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企业管理制度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企业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管理制度1
一、基本制度
1、开立两个账户,基本户用来付款,一般户用来收款。建立健全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建议使用网银。每天发生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做到日清日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2、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严格执行现金等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用白条抵库。
二、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专人(出纳)负责。
2、出纳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流水账),每天结出余额并核对实存。做到日清日结,账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一定数额(建议5000元,且是收入额)时必须存入银行(一般户)。
4、出纳收取销售现金时,须立即登记现金日记账并开具一式至少两联的销售单据,一联销售留存,一联会计处理。经手人一定要有经手依据。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审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相关人员(如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三、支票和网银管理制度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并建立支票登记备查簿(包括支出和收取支票两本)。
2、出纳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按顺序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流水账),结出余额,每天登录网银核对银行存款实存。作到日清日结,账实相符。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至少三联的收据,缴款人、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或网上付款必须事前按相关程序审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支出支票时,由领取人在支票头上签收签字认可,并及时登记支票备查簿。
5、基本户余额不足时,申请按支出预算从一般户转过来(建议半月一次)。
四、印鉴的'保管
银行印鉴原则上必须分人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印鉴分别派其他专人和出纳负责保管。
五、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至少每半月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半月报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指定人员于每半月终了进行定期对账盘查,其他时间进行不定期抽查。
2、会计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每月现金与银行存款的帐务处理及其他帐务处理。
六、支出审批制度
购买日常办公用品、固定资产、办公家具等、会务费、差旅费、工资与奖金等任何支出都要相应审批。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效率,负责人可适当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权给指定专人。
七、差旅费报销规定
报销人持原始凭证签字,报负责人、会计签字认可,交会计报销。
企业管理制度2
为规范施工用水行为,切实维护用水单位的利益,特制定此管理办法,凡用水单位均应严格遵守。
1.任何单位用水必须报经工程部批准,方可进行用水管道的.连接,并装表计量,水表初始读数报工程部备案。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接取水管道,违者处罚300~500元。
2.任何用水点必须安装水表进行计量,并在每月20日将水表读数报至工程部,水费依此据实收取。所报水表读数如不属实,按实际用水量两倍收取水费。
3.严禁在给水管道上直接管道泵,水压不足时应设置储水池再经加压设备进行提升,且进水管必须高于储水池水面。违反此条者按市水务处罚规定处罚。
4.用水单位对用水管道有维护管理的义务。对用水管道的任何破坏造成水量损失,当月分摊水量全部由该用水单位承担;且用水单位必须及时修复用水管道,若未能及时修复,当月施工水损费用由该事故用水单位全部承担。
本规定由工程部统一解释。
企业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加强工业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企业质量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连续性、有效性。
第四条 企业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质量优先、预防为主、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第五条 企业质量管理的目标是:提高产品质量,满足客户需求;不断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
第二章 质量管理体系
第六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符合ISO9001国际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认证。
第七条 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记录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文档。
第八条 本企业应当确定质量目标,明确质量政策和质量目标,通过各种措施,保证质量目标得以实现。
第九条 本企业应当设置质量管理职责,明确各个部门的质量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不断改进质量管理的机制,包括质量持续改进的目标、方法和措施。
第三章 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质量计划、质量标准、质量检验、产品追溯等环节。
第十二条 本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特点和客户需求,建立相应的.质量检验标准和方法。
第十三条 本企业应当加强对原材料和关键零部件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
第十四条 本企业应当进行产品追溯,及时处理质量问题,查找原因,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第四章 质量培训
第十五条 本企业应当制定质量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质量管理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培训制度,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培训评估等环节。
第十七条 本企业应当定期组织质量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质量管理水平。
第五章 质量反馈
第十八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质量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客户对产品质量的评价和反馈,改进产品质量。
第十九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质量投诉,解决客户问题。
第二十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质量信息统计分析体系,汇总并分析产品质量相关数据,为决策提供依据。
第六章 质量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企业应当落实各级质量管理人员的责任,明确质量责任的范围和内容。
第二十二条 本企业应当通过奖惩制度,激励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工作,推动质量改进。
第二十三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质量考核制度,对各级部门和个人按照质量绩效进行考核。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本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核,检查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第二十五条 本企业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配合外部认证活动。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本企业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管理制度4
一、目的
通过对本公司制定的,与安全标准化有关的管理文件、技术文件的控制,保证文件的适用性、系统性、协调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本公司安全标准化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技术规程的管理。
三、 机构与职责
3.1 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标准化文件的批准和发布。
3.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审核。
3.3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写安全标准化文件。
3.4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归口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
3.5办公室负责厂级文件的备案、登记、发放。
3.6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全标准化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修改和修订。
3.7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归口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修改和修订。
四 、文件管理程序
4.1文件的制定
4.1.1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工贸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组织制定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及安全标准化文件,经生产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核、企业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
4.1.2 各职能部门根据《工贸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要求,根据本公司实际,制定符合法律、法规的、本部门归口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
4.1.3各职能部门组织对本部门归口的各岗位进行危害分析,经风险评价小组评价后,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1.3.1操作规程中应有岗位主要危险源的辨识内容和危险源的分布情况说明,并应包含企业的各个岗位以及主要设备设施等;如果是危险源,还应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方案(事故情况下的的操作规程)。
4.1.3.2岗位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主要要求:
1)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应覆盖每个岗位、每个有人活动的生产区域;
2)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发放和管理等与安全生产规章的要求基本相同;
3)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可以组织熟悉岗位作业的操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的作业顺序中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编制,方便员工掌握和执行;
4)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投产或使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5)企业应保证各岗位相关的操作规程是最新的有效文件。
4.1.3.3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操作规程要下发到各个岗位,并做发放记录。同时,需要对员工进行培训,看其是否能够熟练掌握自己所在岗位的操作规程。
4.2发放管理
4.2.1办公室负责文件的发放管理。
4.2.2 文件在发放前,办公室确定发放范围。
4.2.3办公室按确定的发放范围进行发放,填写《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领用人签字。
4.3文件的修改与修订
4.3.1 在下列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
1)当国家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革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意见时;
6)当安全大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因素时;
8)其他有关事项。
4.3.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需修改或修订时,申请修改或修订部门向部门负责人递交书面申请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安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将申请报告交办公室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修改或修订。
4.3.3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需修改或修订时,申请修改或修订部门向部门负责人递交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安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将申请报告交归口部门,由归口部门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改或修订。
4.3.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修改均采用换页的方式进行修改
4.3.5办公室将需修改或修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收回。
4.3.6修改或修订后的文件由办公室发放至原部门单位或人员。
4.3.7办公室对修改或修订后的文件进行文件状态登记。
4.4 文件的评审
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文件的评审工作,对文件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4.5文件残破、缺失后的补发
4.5.1任何人不得在文件上乱涂乱画,确保文件的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4.5.2当文件破损或字迹不清影响使用时,领用部门单位应写明原因,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经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到办公室办理更换手续,交旧领新,文件使用原发放号。
4.5.3文件丢失,当事人应写明原因,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到办公室办理补发手续,新文件给予新发放号,并注明原号作废。必要时,由办公室将作废文件发放号通知各相关部门,防止误用。
4.6文件的借阅
4.6.1文件属于保密级的,不可私自向外来单位提供、借阅。
4.6.2外来人员需借阅时,必须经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向用户提供。
4.7废止和回收
新版本文件发布时,旧版本文件同时废止或失效,办公室将文件按发放台账全部收回并销毁。
企业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预算管理的目的
为推动预算管理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强化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实现公司经营目标,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管理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预算管理的任务
预算管理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是提高公司整体绩效和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其主要任务是:
1、推进战略目标管理,实现长期规划和短期计划相结合。通过编制预算,细化公司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对公司整体经营活动进行一系列量化的计划安排,有利于战略规划与年度经营计划的监控执行。
2、为绩效管理提供制度依据。通过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相结合,为公司的全体员工设立行为标准,明确工作努力的方向,促使其行为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及年度经营目标的要求。
3、强化事中控制与成本监控。通过寻找经营活动实际结果与预算的差距,可以迅速地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通过强化内部控制,降低了公司日常的经营风险,加强对费用支出的控制,有效降低公司的营运成本。
4、加强公司内部信息沟通,使各部门的目标和活动协调一致。通过全员参与、全方位和全过程预算管理体系的设计,实现对公司整体经营活动的事前规划、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反馈,增强公司对经营活动的控制能力。
5、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通过编制预算,使公司管理层必须认真考虑完成经营目标所需的方法与途径,并对市场可能出现的变化做好准备,促进公司各类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三条预算管理的范围
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做到全员参与、覆盖,并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全程监控。
第四条预算管理体系的模式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条件和管理特点,公司预算的重点是目标利润,采取以成本控制为核心的预算管理模式,以销定产、以产促销,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水平,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各项目标的完成,以保证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利润。
第二章预算管理体制与组织体系
第五条预算管理体制
公司实行统一规划、逐级管理的预算管理体制,确定以下管理原则:
1、统一规划原则。预算目标由公司统一规划,并与公司经营目标相一致,各级预算必须服从于公司的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
2、分级管理原则。预算目标按逐级分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经下达的预算指标由公司各级部门负责落实,各单位对各自归口的业务做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负责,公司统一对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
3、适度性原则。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防止低估或高估预算目标,增产节约和增收节支并重,保证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切实可行。
4、上下结合原则。自上而下分解目标,自下而上编制预算。
5、不调整原则。预算一旦确定,没有审批,不予调整,以保预算的严肃性与合法性。
第六条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
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包括:董事会、公司领导班子、预算管理小组及预算责任网络。
第七条董事会
董事会是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依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结合股东的期望收益、经营环境、经营计划等因素审议、负责组织实施经董事会批准通过的预算方案及其调整方案,并通过授权公司领导班子组织制定,下达正式年度预算方案及其调整方案。
第八条公司领导班子
1、审议预算管理小组提交的公司预算草案、各部门年度草案和调整草案,审批后上报董事会审批;
2、审议预算管理小组提交的公司季度滚动预算草案和各部门季度滚动预算草案;
3、审查预算执行分析报告,提出改善措施;
4、裁定公司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发生的重大冲突;
5、审议与预算执行情况挂钩的考核及奖惩办法。
第九条预算管理小组
预算管理小组是预算管理的执行机构,行使以下职权:
1、具体负责拟定和修改公司预算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年度预算基本假设、预算目标(包括总目标和目标分解体系)、预算编制方针、预算编制程序,预算编制手册(编制说明、编制表格)、预算执行监控方法等,报公司领导班子审议;
2、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将公司领导班子提出的预算总目标进行分解、下达;
3、组织各部门编制预算或调整预算,对部门编制的预算草案或预算调整进行初步审查、协调和平衡、汇总后编制公司预算草案或预算调整方案,上报公司领导班子审议;
4、向公司各部门下达经批准的预算方案,监督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价和反馈;
5、组织预算管理的培训工作,向预算编制、执行单位提供技术支持,提出改进预算管理工作的意见;
6、遇有特殊情况时,向公司领导班子提出预算修正建议,或接受并初步审查各部门提出的预算调整申请;
7、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并组织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和反馈,在规定的权责范围内处理相关问题,向公司领导班子提交本预算年度预算管理工作的分析报告。
第十条预算责任网络
预算管理涉及面广、业务交叉点多,各有关部门必须做到分工协作、职责明确、充分沟通、密切配合,为确保预算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预算责任网络。
预算责任网络以公司的组织机构为基础,根据所承担的预算责任划分,包括公司各部门、二级公司。
预算责任网络负责提供编制预算的各项基础资料包括:本部门的预算初稿和初稿依据;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并及时进行反馈;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协调本部门内部资源及部门之间的预算关系;各部门第一负责人对本部门预算承担第一责任。
第十一条预算责任网络责任中心的划分
预算责任网络是各级预算执行主体,根据其在组织内部具有的一定权限和承担的相应经济责任划分为不同的责任中心,以承担不同的预算目标责任。
责任中心可分为以下几类:利润中心(内部利润中心)、费用中心。
1、利润中心(内部利润中心)为负有利润责任的营销管理部与二级公司,其决策能够决定本责任中心的利润(内部利润)、收入、成本费用等主要因素,控制目标是特定预算年度的利润(内部利润)及其相关指标。
2、费用中心
费用中心为有期间费用责任的部门,控制目标是特定预算年度的各明细费用指标。
第三章预算期与预算编制期
第十二条预算期
预算期指预算编制覆盖的经营期间和预算的'实际执行期。公司预算期为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
第十三条预算编制期
预算编制期指预算实际编制的时间。
公司实行保持以一年为一期,每三个月滚动一次的预算编制方法,因此公司的预算编制分为年度预算编制与季度预算编制。
公司年度编制期为每年10月-12月,这一期间为编制下一预算年度的预算编制期。
公司季度预算编制期为每季度末月的15日(暂定)开始着手编制下一季度滚动预算。
第四章预算的编制
第十四条预算编制的主要内容
1、预算表编制的相互关系上分三个层面:预测表、计划表及预算表。
(1)预测表是对外界市场情况和内部资源所做的预测,包括市场需求、销售价格、采购价格、生产能力的预测。预测结果只与内外部情况相关,不受公司战略目标和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影响,是制定计划和预算的依据。
(2)计划表是在预测表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制定,包括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的各项计划,如销售计划、生产计划、物资需求计划、采购计划等。以上所指计划只是公司和各部门及生产单位所有计划的一部分,作为制定预算表的依据。
(3)预算表是在对市场情况及内部资源状况充分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对涉及预算的计划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和价值量化,形成一个完整的具备一定风险防范措施的资源优化配置方案。
2、按预算涉及的业务活动领域分类,包括业务预算与财务预算两大类。
(1)业务预算又分为销售预算和生产预算,用于计划公司的基本经济业务。包括销售收入、销售费用、货款回收、各项采购预算、生产计划、各种生产物资、能源需求计划及预算、制造费用预算、产品成本预算、生产成本预算、库存物资结存预算、运输计划及预算、零修计划、工资及工资附加费分摊预算、运输费预算、差旅费预算等。
(2)财务预算是关于资金筹措和使用的预算,包括现金预算、长期资本支出预算、长短期借款预算、预算会计报表等。
第十五条预算的编制方法体系
在编制预算过程中,应区别不同的预算项目,结合使用固定预算、滚动预算、零基预算等多种预算编制方法。
1、采用滚动预算编制方式的项目
(1)销售预算,包括销售收入、销售费用、货款回收等预算,采用按季进行滚动的方式;
(2)各项采购预算,包括采购计划表、各种原主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燃料、采购现金支出预算等,但不包括固定资产采购预算;
(3)生产预算,包括生产计划、各种生产物资需求计划及预算、制造费用预算、产品成本预算、生产成本预算等;
(4)库存物资结存预算、运输计划及预算、零修计划等;
(5)工资及工资附加费分摊预算、运输费预算、差旅费预算、投资变动预算等;
(6)所有会计科目预算及财务报表预算,但财务报表预算填列各月度详细数据,只需要季度总数即可。
2、按年度编制固定预算的项目
(1)固定资产预算,包括固定资产大中修、固定资产需求预算、固定资产采购预算、折旧分摊预算、技术更新改造预算等;
(2)管理费用中各部门费用预算、咨询费用预算、保险费预算;
(3)销售费用中产品广告宣传费预算、市场调研费用预算。
3、以上项目在分别采用滚动与固定预算编制方式时,可根据项目性质同时结合使用零基预算方式确定预算指标,如各项费用预算、技改更新改造预算等。
第十六条滚动预算编制的具体操作
公司采用滚动预算的编制方法,预算期一直保持12个月,每季度连续进行预算编制,即每过去一个季度,便补充一季度的预算编制,永续向前滚动,最近一个季度的预算数据细化到每月,后三个季度的预算编制数据以季度总数为准,实现“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目标。具体编制如下:
1、本年末(10月-12月)编制下一预算年度全年预算,同时将下一预算年度第一季度总数细化分解至1月-3月的月度预算,二、三、四季度预算编制以季度为单位。
2、预算年度第一季度预算执行结束前(3月15日前),根据当季预算执行情况的差异分析、上期编制的第二季度预算总额,以及对第二季度的预测编制二季度4—6月月度预算,并调整三、四季度预算总数。在调整三、四季度预算总额时应保证年初预算确定的当年年度预算总目标的完成,同时增加下一预算年度第一季度预算总数的编制。
3、第二季度结束前(6月15日前),根据一、二季度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对本年度内剩余预算期情况的预测,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当年的年度预算,同时根据年度预算调整情况编制第三季度7-9月月度预算和第四季度预算总额,调整下一预算年度的第一季度预算,增加该预算年度的第二季度预算。
4、第三季度结束前(9月15日前),编制第四季度10-12月月度预算,同时将下一预算年度第一、二季度预算总额,增加该预算年度的第三季度预算。
5、第四季度开始后(10月15日),开始编制下一预算年度预算,同时将下一预算年度第一季度预算细化分解至1-3月的月度预算,二、三、四季度预算编制以季度为单位,以此类推。
第十七条年度预算的编制程序
1、预算编制准备
在编制下一预算年度的年度预算之前,预算管理小组组织各部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信息收集、本预算年度经营计划及预算的执行情况资料的整理,测算并调整制定预算的有关指标数据,分析研究下一预算年度的发展趋势,预测下一预算年度预算的总体情况,拟定预算假设。
2、年度预算编制流程
(1)每年10月1日前,公司领导班子根据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确定下一预算年度的预算目标。
(2)根据下一预算年度预算目标和公司初步分解的经营计划目标,预算管理小组负责将预算目标具体分解到各部门和单位。
(3)公司预算管理小组制定详细的预算指导文件,在10月15日之前下发到各部门。
(4)预算指导文件具体包括:公司预算目标下达文件;预算假设、表格、编制说明和编制进度要求。
(5)公司各部门和各二级公司分析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对下一预算年度经营环境的变化、年度经营目标、预算目标、预算指导文件的要求及部门计划,编制下一预算年度的预算草案,交本部门主管领导初审,由主管领导提出意见并进行修改。
(6)11月20日之前,公司各部门将审核后的预算草案上报公司预算管理小组,预算管理小组初步审查各部门和各单位上报的预算草案是否符合编制要求,并提出修改。
(7)公司预算小组负责汇总平衡各部门的预算草案,编制公司总体预算,包括现金预算表、预计资产负债表、预计利润表、预计现金流量表及其他有关资料,提交公司领导班子审议。
(8)11月30日前,由公司领导班子组织召开预算编制质询会,审议各部门及公司整体预算草案。
(9)12月5日前,由预算管理小组组织各部门,根据年度预算质询会的审议,修改各部门及公司整体预算草案,并报公司领导班子审核。
(10)12月15日前,由公司领导班子将通过审核的预算草案报董事会审批,批准后的预算方案,由预算小组确定成文后正式下达给各部门执行。
第十八条季度滚动预算编制流程
1、每季度末15日前,公司领导班子围绕公司年度目标的实现,根据本预算年度前几季的实际执行情况,分析未来趋势,经营环境若无重大变化,按年度预算确定的目标,确定下期预算目标,由预算小组进行指标分解,并组织各部门开始编制下季度滚动预算。
2、若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按预算的调整原则和流程调整本预算年度公司目标,并按照调整后的目标,组织各部门开始编制季度滚动预算。
3、公司各部门在分析以前季度、预计未来各项业务情况的基础上,编制预算年度剩余各季预算,将最后一季预算细化到3个月份,并同时增加一季预算,使预算期始终保持四个季度,制定出季度滚动预算草案,交主管领导初审,由主管领导提出意见并进行修改。
4、每季度末月23日之前,公司各部门将审核后的预算草案上报预算管理小组。预算管理小组审查公司各部门上报的季度滚动预算草案是否符合公司总体的方针、目标,讨论通过各部门预算草案或返回重编。
5、公司预算管理小组负责对讨论通过的各部门季度滚动预算草案汇总平衡,编制公司季度滚动预算草案,提交公司领导班子审议。
6、每季度末月25日前,由公司领导班子组织召开季度滚动预算质询会,审议各部门及公司整体季度滚动预算草案。
7、每季度末月28日,由预算管理小组组织各部门,根据季度滚动预算质询会的会议精神,组织各部门修改季度滚动预算草案,报公司领导班子审批。
8、每季度末月30日前,预算管理小组将经公司领导班子审批后的季度滚动预算下发执行。
第十九条预算预备费
预算编制时,公司预留一定的预备费作为预算外支出的备留,预备费总额为公司年度预算总成本的一定比例。
预算预备费总额的确定根据预算编制和执行经验、对预算年度基本假设的依赖和争议程度、预算年度重大经营政策环境的变化,以及其它不确定因素的分析等,由预算管理小组建议提留比例,经公司领导班子审批通过。该比例一般为10%左右,首次可以扩大到15%以内。
在公司预算执行有一定积累、预算数据较准确的前提下,当预测预算年度经营环境比较稳定时,预算预备费可限定为3%-5%;当预测到预算年度经营环境变化比例比较大时,预算预备费可限定为5%-10%;当预测到预算年度经营环境将发生剧烈变化时,预算预备费可设定为10%-15%。
第五章预算的执行、控制与分析
第二十条预算方案的指令性要求
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和季度滚动预算方案一经批准下达,即具有指令性,各责任中心必须按照预算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以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一条预算的执行部门
1、各部门,各分、子公司是预算的执行机构。
2、预算执行的责任人。
(1)各部门、分公司的第一负责人是责任中心预算执行的直接责任人;
(2)主管具体业务和部门的公司副总经理对于其负责的部门的预算执行负有领导责任。
第二十二条预算执行控制的原则
预算执行控制方法原则上依金额进行管理,同时运用预算项目管理、数量管理的方法。
1、金额管理:从预算的金额方面进行管理;
2、预算项目管理:按预算项目进行管理,不同预算项目之间不得相互充抵;
3、数量管理:对一些预算项目(如原材料消耗),除进行金额管理外,从预算的数量方面进行管理。
第二十三条预算执行控制体系
1、部门第一负责人:根据本责任中心的预算目标,负责本责任中心具体业务活动的领导和监督,按照预算目标控制资金及成本的支出,完成指定的工作目标;
2、公司财务部:依据预算目标对责任中心的各种经济行为,实施事中审核,确保预算执行部门在预算目标框架下运营;
3、公司领导班子:在董事会授权的额度范围内对各责任中心的预算外行为进行审批控制。
第二十四条预算控制
1、下达的预算指标是与业绩考核挂钩的硬性指标,一般情况不得突破。预算指标是制定《业绩考核方案》的重要依据,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对责任人进行考核、奖惩。
2、费用预算剩余可以跨月转入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
3、成本、费用预算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突破时,必须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经审批纳入预算外支出。
4、预算内资金控制:
(1)预算内支出,部门经理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经财务部审核,财务部经理审批后,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2)财务部建立预算资金拨付台账制度,各预算责任中心建立预算执行台账,每季度末与财务部核对。
5、预算外资金控制:
(1)预算外支出中的资金支付,首先在预算预备费中列支,超出预备费的部分,应报总经理申请审批。
(2)预算外资金申请,10万元以下的,先由部门经理审核,分管领导加具意见,经财务部审核后,报分管财务领导及常务副总经理审批;超过10万的报总经理审批。
(3)预算管理小组应对各部门预算外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另行建账管理。预算外资金的实际使用应在其影响的当期及后期的预算表中做出清晰的标志,预算外资金使用的考核按照申请中明确的使用目标单独进行。
第二十五条预算执行信息反馈
1、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部门要及时检查、追踪预算的执行情况,以预算执行分析报表、分析报告和专题报告等形式,系统地报告每个部门及整个公司预算执行的进度和结果,于每月3日前报送预算管理小组及各主管领导。预算小组根据自己的记录与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报表、分析报告进行核对,纠正偏差,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形成总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在月度业绩考核会上对当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沟通,并及时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预算执行分析报表是针对各项经营活动预算执行结果而设计的分析表格。
3、预算执行分析报告是定期编制的报告,用来系统地报告每个部门及整个公司的预算执行的进度和结果。专题报告是对重大预算差异的调研报告,不定期编制。
4、公司领导、财务部及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审阅预算执行情况的反馈报告,以了解和掌握预算执行的进程,并及时组织相关责任部门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六条预算差异分析
1、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管理小组及各项预算执行部门都要对差异进行分析,发现问题,找出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加强对整个经营活动的控制。
2、负责分析差异的责任部门
(1)公司领导班子
①讨论通过预算小组提交的重大差异分析报告;
②对预算管理小组确定的预算执行差异原因及责任部门进行审议,并提出处理意见。
(2)公司预算管理小组
①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汇总各部门提供的差异分析报告,并加以综合分析,出具公司总的预算差异分析报告,并上报公司领导班子;
②确认导致差异的原因;
③确认应对差异负责的责任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公司领导班子;
④向有关责任部门提供差异用的数据,协调差异分析工作。
(3)各部门、二级公司
①记录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找出问题,分析本部门差异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
②出具预算差异分析报告,上报公司预算管理小组;
③落实由本部门负责的改进措施。
3、预算差异数据记录
各部门要建立预算记录台账(也可根据公司的信息化水平进行计算机管理),按预算项目详细记录预算额、实际发生额、差异额、累计预算额、累计实际发生额、累计差异额。
4、预算差异分析程序
⑴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部门要及时检查、追踪预算的执行情况,形成预算分析报告,经本部门领导审批后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预算分析报告交预算管理小组及各主管领导。
⑵预算管理小组根据自己的记录与各部门的预算分析报告进行核对,纠正偏差,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落实责任部门,提出对不利差异的改进以及对有利差异的巩固、推广措施和建议,最后由预算管理小组于每月5日前,形成每月总的预算分析报告,出具初步预算考核意见。
⑶每月6日前召开月度业绩考核会,对前一月各部门的预算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考核,形成正式的预算分析报告及预算考核意见,为公司领导班子对预算的执行进行动态控制提供依据。
⑷每月8日前,预算管理小组根据审批后的公司预算分析报告,组织相关责任部门落实各项不利差异的改进措施,以及有利差异的巩固、推广的措施,将每月预算考核意见交考核小组、综合部,根据公司考核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考核。
5、预算差异分析报告的内容
⑴本期预算额、本期实际发生额、本期差异额、累计预算额、累计实际发生额、累计差异额;
⑵对差异额进行的分析;
⑶产生不利差异的原因、责任归属、改进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异的原因和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建议。
第二十七条预算的冲突与裁决
1、在执行预算中各部门发生利益冲突,且自行协调无效时,应将有关事项报公司预算管理小组协调,预算管理小组协调无效时,上报公司领导班子裁决;
2、公司领导班子做出裁决后,通过预算管理小组下达给相关部门;
3、裁决一经形成,各部门须无条件执行。
第六章预算考核评价
第二十八条预算评价的目的
1、考核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并与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挂钩,实施事后控制,增强预算管理过程的完整性和权威性。
2、分析各部门的预算执行结果以及预算管理系统的控制能力,为改进下一期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控工作提供有益的建议。
3、评价公司整体预算完成情况,分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经营中的潜在问题,确定改进措施,明确下阶段的工作重点,确保预算的完成,或者必要时修正预算,以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
预算评价的原则如下:
1、目标原则:以预算目标为基准,按预算完成情况评价预算执行者的业绩。
2、激励原则:预算目标是对预算执行者业绩评价的主要依据,考核必须与激励制度相配合。
3、时效原则:预算考核是动态考核,每期预算执行完毕应立即进行。
4、例外原则:对一些阻碍预算执行的重大因素,如产业环境的变化、市场的变化、重大意外灾害等,考核时应作为特殊情况处理。
5、分级考核原则:在责任清晰的基础上,依据业绩考核制度,坚持上级对下一级进行分级评价。
6、可控性原则:各责任主体以其责任范围为限,仅对其可以控制的预算执行差异负责。
7、评价原则:以预算内容为核心,进行财务部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相结合的考核。
8、总体优化原则:预算考核要支持企业总目标,符合总体优化原则。
第二十九条预算考核评价的责任部门及职责
1、公司领导班子
⑴审议与预算执行情况挂钩的考核及奖惩办法。
⑵审批预算管理小组上报的预算差异分析报告,审议对相关责任部门的考核意见。
2、预算管理小组
⑴监控预算执行情况,组织进行预算差异分析,找出原因,落实责任归属,提出对预算执行的相关责任部门的考核意见,报公司领导班子审批。
⑵将审批后的预算执行考核意见交综合部,由综合部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及相关制度规定,对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奖惩。
3、考核小组
⑴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及预算管理体系,设计有关预算考核的指标体系。
⑵根据公司领导班子审批后的预算执行考核意见,对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奖惩。
(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预算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规定,设计公司绩效考核制度。
(4)根据公司领导班子审批后的预算执行考核意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奖惩。
第三十条预算考核评价的内容
1、对经营业绩进行评价。
2、对预算执行部门的评价。
3、对预算管理系统进行评价。
第三十一条预算考核评价的执行
每月8日前,预算管理小组将每月的预算执行考核意见交考核小组,由考核小组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规定,对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考核。
第七章预算的调整
第三十二条预算调整的原则
1、预算一经批准,在公司内部即具有强制力,不得随意更改与调整;
2、当内外部环境向着劣势方向变化,影响预算的执行时,应首先挖掘与预算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的潜力,或采取其他措施来弥补。只有在无法弥补的情况下,才能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3、当内外部环境向着有利变化,而且具备中长期的稳定趋势,有明确证据表明经营预算目标可以加以提高,公司内部应主动积极提出调整申请,或董事会在与公司经营班子进行协商一致后,提出调整申请。
预算调整的条件如下:
当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且有明确证据表明预算目标和现实情形有重大差异,严重影响预算的执行时,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进行预算的调整:
1、董事会调整公司发展战略,重新制定公司经营计划;
2、公司领导班子追加(或缩减)任务;
3、市场形势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相应预算;
4、国家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5、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6、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
7、董事会或者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应该调整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预算调整权限
1、公司预算的调整权属于公司董事会和公司领导班子;
2、董事会对涉及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调整具有决定权;
3、公司领导班子在保证公司年度经营总目标不变的情况下,对月度、季度预算及年度预算项目的内部结构调整具有决定权。
第三十四条预算调整方式
1、由上而下的预算调整。当内外部环境发生明显变化,而且具备中长期的稳定趋势,有明确证据表明预算目标和现实情形差异重大时,董事会通过与公司经营班子协商一致后,可以在预算年度内进行公司经营目标的调整,同时下达预算调整要求,并最终确认预算调整方案。
2、由下而上的预算调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当内外部环境发生明显变化,且符合上述预算调整条件时,预算小组、各部门可以向公司领导班子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3、预算调整申请必须包括:
⑴导致无法实现预算的原因,并附相关文件(如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说明、相关政策变化情况说明、变更前后的经营计划、公司下达追加或缩减任务、项目可行性建议书等);
⑵已经采取的其他弥补措施和效果;
⑶调整内容;
⑷调整后的预算方案。
第三十五条预算调整的程序
1、预算调整申请部门填写预算调整申请表,提交预算执行分析报告,说明调整内容及原因,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2、预算调整申请部门将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的预算调整申请表上交公司预算管理小组;
3、公司预算管理小组对预算调整申请表及相关报告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将同意上报的预算调整申请表及相关报告报公司领导班子审批;
4、对于重大调整(调整条件为:调整金额超过预算的10%的属于重大调整),公司领导班子须将调整申请及审批意见提交董事会进行审批;
5、董事会或公司领导班子批准预算调整后,下达给公司预算小组;
6、公司预算管理小组留存预算调整申请表,并根据审批意见,编写“预算调整通知书”,并将调整预算目标下达给相关责任中心。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预算管理小组负责解释说明。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企业管理制度6
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
1、上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挂好上岗证,违者每次处以5元罚款,工作服不得穿出车间,违者罚款10元。
2、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部指令,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3、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质保部和生产计划部。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和sop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在操作的同时并作好记录,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造成安全事故者将交公司处罚。
5、按照GMP、《医疗器械生产条例》要求对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进行管理并作好记录,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6、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光洁。操作人员下班前均要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
7、车间生产所剩的边角余料将由专职人员运出车间,由有关部门统一处理,未按时运出车间,每次处以10元罚款。
8、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9、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对影响生产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
10、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
11、车间员工必须服从车间安排,对不服从安排、谩骂者每次处以50元罚款,对人身攻击者每次处以100元罚款并交公司人事部。
12、对盗窃公司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
13、本部门人员违反制度当月罚款达100元以上,车间负责人按其金额的20%处罚,车间副职分管人员当月罚款金额在100元以上,按其金额的25%罚款(本制度不包括第11条)。
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四、本制度从20__年__月__日起执行
1、生产调度受分管经理、主管直接领导和管理,日常生产工作指挥、协调、管理行使生产经理权力。当班工作中应按公司管理制度,以全局利益为出发点,抓好安全、稳产,促进系统长周期安全运行。
2、认真执行“生产管理标准”,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加强生产调度指挥,搞好安全生产,促进当班中的生产作业和经济指标完成。
3、负责当班中各岗位设备、工艺正常运行,抓好煤、水、电、汽、气的.平衡调度,指挥协调。生产过程中,有权减量,无权超标。
4、加强巡回检查,全面检查、了解各工序指标变化,发现设备、工艺有不正常时,要组织解决,并反馈有关领导。
5、认真组织大班班前会,将生产调度例会主要精神传达给员工,并作好当班生产的安全注意事项安排。
6、负责当班中系统开停车及设备的停机检修,倒机开车。
7、确保安全第一,加强各车间、工序的联系,对生产运行中有疑难问题,有权通知有关车间,部门协同处理。对当班中出现的事故要通知所在车间召开分析会,并拿出事故处理意见
企业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维护国际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国际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际道路运输业的发展,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和我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签署的汽车运输协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相关国家间的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国际道路运输,包括国际道路旅客运输、国际道路货物运输。
第三条国际道路运输应当坚持平等互利、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原则。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四条交通部主管全国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五条申请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取得国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二)从事国内道路运输经营满3年,且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是指驾驶人员负同等或者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三)驾驶人员符合第六条的条件。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装卸管理员、押运员,应当符合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拟投入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一级;
(五)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六条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分别对有关国际道路运输法规、外事规定、机动车维修、货物装载、保管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四)从事旅客运输的驾驶人员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第七条拟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申请表;
(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三)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四)企业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五)拟投入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和拟购置车辆承诺书,承诺书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购车时间等内容;
(六)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七)国际道路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从事定期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的,还应当提交定期国际道路旅客班线运输的线路、站点、班次方案。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还应当提交驾驶员、装卸管理员、押运员的上岗资格证等。
第八条已取得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申请新增定期国际旅客运输班线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二)拟新增定期国际道路旅客班线运输的线路、站点、班次方案;
(三)拟投入国际道路旅客运输营运的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和拟购置车辆承诺书;
(四)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驾驶员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第九条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要求的程序、期限,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决定予以许可的,应当向被许可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不能直接颁发经营证件的,应当向被许可人出具《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决定书》或者《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许可决定书》。在出具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许可证明》。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应当注明经营范围;《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应当注明班线起讫地、线路、停靠站点以及班次。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予以许可的,应当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向交通部备案。
对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申请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0日内向申请人送达《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条非边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申请人拟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受理该申请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作出许可决定前,应当与运输线路拟通过口岸所在地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报交通部决定。交通部按照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通知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并由所在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第九条第二款、第五款的规定颁发许可证件或者《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十一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购置运输车辆。购置的.车辆和已有的车辆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实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拟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第十二条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申请人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许可文件到外事、海关、检验检疫、边防检查等部门办理有关运输车辆、人员的出入境手续。
第十三条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许可申请。
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应当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四条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在取得经营许可后,应当在180日内履行被许可的事项。有正当理由在180日内未经营或者停业时间超过180日的,应当告知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之日30日前告知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十五条外国道路运输企业在我国境内设立国际道路运输常驻代表机构,应当向交通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内容包括常驻代表机构的名称、负责人、业务范围、驻在期限、驻在地点等;
(二)企业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关商业登记当局出具的开业合法证明或营业注册副本;
(三)由所在国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书;
(四)企业委任常驻代表机构人员的授权书和常驻人员的简历及照片。
提交的外文资料需同时附中文翻译件。
第十六条交通部应当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要求的程序、期限,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外国道路运输企业出具并送达《外国(境外)运输企业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许可决定书》,同时通知外国(境外)运输企业在中国常驻代表机构所在地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不予许可的,应当出具并送达《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第三章运营管理
第十七条国际道路运输线路由起讫地、途经地国家交通主管部门协商确定。
交通部及时向社会公布中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确定的国际道路运输线路。
第十八条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口岸通过,进入对方国家境内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线路运行。
从事定期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行车路线、班次及停靠站点运行。
第十九条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车辆在中国境内运输,应当具有本国的车辆登记牌照、登记证件。驾驶人员应当持有与其驾驶的车辆类别相符的本国或国际驾驶证件。
第二十条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车辆应当标明本国的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交通部规定的《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式样,负责《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的印制、发放、管理和监督使用。
第二十一条进入我国境内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外国运输车辆,应当符合我国有关运输车辆外廓尺寸、轴荷以及载质量的规定。
我国与外国签署有关运输车辆外廓尺寸、轴荷以及载质量具体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第二十二条我国从事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的经营者,应当使用《国际道路旅客运输行车路单》。
我国从事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者,应当使用《国际道路货物运单》。
第二十三条进入我国境内运载不可解体大型物件的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车辆超限的,应当遵守我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运输。
第二十四条进入我国境内运输危险货物的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我国危险货物运输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禁止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事我国国内道路旅客和货物运输经营。
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在我国境内应当在批准的站点上下旅客或者按照运输合同商定的地点装卸货物。运输车辆,要按照我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指定的停靠站(场)停放。
禁止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在我国境内自行承揽货物或者招揽旅客。
第二十六条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并定期进行运输车辆维护和检测。
第二十七条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制定境外突发事件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和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的价格,按边境口岸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与相关国家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签订的协议执行。没有协议的,按边境口岸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核定的运价执行。
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的价格,由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者自行确定。
第二十九条对进出我国境内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外国运输车辆的费收,应当按照我国与相关国家政府签署的有关协定执行。
第四章行车许可证管理
第三十条国际道路运输实行行车许可证制度。
行车许可证是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在相关国家境内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时行驶的通行凭证。
我国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车辆进出相关国家,应当持有相关国家的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
外国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车辆进出我国,应当持有我国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我国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分为《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和《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
在我国境内从事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和一般货物运输经营的外国经营者,使用《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
在我国境内从事国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外国经营者,应当向拟通过口岸所在地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商有关部门批准后,向外国经营者的运输车辆发放《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
第三十二条《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的式样,由交通部与相关国家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商定。边境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商定的式样,负责行车许可证的统一印制,并负责与相关国家交换。
交换过来的相关国家《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由边境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发放和管理。
我国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经营者,向拟通过边境口岸所在地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领《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
第三十三条《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实行一车一证,应当在有效期内使用。
运输车辆为半挂汽车列车、全挂汽车列车时,仅向牵引车发放行车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禁止伪造、变造、倒卖、转让、出租《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实施国际道路运输监督检查工作。
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口岸地包括口岸查验现场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站”标识牌;在口岸查验现场悬挂“中国运输管理”的标识,并实行统一的国际道路运输查验签章。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实施国际道路运输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交通部统一制式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第三十六条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口岸具体负责如下工作:
(一)查验《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国际道路运输有关牌证等;
(二)记录、统计出入口岸的车辆、旅客、货物运输量以及《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定期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有关统计资料。
(三)监督检查国际道路运输的经营活动;
(四)协调出入口岸运输车辆的通关事宜。
第三十七条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接受当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的事项,非法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非法转让、出租、伪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xx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运输车辆不按照规定标明《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携带《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或者《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一)不按批准的国际道路运输线路、站点、班次运输的;
(二)在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
(三)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
第四十二条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违反道路旅客、货物运输有关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或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我国有效的《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或者《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擅自进入我国境内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或者运输危险货物的;
(二)从事我国国内道路旅客或货物运输的;
(三)在我国境内自行承揽货源或招揽旅客的;
(四)未按规定的运输线路、站点、班次、停靠站(场)运行的;
(五)未标明本国《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的。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外国道路运输经营者,未经批准在我国境内设立国际道路运输常驻代表机构的,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规定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国际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
(三)发现未经批准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发现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有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的;
(五)违法扣留运输车辆、车辆营运证的;
(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七)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八)其他违法行为。
企业管理制度8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资本构成、隶属关系、企业在行业内的经营发展情况等。
2、企业地址及员工队伍构成情况。
3、企业财务状况,包括企业资产负债率、所有者权益、自有资金和企业销售收入、利税增长率等指标,以及企业的银行信用等级、近3年的贷款融资情况。
4、企业管理体系、实施标准化状况。
5、企业环保、消防、安全、节能、卫生状况及社会效益。
二、企业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1、生产能力和销售状况,包括企业设计生产能力、产品品种结构和产量、主要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等。
2、工艺技术及装备状况,包括企业产品工艺技术、装备现状及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比照等。
3、企业名牌产品及驰名、著名商标或自主注册商标情况。
三、企业技术进步能力
1、企业研发能力,包括现有的企业技术中心及研发机构情况,现有的研发队伍构成及研发技术项目情况,以及企业自主拥有的.专利技术知识产权等情况。
2、企业技改能力,现有技改或拟实施技改项目情况以及投入的技改研发费用如何。
3、企业是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民营科技企业等。
四、产品市场需求及企业发展战略。
1、产品市场需求预测及销售分析。
2、企业下一步规划发展战略。
企业管理制度9
为了合理节约地使用资金,明确经济责任,规范仓库的物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仓库确定三名兼职保管员统一经营管理本中心的各项资产,并对其经管的资产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
二、保管员应对本中心各项资产的.进、出、存进行金额明细核算。
三、保管员对入库的所有物品(配件)应进行认真的验收,验收完毕应在发票或送货清单上签字。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物品,保管员有权拒绝入库签收。
四、各部门领用物品时,保管员必须根据手续齐备的领料单发放物品,并监督其领用的物品是否符合中心有关劳保、劳动清洁用具的发放规定。若发现违规领用者,保管员有权拒发;对手续不全者应在补全手续后方可发放;对于急需一时又难于办全手续者,应在征求领导同意后,方可发放领用的物品,事后应在三日内补齐手续。
五、保管员对保管物资的安全、完整负全面的经济责任,因保管不当造成的物品短缺、损坏均应按价赔偿。保管员应每月对其经管的物品进行帐物核对,并将核对的结果报领导审阅。严格禁止闲杂人员进入仓库和加强危险品的存放管理工作。
六、做好防火、防盗、防水淹、防潮霉变的各项防范工作。库存的物品要摆放整齐有序,便于领用发放和盘库清点。
七、对于贵重、或可它用物品原则上以旧换新,旧物应及时处理不堆积,所得收入上缴中心。
八、保管员应主动提前做好每学期开学工具发放工作,提出补库计划做好劳保发放工作。
企业管理制度10
技术管理制度是施工企业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它的作用是把整修企业的技术工作科学地组织起来,保证技术工作有目的、有计划、有条理地开展,从而完成技术管理的任务。
一、图纸的熟悉、审查和管理制度
(一)施工图纸会审是施工前的一项重要技术准备工作。会审前要认真熟悉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对图中的疑难问题和差错,要分别作好记录,准备好会审意见,对于较复杂的大型工程,会审前由技术部组织各专业进行预审,将问题汇总,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二)图纸会审工作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参加。一般由公司工种部经理主持,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三)图纸会审时决定的问题,由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填写图纸会审记录和工程洽商单。图纸会审记录要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会审记录填写要详细、准确,并注明参加会审的人员和时间。
(四)必须提高图纸会审工作质量,最大限度地发现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图纸会审应着重解决的问题,掌握设计意图和建设单位的要求,了解设计方案、技术措施贯彻国家规范标准情况;设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情况,有无改进方面;工程结构是否安全可靠,装饰装修施工有无困难;设计图纸内容有无错误,各专业之间有无矛盾等。
(五)图纸会审记录一式八份,分别如技术部、财务部、预算部等。
二、技术交底制度
(一)技术交底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按技术管理程序,技术交底必须在图纸会审的基础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
(二)技术交底分工:凡由公司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由公司经理主持,公司总工程师向有关项目经理部负责人进行交底。交底内容可以总工程师签发的会议纪要或其他文字材料下发执行,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施工前根据施工进度,按部位和操作项目,向各专业施工员及班组长进行交底。
(三)交底内容:总工程师的技术交底一般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主要施工方法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和施工注意事项;对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机具的要求;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的配合;技术安全措施,规范性和特殊要求的施工技术措施等。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按总工程师技术交底的内容办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交底的内容包括:设计图纸(包括设计变更)的尺寸、标高、轴线、预留洞、预埋件等详细情况;施工方法、施工顺序、工序措接;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成品保护措施、新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要求;上级领导对某些技术问题的批示和技术决定;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四)技术交底主要以书面形式进行,填写统一的技术交底表格,并应由交底人、审核人及接受交底人签字。
(五)技术交底资料是施工技术资料的重要内容,各专业技术交底材料分别由单位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收集整理,并按日期先后编成册,妥为保管。
三、施工组织设计制度
每项工程开工前必须作出施工组织的设计以指导施工的全过程,处理好人、物、空间、时间、施工工艺、质量与数量、专业与协作等施工要素及其朴素间的关系,以获取好的经济效益。
(一)施工组织设计的分类及主要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按服务对象不同,大体可分为三类: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种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1、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群体工种复杂的重要工种为对象,是全局施工活动的纲领性指导文件(略)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单位工程为对象,是单位工程施工具体的指导性文件,内容包括:(略)
3、施工方案有两种形式:
(1)凡套用定型设计、采用做法的建筑工程和工期较短的简单工程,可编制施工设计简要,着重对工期控制、施工质量保证和安全措施等方面的研究设计。进而提高管理工作的标准化程序;
(2)对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难度较大,技术较为复杂的分项工程,以及特殊部位和特殊条件下的单项工程,均需编制施工方案,这种方案则是施工技术实施性专题设计,其内容必须包括:可行性和可靠性的分析、论证结果;材料、机具、设备、劳动力的投入计划;作业程序、条件、标准;经济技术指导的测算,质量等级和安全性能和预期评价,对不利影响因素的分析预测和相应的技术保证措施等。上述内容力求全面、详尽、具体,并同时提出施工管理的各种保证体系建制。
(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分工审批权限
施工组织设计、专题设计型施工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组织有关部、室、项目经理部参加,由公司工程部负责汇编,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工程部有关人员进行审批。
(三)施工组织的编制时间要求
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与接制到图纸后15天内提出;施工设计概要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提出;编制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视具体情况按期提交,原则不影响送标时间。
(四)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管理
1、所有工程都必须施工设计或方案,否则不准开工;
2、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视为无效;
3、工程开工前必须按编制分工逐级向下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交底,同时进行对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的横向交底,并应有相应的.交底记录;
4、加强实施全过程控制,分别对基础施工、结构施工和装修三个阶段,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情况的中间检查,并且需做施工组织中间检查记录;
5、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实施过程中,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凡属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变更和调整,都必须编制“施组调整(或补充)方案”,报原审批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6、工程完成时,必须及时原施工组织编制内容做出技术总结,并上报原审批人,做好施工组织设计评价和对编制人、实施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施工组织设计的考评(略)
四、材料检验制度
材料检验制度是对施工用材料、构件、配件和设备等,必须由供应部门提出合格证明文件,,并进行试验、检验,对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并注明去向。对有关设备进行调整和试运转,以便正确、合理地使用,保证工程质量。
五、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
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规定,必须按照有关质量标准逐项检查操作质量和产品质量,根据建筑安装工程的特点分别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和竣工工程进行检查验收,从而逐环节地保证工程质量,详见质量管理制度。
六、工程技术档案制度
工程技术档案是指反映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技术状况、质量状况等有关技术文件、图片、图纸、光盘等,这些都需要妥善保管,以备工种交付使用、维护管理,改建扩建时使用,并对工种历史资料进行保存和积累。
1、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由公司档案管理员负责;
2、各项目工程的档案资料必须按照单位工程技术资料规定的内容齐全,填写准确无误。
3、档案的收集整理严格按“档案管理办法”的标准执行。
4、工程竣工验收的统一交回公司存档。
七、技术责任制度
是各级技术领导、技术管理机构、技术干部及操作工人的技术分工和配合要求,建立这项制度有利于加强技术领导,明确职责,从而保证配合有力,功过分明,充分调动有关人员搞好技术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一)技术管理机构
公司经理
总工程师
工程部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技术人员
专业施工员
工人班组
(二)各级技术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1、在各自负责的范围内,做好经常性的技术业务工作;
2、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为顺利进行施工创造条件;
3、向各级领导提供技术分析资料、技术情报、技术咨询、技术建议方案和技术措施,便于领导决策;
4、检查各级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贯彻有关技术规定、制度、规程的情况;
(三)总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1、全面领导企业的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程、验收规范和技术管理制度;
3、组织编制:贯彻企业的年度技术措施纲要和四项费用计划,组织总结年度技术工作;
4、开展技术革新活动,审定重大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方案和全理化建议,组织编制和实施科技发展规划等;
5、对重点工程组织编制和参加审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技术交底,组织熟悉会审图纸,参加竣工验收;
6、参加公司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工程质量检查,对重大事故进行技术上的分析和处理,参与重点工程的投标决策,领导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7、领导培训工作,审批技术培训计划;
8、领导进行技术总结;
9、对技术人员的工作安排、晋级、奖罚等方面提出意见;
10、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负技术上的责任。
(四)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公司技术决定,制度以及施工项目的技术管理制度;
2、开展经常性的技术工作,主要有:
(1)组织有关人员熟悉图纸及招标文件等技术文件,对图纸中及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以及监理部门协商解决,并及时办理文字洽商手续;
(2)参加施工组织审批;
(3)负责项目工种技术交底工作;
(4)根据项目部的技术计划,组织编制度,保证质量、安全、节约的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执行;
(5)主持建筑物的位置、轴线、标高等预栓、组织隐蔽工程验收;
(6)组织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设立预检,参加竣工验收;
(7)组织质量检查,负责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及时上报;
(8)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负技术上的责任;
(9)协助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10)领导材料检验工作 ;
(11)负责技术革新、环保计划的实施;
(12)领导技术档案的整理、原始资料的积累,组织绘制竣工图,并定期移交和归档;
(13)参加技术会议,组织技术业务学习和进行技术安全教育;
八、技术复核及审批制度
该制度规定对重要的且影响工程的技术对象进行复核,避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种的质量和使用功能,复核的内容本般包括建筑物的位置、标高和轴线、基础、设备基础、模板、钢筋砖、砖砌体、大梯图、主要管道、电镀,审批内容为合理化建议、技术措施、技术革新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对其它工种内容按质量标准规定,进行有计划的复查和检查,该制度实施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完成。
企业管理制度11
第一条 值班是公司的一项日常行政工作,也是保证公司领导实施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为规范公司值班行为,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值班主要是日常值班和节假日值班。
第三条 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必须于每年年初安排好全年值班表,节假日值班要在节前一星期安排落实,并报上级有关部门。
第四条 值班人员中设立值班长岗位,由其全面负责值班期间的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值班长岗位必须由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兼任。
第五条 节假日及日常值班时间,除由其他主管人员在各自职守内负责其应办一切事务外,值班员工应主要处理下列事项:
(一)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二)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工人。
(三)预防灾害、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四)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五)公司交办的其他各项事宜。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下班时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止。
(二)休假日:日班上午八时起至下午五时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八时止。
第七条 员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门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应设置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地方。
第八条 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或工厂内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九条 值班员工应根据授权范围主动积极地处理各种问题。遇重大、紧急情况或授权以外的`问题,应及时请示值班长,不能擅自或越权处理。
第十条 值班员工应填写好值班记录,记载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处理结果以及未处理事项。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十一条 值班员工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第十二条 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第十三条 值班员工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
第十四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应查阅值班记录,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未处理事项做出妥善处理。
第十五条 本公司员工值班可领取值班津贴,其标准另定。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办公室组织制订、解释和监督执行,经总经理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施行后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
企业管理制度12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建筑行业正在呈现新的发展趋势:
①建筑业总产值增加,劳动生产率提高。
②固定资产投资加大施工总量增加。
③建筑业利润水平提升, 经济效益有所改善。
④国内建筑市场竞争加剧,建筑企业“走出去”愿望强烈。
⑤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完善和特级企业的全国市场的不断扩大,特级企业的市场往往涉及到国内的每个中大城市,原来的中小企业赖以生存的区域壁垒已经基本被磨平,取而代之的是更严峻的竞争环境。
一、中小型建筑企业存在的管理误区和管理困境
在这种新的形势下,中小型建筑企业面临着更大的挑战,无论是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或者对外的适应能力都表现出严重的缺乏。其中很大部分的中小型建筑企业就存在以下管理误区和管理困境:
(一)激励方式和方法存在很大的缺陷
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①激励计划随意性比较强,缺乏系统性和明确的目标。②人为激励没有任何针对性。如以前推出的一系列的“年终奖”、“效益奖”等名目的奖励计划,由于“一刀切”,实习“平均主义”,打击了贡献大的项目部员工的积极性。③陷入激励就是奖励的误区,轻视或不考虑约束和惩罚措施。约束和惩罚往往流于形式,结果难以达到预期目的。④简单的下达任务作为激励的经常使用的手段。这是将片面的惩罚作为激励的唯一措施,正好与认为激励就是奖励这一误区相反。这些企业往往存在着不正视实际地层层下达任务,忽视个体的差异性,大大的降低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工作绩效。
(二)没有真正建立起有效的危机管理机制
据20xx调查公布的《京沪两地企业危机管理现状研究报告》显示,京沪两地半数企业不同程度处于危机状态。这项报告还显示,我国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普遍具有危机识别能力和危机处理能力薄弱的通病。建筑企业由于其特殊性,管理相对比其他行业落后,所以建筑企业的危机管理则更是空白。很多中小型企业虽然有危机意识,但很少企业知道危机管理理论,更谈不上将危机管理理论应用于企业管理。
(三)缺乏科学合理的人才量化考评方法
对人才的考评采取定性考核,不能合理、公平、准确地衡量人才工作绩效大小,所以不能实现对人才的有效激励。考核结果和激励没有有效地结合,形成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虽然也提出了末位淘汰等措施,但往往流于形式,真正执行起来有一定难度。而且由于经营状况不善,造成信用和创新能力受到很大限制,人才流失严重。
(四)企业文化发展严重滞后
中小型建筑企业的文化研究严重滞后于中国企业文化发展实践。企业文化发展的内在逻辑、该企业文化的定位、企业文化的变革等问题缺少长期深入的研究。所以,企业文化实践缺少真正的科学理论的指导,缺少个性,同时也难以对企业长期发展产生真正推动力。
(五)在成本管理方面存在着严重的问题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管理观念落后,企业内外关系尚未理顺。②质量、工期、成本的关系未理顺。要么把成本和质量完全对立起来;要么过度强调质量,忽视成本,未能真正协调三者关系。③成本预测、计划模式陈旧,徒有虚名。大多数传统的成本管理都未能动态地、事前地进行预测,缺乏技术基础,没有实施动态管理。
(六)团队建设方面不足
中小型建筑企业的项目部由于内部凝聚力不足,往往很少能形成真正的团队,一般都是以群体的形式而发挥作用,从而在实现项目目标的协调、效率方面存在着严重的缺乏。
(七)企业组织结构存在着很大的弊端
中小型建筑企业传统的组织结构方式无论在适应信息快速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大量繁杂的数据处理、管理沟通与协调等方面都存在着严重的不足,组织结构急待改革。
二、建议
针对中小型建筑企业目前普遍的管理误区和管理困境,结合国内部分大型、特级建筑企业的企业改革的成功经验与国外目前流行的管理方式与理念,考虑到建筑本身行业的特点,作者提出自己对中小型建筑企业管理方面的一些建议:
(一)寻找新的组织结构形式
建筑企业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以下其中之一的组织结构:
(1)扁平化的组织结构。管理信息系统的发展扩大了管理人员的管理幅度,使减少组织层级组织结构扁平化成为可能。
(2)建立自主型组织结构。在这种组织结构下面,可以考虑建立弹性工作制,在不影响整个项目的进度基础上合理安排管理人员的时间,让员工可以自主地决定自己的工作时间。而在大型的项目中可以实行虚拟组织结构。虚拟组织结构是一种以市场为导向的强调速度和效益的管理方式,以网络信息技术为基础,实时分散地共享优秀人力、咨询信息和先进的技术等资源,完全可以满足共享技术、分摊费用以及市场需求等要求。
(二)改善对项目经理的激励方式
针对很多中小型企业改制后往往存在着对项目经理激励约束主体缺位、激励机制不合理、约束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我提出以下建议:
①在实施激励的同时要明确告知项目经理的外部与内部职责。
②不能单凭项目效益来进行考核,要结合项目总体结果绩效来进行总体考核。项目总体结果绩效包括:管理过程绩效、团队建设绩效、关系处理绩效。我建议可以设立绩效的成功与失败的对照表,设专门小组以系数评分的形式来进行对项目经理的综合考核。
③建立项目经理激励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包括:
a、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b、报酬与绩效挂钩的原则;
c、把项目经理的个人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直接挂钩原则,如项目质量目标、安全文明工地目标、项目后备人才的培养等;
d、市场化原则,企业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市场对项目经理的平均激励率,来设定合适的激励率;
e、激励与约束相一致原则。
(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激活经营机制
目前,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经营机制转换改革滞后仍然是制约公司提高竞争力的关键性、深层次原因。在现有改革基础上继续实施深化改革,彻底改变传统的'人事、用工、分配制度,建立起科学有效的企业治理结构,是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不能回避的重要任务:
①明确改革的原则。改革过程必须做到统一思想,认清大局, 明确思路,坚持一手抓生产,一手抓改革。
②始终坚持企业改革改制与结构调整紧密结合。
③从行业特点优势,多种方式推进企业改革改制。可以考虑到本公司的实力,成立改制领导小组,聘请对企业改革改制有一定研究的专家作为公司改制工作的顾问,并邀请有关部门的专家进行政策讲解。
(四)改革用人才机制获取发展后劲
只有抓住人才这一关键要素,核心竞争力才能得到有效增强。为此,要做好以下工作:
①加大公司对新的人才的引进,同时采取积极措施留下企业的技术、管理等核心人才。
②要保证人才的激励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可以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实行弹性工作制和柔性管理方式,在对人才的管理当中多注意感情因素的管理。
③采取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一定要做到多劳多得,使人才的努力在激励方面得到充分的体现。
④大力提拔优秀青年人才进入公司的中层,树立榜样,充分调动青年人才的积极性。⑤积极支持人才的进一步深造,使公司往学习型企业过渡,增加企业的竞争力。
(五)优化竞争要素,重组价值链,提升核心竞争力
企业进行竞争要素优化组合的过程,就是价值链重组的过程。所谓价值链,是指一个企业为顾客创造价值的主要活动和相关的支持活动及其各活动对于利润的贡献水平。对于建筑公司来说,主要活动包括:投标、采购、物流、勘察设计、施工、竣工交付、后期服务等。价值链中的每一项活动都承担一定的成本,而且往往会影响另一项活动展开的成本。所以我们要重组价值链,优化竞争要素,才谈得上企业成本、效益、质量三方面得到协调。
(六)科学管理确保质量效益
科学管理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构成要素之一,制定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①落实责任。做到每个岗位都有专人负责把关。
②制定公司的成本管理体系。包括
a、确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
b、建立健全成本责任制,形成责、权、利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真正使项目部每名职工的利益均与自己项目部捆绑在一起,调动其积极性。
③从控制理论的角度建立项目管理模块,抓住每个节点的控制,疏而不漏,全面实现控制目标。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实现:
a、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提高工效,从而加速工期的进展;
b、积极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降低成本;
c、坚持计划指导生产,强化定额控制以及施工流程的优化;
d、加强人工费用管理,做好人工成本的有效控制;
e、加强对机械费、临时设施费、管理费的管理,做好其成本的有效控制;
f、通过加强工程管理,杜绝事故和损失来降低质量成本。
(七)注重树立信誉品牌与公司形象
中小型建筑企业应该把创品牌、树形象的重点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公司的诚信。要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a、把工程质量做好;
b、承诺一定要兑现,绝不食言;
c、诚信要体现在对业主全过程的服务上;
d、公司的人格魅力是取信于业主的重要因素;
e、守法经营是企业建立诚信最基本的条件。
②公司品牌与形象。
a、制定本公司企业形象战略目标;
b、制定本公司企业形象战略重点;
c、制定企业的行为识别系统来规范员工的对外形象。只有这样,企业的形象、品牌才能得到逐步的提升,才能扩大企业在市场的生存空间。
(八)依靠技术构造独特的优势
①技术创新。包括以下三方面:
a、注重有针对性地对建筑项目采取先进适用技术,并及时总结与开发应用;
b、要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积极申请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和工法;
c、大力引进和积极采用先进的工程技术、施工工艺和机械设备,不断提升企业的技术水平。
②加强公司的信息化建设。随着通信网络的发展,公司应该以工程项目为核心,将地理位置分散的业主、设计人员、施工人员、监理人员及材料供应商等组成一个“虚拟群体”,利用建立协同工作室,朝共同目标工作,对解决工程项目的沟通与协调问题能起到很关键的作用。
(九)积极寻找其他增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的要素
企业竞争力可以最终体现为先进的企业制度和企业运营机制、创新技术和工艺、资金优势、人才优势、优良的企业管理等要素或这些要素组合构成。除了这些还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①加大企业文化建设的力度与进度。
②以施工项目部为单位,进行团队建设,形成学习型和知识共享型的团队建设,只有这样,才能构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③加强企业的危机管理意识,加大危机管理检测的力度。检测内容包括:
a、经营危机,例如投标、合同、企业信誉等;
b、产品质量危机,例如材料、机械、操作人员等;
c、债务危机,例如债务、债权、资金运用、财务制度等;
d、安全危机,例如操作人员、操作设备、操作方法等。
(十)增强企业的融资能力
当本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比较理想的时候,可以抓住机会,大胆地利用财务杠杆的作用,增强企业的融资能力来扩大企业的发展。可以通过以下手段来实现:
①寻找银行进行合作,通过公司与银行建立战略伙伴关系,解决公司的资金问题。
②与其他相关企业进行合作使企业剩余资金得到有效运用。
③把公司的优势资产整合进行上市,向社会募集资金。
(十一)根据本企业的实际能力,实施市场跨地域扩张发展
根据国内基础建设的快速发展,应该在适当的时候,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经济和管理能力来实施实施市场跨地域扩张发展,这对树立企业的形象和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都有相当大的作用。
以上是我结合目前的建筑市场的形势,考虑到中小型建筑企业面临的管理误区与实质困境,提出的一些对中小型建筑企业的管理意见与办法,希望可以给企业管理者一些启发。
企业管理制度13
1、质检员必须持证上岗,明确质检员岗位责任制。
2、施工现场质量检查工具必须配备齐全。
3、各项质量管理制度齐全,开工前必须上墙。
4、现场必须配置齐全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分项工程施工时,各专业施工队伍必须设专职质检员。
6、发生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为本公司质量事故)应立即停工,并召开全公司质量事故现场会,对事故责任者严肃处理。
7、发现甲方外委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出具工程质量检查报告,抄送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公司,并有收件单位收件人签字回执。
8、竣工单位工程:
8.1、单位工程竣工后必须建立用户满意服务小组,本着以用户为服务中心的'原则开展工作。成员由项目经理、技术员、质检员三人组成,并上报公司。
8.2、用户满意小组必须由本单位有责任心、有耐心、高素质、懂专业的人员组成。
8.3、工程办理竣工手续时,将用户满意服务小组人员名单上报公司质检部。
8.4、工程竣工填写用户住房使用说明书时,须将用户满意服务电话、服务人员姓名填写在说明书内,以便用户有问题及时取得联系。
8.5、项目部成立回访组(经理、技术、质量),负责处理一切售后服务工作。
企业管理制度14
为创建平安校园,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确保学校正常秩序,根据教育部和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对校园内各种车辆的管理作出以下规定(20xx年3月31日教职工代表会讨论通过)。
一、总则
所有车辆进入校园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二、机动车的管理
校园道路以行人为主,机动车应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一)车辆出入
1、无牌无证的机动车严禁入校。
2、机动车(含摩托车)按指定的门进出。特殊情况须经学校批准,方可出入。
3、本校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尽量避开上学、课间、放学高峰时间。
4、凡来学校参加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管科室提前一天告知安全办,安全办通知门卫放行,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5、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进出校门时,门卫应主动疏导通道,以确保通行。
6、其它各种机动车辆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的查询,经被问者同意后登记放行,按指定的停车场停放。
7、车辆载物出门时,必须接受检查,得到确认后放行。
8、原则上不是校园施工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二)车辆行驶
1、各种机动车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不得超车。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
3、基建、扩建、改建、装修、维修等工程用车须经校长同意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4、各种机动车辆不得在禁行区域内行驶。
(三)车辆停放
1、车辆应按指定地点或区域停放。
(1)本校教职工车辆上下班时间严禁进入校园停放。
(2)外来车辆停放地点为:南操场。
2、车辆停放时,须停放整齐,并拉刹、关电路、锁门窗以确保安全。
3、外来车辆停放过夜须经批准,一律停放在南操场。
三、非机动车的管理
1、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2、进入校门时,须下车推行,校园内禁止骑车。
3、载物出门时经校警检查后放行。
4、所有非机动车应在划定的停车区域有序停放并上锁,严禁乱停乱放。
四、管理办法
1、进出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有关规定或在校园内造成交通事故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本校教职工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除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外,学校将给予行政处分。
2、机动车有下列违规情况之一的,送交相关部门处理。
(1)无证、无照机动车擅自入校的;
(2)未经门卫人员同意擅自入校的;
(3)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4)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3、机动车有下列违规情况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
(1)不按规定位置停放的;
(2)在校园内练车、鸣笛、试刹车的;
(3)在校园内超速行驶及超车的;
(4)在禁行区域内行驶、停放的;
3、非机动车无证照的一律扣留,上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附则
1、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如与相关规章制度相,按本规定执行;
2、本规定解释权归校会。
3、学校车辆管理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建立校车随车制度。学校每一天有一名值日教师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教师务必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持续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状况下,违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箭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园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状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资料,司机应单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持续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务必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状况下,进厂修理(特殊状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园长人,由园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园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齐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务必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园长、另安排检修。
6、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能够让学生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持续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务必持有幼儿园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学校。否则后果自负。
(3)除学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务必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状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务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一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持续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必须要遵守交通规则,礼貌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礼貌。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5)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6)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7)如发生事故,应立即按应急预案处理。
9、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礼貌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职责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务必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状况可灵活处理。
(7)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校车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后勤处(正常接送学生例外)。
(8)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接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职责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10)严格执行学校、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务必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10、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学生具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园长。
(2)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务必及时报告园长。
(3)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之后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之后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状况下,不能够其接走学生。
企业管理制度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东莞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相关规定,为确保步行街不发生火险和消防火险隐患,特制定此防火安全责任书,并确定阁下为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级防火责任人,至阁下离职或调离本工作岗位时自行终止,具体职责如下:
1.拟定年度消防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3.在员工中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及演练;
4.协助一级防火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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