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08 16:25:00 企业管理 我要投稿

(热门)企业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热门)企业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制度1

  为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本经理部员工须遵照执行。

  一、进出场管理

  1、 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须带安全帽等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并佩戴本经理部胸卡、统一着装,胸卡上应贴有本人照片,写有本人单位、姓名及职务。无胸卡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现场。

  2、 本经理部自有的`设备、材料进出场的出门证由副项目经理审批。没有出门证,本经理部门卫不予放行。

  二、现场人员注意事项

  1、 施工人员宿舍内要保持清洁,被褥及洗漱用具要摆放整齐。未经批准,严禁使用电炉、电褥子。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维护公司整体形象。

  2、 施工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乱仍果皮杂物和烟头,严禁有赌博行为和打架斗殴现象发生。

  3、 严禁留宿非本单位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

  4、 未经批准,各种材料和机具严禁带出工地,如发现按偷盗行为交公安机关处理。

  5、 本经理部计算机上,在上班时间严禁玩游戏,应加强计算机工程软件的学习,达到熟练使用。

  三、罚则

  本经理部员工违反本规定任何一条款,每一次罚款50元至100元。

企业管理制度2

  (一)、总则:

  1、为了规范我司计算机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电脑及局域网正常运作,使计算机更好的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的电脑主要指: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打印机、以及所有的电脑网络产品和附属设备,各类应用软件等。

  (二)、使用规定:

  1、部门配备的电脑设备,实行使用人负责制。工作人员要加强电脑知识的学习,按规范要求正确操作使用,注意电脑设备的保养和维护,严防病毒侵入,保证正常运转;严禁非本部人员擅自使用,人为造成设备损坏,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其维修费用从当事人工资中核减。

  2、公司网络资源是公司用于工作目的的投资,电脑是公司员工教育学习、处理信息和整理资料的重要工具,只能用于工作。严禁在工作时间浏览与公司工作无关的网页、资料,严禁利用电脑玩游戏、看影碟、网上聊天等或进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利用电脑设备播放x、黄色音像、访问不健康的网站。

  3、qq使用规定:qq工具只能用来联系与工作有关的事宜,包括文件的传输、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沟通联系、信息的发布等,禁止利用qq工具同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聊天,传输文件等。

  4、严禁私自安装聊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电脑使用中出现软件系统损坏应及时维修,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个人不得随便安装网上下载的软件,如因私自安装无关软件造成电脑系统损坏的,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或赔偿等值电脑。个人不能私自对电脑软件进行改动、安装或删除等操作。严禁私自拆卸电脑,调换配件。一经查实,按损坏程度进行相应处理;电脑使用中出现故障需要维修的,请与行政负责人员联系。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硬件损坏,由个人自行维修或赔偿等值同类硬件。

  5、更换电脑时,要做好文件的拷贝工作,同时在电脑负责人的协助下检查电脑各方面是否正常。

  6、离职时,应保证电脑完好、程序正常、文件齐全,接手人在确认文件无误后,须找电脑负责人检查电脑运行是否正常。未按上述程序操作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接手人承担。

  7、计算机名称、ip地址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登记管理,如需变更,应在公司办公室做变更备案登记。

  8、对于密级文件及数据要建立双备份制度,对重要资料除在电脑贮存外,还应定期拷贝到服务器、u盘或移动硬盘上,便于公司文件统一管理,以及防遭病毒破坏或断电而丢失。

  9、不得将来历不明的软件装入机器运行,防止染上'病毒'。发现机器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进行维护,防止造成损失。电脑设备维修应由专业人士进行。严防计算机病毒入侵,其它单位或个人的外部存储设备(如软盘、u盘、硬盘等)不得随意连入计算机,确有必要连入的必须事先进行病毒扫描。不得使用未经病毒检查的软盘

  10、加强本司电脑设备的集中统一管理。未经领导批准,部门不得自行调换、拆卸、处理电脑及附属设备。设备的配备、更新、维修和报废等都须按程序通知行政管理人员。上机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卸和连接各种硬件设备;不准在非正常状态下使用计算机,严禁私自拆卸机箱,硬件或应用软件出现异常,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未经部门同意,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不得外借。

  11、无论是本单位,还是外单位人员,凡与本部门无关人员,严禁上机操作。各部门及个人在未经允许下,不得打开其他部门或个人的.邮件,更不得打开来历不明的邮件及附件。

  12、计算机资源紧缺时,遵循紧急事务优先原则协商解决。

  13、员工离开座位超过半小时需关闭显示器,以延长显示器的使用寿命和节约用电,下班后需按正确方法关机,并关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三)、安全规定:

  1、部门或个人应高度重视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商业机密的保护。

  2、严格遵守商业机密制度,工作人员不得将保密文件资料上网共享。

  3、重要的部门或个人文档必要时需加密;对公司或个人的资料,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行改动,或者告之部门之外的人员。

  4、非本电脑使用者,不得在公司电脑上拷贝任何文件及下载任何软件。

  (四)、处罚办法:

  1、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直至记过处分。

  2、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甚至记过处分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3、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罚款或者开除处分。

  4、附则,本规定由公司办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企业管理制度3

  第一条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第二条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第三条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第四条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第五条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第六条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第七条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第八条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第九条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第十条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第十一条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第十二条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企业管理制度4

  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2、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求穿工装。

  3、部门经理以上级别管理人员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4、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工不得留长发及胡须;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

  5、各部门负责人应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员工月累计违反本规定超过3次者,或该部门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数占到总数20%的,该部门负责人应罚款100元。

  6、公司名牌一律挂在上衣胸前,违者以未配名牌处理。

  7、试用人员于试用期间暂不发放名牌及工装,试用期满经考核录用后,由公司统一发放名牌及工装。

企业管理制度5

  第一条本公司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特定本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务用车辆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第三条公务用甲种车辆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逾期未受检验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自行负担。

  第四条公务用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总务部门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第五条本办法中司机人员的雇用解雇奖惩各项,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处理,不再另订。

  第六条本公司职员因职务上的需要,经常出外执行业务者,得依本办法及下列规定购置业务用车辆。

  (一)各单位业务用需购车辆时,应依国内采购办法处理。

  (二)副理级(含副理)以上人员因公购用机车时,得以机车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三)科长级(含科长)以下人员因公得购置机车,但以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上列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使用期限,定为三年,其购置款应依原价标准由公司先行垫付,其中七成由公司负担,三成由使用人自己负担,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按月自薪给中扣还公司。

  第七条非企业个人使用车辆,限组长级以上人员得无息贷款3万元,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并须事先签报核定。唯经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八条适用本办法所购置的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所有权概属本公司所有,其应行缴纳的牌照税,燃料税及行车执照费由公司负担,但应依下列标准为限。

  (一)汽车以_____为标准为标准(副理级以上人员适用)。

  (二)机车最高以____为标准。

  第九条凡依本办法所购置的因个人使用车辆,其汽(机)油消耗量及修理费悉由本公司裁定补贴,并依(附表)亲定按月核发。

  第十条各单位所属公务用汽车应由总务部门每月至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单位主管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请调整修理。

  第十一条购置机车使用人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待扣清及期间届满,一切款项缴清后,使用人得向公司申请所有权变更为己有,可由使用人自行处理,并仍视其业务需要,得依本办法的规定再行申请购置新车使用。

  第十二条依本办法购置因公个人使用的车辆,可以随时更换新车,但公司原负担尚未折旧部分(即原价标准的七成尚未折旧部分)及使用人负担尚未分期扣还部分应于换购车辆前一次缴还公司,其计算公式如下:

  原车购价(原价标准)24—已扣还公司期数〖〗24〖SX)〗=须一次缴还公司的金额

  第十三条凡在分期扣还期间款项未缴清之前,遇有下列事情时,均照各该规定办理。

  (一)使用人员如遇调职(未能适用本办法者)、离职、停职、撤职等情事时:

  1.使用人的分期扣还权利取消,应将该车辆的残价一次缴还公司,其已扣缴的分期扣还额不予退还。该车辆的所有权同时变更为变更为使用人所有,其残价的计算公式如下:残价=原车购价(原价标准)24—已扣还公司期数

  2.倘使用人未依前项规定承购时,公司得将该车收回来予抛售,抛售车款优先清偿其残价,如不足清偿该车残价时,其不足额应由使用人赔偿。

  3.原使用人如因高价购置较优车辆,其所自行支付超出本办法所订原价标准的款项,不得向任何一方追偿。

  (二)分期扣还期间内车辆遗失或完全损坏或损坏程度已无修理价值时:

  1.倘系因执行业务时发生其残价(损失)按原定负担比率分别由公司(残价的.七成)及使用人(残价的三成)负担,唯使用人负担部分得按月继续扣还到24个月届满为止。并可依本办法的规定再行申请购置新车使用,如该车失窃悬赏回,悬赏金亦按原定比率负担。

  2.倘系私用时发生,应由使用人负责购置同一年份或年份更新的同牌同排气量之机车赔偿,并使用到原车为24个月届满为止,如遇购置新车,可依本办法第十二条更换新车方式购置,如失窃悬赏寻回,其悬赏金全部由使用人负担。

  第十四条使用人意图虚伪欺瞒而产生与因公遗失(或无修理价值时)相同的结果,或擅自当卖借第三人使用等情事时,除依法严办外,应按残价(损失)一次偿还。

  第十五条机车违反交通规则罚款概由使用人负担,但业务用货车因公务行驶而违反交通规则,如属人为过失其罚款概由当事人负担,如其原因可归属于公司时其罚款由公司负担。

  第十六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总务部门联络,总务主管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十七条本车辆管理办法呈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企业管理制度6

  生产制造企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公司各级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员工的工作纪律,表彰奖励先进,惩罚违章行为,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生活秩序,结合公司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二、职责部门

  公司总经理、副总、钢化玻璃厂厂长、副厂长、工艺玻璃厂厂长、助理、生技部、行政部:负责对员工奖惩进行调查、决定、公布和执行。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据:奖惩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成文的各项规章制度。

  2、奖惩及时:及时表彰和奖励员工对公司的成绩和贡献,及时纠正和处罚员工的违纪违规行为。

  3、奖惩公平、公正、公开:有功必奖,有过必惩,奖惩结果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4、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在精神鼓励的同时,视其情形给予物质奖励,或在一定期限内提高其工资报酬。

企业管理制度7

  一、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环保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规范企业员工的环保行为,提高企业的环保工作水平。根据国家法律及江苏省市区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我公司《职工奖惩条例》的基础上,修订本制度。

  二、范围

  凡我公司所属的各分厂区、生产车间、职能部门、辅助车间均在该制度管理范围之内。

  三、职责

  1、安环部负责环境保护考核的归口管理,会同办公室对公司范围内的环境管理运行和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提出考核意见,实施考核。

  2、财务部负责根据管理结果实施环保考核的扣款。

  3、其它管理部门均可对安环部环境保护、环境风险考核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4、其它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活动的管理,接受安环部、事业部对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的整改要求和考核。并对本部门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考核。

  四、定义

  “异常排污”是指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超标排放、无组织排放、环保设备停运排污、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不当,以及各种有害污染物严重跑冒、泄漏、溢流等影响环境的情况。

  “环境污染事故”是在生产过程中,因管理、操作、施工不当、工艺控制、设备装置原因或其它因素,造成公司内部环境和周边环境污染的事故。

  “现场管理”这里是指用科学的标准和方法对生产现场各生产要素,包括人、机(设备、工具、工位器具)、料(原材料)、法(加工、检测方法)、环(环境)、信(信息)等进行合理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检测,使其处于良好的结合状态,以达到优质、高效、清洁、均衡、环保、文明生产的目的。

  五、考核项目及内容

  考核项目为综合管理、污染物排放监督、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环保举报投诉、异常排污及环境污染事故等。

  六、考核形式

  考核检查的方式有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上级管理部门督查,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评分,评分作为公司《职工奖惩条例》中嘉奖内容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罚款。

  七、考核办法

  (一)综合管理考核

  1、各部门、车间应建立健全以主管为第一责任人的内部环保管理体系,及时、认真填写各项环保台账,安环部进行定期检查,台账记录不符合要求,对该部门当班责任人罚款10—50元。

  2、各部门、车间应建立健全以主管为第一责任人的现场管理体系,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开展生产现场规范化管理工作,有安环部进行检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对该部门当班责任人罚款10—50元。

  3、各车间、部门应定期开展环境隐患自查工作,建立健全环境隐患排查制度,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五落实”整改,确保环境安全达标。

  4、厂区内行驶的车辆,装载易发生散落或扬尘情况的物质时,必须加盖油布或做其他防护处理。未做防护处理的,罚责任人10—50元。第二次发现,加倍罚款并连带处罚该部门主管。

  5、各车间、部门对各自包干区域的绿化带、裸露地面负有保护职责。如发生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土壤,视受污染面积大小,处罚责任部门200—1000元,并由责任部门负责恢复土壤和绿化,受污染的土壤应有责任部门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做危废处理。

  6、公司或上级管理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环保问题,需由安环部下达“环保隐患整改通知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责任部门,责任部门需及时整改。无正当理由延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责任部门罚款100—500元。

  (二)污染物排放考核

  各车间要认真学习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对生产中“三废”排放、跑冒滴漏、突发环境事件的管理水平。

  1、废水排放考核

  1)各生产部门、车间主管必须提高环保认知,严控用水和排水,除特殊需要,严禁有长流水行为,发现一次罚责任部门、车间100元。

  2)生产部对公司生产废水的产生、收集和输送负有主管责任,因生产行为不当造成废水超标排放或环境污染的,罚款100—1000元。

  2、废气排放考核

  1)车间应加强对生产设备和废气治理设施的巡检,对生产废气的排放进行严格控制,除突发情况外废气不得随意直排。发现直排一次,对责任车间罚款100—500元。

  2)生产车间作为产污单位,应承担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确保责任区域内废气达标排放,废气排放口污染因子被环保主管部门检测超标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对该生产车间罚款200—20xx元。

  3)车间应加强工艺控制,做好设备、设施的保养工作。因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出现的气体泄露,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的,对设备、设施责任人处50—500元罚款。

  3、废弃物管理的考核

  1)各部门、车间对产生废弃物的治理负有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项目环评及公司固废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处置,无特殊原因不按照要求处置废弃物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500元。

  2)对委外处置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反馈的.整改信息,有公司安环部起草“整改通知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给责任部门,责任部门需及时整改。无正当理由延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责任部门罚款100—500元。

  (三)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考核

  1)车间应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做好环保设备、设施的运行巡检工作,并按照要求填写巡检记录,确保设备、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未按照要求进行巡检或记录填写不规范,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

  2)环保设备、设施发现异常,所在部门必须及时组织检修,并向公司领导和安环部汇报。内部力量不能处理的,请示公司领导外协处置。对环保设备设施的异常情况不予以积极处置造成恶劣影响,对责任车间罚款200—1000元。

  (三)环保举报或者投诉考核

  1、如出现环保举报或投诉事件,由安环部对举报或投诉内容的进行调查,各部门必须全力配合。一经查实因失职所造成,对责任部门罚款100—500元;一经查实属于恶意举报或者投诉,对当事人罚款500元并停职学习。

  (四)异常排污考核

  1、如遇到生产异常情况需要异常排污时,写明异常排污的应急措施,及时通知生产部、安环部,并报主管生产的副总批准。

  2、因环保设备检修或因故处理能力不足,车间无法迅速落实停产而需要临时超标排污的,车间需提前一天向安环部提出申请,并填写“异常排污申请单”,经主管安环的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3、如遇到降水天气,根据降水轻度对10—15分钟的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后期雨水可直接从雨水系统外排,污水站对外排雨水情况负责,有安环部进行监督。

  (五)环境污染事故考核

  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发生部门必须立即启动现场处置方案,落实应急措施,降低污染程度和损失,并在3分钟内通知生产部和安环部,事故处理应遵循“四不放过”原则。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对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直接责任人罚款50—100元。

  1)绿化损害或土壤污染面积在20—50㎡。

  2)设备泄露或烟囱冒烟异常超过10分钟。

  3)废水或溶剂进入雨水系统的数量0.25吨以内。

  4)经济损失为5万元以下。

  2、有下情形列之一的,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5000元,直接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1)绿化损害或土壤污染面积超过50㎡。

  2)设备泄露或烟囱冒烟异常超过20分钟。

  3)废水或溶剂进入雨水系统的数量超过0.5吨。

  4)经济损失为5—10万元。

  5)厂区工人或周围群众健康造成影响。

  4、有下情形列之一的,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10000元,直接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1)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含超标排污费、环保部门罚款及环保赔偿等)。

  2)导致人身伤残会死亡的。

  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给予一次性奖励50—500元:

  1、全面落实环保责任制,单位环保指标得到有效控制,经考核取得优异成绩的;

  2、在环保管理、竞赛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现的;

  3、严格执行环保规章制度,在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上坚持原则,对环保作出特殊贡献者;

  4、精心操作,保持生产稳定,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成绩显著者;

  5、对公司环保制度提出修改性意见,经研究被采纳者。

  6、对生产工艺提出调整建议,经落实有效降低“三废”产生量的。对于及时发现、避免重大事故或在事故事故初期处理果断、及时,奋勇抢救人员和企业财产,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事故损失贡献突出者。

  九、附件

  1、本制度自20xx年01月01日起正式执行。

  2、本制度执行后将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进行修订。

  3、附件一:安环部考核检查评分表

企业管理制度8

  一、目的:

  识别、评价影响职业安全健康的危险源,确定、更新〈〈重大危险源清单》,为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制定和危险源的控制提供依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各项管理、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确定和更新。

  三、术语

  1、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2、事件:造成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3、危险源(危害):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4、相关方:关注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状况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5、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组合。

  6、风险评价:评估风险大小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允许的全过程。

  7、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风险的状态。

  8、可容许的风险:组织根据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程度的风险。

  四、评价时机:

  1、总经理承诺常规活动每年一次(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遇有下列情况应在开始之前: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技术改进项目;

  生产设施的变更项目。

  五、评价依据: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有关行业的规范,技术标准。

  3、公司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5、合同规定。

  六、职责

  1、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进行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确定和更新,并将结果填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评价表》,书面报送安全环保科。

  2、安全环保科负责对全公司的危险源作进一步辩识、汇总、登记及评价。

  3、综合办公室、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熟悉工艺、设备、电器仪表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风险评价。

  4、安全环保科负责确认重大危险源清单。

  七、评价程序

  风险评价程序如下图所示

  八、评价方法: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选择:安全检查表分析(SCD对设备

  设施(安全生产条件)、工作危害分析表(JHA)对作业活动、预危险性分析(PHA对系统危险性、HAZO就对危险性工艺等进行风险评价

  九、风险评价

  1、风险评价的组织,公司设立风险评价组织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

  成员:安全环保部、设备管理部、生产管理部、技术中心、工会有关人员

  2、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

  (1)频次、时机

  A、安全环保部对公司级五个重大危险源(包括上报盐城市安全局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每季度评价一次,分别在每季度上旬找出其危险因素,确定其危险等级,注意其变化趋向,写出安全评价报告,报到盐城市安监局,制定安全措施,使其风险降低。

  B、对其他危险部位每年进行两次风险评价,分别在第二、四季度每月上旬关注其他危险部位危险动态,特别是随气温变化趋势,写出报告报到安全环保部备案。

  C、班组级危险点,每年进行一次风险评价,时间定在大中修后的`10天内,针对情况变化,确定其危险程度,特别注意工艺设备变动后的人员培训教育。

  D、随时进行风险评价,生产运行中突然出现问题或经过短暂超温、超压运行,受到外界因素影响后或重大变更时,发生各类事故时或按照实际要求接受同行业事故教训时,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一次风险评价。

  (2)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

  A、依据已确定的风险评价方法、评价准则,定期进行风险评价。风险评价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评价内容应全面。

  B、根据风险评价,正确划分风险等级,记录重大风险,形成〈〈重大风险清单》。

  控制措施

  A、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的顺序,逐项采取控制措施,并形成控制措施清单。

  B、控制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

  C、安全部门应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xx)的标准确定企业的重大危险源。

  D、安全部门应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并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E、安全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F、公司安全环保监察处应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G、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新建企业与周边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老企业与周边的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风险控制

  A、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落实所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

  B、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

  C、评价结果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

  3、非重大危险源的评价频次、时机

  A、按照公司生产装置和生产管理分工,按厂房所在的位置,内部各种设备装置及工艺性质,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人数状况、活动频次等,作业流程各阶段、各步骤、分析每一个生产经营活动,每个时段存在什么危害,一旦出问题,首先会受到伤害的人员及人数,伤害程度可能性大小进行全面分析形成文件,提出措施,一方面单位以一定形式进行公布、学习、考核,另一方面车间备案。

  B、非重大危险源评价由车间安全第一责任人任组长,由安全员、技术员和个别班组长为成员,进行经常性危害辨识,辨识结束写出报告,经生产处、设备处、安全处审阅批准后实施。

  C、各车间按其各白的工作性质以岗位、工段或工种为主,每年进行一次评价。当遇有重大变更时,应随时进行。

  4、风险评价结束

  编制风险评价报告,除本单位留存外,还应报送上一级管理部门备案十、风险信息更新

  A、对常规活动每年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价和评审,非常规活动应在实施前进行风险评价,要求识别出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

  B、每年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

  C、当发生事故或变更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企业管理制度9

  一、总则

  为了规范完善现行制度、优化流程管理,抓好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体系和考核体系,确保各项制度的建设与运行能符合项目管理的需要;同时,也为了加强项目管理的覆盖面和执行力度,更好的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其工作能力,维护项目的管理体系健康运行;

  文化的形成靠大家的行为,行为要靠制度来约束;要通过一系列的办法把我们的项目管理纳入到一个高效、快捷、有序的轨道中去,让管理出效益,锻炼一支优秀的管理团队,做出好工程,做出精品工程并提高综合效益;结合近年来大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近几年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经理职责

  1、全面负责建筑项目的管理和运作,确保制度和流程有效执行,项目计划进度、质量、安全和成本控制,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

  2、参与项目初期的研究、方案选择、技术论证,主持设计过程中结构专业的方案优化;

  3、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消防和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实施监控;

  4、负责组织施工过程的分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手续;

  5、负责开发项目的成本控制,根据工程进度和工作量完成情况拨付工程款,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工作;

  6、负责销售计划的编制和执行,参与销售方案的制定与落实,销售队伍的管理及业务指导;

  二、项目经理助理职责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项目管理工作的布置、实施、检查、督促、落实执行情况,努力做好项目经理的参谋助手,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认真做好全面服务;

  2、协助项目经理调查研究、了解项目经营管理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供项目经理决策;

  3、做好项目部会议或其他会议的组织工作,做好会议决议、决定等文件的起草、发布;

  4、负责协助项目经理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接待、联系、协调工作;

  5、认真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任务;

  三、项目营销部职责

  1、根据城市发展前景、地理位置、城市规划等因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市场调研计划,确定项目定位,并出具市场调查报告,以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负责该项目设计公司与营销代理公司的选择与合同的签订;

  3、负责监督营销代理公司的日常销售工作;

  4、负责该项目营销方案的制定、实施、调整和控制;

  5、负责该项目售楼处的选址,并参与售楼处装修设计方案;

  6、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选定开盘日期,制定开盘计划,并组织协调开盘现场管理;

  7、根据项目的地理环境、项目进展情况,制定销售价格,并在销售过程中做好销控工作;

  四、项目工程部职责

  1、工程部部门职责

  工程部是工程项目唯一的施工管理、质量监督、组织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能包括:

  ①、配合公司进行项目前期运作,设计规划的论证与可行性分析;

  ②、负责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及审查工作,成立施工现场工程部,创造三平一通,保证工程按时开工;

  ③、负责工程施工承包单位、施工分包单位、监理单位招标工作,及随后的合同谈判及草拟;

  ④、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管理;

  ⑤、严格按照国家的施工规范指导施工;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协调施工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指导、监督、检查监理公司的工作;

  ⑥、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物业移交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汇总、移交工作;

  ⑦、协助物业公司负责移交竣工工程保修期的外部联系,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维修;

  2、项目总工程师职责

  ①、对总经理负责,贯彻总经理办公室会议决议,执行总经理指令、决议;

  ②、控制项目的设计质量、进度和设计阶的工程成本,组织对重大工程的关键技术问题进行控制;

  ③、全面负责项目开发过程中的技术管理工作,主持项目设计、图纸会审工作;

  ④、参与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考察、招标工作;

  ⑤、参与重要材料、设备的招标管理,负责对其质量进行验收把关;

  ⑥、对项目的地质勘查、规划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委托及合同的签署,并将项目的市场定位及策划要求转化为对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

  ⑦、根据公司发展目标,从对开发项目的专业角度全过程提出改进和完善意见,审核设计单位的设计结果并提出设计优化意见;

  ⑧、根据项目工程进度,依据施工合同内容,达到拨付款条件的施工企业进行审定核对;

  3、总工程师助理职责

  ①、配合总工、项目主管工程师进行项目前期运作,设计规划的论证与可行性分析;

  ②、协助完成项目前期与规划局、住建局手续审批工作;

  ③、负责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及审查工作,成立现场项目部,保证工程按时开工;

  ④、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设计、施工变更的确认,工程建设技术指导工作;

  ⑤、根据项目总体情况,制定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季度工作目标计划、月度工作目标计划;并将工作目标计划进行分解,落实到项目工程的工作上;

  ⑥、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及文明施工工作,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⑦、负责对设计院、施工承包单位、施工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及各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⑧、根据项目工程进度,依据施工合同内容,对达到拨付款条件的施工企业进行审定核对;

  4、项目部主管工程师职责

  ①、对总工程师负责,根据总工程师的委托,具体执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在技术业务上接受总工程师的领导;

  ②、协助总工程师建立、健全项目各项技术管理制度,监督实施情况,切实落实技术责任制度;参与制定相关专业工程质量方针、目标,并监督实施情况;

  ③、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工程重大技术问题和重大设计变更的技术研讨和审查,负责组织并参加设计联络会议;

  ④、做好工程施工技术、工程进度、主要技术问题、质量安全问题等情况收集工作,并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参与工程招标工作;

  ⑤、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事件的技术调查分析、评审、处置,编写调查报告;

  ⑥、负责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管理,对相关专工程项目的设计进度、质量把关;并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鉴定工作;

  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技术员职责

  ①、独立完成本专业范围内各项技术工作及对外调配工作;

  ②、树立市场意识观念,对本专业相关市场信息及发展趋势要随时进行调研工作,并定期提供有经济价值的报告,为决策者提供有价值的决策依据;

  ③、参加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全面掌握设计意图,作好记录并及时与总工和设计院沟通解决工程中出现的设计问题;

  ④、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⑤、按工程进度,对业内资料及时进行检查认证;随时监督施工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监理进行分部分项质量检查和评定;对施工单位粗制滥造、野蛮施工造成质量低劣或重大质量事故,立即向上级通报,并有权提出停工、返工减少损失;

  ⑥、工程验收后,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做好交接手续,对物业提出的问题作出处理;

  6、预算员职责

  ①、定期进行市场调查,掌握建筑材料市场价格的变化并及时反馈信息;

  ②、负责编制工程的本专业部分标底,为招标工作提供经济部分的技术支持;

  ③、负责编制新开发项目本专业部分总概算和施工图预算;负责审核施工耽误上报的工程形象进度统计月报表,为拨付工程款进度款提供依据;

  ④、参加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编报的本专业部分工程预算和材料计划;

  ⑤、参加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审核工程结决算;并配合财务部年终结决算和材料盘点;

  ⑥、负责编制项目竣工决算后总建安费用一览表工作并分析工程造价经济指标;

  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7、安全员职责

  ①、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和有关的建筑工程安全

  生产法令、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具体落实上级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②、参与HSE计划及各项施组措施方案的编制安全相关内容,有权行使安全一票否决制;

  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各工种换岗教育和特殊工种培训取证工作,并记录在案;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台帐;

  ④、参加每周一次以上的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处观工现场安全隐患,签发限时整改通知单;

  ⑤、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⑥、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子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提供安全技术咨询;

  ⑦、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反馈使用信息,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材料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⑧、贯彻安全保证体系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项目或生产中的安全状况;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事故、机械事故,并参与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⑨、参与对施工班组和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工作,负责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连续监控,并作好监控记录;参与协助对项目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过程和行为进行控制,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纠正预防措施;

  8、保管员职责

  ①、负责材料物资的收、发、存工作,收货时,,配合采购员对进场货物必须严格根据已审批的材料采购单按质、按量验收,核实后组织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卸货,并根据发货清单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价格、金额进行核准,并在货物上标明进货日期;

  ②、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严格把好质量关;验收后的物资,必须按类别固定位置堆放,做到整齐、整洁;

  ③、物品出库或入仓要及时编制出库单或入库单,随时查核,做到入单及时,货物验收合格及时将单据交与供应商,做到当日单据当日清理;

  ④、发货时,一定要严格审核领用手续是否齐全,并要严格验证审批人的签名式样,对于手续欠妥者,一律拒发;

  ⑤、做好月底仓库盘点工作,及时结出月末库存数报财务主管,做好各种单据报表的归档管理工作;

  ⑥、认真做好仓库的安全、整理工作,经常打扫仓库,整理堆放货物,及时检查火灾隐患,保证库存物资完好无损;

  ⑦、到岗后巡视仓库,检查是否有可疑现象,发现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离岗时应检查门窗是否锁好,所有开关是否关好;

  ⑧、严禁私自借用仓库物品,严禁向送货商购买物资;

  9、材料员岗位职责

  ①、熟悉掌握工程情况、施工进度,结合工程施工条件,认真按照项目部提供的材料用量计划及时组织材料进场;

  ②、严把进购材料质量关,严禁进购不合格、质次价高、冒牌伪劣的材料;如负责进购的材料不合格,追究其主要责任;

  ③、负责材料信息的提供,随时进行市场信息调查、收集、整理、反馈,力争为公司提供有用数据;

  ④、做好材料选购工作,尤其在质、价、数等方面,一定要“货比三家”,确保经济实用;严禁在采购过程中故意抬高单价,以次充好徇私舞弊收受回扣;

  ⑤、办理进购手续要明确品名类别,精确单位数量以及单价,签字、印章必须真实规范,金额大小写要相符;

  ⑥、保质保量及时准确的保证材料供应;接到总经理批准的材料计划单,若发现所规定供应时间不能按时完成时,须提前向项目经理声明,否责造成项目部停工滞料损失,应承担主要责任;

  ⑦、凡赊购材料应为材料经销商出具我公司取料单,取料单要有购料人和经销商的签字,并将收据交材料经销商;赊购材料交回项目部后,经收料保管员查验在取料单记帐联和存根联上签收,并将记账联交收料保管员,将存根联自留,以备日后查阅;

  ⑧、凡现金购进的材料,每月月底前必须整理票据报账;凡赊购材料,应及时通知材料经销商每月月底前到公司财务挂账;

  ⑨、进购、供应材料发生的运输、装卸费用,应为承运人出具公司的运费证明单,并且要有承运人、收料人、经手人的签字;

  ⑩、参与项目部质量事故的处理工作,分析总结事故原因,以便提高材料认知水平;

  10、资料员岗位职责

  ①、负责管理施工现场的各种文件、资料、设计图纸等,建立项目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的工程档案;

  ②、负责及时处理工程往来的报告、函件,并按工程项目与类别进行整理归档、列清目录;对资料、文件往来做好编号登记,经项目经理阅批后归档; ③、收集建筑材料与设备的资料;

  ④、负责工程部档案归类管理,认真做好合同编号、归档、分发,统计工程付款情况;

  ⑤、负责工程部工程预算、决算、结算、工程量计算清单等资料,以及招投标档案、技术、经济方面的签证资料的保管;

  ⑥、对部门电子文档进行重点备案,避免出现因计算机问题造成重要文档丢失;

  ⑦、责编制施工技术资料,在施工中对材料报验、隐蔽工程报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部分项工程报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自检记录及现场会议纪要的编制和存档工作,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⑧、各种工程信息的收集、传递、反馈,必要时及时向领导汇报;

  ⑨、负责定期清理工程档案;

  ⑩、按建筑主管部门和城建档案馆的有关规定,收集、检查、核对建设工程竣工资料;会同公司其他部门将项目立项依据性批文、批复、合同、竣工验收文件、现场声像等档案资料进行汇总整理;

企业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逐步好转。促进煤矿企业合法、安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国家446号令,及其它相关煤矿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1、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安全生产”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点遏制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事故。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企业负责,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安全生产法人负责和投资决策人负责制相统一的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及法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和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承担法律责任。

  3、转变思想,与时俱进,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性,同时将各种制度贯彻到平时的安全生产工作中。

  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升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4、完善矿井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矿井设立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同时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并有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同时每班必须配备一名有责任心的跟班管理干部,实行8小时跟班作业。煤矿企业还必须配齐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瓦检员、放炮员、电工、绞车工、安检员、瓦斯监控员。

  5、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必须明确企业法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一通三防”防治水、防灭火等管理机构,管理措施,明确责任人,人员至少4人以上。

  7、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年度生产方案和各项工程的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8、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各矿应设立专职安全检查机构,且人员不少于5人,并确保每旬集中检查一次,排查隐患,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

  9、落实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煤矿每周至少由企业法人(或矿长)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要明确责任,形成纪要,并在下次会议检查落实,留有记录。

  10、各煤矿必须建立值班调度室,实行24小时领导全班调度制度。每班必须由值班干部组织开好班前会、做好调度记录、做好领导下井记录、跟班干部下井记录等。

  11、按要求完善矿井管理的“十六”项制度和“八大”记录。

  三、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

  12、落实企业法人(矿长)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企业法人(矿长)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0次,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次。

  13、落实现场管理制度。要严格落实井口检身制度和进出人员清点登记制度,严禁人员酒后或带火种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打赤膊下井;严禁使用失爆矿灯,下井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防爆矿灯和自救器。加强现场检查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组织生产,从严查处“三违”现象,现场存在安全重大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存在险情时必须立即将人员撤出到安全地点,并及时上报。

  14、加强现场作业管理,每项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向现场人员贯彻后认真执行,对贯通巷道、排放瓦斯、处理自然发火、探放水等工作,矿技术负责人要到现场指挥。

  15、井口20米内严禁烟火,并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井口照明必须一律使用矿用防爆灯,严禁明火照电,地面压风机必须置于井口20米以外,绞车房配电设备必须隔开,绞车房和充电房要配有灭火器、沙箱等灭火器材,严禁使用危房。

  16、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加强矿井灾害预防工作,矿井必须经常实测并及时填绘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和井下避灾线路图。对矿井地质情况,开采情况,周边矿井采空区情况要定期进行分析,针对性的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调查当地水文资料,形成完整的.技术资料,严禁超层越界开采。

  17、煤矿开采应做到合理利用资源,并使用正确的开采方法,严禁乱采乱挖、乱费资源;严禁开采各类保安煤柱。

  18、确保矿井生产系统完善可靠,并有两个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两个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得少于30m,保持采煤工作面至少有两个安全出口,分别通到进、回风巷道。严禁独眼井生产,严禁未经市煤炭行业监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生产系统。

  19、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井下必须有足够风量,每旬组织1次对矿井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随时测风,严禁采掘工作面微风或无风作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严禁利用老塘通风,风筒离作业点档头不得超过3米,井下局扇距回风口的直线距离不得小于10米。

  20、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严禁自然通风和以局代主。地面主扇必须配备一台同等功率的配用主扇,并能保证随时开启,且安装好反风装置,严禁随意停开风机,确保风机24小时正常运转,在停风状态下,必须撤出人员,维修巷道,检修设备不得破坏正常通风系统。

  21、严禁风井出煤,如风井井筒维修需启动风井,实行向安监站请求报告制度。系统调换应向市局报告,批复后方可实施。

  22、加强瓦斯检测与管理,实行瓦斯“三对口”和“一炮三检”制度,矿井必须严格执行瓦检员提前半小时进班,最后出班,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认真填写日记手册和瓦斯报表,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坚持每天审查瓦斯报表,均要签字,提出意见。

  22、加强矿井水害防治的技术管理,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受水威胁的矿井和区域必须建立探放水队伍,配齐探放水设备,技术负责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对矿井水情调查,制定水害防治的专项措施,探水距离不得小于10米,完善好探放水记录。

  23、应在井底附近建立水仓和排水设施,且必须建在新鲜风流中,同时必须备有两套能正常运转的排水设备。水仓总有效容量不得小于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水泵总排水能力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24小时的最大涌水量,严禁在水体下和洪泛区采煤。

  24、加强现场的顶板管理。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主要巷道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的要求,严格执行顶板管理制度,及时加强支护,严禁空帮、空顶、超前作业。严格执行敲邦问顶制度,严格当班质量验收,及时解决存在的质量隐患和安全问题,确保采掘工作面支护优良和作业安全,严禁使用茅草拼邦。

  25、有煤层自然发火倾向的矿井必须配备一氧化碳检测器,制定合理的防灭火措施,加强巡视。

  26、制定启封密闭、处理瓦斯超限和瓦斯积聚的排放措施。

  27、加强盲巷及暂停工巷道的管理,盲巷、废弃巷道及采空区必须及时打好永久性密闭,暂停工巷道必须打好栅栏并悬挂警示牌。

  28、贯通巷道和石门揭煤,井筒揭煤必须制订安全措施,防止瓦斯煤炸和瓦斯突出。

  四、加强机电,爆破材料的管理

  29、矿井必须采用双回路供电,实行井上、下用电分开,严禁由地面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30、各煤矿必须使用安全达标的矿用提升绞车,并使用合格的钢丝绳,严禁使用φ1.2以下的绞车提升人员,斜井和立井井口必须设置栅栏门。

  31、立井提升人员必须配套合格的罐笼,每次提升人员不得超过四人,严禁人货混装,严禁不带电操作,严禁使用吊桶上下人员。

  32、斜井提升必须设立“一坡三档”,并安装防跑车装置,运送人员必须使用专用人车,并做到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严禁人员蹬钩,乘坐矿车,严禁断电放飞车。

  33、加强主副索的检查并做好记录,主要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以0.3m/s以下的速度进行一次详细检查,并作好记录,当断丝面积超过5%、直径缩小超过10%的钢丝绳严禁使用。

  34、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和保护,井下电气设备(含电缆)必须具有煤安标志和合格证。严禁电气设备失爆,井下电器要有“三大”(断路、漏电、接地)保护装置,煤电钻必须使用综合保护装置,检修或搬迁井下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严格执行“谁断电、谁送电”的原则。

  35、矿井必须有和外界联络的通讯设备,井上下设置可靠的声光信号装置和防爆电话,采掘工作面有通讯电话,并由专职信号工发送信号,保持矿井通讯24小时畅通。

  36、禁止使用塑料编织袋风筒或其他非抗静电阻燃风筒。制定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恢复通风前瓦斯排放措施,严禁一台局扇向两个作业点供风,严禁串联通风。

  37、加强瓦斯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按规定进行强检和日常校验,严禁自行调高瓦斯报警、断电浓度值,规定其断电值为0.9%瓦斯浓度。合理安装好探头,低瓦斯矿井至少配足两个探头,高瓦斯矿井至少三个探头,安排专人负责。

  38、局扇供电必须使用专用电缆、专用开关,实行风电、瓦斯电闭锁。

  39、严格执行地面放炮制度,使用发爆器放炮,发爆器与钥匙分开存放。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专用铜蕊绝缘线、炸药必须分装在带锁的非金属容器内,由放炮员运送下井。

  40、各爆破作业地点要编制爆破说明书,当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或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时,严禁装药放炮,严禁使用非矿用安全型炸药,保证矿井爆破材料“领、用、销”的数据记录真实、一致。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班组长、安检员、专职放炮员三人共同认定后,才许放炮)放炮制度。

  五、完善各项相关的管理体制

  41、井下每个工作面,每班次作业人员不得超过9人(含跟班干部),其中集中在同一地点的作业人员,不得超过5人,煤矿企业必须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无偿支付保险费。

  42、落实职业危害的防治,配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和防护设备与装置,认真落实现场防治呼吸性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的措施,切实改善井下作业环境。按标准为职工免费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43、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按相关规定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保证隐患整改的资金投入。每年制定安全资金提取和使用计划,并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押金,设立专用帐户,明确专人负责。

  44、严格井下从业人员准入标准,煤矿对招用的井下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必须按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严禁使用女职工和未成年人以及有智障的人员从事井下作业。

  45、严禁以包代管或层层转包,煤矿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矿井采掘或井巷维修进行劳务承包,严禁随意转让股权,卖买矿井。

  46、矿井必须和有救灾能力的矿山救护队签订预防性安全检查、安全技术服务和救灾协议。

  47、保证安全培训条件,矿井要明确培训管理责任,制定教育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场地、经费、教材、教员及设施。自身条件不具备的必须与具有资质的培训基地签订教育培训协议委托培训。

  48、落实全员培训。对新招入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不少于72学时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4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井下作业人员每年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必须经相关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方可上岗工作。

  49、加强应急管理建设,建立应急救援机制。煤矿要制定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援制度,以法人代表(矿长)牵头成立机构,并报镇安监站备案,同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定期组织培训和演习。

  50、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企业负责人应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组织抢救,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严禁发生事故后逃匿,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配合调查,从中吸取教训。

  51、坚决杜绝“三违”和“三超”现象,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企业管理制度11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工伤事故的确定、分类、报告、调查及处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属各单位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的管理。

  2、引用文件

  (91)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的规定》

  (60)中保护久字第56号《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

  3、工伤事故的确定

  3.1凡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受存在的危险因素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构,以及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的事故。

  3.2职工虽然不在生产岗位上,但由于生产区的设备和劳动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职工伤亡。

  3.3急性中毒。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有毒物质在短期内大量进入人体,使职工中断工作并进行急救的中毒事故。

  3.4凡职工在参加公司组织的非生产性活动中受伤,只能参照工伤负伤处理,不按工伤统计。

  3.5凡不在上述范围的,对确定为伤亡又有异议的事故,应把详细情况上报,经主管部门(院科研生产部)批复或报地方劳动局确定。涉及两个单位的伤亡事故,由伤亡职工所属单位上报统计。

  4.工伤事故分类

  4.1轻伤事故

  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职工受伤后,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但够不上重伤的。

  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轻伤的事故。

  4.2重伤及重伤事故

  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但无死亡的事故。

  4.3死亡事故

  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员工1~2人的事故。

  4.4重大死亡事故

  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5.事故报告

  5.1职工发生伤亡事故,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的.单位(以下简称事故单位)的领导,事故单位领导必须立即报告总公司主管领导,经营部和工会部门。

  5.2主管公司领导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六院主管部门和自治区劳动部门。

  5.3凡发生重伤、死亡、重大事故时,必须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将事故的概况,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者姓名、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初步原因分析、经济损失等,用快速的办法报院主管部门,同时按(91)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第二章规定报有关部门。

  5.4事故现场保护与清理

  5.4.1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单位应派专人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照相、录像、并详细说明。

  5.4.2重伤以上事故必须进行现场录像。轻伤事故要进行现场照相。

  5.4.3清理事故现场时,要事先经事故调查组同意。

  6、事故调查

  6.1发生轻伤事故,由发生轻伤事故单位领导会同安全员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改进措施,按规定填报“伤亡事故登记表”(见附录),在24小时内报经营部。

  6.2发生重伤事故,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会同工会,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6.3发生死亡事故,由院主管部门会同地方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6.4发生重大死亡事故,按(91)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的规定》第三章第十条中有关规定执行。

  6.5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6.5.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专长。

  6.5.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6.6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6.6.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6.6.2确定事故责任。

  6.6.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6.6.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6.7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6.8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后,如果对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不能取得一致时,按照(91)国务院第75号令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6.9调查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不得询私舞弊。

  6.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7、事故处理

  7.1发生工伤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7.2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各级安全生产职责的规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主要责任。

  7.3对因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规章制度以及工作不负责任等行为而造成的工伤事故。视情况追究责任,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7.4事故查清后,应及时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报送有关部门。

  7.5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8.事故管理

  8.1经营部建立工伤事故管理档案,其内容应包括事故现场记录、照片、鉴定材料、事故教育,改进措施及伤亡事故有关的资料。

  8.2.发生伤亡事故不得隐瞒不报或故意拖延报告时间。

  8.3由经营部定期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附录:伤亡事故登记表

企业管理制度12

  新能源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推动科学技术发展,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和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和积极性,不断提高安全经济、文明生产水平,增强企业发展活力,认真贯彻国家科技方针、政策,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成立了以生产副总经理为组长,各职能科室技术骨干参加的**(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科学技术领导小组,日常科技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科学技术领导小组见附件一。

  科技领导小组负责科技机构与任务、科技项目计划管理、科技项目的分级管理、科技合同管理、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及科技成果管理等,组织全公司年度科技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科技项目及科技成果的统计,对科技成果的验收、评议、鉴定、申报、奖励、交流和推广应用以及向**集团公司技术部总结汇报风厂科技项目完成情况。

  第二章、适用范围

  新型工艺、材料、技术应用项目;先进管理办法推广应用项目;重大设备缺陷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项目;技术改进和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新产品开发项目;公司认定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其它项目。

  第三章、科技项目相关规定

  各风厂每年十一月底前向生产技术部申报下年度科技项目,生产技术部组织专业人员审核汇总后,报公司领导后确定年度科技项目,同时确定项目负责人。

  要求全公司所有技术人员都要积极投身到科技项目活动中,可跨专业、跨部门独立或合作承担科技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依据项目情况确定完成此项目的合作部门及人员,编制开发研制费用计划,并经批准后由科技专项基金中列支,同时,项目负责人要与生产技术部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确定有关事宜。科技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其技术管理职能在确定项目时指定部门或人员负责。其他管理职能由生产技术部负责。

  项目研制过程中需外协时要提报生产技术部审核,最终由公司领导批准。项目结束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提报科研结论报告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由生产技术部根据项目内容组织相应层次的技术鉴定,形成鉴定结论,确定项目完成情况。对当年度能够应用的项目列入当年大修或更改工程项目计划。科技项目按成果管理程序申报科技成果,或投入生产实践,并可作为技术人员考核晋级的条件。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公司每年在自行安排的更改工程中计列一部分科技专项基金,用以列支:科研中硬件设施费、项目开发费、协作费、调研费等;人工费是否列支,视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列支,人工费最高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5%;资金的管理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可参照更改项目的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四章、科技成果申报

  全公司各单位原则上每年年末向生产技术部申报一次本年度科技成果,完成的科技项目即可随时申报。

  所申报的成果至少要经过3个月的实践检验。经筛选的成果可以参加电力公司、国家申报科技成果。由一个单位完成并能够独立应用的科技成果可单独上报;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项目负责单位会同参加单位联合上报,联合上报时必须就完成单位排序和主要完成人排序取得一致意见。

  对于在生产现场设备检修维护时的个人发明成果,包括技术革新、工艺改进、制作专用工具等个人成果,可随时申报。申报科技成果应具备下述材料:科技成果登记表;按规定应出具的证明材料;全套技术资料;革新前主要问题及状况,主要革新内容,革新后状况及应用情况,主要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详细说明。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的定义主要完成单位是指在成果完成过程中,提供技术和设备,对成果完成起到重要作用的单位。

  主要完成人是指对成果的完成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主要人员,一般具备下述2个条件:提出和确定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设计;在研制过程中直接参与并对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作出重要贡献。各类科技成果申报的基本条件和评审最低标准如下:新成果(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设计、计算机应用及软件等):达到公司内先进水平,有所创新,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推广应用已有的先进科技成果:在推广应用中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对已有的成果改进、完善、提高或在厂内推广应用面较大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采用新技术(包括引进、消化和吸收):达到公司内先进水平,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科技管理、推广、应用、计量、科技情报等:科技管理:达到公司内先进水平,有所创新,对促进我公司及**公司科技进步具有重要作用。标准:对我公司的'生产、建设具有重要作用。计量:按新成果或软科学处理。科技情报:达到公司内先进水平,有所创造,对电力生产建设等方面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软科学:达到公司先进水平,有所创新,被公司本部采纳,并对企业管理起到重要作用。

  第五章、科技成果的评选及奖励

  评选:科技成果按应用效果以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进行评定,每年评审一次。设立科技成果奖和合理化建议奖,其中科技成果奖设特等、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五个等级;合理化建议奖和qc成果奖励分别设特等、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五个等级。科技成果奖、合理化建议奖经生产技术部初审,报公司领导审批。对个人的发明成果,由生产技术部不定期进行评选,按科技成果的奖励等级进行奖励。

  奖励:科技成果奖的评审本着宁缺勿滥、少而精的原则。奖励标准如下:科技成果奖:特等奖:10000元以上(具体数额由科技含量及创造的经济效益确定),颁发奖励证书;一等奖:8000元,颁发奖励证书;二等奖:5000元,颁发奖励证书;三等奖:2500元;鼓励奖:500元。合理化建议奖及qc成果奖励:特等奖:3000元以上(具体数额由科技含量及创造的经济效益确定),颁发奖励证书;一等奖:1500元,颁发奖励证书;二等奖:500元,颁发奖励证书;三等奖:300元;鼓励奖:100元。奖励说明:获奖项目的奖金不重复发放。如获奖项目已经获得过某种奖励,又获得高一级的奖励时,只发放奖金的差额部分,其余部分可作为企业的奖励基金或科技活动基金。 “推广应用科技成果”、“计算机软件成果”、“科技情报成果”、“qc成果”等一律按本管理办法管理。

  第六章、考核规定

  生产技术部将不定期对科技活动和qc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对考核情况做出测评,上报测评结果。科技活动要求有科技攻关领导小组、有科技活动计划、有活动记录(每季度至少记录一次)。缺一项扣所在风厂100元。 qc活动要根据立项情况,按照qc活动的程序从选题理由、现状调查、要因分析、制定对策、效果检查、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遗留问题等方面作好活动记录。要求每季度至少有一次记录,缺一次扣班组所在单位100元。各单位每年十一月底之前向生产技术部申报下年度科技项目计划,不及时上报的,考核责任单位200元。各单位每年年末向生产技术部申报本年度科技成果,不及时上报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各单位每年十一月底之前向生产技术部申报下年度qc小组

  立项计划,不及时上报考核责任单位200元。各单位每年年末向生产技术部申报本年度qc成果,不及时上报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第七章、附则本管理办法适用公司各单位,“办法”中未列事项,按上级相应的管理办法执行。

  qc小组课题注册登记表见附件二。 qc小组注册登记表见附件三。 qc成果计划汇总表见附件四。本办法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科学技术领导小组组长:生产副总经理副组长:生产技术部部长成员:生产技术部成员

  附件二:qc小组课题注册登记表单位、部门:***风厂qc小组名称:****班qc小组课题名称立题时间课题编号年月日组长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务立题理由:本部门意见:主管部门意见:注:不能用课题名称代替小组名称。

  附件三:qc小组注册登记表单位、部门:小组名称成立日期登记日期登记注册号****班qc小组年月日年月日组长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务组员姓名性别年龄职称或工种成员变更情况

企业管理制度13

  为加强我矿井下放炮及一氧化碳报警的.日常管理,特编制“板石煤矿井下放炮汇报管理制度”:

  一、井下放炮汇报要求:

  1、井下作业地点放炮前,由班组长、放炮员、瓦检员按“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共同核实现场情况后,由班组长向生产调度汇报,生产调度的同意后,方可放炮。否则,对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各罚款

  50元。

  2、放炮汇报后,15分钟内必须完成放炮,否则需要向生产调度说明原因并重新进行汇,否则放炮员、班组长每次罚款50元。

  3、根据生产实际情况,需连续放小炮时,必须向生产调度汇报放炮次数及放炮结束时间,否则对班组长罚款

  50元。

  二、井下放炮汇报具体内容:

  1、班次及放炮时间、放炮的地点。

  2、参加三人连锁放炮人员姓名(瓦斯员、放炮员、班长)。

  3、放炮地点瓦斯情况、放炮地点支护情况、煤尘情况、警戒点设置情况、警戒绳使用情况、清场情况。

  4、汇报时间及汇报人姓名。

  汇报人请示汇报完上述内容后,由生产调度下达放炮指令。

  三、通风调度负责填写放炮汇报记录、生产调度负责下达放炮指令,未及时填写放炮汇报记录,每次对当班调度员罚款20元。

  四、通风调度负责核对监控数值与放炮汇报时间是否相符,并将圆班放炮汇报记录上传至网络会议,未及时上报网络会议或未认真核实数据,每次对值班通风调度罚款20元。

  五、通风科每天对井下放炮汇报记录本与一氧化碳报警记录进行核对,对放炮未及时汇报的区队按事故进行追查,对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六、采煤工作面放炮严格按《吉煤集团“一通三防”管理特别规定》执行,综采工作面放炮必须报请集团公司领导联合审批,否则按事故进行追查。

企业管理制度14

  1、考勤管理原则

  1.1职能部门员工及业务部门内勤员工须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进行考勤;

  1.2业务人员则可以有一定的弹性工作时间,但其工作安排须提前得到直接上级的核准;

  1.3员工违反考勤纪律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2.1工作时间

  2.1.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08:30 --- 12:00,下午14:00 --- 17:00(周五提前半小时下班);

  2.1.2正常上下班员工须在每天上午08:30前、中午12:30 --- 14:00期间、下午17:00后通过公司门禁系统刷卡三次,刷卡记录将作为员工的`考勤记录;

  2.1.3因工作关系未能正常上下班的员工,须提前得到直接上级的许可,并在到达和离开公司时刷卡以作记录;

  2.1.4公司不允许他人代为刷卡,如有发现,当事双方将受到公司的纪律处分。

  2.2迟到、早退、旷工

  2.2.1迟到超过30分钟,当月迟到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按旷工处理;

  2.2.2员工无特殊原因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未上班,一律视为旷工。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经批评教育无效,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加班管理

  3.1原则上公司不鼓励员工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除另有规定外,需填写《加班核准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送人力资源部留存;

  3.2加班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

  3.3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

  8间加班;

  3.4特殊或紧急情况处置可突破加班时间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3.5公司部门经理层以上员工实行目标管理,其额外工时工作视作应尽义务。

  4、休(请)假管理

  4.1员工休(请)假必须提前填写《休(请)假申请表》,并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

  4.2休(请)假不超过3天(含3天)时,基层员工的申请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批,部门正、副经理以上员工的申请由分管领导审批;

  4.3休(请)假超过3天时,基层员工的申请须同时经分管领导批准,部门正、副经理以上员工须同时经总经理批准;

  4.4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须本人或委托他人及时与直接上级联系,并于上班后立即办理补假手续

  5、考勤相关制度

  5.1门禁卡管理规定

  门禁卡使用

  (1)员工出入公司需随身携带门禁卡,按照考勤制度的要求上、下班刷卡。人力资源部将以此作为核定考勤的主要依据。

  员工离职门禁卡收回流程

  (1)员工办理离职手续至人力资源部;

  (2)将门禁卡交给相关人员,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继续办理离职手续。

企业管理制度15

  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因工伤残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伤保险工作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

  第四条:本规定责权部门为品质管理部。

  第五条: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1、公司根据员工入职时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员工必须提供真实、可靠的个人资料,以便公司购买保险。

  2、若员工本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品管部应对入员工工的个人资料进行核实。

  3、异地入职的员工个人资料需由部门经理及时向公司品管部传递,因路途遥远而无法将原始资料上交到品管部的,主管人员必须将员工个人资料制作成文本格式,使用电子邮件发往品管部邮箱,并提醒品管部查收。否则中间出现的险情将由部门主管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工伤投保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员工不需支付费用。

  第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入职公司后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5、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6、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7、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九条:发生工伤事故时,现场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向品管部通报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措施有:

  1、涉及公安、交警部门的事件必须第一时间报警;

  2、发生伤患情况,应立即护送受伤人员到附近医院就诊。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人为出现工伤事故时的第一指挥人。部门负责人因客观情况无法到达现场的,由现场最高职务人员负责指挥。第十一条:工伤申报:

  1、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不受时间限制。

  2、提交材料如下:

  (1)、逐级主管人员填写《员工工伤确认表》;

  (2)、员工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3)、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公司或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的医疗诊断证明;

  (4)、病历;

  (5)、医疗、医药费原始单据;

  (6)、费用结算明细表;

  (7)、交通、伙食费用原始单据。

  (8)、其他应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确定为工伤后,将事故分为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与个人有一定操作失误责任两种情况。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应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第十三条:医疗补偿标准及工资、待遇:

  1、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过失所致: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

  轻伤一般为皮外伤7天以内承担100%的治疗费100%的.按岗位工资

  7~30天100%的按岗位工资

  30天以上100%的按岗位工资

  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1~2个月100%的按岗位工资

  2~6个月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的费用100%的按岗位工资

  6个月以上100%的按岗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

  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的抢救费用参照国家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2、事故因本人过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规程所致: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

  轻伤一般为皮外伤7天以内不计80%的岗位工资

  7~30天60%的岗位工资

  30~60天40%的岗位工资

  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1~2个月80%的岗位工资

  2~6个月承担50%的治疗费60%的岗位工资,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

  6个月以上享受60%的基本工资,解除劳动关系

  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比例(≤80%)的抢救费用参照国家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注:①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是指由保险公司理赔之后的差余额部分的工伤医疗费用。②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过失所致的住院治疗伙食费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百分之七十;事故因本人过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规程所致的住院治疗伙食费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百分之三十。第十四条:员工因工作原因而与公司以外的人、物发生冲突后导致工伤,所发生的民事、刑事纠纷将由公司委托律师进行处理解决。对方所赔偿费用必须上交公司。第十五条: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住院医疗所发生的费用第一时间从公司的财务中支出。待保险公司理赔过后进行结算。第十六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第十七条:工伤人员及其亲属,因工伤保险事项与其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公司相关管理条例处理,调解不成的,按照劳动争议的判决处理。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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