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29 16:24:43 企业管理 我要投稿

[热门]企业管理制度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热门]企业管理制度15篇

企业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实际,制定本评分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州从事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实行扣分制,满分100分,实行施工过程巡查扣分,每年年终对企业汇总得分,计算最终扣分率,并依据最终扣分率给予相应奖惩。

  第二章 巡检工程施工现场评分标准

  第三条 未按照规定设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建造师未持b证扣4分,安全员未持上岗证和c证每1人1分,所有证件必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共计5分,扣完为止)。

  第四条 基坑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临边无防护措施,没有方案或方案未履行签字审批(以审批表为准)(共计5分)。

  第五条 文明施工(共计20分、扣完为止)

  1、施工现场未做四周围档,未实行封闭管理,扣5分;

  2、大门口处未挂五牌一图,扣5分;

  3、施工现场危险部位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扣5分;

  4、施工现场未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栓,配备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扣5分;

  5、在建工程未竣工验收备案兼作住宿的,扣10分。

  第六条 施工用电(共计15分、扣完为止)

  1、使用不规范自制配电箱或配电箱无闸刀,扣3分;

  2、未落实“三相五线”,扣5分;

  3、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扣3分;

  4、架线不规范,乱接乱搭,扣3分;

  5、大型机械外壳未做保护接零,扣3分;

  6、现场电工无证上岗,扣5分。

  第七条 “三宝四口”(共计15分、扣完为止)

  1、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扣10分;

  2、正在施工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帽,扣3分;

  3、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窗洞口、坑井未设安全防护,扣4分;

  4、阳台、楼板、屋顶未设防护,扣3分;

  5、通道口顶棚及临时施工棚顶未设置双层防砸棚,扣2分。

  第八条 物料提机及塔吊(共计15分、扣完为止)

  1、使用明令淘汰物料提机,扣15分;

  2、物料提升机及塔吊未经专业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投入使用的,扣5分;

  3、委托或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设施,扣5分;

  4、安装无验收手续,拆卸无方案审批,扣5分;

  5、连墙杆位置连接不符合要求,扣5分;

  6、楼层卸料平台未做定型门,扣20分;

  7、缆风绳不使用钢丝绳,扣2分;

  8、塔吊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扣5分;

  9、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扣5分。

  第九条 施工脚手架(共计20分、扣完为止)

  1、使用竹脚手架且搭设不规范,未搭设全封闭双排钢管脚手架,扣20分;

  2、没有方案或方案没有履行签字审批(以审批表为准),扣5分;

  3、立网不从首层挂设、平网挂设不规范,扣3分;

  4、立杆基础不平、不宽,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扣3分;

  5、搭设高度未超出施工作业层1。8米,扣3分;

  6、未按规定设置内顶外拉并有钢管预埋,脚手架与物料提升机及卸料平台连接,扣3分;

  7、每10延长米无扫地杆、剪刀撑设置不规范,扣3分;

  8、高层悬挑及分层不按规范要求分层,扣5分。

  第十条 贯彻国家、省、州精神(共计5分、扣完为止)

  1、施工现场未及时贯彻国家、省、州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文件精神,扣5分;

  2、施工现场及时贯彻国家、省、州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文件精神,但落实不具体,扣3分。

  第十一条 扣分加权

  1、企业未在规定时限整改完毕,超过时限1个月以内整改完毕并提交合格整改报告的,该单次扣分按1。2倍计算;

  2、企业未在规定时限整改完毕,超过时限1个月或者不提交合格整改报告的,该单次扣分按2倍计算。

  第三章 扣分率与最终扣分率

  第十二条 扣分率是指企业当年在州内被巡检工程的平均扣分。

  第十三条 扣分率计算公式。

  a=(a1+a2+…as)/sx100%

  a—扣分率

  a1 a2…as— 每次检查的扣分

  s— 年内共巡检次数

  第十四条 最终扣分率是指企业当年的扣分率经奖励分计算后的最终扣分。

  第十五条 下列情况予以奖励分

  1、企业在黔南州辖区内当年度有申报州级样板工地的,每申报一起奖励分为1分;

  2、企业在黔南州辖区内当年度有获得州级样板工地的,每获得一起奖励分为2分;

  3、企业在黔南州辖区内当年度有申报省级样板工地或“黄果树杯”的,每申报一起奖励分为2分;

  4、企业在黔南州辖区内当年度有获得省级样板工地或“黄果树杯”的,每获得一起奖励分为5分。

  第十六条 最终扣分率计算公式。

  b=a+p%

  b—最终扣分率

  a—扣分率

  p—累计奖励分

  第四章 奖惩

  第十七条 年度最终扣分率低于10%(即b<10%)的施工企业,州住建局将在州内予以通报表扬,并抄报省住建厅。

  第十八条 年度最终扣分率高于30%且低于40%(即30%<40%)的施工企业,州住建局将在州内予以通报批评,并抄报省住建厅。

  第十九条 年度最终扣分率高于40%且低于60%(即40%<60%)的施工企业,州住建局将在州内予以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1次,6个月内不准企业参与黔南州境内的招投标活动,并抄报省住建厅。

  第二十条 年度最终扣分率高于60%(即b>60%)的施工企业,州住建局将在州内予以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1次,12个月内不准企业参与黔南州境内的招投标活动,并视情节给予企业经济处罚,上报省住建厅降低直至吊销企业资质。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各县、自治县、市住建局,都匀开发区住建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并报我局备案。

  第二十二条 当年度最终扣分率不累加记入下一年度。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州住建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企业管理制度2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遭受生产、工作事故伤害后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妥善处理善后,并明确事故部门应承担的责任,预防工伤事故再度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杭州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1、公司对职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车间(部门)领导应立即组织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2、事故部门领导应及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填写工伤事故认定表,并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公司企业管理部。同时帮助工伤者处理医疗事项。

  3、公司(企业管理部)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根据工伤认定资料,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和工伤保险待遇申报。

  4、工伤职工的治疗费用和工伤津贴,由公司先垫付。医疗终结后,由企业向社保机构统一结算。

  5、因工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内,领取工伤津贴,企业停发工资。

  6、工伤造成伤残或死亡的,其有关待遇依据杭州市有关法规规定执行。

  7、公司财务会计部会同企业管理部负责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的缴纳(认购)工作。负责工伤发生的费用垫付和向社会保险机构统一结算的工作。

  8、对于因主观原因致使工伤的'发生,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赔偿后),主要责任部门和领导以及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具体规定如下:

  ①对因违章指挥(操作)造成的工伤财产损失,与工伤事故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责任人,承担直接经济损失20%。

  ②对发生工伤财产损失的车间(部门)领导,承担直接经济损失5%。

  ③对发生工伤财产损失的车间(部门),承担直接经济损失10%。

  ④对发生工伤财产损失的班组,承担直接经济损失5%。

  ⑤对发生工伤财产损失的作业小组,承担直接经济损失10%。

  注:不设班组和作业小组的车间(部门)由车间(部门)承担班组和作业小组的经济责任。因不可预见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伤财产损失,责任由公司承担。

  9、工伤职工无故拒绝治疗、检查、夸大或隐瞒重要情节影响事故调查或劳动鉴定结论的、或多领工伤保险待遇而损害公司利益或信誉的,公司在其工伤治愈后视情节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10、本实施办法中未予明确的,依从杭州市政府的有关法规规定执行。

  11、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在公司企业管理部。

企业管理制度3

  一、制度创新的主要方面

  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的制度创新应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1.企业家创新

  对中小企业而言,企业家精神将极大地影响到它的经营哲学、企业宗旨、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价值理念等创新发生的“基础设施”和动力机制的形成。企业战略基础资源的独特性和不可模仿性主要来源于企业家精神的不同所形成的知识经验和能力积累机制,从而支撑着企业竞争优势的形成和持续不断的创新:所以,培育优秀的企业家精神,将是企业制度创新的核心内容。

  2.产权制度创新

  有人认为,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特征就是两权分离,所以中小企业的企业家应该把企业的经营权交给所谓的“职业经理企业家”,本人只做所有者享受资本收益,如此形成的中小企业制度就可以摆脱家庭血缘关系的影响,可以使“货币资本得以选择合适的经营者”。我们认为,家庭式的中小企业不应被轻易否定。两权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主要是从现代大型股份公司中总结出来的,而中小企业则与大型企业有着完全不同的管理特征,如果把这些看似完美的理论硬往民营中小企业身上套,其结构无异于刻舟求剑。但有一个原则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中小企业不应只是为摆脱“家庭帽子”而改制,为现代企业制度而改制,而是应该仔细地研究家庭企业的优势和管理的效率,然后再分析它在哪种情况下需要进行什么样的改造,这样的态度才是客观、公正、合理的。

  3.管理制度创新

  中小企业也必须培养管理创新能力。管理创新应包括人事管理、营销管理、组织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创新。企业可以通过这些方面的创新,提高管理透明度,健全民主管理渠道,创造一个充分发挥职工潜能、调动个人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工作环境;也可以根据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企业管理方式、经营手段,有效地抵制市场风险,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4.治理结构创新

  企业进行制度创新,建立规模的公司治理结构,不能照搬国外固有的模式,也不能仅仅局限于现代企业制度的法律框架,而应该因地因时制宜,着力塑造与民营企业自身情况相匹配的治理结构。要由家庭化管理向专业化管理过渡,实现“企业家庭化”向“家庭企业化”转变;优化自身的融资结构。提高负债意识,走自身积累、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结合的道路;重视组织文化建设;创新经营理念,建立合理科学的企业传承模式。

  5.分配制度创新。

  我国中小企业首先要突破传统的分配模式,建立将企业职工与企业发展前景紧密联系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新型分配机制,有效地将智力资本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参与分配。

  二、分配制度创新具体做法

  1.岗位效益工资构成改革

  岗位效益工资由岗位工资、效益工资、积累贡献工资和津贴补贴组成。

  薪酬分配模式采取的`是岗位效益工资制。员工的岗位收入以市场薪酬水平为导向,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充分体现了岗位的差异,同时也使企业效益和员工个人的工作效率在薪酬分配中得到了充分体现。该岗位效益工资制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

  工龄工资及非通用性津贴、补贴等几个部分组成,比较客观地反映了不同岗位员工的收入水平差距。岗位效益工资的测算。岗位工资是在岗员工付出正常劳动后,体现岗位劳动差别并且相对稳定的岗位收入部分。岗位工资实行“一岗一薪”与“一岗多薪”兼用的原则。“一岗一薪”适用于操作技术要求相对单一的普通工岗位;“一岗多薪”适用于技术要求相对较高的岗位。新型的分配制度充分体现了对内公平性、激励性和对外竞争性的特点。

  2.建立岗位、效益、分配价值等方面的突破

  岗位效益工资制度在分配理论上重新确定了分配依据,通过岗位测评要素将岗位的劳动环境、劳动强度、技能水平、劳动责任等综合考虑,相对准确地反映了岗位劳动差别,将劳动要素纳入了员工分配体系,使不同员工在分配体系中能够较好的体现岗位价值和贡献价值。工资分配体系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提供了价值导向,分配的公平性原则和激励性原则得到具体体现,分配标准参考了外部工资价位,体现了对外竞争性原则。分配制度与企业的战略发展、与企业的价值观、与员工的自身价值有机结合,促进员工与企业不断发展。

  3.岗位效益工资制度的实践及完善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以综合考评表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体系。采用财务收益与工作业绩、产出质量与对外关系、内部调控与流程管理及学习创新与成长四类指标,分别对内部单位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单位员工效益工资挂钩,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罚。对业绩突出员工进行奖励,对业绩较差员工进行扣、罚,并且将员工的职位晋升、技能晋级和调升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有效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企业管理制度4

  第一条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第二条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第三条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第四条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15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第五条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第六条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七条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企业管理制度5

  1.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

  一、制定依据

  1.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1.2《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1.3《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停车场的安全管理,租用停车场应满足本制度的要求。

  三、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3.1安检部负责对停车场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3.2安检部设立专人对停车场进行管理。

  3.3安检部应赋予停车场专职管理人员相应的职权,专职管理人员应具备本岗位的管理能力。

  四、安全设备配置的种类、数量及质量要求

  4.1公司营运车辆应按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确保驾驶员和押运员获得充分的安全保证,及在发生车辆事故时提供必要的应急器材。

  4.2车辆安全设备设施除了车辆购置时的原有配备外,根据运行安全需要,公司可根据驾驶员及押运员的反馈意见,按有关规定增配。

  4.3车辆应配备灭火器、警告标志牌、标志灯等用于人身安全和应急警告的安全设备设施。原则上,安全设备设施应存放在车辆备舱中,且应易于取用,同时不得干涉车辆及其总成有效运行。

  4.4灭火器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或压力指示在绿色区域内,应避免受潮。灭火器应用于扑灭车辆发生的火灾,用后应及时补充。

  4.5警告标志牌,应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具备荧光反射功能;不得以其他类似物品代替,如交通锥形标牌等。车辆因故停驻于道路上,驾驶员应按规定在车后设置警告标志牌。

  4.6其他设备设施如防火、防毒、防潮和应急救援等设备设施也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驾驶员、押运员应妥善保管,保证设备使用时有效。

  4.7对于车辆上的特种设备设施,安全部门要加强管理,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押运员和驾驶员也要在出车前、收车后对车辆上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查。

  4.8安检部应对驾驶员、押运员进行使用注意事项的讲解,保证驾驶员、押运员能够正确使用,避免因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伤害;定期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失效,应及时更换、补充,建立管理台账。

  4.9驾驶员或押运员发现设备设施损坏或失效时,应及时向安检部报告,以便维修或更换。

  4.10押运员要确保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的液化气瓶或液化石油气装车完好、牢固,各装置使用正常、有效。

  五、专用停车场安全环境要求(包括周边警戒区划定、警戒标志设置等)

  5.1停车场地面积应与停车数量相匹配。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数量为2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运输其他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数量为1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

  5.2停车场地应封闭,并设立明显警示标志,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根据需要,设置运输剧毒、爆炸和ⅰ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停车区,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以隔离其他设备、车辆和人员。

  5.3停车场设置进入、驶出通道和消防通道,且人车分离。

  六、日常运行管理要求

  6.1车辆进入停车场时,应登记车辆及危险货物相关信息。

  6.2停车场地设置专人值守,实行交接班制度。停车场管理员应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相应查验,确认完好有效。

  6.3运输车辆应按区停放,车辆垂直投影应在区域内。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应确认已经关闭车辆功能性设施设备和货物安全状态。

  6.4停车场应实行封闭管理,重要位置实行实时视频监控。

  6.5每季度至少一次检查停车场安全设施设备的有效性。

  6.6租用停车场时,安检部要进行安全考察;符合要求时,应签订安全责任协议。

  6.7安检部应建立停车场设施设备台账和专人值班记录;租用停车场时,需在安全责任协议中明确对方应建立设施设备台账和专人值班记录。

  2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监控平台专管人员、值班监控人员、调度员等。

  二、管理主体及其职责分工

  公司安检部负责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和平台的考察和选用、安装和使用管理。

  三、安装规范和管理要求

  3.1卫星定位装置规定

  3.1.1公司营运车辆应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系统。

  3.1.2监控平台和联网监控系统的要求

  1)监控平台应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

  2)车载终端要按规定接入符合交通部要求的监控平台和全国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3)建立或租用监控平台时,要执行交通部的相关规定。

  3.2监控平台运行规定

  3.2.1定期检查车载终端的运行情况,建立车载终端档案,记录安全时间、使用情况、维护情况、车辆在线情况等项目。

  3.2.2及时向上级监控平台传输定位数据,发现中断等事件,要及时处理。

  3.2.3要将车辆和驾驶员的相关信息录入监控平台。

  3.2.4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监控车辆行驶和驾驶员的动态情况,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对出现的异常动态,及时上报和通报车辆。

  3.2.5要建立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故意破坏卫星定位装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登记处理台账,并及时纠正和处理,台账应保存至少3年时间。

  3.2.6要根据天气条件、道路情况等的变化,及时设定车辆运行速度,确保安全;要建立动态监控工作台账,及时登记和发布。

  3.2.7对营运车辆运行过程实行实时监控;并对行业监管平台的指令即时应答,执行安全指令内容。

  四、监控内容和程序

  5.1监控值班规定

  5.1.1安检部设置专职的监控岗位,实行24小时动态监控。监控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知识和能力,胜任监控工作,履行安全职责。

  5.1.2监控人员应轮换值班,因故不能值班时,应提前申请调换。值班期间,监控人员不得脱岗、离岗,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1.3监控人员对上级监管平台发出的指令,应及时做出回应,同时要汇报公司安检部。

  5.1.4监控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填写动态监控工作台账,包括上级下达的指令。

  5.1.5监控人员对车辆超速、驾驶员疲劳驾驶、车载终端失效、非站点停车等现象,及时纠正驾驶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并登记台账。

  5.1.6监控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升监控业务水平。

  5.1.7监控人员应定期总结监控工作中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要报告安检部,以便制定应对措施。

  5.2监控值班室职责

  5.2.1负责本公司gps监控管理系统的日常监控及各类监控信息数据的处置、登记、归档。

  5.2.2监控公司gps监控设备运作情况,组织解决硬件、软件方面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gps监控管理系统正常工作。

  5.2.3组织人员总结分析驾驶员(车辆)违规情况,掌握其规律,提出改进办法。

  5.2.4定期检查监控数据记录,确认违规记录,分析管理缺陷,及时堵塞管理漏洞。

  5.2.5每月对公司监控系统应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材料报告本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的领导,并在公司安全例会上做专题汇报。

  5.2.6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监控管理工作,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5.3监控管理

  5.3.1监控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履行gps监控职责。

  5.3.2公司监管部门应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应设置专职监控人员对营运车辆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应对监控到的.每一次违章进行教育、处罚、处理到位。

  5.3.3监控人员应全面掌握gps监控操作系统,并对各线路的基本运行条件和交通特点做到全面熟悉掌握。生产部门应加强与安全部门的沟通。确保安检部门及时掌握车辆运行作业计划,保证监控效果。

  5.3.4公司应通过对gps监控系统的开发利用,全过程跟踪驾驶员安全行车行为,消除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私自包车等各类违章行为,提高安全生产过程预控能力。

  5.3.5公司使用自己的监控账号登陆,密码不得外泄,更改密码需经本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同意。

  5.3.6对gps监控过程中发现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非正常线路营运、高速道路违法停车等违法违章行为,应做到及时警告、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处罚,并将处理处罚意见形成通报。以此警示其它驾驶员,消除各类违章。

  5.3.7对所有监控车辆视安全条件选择性发送安全警示信息,遇有阴雨、冰雪、浓雾等恶劣天气和突发情况,应随时发送安全调度指令和安全警示信息。

  5.3.8监控时对行车过程中的报警及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应立即发送安全指令或使用其他通讯方式进行纠正、责令整改并做好记录。

  5.3.9监控人员应利用位置查询、车辆数据分析等功能对营运车辆进行抽查,对发现的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私自包车等违规现象,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3.10各单位应每天对监控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驾驶员的违法、违纪、违章、违规行为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时进行教育处理。

  5.3.11监控人员对监控情况应做好各项值班记录,记录填写应认真规范,内容详实、准确。

  5.3.12在使用gps监控系统过程中发现的系统问题及缺陷,应及时反馈到公司总经理,统一进行解决处理。

  5.4夜间及重点车辆监控

  5.4.1将本单位车辆进行分类管理监控。在全面监控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夜间运行车辆的实时跟踪监控。

  5.4.2应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加强生产组织部门与安检部的沟通,对当天运行的车辆做好登记,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进行实时跟踪监控。

  5.4.3加强夜间运行车辆的实时跟踪监控。对夜间运行的车辆,特别时当天22时至次日5时阶段运行的车辆应重点加强安全监控。对属于正常运行的车辆,应加强车辆行驶速度和疲劳驾驶的监控。

  5.4.4监控人员承担恶劣天气的预警预报职责。遇有雨、雪、雾、冰冻、大风、冰雹等恶劣天气时,立即在当日6:00通知到本单位主要领导,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应密切注意以天气变化情况,随时按领导指令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5.4.5对可以预见的恶劣天气,监控人员应提前一天通知到所有驾驶员及运营车辆,并做好记录。

  5.5行驶速度的界定

  5.5.1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公路上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0公里。

  5.5.2在同方向划有2条机动车道且没有限速标志、标线或封闭车道的公路上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

  5.5.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10公里。

  5.5.4在有限速标志的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速度。

  5.5.5超速驾驶的定义: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速超过11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

  5.5.6因天气和道路因素限制时,公司要设定低于道路设计的行驶速度;超过该速度时,也视为超速驾驶。

  5.5.7夜间行驶时,车速应控制在该路段日间限制速度值的80%以内。

  5.6疲劳驾驶的界定

  驾驶员连续驾驶车辆4个小时未停车休息20分钟的;24小时内连续驾驶车辆超过8小时的; 24小时内连续驾驶车辆超过8小时的,均视为疲劳驾驶。

企业管理制度6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一.设备设施选购

  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

  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二.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落定。

  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2)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防止过度磨损3)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4)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5)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五.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后勤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保养计划,设备保养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

  4.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六.设备设施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5000以下。2)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至50000元。3)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保费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2)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3)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4)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七.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

  或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设备报废手续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术部确认并签署意见。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术部审核,经副总理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

  3.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得。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程。八.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即在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状态,按章设5备选别,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由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保存。

  永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xx年2月20日

企业管理制度7

  关于化工企业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检查可以发现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为此制定本制度。

  2、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两部分。安全管理内容主要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安全基础工作的开展情况。现场安全内容主要查:工艺、设备、储运、仪表、变配电、消防、工程施工、检维修、安全等方面。

  3、安全检查的形式:安全检查采取日常、专业、季节性和综合四种检查方式。

  4、职责:

  4.1公司安环部负责组织月度安全检查;负责制订安全组织绩效考核办法:

  4.2生产安全部负责组织每周的安全检查;

  4.3个班组每天进性一次安全检查;

  5、检查的实施:

  5.1日常安全检查:

  5.1.1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和班中巡回检查职责,巡检要定时、定点、定人、定内容进行,特别要对危险点进行重点检查。

  5.1.2非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5.1.3值班员和班组长,要经常对各岗位、班组人员的.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在班前或班后会上进行讲评。

  5.1.4厂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5.2专业安全检查

  每年公司职能部门应定期对导热油炉、压力容器、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化学危险物品、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等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5.3季节性检查:

  春季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冒、滴、漏为重点;夏季检查以防暑降温、防汛为重点;秋季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盗、防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5.4综合安全检查

  5.4.1根据国家省市区安监部门的要求和本单位安全工作实际,随时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

  5.4.2应在装置开、停工前、检修中、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时,进行不定期检查。

  5.5节日前检查:

  节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前,厂(公司)要对安全、消防、生产设备、备用设备等进行重点检查。

  5.6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按《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填写隐患整改通知,要求隐患部门按要求整改。

  6、安全隐患整改

  6.1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根据隐患整改难易程度,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检查部门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经主管经理、厂长或安全员签发,由存在隐患部门编制整改方案,做到四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限期整改。

  6.2整改单位对隐患彻底整改完毕后及时通知原检查部门,检查部门进行复核,对隐患整改达到安全标准的,检查部门给被检查单位(部门)签整改情况意见。

  6.3生产厂在日常巡检中,巡检人员要认真负责,对发现事故隐患要积极主动进行整改处理,对走马观花不负责任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并罚款。

  6.4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在通知书规定时间),又没及时汇报完不成整改原因的,对责任人每项罚款100元,并责令立即整改。

  6.5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后经复核仍达不到安全标准的,应对整改人员每次每项罚款200元并责令其停产整改,所造成的损失有整改单位(部门)负责赔偿。

  6.6各级安全检查部门下达的事故隐患通知单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员存档、备查。

  7、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企业管理制度8

  编号

  执行部门监督部门考证部门

  第一章目的

  第1条为规范企业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降低会议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会议类别

  第2条总经理办公会

  (1)总经理办公会是由总经理本人或委托人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

  (2)参加人员为总经理、财务经理、项目经理及相关的部门负责人。

  (3)时间原则上定为每周________。

  (4)例会由行政管理部转发通知,并做好会议的相关准备工作。

  (5)会议纪要由行政管理部负责整理,并于次周周____呈总经理审阅后发放至各有关部门。

  第3条部门例会

  (1)部门例会是由各部门负责人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

  (2)例会时间由各部门根据部门工作特点合理安排,以不影响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原则。

  第4条部门联席会议

  (1)部门联席会议是由总经理或各职能部门经理发起召开的跨部门协调、协作专题会议。

  (2)会议由行政管理部转发通知,并安排时间、地点。会议纪要由行政管理部负责整理,并于次日呈总经理审阅后发放至各有关部门。

  第5条其他会议管理

  (1)行政管理部每周____应将企业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统一编制《会议计划》并印发给企业领导和各部门及有关服务人员。

  (2)凡行政管理部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____天报请行政管理部调整《会议计划》。

  (3)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适的几个会议,行政管理部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第三章会议的准备

  第6条所有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备好座位、纪念品、通知与会人等)。

  第7条会议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召开,组织会议的部门会前应准备好会议议程及有关内容,并负责维护会议纪律。

  第8条参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并签到,准备好与会议有关的资料,做好会议记录,对要求传达的会议内容要及时进行传达。

  第9条会议涉及机密事件,所有与会者要严守保密制度,不得外传泄密,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10条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由牵头部门及时书面通知有关执行部门,并负责监督落实情况。

  第四章会议记录

  第11条会议记录遵照“谁组织,谁记录”的原则,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据本原则及会议议题所涉及业务的需要,临时指定会议记录员。

  第12条集团总经理主持的企业例会、临时行政会议原则上由集团总经理秘书负责会议的记录工作,集团总经理另有规定的,依据集团总经理指定的办法实行。

  第13条会议记录员应遵守的规定

  (1)做好会议的原始记录及会议的考勤记录,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

  (2)对会议已议决事项,应在原始记录中括号注明“议决”字样。

  (3)会议原始记录应于会议当日、《会议纪要》最迟不迟于次日呈报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名。

  第五章会议室管理

  第14条会议室由行政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如因会议需要使用会议室,须事先向行政管理部申请,由行政管理部统筹安排。

  第15条会议室卫生由行政管理部安排人员负责进行,在每次会议召开前后均要进行卫生打扫,并做好日常保洁。

  第16条会议室电子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由专人负责,其他人不得随意操作,否则造成设备损坏应按价予以赔偿。

  第六章附则

  第17条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18条本制度由集团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修改处数修改日期

企业管理制度9

  总则

  1、在遵守宪法、法律的前提下,依照团章,在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组织团员青年依照团章行使团员的权利,发挥党的后备军的作用。

  3、对团员青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民主、法制、纪律教育及科学、文化、道德教育,提高团员青年的政治思想发挥主人翁作用。

  4、动员团员青年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义务,充分发挥、文化、道德素质。

  5、管好用好团委经费和财产,及时收缴和上交团费。

  团委内部分工

  1、共青团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力拓分公司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领导,凡属重要问题必须经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团的`活动时间要用于上团课,召开团的会议,组织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

  团员必须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坚持每月向党委及上级团组织做一次工作汇报。

  第一届团委组织架构:

  团委会:团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下辖三个部门:

  办公室:团委副书记

  组织部:组织委员及各支部组织委员

  宣传部:宣传委员及各支部宣传委员

  2、办公室

  (1)负责和主持团委全面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委员、部门和团支书会议等办公会议,传达党和上级团委的指示。组织讨论、研究、制定每年度团的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的安排,听取团委各部门、各支部的工作汇报,检查、督促各部门、各支部落实工作计划,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向党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情况和重大问题,并请示工作

  (3)加强团委自身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定期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关心团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维护团委的集体领导和团结

  (4)了解和掌握团委、团支部的工作和活动开展情况,树立典型、推动全局

  (5)负责团委文档管理,收发主管团委文件,办理登记和签收手续

  (6)负责团干部的培养、考核、提拔和任用,掌握团委、团支部的干部变动情况

  (7)统筹、协调、监督各部门、各支部的工作,负责各部门、各支部的考核

  (8)指导各支部开展工作,统一部署主题团活动

  3、组织部

  (1)由团委组织委员担任部长,成员为各支部组织委员;

  (2)了解团委和各支部的组织建设情况,对团的活动、组织生活安排提出计划和建议;

  (3)负责完善团委、各支部的组织制度的建设;

  (4)定期召开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文件,交流情况,检查、布置工作;

  (5)负责团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团组织情况统计、审批、接收新团员,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制定团干、团员的培训及考核计划,督促、检查团干、团员参加思想学习情况;

  (6)负责团费的收缴、上缴及团费的管理和使用;

  (7)负责团内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和违纪团员的批评、教育、处理。注意掌握优秀团员、先进团支部的事迹,对违反团纪应给予组织处分的团员,要及时向党和上级团组织汇报。

  4、宣传部

  (1)由团委宣传委员担任部长,成员为各支部宣传委员;

  (2)配合党的工作中心,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个时期党、团的工作重点,安排团的宣传工作,提出团委每年宣传工作的意见和计划;

  (3)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宣传工作,选择有典型意义的团的工作和活动进行宣传和报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教育意见

  (4)协助团委各部门做好宣传工作;

  (5)抓好学院宣传队伍的建设,培训宣传骨干,召开团支部宣传委员会议,布置宣传工作任务。

企业管理制度10

  第一章防火组织制度

  第一条建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具体负责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规划,协调本单位内部的防火工作,制定各级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第二条保卫部门是防火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保卫部门和未设保卫机构的单位,应配备或指定专(兼)职防火安全工作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

  2、针对本企业的特点对员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和指导义务消防队员培训和演练。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提出火灾隐患整改建议,并督促整改。

  4、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的消防工程设计审核、设备(防火材料)选型及验收。

  5、负责消防设施管理,定期组织检测、维护,适时进行设备报废更新。

  6、确定重点防火部位,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制定灭火预案。

  7、协助领导组织火灾扑救,配合公安消防机关追查火因,处理火灾事故。

  8、做好其他有关防火管理工作。

  第三条各单位必须建立群众性的义务消防组织,明确职责和任务,定期进行防火知识、灭火知识、疏散自救知识培训和灭火演练。

  第四条根据不同部位,不同岗位的情况,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针对通信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在员工中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定期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训练,开展群众性的防火安全竞赛活动。

  第六条员工必须掌握所在岗位的防火安全情况、岗位防火制度,熟悉消防设施的位置和功能,会报警,会疏散,会自救,会扑救初起火灾。

  第七条对新员工做好岗前防火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二章通信建筑的防火要求

  第八条通信楼应按防火规范和《邮电建筑防火设计标准》的要求设置防火区域分分隔。

  第九条通信机房与行政办公用房,电话会议室不宜设在同一楼内;特殊情况确需设在同一楼内的应分层设置,不能分层设置的要有防火区域分隔;现有机房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随机房改造逐步解决。

  第十条楼内电缆井和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非燃烧体作防火分隔,井壁检修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第十一条电缆井、管道井与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地槽;已装电缆的,其空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封隔;近期不使用的应用非燃烧材料封闭。

  第十二条中央空调通风管道穿越机房隔墙、楼板时,与垂直总风管交接的水平管道上应设防火阀门,通风管道的保温应使用非燃烧材料。废弃的空调管道应予拆除。

  第十三条通信机房禁止装饰性装修。不设吊顶,工艺上没有特殊要求的不设活动地板,不得使用木地板、木墙裙、塑料壁纸、可燃窗帘等材料。机房内原有装修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应拆除,一时难以拆除的,要定期进行阻燃处理,提高耐火等级,并随机房改造逐步拆除。

  第十四条通信楼内设有营业室、会议室、行政办公用房的,装修应符合通信楼的耐火等级要求。

  第三章通信楼共用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要求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供电线路应由专职电工按照规范安装。

  第十六条通信机房所有电源线应采用铜线,接头处应安装封闭接线盒。电力线不得在铁钉上固定或用金属丝捆扎。

  第十七条通信楼设计供电容量与用电量相适应,电力线截面积应与负载相符,不准超负荷运行。

  第十八条通信机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线,必须使用临时线,并采用双护套线。禁止临时线长期使用。

  第十九条电源线、信号线不得穿越或穿入空调通风管道。

  第二十条电源线与信号线应分别敷设,如必须必须共同敷设时,电源线应穿金属管或采用铠装线。

  第二十一条配电箱内不得堆放易燃、可燃杂物,闸刀必须使用额定保险丝,严禁使用铜、铁、铝丝代替。

  第二十二条开关、插座和照明器不得靠近可燃物,必要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保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通信机房严禁使用齿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第二十四条白炽灯、镇流器等不应直接设置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构件上,白炽灯、距周围可燃物应大于0.5米。

  第二十五条通信机房内严禁使用电炉(石英炉)等电热器具,如必须使用要经主管部门批准,设专人负责,有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六条非阀控密封电池室及贮配室应采用防爆型灯具,不应设插座及开关,排风机应直接接入电源,开关一律设在室外。电池室内禁止明火和吸烟。

  第二十七条通信机房、高低压配电室严禁堆放可燃材料。禁止携带食物进入通信机房和配电室,避免引入老鼠咬坏电缆。采取预防小动物进入的措施,防止造成电气短路。

  第二十八条油机房与储油间应分别设置,储油量不得大于8小时用油量。

  第二十九条动力配电架要干净整洁,无蜘蛛网尘土。电缆沟内线缆整齐无积水杂物,盖板必须阻燃且不得挤压电缆。

  第三十条应对长期通风的ups不间断电源的发热情况进行监视,防止长期连续工作发热而引发火灾。

  第三十一条通信枢纽大楼直击雷防护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各项要求,应确保接闪装置和引下线、避雷带、接地连线装置等电气接触良好。各连接点应做防腐保护处理,每年雷雨季节之前应对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第三十二条通信大楼的接地方式。应按部标ydj26—89的要求,采用通信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包括屏蔽接地和建筑防雷接地)共同合用一组接地体的联合接地方式。

  第三十三条通信机房防强电侵入的保安防护装置等定期测试与维护,保安装置受到损坏的,动作迟缓不起作用的要及时更换。

  第四章消防设施、配置、维护

  第三十四条通信楼必须按防火规范和《邮电建筑防火设计标准》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固定灭火装置及相关的联动设备。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固定灭火等装置的,宜设消防控制室。设区域火灾自动报警器的,控制器应安装在有人值班的地方。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的通信建筑应在下列部位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一)通信电机室、电缆进线室;

  (二)配电室、油机发电机室、空调机室;

  (三)楼梯间及其前室、楼内主要走道、电梯机房;

  (四)值班室、仓库、休息室、会议室、营业室、办公用房。

  第三十六条通信建筑中,下列机房应设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

  (一)国际电信局、大区中心、省中心和一万路以上的地区中心的长途通迅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室。

  (二)二万线以上的市话汇接局和六万门以上的市话端局程控交换机房、包括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第三十七条高层通信建筑内除按规定安装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外,还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可燃气体易侵入的电缆进线间和使用可燃气体的房间应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有条件的可将可燃气体报警器纳入火灾报警控制系统。

  第三十九条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值班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设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的应明确值班管理人员责任,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第四十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用,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消防设施运行、报警、故障、维护监控记录,并将有关资料存档。

  (二)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协助技术人员进行维修、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三)发生火灾要进行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给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并应直拨119向消防队报警,各得迟报或不报,消防队到场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公安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

  (四)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实验,以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五)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第四十条根据消防法规设置消防给水,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泵要保持完好,定期维护保养和进行出水实验,消火栓周围处必须保持清洁,不得遮挡、埋压、围占。

  第四十一条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合理送配灭火器,通信楼内除安装固定灭火装置的区域外,每层配备适量25-50kg推车灭火器。

  第四十二条灭火器应布放位置明显,便于取用,并设有指示标志。应定期检查、维护、更换,不得超过使用期限。

  第四十三条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消防设施维护是消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建立健全消防设施检查维护保养制度,制定维护计划,定期维护。严格按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消防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消防设施检查、测试及维护,填写季(年)检查登记表。

  第四十四条消防设施要专人负责维护管理,发生故障及时修复。建立健全维护档案。

  第五章消防管理

  第四十五条多个通信企业合用通信枢纽大楼的,原则上按照产权归属确定防火安全管理责任。产权属我公司的应与其他租凭单位签定防火安全协议;产权不属我公司的在做好使用范围内防火安全管理的同时,应服从产权单位的统一管理;多个通信企业共同拥有产权的,可由几家单位协商成立防火安全管理委员会,共同承担通信枢纽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十六条通信机房内严禁吸烟。

  第四十七条通信机房内不准堆放易燃可燃物品,不得作为仓库堆料,必须放在机房的资料和少量备件应使用铁皮柜保存。

  第四十八条要保持各部位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在通道堆积杂物和易燃物品。

  第四十九条通信楼内严格禁止设置营业性舞厅、卡拉ok等文化娱乐场所及商店、饭店。禁止将房屋出租给非通信部门,改变其使用性质。

  第五十条不准在通信机房内进行设备清洗,不准使用汽油等燃液体擦试地板;必须使用汽油等少量易燃液体擦试设备接点时应不带电的情况下进行,如必须带电操作要有可靠的防火措施,剩余汽油等少量易燃液体不得在机房内保存。

  第五十一条通信楼内施工时,必须严格防火安全管理,实施审批制度,建设部门要与施工部门签定防火安全协议书,并报保卫部备案。

  第五十二条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保卫部门必须接受当地公安消防机关、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对提出的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认真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做好记录,制定整改计划,适时整改。

  第六章无人值守机房的安全管理

  第五十三条无人值守机房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应采用早期火灾自动报警。火灾自动报警的控制器应安装在有人值班的地方,也可将报警信号并入环境监控网,实行二级监视。明确值班人员的责任,制定火灾报警应急处置方案,报警后及时到现场处理,不得延误。

  第五十四条无人值守机房内要切断非生产电源,控制终端经济要尽量远离机架,非检查测试时要关闭测试电源,确有困难的应关闭显示器电源。

  第五十五条建立健全无人职守机房的巡视检查制度,运行维护和保卫部门要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第七章火灾扑救

  第五十六条要认真制定通信机房灭火预案,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避免遇火慌乱,贻误战机。

  第五十七条通信机房失火、烟雾浓、毒气大,为及时扑救火灾和人员疏散,通信枢纽楼应配置2-3具空气呼吸器,通信机房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

  第五十八条公司全体员工都有维护防火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灭火的义务,发现火灾时应立即报警,并组织进行扑救。当公安消防队赶到时,要主动介绍情况,积极配合灭火工作。

  第五十九条火灾扑灭后要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关查清火灾原因。

  第六十条火灾发生后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即: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

  第六十一条发生火灾后要立即做好恢复通信的准备,火灾情况应及时向上级公司报告,重大以上火灾24小时内向集团公司报告,不得隐瞒。

  第六十二条对认真执行防火规定,重视消防安全工作,防火措施得力,预防工作扎实有效的单位和个人,;对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对在扑救火灾中,为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给予奖励。

  第六十三条对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不认真履行消防职责,违反规则,造成重大火险事火灾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责任人、发生事故的单位以通报批评,行政处罚和经济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人刑事责任。

企业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培训管理部门为安全保卫部,其它各职能部门和车间参与。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管理人员、车间操作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四条、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结合”的十六字方针。

  第五条、安全培训应当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进行

  第二章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六条、公司安全生产的主管副总、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须经过国家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的相关培训,取得安全生产管理执业资格证书。第七条、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包括部门的经理、副经理、主管,车间的主任、副主任等)的安全培训,由安全保卫部在地方安监部门的指导下统一组织,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第八条、车间带班长、调度、班组长一级的培训,由车间自行组织。由车间主任、安全员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

  第九条、普通员工进厂后的安全培训,执行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由车间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附表一),交回安保部留存备查。

  第三章安全培训教育规定

  第十条、公司的安全管理部门要制订年度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协调设备厂家、相关培训机构、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等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公司对新入厂员工,实行厂、车间(部门、工段)、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操作。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一)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

  (二)车间(部门、工段)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车间(部门、工段)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

  (三)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本岗位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和注意事项;本岗位所需穿戴的劳动保护用品等。

  人力资源部培训组负责组织新员工厂级安全培训和考试;新员工分到车间后,由车间组织车间级安全培训和考试;分到各班组后,由班组组织班组级安全培训和考试。

  《三级教育卡》为公司统一制式,各车间(部门、工段)组织新入厂员工按照要求项目填写完毕,并经受训人签字后,交付安保部留存备查。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在调整了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部门、工段)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培训由新上岗位所在车间(部门、工段)负责组织。

  第十三条、公司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修改或制订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上墙第十四条、特殊工种的培训:诸如叉车司机、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起重设备操作人员、危险化学品操作人员等,属于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在上岗之前要经过国家安监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岗前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

  按照国家规定,每隔1—2年要对特殊工种的上岗资格证书进行复审,由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上岗资格证书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接受安全再教育。

  特殊工种的培训取证和复审工作由安全保卫部负责组织。

  第十五条、公司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要对在岗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培训。经常性安全生产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十六条、做好各种教育培训记录,培训记录主要内容:培训名称、内容、时间、培训人员签到等情况(附表二)。

  第四章其他规定

  第十七条、公司不能向员工个人收取安全生产培训费用,公司不得克扣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期间的工资、奖金等经济收入。

  第十八条、公司内部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参加特殊工种培训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培训后取得的上岗资格证书由安保部保管,员工可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资格证书的复印件。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离岗后,不得将其上岗资格证书一并带走;如需要带走的,须支付相应培训费用,具体规定见《证件管理规定》。

企业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公章是我公司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公务活动,行使职权的重要标志。为加强我公司公章的管理,确保公章的正确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一)公司经理

  负责行政公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二)分管副经理

  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公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三)公章管理员

  1、负责公章的保管。

  2、负责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台帐。

  3、负责公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4、负责制定所保管公章的使用程序。

  三、规定

  (一)我公司的公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公章、董事会章、专项业务章、经理(法人)工作用个人名章。

  (二)公章的保管

  1、行政公章由综合管理部管理专人负责管理。

  2、董事会章由综合管理部专人负责管理。

  3、专项业务章(财务章、合同章、各部门用章等)由各专业部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经理(法人)工作用个人名章两枚,分别由公司指定综合管理部、财务部专人负责管理。

  (三)未经公司经理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公章。

  公章的刻制,必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有关公章刻制的规定,并经淄博市公安局备案。

  (四)公章的`使用由各保管人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

  (五)公章一般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公章外出,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由公章保管人携章随同。

  (六)公章使用(公司红头文件除外),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公章管理人员方可盖章,公章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因使用公章不当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其相应责任。

  (七)公章管理人员如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公章,由重新确定的公章管理人员另行办理接收公章手续,不得私自转交他人。

  (八)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各专业人员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

  (九)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证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由综合管理部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

  (十)任何公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公章。

  (十一)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综合管理部部长审批后,方可盖章。

  (十二)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公章清晰、端正。

  (十三)公章如有不慎丢失,保管人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备案。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制度13

  ⑴为加强日常用电管理,防止用电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⑵工程部每年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本系统供电线路进行年检,对年检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⑶在经营场所内,禁止私拉乱接临时电源线,需铺设电源线路 必须由主管部门批准,由正式电工安装。

  ⑷各部门要有:用电器,插销座,电闸箱,电源线的'部位做为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并指导员工重点防护。禁止在插销座,电闸箱附近及其下方堆放可燃物,码放物品时与插销座,电闸箱要留出安全距离,严禁商品压埋电源线,电插箱和电闸箱。

  ⑸营业用电和办公区用电,下班后一律关闸断电。非营业用电冰箱,冰柜,饮水机,电热壶等不间断用电器,确因工作需要到保卫部备案,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问题。

  ⑹新增500瓦以上大功率用电器,须报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商厦内禁止私自使用电热器具。

  ⑺达到报废年限的电器及伪劣电器一律禁止使用。

  ⑻安装电器的辅助材料如电源线、插座、电闸等应迭阻燃型,多孔电插座要带过载保护器,并且是国家质量认证的合格产品。

  ⑼在经营场所内需接临时线的,应到主管部门申请,获准后,由正式电工按规定安装临时线,临时线的安装标准与时间按北京地区电器安装工作规程规定执行。

  ⑽商场(超市)经营场所内使用的电源线路一律选用阻燃型双护套线,有人踩 踏或触碰处的送电线路要采取穿管或做护槽板等保护设施使用单护套线要穿管或护槽防护。

  ⑾用电器发生故障时,要及时修复,禁止电器带故障运行。

  ⑿售货厅内的商品电器,如:微波炉,电饭锅,电热杯等,做展时可通电,非展示时应断电。禁止用商品电器热饭、热菜,烧开水等进行非营业使用。

  ⒀餐饮部门使用的电炸锅,电饼秤,烤炉,烤箱等大功率用电器在使用时应有专人看守,对送电线路,电器开关,及用电器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⒁经营场所办公区域所有用电器都要接受电气主管部门和保卫部门的安全检查。

企业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一)门卫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缩影,是体现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为强化门卫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和保安人员。

  二、管理办法

  (一)保安人员要求严格遵守执行《保安工作条例》、《保安服务协议书》等规章制度,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

  (二)保安人员要做到二十四小时轮流执勤,每两小时巡视巡逻公司一次。发现违纪、偷窃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向上级汇报并作好记录。发生治安事件和灾害事故,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变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发现员工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协助处理。

  (三)保安人员必须出门站岗执勤。

  (四)警卫室要保持干净和安静,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不能在警卫室内吸烟。无关人员不得在警卫室逗留、闲聊、嬉笑、打闹、借故刁难、纠缠执勤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执勤人员态度粗暴,不文明不礼貌,故意刁难员工或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将按照双方协议书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严格执行员工出入制度。当班员工原则上不得离开公司,确需外出,应如实填写员工出入证或凭出车单出入。部门经理以下员工外出,须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批;部门经理以上员工外出,须经总经理室审批;不符合上述手续者,保安不准放行。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报人事行政部。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公司,经被访人同意,凭有效证件,准确填写会客单后,佩戴“来宾证“方可进公司;,会客结束后,凭被访人签字的会客单,归还”来宾证“后,方能离开公司。外来人员一时没有联系上被访人,可在警卫室内的会客室或指定地方等候。严禁闲杂或与公司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六)公司员工上班时间不得进行私人会客,特殊情况须经所属部门领导同意,但只能在警卫室内的会客室进行会客。

  (七)衣冠不整、穿拖鞋、穿背心、短裤者,不得进入公司内。

  (八)严格执行物资管理规定,任何物质出入公司均需办理有关手续。凡协作单位、施工单位的非本公司物质,进入公司时,需在警卫室登记,未经登记的物质不得放行;凡购买、加工、借用的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质运出公司须持有财务部出具的出门证,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凡节假日、上班前、下班后,因工作急需外出加工的`物资,须经部门经理以上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放行。

  (九)严格执行车辆出入制度,外来车辆进公司需严格检查,作好登记。摩托车、自行车(食堂购菜、送水车除外),一律不得入公司。本公司车辆外出须凭出车单,如无出车单,保安有权拒绝放行(副总经理以上领导除外)。车内人员一律凭出门证(副总经理以上车辆除外),否则不予放行。

  (十)严禁代人打卡或仿造考勤或打完卡又借故离开公司。保安要作好违纪违规人员的登记。并及时向人事行政部门上报。

  (十一)对违反本制度又不服从保安管理者,执勤人员有权强制执行,由此造成飞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三、附件

  (一)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人事行政部。

  (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企业管理制度15

  一、安全教育制度

  1.1安全教育目的

  安全教育是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素质的一项重要手段,通过安全教育可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技能,掌握安全管理常识和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安全教育包括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

  1.2 培训主体

  安全培训包括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职工的安全教育,本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负责组织对职工及其公司中层、基层干部的安全培训及安全教育。

  1.3 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1.3.1 本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组织对各生产、运营部门领导进行安全培训,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安全基本技术知识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教育时间每年不少于8学时。

  1.3.2 本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组织对专、兼职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及安全教育,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工伤保险、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方案等,教育时间每年不少于8学时。

  1.4 员工的安全教育

  1.4.1 公司组织的“三级教育”

  1.4.2 本公司由安全管理部牵头,各部门负责组织新进职工、转岗职工的安全教育,即对新入职的员工、来公司参加实习培训人员、新调入的人员等进行安全教育,其主要内容有:

  1)公司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2)公司安全生产特点,危害因素及特殊危险区域分布情况;

  3)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4)公司制订的安全禁令及安全规章制度等;

  5)公司安全生产史,及有关安全生产的事故案例;

  6)燃气安全知识;

  7)安全卫生技术基本常识和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预防方法。

  1.4.3 教育的.重点是公司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公司的特点、安全运营的基本要求、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知识及急救常识、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等。教育时间每人不少于8学时。受教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能由经营管理部分配到各部门。

  1.4.4 各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员组织的部门教育

  1)了解本部门概况,职能范围、业务流程及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管理作用;

  2)涉及生产工艺流程及工艺操作的部门,应组织学习与之相关的安全要求与操作规程;

  3)学习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介绍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经验教训;

  4)教育重点是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工艺流程、机械设备状况等)、预防事故的措施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本部门常用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教育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16学时,经考试合格后部门方能任用。不及格者应补考,补考不及格者,部门有权退回经营管理部重新安排,因故未受教育者必须补课。

  5)如未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安排上岗造成事故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安全宣传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包括宣传资料、用户咨询、标语、电影、幻灯片、报告、讲座、黑板报、简报、展览、参观、现场会等;

  二、安全检查制度

  2.1 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目的

  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并清除生产运营中存在的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2.2安全检查的基本内容

  查安全思想认识、查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查制度执行情况、查施工现场及燃气设备运行状况、查安全运行设施、查员工安全保护意识、查各种事故隐患、查劳动安全作业环境、查事故处理情况。

  2.3安全检查形式 2.3.1 全面安全大检查

  2.3.1.1 由公司安委会组织,由公司经理、主管安全、生产、技术的领导及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公司检查小组;

  2.3.1.2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及节假日、气候变化、季节等特点每年组织进行12次以上(一般每个月组织一次);

  2.3.1.3检查重点内容为场站、特种车辆、输配系统(燃气设施)和重要燃气用户(商业用户和工业用户),检查基础档案台帐和事故隐患;

  2.3.1.4检查组发现隐患,应及时对此隐患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召开专题安全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落实。

  2.3.2月度安全例行检查

  2.3.2.1由安全部、办公室、工程部、运营部等部门联合组成安全例行检查组,对重点要害部位、燃气设施及场站进行检查;

  2.3.2.2每月组织一次,可与全面安全大检查并检;

  2.3.2.3检查重点是检查员工的安全意识、制度执行情况、施工现场及燃气设备运行状况、安全设施运行情况、员工安全保护意识、各种事故隐患、劳动安全作业环境,以现场查看为主,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班组、站点限期整改。 2.3.3周安全检查

  2.3.3.1由工程现场管理员、运营班组长、场站站长(班组长)及专兼职安全管理员等组成,各自对责任区进行周安全检查;

  2.3.3.2每周组织一次,可与月度安全例行检查并检;

  2.3.3.3检查现场,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提出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

  2.3.4安全突击检查

  2.3.4.1技术质量安全部按照公司布置或自行组织进行专项抽查;

  2.3.4.2时间不定,可与月、周安全检查并检;

  2.3.4.3抽查重点是查制度执行情况、查施工现场及燃气设备运行状况及现场查看、查阅基础资料和台帐、了解公司布置任务完成的情况,形成专项检查报告。

  2.3.5日常安全检查

  2.3.5.1技术质量安全部对公司所有燃气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转、竣工验收、保养检修、大修及停产、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和监护;

  2.3.5.2各职能管理部门根据部门实际,对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特殊场所要建立自查制度,对LNG储罐、LNG钢瓶、锅炉、压力容器、运输车辆等燃气设备要进行定期与不定期专业检查;

  2.3.5.3各级员工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应经常进行岗位安全检查,抵制违章指挥,杜绝违章操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解决。各级领导对上报的隐患必须认真予以处理。 2.3.6入户安全检查

  2.3.6.1公司组织技术、运营和客服人员,对各类燃气用户进行入户检查;

  2.3.6.2每年组织对用户进行1-2次的入户检查,可与平时入户检修(必须履行检修手续)并检;

  2.3.6.3重点是对燃气用户表具、灶具、热水器、采暖炉及立管、胶管等燃气设施进行检查,统计和处理占压、封堵、偷气等违章用气行为,发放正确使用燃气的宣传资料。

  三、 安全交底制度

  3.1 布管安全:

  3.1.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身穿工作服,佩戴安全帽。

  3.1.2起重机械在起重期间,非施工人员严禁靠近。

  3.1.3起重机械在作业过程中,距离施工场地25米外,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3.1.4施工人员在挂钩时,必须佩戴手套,严禁把手放在挂钩处,避免造成划伤、夹手事故的发生。

  3.1.5布管车在运输过程中,除司机外,其他施工人员严禁乘坐布管车辆。

  3.1.6在布管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将管材捆扎牢固,避免滚管,滑管事故发生。

  3.1.7起重机械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非专业人员严禁上车操作。

  3.1.8起重机械在操作期间,必须由专业人员指挥。 3.1.9起重机械在操作过程中,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3.2 焊口组队安全

  3.2.1在进行焊口组队期间,施工人员必须将倒链架固定结实,避免事故的发生。

  3.2.2磨口人员在进行磨口期间,必须佩戴眼睛,避免铁屑,铁锈进入眼睛。

  3.2.3施工人员在对口期间,严禁将手放在管口处,避免夹手事故的发生。

  3.4 焊接施工安全:

  3.4.1焊工在焊接期间,非焊接操作人员严禁靠近,避免刺伤眼睛。

  3.4.2非电焊操作人员严禁进行焊接操作。

  3.4.3焊接作业前,施焊人员必须身穿焊接工作服,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

  3.4.4如遇下例情况时必须切断电源:改变电焊机街头时;更换保险时;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电焊机时;焊机发生故障,需要进行维修时。

  3.5 挖机操作安全:

  3.5.1挖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非专业人员严禁操作。

  3.5.2操作挖机时必须集中精神。

  3.5.3挖机操作人员必须定期对挖机进行检修和保养。

  3.6施工用车安全:

  3.6.1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停靠有序。

  3.6.2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减速慢行。

  3.6.3施工车辆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

  3.6.4施工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修。

  3.6.5严禁车辆超载、超速等现象。

  3.6.6严禁施工车辆司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3.7夜间施工安全.

  3.7.1夜间施工时,必须安装警示灯。

  3.7.2夜间施工时,施工车辆必须配备照明设施。

  3.7.3夜间作业人员必须配备有效的照明设备。

  3.7.4应急车辆必须保持性能良好,并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3.7.5林区夜间施工时,严禁吸烟。

  3.7.6夜间施工时,必须有3人以上,禁止单独施工。

  3.7.7夜间施工用电设施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看守,确保用电设备和人生安全。

  四、 施工用电及防火安全制度

  4.1 用电制度

  4.1.1在使用发电机械前,必须对发电机械进行检查。

  4.1.2施工接电,必须由专业电工操作。

  4.1.3线路破损、老化必须及时处理,避免事故的发生。

  4.1.4线路要避开各种可燃物体,避免引起火灾的发生。

  4.1.5电线接头时,必须用绝缘胶布缠绕,避免触电事故的发生。

  4.1.6角磨机等用电时,必须有专用的连接插头,不得直接将电线塞进插座。

  4.1.7电工要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经常检修,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4.2 防火制度

  4.2.1各场所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灭火器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检查,确保灭火器性能良好可用。

  4.2.2住人间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4.2.3施工现场及办公场所的电线布置应由具有电工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布设,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拉接电线。

  4.2.4指定专人负责用火、用电的安全监督

  五、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5.1燃气立管敷设在外墙时,经常要进行攀登作业、悬空作业、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及上下交叉作业。一些洞口、临边及外墙,虽然都设置了防护栏杆、安全网及脚手架,但是高空坠落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对高空作业必须进行技术教育和现场技术交底,所有安全标志、工具和设备等,在施工前逐一检查,做好对高空作业人员的考核、持证和体检。

  5.2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为保证不出纰漏,不发生安全事故,还要做到以下几点:

  5.2.1发现安全措施有隐患时,做到及时解决,必要时停止作业;

  5.2.2遇到各种恶劣天气时,必须对各类安全措施进行检查、校正、修理;

  5.2.3现场的水、雪、冰霜等必须清除搭设防护棚和安全设施;

  5.2.4设立警戒区并有专人防护。

  5.3在高层建筑外墙立管的安装作业中,在恶劣天气情况下,极易遭受坠落物的打击,造成人身伤害。为有效防止物体打击,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不得随意堆放物品,

  5.4高处堆积物必须采取有效的固定措施,建筑垃圾必须按指定地点、指定方式投放,禁止在脚手架及高空中抛接物体,材料、机具的传送须配有安全绳,在危险的区域必须有可靠的围护设施和有明显的禁入标志,并加强监督和检查。

  5.5施工机械使用的安全管理

  5.5.1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于重型机械的拆装、重大构件的吊装、运输、机械保养、修理作业,要提出保障人身和机械安全的措施。

  5.5.2认真进行机械安全检查。包括机械本身的故障和安全装置的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装置灵敏可靠。还要进行机械施工条件、现场环境的检查。

  5.5.3杜绝机械责任事故。应杜绝由于操作不当、违章作业、维护保养不当、修理质量不合格、带病运转、管理不严、保管不善、指挥失误等造成机械损坏、人员伤亡的机械责任事故。

  5.5.4机械设备发生故障后,应由专人排除,严禁操作人员擅自拆除,避免因此而造成事故。

  5.5.5机械在运动中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和调整作业。

  5.5.6操作人员在机械上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带,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5.6挖掘作业的安全管理

  5.6.1埋地燃气管道施工时,要进行大量的挖掘作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土壤结构、硬度、地下水位、天气等影响,开挖管沟及沟内作业时易发生塌方事故。因此,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5.6.1.1在施工前了解清楚气象、水文地质资料、地下管道资料编制好挖掘作业方案;

  5.6.1.2施工作业时,如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或未预料到的各种管道或电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上报;

  5.6.1.3开挖管沟时,要按规定的坡度放坡,由于条件限制无法放坡的,必要时设立支撑、支架;

  5.6.1.4及时排除管沟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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