,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9

  1、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3、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和规模,实施安全生产体系管理。

  4、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并有效使用。

  6、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适时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7、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8、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劳动保护用品,办理相关保险。

  9、建筑施工企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安全技术、工艺、设备、设施和材料。

  10、建筑施工企业应对照本规范要求,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组织分析评估,实施改进活动。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10

  1、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要求和有关法规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河北方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承建的朔州市鑫峰雅卿苑小区的作业场地。

  3、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领导,是指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

  4、本规定所称项目领导,是指河北方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工程师等领导成员。

  5、项目领导是落实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责任主体。从事施工作业活动的施工现场,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和相关分包单位项目部领导必须在施工现场带班,并与施工人员同时上班、同时下班。

  6、项目部领导是监督检查建筑工程项目落实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责任主体,应严格督促所属建筑工程项目认真落实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7、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并严格考核。制度中应当明确施工现场带班领导、带班生产工作时间、任务、职责权限和考核奖惩等内容。具体为:

  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对在建工程的施工安全负总责,项目部人员各负己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

  2)强化施工企业每月对施工项目安全检查,实行施工企业分管经理带班制。检查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施工项目上执行和落实情况。检查、纠正施工现场出现的不安全情况,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对在建工程涉及深基坑、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分项工程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一旦发现重大隐患,要确保企业负责人在现场监督消除隐患后再施工。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有企业总工实行的带班审核与审批。专项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工)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4)工程项目发生突发性事件时,施工企业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施工现场,带班组织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和组织调查,采取措施。如工地发生事故,对事故调查处理落实“四不放过”的原则。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5)重大“节假日”施工时,应建立值班与巡查制度,并且施工企业领导或项目负责人实行带班。检查施工项目部节假日安全管理与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带领项目部管理人员值班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施工安全生产。

  6)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管理实行总监带班负责制。项目总监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全面履行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审查同意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跟踪监理。做好有关安全工作内容的监理日志记录,日常巡视检查施工作业安全情况,落实节假期施工的安全监理工作,发现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项目总监对监理部其它监理人员的现场监理行为承担责任。

  7)对施工项目无负责人带班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进行处理,同时要求限时改正。对在整改期内仍没有整改的,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进行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负责人现场带班的,对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8、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实行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领导应当向接班的领导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班的领导应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

  9、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值班交接班记录由专人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

  10、项目部负责人定期对建筑工程项目落实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进行检查,并明确带班检查人员、检查方式、检查的主要内容、时间和频次、职责权限和考核奖惩等内容。每次检查结束后,应将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存档备查。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11

  安全审查是防止事故的关键方法和策略。为改进工作条件和岗位环境,让工作环境到达最优状况,采用有效的对策消减不稳定因素,保障安全作业,我们特别制定了以下的安全审核制度:

  1、安全审核内容:对照建设部门颁布的《施工现场安全审核打分规定》查看实行情况;基本坑洞和边缘区域的`保护;作业用电与机械工具的安全设施;作业行为;劳保用品的正常使用以及防火。

  2、安全审核方式:定期审核、突发事件审核、专业审核、时节及节假日前后的审核和日常审核。

  3、每周,项目部建筑工地会进行一次审查,由项目经理指导;每个工程团队每天都会进行审查,由施工负责人引导,生产团队应该坚持每天对自身工作环境做自我检查,随时排除不安全因素。

  4、突发事件审核:在同类企业或兄弟公司出现重大伤亡事故、设备故障、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时,为汲取教训,采用预防措施,我们会根据事故性质和特征,组织突发事件审核。

  5、专业审核:针对建设中突出的问题,如作业设备、临时供电等,我们会组织专门审核并进行特殊调整。

  6、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审核:根据天气特性,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会对建设造成影响,我们要提前做好冬季四大预防,夏季防热降温和雨季防洪。在重要节日前后,为了避免员工纪律松散,思想淡漠,我们需要做好安全教育,实施安全防护措施。

  7、日常审核:安全专职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员应常常深入现场,进行预警审核,提早发现隐患,解决隐患,确保作业正常运行。

  8、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的处理:各类别的审核,都需全面仔细,不留空白,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记录在事故隐患账簿上,严重事故隐患要出具事故隐患指示书,并安排专人限时修改。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12

  绩效考评(以下简称"考评")是指用系统的方法,客观公正的评定过去的一段时间内员工在岗位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

  一、考评的目的和用途

  1、考评的最终目的是激励员工,以达到企业的经营目标,并提高员工的满意程度和未来的成就感。

  2、考评的结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馈、报酬管理、职务调整和工作改进。

  二、考评的原则

  1、一致性:在一段连续时间之内,考评的内容和标准不能有大的变化,至少应保持1年之内考评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2、客观性:考评要客观的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由于光环效应、新近性、偏见等带来的误差;

  3、公平性:对于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评标准;

  4、公开性:员工要知道自己的详细考评结果。

  三、考评的内容和分值

  1、考核的内容分以下两部分:

  ◆基本绩效考核:考核内容为所在岗位的基本业务能力及工作态度;

  ◆关键绩效考核:考核岗位职责及日常管理行为的具体工作内容;

  2、分值计算:

  原则上,总分满分100分,各项考核标准具体分值详见绩效考核表。(附件一)

  四、考评的一般程序

  1、项目经理直接由公司进行考评,包括基本绩效考核和关键绩效考核;

  2、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的基本绩效考核由项目经理考评,关键绩效考核由公司对应部门进行考评;

  3、各级考核人必须严格执行考评程序;

  4、考评结束时,考评负责人与该员工单独进行考评沟通;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13

  前言

  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履约是一切的根本,履约的关键就是劳务,劳务队伍的优劣决定着企业能否按期履约。随着优质劳务的短缺,劳务工人素质和稳定性不断下降,闹事、讨薪等事件常有发生,劳务班组工人流动性和不稳定性加剧,对工程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和社会信誉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和影响。因此,如何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提高对劳务班组的控制能力,协助劳务分包单位管好班组、激发班组的劳动热情,将成为建筑施工企业近一段时间要面临重要的课题。

  一、完善劳务管理体系

  完善劳务分包单位对班组的管理体系,制定劳务班组管理规定,推行劳务管理门禁系统,加强农民工工资监督管理,将劳务队伍的质量、安全人员纳入总包管理体系,规范劳务班组管理的标准,将成为建筑施工企业劳务管理的重要举措。

  1.明确劳务分包单位为管理责任主体,完善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职责。

  2.通过“门禁系统”的应用和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对劳务工人工资监督发放进行统一管控。

  3.建筑施工企业设置劳务管理员,明确劳务管理员的职责,将劳务管理链条向劳务班组延伸。

  4.将劳务的质量、安全人员纳入总包管理体系,统一标准、规范管理。

  二、明确责任,规避劳务源头风险

  施工企业在引进、使用、管理劳务队伍方面,应明确各级责任,齐抓共管,严防死守,尽量将劳务及班组风险提前化解。

  1.引进“考察关”。严格执行劳务引荐人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对新的队伍,组织考察,形成报告,经企业批示后,进入合格分包商名录,对引荐优秀劳务的人员实行奖励。

  2.严把招标资格“审核关”。企业应根据工程体量、结构难点、劳务队伍在建工程体量等情况,严控队伍参与招标资格审核,防止队伍资质过期,防止黑名单队伍再次流入,防止劳务队伍施工任务过于饱和等现象发生。

  3.把好招标“组织机构”关,审查劳务分包队伍项目班子组建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理、“五大员”、“三大工种”负责人有无岗位资质证书,核查其近期施工项目业绩是否名符其实。

  4.做到劳务分包进场“四不准”,分包不签合同不准进场,分包管理人员不全不准进场,分包班组工人名单不上报不准进场,分包工人不教育不准进场,任何一个环节不符合都不能够进场施工。

  三、细化措施,延伸劳务管理链条

  为了增强对劳务队伍的控制能力,在日常劳务队伍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措施,将劳务班组纳入到项目日常管理范围内。

  (一)企业层面

  1.建立《劳务班组数据库》,队伍进场前上报班组使用信息,企业备案,建立台账,对管理过程中出现过讨薪、闹事等现象的班组进行注明,防止再次混入其他劳务队伍中,降低管理风险。

  2.严把班组入门关,在劳务投标阶段上报管理组织结构和班组名单,企业对照班组数据库,对发生过恶意讨薪的班组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3.培育一定数量的自有劳务,通过自有劳务公司吸收和了解社会上的优秀班组,在劳务班组出现问题时,及时给予提供更换,有效解决了抢工阶段劳动力不足的问题,确保工程施工进度。

  (二)项目层面

  1.工期管理到班组

  (1)每天组织召开施工进度跟进会,项目生产经理、责任工程师、分包项目经理和班组长参加,施工进度跟进会主要确认当日施工进度完成情况,不进行劳务分包内部生产协调工作,生产协调工作由劳务分包自行组织,项目部派人参与劳务每日班组例会,监督劳务施工计划安排落实情况。

  (2)项目部根据业主节点工期计划要求,结合班组实际作业工效情况编写日施工进度计划。劳务分包单位和班组长在日进度计划上签字确认,并根据此计划配备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组织施工,确保计划完成。

  (3)项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规定好钢筋绑扎、模板安拆、混凝土浇筑等工作的标准施工时限,对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工序的班组进行经济处罚,如下道工序将上道工序损失工期抢回,上道工序的罚款将作为奖励发给下道工序班组。

  (4)参与劳务队班组的管理,教给劳务单位管理班组的'方法,以第三方的标准考核班组的日常工作表现,对不合格的班组及时进行清除。

  2.安全检查到班组

  将分包专职安全人员纳入到项目集中管理,通过集中管理,统一布置落实工作,定期组织教育培训,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深入分析工程安全生产现状,总结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每周由项目经理带队,各分包班组长参与,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班组作业问题当场讲评,限定整改,并由相应区域的安全员负责监督落实整改成效,彻底杜绝现场安全死角。每逢重大节假日之前,项目部分批次组织现场所有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由安全员统计人数与进退场花名册比对,保证现场每个工人都接受了安全教育,确保节假日安全生产。

  3.质量管控到班组

  (1)加强作业班组的质量管控。施工过程以班组自检互检与项目质量部门抽检的相结合的方式,对每道工序的每一施工段进行全过程监控和质量检测,每道工序、每一施工段完成后,由项目质量工程师为首的项目检查组,按照规范标准严格进行质量检查。

  (2)坚持“五不施工”、“三不交接”制。“五不施工”即未进行技术交底不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测量桩和资料未经换手复核不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或者试验不合格不施工、上道工序不经检查会签不施工。“三不交接”既无自检记录不交接、未经专业人员验收合格不交接、施工记录不全不交接。

  (3)坚持实测实量质量管理。项目成立实测实量小组,以实测实量数据作为质量管理的准则,作为质量奖罚的依据,实测实量管理制度由劳务管理人员及班组签字认可,每周组织劳务班组的竞赛,以实测实量、一次验收合格率作为评比依据,对于第一名的劳务班组进行奖励。

  4.竞赛评比到班组

  传统的劳动竞赛往往以分包劳务单位为主体,其弊端在于劳务是一个大的集体,集体的庞大决定了竞赛的实际效果,项目要打破以劳务为单位的竞赛模式,组织班组劳动竞赛,提高劳动竞赛的质量与成效。

  (1)创新评比单元。以班组为切入点竞赛,评比单元为同一施工段内共同施工的不同班组,在竞赛前对所有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向其说明该如何施工以及要达到的质量标准,同时将施工做法样板摆放在作业面,保证施工过程无技术盲点。

  (2)创新管理形式。以施工段为单位对项目责任工程师进行承包责任制,每人“承包”一个施工段,负责处理该施工段内的所有问题,做到施工全程旁站,管理延伸至作业工人,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严格验收评比过程。施工完成后,本段责任工程师向竞赛评比小组提出验收申请,评比小组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带领下进行评比验收,评比小组按照“竞赛评分表”中的各项要求与实际工程进行对比并打分。

  (4)现场现金兑现,激发工人干劲。验收完成后,对于达到竞赛规则的班组及时奖励,且以现金形式发放奖励,一是彰显项目诚实守信履行诺言,二是在众多作业工人的注视下发放奖金,形成激励效应。

  5.员工福利到班组

  (1)项目指派专人负责农民工的信访接待工作,欢迎农民工随时随地来维护自身权益,做到只要有工人来维权,就有人第一时间接待,在工人维权接待室对工人维权事宜进行受理和调查,理清纠纷产生的来龙去脉,同时走访调查相关责任人,约谈分包单位确认相关事实,协调解决纠纷主体双方矛盾,并帮助纠纷主体明确法律责任,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每月要求分包单位按班组上报工人花名册和工资表及用工情况统计,为工人及班组维权提供法律凭证,对出现危害农民工权益行为的分包单位,项目进行登记备案,并予以严重警告。对于屡次发生农民工维权的分包单位,情节严重者予以更换撤场。

  6.劳务退场管理

  劳务施工合同范围内工作完成,可以办理退场手续,由项目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所有施工内容分班组进的质量实测实量验收,对存在缺陷限期由相应班组整改完成,退场前分班组对钢筋、混凝土、料具节超情况进行盘点,分包企业和班组进行签字确认,加快劳务班组结算流程,同时规避结算风险。

  四、总结

  劳务分包的群体在发生变化,我们的管理方法也要相应的进行转变,劳务精细化管理是一项很艰巨的任务,为了企业的发展需要,我们需将劳务班组管理继续延伸,逐步推行劳务工人产业化、生活区管理物业化、工人工资账户银行联合监管、新技术工种的培养等等,不断拓展管理思路,继续创新劳务管理,为建筑施工企业的高速发展保驾护航,真正实现以“劳务成败”论英雄。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14

  一、为达到劳资兼顾,互利互惠,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依照以下原则制定本制度:

  1、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调动员工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岗位责任,在对员工能力及业绩进行考评的基础上,给予必要的薪酬。

  2、谋求稳定、合作的劳资关系原则:对公司的优秀骨干人才在薪资合理分配的基础上予以特殊考虑,以建立稳定、长期合作的劳资关系。

  3、员工薪资参考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担任工作的责任轻重、难易程度、绩效及工龄、资历等因素综合核定。 二、薪酬体制

  1、薪资标准确定:公司依照岗位的重要程度、责任大小、难度高低等因素确定个岗位薪资标准。 2、年薪制:由总经理确定年薪标准(一般一年确定一次)。

  (1)薪制对象:公司聘任的高层管理人员,相关的高级技术、业务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

  (2)年薪标准:由公司总经理根据业绩、能力、责任等因素确定,享受年薪制的员工薪资由工资总额的30%作为绩效工资,其余70%按月平均发放,年终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核算绩效工资发放额(以年终考勤、奖惩、绩效考核等依据)。

  3、月薪制:享受月薪制的员工由所在部门领导确定并报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1)月薪制对象:除实行年薪制工资以外的固定在编员工。

  (2)月薪标准:根据员工能力、岗位重要程度、难度确定,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4、日工资制:临时雇用的施工工人。日工资制工人不属于公司固定员工,其工资标准由工程部拟定,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公司固定员工分类:

  (1)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 (2)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项目经理

  (3)专业技术人员:造价师、设计师、工程师、预算员、绘图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会计、出纳等

  (4)业务人员:市场开发人员、采购员

  (5)行政后勤人员:文秘、仓管、保安、杂工、清洁工等

  三、薪资结构:固定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组成

  1、基本工资:

  (1)贯彻“因事设岗,因岗定薪”原则,行政人事部根据岗位的性质、责任大小、难度高低、专业性、劳动强度等因素起草各岗位基本工资等级标准,由总经理审批。

  (2)每个员工的基本工资等级由所在部门经理确定,中层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等级由总经理确定。一人担任多个职务的,按照所担任最高职务确定基本工资等级。 (3)基本工资标准:

  2、加班工资:因公司业务需要,目前公司未实行五天工作制,发生的加班公司根据不同岗位给予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发放标准:

  3、年资津贴:(由总经理确定按实际年资计算或自本制度批准施行之日起计算年资) (1)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给与相应年资津贴:员工50元/月,部门经理100元/月。 (2)年资津贴不得超过500元/月,超过者按500元/月计算。

  (3)年资津贴调整:由直接上级填写薪资调整表报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执行。 4、奖金:

  (1)全勤奖:为鼓励员工敬业精神而设,每月无迟到(无在上班时间开始后到岗的情况)、早退、旷工、未请病事假、无迟到或缺席会议、无忘打卡补签、领导安排的加班无不参加的情况,当月奖励100元。 (2)绩效工资:(详见《绩效管理办法》) (3)项目奖金:(详见绩效管理办法)

  (4)年终奖:由总经理根据企业当年效益及个人绩效、贡献程度评定,评定标准及奖金标准由总经理确定。 ①优秀员工奖 ②优秀管理人员奖 5、补贴:

  (1)异地工作补贴:员工被派往外地工作的根据岗位以及工作地域给予200元至1000元补贴。具体标准由员工直接上级提出申请,填写员工薪资调整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执行。 (2)其他补贴:由总经理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补贴种类、享受范围和标准。

  四、薪资的发放:根据公司薪资管理的具体情况,针对薪资管理的重要性、机密性和高度准确性,确保薪资发放的有效运作。

  1、员工薪资采用月给制,薪资计算时间:每月1日至月末。

  2、新进员工于报到之日起计薪,25号后到职者,当月薪资并于次月薪资发放。

  3、试用期员工工作不满5日离职的,不发给薪资。

  4、试用期员工无奖金和补贴(试用期内派往异地项目部工作的除外)。 5、薪资审批办法

  (1)各部门员工每月的`薪资,由财务部负责统计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2)薪资发放时间:每月工资于次月15日放,如遇节假日则提前发放。

  (3)薪资发放方式:除零星工资以现金支付外,其他所有员工工资均以工资卡形式发放。

  五、薪资调整

  (一)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员工基本工资调整其直接上级提出,填写《职位薪资调整表》报请总经理审批。 1、升职、降职:

  (1)员工提升为高层管理人员时,改为年薪制;

  (2)员工提升为中层管理人员,其基本工资调整为与原基本工资额相近较高一级标准; (3)中层管理人员降职留用时,基本工资调整到与其原基本工资额相近较低一级标准。 2、绩效考核:

  (1)员工连续5个月绩效考核被评为A等的,基本工资晋升一级。

  (2)全年月度考核超过8个月(含)被评为A等,且全年无被评为的D等和E等的,基本工资晋升一级。 (3)月绩效评为E等的,次月绩效考核仍不能达到C等的,基本工资降低一级;一年内基本工资降低两次的,予以辞退;基本工资已为最低级,月绩效考核被评为不能胜任的,予以辞退。 (4)连续2个月绩效考核被评为E等的,给予辞退; (5)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被评为D等以下的予以辞退; (6)全年超过6个月绩效考核为D等或以下的,予以辞退。

  3、评优:被评为年度优秀员工、优秀管理人员的,于获奖励次月起基本工资晋升一级。

  4、违纪: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尚可不予辞退处理的,视情节降低基本工资级别(由所在部门提出降低工资级别意见,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二)加班工资调整:员工升职或降职或岗位调动时由直接上级提出调整申请,报总经理审批。 (三)紧急调薪:公司遇重大经营、财务等方面的问题,经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会议讨论通过,总经理批准可紧急调薪,但调薪幅度不得超过30%。

  六、工资查询:发放工资时要附上工资组成及扣款项目明细,若员工发现当月工资有误,可向财务部查询。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15

  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

  1、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房屋建筑工程为3.0%;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3、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核算与统计

  1、财务科、项目部应设置相关会计科目,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专户核算,并设置相应的辅助核算项目进行辅助核算。

  2、项目安全部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安全生产固定资产台账》和《安全生产物品使用台账》。安全部要同步收集其财务、设备和物资部门等建立的安全生产费用台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开支依法合规,经得起检查。

  3、项目部每月24日前向项目安全部报送《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统计表》和《安全生产费用实物台账》,由项目进行审核汇总报公司安全科、财务科。

  4、安全生产投入的考核与监督

  由公司财务科、安全科、工程科、设备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每年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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