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04 16:24:07 企业管理 我要投稿

企业管理制度精华【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管理制度精华【15篇】

企业管理制度1

  为规范市社机关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控制经费支出,防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待原则

  1、统筹管理的原则:市社机关的接待工作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并具体承办接待工作。

  2、对口接待的原则:上级机关领导、省内外单位与市社机关各处室联系工作需要接待的,原则上对等、对口接待。

  3、事前审批的原则:所有接待事项,必须事先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未经批准的接待费用不得报销。

  4、勤俭节约的原则:接待工作既要热情周到,礼貌待客,又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杜绝奢侈浪费。

  5、定点接待的原则:区别不同接待对象,确定在市社签约的不同宾馆(饭店)接待。需安排在其他饭店就餐的,须经主要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

  二、接待范围

  1、上级机关领导、省内外单位来访、考察、检查工作的。

  2、区(市)供销社和社属单位的人员来机关办事需接待的。

  3、经领导批准确需要接待的。

  三、接待程序

  所有接待都要由接待经办人如实填写《接待批办单》,写明来客姓名、单位、职务、人数、来访目的`及活动天数,由承办处室、经办人签字,签单时需注明招待对象和时间。

  1、接待来访的客人,相关处室应及时向市社领导报告,办公室根据市社领导的指示,负责安排接待。

  2、接待应邀的客人,邀请处室应事先征得市社领导同意,办公室根据市社领导的指示,负责安排接待。

  3、因工作需要,接待市有关部门的,由相关处室向市社领导报告,市社领导同意后办公室安排具体接待。

  4、市社领导接待客人,原则上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5、直接与办公室联系的接待,办公室应向市社领导报告,并负责做好接待。

  6、确因特殊原因来不及按正常程序审批的公务接待,须向市社领导说明原因;接待工作结束后,由负责组织接待的处室或人员补办审批手续。

  四、接待标准

  1、住宿标准

  接待对象确需要安排住宿时,由办公室负责在定点宾馆(饭店)安排,省干部按有关规定报市有关部门;司局级干部可安排住单间;处级以下人员安排住标间。收费标准按照办公室与定点宾馆(饭店)签订的协议价格执行。费用一般由接待对象支付。

  2、工作餐标准

  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处级及处以下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提倡用自助餐。

  3、宴请标准

  公务接待中一般不安排宴请,确需宴请的,一般只安排一次,外地来访人员,原则上只接待到达或离去一餐。

  厅局级干部其及随行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120元。处级及处以下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80元。烟、酒、饮料等费用开支原则上不超过宴请标准的三分之一,且一般以青岛产品为主。确须提高宴请标准的须报主要领导批准。

  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客人人数的三分之一;如客人较多,可适当增加陪餐人员。

  宴请期间不安排司机就餐,每人每餐发工作餐补贴50元;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工作餐的,不再另发补贴。

  五、其他事项

  (一)因工作需要,确需赠送客人礼品的,应提前做出预算申请,报主要领导签批后,由办公室酌情置办。

  (二)外事接待按青岛市外事接待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接待任务完成后,由办公室按照领导签批的接待内容,对接待处室提交的有关票据或发生的支出事项逐一进行审核、登记后,经主任签字后由财务报销。凡超出接待内容以外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四)接待费开支使用情况定期向领导成员通报,并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企业管理制度2

  第一条 目的: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责任: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 程序内容: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 加班申请及记录1. 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 周末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 假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 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 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 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7. 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 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8.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 加班工资计算1. 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 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班补贴;

  周

  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 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

企业管理制度3

  每一个企业都有多种管理制度,对于信用管理制度并不是每一个类型的企业都有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呢以下是资料介绍:

  一、客户资信管理制度

  客户既是企业最大的财富来源,也是风险的最大来源。强化信用管理,企业必须首先做好客户的资信管理工作,尤其是在交易之前对客户信用信息的收集调查和风险评级,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这些工作都需要在规范的管理制度下进行。企业需要在五个方面强化客户资信管理:

  客户信息的搜集和资信调查

  客户资信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客户信用分析管理

  客户资信评级管理

  客户群的经常性监督与检查

  二、客户授信制度

  企业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信用风险主要是由于销售部门或相关的业务管理部门在销售业务管理上缺少规范和控制造成的.。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对客户的赊销额度和期限的控制。一些企业在给予客户的赊销额度上随意性很大,销售人员或者个别管理人员说了算,结果往往是被客户牵着鼻子走。实践证明,企业必须建立与客户间直接的信用关系,实施直接管理,改变单纯依赖于销售人员“间接管理”的状况。因此,必须实行严格的内部授信制度,这方面的制度化管理应包括4个方面:

  赊销业务预算与报告制度

  客户信用申请制度

  信用限额审核制度

  交易决策的信用审批制度

  三、应收帐款监控制度

  关于应收账款管理,许多企业已制订了一些相应的管理制度,但是我们在调查研究中发现,这些制度还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环境和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少管理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改进这方面的管理主要应在如下几个方面制度化:

  应收账款总量控制制度

  销售分类账管理与账龄监控制度

  货款回收管理制度

  债权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制度4

  总 则

  为完善企业经营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内部管理,强化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运行质量,全面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准则。

  本准则所称管理行为,是指决策层(总公司领导)、管理层(总公司各部门)和执行层(所属各分公司),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所遵循的管理规范。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各职能部门、须遵守本准则。

  第一章 决策层管理行为

  第一条 公司决策层实行例会制度。即经理办公会。经理办公会每周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

  第二条 经理办公会召开之前,公司办公室须做好议题收集和相关材料准备,并向总经理汇报,就绪后方可开会。

  第三条 经理办公会的内容,主要是企业的一些重大事项,如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及重大投资项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工作实施方案、总结部署年度或阶段性工作、财务收支状况及各部门请示的重要事项等。

  第四条 根据会议需要,可安排相关人员参加经理办公会,听取各分公司和公司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公司决策层领导要按照分工,加强对分管工作的跟踪检查,实施具体指导,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第五条 实行逐级请示、汇报和工作联系制度,无特殊、紧急情况或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任何人均不得越级请示、汇报工作。

  第六条 经理办公会召开前,各位领导成员要围绕会议议题,充分酝酿,做好相关准备;会上要畅所欲言、集思文益;决策层会议的有关议题,在未形成决议前,不得向外泄露会议内容;需要保密的会议,在未正式公布前,任何人不得泄露。

  第七条 在研究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或修改重要的规章制度以及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等问题时,需事先听取员工的意见或建议;根据需要,某些重大议题须经公司决策层通过,方可实施,切实落好企业的民主议事、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八条 公司实行领导接待日制度,通过各种载体,吸纳员工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深化企业的民主管理。

  第二章 行政管理行为

  一、物业管理

  第九条 公司办公室是全公司物业管理的职能部门,须行使好以下职能:

  (一)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物业的各项基础资料须齐全、完备,符合要求;

  (二)层层选树典型,以点带面,不断深化公司的服务理念;

  (二)层层选树典型,以点带面,不断深化公司的服务理念;

  (三)根据季节特点,组织开展好公司部署的各项阶段性达标活动,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第十条 物业费应收额应实行动态管理;物业费收缴总帐必须与各分公司台帐达到变动时间、数据和手续相符合。

  第十一条 加强工作调研,搞好具体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注意总结掌握物业管理的基本经验,搞好典型的培养、选树与推广,促进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行政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全公司文件、印鉴的审核、归档和管理,负责综合治理、公司后勤保障工作,是公司整体、有序运行的桥梁和纽带,是展示公司形象的重要窗口部门。

  第十三条 办公室负责管理的工作,须严谨有序,周密规范、恪尽职守,不出疏漏,并要搞好各项协调工作,当好公司领导的助手。

  第三章 劳资人事管理行为

  第十四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全公司的人员调动、调配,工资计划、审批及各项保险费用的扣缴,负责办理员工的录用、调入、调出手续、劳动合同签订以及员工专业技术职称晋升等项工作。须严格执行各项政策,严密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 工资总额实行统一计划、管理、统计和报表,并对基层分公司分别建立工资台帐和公司内部工资审批制度;严格掌握新招员工和外单位调入职工工资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基层各单位工资总额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资总额不超计划。

  第十六条 实行招用临时工审批、备案制度,督查不合理用工,全面加强临时用工管理。

  第四章 经济合同管理行为

  第十七条 公司在搞好指标分解的基础上,公司将各项指标与管理目标进行同步考核,一体化管理。

  第十八条 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严格兑现奖罚,确保各项指标和工作目标的实现。

  第十九条 凡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各分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或协议,一律由公司办公室对合同或协议的标的、内容、条款、数据及相关业务进行审查、把关,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登记、存档。

  第二十条 公司各部门、所属分公司以外签订合同或协议,须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签约,违者追究责任。

  第五章 执行层管理行为

  第二十一条 执行层是指总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其管理行为须对总公司负责,受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的监督和制约。

  第二十二条 各分公司要严格执行各项计划,按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带领本公司员工团结拼搏、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确保全公司总体工作目标的实现。

  第六章 管理人员管理行为

  第二十三条 公司领导和各分公司经理、主管是企业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的主体,必须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和专业学习,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素质、理论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以适应形势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要。

  第二十四条 公司领导和各分公司经理、主管要忠于职守、勤奋敬业、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以自身的表率作用去影响和带动全体员工,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不断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准则由总公司制定,总经理授权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企业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培训管理部门为安全保卫部,其它各职能部门和车间参与。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管理人员、车间操作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四条、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结合”的十六字方针。

  第五条、安全培训应当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进行

  第二章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六条、公司安全生产的主管副总、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须经过国家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的相关培训,取得安全生产管理执业资格证书。第七条、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包括部门的经理、副经理、主管,车间的主任、副主任等)的安全培训,由安全保卫部在地方安监部门的指导下统一组织,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第八条、车间带班长、调度、班组长一级的培训,由车间自行组织。由车间主任、安全员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

  第九条、普通员工进厂后的安全培训,执行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由车间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附表一),交回安保部留存备查。

  第三章安全培训教育规定

  第十条、公司的安全管理部门要制订年度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协调设备厂家、相关培训机构、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等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公司对新入厂员工,实行厂、车间(部门、工段)、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操作。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一)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

  (二)车间(部门、工段)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车间(部门、工段)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

  (三)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本岗位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和注意事项;本岗位所需穿戴的劳动保护用品等。

  人力资源部培训组负责组织新员工厂级安全培训和考试;新员工分到车间后,由车间组织车间级安全培训和考试;分到各班组后,由班组组织班组级安全培训和考试。

  《三级教育卡》为公司统一制式,各车间(部门、工段)组织新入厂员工按照要求项目填写完毕,并经受训人签字后,交付安保部留存备查。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在调整了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部门、工段)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培训由新上岗位所在车间(部门、工段)负责组织。

  第十三条、公司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修改或制订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上墙第十四条、特殊工种的培训:诸如叉车司机、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起重设备操作人员、危险化学品操作人员等,属于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在上岗之前要经过国家安监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岗前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

  按照国家规定,每隔1—2年要对特殊工种的上岗资格证书进行复审,由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上岗资格证书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接受安全再教育。

  特殊工种的培训取证和复审工作由安全保卫部负责组织。

  第十五条、公司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要对在岗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培训。经常性安全生产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十六条、做好各种教育培训记录,培训记录主要内容:培训名称、内容、时间、培训人员签到等情况(附表二)。

  第四章其他规定

  第十七条、公司不能向员工个人收取安全生产培训费用,公司不得克扣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期间的工资、奖金等经济收入。

  第十八条、公司内部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参加特殊工种培训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培训后取得的上岗资格证书由安保部保管,员工可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资格证书的复印件。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离岗后,不得将其上岗资格证书一并带走;如需要带走的,须支付相应培训费用,具体规定见《证件管理规定》。

企业管理制度6

  各群众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两办审核。党委、厂部同意发文,则两办分别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厂×字发文。群众团体文件由党委批转。

  .对全厂影响较大,涉及两个以上厂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由党委书记或厂长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分管厂领导批准签发。

  九条 发文的范围:

  .凡是以党委、厂部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党委、厂部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公布全厂规章制度;

  ()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工厂文件;

  ()公布工厂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公布全厂性的重大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其他有关全厂的重大事项;

  .党委、厂部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工厂重大生产、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经营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在工厂日常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厂领导批准后,由主管业务科室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厂部文件发布。

  .凡各业务科室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科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各业务科室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科室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厂部名义发文。

  (四)发文程序与要求

  十条 发文程序规定:

  .各单位需要发文,应事先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申请;

  .党委、厂部同意发文时,主办单位应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

  .草拟文稿必须从全厂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彩笔书写;

  .文稿拟就后,拟搞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并签名、盖章、标定日期和密级;

  .两办应根据党委、厂部的要求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有关文件规定,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单位重新拟稿;

  .经两办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部门主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誊写清楚;

  .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文稿审核会签后,按批准权限的规定分别呈送党委、厂部领导审定批准签发;

  .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两办机要秘书统一编号送打字室打印;

  .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文件打字后,由两办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两办机要秘书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印刷质量不好的文件,机要秘书应拒绝盖印分发。,

企业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项目运作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权投资业务是指使用资金对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类业务。

  第三条风险控制原则

  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股权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在业务、人员、机构、办公场所、资金、账户、经营管理等方面严格分离、相互独立,严格防范风险传递及利益冲突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第二章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第四条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公司应根据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之中。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共分为五个层次:执行董事、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部、业务部。

  第五条各层级的风险控制职责

  执行董事职责:

  (1)审议批准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基本制度,决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听取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报告;

  (2)审议单笔投资额超过基金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30%】的股权投资项目;

  (3)决定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机构的设置;

  (4)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风险控制委员会,其职责包括:

  (1)组织拟订公司的风险管理基本制度;

  (2)对单笔投资额超过基金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30%】的,应当提交执行董事审批的股权投资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

  (3)监督和评估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风险控制委员会对执行董事负责。

  投资决策委员会职责:对单笔投资额不超过基金资产总额的【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不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的【30%】的股权投资项目的投资和退出作出决策。

  风险控制部是公司内专职的风险管理部门,其职责包括:独立于业务部开展风险控制、合规检查、监督评价等工作;在出现重大问题时及时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报送相关专项报告。

  业务部职责:具体负责项目开发、执行、退出过程中的风险控制。业务部负责人作为股权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风险控制执行工作,并负有及时报告、反馈项目投资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风险问题的职责。

  第六条为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公司设立独立于项目组的后台管理部门。

  综合管理部负责股权投资项目的文档管理、印章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会议筹备,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的管理等。

  财务部负责股权投资业务的财务核算和资金划拨,为股权投资项目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第三章风险控制流程

  第七条风险管理的业务流程由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和风险报告五个步骤组成,是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及防范措施的重要基础。

  第八条风险识别指对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内部及外部风险的来源进行辨别。

  第九条风险评估是对风险的严重程度及发生概率进行科学合理的量化分析。

  第十条风险分析主要对风险的驱动因素进行归因分析,并评估其影响,提出避险建议和措施。

  第十一条风险控制是对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制定风险防范和处理措施。

  第十二条风险报告是指业务部、风险控制部根据职责范围和报告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的与风险评估分析相关的报告。

  第四章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十三条股权投资业务面临政策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合规性风险等多种风险。

  公司运营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对各种风险进行必要的识别、评估及分析,履行相关的风险控制职责。

  第十四条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项目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并且会影响项目公司的估值和退出方案的实施,从而转化为投资失败风险。项目公司所属行业的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税收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项目投资前后技术、市场、产品、客户发生不利变化,并导致项目公司偏离投资方案、估值整体下降,造成投资项目无法退出或亏损退出。

  第十五条合规性风险

  项目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监管要求,对法律法规等理解有误、故意违反则将出现合规风险。

  第十六条法律风险

  与被投资方、合作方、项目管理人之间的合同协议存在缺失导致出现不利于我方的诉讼。

  第十七条操作风险

  股权投资业务包括投资项目的选择(即项目开发、初步审查、项目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项目实施)、投资项目的管理和项目退出等业务环节,在上述每个环节均存在操作风险。主要可以归纳为决策失误、投资失控、员工内部欺诈、被投资方和合作方的外部欺诈、尽职调查存在缺失、资金划拨差错、项目公司经营管理不善、项目跟踪缺失、项目公司报告不畅等风险,其中,决策失误、投资失控是重大风险。

  第十八条市场风险

  由于股权投资业务从项目投资到投资退出往往要经历宏观经济、项目所属行业、产品市场、证券市场等的波动,导致项目公司估值、项目退出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从而造成退出方案无法实施或投资目标无法实现的风险。

  第五章风险控制

  第十九条公司对股权投资项目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和重点分析,并检查、控制投资业务的合规性风险。

  第二十条公司通过以下手段对合规风险进行事前和事中控制:

  (一)为保证股权投资业务合法、合规,制定、审查相关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二)制订、审阅股权投资业务的相关合同、协议,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三)监督股权投资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执行;

  (四)确保股权投资业务投资决策服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十一条公司通过以下手段对投资项目进行事后控制。

  (一)制定股权投资业务的合规检查制度;

  (二)对股权投资业务运作和内部管理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并向公司通报;

  (三)检查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确保资产管理业务遵守公司内部制度。

  第二十二条市场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体现在投资立项环节上。

  第二十三条公司制订项目立项标准。立项标准应该参照国家产业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关于投资范围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业务部应当根据立项标准和投资范围,对备选企业进行筛选形成项目池。项目人员应当在广泛收集项目方提供的商业计划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材料的基础上,对入选项目池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和风险收益分析。符合立项条件的,根据公司规定申请立项审批。

  第二十五条风险控制部应当对公司签定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进行审核,防范法律风险。

  第二十六条在项目运作过程中,风险控制部提供法律方面的专业支持。必要时,可申请引入外部中介机构提供法律服务,防范法律风险。

  第二十七条公司制定专门的项目管理和投资决策制度,明确项目投资的业务流程和具体要求。

  第二十八条为维护基金的权益,项目投资的范围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不得将基金资产用于资金拆借、贷款、抵押融资或者对外担保等用途;

  (二)不得将基金资产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三)单笔投资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总额的【30%】,如果突破【30%】,需提交执行董事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

  (四)单一投资股权不得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的【30%】,如果突破【30%】,需提交执行董事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

  (五)不得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公司股东或其控制的企业;

  (六)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约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投资。

  第二十九条尽职调查的风险控制

  (1)公司建立尽职调查制度,规范尽职调查的工作内容。项目组在尽职调查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程序,记录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形成相关报告。

  (2)项目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拟投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3)项目组应当对尽职调查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负责。

  (4)项目组认为必要时,可申请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参与或独立进行调查工作。

  第三十条投资决策的风险控制

  (1)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项目投资或退出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独立发表审核意见;

  (2)投资决策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委派专人或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驻现场进行独立的尽职调查,提交独立的调查报告;

  (3)股权投资业务的项目投资和项目退出必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单笔投资额超过基金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30%】的项目,应当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执行董事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并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提交股东审议。

  第三十一条项目管理的风险控制

  公司建立对已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机制。

  (1)项目组负责项目投资后的跟踪管理,具体包括:定期实地回访项目公司;定期收集项目公司财务资料、行业发展情况、企业财务状况;定期对项目公司进行重新估值;定期对原定退出方案的可行性进行重新评估等。

  (2)项目组负责每月或每季度完成一次对投资项目项目的跟踪管理工作,编制《项目管理报告》,并向主管领导提交该报告。

  第三十二条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对投资项目重大风险事项的处置进行决策。项目组在跟踪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公司的经营情况重大变化、重大法律纠纷、权益发生变动、或者财务指标恶化、亏损等重大事项的,项目组应当及时报告。

  第三十三条公司建立项目退出审批机制,对项目退出进行决策。当项目达到预期投资目标或出现重大紧急事项需要退出时,项目组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退出方案,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单笔投资额超过基金资产总额的【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30%】的股权投资项目,应当提交执行董事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

  退出方案未通过审议的,项目组应当研究并重新设计退出方案,直至项目实现退出。

  第三十四条对财务与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

  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制定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配备专职的财务核算人员。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使用资金、单独开立银行账户。

  第三十五条对人员管理的风险控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应当专职。

  第三十六条公司建立专门的内部控制机制,对公司风险进行隔离,防范利益冲突,规范关联交易。

  第六章风险控制报告

  第三十七条风险控制报告分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性报告两类。

  第三十八条风险控制部门定期对公司业务运作、日常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风险评估与评价,在每年度4月底前向公司领导上报年度风险控制报告,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十九条公司发生或可能重大事项的,风险控制部接到报告后,根据重大事项报告的相关规定向公司领导报送临时性报告。

  第四十条风险控制报告中应明确风险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应对或补救措施等内容。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企业管理制度8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及各部门应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等实际情况,逐级制订各岗位、各工种的生产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应急预案。

  2、各部门对所属车间和班组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安全工作。

  3、对录用的新员工,应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原则,按照规定和程序组织“三级”安全教育。

  4、在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方法时,单位安全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应组织对职工进行“四新教育”和培训工作;员工复工或换岗时,应组织进行“复岗”和“换岗”安全教育培训。

  5、特种工种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当经过有关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并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100%。使用部门必须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和岗位训练。

  6、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地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各部门的生产安全教育培训每月不少于一次;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六次。

  7、各部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按章指挥,按章作业,严肃劳动纪律,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8、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定期对使用设施、设备、特别是特种设备的技术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排除各种事故隐患,确保完好率达到100%。

  9、使用危化品的部门(粮食熏蒸使用磷化铝),必须严格按照危化品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管理和正确使用。

  10、各部门应加强对生产一线、码头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对有较大危险的作业现场必须有警示标志,并派专人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落实措施,予以整改。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应经常对生产一线的安全管理工作给予指导检查,并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以确保安全。

  11、对从事有较大危险性的生产作业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使用年限及时更新。其他相关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12、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从事有较大危险生产作业、特殊工种以及特种设备操作等人员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和管理,定期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并妥善保管好有关资料。

企业管理制度9

  组织机构

  组长:沈宝弟

  副组长:钱国华

  成员:王三林陈春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陈春红

  机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规范,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企业管理制度10

  为了工厂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和工厂的正常运转特订本则

  工厂是各部门的综合体;因此;各部门应以身作则;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应加强团结.

  加强合作.

  一.员工守则

  1.凡本厂职工必须尊守本守则

  2.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向厂.组长请假

  3.服从厂里安排;听从调动

  4.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做好每一事情

  5.加强团结,发挥团体合作精神

  6.不得打架闹事;不得组织他人罢工

  7.相互帮助;提高技能

  8.相互尊重;体现企业文化

  9.诚实.守信,进取

  10.防火防盗,人人有责

  11.如要辞职,须提前半月书面申请

  12.开放思想,认清形式,与工厂的发展保持一致

  二.厂长责任制

  1.认真调研市场,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做好生产调度和安排工作,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2.认真处理好各部门之间的交接工作

  3.能独立处理好应急事件

  4.组织好工人完成生产任务

  5.调节好整厂的正常生产运行

  6. 领导好本厂工人提高技能,提高数量和质量

  7.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把握好市场

  8.调节好工人与厂方之间的矛盾

  9.调节好外部合作关系

  10.上报工厂每日生产情况及工厂运作情况

  11.做好考勤工作

  12.督促各部门完成任务领导全厂走向成功

  三.技术厂长责任制

  1. 领导和组织技术人员.设计.制版.工艺.质检.总检.整烫.包装

  2.根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厂情况及图纸或来样制订好企业技术标准

  3.认真执行和督促技术人员按照标准做事.做好事

  4.指导技术人员达到标准向下执行

  5.开拓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运用推广

  6.努力提高产品质量

  7.搞好团体合作,相互促进

  8.不但完善和创新技术管理

  四.设计师责任制

  1.认真调研市场,预测流行趋势.把握好流行市场

  2.认真做好图纸.主要部位要注明清楚

  3.认真查看面辅料的运用和搭配

  4.认真研究饰件和色彩的搭配和运用

  5.协调好制板小样,完成好设计任务

  6.查看.调研完成的作品.做好修改.精益救精

  7.努力提高设计水平.完成好设计任务

  五.制版师责任制

  1.认真.仔细.看清.理解.效果图.来样,设计好造型尺码.规格

  2.根据服装原理分解好每一线.结构要合理

  3.样板要符合造型效果

  4.裁剪板和工艺板要完整.不多不少

  5.搞好合作.热情配合好.造型.小样.完成好设计任务

  6.合.议.建.技术标准

  7.指导工人进行生产

  六.裁断人员责任制

  1.认真清查好布料.查看布料的疵点.色差倒顺.数量.宽度.做好记录

  2.认真清查好样衣样板.不得少片或多片

  3.画皮要紧.准.好.科学合理.线条要清晰.改线要注明

  4.宽窄不一致的面料要分开裁剪

  5.面皮画好后和开裁前.一定要对样清查.以免漏洞

  6.铺料要整齐.上下要一致.疵点要放到小片位置

  7.开裁前要查看面皮和铺料是否对齐

  8.裁剪时要注意狐刑.上下层一致.刀口及定位眼

  9.认真清理好衣片.验片分包

  10.做好数量.版号记录.做到发放无误

  11.做好样板的管理工作

  12.做好裁房的'整洁工作

  七.工艺员责任制

  1.认清造型和结构裁好衣片

  2.认真做好样品.做好每一道工艺

  3.对面料的特性研究好.用新方法.新工艺

  4.认真记录好样品的工艺过程.以便更好的指导生产

  5.督促和检查半成品的技术标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制好工艺技术文件书

  7.做好工艺创新

  8.精心指导工人进行生产

  八.质检员责任制

  1.认识好在产样品.认识好生产样品.的各部位的工艺要求和技术标准

  2.指导好工艺生产.抽查半成品.以免大批反工

  3.认真查好成品.根据本产品的质量标准.查好产品的各部位,尺寸.线迹.疵点.工艺要求.

  不漏查.少查.做到.无油迹.脏迹.线头.工艺线顺直

  4.督促工人及时反工.做好反工记录

  5.做好验收记录

  6.做好交接工作.与车工和尾断交接数量准确无误

  7.质量是工厂生存的保障.应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九.整烫工艺员责任制

  1.根据各款式的工艺要求.认真整烫好每一部位

  2.在整烫时认真查看各部位.发现问题及时交质检处理

  3.整烫工艺是服装生产过程中的最后一道工序.为此整烫工艺员即是品质员.

  应积极认真地做好本质工作.把好质量关

  4.认真做好产品.产量.记录

  5.下班时一定要关好电源

  十.包装工艺员责任制

  1.做好整洁.整理工作.清理好线头

  2.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衣服.交质检及时处理

  3.认真叠好每一件衣服

  4.要分清码号,颜色.配比.不要错装

  5.检查标识,商标.码标.洗涤标.吊牌.袋标及款号都要一一对应

  6.包装完毕后要及时报表.做到准确无误

  十一.组长责任制

  1.组织和领导好本组职工

  2.做好接活和出活工作,对着样品认真清好衣片及另部件.检查剪口.定位眼..

  3.掌握好本款式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要求

  4.组织和安排好本组员工工序

  5.指导本组员工技术工作.提高产品质量和数量

  6.抽查半成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免出现大批反工

  7.认真记录好本组员工的考勤和业绩

  8.认真记录好产量做好交接工作

  十二.车位工责任制

  1.保持良好的心情.做好每一事情

  2.努力提高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和数量.认识质量是工厂生存的保障.数量是经济效益的前提

  3.认真做好本道工序.对上道工序有质量问题的应及时反回以免大批反工.

  4.经常查看本道工序.出现.跳线.爆线.工艺线不一致等问题应及时处理

  5.如有本道工序反工的产品应及时反好

  6.爱护公共卫生.保养好各自的机台

  7.节约用电.离开机台便关机.养成好的习惯

企业管理制度11

  1、质检员必须持证上岗,明确质检员岗位责任制。

  2、施工现场质量检查工具必须配备齐全。

  3、各项质量管理制度齐全,开工前必须上墙。

  4、现场必须配置齐全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分项工程施工时,各专业施工队伍必须设专职质检员。

  6、发生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为本公司质量事故)应立即停工,并召开全公司质量事故现场会,对事故责任者严肃处理。

  7、发现甲方外委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出具工程质量检查报告,抄送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公司,并有收件单位收件人签字回执。

  8、竣工单位工程:

  8.1、单位工程竣工后必须建立用户满意服务小组,本着以用户为服务中心的原则开展工作。成员由项目经理、技术员、质检员三人组成,并上报公司。

  8.2、用户满意小组必须由本单位有责任心、有耐心、高素质、懂专业的.人员组成。

  8.3、工程办理竣工手续时,将用户满意服务小组人员名单上报公司质检部。

  8.4、工程竣工填写用户住房使用说明书时,须将用户满意服务电话、服务人员姓名填写在说明书内,以便用户有问题及时取得联系。

  8.5、项目部成立回访组(经理、技术、质量),负责处理一切售后服务工作。

企业管理制度12

  人事变动规定酒店各部门在日常经营治理中涉及员工(包括治理人员)的调整晋升、降级、辞退等人事变动,必需依据实际状况首先由主管部门通过提出。重要的人事变动必需呈报总经理批准,办公室按有关规定详细执行。

  一、员工的调整和晋升

  (一)依据酒店治理需要可对酒店内部员工进展调整使用。部门经理或主管,可以依据部门工作的需要,对本部门员工

  (主要是同工种内的员工)进展必要的调整使用。

  (二)跨工种、跨部门员工的调动,可由本人或其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先填妥人事调动表格,经调动双方部门经理加署意见,交办公室讨论同意后,由办公室办理调动手续。原则上,办公室自接到部门提交的人事变动申请之日起,五天内向部门做出答复。

  (三)部门主管级以上治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调动,需经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以下级别员工的调动,由办公室审批即可。

  (四)各部门内部的正常调动,只要不涉及员工职级和工资的,可由主管部门经理批准自行调动,并报办公室备案。

  (五)员工的晋升,由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办公室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前方可生效。

  (六)晋升后一个月属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如胜任该职者,则由酒店按级别正式聘任。经理级以上治理人员的聘任由总经理签署发文。有特别奉献或成绩优异的员工的跳级晋升,需经总经理批准,办公室按规定办理晋升手续。

  (七)依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完成任务的状况,部门经理及主管有权对所管辖的员工做出评估,向办公室提议调整该员工工资,办公室呈总经理审批。

  二、员工的离职、退职

  员工在合同期内因有特别状况需要辞职时,必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部门批准交办公室审核批准前方可生效。员工提出恳求批准后,必需在准许的三十天后离职并办理手续,提前申请是为了给酒店以必要的人事调整时间,否则辞职员工须交付相应的违约金,代替提前申请擅自离店行为的惩处,申请离职员工在手续尚未办妥之前,作为酒店之员工,工作要求及标准不变,否则有不利于工,酒店将严厉处理。

  (一)办理程序:

  1、由员工本人向经理提出书面申请;

  2、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必需准时向办公室报告并由部门填写相关表格,经批准后备案(办公室自收到申请之日起计算,三十天后准许离职);

  3、依据办公室开具的`表格员工做好交接工作,把属于酒店的财物归还有关部门,并由接收人签字;

  4、办公室确认交接并办理离职手续;

  5、员工持收据及办公室开出的结算单到财务部结帐。

  (二)裁员、辞退与除名处理:

  1、酒店因业务变更或某些缘由产生冗员、打算裁减时,提前三十天通知其所在部门及有关员工。

  2、员工因违反酒店有关纪律及规章制度,或在用工期间不符合本酒店的用工标准,部门可向办公室提出辞退意见,办公室参照本《细则》其次章其次条规定做出处理。

  3、员工因严峻违反酒店有关纪律规定和国家有关法令,使用部门可视情节轻重,赐予必要的处分,直至向办公室提出辞退或除名处理。

  4、辞退及除名的处理程序:各部门对被辞退或除名的员工,按《员工手册》的详细规定做出书面意见,报办公室审核后呈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按本《细则》其次章其次条方法办理。

企业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和妥善处理员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二章发生工伤事故报告程序

  第三条:凡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人生伤害事故都必须及时向生产品质处报告。发生事故的现场作业人员或最先发现者要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单位领导应及时报告生产品质处。发生轻伤事故的报告最迟不得超出过事故发生后4小时,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不得延误。

  第四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单位应主动保护好现场,等待公司事故调查组处理,因抢救伤者确需移动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尽量减少事故损失。

  第五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生产品质处接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公管领导和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及时报告当地安全主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及工会。

  第三章工伤事故的调查

  第六条:发生事故后,公司分管领导必须立即组织专人进行调查。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拟定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认真填写伤亡事登记表和事故报告。

  第七条:轻伤事故,由所在分厂、处室负责人组织成立以生产、技术、安全、办公室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拟出调查报告,三日内报送生产品质处和分管领导。

  第八条:重伤以上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生产品质处、办公室等有关部门专业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报送上级分管部门。

  第九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由生产品质处的有关部门协助调查。

  第十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的专长;

  (二)、与所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一)、查清事故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二)、确定事故的责任者;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四)、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拒绝。对提供伪证的职员有权提出处罚或追查其责任。

  第十三条:调查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严守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机密。

  第四章事故分析原则

  第十四条:事故严重程度分类(伤害严重度)

  (一)、轻伤事故:指折算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二)、重伤事故:指折算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失能伤害(国标)

  重伤A类:伤者经治疗后确定为可以恢复原岗位工作。

  重伤B类:伤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尚能工作,但需减轻工作量或调换工作岗位。

  重伤C类:伤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可以自理。

  重伤D类:伤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护理。

  (三)、在折算工作日不能确定伤害严重程度时,应根据医疗鉴定机构鉴定结果确定。

  (四)、死亡事故:指事故中有人死亡的情况

  A、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B、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含3人)。

  第十五条: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及破坏事故。

  (一)、责任事故:系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二)、非责任事故:系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或由于未知领域的技术问题而发生的事故。

  (三)、破坏事故:系指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造成的事故。

  第十六条: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及造成事故的原因过程分析确定事故责任人员。

  (一)、直接责任者:对事故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二)、领导责任者:对事故发生有领导(管理)责任的人员。

  (三)、间接责任者:对事故发生有间接关系的责任人员。

  第十七条:在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责任者在事故发生的过程中起的作用,确定事故责任大小。

  (一)、完全责任:对事故发生起决定作用的人。(完全由于个人失误所致)

  (二)、主要责任者:对事故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

  (三)、次要责任者:对事故发生起次要作用的人。

  (四)、一定责任者:对事故发生起一定作用的人。

  第五章对事故的处理

  第十八条:发生一般轻伤事故,根据情节给予主要责任者扣除当月考核分20-60分的处罚。

  第十九条:发生一般重伤事故或2-3人轻伤事故,其主要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或处以当发放生活费的处罚。

  第二十条:发生B类重伤的事故,其主要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第二十一条:发生C类重伤的事故,其主要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第二十二条:发生D类重伤的事故,其主要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第二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其主要责任者应给予开除留用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发生各类工伤事故,事故调查组可根据责任者的认识态度,工作表现,报请公司批准酌情减轻或加重一级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发生各类伤害事故的次要责任人和一定责任人员,均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二十六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含重伤)的单位,取消当年各类评比表彰资格,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第六章伤者的抢救与治疗

  第二十七条: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应以最快的'速度抢救伤者并与公司指定的医院联系将伤者送往医院,同时对现场进行保护。

  第二十八条:对于危重病人确实需要转院或请专家会诊的,由所在医院提出,经生产品质处同意后实施。病人住院期间的滋补营养用药按公司批准的医疗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员工工伤住院,治疗休息时间的证明应按公司员工医疗制度严格管理,违者应追究其责任,在医院治疗开出的休假证明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有效。

  第三十条:员工工伤的抢救治疗、住院、残疾鉴定等费用均凭出院发票和上级医疗鉴定机构有效凭证,财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在保险公司报销。

  第三十一条:以上各种费用均由单位安全员(或劳资员)在工伤者痊愈出院后一个月内核报,逾期不予以补办。

  第七章工伤事故伤亡者的待遇

  第三十二条:工伤事故伤亡者的待遇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员工在正常工作状况下,因隔年度老工伤复发,需治疗休息的,经公司指定医院和生产品质处确认后,治疗休息期间工资等待遇比照工伤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章不包括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未按规定及时上报、调查、处理的伤亡事故,不享受本规定待遇。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未涉及到的内容按照集团公司或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不符合国家法规的条款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适用于桂林海螺公司员工在劳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由生产品质处归口管理。

企业管理制度14

  第一条本公司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特定本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务用车辆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第三条公务用甲种车辆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逾期未受检验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自行负担。

  第四条公务用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总务部门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第五条本办法中司机人员的雇用解雇奖惩各项,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处理,不再另订。

  第六条本公司职员因职务上的需要,经常出外执行业务者,得依本办法及下列规定购置业务用车辆。

  (一)各单位业务用需购车辆时,应依国内采购办法处理。

  (二)副理级(含副理)以上人员因公购用机车时,得以机车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三)科长级(含科长)以下人员因公得购置机车,但以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上列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使用期限,定为三年,其购置款应依原价标准由公司先行垫付,其中七成由公司负担,三成由使用人自己负担,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按月自薪给中扣还公司。

  第七条非企业个人使用车辆,限组长级以上人员得无息贷款3万元,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并须事先签报核定。唯经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八条适用本办法所购置的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所有权概属本公司所有,其应行缴纳的.牌照税,燃料税及行车执照费由公司负担,但应依下列标准为限。

  (一)汽车以_____为标准为标准(副理级以上人员适用)。

  (二)机车最高以____为标准。

  第九条凡依本办法所购置的因个人使用车辆,其汽(机)油消耗量及修理费悉由本公司裁定补贴,并依(附表)亲定按月核发。

  第十条各单位所属公务用汽车应由总务部门每月至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单位主管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请调整修理。

  第十一条购置机车使用人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待扣清及期间届满,一切款项缴清后,使用人得向公司申请所有权变更为己有,可由使用人自行处理,并仍视其业务需要,得依本办法的规定再行申请购置新车使用。

  第十二条依本办法购置因公个人使用的车辆,可以随时更换新车,但公司原负担尚未折旧部分(即原价标准的七成尚未折旧部分)及使用人负担尚未分期扣还部分应于换购车辆前一次缴还公司,其计算公式如下:

  原车购价(原价标准)24—已扣还公司期数〖〗24〖SX)〗=须一次缴还公司的金额

  第十三条凡在分期扣还期间款项未缴清之前,遇有下列事情时,均照各该规定办理。

  (一)使用人员如遇调职(未能适用本办法者)、离职、停职、撤职等情事时:

  1.使用人的分期扣还权利取消,应将该车辆的残价一次缴还公司,其已扣缴的分期扣还额不予退还。该车辆的所有权同时变更为变更为使用人所有,其残价的计算公式如下:残价=原车购价(原价标准)24—已扣还公司期数

  2.倘使用人未依前项规定承购时,公司得将该车收回来予抛售,抛售车款优先清偿其残价,如不足清偿该车残价时,其不足额应由使用人赔偿。

  3.原使用人如因高价购置较优车辆,其所自行支付超出本办法所订原价标准的款项,不得向任何一方追偿。

  (二)分期扣还期间内车辆遗失或完全损坏或损坏程度已无修理价值时:

  1.倘系因执行业务时发生其残价(损失)按原定负担比率分别由公司(残价的七成)及使用人(残价的三成)负担,唯使用人负担部分得按月继续扣还到24个月届满为止。并可依本办法的规定再行申请购置新车使用,如该车失窃悬赏回,悬赏金亦按原定比率负担。

  2.倘系私用时发生,应由使用人负责购置同一年份或年份更新的同牌同排气量之机车赔偿,并使用到原车为24个月届满为止,如遇购置新车,可依本办法第十二条更换新车方式购置,如失窃悬赏寻回,其悬赏金全部由使用人负担。

  第十四条使用人意图虚伪欺瞒而产生与因公遗失(或无修理价值时)相同的结果,或擅自当卖借第三人使用等情事时,除依法严办外,应按残价(损失)一次偿还。

  第十五条机车违反交通规则罚款概由使用人负担,但业务用货车因公务行驶而违反交通规则,如属人为过失其罚款概由当事人负担,如其原因可归属于公司时其罚款由公司负担。

  第十六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总务部门联络,总务主管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十七条本车辆管理办法呈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企业管理制度15

  为加强公司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法律事务工作管理制度,保障法律事务工作合法有效地进行,根据有关法律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称之法律事务包括日常法律事务和特殊法律事务。日常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法律文件,资料的建立、存档、保管、签发等;特殊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各部门在其日常管理活动中所签定的管理性合同,如雇佣合同、医疗保险合同等;

  2、各部门在其管理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现有员工、离退休员工、辞退职人员做出任何形式的处理决定,涉及或有可能涉及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的处理决定;

  3、公司任何形式的投资行为,包括资产购买、出售、置换,对外担保、贷款等行为;

  4、公司重组、改制、合并、分立、收购或被收购、破产、清算等;

  5、以公司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处理案件;

  6、以公司为一方当事人的诉讼、仲裁案件。

  (二)、公司法律事务由办公室联合律师事务所集中管理。特聘的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由其集中处理公司委托之法律事务。具体委托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为公司建章立制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并提出审校意见;

  2、为公司制定可参考的合同文本,为公司与外界签订的合同、协议、意向书提供修改意见;

  3、参与公司债权债务的清理、重组工作;

  4、参与公司重大交易或重大投资项目的法律事务工作;

  5、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行为提供法律意见或其他形式的咨询服务;

  6、作为公司代理人统一组织管理以公司为一方当事人的的仲裁、诉讼案件;

  7、负责公司对外的法律事务,负责联络司法仲裁机关及与其他法律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工作。

  (三)、公司处理特殊法律事务时,应遵循如下原则、步骤:

  1、如公司发生特殊法律事务,则由该专人或该部门在发生该项法律事务时,立即请示主管领导,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征求常年法律顾问的意见,在取得常年法律顾问的书面法律意见书之前,不得对外签署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也不得擅自签收或接收利害关联方提交的任何法律性文件,更不得擅自向其他方或新闻媒体透露该事件的进展情况;

  2、在该专人或该部门取得常年法律顾问就该法律事务的'专项意见后,相关人员将结合该法律意见进行讨论、研究;

  3、公司对特殊法律事务的处理,实行集体讨论制度,以保证必要的谨慎性及工作的高效性;集体讨论的范围得依据处理特殊法律事务的工作需要,由具体负责人员自行决定。讨论时,相关负责人应全面客观地介绍特殊法律的情况或相关法律事务背景;

  4、公司在依据前款的规定研究、讨论并做出决定后,由公司负责人员协商确定特聘法律顾问,并就该项事务与其签署特聘委托协议;

  5、在与特聘法律顾问签署委托协议后,公司指定负责处理前述事务的专人或部门应根据需要与特聘法律顾问进行沟通、联系,以及时关注事务的进展;

  6、公司对外与特聘法律顾问、特殊法律事务涉及的对方当事人或其他相关方发生的文件、信函往来等,均应及时交与具体负责人审阅;特聘法律顾问与对方当事人、相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构之间发生的往来函件、法律文书等均应交存公司相关负责人复印件以作备份或留存,同时,公司在以自身名义就该特殊法律事务接收或对外发送往来函件、法律文书时,均要事先征求特聘法律顾问的同意或及时通知特聘法律顾问,并将这些函件、法律文件的复印件等及时提交该特聘法律顾问;

  7、在整个事务处理的过程中,参与该事务处理的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向工作范围之外的其他人透露工作事项。

  (四)、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其他法律文件后,负责人应注意该合同、其他法律文件对各方当事人的约束,并跟踪关注该合同、其他法律文件的履行情况,及时总结;如发现相关当事人(包括公司)可能存在违约情形的,应及时向上一级负责人反映情况,在需要时应与常年法律顾问联系,并取得其法律意见。鉴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可能导致公司对相关方丧失胜诉权,也可能导致公司免于被追索,因此公司负责人在合同、其他法律文件签署后应特别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

  (五)、公司发生日常法律事务或特殊法律事务时,有关当事人或部门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原则和步骤进行。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由该当事人或该部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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