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10 16:25:25 企业管理 我要投稿

[实用]企业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用]企业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制度 篇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10~50元,不系帽带罚5元。

  高空作业和规定工程作业不系安全带罚50~100元,系安全带必须扣在牢固稳定的位置,否则罚款20~50元。工作时严禁穿高跟鞋、硬底鞋、裤头背心赤膊赤脚发现一次罚款10~50元。

  严禁酒后上班,如发现立即停工,并罚款50元。

  所有机械必须定机定人,持证上岗、非定机人员不许操作,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定机人员如果随便交给他人操作,属不负责任,重罚200元,造成事故要承担责任和损失。

  机械设备停滞或进行清理、保养时,操作人员必须将电源切断并锁好电箱,如果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每次罚款200元,如果发生事故,操作人员要承担全部的责任和损失。

  宿舍内乱接电器,给予私接电器者罚款50元,由此造成的事故均由个人负责。

  电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给予罚款50元,所拉电线发现裸露线的罚款50元,由此造成事故由拉线电工负责全部责任。

  在进行电气焊气割时,作业人员必须及时将切割物清除,以防切割物引燃周围物品,发现对切割物不随时清除的每次罚作业班组100元,由此引发火灾事故的由作业班组赔偿全部损失。

  在高空作业,严禁开玩笑、吵架,发现在高空作业中开玩笑的罚款100元,打架的罚款200元以上,造成后果,追究法律责任并赔偿事故的全部损失。

  从楼上向下抛杂物者,给予责任人罚款100元,如果由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则要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脚手架不按规定搭设或偷工减料罚施工班组300元并责令停工整改。

  如有人乘吊篮上下,每人一次罚款50元,吊篮工作人员罚款50元,人货电梯如果超载,发现一次罚电梯司机100元。电梯门、防护门不关好,每次罚电梯司机50元。

  施工现场和仓库不准抽烟,发现一次罚款5元,电气焊必须严格按章操作,氧气、乙炔距离必须大于10米,并且要有可靠隔离,违章施工的罚款50元,造成后果施工班组要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严格使用塔吊,不允许超载,如果超负荷使用罚款200元,若由此引起安全事故,指挥者均要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要严格作用安全四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触电保护器),按规定做好四口五临边(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中,五临边:基坑临边、建筑物楼层外侧边、屋面外侧边、阳台外侧边、外挑料台外侧边)的防护措施,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有一个部位不符合要求的罚操作班组100元。

  严重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对责任人罚款不少于100~1000元,责任人自身受伤的'按规定不视为工伤,不享受任何工伤待遇。

  未做到工完场清料清的每处罚班组100元,材料堆放不整齐的处罚100元。

  不服从项目管理人员管理指挥的处罚200元。

  未按规定进行产品保护的每处罚班组50~100元。

  不得在成品路面及地面上乱倒砂浆及建筑杂物,否则每处罚款50元。

  小钢模板乱打洞,每个洞罚20元,大钢模板乱打洞,每个洞罚500元,损坏小钢模板罚款150元/m2,损坏大钢模板罚款500元/m2,乱割脚手钢管,每根罚款20元。

  不按配模方案乱割竹胶板,罚款40元/m2,乱割方木,每根罚款50元,乱锯脚手板跳板,每块罚款50元。

  抹灰用素灰罩面及砂浆内乱加干水泥,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在清理垃圾杂物时浇捣混凝土时每发现一只扣件,罚班组10元,一只回形卡件罚款5元。垃圾装袋处理时发现扣件、回形卡件按总袋数平均罚施工班组10元。

  钢筋绑扎完成后,每发现一把扎丝罚款20元,用于固定的钢筋未拆除每根罚款20元。支完模板,模板钉丢失,每根模板钉罚款0.5元。

  企业管理制度 篇2

  各群众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两办审核。党委、厂部同意发文,则两办分别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厂×字发文。群众团体文件由党委批转。

  .对全厂影响较大,涉及两个以上厂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由党委书记或厂长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分管厂领导批准签发。

  九条 发文的范围:

  .凡是以党委、厂部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党委、厂部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公布全厂规章制度;

  ()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工厂文件;

  ()公布工厂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公布全厂性的重大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其他有关全厂的重大事项;

  .党委、厂部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工厂重大生产、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经营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在工厂日常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厂领导批准后,由主管业务科室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厂部文件发布。

  .凡各业务科室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科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各业务科室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科室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厂部名义发文。

  (四)发文程序与要求

  十条 发文程序规定:

  .各单位需要发文,应事先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申请;

  .党委、厂部同意发文时,主办单位应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

  .草拟文稿必须从全厂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彩笔书写;

  .文稿拟就后,拟搞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并签名、盖章、标定日期和密级;

  .两办应根据党委、厂部的要求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有关文件规定,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单位重新拟稿;

  .经两办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部门主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誊写清楚;

  .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文稿审核会签后,按批准权限的规定分别呈送党委、厂部领导审定批准签发;

  .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两办机要秘书统一编号送打字室打印;

  .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文件打字后,由两办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两办机要秘书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印刷质量不好的文件,机要秘书应拒绝盖印分发。,

  企业管理制度 篇3

  企业物料储存、保管、搬运管理办法

  1.目的:

  使物料储存、保管、搬运有序进行,以达到维护品质之功效。

  2.范围:

  公司所有物料

  3.储存期限规定。

  3.1电子元器件的有效储存期为12个月。

  3.2塑胶件的有效储存期为4个月。

  3.3五金件的有效储存期为6个月。

  3.4包装材料的有效期为6个月。

  3.5成品的有效储存期为12个月。

  3.6化工及危险品的储存期按供应商提供的期限为准。

  4.储存区域及环境。

  4.1储存区分为:待处理区、良品区和不良品区。

  4.2储存条件:仓储场地须通风、通气、通光、干净,白天保持空气流畅,下雨天应关好门窗,以保证物料干燥,防止受潮。

  4.3仓库内物料以常湿常温(5―35°c,相对湿度为45%―85%)环境储存。

  4.4易变质物料在仓储期,要采取封保鲜纸、消毒等适当措措,防止产品变质。

  5.储存规定。

  5.1储存应遵循三原则:防火、防水、防压;定点、定位、定量;先进先出。

  5.2物料上下叠放时要做到“上小下大,上轻下重、中间常用”。

  5.3易受潮物料,严禁直接摆放于地上,应放货架或卡板上进行隔离。

  5.4呆料废料必须分开储存。

  5.5不允许有火种进仓,晚上下班前应关好门窗及电源。

  6.安全

  6.1对危险化学物品的保管,须遵守“三远离,四严禁”的原则,即“远离火源,远离水源、远离电源,严禁混合堆放、严禁阻塞通道、严禁阻塞灭火器、严禁超高”。

  6.2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物品要进入指定区域,并有专人保管。

  6.3认真执行货仓管理的“十二防”安全工作,即:防火、防水、防锈、防腐、防蛀、防磨、防爆、防电、防盗、防晒、防倒塌、防变形。

  6.4仓内严禁烟火、严禁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6.5定期检查电线绝缘是否良好。

  6.6消防设施齐全,按消防部门颁布的标准配备,每季度定期检查一次,确保其使用功能。

  7.保管。

  7.1仓管员应将仓库内储存区域与料架分布情形绘制《物料储位图》挂于仓库明显处,当物料存放区域有变更之时,储位图应做相应变更。

  7.2坚持每回巡仓和物料抽查制度,定期清理仓库呆滞料和不合格品。

  7.3对仓库内保存期满的产品,应及时通知iqc重验。一经发现物料变质,要书面呈报上级。

  7.4所有物料必须建立完整的账目和报表。

  7.5每一物料应建立一张物料卡,除表明该物料之名称与储存位置外,并依卡的颜色分为a、b、c类,以示重点与一般管理。

  7.6对不同的物料,在进厂后要有明显的标识。

  7.7贵重物品要入箱入锁,并有专人保管。

  7.8严格执行“5s”活动。

  7.9查出变质物料及时隔离及处理。

  8.收发。

  8.1送领物料的`资料手续不全或缺损时,无特殊批准,货仓严禁收发。

  8.2遵守货仓收发料的时间规定,严禁私自收发料。

  8.3严禁收发已经确认的不合格品(特殊情况需征得主管或品管部门的书面同意)

  8.4未经iqc检验或无标识的物料不准入仓。

  8.5严禁私自使用货仓物品。

  9.搬运

  9.1搬运时,重物放于底部,重心置中,并注意各层面之防护,堆放整齐于卡板上,用液压叉车入匀速推行。

  9.2严禁超高、超快、超量搬运物料。

  9.3物件堆叠,以不超过厂区规划道路宽度为限,高度不得超过200厘米为原则。

  9.4人力搬运注意轻拿轻放,放置地面应平稳。

  9.5货物承载运行应避开电线,水管及地面不平的地方。

  9.6电梯载物应遵循《电梯安全使用规定》

  9.7下雨时,应对搬运的物料进行防淋措施。

  企业管理制度 篇4

  一、目的

  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工作秩序,使员工在工作中遭受意外的伤害等能得到及时救治和经济补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在职员工。

  三、工伤的定义

  工伤: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有关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四、工伤的认定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在上下班途中(特定路径、特定时间)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

  6)因本公司直接原因而患职业病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司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国家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造成伤害的。

  5)国家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工伤申报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职工本人或直接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公司安环科工伤负责人,安环科工伤负责人应立即通报部门和公司有关领导,在需要办理索赔时应由安环科工伤保险负责人在24小时内向合同保险机构备案,说明事故原因、经过。

  对于重大的工伤事故,公司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向当地主管部门口头报告。

  2.安环科工伤保险负责人应及时协助发生工伤的职工办理工伤保险规定的手续。

  3.负伤职工的工伤认定必须在工伤发生后的30日内由安环科工伤保险负责人向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报书面材料。

  4.负工伤员工所在部门直接领导和所在部门部长必须参加工伤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进行推脱。

  六、工伤救治与付款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由部门负责人立即上报,并立即送指定医院治疗,公司原则上只提供应急借款。

  2.安环科可根据实际需要到财务部领取工伤应急借款,用于紧急状态下费用支付。

  3.工伤产生后,安环科工伤负责人必须作好登记,注明产生的费用以及保险理赔的费用,工伤保险负责人及时办理相关报销工作。

  八、工伤医疗报销说明

  1.工伤职工一般不允许在私人小诊所就诊,原则上必须公司指定的医院就诊。

  属特殊情况且须征得部门经理或安环科工伤负责人许可的情况下,可在正规诊所临时就诊,事后必须马上转到指定的.医院,否则,产生的相关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应保留相关的票据,门诊治疗的职工在每次门诊时应带上病历本并请医生作好每次的门诊记录;无病历的需要办理病历本。

  住院治疗的职工需在出院后打印用药详单。

  住院治疗的员工报销来回两趟的车费,门诊治疗的员工报销个人每次门诊的来回车费。

  没有票据的医疗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如挂号费等)。

  3.工伤职工在工伤治疗期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伤报销药品目录》和其他相关标准费用可报销。

  如在治疗期间使用违规或规定以外药品的(如滋补、健身等药品),其产生的费用由工伤员工本人承担。

  工伤人员出院后在每月1~20日将医疗费报销材料交到安环科,汇总后由工伤保险负责人在每月1~20日向医保中心申报审核工伤人员医疗费。

  4.工伤员工因个人原因产生不必要的费用由其本人承担(如不必要的车费,误工费等其他费用),工伤员工不得谎报费用(如多报车费、药费等),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销资格,并视情节处以相应的罚款。

  5.员工在康复后应积极配合工伤负责人收集准备用于保险理赔的相关材料。

  九、工伤待遇

  1.须手术的工伤员工在手术期间视情况给予护理费,其中福安为30元/天,宁德为40元/天,福州、厦门为50元/天,护理工人由安环科工伤负责人联系。

  2.工伤员工在治疗期间和疗养期间(疗养期按实际情况和医嘱来定),职工享受基本工资待遇(标准按照:普通员工900元/月、班组长1200元/月、车间主任1800元/月,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审批)。

  3.经权威部门鉴定为伤残的,按相关的规定给相应等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其他相关工伤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和《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及其他相关标准和文件规定执行。

  5.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十、附则:本规定由安环科制定、执行、修订和负责解释。

  企业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以质量求生存,以品种求发展,确立“用户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服务第一”,维护工厂声誉,重视社会经济效益,生产物美价廉的产品投放市场,满足社会需要是我厂产品的销售方针。

  第二条掌握市场信息,开发新产品,开拓市场,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沟通企业与社会,企业与用户的关系,提高经济效益,是我厂产品销售管理的目标。

  第二章市场预测

  第三条市场预测是经营决策的前提,对同类产品的生命周期状况和市场覆盖状况要作全面的了解分析,并掌握下列各点:

  1.了解同类产品国内外全年销售总量和同行业全年的生产总量,分析饱和程度。技术

  2.了解同行业各类产品在全国各地区市场占有率,分析开发新产品,开拓市场的新途径。

  3了解用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及技术要求,分析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品种,满足用户要求的可行性。

  4了解同行业产品更新及技术质量改进的进展情况,分析产品发展的新动向,做到知已知彼,掌握信息,力求企业发展,处于领先地位。

  第四条预测国内各地区及外贸各占的销售比率,确定年销售量的'总体计划。

  第五条收集国外同行业同类产品更新及技术发展情报,外贸供求趋势,国外用户对产品反映及信赖程度,确定对外市场开拓方针。

  第三章经营决策

  第六条根据工厂中长期规划和生产能力状况,通过预测市场需求情况,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由销售科提出初步的年产品销售方案,报请厂部审查决策。

  第七条经过厂务会议讨论,厂长审定,职代会通过,确定年度经营目标并作为编制年度生产大纲和工年度方针目标的依据。

  第四章产销平衡及签订合同

  第八条销售科根据工厂全年生产大纲及近年来国内各地区和外贸订货情况,平衡分配计划,对外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并根据市场供求形势确定“以销定产”和“以产定销”相合的方针,留有余地,信守合同,维护合同法规的严肃性。

  第九条执行价格政策,如需变更定价,报批手续由财务科负责,决定浮动价格,经经营副厂长批准。

  第十条销售科根据年度生产计划,销售合同,编制年度销售计划,根据市场供求形势编报季度和月度销售计划,于月前十天报计划科以便综合平衡产销衔接。

  第十一条参加各类订货会议,要本着先国家计划,后市场调节,先主机配套,后维修用户,先外贸后内销,照顾老用户结交新用户,全面布点,扩大销售网,开拓新市场的原则,巩固发展用户关系。

  第十二条建立和逐步完善销售档案,管理好用户合同。

  第五章编制产品发运计划,组织回笼资金

  第十三条执行销售合同,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供货期编制产品发运计划,做好预报铁路发运计划的工作。

  第十四条发货应掌握先出口后内销,先主机配套后维修,先远后近的原则,处理好主次关系。

  第十五条产品销售均由销售科开具“产品发货通知单”、发票和托收单,由财务科收款或向银行办理托收手续。

  第十六条分管成品资金,努力降低产品库存,由财务科编制销售收入计划,综合产、销、财的有效平衡并积极协助导务科及时回笼资金。

  第十七条确立为用户服务的观念,款到发货应及时办理,用户函电询问,三在内必答,如质量问题需派人处理,五天内与有关部门联纱,派人前往。

  第六章建立产品销售信息反馈制度

  第十八条销售科每年比喻一 次全面的有用户访问,并每年发函到全国各用户,征求意见,将收集的意见汇总、整理,向工厂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由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措施,并列入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将用户对产品质量,技术要求等方面来信登记并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负责产品销售方面各种数据的收集整理,建立用户档案,收集同行业情报,提供销售方面的分析资料,按上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销售报表。

  企业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规范公司薪酬结构、薪酬标准、薪酬发放管理、福利管理。建立科学薪酬及福利制度,从而激励员工改善工作表现,加强和提升员工的工作绩效和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实现公司发展的战略目标;

  1.2适用范围:除集团公司考核的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年薪制)及公司内营销口人员外所有员工。公司聘请顾问、兼职人员、外借人员薪酬待遇按有关协议办理。

  2.制定原则及依据

  2.1原则

  2.1.1根据公司内部各职位之间任职资格的相互比较,结合市场薪酬调查结果,形成的各岗位之间的相互比较,确定薪酬的具体分配,以期达到对内相对公平和对外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

  2.1.2员工薪资依据本岗位任职条件所需的工作能力、经验、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并结合市场水平等因素确定;

  2.1.3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公平竞争,突出贡献;

  2.1.4员工收入与企业整体效益挂钩,与其工作绩效挂钩;

  2.2依据

  2.2.1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2.2.2公司董事会相关薪酬、福利制度、文件精神;

  2.2.3行业、公司所属地区薪酬水平现状;

  2.2.4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企业自身经营管理定位特征。

  3.管理职责

  3.1公司实行集中统一的薪酬管理体制,并采取“二级分配”管理模式。第一级分配是公司对各部门进行的额度分配;第二级分配是由各部门对其所属员工进行的明细分配;

  3.2人力资源部是公司组织、实施薪酬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根据公司的薪酬政策制定、实施薪酬分配制度;对各部门薪酬分配进行指导、审定;负责对各部门关于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组织、指导各部门员工薪酬的建档工作,并进行相关统计分析,为公司制定、调整薪酬政策提供依据;

  3.3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贯彻、落实公司薪酬制度,并具体负责本部门员工薪酬的日常管理工作。

  4.薪酬结构

  4.1非计件员工

  4.1.1非计件薪酬人员薪酬构成:固定工资+绩效奖金+补贴津贴+福利+年终奖金;

  4.1.2固定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4.1.2.1基本工资:是员工的保障性工资,满足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根据员工的供职岗位、岗级确定;

  4.1.2.2岗位工资:根据工作岗位、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称、发展潜力、特定人力资源的稀缺性等因素确定,岗位工资体现公司对员工自身素质、工作素质、素养的承认和劳动成果的尊重;

  4.1.3固定工资作为各类保险、个人所得税、员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培训费等计提和缴纳的依据,含员工应缴纳的个人部分。固定工资按月发放;

  4.1.4绩效奖金:是指公司根据当月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结合分配系数及员工绩效考核成绩对其计发的绩效奖励。用于鼓励员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既与企业经济效益有关,又与个人绩效有关;

  4.1.5补贴津贴:包括误餐补贴、通讯补贴、高温补贴及其它特殊补贴等;

  4.1.6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年终发放;

  4.2计件员工

  4.2.1计件薪酬人员薪酬构成:计件工资+补贴津贴+绩效奖金+福利+年终奖金;

  4.2.2计件工资:员工按公司管理制度汇编文件精神、要求完成可量化计算工资工作量公司所支付的工资;

  4.2.3计件工资包含了非计件员工薪酬构成中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种补贴津贴及绩效奖金等;

  4.2.4补贴津贴:包括交通补贴、误餐补贴、高温补贴、特殊工种津贴、职业技术津贴、班组长津贴及其它补贴等;

  4.2.5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年终发放;

  4.3协议制员工

  4.3.1协议工资只对经总经理办公会认定的、部分重要或特殊岗位人员适用;

  4.3.2协议工资按协议约定标准按月发放。

  5.薪酬标准

  5.1非计件员工

  5.1.1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标准:按员工供职岗级、供职职务分别确定其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5.1.2误餐补贴:员工因工误餐补贴。员工不分岗级、职务,统一确定标准;

  5.1.3通讯补贴:按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执行;

  5.1.4高温补贴:员工在法定的高温天气下作业公司给予发放的补贴(现金或实物)。

  5.1.5其它补贴:根据人事具体情况经总经理批准确定。补贴金额范围为100元一一1000元/月;

  5.1.6岗位系数:按员工供职岗级、供职职务,结合员工本人技术、技能、行业经验、岗位与产量直接关联度综合确定岗位职级;

  5.1.6.1对尚未完全达到岗位任职要求的员工,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差执行;

  5.1.6.2对于新增加的岗位,人力资源部在参考类似岗位工资标准、征求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岗位职级建议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5.1.6.3绩效奖金系数K,计算公式为:

  主营产品月度完成入库吨位x吨单价×系数K(工资系数);

  5.1.6.4员工绩效奖金比重为:

  当月公司产量×吨单价×系数K(工资系数)×50%=产量奖;

  当月公司产量×吨单价×系数K(工资系数)×50%×考核分数=考核奖。

  5.1.6.5.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副总经理、总工、总会计师)每月绩效奖金的50%按月发放,另外30%根据考核情况发放;

  5.1.6.6部门经理级每月考核奖的5 0%平时按月发放,另外5 0%根据考核情况发放;

  5.1.6.7每月产量数据由生产部提供;

  5.1.6.8公司主营产品达到规定基础产量月产量(按产成品入库重量统计),予以计发绩效奖金,低于规定基础产量不计发;

  5.2计件员工

  5.2.1实行计件薪酬人员部门工资总额标准;

  5.2.2交通补贴:员工上下班,统一确定交通费标准;

  5.2.3误餐补贴:员工因工误餐,不分岗级、职务,统一确定标准;

  5.2.4高温补贴:公司给予法定高温天气下作业的员工发放的补贴(现金或实物);

  5.2.5特殊工种、职业技术津贴:针对特殊工种、特殊岗位、特殊技术人员或额外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收入;

  5.2.6班组长津贴:按照管理幅度和权责大小,对各部门内经公司批准设立的'班组长岗位按月度计发的岗位补贴;

  5.2.7其它补贴:根据具体人事情况经总经理批准确定;

  5.3年终奖:公司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按员工岗级职务及当年度实际工作月份计算发放年终奖,发放标准如下:

  5.3.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副总经理、总工、总会计师)年终奖标准应发年终奖=1 0 0 0 0元×系数M(年终奖系数)×实际工作月数×考核计发系数(见《目标管理责任书》);

  5.3.2公司部门经理年终奖标准

  应发年终奖=5 0 0 0元×系数M(年终奖系数)x实际工作月数×考核计发系数(见各部门《目标管理责任书》);

  5.3.3非计件员工年终奖标准应发年终奖=1 0 0 0元x系数M(年终奖系数)×实际工作月数×考核计发系数;

  5.3.4计件员工年终奖标准应发年终奖=5 0元/月×系数M(年终奖系数)×实际工作月数×考核考核计发系数;

  5.3.5系数M(年终奖系数)标准由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年度实际情况确定;

  5.4若公司未达到年度计划目标,考核年终奖不予发放,只发放过节费;若持平(±5%),则按考核发放;若超额完成公司年度目标,则在发放考核年终奖的基础上,再以其年薪总额的8—1 5%发放超额奖(其发放办法由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年底实际情况报董事会批准执行);

  5.5其它奖金

  5.5.1安全奖:公司根据《安全、安全、文明生产考核条例》规定,给予无安全事故集体、班组及员工所发放的奖励;

  5.5.2非例行奖励:公司视业绩增长及个人贡献程度而实施非例行奖励,如特殊贡献奖、先进奖、合理化建议奖、发明创新奖、单项技能奖等。

  6.员工福利

  6.1员工基本福利公司根据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文件精神,结合公司自身特点向员工提供法定保险、培训、节日、带薪年假及其它非货币类报酬外,将视其经济效益,临时增设其它福利;

  6.2员工社会保险公司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员工办理社会基本保险,具体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6.3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包括在职辅导、公司内脱产培训或公费外派培训等;

  6.4法定节假日、员工结婚、生育、因病、因事、亲属死亡,员工可按规定休

  假,休假期间薪资给付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6.5公司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用品保护。

  6.6公司提供交通车接送员工上下班;

  6.7其它福利其它福利包括非货币性福利,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适时按需决定执行。

  7.薪酬发放管理

  7.1薪酬发放时间

  7.1.1薪酬结算起止日:上月2 6日至当月2 5日;薪酬发放日:次月1 5日~1 8日;

  7.1.2年终奖金:按年度考核发放。每年农历春节发放上年度考核核算的年终奖,以实际在册在岗员工为准;

  7.2试用期薪资

  7.2.1入职培训期员工:员工入职培训期,公司给予10元/天生活补贴,员工入职培训未超过5日,主动放弃培训,不计发每天10元生活补贴;

  7.2.2所有新入职的员工均需经过3个月的培训试用期;

  7.2.3新入职员工,按员工薪酬标准靠级定薪,试用期按职级发放固定工资,不计发绩效奖金。计件薪酬员工由部门或车间考核执行;

  7.3员工依法享受婚假、丧假、年休假和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的计算基数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

  7.4异动情况薪资

  7.4.1公司内部调动的:岗位调动、工资如有变化的,当月工资以调动前后的实际工作时间、岗位分别计算;

  7.4.2员工升迁或降职的:当月中旬(15号)以前员工升迁或降职的,当月按升迁或降职的岗位重新计发工资;当月中旬(1 5号)以后升迁或降职的,次月按升迁或降职的岗位重新计发工资;

  7.4.3部门经理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因特殊原因较长时间离开公司不能正常履行其职能的采取代理制,代理期干部按代理岗位计发工资;

  7.4.4员工自动离职、辞职,自员工自动离职、辞职之日起不再计发工资。当月工资按天结算。离职后不再计发年终奖;

  7.5扣薪

  7.5.1病假、事假:病、事假期间按规定扣除固定工资,绩效奖金按实际考核情况发放,假期超过7天的,超过期间无绩效奖金;

  7.5.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按规定在当月工资及绩效奖金中扣除相应罚金;

  7.5.3代扣项;

  7.5.3.1各项保险金需个人交纳部分;

  7.5.3.2员工各项薪酬收入,按国家税法规定,除允许扣除额外,均由收入主体个人承担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核算代扣代缴;

  7.6超时工作;

  7.6.1公司不鼓励员工超时工作。如果确属工作需要临时性的工作安排,导致员工超时工作,应详细填写《加班申请表》按审批程序报主管领导,并于超时工作发生一个月内安排员工以时间补休;

  7.6.2未能及时安排的补休,如果没有加班员工直接上级及时的说明,将视为员工自动放弃。员工本人亦有责任提醒直接上级及时为其安排补休,补休时需填写《请假申请表》完成请假程序;

  7.6.3如超时工作无法以时间补偿,需发放超时工作薪资时,应在《加班申请表》上注明,交主管领导批准;

  7.6.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作加班处理;

  7.6.4.1因个人原因延长工作时间的;

  7.6.4.2利用下班时间讨论工作和召开会议的;

  7.6.4.3利用下班时间对外联络的;

  7.6.4.4利用下班时间宴请客户的;

  7.6.4.5各级主管利用下班时间检查工作的;

  7.6.4.6出差、培训;

  7.7考核奖二次调整分配规定公司规定按各单位、各部门对所辖人员月度产量奖,各部门主任提出方案,经分管公司级领导批准,可按公司核算的实发绩效奖金计提4 0%进行二次分配,以利部门内调控激励,“奖优惩劣’’(详见该部门绩效考核办法);

  7.8月度薪酬发放具体实施细则;

  7.8.1月度生产量编制报批:每月28日(节假日提前),由成品库编制上月2 6日至本月25日《公司xx月主营产品入库重量表》、《公司xx月外协产品经本公司发运出库重量表》、《公司xx月外协镀锌产品入库重量表》。经包装车间主任上报、生产部主任审核、生产副总审核签字、常务副总批准送人力资源部;

  7.8.2月度奖惩扣款考核编制报批细则;

  7.8.2.1每月28日(遇节假日提前)由各部门报《xx部门xx月人员考勤名单》交人力资源部;

  7.8.2.2每月2 8日(遇节假日提前)行政事业部编制《公司xx月应扣水电费人员名单》交人力资源部;

  7.8.2.3次月1日(遇节假日提前)人力资源部编制《xx部门xx月考核薪酬总额表》交各部门;

  7.8.2.4次月3日(遇节假日提前)各部门编制《xx部门xx月员工工资核算表》及《xx部门xx月员工考核奖二次分配名单》报分管领导批准后送人力资源部;

  7.8.2.5次月6日(遇节假日提前)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考核情况及公司考核管理制度的考核结果,汇总编制《公司xx月考核奖罚统计表》,报分管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7.8.2.6次月8日(遇节假日提前)由人力资源部校对、核算、编制《公司xx月非计件员工薪酬发放表》,《公司xx部门xx月计件员工薪酬发放表》报分管领导审定,送资产财务部编制业务凭证工资表,资产财务部报总经理批准后于次月10日~18日以银行卡或现金形式发放员工薪酬;

  7.9年终奖金发放具体实施细则;

  7.9.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于每年元月10日前书面提交《xx年度述职报告书》至人力资源部,由总经理召集总经理办公会根据《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其逐一考评记分。考评结果由总经理批准,资产财务部造表于春节前发放年终奖金;

  7.9.2公司部门经理年终奖金:由各目标责任人于每年元月10日前书面提交《xx年度述职报告书》至人力资源部,先由各部门互评,再由总经理召集总经理办公会根据《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其逐一考评记分。考评结果由总经理批准,财务部造表于春节前发放年终奖金;

  7.9.3其他公司人员年终奖金:每年春节前1 0天(遇节假日提前),由人力资源部按公司薪酬制度及各部门考核办法编制、汇总《公司xx年度年终奖人员名单》报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于春节前发放。

  8.薪资保密规定

  8.1各级人员不得探询他人薪资,不评论他人薪资,以工作表现争取高薪。

  8.2各级人员的薪资除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员、资产财务部及公司级领导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处罚如下:

  8.2.1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事件,调整岗位或辞退;

  8.2.2探询他人的薪资者,通报批评,并处罚款100元;

  8.2.3吐露本身薪资者,通报批评,并处罚款100元;

  8.2.4评论他人薪资者,通报批评,并处罚款200元。

  9.附则

  9.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年度持续修订,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9.2本制度制定及修正改进,在与公司工会讨论协商后,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总经理批准执行。

  企业管理制度 篇7

  一、培训宗旨

  1、培训在企业活动中的地位

  培训是企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入公司的新员工,必须接受公司的岗前培训,员工上岗后要进行岗位专业技能培训,培训工作在企业中始终是一项长期、持续的造血工程。通过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培训,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提升管理者的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整体实力的增强。

  2、培训目的

  (1)帮助经理及时掌握公司内、外部环境条件的变化。了解公司员工的思想状况与工作情况和对相关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状况。

  (2)使基层管理人员尽快掌握必要的管理技能,明确自己的职责,改变自己的工作观念,熟悉工作环境,习惯新的工作方法。

  (3)使专业人员熟练掌握本企业的知识和技能,及时了解各自领域里的最新知识与社会发展相适应。

  (4)为员工提供再学习和深造的机会,以实现其个人的价值。

  (5)对一般员工的培训是使其了解公司及产品概况,掌握工作规范,必要的工作技能,明确责权界限,以求按时完成本职工作。

  (6)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改善公司人才结构,为企业培养和储备人才,使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7)激发员工求知欲、创造性、发掘员工知识更新、能力更新的潜力。

  (8)达到合格的管理者必须是合格的培训者的要求。

  (9)加强企业内部的团队修练,增加企业自身的凝聚力,增进员工对企业文化、经营理念的理解。

  通过培训减少员工工作失误,避免事故,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3、培训原则

  (1)经常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学习和培训。

  (2)预先制订培训后期要求达到的标准。

  (3)积极指导员工的培训和学习。

  (4)培训和学习应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

  (5)参加培训者能从培训中有所收获。

  (6)采用适当的培训方式、方法、培训方式要力求多样化。

  (7)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培训对象要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

  (8)通过培训为员工提供晋升机会。

  二、培训分类

  1、按培训制定周期可分为:年度培训和月度培训。

  培训工作由各部门按年度制订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汇总后并根据公司总体的培训任务制订公司年度和月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考核,各相关部门配合培训师实施。

  2、培训按时间可分为:不定期培训与定期培训。

  3、培训按方式可分为:分阶层脱产培训和不脱产培训。

  4、培训按培训对象可分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级人员的培训;部门经理和主管级以上人员的培训;一般员工的培训;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新聘人员的培训等。

  三、不同培训对象的培训方法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级人员的培训

  1、董事会决定总经理的培训,总经理决定副总经理、总监级人员的培训。

  2、部经理、总监级人员的培训方式主要有:外出学习考察、外出进修、聘请有关专家培训。

  3、对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级人员的培训可以就下列内容进行:

  (1)学习考察本行业先进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及先进技术。

  (2)学习考察知明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

  (3)到知名管理学校或研究机构进修。

  (4)参加资深培训机构或操作性较强的院校组织的有关总经理的素质培训和经营研讨班。

  4、根据情况可以与培训人员签订教育培训合同。培训费用_______元以上者须签订合同。

  5、培训结束后,总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监级人员必须整理出学习材料,一份交办公室存档,一份交人力资源部作为公司培训教材。

  6、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级人员的培训至少每一年定期组织一次。

  (二)部门经理和主管级以上人员的培训

  1、部门经理和主管级人员的培训主要通过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也可以聘请专家培训。

  2、部门经理或主管级人员的培训一般就下列情况进行:

  (1)公司重大改革、政策调查等;

  (2)重大的技术改进或质量体系变更;

  (3)新的管理模式的建立和运行;

  (4)不断发展的`企业文化;

  (5)最前沿的管理理论和经营理论;

  (6)部门经理和主管级人员的培训考核结果将纳入绩效考核评估记录;

  (7)部门经理和主管级人员的培训至少每半年定期举办一次。

  (三)一般员工的培训

  1、一般员工的培训由人事部配合组织协调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

  2、一般员工的培训就一列内容进行:

  (1)《员工手册》、相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2)岗位技能培训、业务知识培训、新技术培训;

  (3)工作程序的培训;

  (4)新开发的产品培训;

  (5)不断发展的企业文化培训;

  (6)综合素质培训。

  3、一般员工的培训根据工作需要每半个月安排组织一次。

  (四)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

  1、公司某些重要岗位的在岗人员应对其进行特殊培训,如财务人员、人事职员、专业营销人员等。

  2、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可以采取外部脱产培训和内容培训的方式。培训内容应主要是本岗位专业技能培训。

  3、特殊岗位人员在进行脱产培训前,公司须与其签订培训教育合同。

  4、特殊岗位人员在外部培训结束后必须整理出学习材料,一份交办公室存档,一份交人力资源部作为公司培训教材。外出参加培训人员应持有培训单位的考核证明与资料。

  (五)新聘员工的培训

  1、新聘录用的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统一接受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新员工岗前培训,未经过统一岗前培训的新员工不能上岗。

  2、人事负责对新聘人员进行企业文化、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安全教育、素质教育等方面的培训。

  3、新聘人员所在试用部门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新员工岗前培训,由其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对新员工进行部门职能、岗位描述、工作流程和程序、业务规范以及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必要培训。

  4、新聘员工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到所在部门上岗试用。

  四、培训内容与责任部门

  内容责任部门

  企业文化培训人力资源部

  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培训人力资源部

  部门职责、岗位描述培训人力资源部、所在部门

  业务素质、专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部、所在部门或相关部门

  管理培训人力资源部、所在部门或相关部门

  新政策、新技术培训人力资源部、所在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

  产品知识培训人力资源部、相关职能部门

  岗位班前培训所在部门

  培训者培训人力资源部、所在部门

  五、培训计划

  (一)培训计划的制订与审核

  1、各部门依照人力资源部划定的培训内容与责任部门,按年、按月拟订“培训计划”送人力资源部审核,并作为培训实施依据。

  2、人事部就各部门所提出的年度、月度培训计划汇编年/月培训总计划,呈报上级领导核鉴。

  3、各项培训课程由人力资源部培训师审核或编制,并填写“培训实施计划表”提报呈核后,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

  (二)培训计划的内容

  培训对象、内容、时间、目的

  六、培训实施的运行规则

  (一)实施规则

  1、人力资源部培训师应依“培训实施计划”,按期实施并负责全部培训事宜,如场地安排,有关教材分发、教俱借调,通知受训单位。

  2、如有补充培训教材应于开课印刷完成,以便培训师上课时发给学员。

  3、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考核测验,由培训师负责监考,考核测验题目由培训师于开课前递交人力资源部审核。特殊专业培训应安排有关专业人员协助、配合。

  4、对受训学员应有签到记录,以便人力资源部检查上课人员出席状况。

  5、受训人员应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培训者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6、人力资源部定期召开检查会,评估各项训练课程实施效果,并记录评估内容,递交各有关部门参考,予以改进。

  7、各项培训考核测验因故缺席者,事后可以参加补考,补考测验不到者,一律以零分计算成绩。

  8、培训测验成绩列入绩效考核积分,对于成绩不合格者,培训师报人力资源部经理履行“人事建议权”。

  (二)培训的管理过程

  “计划实施评价处理”循环过程

  (三)培训方法

  1、传授式培训方法:

  (1)个别指导

  (2)开办讲座

  2、参与式培训方法:

  (1)会议研讨

  (2)小组培训

  (3)角色扮演

  (4)案例分析

  (5)模拟演练

  (6)脑力风暴会

  (7)参观访问

  (8)事故处置训练

  (9)影视法

  (10)业务游戏

  3、其它方法

  七、培训职责

  (一)部门职责

  1、拟订培训政策、培训方案、编制培训预算。

  2、选定培训对象。

  3、安排新职工岗前培训计划。

  4、完成培训工作分析。

  5、提出培训建议,协助公司领导确定培训项目。

  6、组织安排培训工作,承担培训任务。

  7、衡量、评价培训工作。

  8、管理培训师日常工作。

  9、管理各种培训设施。

  (二) 领导职责

  1、负责拟定公司的总体培训政策、方案、预算。

  2、协助或独立策划项目。

  3、组织制订培训计划。

  4、审核培训教材、教案及相关资料。

  5、负责培训工作总结与分析考评。

  6、负责培训业务对外联络事务。

  7、协助培训讲师实施培训课程。

  (三)培训师职责

  1、制订、汇总培训计划。

  2、编写、购买、整理培训教材、教案、相关资料。

  3、负责培训课程的实施与管理。

  4、负责学员的培训效果考核(试卷编印、考试评卷)包括培训后工作绩效考核统计。

  5、负责校对各种打印、分发培训资料。

  (四)其他工作人员职责

  1、协助培训师做好种项培训准备。

  2、管理学员参加培训的日常考勤。

  3、协助打印、管理各种培训资料。

  4、协助培训师进行培训效果分析统计。

  5、负责教学书籍与器材的管理。

  6、协助处理培训活动的接待事务。

  7、做好培训的服务与保障工作。

  八、培训教材与器材的管理

  1、每次培训要有完整而系统的教材。

  2、建立健全教材的档案资料、备查并妥善保存。

  3、每次培训的考核题与成绩统计资料都要存档保存。

  4、建立健全考核的档案资料。

  5、教学器材要登记上帐,明确器材使用交接手续,使用人员要妥协保管,出现问题及时上报。

  6、教材与器材的保管工作由其它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和管理,暂时无其他工作人员时,由培训师负责。

  九、培训的考勤与课堂管理

  1、学员要爱护培训场地一切设施。

  2、学员应遵守各项培训制度。

  3、学员上课时应将手机关掉、bp机调到振动。

  4、课堂上不作与培训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出入,认真做好笔记。

  5、参加培训人员都要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应迟到、早退、旷课。

  6、培训考勤列为考核一项,考勤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培训考核。

  7、如有特殊事情不能参加培训,必须向人力资源部请假,不请假者按旷课处理。

  8、考勤与课堂管理由培训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负责。

  十、培训评估、检查、反馈

  (一)培训评估

  1、培训期间或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组织多方面、多角度的评估活动,并将评估结果记录存档(含合格和不合格者),必要时反馈给培训师、培训对象和相关人员。

  2、培训评估的考核结果将与绩效考核挂钩,员工接受培训的情况将列入员工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其培训考核的成绩、成果将按照一定的核算方式计入绩效考核的汇总评估结果。对于有明确专业技术规范、标准或有特殊需要规定的培训考核,应严格按相关的标准,要求组织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应参加下一轮培训、考核、直至合格通过。多次培训考核仍不合格者,应重新考虑其工作安排。

  3、除了对参加培训的员工进行必要的考核之外,部门负责组织和培训者也要地培训工作的实际效果进行考核、评估,以不断改善、提高培训工作的技巧和水平。

  4、评估原则:培训效果应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检验(而不是在培训过程中)。

  5、评估方法:

  成本收益评估法

  汇报方式评估法

  调查法、问卷评估法

  试卷评估法

  培训工作程序评估

  6、评估记录:健全培训工作结果的档案资料。

  (二)检查、反馈

  1、各部门应对参加培训的员工,在工作岗位上进行严格的督导检查、考查员工培训后在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的表现,将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将学员在培训期间的表现、出勤、成绩及时反馈各部门。

  十一、培训的奖惩规定与标准

  1、对于培训效果佳,培训后员工业绩有明显提高的培训师,公司应给予奖励。

  2、对培训项目设计、开发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的人员,公司应给予奖励。

  3、对积极参加培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在工作岗位上业绩突出者,公司应给予奖励。

  4、对培训态度不认真、不认真准备培训教案、课堂实施差,培训效果差的培训师,公司应给予惩罚。

  5、对参加培训的员工、课堂表现差、培训后考核成绩差、工作业绩无提高的,公司应给予惩罚。

  6、奖惩标准,应根据情况由部门经理制定,报总经理批准。

  企业管理制度 篇8

  一、起床。在集中军训期间,听到起床号声后,全体参训学生应立即起床洗漱,整理好内务,穿着规定的服装,到指定的操场集合,做好出操的准备。

  二、整理内务。各自整理内务,打扫卫生,使内务整齐划一、卫生清洁。日常用品要放置有序,符合军训内容规定要求。

  三、早操。早操一般为一小时,早操内容主要进行队列训练,体育锻炼。

  四、训(课)间休息。应在就近就地活动,不许影响其它同学上课,不准回宿舍或到商店买东西吃。

  五、用餐。学生要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就餐。就餐时要自觉遵守食堂规则,打饭排队,保持安静,讲究卫生。

  六、训练。学生要准时操课,严守课堂、训练场的规定。操课时要严肃认真,不准讲话,不准会客,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听从指挥,服从命令,按训练的规范要求去做。

  七、午休。午休时间由个人支配,不准在宿舍里大声喧哗,个人动作要轻,注意不要影响他人休息,午休起床后,迅速整理内务,准备操课。

  八、自由活动。一般由个人安排,也可以集体为单位组织体育活动、文化活动,必要时可组织公务劳动,寓教于乐。

  九、晚点名。以连队为单位进行,其内容是清点人数,进行简单的'生活、学习讲评,表扬好人好事,传达上级指示,布置工作。每周2~3次。

  十、就寝。应按军训团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熄灯,保证第二天有足够的精力投入训练。

  教学管理要求

  军训是集教育和训练于一体,时间性强,要求严格的教学活动。

  军训课列为必修课,共计2学分。要求20xx级学生除个别因病重(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校医务室出具相关证明,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不能参加军事训练外,不得无故缺勤。

  因故不能参加军训者,均须参加补训(与下一年级一起),否则,不得毕业。

  能够参加军训但不能进行剧烈运动的学生,持校医务室证明,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纳入直属班管理。

  军训结束后,教务部教学运行管理中心按照集体的成绩和个人获奖情况给予评定个人的军训成绩,计入学生成绩册。

  企业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公司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石化通讯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安全法和总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3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4条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5条凡本公司职工除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以及总厂制定的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

  第6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其组成成员: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7条公司下属各站(中心)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公司通讯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房、维护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8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公司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生产副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生产运行部部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9条生产运行部是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应对公司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上级领导负责。

  其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总厂有关企业安全监督方面的政策、法规、标准及公司指示、规定。

  2、负责公司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对各类安全隐患提出整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并向上级报告。

  3、负责起草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能源管理等有关管理制度、规程、实施细则等的拟订、修改、检查、监督及实施执行。

  4、负责做好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重视安全生产记录、台帐、报表的管理工作,及时编制上报年、季、月度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等有关报表。

  5、负责协调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持续改进意见。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10条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和石化总厂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实行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3、经理任期目标要有安全生产内容,把安全管理纳入公司工作计划。每年应从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术改造资金,用于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亲自主持死亡、重伤、火灾及重大事故的原因分析,制定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故的措施。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定期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防火、劳动保护问题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7、经常组织教育干部和技术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种安全教育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组织分工解决。

  8、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对重大事故责任者给予处分。

  第11条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在经理的领导下,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落实总厂各项安全管理,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并认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4.负责组织制定审批公司安全教育计划,参与并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工作。

  5.审批公司生产运行、检修、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负责组织上报和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7、定期召开生产安全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8、根据总厂安排、组织公司各种安全活动。总结经验及时上报,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12条生产运行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公司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7、根据总厂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8、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9、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13条站长、中心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站长、主任是站、中心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及健康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总厂及公司有关安全规定和指示,并严格组织检查落实。

  3、拟订、修订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职工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停止工作。

  4、定期召开安全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及意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5、计划.布置、检查、汇报、总结工作同时进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6、根据总厂有关规定,组织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保证职工持证上岗。

  7、组织站或中心级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单位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

  8、负责检查动火的措施落实,审批三级动火,并组织动火时安全措施的落实。

  9、负责组织调查、分析本单位所发生的各类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事后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

  第14条生产副站长、中心生产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生产副站长、中心生产副主任是站、中心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坚持抓生产,必须首先抓安全的原则。

  2、协助站长或中心主任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3、组织本单位生产的同时,必须考虑和安排安全、劳动保护等问题,确保生产、施工、运行与维护过程中的安全。

  4、在讨论技术问题或做技术决定时,同时要提出安全技术措施。

  5、在进行各种技术改造、技术革新研究试验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6、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置,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7、定期召开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分析会,制定防范措施,杜绝安全隐患。

  8、对新工人、变动岗位或复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定期参加班组每周二的安全学习,及时采纳职工提出的正确意见。

  9、经常检查、布置本单位安全员工作,支持他们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15条站、中心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站、中心安全员在站长、中心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站或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

  2.协助站、中心主任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参与拟订、修订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做好本单位职工安全思想、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考核工作,负责新职工的二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并检查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情况。

  4、检查动火措施落实情况,负责三级动火的审批及检查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动火。

  5、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主管领导处理。

  6、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7、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并检查各班组每周二的安全学习情况。

  8、负责安全设施、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9、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并检查班组每周二的安全学习情况。

  10、资料员和保管员在站、中心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16条站、中心技术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生产和工程技术统一。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根据上级规定负责拟定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在起草设备检修、网络改造、工程施工等方案前,必须拟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组织职工熟悉掌握,并检查执行情况。

  3,参加本单位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讲课,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4、参加本单位有关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5,经常深入各岗位、班组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措施予以消除。

  第17条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负责。

  2、贯彻执行各级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现有违章行为的应及时制止。

  3、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4、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并负责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参加对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5、组织本班职工坚持每周二的安全生产学习例会,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6、对新工人、变动岗位或复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有权拒绝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的职工独立上岗。

  7,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保持灵活好用。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8、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竞赛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18条班组安全员(兼职)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接受站、中心安全员的业务指导。

  2、严格行行各级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违章操规程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3、负责对新参加工作职工的岗位安全教育工作。

  4、负责组织本班组开展各种安全教育活动,并做好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5、负责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各种防护器材、消防器材。

  6、发生事故时要及时了解情况,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负责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设备、工具仪表等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19条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及安全生产规定。

  2、加强设备维护,保持工作场所整洁,搞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保证设备平稳运行。

  3、精心操作,认真作好各项记录,交接班时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条件。

  4、按时巡回检查,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中。如果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并果断正确处理,保护好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5、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6、及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安全教育制度

  第20条公司负责组织一级安全教育。其内容为:

  1、国家有关安全法令,法规和规定及总厂的有关安全规定。

  2、公司的概况,工作的性质,特点及有关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注意事项和要求。

  3、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消防常识等。

  4、本厂的典型事故及教训,同类型单位有代表性的典型事故。

  第21条站、中心负责二级安全教育。其内容为:

  1、本单位概况,生产或工作特点。

  2、本单位的安全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本单位及事故教训及注意事项和要求。

  4、安全设施、工具、消防器材性能及使用方法。

  第22条班(组)负责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其内容为:

  1、本岗位流程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

  2、本岗位(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本岗位(本工种)设备、工具、仪器仪表的性能,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5、本岗位(本工种)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第23条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24条对电气、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25条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重要手段之一。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第26条定期开展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地进行各种不同的安全检查,由各级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以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第27条安全检查内容包括: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

  第28条总厂组织每季度安全大检查,公司负责组织每月检查,站、中心负责组织每周检查,班组负责每日检查。

  第29条安全检查可分为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形式。

  第30条日常检查内容:

  1、班组和岗位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检查当班的设备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非生产岗位的班长和岗位人员,根据工种、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3、主管安全领导和各级安全人员,在各自分管的职责范围内,经常深入生产运行岗位和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解决。

  第31条定期安全检查内容:

  1、季节性安全检查:

  (1)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通讯电缆杆路及防风、防火为重点。

  (2)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汛、防尘等为重点。

  (3)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安全防护设施为重点。

  (4)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为重点。

  2、节日前安全检查:

  以岗位责任制、出勤安排,劳动纪律及检修备品备件和消防、保卫为重点。

  第32条专业性安全检查内容:

  1、检查防火、动火管理以及消防设施。

  2、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防护用具、通风空调、尘毒噪声危害。

  3、检查电气防爆、防触电、防静电、防雷接地。

  4、检查设备、仪表、车辆、安全联锁、安全警报仪器、安全部件等。

  5、检查环境卫生,环境保护,文明生产等。

  第33条不定期检查内容:临时性专业检查以及运行设备出现问题必须组织的安全检查。

  第34条各级不同的安全检查都必须认真填写记录,除上报外,抄报总厂安全处一份。

  第35条各级组织的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分为三级管理,即公司、各站(中心)、班组。要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拖延。

  第36条对查出的隐患,要做到“三定”、“三不交”。“三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三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站或中心、站或中心能整改的不交到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到总厂。

  第37条凡是重大隐患在未彻底解决之前,各单位主管领导都要提出保证安全生产的权宜措施,并监督站或中心执行。

  第38条凡是检查出的隐患,务必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第39条凡是查出的隐患,因没有及时整改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第五章线路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第40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xx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41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42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第六章消防安全生产制度

  1、各单位主管安全的领导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消防预案演练。

  3、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有效。

  4、消防器材必须放在明显、取用方便的地方,位置固定,不得随便挪动。

  5、岗位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维护方法及注意事项。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7、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火险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整改计划。

  8、认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培训。

  8、禁止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工作需要确需动火作业的,必须严格执行火票管理制度。

  第七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制度

  第40条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第44条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必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第45条公司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做好女职工月经期、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特殊保护工作。

  第46条公司应做好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和在校学生,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第47条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职工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八章奖励与处罚制度

  第48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49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50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51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52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53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54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55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56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规定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57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标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58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对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59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二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驾驶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均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4、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5、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二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6、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60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61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权利、询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62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3、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4、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5、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6、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7、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8、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9、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九章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第63条公司出现特大职工伤亡事故,承担管理责任扣1000元。

  第64条公司出现重大职工伤亡事故、特大火灾事故,承担管理责任扣500元。

  第65条公司出现一般职工伤亡事故、重大火灾事故,承担管理责任扣300元。

  第66条公司出现职工伤亡小事故、一般火灾事故,承担管理责任扣100元。

  第67条公司出现特大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承担管理责任扣500元。

  第68条公司出现特大交通事故(次要责任),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承担管理责任扣300元。

  第69条公司出现重大交通事故(次要责任),发生一般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承担管理责任扣100元:

  第70条违反总厂安全管理规定,视情节扣200—1000元。

  第71条施工作业现场未按要求执行HSE“两书一表的,扣100元。

  第72条违反总厂环境环保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扣100元。

  第73条加强电力等设备的运行管理,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没能及时制止而造成设备损坏的扣500元,有人员伤亡或由此引起的火灾的按本细则之第62—65条执行。

  第74条禁止使用不合格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严禁使用电炉子、电热锅、大功率灯泡。一旦发现或得到举报务须进行制止、纠正。否则,扣500元,由此造成设备损坏、引起火灾及人员伤亡,按本细则之第72条执行。

  第75条发现隐患不报或不及时按排解决,扣500元,造成设备损坏的按本细则之第72条执行。

  第76条施工用火、检修动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并且在使用喷灯及其它火源时,火焰距高压设备1.5米,动火防火措施齐全,有专人看火。一旦发现或得到举报务须进行制止、纠正。否则扣500元,由违章而造成的设备损坏、引起火灾及人员伤亡的按本细则之第72条执行。

  第77条施工用电,要有严格审批的临时用电票、电器设备有可靠的接地、接零手续、电动工具必须加装合格的漏电保护。一旦发现或得到举报务须进行制止、纠正。否则扣责任单位500元,由此违章而造成的设备损坏、引起火灾及人员伤亡按本细则之第72条执行。

  第78条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带工具袋、严禁高空抛物。一旦发现或得到举报务须进行制止、纠正。否则扣500元,而由此违章造成的人员伤亡按本细则之第七十二条执行。

  第79条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把车交他人驾驶、违章驾车。一旦发现或得到举报务须进行制止、纠正。否则扣500元,由此而造成伤亡事故的按本细则之第66---68条执行。

  第十章附则

  第80条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81条本制度由生产运行部负责解释。

  第82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83条公司所属各站、中心的有关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第84条凡本公司职工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85条本制度条文如与上级颁发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则按上级规定执行。

  企业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总则

  亲爱的公司员工:

  欢迎您加入本公司。

  从今天起,您已成为公司的一员。请仔细阅读本《公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它将給您充分和简洁的信息,使您能够充分了解即将加入的这个集体。我们希望能在这里充分发挥你的聪明才智,在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公司编制的《规定》是现代化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是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的工作规范和行为准则,具有严肃性、权威性、稳定性和强制性,是为了明确全体员工的服务职责、权利和义务,希望您对这本规定给与支持,同时公司也相信《规定》的颁布和实施一定会给我们每一位员工带来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和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让我们把今天作为起点,开拓进取、爱岗敬业、贡献才智、繁荣公司。

  第二章:公司简介

  一、公司简介:

  东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一家综合性人力资源公司,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人力资源大省的精神,经江西省人力社会保障厅批准江西地区首家专业服务于 劳务输出专业人力资源机构之一。本机构将会一直致力于为求职朋友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发展,业务范围已延伸至江浙闽粤、中部地区的重要城市,东莞佛山汕头中山珠海等,务实的经营作风更赢得了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肯定。

  公司管理更趋科学化,人性化,业务流程日臻完善,服务质量稳步提高,并以领先的人力资源服务理念和不断满足客户需求的专业服务精神,与客户及合作伙伴共同成长,联手共创美好前程!

  服务项目:

  现场招聘、专场招聘、委托招聘、普工专送、人才派遣、人才寻聘、职业指导和人才评估手段,为您提高方便快捷,专业的兼职招聘服务。

  文化传媒

  专注于大学生周末兼职,大学生就业安置,现场招聘,人才派遣等多项服务为一体的大型专业文化传媒机构。我们将依托丰富的信息资源,通过广泛的招聘渠道,充分利用先进的招聘和人才评估手段,为您提高方便快捷,专业的兼职招聘服务。

  二、企业文化:

  经营理念:

  专注于人:管理和服务都以人为核心,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讲求人性化,在细节中体现公司的人文关怀。,

  专业于事:服务标准化,个性化,体系化。通过创造性地运用现代管理服务理念,管理工具和科技手段,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

  公司精神:精益求精 和谐共赢

  服务宗旨:专业 热诚 高效 满意

  公司愿景:江西第一 华南领先 全国前列

  公司价值观:为企业和人才架起高速便捷的金桥,打造中国诚信品牌服务机构,力创同行专业人力资源市场。

  第三章:员工守则

  一、标准

  一切以公司利益为重,团结协作、努力工作、积极进取、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以赢得客户的满意病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为公司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应有的

  二、仪容仪表

  员工的仪容仪表关系到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同时也是公司管理水平的具体体现。

  (一) 员工必须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进入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内应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语

  言文明,举止端庄。

  (二) 上岗时员工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留过长的指甲,身体及口腔不得有异味(上

  班前不得饮酒及使用刺激性气味食品)。

  (三) 员工工作时间必须讲普通话;统一着装要时刻保持清洁平整,男员工不得穿拖鞋、

  布鞋、露脚趾凉鞋在办公时间内进入办公区。

  (四) 员工发型要梳理整齐,彰显大方端庄,头发要保持清洁不得留怪异发型。

  三、行为规范

  为保证工作秩序,员工应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 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签到;

  (二) 接听工作电话,语气要温柔,言语要有礼貌并简洁明了,严格执行岗位规范,对于本部门其他员工或其他部门的电话有义务转达和告知;

  (三) 员工在岗期间,不准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长时间打私人电话,严禁因私打打长途电话;

  (四) 员工应爱护办公设备,节约办公耗材、下班之前应及时关闭电源(包括电脑、电灯等),关好门窗,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 员工应绝对遵循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将公司的技术、资料、计划、决

  定等商业机密向其他非相关人员甚至公司以外的员工透漏、复制或者发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于情节和后果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 员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上班,须提前按公司规定的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七) 员工下列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部门经理和办公室;

  1、 住址和电话。

  2、 发生事故和特殊情况时的任何联系办法。

  (十)公司员工个人收入、各种报销、福利等不得向他人告知,否则公司予以除名处理; (十一)严禁员工在外兼职,如有发现公司保留随时辞退的权利,且该员工不享有兼职期间的工资和奖金。

  第四章:考勤规定

  一、总述

  (一)办公室负责公司考勤工作,包括制度解释及完善、组织检查和分析考勤的执行情况及管理工作,并于当月25日统计上月的出勤情况;

  (二)考勤内容包括出勤、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婚假、丧假、法定假日等。

  二、日常出勤规定考勤制度

  (一)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星期六。

  (二)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9:00—9:30晨会

  (三)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者在征得领导批准的情况下,由部门经理签字,交办公室备案,否则视为旷工;如果部门经理领导出具虚假证明则将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与处罚。同时旷工均按处罚打扫卫生一天,次日执行(下同)。

  (四)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申请,经理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事假、病假属无薪假,即员工请假期间不计工资;

  (五)迟到早退的奖励规定

  1、迟到或早退,奖励打扫卫生一天。

  2、发现一次不签到,奖励打扫卫生一天。

  3、凡每月迟到或早退超过五次者,依情节轻重给予提醒、警告、公示等处分并一次性再奖励打扫卫生五天。

  三、旷工的奖励规定

  1、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离岗一小时以上者及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者按旷工论处,旷工一次奖励打扫卫生一天;

  2、委托或代替他人签到者,一经查明,双方均以旷工处分。

  3、不服从公司的岗位调配而拒绝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4、员工无故旷工一次奖励打扫卫生一天,第二次奖励打扫卫生两天,连续旷工两次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打扫卫生五天,视情节轻重公司将予以开除。

  5、凡请假须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报办公室,特殊原因电话通知办公室,否则视为旷工。

  6、如需外出提前向办公室说明外出原因,否则视为早退。

  四、日常规定

  1、公司内部员工不允许用一次性水杯喝水。

  2、员工每天需写一条以上的意见、建议,整理好自己范围内的业务资料随时接受上级经理的检查;

  3、业务部工作人员未写意见、建议的,每次奖励打扫卫生第一天。

  五、请假规定

  除非特殊情况,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到办公室领取《请假申请表》,并按人事权限给予审批后方为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1、 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请假一天以内者,应补办请假手续;

  2、 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请假超过一天者,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连续病假三天以内由直接部门经理审批,三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3、 员工到医院看病视为病假,以实际离岗时间填报病假申请表,办理请假手续。

  六、事假规定

  1、员工确因私事需亲自处理,可请事假。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向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 办理相应请假手续;

  2、请假期满,如需延长,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方可延长假期。如遇急事无法在事前办理手续时,可采用通讯办法报告相应部门经理,事后补办手续;

  2、员工因特殊原因迟到,经补办请假手续可作为事假处理;

  4、员工连续请事假两天以内由部门经理审批,两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5、病假、事假为无薪假。

  第五章:办公用品的购买

  一、统一限量,控制用品规格以及节约经费开支,所有办公室用品的购买,都应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二、采购方法:在办公用品库存不多或者有关部门提出特殊需求的情况下按照成本最小的原则

  价格50元以内可直接订购所需要的办公用品;价格50元以上须报办公室批准。

  三、支付:收到办公用品后,对照订货单开具支付发票,经部门经理及总经理签字后,转交给出纳负责人支付或结算。

  四、办公用品发放规定

  1、本公司为规范办公用品的发放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公司各部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领取、使用办公用品。

  3、各部门须指定专人管理办公用品。

  五、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1、为使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办公用品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回收管理品及管理品四种。

  第六章:卫生制度

  一、中午在公司用餐者,餐后应第一时间处理好自己就餐后留下的饭盒及食杂;

  二、积极参加公司的第一次大扫除,平时要保持个人办公台和电脑桌的卫生干净整洁,严格杜绝纸张、杂志和工具书等乱堆乱放乱扔;

  三、公司内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四、公司卫生实行每天晚上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第七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员入职第一天,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准员工档案,如发现所填个人资料有任何捏造、虚构等,公司将无条件开除;

  二,正式员工因特殊原因离职者,必须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提出辞职申请否则公司将不予办理工资结算等辞职手续。员工离职时,应将所有公司财物、硬件资料、设备以及钥匙归还公司。

  第八章:假期制度

  一、享有国家公布的法定假期;

  二/婚假:员工可享有5天无薪婚假,外县市的多2天,外省的多3天,员工申请婚假,需出示结婚证或有效证明;

  三、丧假:员工遇有直系亲属的丧事,可有三天薪假期,外县市的多2天,外省的多3天。

  四、分娩假期:公司女性员工,可享有无薪分娩假期,假期为产后四星期,连续受雇两年以上的第一胎分娩假期,则可以享有2/3底薪的基本工资的分娩假期。

  五、工伤假期按照劳动法执行。

  企业管理制度 篇11

  1、本文所说有毒物质是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xx)表1中所列的各种物质,但不包含'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xx]142号文)中所列物品(高毒物品按《高毒物品防护管理规定》执行)。

  2、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有毒物质的过程中,要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执行。

  3、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有毒物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有毒物质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有毒物品泄露、丢失等。

  5、存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的'有关人员应进行岗前体检,接受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长期在岗的,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离岗或调离岗位的,也应组织离岗体检。

  6、生产、经营、储存有毒物质的设施建设时,应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应经相应的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卫生审查。

  7、不得将有毒物质转移给没有相应职业卫生防护的单位和个人。没有相应职业卫生防护的单位和个人也不得接受有毒物质。

  8、存在有毒物质的场所应与其他场所分开或有效隔离,防护距离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中文警示说明和黄色区域警戒线。

  9、需要进入存在有毒物质的作业场所时,应配戴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10、每年进行一次有毒物质危害控制效果检测评价,并在取样点附近将监测、检测结果向职工公布。

  11、存在有毒物质的作业场所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或彻底治理。

  12、存在有毒物质场所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13、应建立有毒物质防护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有毒物质岗位基本情况;

  (2)有毒物质作业场所监测结果及评价;

  (3)接触有毒物质职工的定期健康体检结果;

  (4)控制有毒物质工程项目的开展情况;

  (5)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台帐。

  企业管理制度 篇12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定代表人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公司设立专职的安全员1人,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分析、汇总、等工作。

  三、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资格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五、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六、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七、安全生产和日趟检机构人员名单。

  企业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 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 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具体规定

  第七条 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2、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30分,下班时间为12时;下午上班时间为13时,下班时间为17时30分。

  第八条 迟到、早退

  1、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 请销假

  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裁批准;部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请假由总裁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十条 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经公司领导批准,当月累计病假两日(含两日)以内的,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员工如有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病假条的,当月病假累计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绩效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者试为自动辞职或按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5、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第十一条 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年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7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4个日历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第十三条 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10天。

  第十四条 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15天。

  第十五条 丧假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交考勤员考勤。

  第十六条 旷工

  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20%;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50%;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580元的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企业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因工伤残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伤保险工作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

  第四条:本规定责权部门为品质管理部。

  第五条: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1、公司根据员工入职时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员工必须提供真实、可靠的个人资料,以便公司购买保险。

  2、若员工本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品管部应对入员工工的个人资料进行核实。

  3、异地入职的员工个人资料需由部门经理及时向公司品管部传递,因路途遥远而无法将原始资料上交到品管部的,主管人员必须将员工个人资料制作成文本格式,使用电子邮件发往品管部邮箱,并提醒品管部查收。否则中间出现的险情将由部门主管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工伤投保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员工不需支付费用。

  第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入职公司后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5、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6、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7、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九条:发生工伤事故时,现场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向品管部通报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措施有:

  1、涉及公安、交警部门的事件必须第一时间报警;

  2、发生伤患情况,应立即护送受伤人员到附近医院就诊。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人为出现工伤事故时的第一指挥人。部门负责人因客观情况无法到达现场的,由现场最高职务人员负责指挥。第十一条:工伤申报:

  1、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不受时间限制。

  2、提交材料如下:

  (1)、逐级主管人员填写《员工工伤确认表》;

  (2)、员工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3)、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公司或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的医疗诊断证明;

  (4)、病历;

  (5)、医疗、医药费原始单据;

  (6)、费用结算明细表;

  (7)、交通、伙食费用原始单据。

  (8)、其他应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确定为工伤后,将事故分为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与个人有一定操作失误责任两种情况。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应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第十三条:医疗补偿标准及工资、待遇:

  1、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过失所致: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

  轻伤一般为皮外伤7天以内承担100%的治疗费100%的按岗位工资

  7~30天100%的按岗位工资

  30天以上100%的按岗位工资

  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1~2个月100%的按岗位工资

  2~6个月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的费用100%的按岗位工资

  6个月以上100%的按岗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

  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的抢救费用参照国家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2、事故因本人过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规程所致: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

  轻伤一般为皮外伤7天以内不计80%的岗位工资

  7~30天60%的岗位工资

  30~60天40%的岗位工资

  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1~2个月80%的岗位工资

  2~6个月承担50%的治疗费60%的岗位工资,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

  6个月以上享受60%的基本工资,解除劳动关系

  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比例(≤80%)的抢救费用参照国家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注:①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是指由保险公司理赔之后的差余额部分的工伤医疗费用。②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过失所致的住院治疗伙食费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百分之七十;事故因本人过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规程所致的住院治疗伙食费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百分之三十。第十四条:员工因工作原因而与公司以外的人、物发生冲突后导致工伤,所发生的民事、刑事纠纷将由公司委托律师进行处理解决。对方所赔偿费用必须上交公司。第十五条: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住院医疗所发生的费用第一时间从公司的财务中支出。待保险公司理赔过后进行结算。第十六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第十七条:工伤人员及其亲属,因工伤保险事项与其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公司相关管理条例处理,调解不成的,按照劳动争议的判决处理。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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